谭月欢听见外面的异响,心中顿感不妙,马车突然被劫持,恐怕来者不善。

    还不等她多想,车身便是一阵剧烈摇晃,外面的人有些不耐烦了,大声喊道:“里面的!想活命就赶紧给我出来!再不出来,老子就冲进去送你见阎王!”

    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谭月欢从身后的包袱里摸出自己惯用的佩剑。这算是谭月欢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实战,心中的紧张和不安是的少女握剑的手都在不停颤抖。

    倘若这些贼人真要杀人灭口,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出手自保,要是连这些小贼都无法面对,自己又怎么去面对战场上的敌人呢?谭月欢一边想着,一边下定了决心,将手中的剑柄又握紧了几分。

    迟迟不见车内人出现,外面的人已经彻底失去了耐心,为首的一个大胡子,一边嚷嚷着“老子这就宰了你”,一边提着刀就要上前去踹车门。

    就在大胡子即将碰到车门时,车门猛地打开,大胡子一时间愣住,下一刻,带着寒芒的剑尖划过,大胡子虽然本能地躲闪,但却还是被剑锋划伤了手臂。

    周围的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愣在原地,直到大胡子捂着伤口骂骂咧咧喊,“妈的,给我把这不知死活的东西抓起来!”其余人才回过神来,纷纷拔出刀剑准备一哄而上。

    谭月欢心知自己寡不敌众,于是在刺伤大胡子之后,立刻跑出马车,拔腿就跑。

    周围都是郁郁葱葱的树,身后则是贼人的谩骂声。

    “这小兔崽子还挺能跑。”

    “这丫头看着应该值不少。”

    “干完这票,就能离咱们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声音在树林里显得格外飘渺,仿佛来自树林的每个角落,谭月欢在确定甩开贼人后,又不敢在树林里藏身太久,便小心翼翼地向前方走去。

    “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早知道出门前就看看黄历了,等我到了镇子上,就去去衙门报官!将这些贼人全部捉拿归案!”

    树林中静的可怕,只能听见脚踩过落叶和草地的沙沙声,时不时有几只鸟儿飞过,除此之外,谭月欢再看不见任何活物。

    想来这种荒郊野岭也不会有什么人。谭月欢又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在空气中闻见烧火的烟味,淡淡的烟味随风飘向远方,谭月欢立刻做出了反应。

    她向烟味飘来的方向飞速奔跑,在这种地方,如果有火,那定然是有人家。

    终于,谭月欢找到了烟味的来源——那是一个很荒凉的山村。几座不太规整的院子坐落在泥泞的土地上,泥巴围成的外墙早已历经了风吹雨打,变得坑坑洼洼,就连唯一住人的屋子也看上去饱经风霜,院子的门口或路边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农民,他们的脸色和泥土一样黄,他们的衣服和房屋一样破破烂烂,他们坐在屋外,望着不远处简陋的栅栏围住的田地。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谭月欢望着这些人,从小就住在京城的她并非不知道贫民苦,可直到她亲眼所见之后才能够明白,原来这里远比她想象的要苦。

    这种穷乡僻壤,环境如此恶劣,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自然不理解,原来这样的地方也能活人。

    同情心并没有让谭月欢忘记危险,纵使这些村民的生活再困苦,也没有让她放下警惕。

    谭月欢试探着走向院子外坐着的村民,开口道:“打扰一下各位,劳烦为我指一条去城里的路。”

    周围的村民意外的有些热情,纷纷上前围住谭月欢,招呼她去自己家里歇脚。

    谭月欢见村民们如此盛情邀请,只感到隐约有些奇怪,便又警惕了几分,她有意甩了甩自己手中的剑,说道:“歇脚就不必了,指条路就行。”

    村民们都注意到了谭月欢手中的兵器,热情的拉拢声似是小了些,他们的眼睛不住地在少女和彼此之间来回扫视,看上去都欲言又止,似是谁也拿不定主意。

    谭月欢看见村民的眼神飘忽不定,心道果然如此。

    自己现在是个带着兵器的危险人物,这村中看上去也没有什么青壮年,一个来路不明的危险分子突然出现要问路,这些人怎么还一个劲地把人往家里招呼,不怕引狼入室吗?

    这一带出现了劫车的绑匪,这说明治安并不好,但这些人对陌生人还是这么热情,实在是有问题。谭月欢想起劫车的大胡子一行人,或许这村子的男子就是劫车的绑匪也说不定。

    “这位姑娘,不如来我家歇歇吧,我刚泡好茶水,进来喝口茶再走吧。”

    谭月欢闻声望去,是一个头上戴着布巾的婆婆,看起来眉目和善,正朝着谭月欢招手,示意她过去。

    婆婆望着谭月欢,笑呵呵地说道:“姑娘,我方才在屋里听见你来问下山的路,是遇上了些麻烦,看你累的浑身是汗,一个人出门在外挺辛苦的,进来喝点茶吧,你一边歇着,一边听我给你指路。”

    这样僵持了一会,心高气傲的少女摆摆手,开口道:“既然如此,那便打扰了。”

    既然婆婆已经向发出了邀请,也不好拂了人家的面子。毕竟,少年的傲气比天高。

    年轻的少女自幼便被旁人夸赞是将来能够接替父亲衣钵的小将军,在蜜罐子里泡大的谭月欢自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够立功的机会。

    若是自己能够捣毁这个歹徒的老巢,那也算是立了功,想必就算是严厉的父亲也会对自己青眼有加吧。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获得的功名,谭月欢就忍不住在心底狂喜。

    婆婆将谭月欢引到桌前,替谭月欢添了些茶水,“好孩子,快喝吧,多喝些。”

    谭月欢接过茶杯,看着婆婆期待的眼神,捏起杯子轻轻嗅了嗅,便放下了。

    按照武侠话本的套路来说,这杯茶水里大概率是下了药的。

    婆婆死死盯着谭月欢的脸,见她没喝,开口问道:“怎么不喝啊,下山的路还长,你就多喝点吧。”

    谭月欢抬眼对上了婆婆急切的视线,心道这茶果然有问题。

    “不用了婆婆,我暂时还不渴。”

    婆婆似是有些不耐烦了,“让你喝你就喝嘛,下山的路上可就没得喝了。”

    谭月欢放下茶杯,“说道下山,婆婆,不是方才还说要给我指路吗?您先说吧,我待会再喝。”

    “…”见谭月欢左右也不喝,婆婆没有办法,只得退而求其次,说道:“我的确知道下山的路,不过是在图上,你且在这屋里等着,我去把图取来再告诉你。”

    谭月欢点了点头,婆婆转身离开屋子,门刚关上,谭月欢就听见了清晰的落锁声,接着,不知从何处飘来阵阵迷烟。

    当谭月欢再次醒来时,她正身处于一个漆黑的房间里,借着墙壁上的铁栅栏窗户头出的微弱月光,谭月欢才终于看清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她手脚都被结实的麻绳绑住,周围似乎还有几个女孩子。

    谭月欢一惊,下意识的喊了两声,却发觉自己只能发出沙哑的呜呜声,想来应是自己昏迷了许久,喉咙已经变得干涩。

    在这种情况下,身上的武器和尖锐物品应该都被搜刮了。如此心细的绑匪,对人质进行搜身才是情理之中。

    既然是在婆婆离开后才昏迷的,想来那个婆婆确实有问题,是看少女衣着光鲜亮丽,想要以此逼迫她的家人交赎金来发财?还是另有所图?

    劫车的贼人和这绑匪果然有关联,看来那些村民也是同伙。

    谭月欢冷静了下来,她仔细不久前遇到的事情,倘若劫车的贼人想要财物,那大可不必费尽心思去追赶她,在她逃走之后就可以顺走财物然后溜之大吉。

    至于另一种可能就更解释不通了,如果不是为了谋财,而是为了害命,那大可以冲进马车内直接下死手,没必要等谭月欢出来。

    那些贼人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自己。谭月欢的心里隐隐有了答案,她看向屋内的其他少女,最大的不过十七八岁,最小的也有十一二岁,现如今,这些年龄相仿的少女被抓起来关在屋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打从一开始,他们的目标就只有年轻少女,也难怪那些村民会对自己这么热情。

    谭月欢莫名感到有些兴奋,就像武侠话本里深入敌营的卧底一样,她好像看见立功的大好机会在向自己招手。

    几日后,迟迟等不到女儿的谭将军,派人去寻找谭月欢的踪迹,最终只得到了她失踪的消息。

    “嗯…”谭将军重重地叹了口气,眉头紧蹙,“你是说,马车找到了,但月欢失踪了?”

    “没错,属下带人多次盘查,最终在溪坊镇地界的山路上发现了马车,车夫和小姐不见踪迹,但东西都完好无损,马车周围有打斗痕迹和血迹,想来小姐应该是被绑架了。”

    “绑架?”谭将军猛地一拳砸在书案上,语气中的怒意再也无法掩盖,“是哪个狗胆包天的王八蛋?速速将山路封死,把那几个该死的东西捉拿归案!”

    “将军,我方才查了下最近的卷宗,发现了些问题。”一个中年人走来。是谭将军新提拔的副官——陈秋帆。

    陈秋帆扬了扬手里的卷宗,说道:“最近常有少女失踪的案件,大多都是溪坊镇本地的。”

    谭将军的耳朵敏锐地捕捉到了“溪坊镇”这个地名,短暂的沉思后,他开口道:“溪坊镇…是那个最近在闹反叛军的临海小镇?”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谭将军再次陷入沉思,陈秋帆提议:“那不如先派些人员潜伏在那附近打探情况,若是与反叛军有关联,您也好有出兵调查的理由。”

    谭将军似是也觉得这样更为妥当,便安排了些心腹下去调查一番。

    此时,身处困境的谭月欢再也等不及了,这几日里,无论她尝试用什么方法也无法获得外界的任何消息。

    “哎呀真是的,本姑娘都说了,我要小解!”谭月欢用尽力气大声呼喊,而房门外的守卫却置若罔闻。

    实际上,这已经是谭月欢第无数次想要找借口出去了。被关在房间里之后,谭月欢意外地发现,这里竟然定时定点提供饭菜和水,除了不能外出之外,似乎没有别的坏处。

    谭月欢盯着地上已经放凉了的饭菜腹诽,“这哪像是被绑架了,这是供佛爷呢吧...”

    原本以为是什么凶神恶煞的绑匪,结果却包吃包住!谭月欢的心底萌生了一个格外大胆的想法。

    因此,在这些天里,房间里总能传出谭月欢的喊声,每次都是不同的借口,起初还有人去拒绝她,到后来,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只当这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

    但被绑架的女孩里也总有个胆子大些的,谭月欢第一次“发疯”的时候她就上前搭话了,一来二去的,两人也就熟络起来了。

    谭月欢了解到,这个胆子大的姑娘名为胡思婉,原是溪坊镇上的富商之女,去东边游玩了一圈,回来的路上就被绑了。

    胡思婉每每提及,都气的咬牙切齿,“真是不知道绑本小姐过来要干什么,若是要赎金,直接管我爹爹要就是了,非得关我在这破地方这么多天,我的胭脂都花了!”

    如此娇蛮,倒是让谭月欢感到莫名的熟悉,或许是因为某位粉色的公主吧。

    就这样,又过了两日,谭将军派出的心腹终于有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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