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眼的夕阳裹挟着橘子色的光晕,渐渐缩小成金色的光点,像烫粗金丝的刺绣,斑驳地扎在天幕里,火烧云轰轰烈烈地燃烧在天际。
一切和当初在京城见过的那么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屋子里暖烘烘的,晚霞从氆氇帘外筛进来,光线有点发昏。
薛暮刚退到达娃身边,屋里就进来一群披着绛红色袈裟的喇嘛,新郎和新娘赶紧起身,喇嘛们数量很多,不大的屋子将将站下。
站在新郎身旁的藏族男子和为首的管事喇嘛低声说了几句,达娃见状撇撇嘴:“啊呀,小活佛怎么还没来?”
“是孟加活佛吗?”薛暮问。
“不是,是摄政活佛,模样生得极好,性情也温和,但……唉,你到时候别和他说话就好,我们都不敢和他过分说笑的。”
薛暮笑道:“僧侣皆是如此,岂有沾惹之理?”
达娃拍了她一下:“一看你就不知道缘故,藏传佛教一般是允许僧人娶妻生子的,只有黄教例外,衮本贤巴林(塔尔寺)是黄教发源地,所以和别的僧侣不一样。”
一语未了,只听外面一阵脚步响,家奴进来报说摄政活佛来了,众人忙出去迎接,薛暮猜想这活佛不知是怎样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僧呢,及至近前一看,却是位年轻公子。
那少年披着绛红色的袈裟,明黄的内襟隐约透出来,被红绸缎衬托得不染纤尘,头戴一顶黄色的班智达僧帽,皮肤竟是健康的麦色,果真生得俊眉修目、面若冠玉。
薄暮黄昏,远处西沉的太阳坠在地平线之上,少年的身影被暮色笼罩,眉宇间少了几分凛冽的疏离感,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暖意。
薛暮不禁大吃一惊,心中思忖:“好生奇怪,这人倒像在那里见过似的?何等眼熟,面善得像旧相识,恍若远别重逢一般。”
这位活佛对于她而言绝不是个陌生人,他们一定认识,而且不是一般的熟。那种亲熟从遥远的时代散发而来,如同动物间神秘的感应,如同难以捕捉的气息。
她忍不住伸长脖子看。
屋里灯影幢幢,他站在熙攘的人群中,显得格外干净利落,影子被拉得很长,遮住斜射下来的夕阳光。
活佛没有看见她,只微微闭着双目,手里捻着长长的一串嘎巴拉念珠,带领众喇嘛在一对新人前站定。新郎与新娘慌忙下跪磕头,活佛低声诵了一套经文,念了几句祷词与祝福语,众人也纷纷跪下,虔诚地拜了几拜。
“新郎的做派真像京城里的皇家贵族,这么一比,我们的婚礼多俗啊。”薛暮对姜道隐说。
姜道隐轻拍她一下:“你又不是没见过纳兰老狐狸娶继室那次,十里红妆、凤冠霞帔的场面,平心而论,可比这个华丽多了。”
姜道隐已然对她没有主仆间的尊重了。
达娃说要带他们去和下面的人跳锅庄,薛暮一边看人们跳舞一边对达娃说:“新郎好像很不高兴啊。”
“是吗?”达娃让侍女德钦给她端来一碗酥油茶浸泡的人参果:“可能是和情人分手了,不太高兴。”
薛暮尝了尝黄嫩嫩的人参果,意外的清爽可口,边吃边和好友聊八卦,真是梦想中的场景!
“他还读过书,这婚事是他家和新娘家的娃娃亲,”达娃就着薛暮那半碗人生果吃了几口:“新娘才十三岁,不识字,癸水还没来过呢。”
她似乎看出薛暮的疑惑:“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我们这里的人不会反悔任何事,只要是承诺的。”
达娃摆弄起薛暮的柠檬草香囊来。
“要是退婚会怎样?”
“会怎样?”她想了想说:“不可能,没有这个可能。你不知道,这个新娘的父母是给新郎家放牧的,有年冬天下大雪,她阿爸为了保护羊群自己被埋在雪里冻死了。这种恩情比天还大,新郎家是绝对不会退婚的。”
薛暮心里对新郎和新娘有些同情,热闹的气氛也忽然暗淡许多。看着达娃笑的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薛暮忍不住问:“如果是你呢,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没有娃娃亲,不过要是我,我也会履行承诺的。”达娃这会儿倒是信誓旦旦起来。
德钦端来一种心形的面点,心套心、心连心、层层叠叠,心上都抹了粉红色的粉料,煞是好看。达娃说是藏族婚礼上必备的,薛暮咬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
姜道隐跳累了,满头大汗的跑过来讨水喝,德钦倒了一碗给他,薛暮问:“问你个问题,假如你娘给你订了娃娃亲,你又喜欢上别的男子,你会怎么做?”
“啊?”姜道隐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才说:“那,那还怎么做,肯定是和我喜欢的人结婚了,管他什么娃娃亲不娃娃亲,再说我阿母知道我不喜欢,肯定不会给我订的。”
薛暮朝楼上努了努嘴:“这对就是啊。”
“不会吧?”姜道隐惊讶地看了眼楼上,“这两个人够悲剧的。”
这时候他们谁也不知道这句随口的话竟会一语成谶。
藏族人跳锅庄劲头十足,能跳整整一天一夜,动作似乎也就是那几样,但是他们乐在其中。薛暮傻坐在那里,看姜道隐手舞足蹈地乱蹦了整整一个时辰,渐渐觉得周遭有些冷,于是重新回到楼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婚礼已经进行到宾客互相自由敬酒的阶段,他们敬酒要唱歌,唱他们的民歌,张口就来。
薛暮刚一上去,就看到达娃的朋友们,大约有二十几多人,商量着给新郎家的长辈唱敬酒歌。他们略微嘀咕了一下,就齐声唱起来,仔细听了听,唱的是:
“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乞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日,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我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薛暮隐约觉得有些耳熟,心里止不住地泛起怪异,却怎么都想不起是在哪里听过,达娃说这是六世达丨赖的诗改编的,薛暮听这个名号又有点耳熟,就问六世达丨赖是谁。
“六世达丨赖罗桑仁钦·仓央嘉措啊,大名鼎鼎的情僧,”达娃解释道,“在整个高原,达丨赖喇嘛是宗教领袖,在我们心里的地位甚至比你们派来的驻藏大臣还高。只可惜在六世达丨赖死后,关于转世灵童的争议颇多,没有再继续下去,至今也没找到第七世。”
薛暮这才想起来,从来蔡嬷嬷之前也和她讲过,还没来得及追问,长辈们就齐声回道:“扎西德勒!”
在薛暮这个外乡人看来这真是浪漫的一刻,音乐和舞蹈大概已经镌刻在他们的骨血里,随随便便就那么能唱出这么美好的诗句来,可他们却不以为意,这是他们的日常生活,就像吃饭喝水那样平常。
薛暮和姜道隐凑趣地加入到他们当中,达娃说,新郎的队伍要从五楼的宾客开始敬酒,一层层敬下去,直到把楼下所有宾客都敬到。
跟着队伍拾级而上,他们行动速度很快,薛暮被宝蟾扶着,在下面累的气喘吁吁也跟不上,上到四楼楼梯口,忽然迎面走来那群祈福的喇嘛,看样子他们正要去上香,人人手上都拿着一盏红瓣莲花灯。
他们很有礼貌的等在楼梯口,让她们先过去许多。许多喇嘛站在楼梯口打量薛暮,他们应该是对她一个从中原来的女孩很好奇。薛暮被浓重的男性气息包围着,本来也是喘息不定,这会儿更加控制不住呼吸节奏,脸色想必也十分绯红。
薛暮扶着宝蟾的手臂,颔着首,目不斜视地专心上楼,经过活佛身边的时候,差点撞上他手里的莲花灯座,他嘱咐道:“小心。”声音很轻,说的是汉语,只有薛暮能听得到。
“谢谢。”薛暮脑子一片混沌,甚至没有意识到他说的是汉语,也没有抬头,因为一抬头就要撞上他了,当时他们就离得那么近。
和他走到同一层台阶的时候,薛暮暗暗比量了一下,发现自己只到他胸口的高度,他的肩膀很宽,一只手攥着铜灯座,有那么一秒,像是被他这只胳膊拥在怀里似的。
“仁波切。”直到有人喊了这个名字,活佛回头张望了一下,接着像是仓皇逃离似的,匆匆下了楼。
“达娃,活佛叫什么名字啊?”薛暮跟达娃打听。
“云丹多吉,我们叫他云吉。”达娃说。
“为什么能叫云吉?大家又管他叫仁波切?”
“我们藏族人名字可以这样叫,可以只读前面两个字,也可以只念后面两个字,也可以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连读。”她解释道,“仁波切是对活佛的一种尊称。”
这时候薛暮站在楼梯上,忽然心有灵犀地一低头,措不及防撞进一双眼眸,像幽深如墨的黑泉。年轻的活佛背着光,大半张脸被阴影覆盖住,他的眼神很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从薛暮身上一带而过,没有任何停留。
薛暮的心莫名像是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有一点疼,脸上的笑容迅速凋谢了。
她的脑海有些混沌,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出家人莫名其妙产生悸动,残存的理智告诉她,这样下去的后果很危险。
达娃和朋友们都是天生的好歌手,几乎每到一桌都要唱不同的歌曲。薛暮问她们怎么那么厉害,她说这是从小就会的,就像是你们汉人从小就很会说祝福词一样,薛暮听了不免好奇,追问她什么样的祝福词。
达娃说:“就好比什么非常有幸啊,叨扰了啊,比翼双飞永浴爱河之类的,你张口就来,也非常厉害,我就总是不会说话,我还想好好和你学学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薛暮自嘲地说:“原来我们的特色是这个。”
离开家乡的好处之一,大概就是可以找到自己的坐标,在社会上、在世界里,属于何种经纬。
因为敬酒的时候不可以喝茶代替,本来就不胜酒力的薛暮已经有些醉了,她问达娃哪里可以安安静静地坐一会儿,她让薛暮去二楼刚才敬酒的屋子里。
“那都是伴郎和伴娘呆的地方,我去不太好吧?”
伴郎和伴娘一般由和新郎新娘关系最近的男女担任,而且不止两个人。
达娃说没事,现在只有新娘和伴娘在,男人们都去敬酒了。薛暮还是不太好意思,达娃把她介绍给其中一个也叫卓嘎的伴娘,让她照顾薛暮。
薛暮问道:“怎么伴娘也叫卓嘎?”
达娃说:“她叫央金卓嘎,你要是觉得不方便就叫她央金好了。”
央金卓嘎的五官线条很柔和,额头饱满宽阔,细长的眉毛,眼角低垂,皮肤不像达娃那么黑,但也不白,两颊上有着比其他人都浓重的高原红,或许是抹了胭脂的缘故。
男人们走了以后,女人就松快许多,有人已经开始嗑瓜子、喝茶了,只有新娘仍无声无息地坐在她的大红色锦缎藏袍里,这会儿不再低着头了。
新娘的脸棱角分明,鼻子尤其漂亮,鼻尖翘翘的,眼睛俊俏有神,这使得她的端庄像是为了这个场合故意矜持出来的。
央金让薛暮不要拘束,吩咐侍女又倒了一碗酥油茶递给她,说可以醒酒,薛暮双手接过来,边喝边问她:“你们一直要坐在这里吗?”
“不是,待会儿新郎和新娘要去院子里敬酒,上午婚礼结束,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央金说话干脆利索,汉语也说的很好,她歪着头望过来:“刚才我就想说,你的声音好自然,比达舒胭好多了,她说话细声细气的,像被掐了脖子的鸭子。”
达舒胭应该是达鼐的女儿吧,怎么又提到她了?看来这里的藏族人都很反感这位达小姐,也不知道她究竟哪里招惹他们了,薛暮心里升起几分对达舒胭的好奇。
一杯酥油茶见底,胃里暖洋洋的,整个人都舒坦起来。
“谢谢,你的声音也很好听。”薛暮说:“刚才看你和达娃很熟,你们也是朋友吗?”
“是啊,我们两家住的近,人家叫她大卓嘎,叫我小卓嘎,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她像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地搂着薛暮的肩膀说,“所以你不用拘束,把我当兄弟就行。”
薛暮不禁噗嗤一声笑出来,配合着把手放在她的腰上:“哥们儿?”
央金眉毛一扬:“哎呀,你不像汉人嘛。”
“为什么?”
“反正我从没见汉人女孩这么放得开的,大多抹不开面子,也不愿意跟我们玩。”
“怎么会呢,我有个朋友叫凤哥儿,以前也像你一样,假小子似的,武功还很厉害呢。”薛暮不禁思念起窦承凤来。
“是吗?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我和汉人接触很少,”央金让侍女端来一碗黄梨,说:“饿死了,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东西,你要不要来点?”
薛暮道谢后拿起一颗梨子,发现果皮上麻点密布,又给宝蟾挑了一颗大的,递给她。
央金介绍说:“这是昌都有名的醉梨,很好吃的。”
薛暮笑道:“我记得书上说醉梨食之不觉酒味,食后不久宛然职醉,也不知是真是假,今天倒可以亲自检验了。”
“又来了,那么文邹邹的话。”央金堵住耳朵,“哎,你怎么和达娃那家伙搞到一起去的?”
“我们是在塔尔寺认识的,我们的父亲也一起在衙门共事,”薛暮也开着玩笑说:“就这样搞到一起的。”
央金嘎嘎地笑起来:“你还挺幽默,我喜欢你,不像我认识的那些汉人。”
这姑娘真够直接,薛暮还没问她那些汉人怎么了,她就自己说了起来:“我阿叔去汉族农区做生意的时候,我在汉区待过一段时间,反正那里的官家小姐们我都看不惯,怎么说呢?特别虚伪,表面上和你好,其实背地里还防着你,挺没意思的。”
她嘴里还嚼着醉梨,看了看薛暮说:“哎,你不会也是那样的人吧?”
薛暮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央金又摇了摇头说:“我看不像,从你说话就看得出来,咦?你这头饰挺好看,好新奇的样式,这是什么啊?”
她的思维跳脱,话题转的也很快。
“这是白玉做的簪子,双合兰花款式,喜欢吗?那就送给你吧。”薛暮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友谊,把那支幽兰双合白玉簪从髻上取下来,递给她。
“真的吗,那我不客气了,”央金接过来就插在头发上,问薛暮:“怎么样,比你好看吗?”
“那当然,比我好看多了。”
“呸,你说谎,你一看就没说实话,你肯定想的是:这个家伙好自恋啊,对不对对不对?”央金说着就要来挠她,薛暮还是第一次和这样的姑娘打交道,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倒显得她十分笨拙。
央金看薛暮呆愣愣的样子,叹了一口气,摇头说:“算了,不欺负你了,你可要注意达娃,她这家伙从来都爱欺负人,我和她在一起都是她欺负我,我从来没占过便宜。”
“没有啊,她人很好的。”
“是吗?她还有这么善良的一面?可能你们是刚认识,还不熟,等熟了你就惨了。”央金啧啧叹息。
“怎么就惨了?”薛暮打破沙锅问到底。
“这么说吧,她会管你,从头管到脚。她在我们这群姑娘里是绣活最好、读书最多的,老给我说大道理,我跟她顶嘴吧,她还打我,她力气大,我打不过她。”央金嘟着嘴,十分委屈。
她的话让薛暮想起了长姐,薛昭就是以贬损妹妹体现亲近,越是说她不好,就越显得关系亲厚,虽然这样的方式让薛暮困恼到自我贬低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现在都没完全走出来,但她也明白薛昭应该是没有恶意的。
此时,新娘也正在和旁边的伴娘说话,时不时摇一摇头,似乎伴娘让她吃点东西,她却不想吃。
“你这个人真奇怪,刚才还笑,怎么现在又开始叹气了?”央金端详着她说。
“我叹气了吗?”
“是啊,刚才就这样,深深叹了一口气。”央金学着薛暮的样子叹气给她看。
薛暮笑着把自己碗里的青稞酒一饮而尽,向后靠在靠枕上,一股热流顺着咽喉深入腹腔,整个人既舒展又莫名惆怅。
雕刻着华丽花纹的天花板中间,吊着璀璨的三层琉璃吊灯。薛暮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喝醉了,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旋转,变得迷离,但能分辨出那种不知身在何处,却觉得舒服妥贴。
年轻时那种莫名的感伤,莫名的惆怅,可以肯定的是,漂泊感和孤独感将会是在西宁的几年里,薛暮人生的底色。
“哎,你干嘛总看着我笑啊,笑的像我奶奶一样慈祥。”央金双手捧着薛暮的脸说。
薛暮假装没好气掰开她的手,啐了一口:“呸,我有那么老吗?”
“没有,你嫩着呢,是我老了,我都十四了。”央金双手撑着下巴,支在膝盖上晃来晃去。
看着这个小女孩说自己老,样子特别滑稽,薛暮扑哧笑了,而且越笑越觉得好笑,怎么也停不下来,央金都被她吓了一跳。
央金摸了摸她的脑袋:“你没事吧?”然后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别笑了,新娘都让你逗笑了。”
薛暮努力止住笑,回头看新娘,她果然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也只是低下头,羞涩的微笑着。这时候她才发现,她也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孩,她那么年轻,一件小事就可以让她开心起来。薛暮想起自己在京师里大龄剩女的名声,又开始难过了,深深叹了口气。
央金靠过来,毫不避讳地说:“你都有瘴病了还喝,小心喝死。”
“呸呸呸,说什么呢。”薛暮忽然觉得脸上凉凉的,一摸,居然流眼泪了,她怕人看到,忙抽出手帕擦掉,又转移开话题:“哎,仁波切今年贵庚?”
“你说云吉?他只比我大三岁,还小呢,不知道为什么脑子这么灵光,开悟很早,没修几年果业就接管摄政了。”
薛暮轻哼一声:“你知道我多大了吗?”
“你也就十五?”
“已经十七了,是老女人吧?”
央金夸张地瞪着她,装作很生气的样子:“你这样让我怎么活?你十七岁还长这样,让我怎么活啊!”
然后她摇晃着薛暮的肩膀,那会儿薛暮已经喝醉了,只觉得被她摇的很舒服,又忍不住轻声笑起来。
幽兰双合白玉簪被央金晃到地上,被旁边的侍女拾起来、轻轻放到桌上。
不久,门口处有动静,薛暮微微睁开眼,看新郎在伴郎和喇嘛们的簇拥下走进来,云吉活佛看了她一眼,她下意识地对他笑了一下。
新郎是来给新娘唱情歌的,看样子新郎并不想唱,但是屋里除了喇嘛们,几乎所有人都在起哄,新娘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把头埋得更低。伴娘识趣的想坐远一点,好让焦点都在新娘身上,新娘却一直拽着伴娘的袍子不让她走,害怕自己落了单,还一直给她使眼色。
那样子真是可爱啊,很少能在京师的世家小姐脸上看到这种表情了。
如果薛暮是男人说不定会爱上她呢。
新郎终于还是唱了,不出所料,他唱的依然是仓央嘉措的诗改编的情歌:
“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白白的月亮。
年轻姑娘的面容,浮现在我的心上。
如果不曾相见,人们就不会相恋。
如果不曾相知,怎会受这相思的熬煎。”
他唱完之后,更精彩的来了,屋里的安多小伙子一起对着新娘唱这首歌,每个人像比力气似的,一句比一句吼的大声,那种年轻和阳刚的气息简直是可以把屋顶掀翻。
薛暮再看看其他姑娘,她们脸上也飞着红霞,都低头笑而不语,包括刚才那样顽皮的央金。
薛暮竟然羡慕起做新娘的姑娘来,碰了碰央金的胳膊肘:“你的阿爸阿妈给你安排婚事了吗?结婚也有人给你唱情歌了。”
央金这时候倒不好意思了,敛起笑容说:“结什么婚,我现在才不嫁人呢。”
“为什么?我第一次体会到婚礼这么浪漫呢。”
“你这阿佳真不正经,我不跟你说话了。”说完央金真的借口去净房,溜走了。
这怎么就不正经了,她纳闷的很,后来通过长久的接触才发现,这里的女孩子性格直爽大方,敢爱敢恨,只不过通常都保留着传统女性的羞涩与含蓄。
“哎,簪子,”薛暮把白玉簪递给她:“真的送给你了,别弄丢了,可贵呢。”
央金接过簪子插回头顶,还跟薛暮做了个鬼脸。薛暮在心里感慨着,这里的男女果真都是造物的恩宠,和他们接触这么些时日,内宅的那些尔虞我诈和硝烟风云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唱完歌后,新郎没有再出去,而是坐回原来的位置上,姑娘小伙们自由敬酒,他们似乎全都是乡里邻居,父辈在一起共事或做生意,年轻人几乎彼此认识。他们之间就不唱歌了,而是进行着非常日常的对话、闲谈。
新郎和新娘彼此之间还是不交流,两人之间隔了足有五十公分的距离。新郎一边全是小伙子,新娘一边全是姑娘,他们像是泾渭分明的中间线。新郎也不和其他人说话,闷闷地坐在那里,偶尔自斟自饮一下,新娘倒是偶尔和伴娘耳语几句。
一切和当初在京城见过的那么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屋子里暖烘烘的,晚霞从氆氇帘外筛进来,光线有点发昏。
薛暮刚退到达娃身边,屋里就进来一群披着绛红色袈裟的喇嘛,新郎和新娘赶紧起身,喇嘛们数量很多,不大的屋子将将站下。
站在新郎身旁的藏族男子和为首的管事喇嘛低声说了几句,达娃见状撇撇嘴:“啊呀,小活佛怎么还没来?”
“是孟加活佛吗?”薛暮问。
“不是,是摄政活佛,模样生得极好,性情也温和,但……唉,你到时候别和他说话就好,我们都不敢和他过分说笑的。”
薛暮笑道:“僧侣皆是如此,岂有沾惹之理?”
达娃拍了她一下:“一看你就不知道缘故,藏传佛教一般是允许僧人娶妻生子的,只有黄教例外,衮本贤巴林(塔尔寺)是黄教发源地,所以和别的僧侣不一样。”
一语未了,只听外面一阵脚步响,家奴进来报说摄政活佛来了,众人忙出去迎接,薛暮猜想这活佛不知是怎样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僧呢,及至近前一看,却是位年轻公子。
那少年披着绛红色的袈裟,明黄的内襟隐约透出来,被红绸缎衬托得不染纤尘,头戴一顶黄色的班智达僧帽,皮肤竟是健康的麦色,果真生得俊眉修目、面若冠玉。
薄暮黄昏,远处西沉的太阳坠在地平线之上,少年的身影被暮色笼罩,眉宇间少了几分凛冽的疏离感,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暖意。
薛暮不禁大吃一惊,心中思忖:“好生奇怪,这人倒像在那里见过似的?何等眼熟,面善得像旧相识,恍若远别重逢一般。”
这位活佛对于她而言绝不是个陌生人,他们一定认识,而且不是一般的熟。那种亲熟从遥远的时代散发而来,如同动物间神秘的感应,如同难以捕捉的气息。
她忍不住伸长脖子看。
屋里灯影幢幢,他站在熙攘的人群中,显得格外干净利落,影子被拉得很长,遮住斜射下来的夕阳光。
活佛没有看见她,只微微闭着双目,手里捻着长长的一串嘎巴拉念珠,带领众喇嘛在一对新人前站定。新郎与新娘慌忙下跪磕头,活佛低声诵了一套经文,念了几句祷词与祝福语,众人也纷纷跪下,虔诚地拜了几拜。
“新郎的做派真像京城里的皇家贵族,这么一比,我们的婚礼多俗啊。”薛暮对姜道隐说。
姜道隐轻拍她一下:“你又不是没见过纳兰老狐狸娶继室那次,十里红妆、凤冠霞帔的场面,平心而论,可比这个华丽多了。”
姜道隐已然对她没有主仆间的尊重了。
达娃说要带他们去和下面的人跳锅庄,薛暮一边看人们跳舞一边对达娃说:“新郎好像很不高兴啊。”
“是吗?”达娃让侍女德钦给她端来一碗酥油茶浸泡的人参果:“可能是和情人分手了,不太高兴。”
薛暮尝了尝黄嫩嫩的人参果,意外的清爽可口,边吃边和好友聊八卦,真是梦想中的场景!
“他还读过书,这婚事是他家和新娘家的娃娃亲,”达娃就着薛暮那半碗人生果吃了几口:“新娘才十三岁,不识字,癸水还没来过呢。”
她似乎看出薛暮的疑惑:“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我们这里的人不会反悔任何事,只要是承诺的。”
达娃摆弄起薛暮的柠檬草香囊来。
“要是退婚会怎样?”
“会怎样?”她想了想说:“不可能,没有这个可能。你不知道,这个新娘的父母是给新郎家放牧的,有年冬天下大雪,她阿爸为了保护羊群自己被埋在雪里冻死了。这种恩情比天还大,新郎家是绝对不会退婚的。”
薛暮心里对新郎和新娘有些同情,热闹的气氛也忽然暗淡许多。看着达娃笑的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薛暮忍不住问:“如果是你呢,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没有娃娃亲,不过要是我,我也会履行承诺的。”达娃这会儿倒是信誓旦旦起来。
德钦端来一种心形的面点,心套心、心连心、层层叠叠,心上都抹了粉红色的粉料,煞是好看。达娃说是藏族婚礼上必备的,薛暮咬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
姜道隐跳累了,满头大汗的跑过来讨水喝,德钦倒了一碗给他,薛暮问:“问你个问题,假如你娘给你订了娃娃亲,你又喜欢上别的男子,你会怎么做?”
“啊?”姜道隐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才说:“那,那还怎么做,肯定是和我喜欢的人结婚了,管他什么娃娃亲不娃娃亲,再说我阿母知道我不喜欢,肯定不会给我订的。”
薛暮朝楼上努了努嘴:“这对就是啊。”
“不会吧?”姜道隐惊讶地看了眼楼上,“这两个人够悲剧的。”
这时候他们谁也不知道这句随口的话竟会一语成谶。
藏族人跳锅庄劲头十足,能跳整整一天一夜,动作似乎也就是那几样,但是他们乐在其中。薛暮傻坐在那里,看姜道隐手舞足蹈地乱蹦了整整一个时辰,渐渐觉得周遭有些冷,于是重新回到楼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婚礼已经进行到宾客互相自由敬酒的阶段,他们敬酒要唱歌,唱他们的民歌,张口就来。
薛暮刚一上去,就看到达娃的朋友们,大约有二十几多人,商量着给新郎家的长辈唱敬酒歌。他们略微嘀咕了一下,就齐声唱起来,仔细听了听,唱的是:
“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乞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日,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我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薛暮隐约觉得有些耳熟,心里止不住地泛起怪异,却怎么都想不起是在哪里听过,达娃说这是六世达丨赖的诗改编的,薛暮听这个名号又有点耳熟,就问六世达丨赖是谁。
“六世达丨赖罗桑仁钦·仓央嘉措啊,大名鼎鼎的情僧,”达娃解释道,“在整个高原,达丨赖喇嘛是宗教领袖,在我们心里的地位甚至比你们派来的驻藏大臣还高。只可惜在六世达丨赖死后,关于转世灵童的争议颇多,没有再继续下去,至今也没找到第七世。”
薛暮这才想起来,从来蔡嬷嬷之前也和她讲过,还没来得及追问,长辈们就齐声回道:“扎西德勒!”
在薛暮这个外乡人看来这真是浪漫的一刻,音乐和舞蹈大概已经镌刻在他们的骨血里,随随便便就那么能唱出这么美好的诗句来,可他们却不以为意,这是他们的日常生活,就像吃饭喝水那样平常。
薛暮和姜道隐凑趣地加入到他们当中,达娃说,新郎的队伍要从五楼的宾客开始敬酒,一层层敬下去,直到把楼下所有宾客都敬到。
跟着队伍拾级而上,他们行动速度很快,薛暮被宝蟾扶着,在下面累的气喘吁吁也跟不上,上到四楼楼梯口,忽然迎面走来那群祈福的喇嘛,看样子他们正要去上香,人人手上都拿着一盏红瓣莲花灯。
他们很有礼貌的等在楼梯口,让她们先过去许多。许多喇嘛站在楼梯口打量薛暮,他们应该是对她一个从中原来的女孩很好奇。薛暮被浓重的男性气息包围着,本来也是喘息不定,这会儿更加控制不住呼吸节奏,脸色想必也十分绯红。
薛暮扶着宝蟾的手臂,颔着首,目不斜视地专心上楼,经过活佛身边的时候,差点撞上他手里的莲花灯座,他嘱咐道:“小心。”声音很轻,说的是汉语,只有薛暮能听得到。
“谢谢。”薛暮脑子一片混沌,甚至没有意识到他说的是汉语,也没有抬头,因为一抬头就要撞上他了,当时他们就离得那么近。
和他走到同一层台阶的时候,薛暮暗暗比量了一下,发现自己只到他胸口的高度,他的肩膀很宽,一只手攥着铜灯座,有那么一秒,像是被他这只胳膊拥在怀里似的。
“仁波切。”直到有人喊了这个名字,活佛回头张望了一下,接着像是仓皇逃离似的,匆匆下了楼。
“达娃,活佛叫什么名字啊?”薛暮跟达娃打听。
“云丹多吉,我们叫他云吉。”达娃说。
“为什么能叫云吉?大家又管他叫仁波切?”
“我们藏族人名字可以这样叫,可以只读前面两个字,也可以只念后面两个字,也可以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连读。”她解释道,“仁波切是对活佛的一种尊称。”
这时候薛暮站在楼梯上,忽然心有灵犀地一低头,措不及防撞进一双眼眸,像幽深如墨的黑泉。年轻的活佛背着光,大半张脸被阴影覆盖住,他的眼神很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从薛暮身上一带而过,没有任何停留。
薛暮的心莫名像是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有一点疼,脸上的笑容迅速凋谢了。
她的脑海有些混沌,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出家人莫名其妙产生悸动,残存的理智告诉她,这样下去的后果很危险。
达娃和朋友们都是天生的好歌手,几乎每到一桌都要唱不同的歌曲。薛暮问她们怎么那么厉害,她说这是从小就会的,就像是你们汉人从小就很会说祝福词一样,薛暮听了不免好奇,追问她什么样的祝福词。
达娃说:“就好比什么非常有幸啊,叨扰了啊,比翼双飞永浴爱河之类的,你张口就来,也非常厉害,我就总是不会说话,我还想好好和你学学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薛暮自嘲地说:“原来我们的特色是这个。”
离开家乡的好处之一,大概就是可以找到自己的坐标,在社会上、在世界里,属于何种经纬。
因为敬酒的时候不可以喝茶代替,本来就不胜酒力的薛暮已经有些醉了,她问达娃哪里可以安安静静地坐一会儿,她让薛暮去二楼刚才敬酒的屋子里。
“那都是伴郎和伴娘呆的地方,我去不太好吧?”
伴郎和伴娘一般由和新郎新娘关系最近的男女担任,而且不止两个人。
达娃说没事,现在只有新娘和伴娘在,男人们都去敬酒了。薛暮还是不太好意思,达娃把她介绍给其中一个也叫卓嘎的伴娘,让她照顾薛暮。
薛暮问道:“怎么伴娘也叫卓嘎?”
达娃说:“她叫央金卓嘎,你要是觉得不方便就叫她央金好了。”
央金卓嘎的五官线条很柔和,额头饱满宽阔,细长的眉毛,眼角低垂,皮肤不像达娃那么黑,但也不白,两颊上有着比其他人都浓重的高原红,或许是抹了胭脂的缘故。
男人们走了以后,女人就松快许多,有人已经开始嗑瓜子、喝茶了,只有新娘仍无声无息地坐在她的大红色锦缎藏袍里,这会儿不再低着头了。
新娘的脸棱角分明,鼻子尤其漂亮,鼻尖翘翘的,眼睛俊俏有神,这使得她的端庄像是为了这个场合故意矜持出来的。
央金让薛暮不要拘束,吩咐侍女又倒了一碗酥油茶递给她,说可以醒酒,薛暮双手接过来,边喝边问她:“你们一直要坐在这里吗?”
“不是,待会儿新郎和新娘要去院子里敬酒,上午婚礼结束,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央金说话干脆利索,汉语也说的很好,她歪着头望过来:“刚才我就想说,你的声音好自然,比达舒胭好多了,她说话细声细气的,像被掐了脖子的鸭子。”
达舒胭应该是达鼐的女儿吧,怎么又提到她了?看来这里的藏族人都很反感这位达小姐,也不知道她究竟哪里招惹他们了,薛暮心里升起几分对达舒胭的好奇。
一杯酥油茶见底,胃里暖洋洋的,整个人都舒坦起来。
“谢谢,你的声音也很好听。”薛暮说:“刚才看你和达娃很熟,你们也是朋友吗?”
“是啊,我们两家住的近,人家叫她大卓嘎,叫我小卓嘎,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她像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地搂着薛暮的肩膀说,“所以你不用拘束,把我当兄弟就行。”
薛暮不禁噗嗤一声笑出来,配合着把手放在她的腰上:“哥们儿?”
央金眉毛一扬:“哎呀,你不像汉人嘛。”
“为什么?”
“反正我从没见汉人女孩这么放得开的,大多抹不开面子,也不愿意跟我们玩。”
“怎么会呢,我有个朋友叫凤哥儿,以前也像你一样,假小子似的,武功还很厉害呢。”薛暮不禁思念起窦承凤来。
“是吗?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我和汉人接触很少,”央金让侍女端来一碗黄梨,说:“饿死了,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东西,你要不要来点?”
薛暮道谢后拿起一颗梨子,发现果皮上麻点密布,又给宝蟾挑了一颗大的,递给她。
央金介绍说:“这是昌都有名的醉梨,很好吃的。”
薛暮笑道:“我记得书上说醉梨食之不觉酒味,食后不久宛然职醉,也不知是真是假,今天倒可以亲自检验了。”
“又来了,那么文邹邹的话。”央金堵住耳朵,“哎,你怎么和达娃那家伙搞到一起去的?”
“我们是在塔尔寺认识的,我们的父亲也一起在衙门共事,”薛暮也开着玩笑说:“就这样搞到一起的。”
央金嘎嘎地笑起来:“你还挺幽默,我喜欢你,不像我认识的那些汉人。”
这姑娘真够直接,薛暮还没问她那些汉人怎么了,她就自己说了起来:“我阿叔去汉族农区做生意的时候,我在汉区待过一段时间,反正那里的官家小姐们我都看不惯,怎么说呢?特别虚伪,表面上和你好,其实背地里还防着你,挺没意思的。”
她嘴里还嚼着醉梨,看了看薛暮说:“哎,你不会也是那样的人吧?”
薛暮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央金又摇了摇头说:“我看不像,从你说话就看得出来,咦?你这头饰挺好看,好新奇的样式,这是什么啊?”
她的思维跳脱,话题转的也很快。
“这是白玉做的簪子,双合兰花款式,喜欢吗?那就送给你吧。”薛暮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友谊,把那支幽兰双合白玉簪从髻上取下来,递给她。
“真的吗,那我不客气了,”央金接过来就插在头发上,问薛暮:“怎么样,比你好看吗?”
“那当然,比我好看多了。”
“呸,你说谎,你一看就没说实话,你肯定想的是:这个家伙好自恋啊,对不对对不对?”央金说着就要来挠她,薛暮还是第一次和这样的姑娘打交道,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倒显得她十分笨拙。
央金看薛暮呆愣愣的样子,叹了一口气,摇头说:“算了,不欺负你了,你可要注意达娃,她这家伙从来都爱欺负人,我和她在一起都是她欺负我,我从来没占过便宜。”
“没有啊,她人很好的。”
“是吗?她还有这么善良的一面?可能你们是刚认识,还不熟,等熟了你就惨了。”央金啧啧叹息。
“怎么就惨了?”薛暮打破沙锅问到底。
“这么说吧,她会管你,从头管到脚。她在我们这群姑娘里是绣活最好、读书最多的,老给我说大道理,我跟她顶嘴吧,她还打我,她力气大,我打不过她。”央金嘟着嘴,十分委屈。
她的话让薛暮想起了长姐,薛昭就是以贬损妹妹体现亲近,越是说她不好,就越显得关系亲厚,虽然这样的方式让薛暮困恼到自我贬低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现在都没完全走出来,但她也明白薛昭应该是没有恶意的。
此时,新娘也正在和旁边的伴娘说话,时不时摇一摇头,似乎伴娘让她吃点东西,她却不想吃。
“你这个人真奇怪,刚才还笑,怎么现在又开始叹气了?”央金端详着她说。
“我叹气了吗?”
“是啊,刚才就这样,深深叹了一口气。”央金学着薛暮的样子叹气给她看。
薛暮笑着把自己碗里的青稞酒一饮而尽,向后靠在靠枕上,一股热流顺着咽喉深入腹腔,整个人既舒展又莫名惆怅。
雕刻着华丽花纹的天花板中间,吊着璀璨的三层琉璃吊灯。薛暮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喝醉了,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旋转,变得迷离,但能分辨出那种不知身在何处,却觉得舒服妥贴。
年轻时那种莫名的感伤,莫名的惆怅,可以肯定的是,漂泊感和孤独感将会是在西宁的几年里,薛暮人生的底色。
“哎,你干嘛总看着我笑啊,笑的像我奶奶一样慈祥。”央金双手捧着薛暮的脸说。
薛暮假装没好气掰开她的手,啐了一口:“呸,我有那么老吗?”
“没有,你嫩着呢,是我老了,我都十四了。”央金双手撑着下巴,支在膝盖上晃来晃去。
看着这个小女孩说自己老,样子特别滑稽,薛暮扑哧笑了,而且越笑越觉得好笑,怎么也停不下来,央金都被她吓了一跳。
央金摸了摸她的脑袋:“你没事吧?”然后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别笑了,新娘都让你逗笑了。”
薛暮努力止住笑,回头看新娘,她果然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也只是低下头,羞涩的微笑着。这时候她才发现,她也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孩,她那么年轻,一件小事就可以让她开心起来。薛暮想起自己在京师里大龄剩女的名声,又开始难过了,深深叹了口气。
央金靠过来,毫不避讳地说:“你都有瘴病了还喝,小心喝死。”
“呸呸呸,说什么呢。”薛暮忽然觉得脸上凉凉的,一摸,居然流眼泪了,她怕人看到,忙抽出手帕擦掉,又转移开话题:“哎,仁波切今年贵庚?”
“你说云吉?他只比我大三岁,还小呢,不知道为什么脑子这么灵光,开悟很早,没修几年果业就接管摄政了。”
薛暮轻哼一声:“你知道我多大了吗?”
“你也就十五?”
“已经十七了,是老女人吧?”
央金夸张地瞪着她,装作很生气的样子:“你这样让我怎么活?你十七岁还长这样,让我怎么活啊!”
然后她摇晃着薛暮的肩膀,那会儿薛暮已经喝醉了,只觉得被她摇的很舒服,又忍不住轻声笑起来。
幽兰双合白玉簪被央金晃到地上,被旁边的侍女拾起来、轻轻放到桌上。
不久,门口处有动静,薛暮微微睁开眼,看新郎在伴郎和喇嘛们的簇拥下走进来,云吉活佛看了她一眼,她下意识地对他笑了一下。
新郎是来给新娘唱情歌的,看样子新郎并不想唱,但是屋里除了喇嘛们,几乎所有人都在起哄,新娘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把头埋得更低。伴娘识趣的想坐远一点,好让焦点都在新娘身上,新娘却一直拽着伴娘的袍子不让她走,害怕自己落了单,还一直给她使眼色。
那样子真是可爱啊,很少能在京师的世家小姐脸上看到这种表情了。
如果薛暮是男人说不定会爱上她呢。
新郎终于还是唱了,不出所料,他唱的依然是仓央嘉措的诗改编的情歌:
“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白白的月亮。
年轻姑娘的面容,浮现在我的心上。
如果不曾相见,人们就不会相恋。
如果不曾相知,怎会受这相思的熬煎。”
他唱完之后,更精彩的来了,屋里的安多小伙子一起对着新娘唱这首歌,每个人像比力气似的,一句比一句吼的大声,那种年轻和阳刚的气息简直是可以把屋顶掀翻。
薛暮再看看其他姑娘,她们脸上也飞着红霞,都低头笑而不语,包括刚才那样顽皮的央金。
薛暮竟然羡慕起做新娘的姑娘来,碰了碰央金的胳膊肘:“你的阿爸阿妈给你安排婚事了吗?结婚也有人给你唱情歌了。”
央金这时候倒不好意思了,敛起笑容说:“结什么婚,我现在才不嫁人呢。”
“为什么?我第一次体会到婚礼这么浪漫呢。”
“你这阿佳真不正经,我不跟你说话了。”说完央金真的借口去净房,溜走了。
这怎么就不正经了,她纳闷的很,后来通过长久的接触才发现,这里的女孩子性格直爽大方,敢爱敢恨,只不过通常都保留着传统女性的羞涩与含蓄。
“哎,簪子,”薛暮把白玉簪递给她:“真的送给你了,别弄丢了,可贵呢。”
央金接过簪子插回头顶,还跟薛暮做了个鬼脸。薛暮在心里感慨着,这里的男女果真都是造物的恩宠,和他们接触这么些时日,内宅的那些尔虞我诈和硝烟风云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唱完歌后,新郎没有再出去,而是坐回原来的位置上,姑娘小伙们自由敬酒,他们似乎全都是乡里邻居,父辈在一起共事或做生意,年轻人几乎彼此认识。他们之间就不唱歌了,而是进行着非常日常的对话、闲谈。
新郎和新娘彼此之间还是不交流,两人之间隔了足有五十公分的距离。新郎一边全是小伙子,新娘一边全是姑娘,他们像是泾渭分明的中间线。新郎也不和其他人说话,闷闷地坐在那里,偶尔自斟自饮一下,新娘倒是偶尔和伴娘耳语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