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姆说她娘家附近有个好玩的地方,有个海子,还有一片树林,是别人都没去过的,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于是,次日午饭后,他们几人便来到旺姆家所在的牧区,那里一半是草场,一半是山林,旺姆没有带他们去她家,而是直奔她所说的密林。
那密林还真是一个传说般的所在,只不过从入口处到里面好一段距离,都泛着一种幽绿的光。因为那是山谷里的一片松林,不知道历经了多少年月的高大松树上都垂满了一种绿丝,有的一直落到地上,不过大部分垂在半空中,遮天蔽日的飘逸,不过暗处的那些又有些诡异。
达娃问道:“那垂下来的是什么?”
旺姆也不知道,就连索朗和旦增都说不清楚。还是姜道隐说那叫松落,只有在藏区最干净的地方才能长出来,是一味中药,价格不便宜,也叫松萝。每年只能长一点,像他们看到的那么长的,还真少见,足以说明这个地方真的只有旺姆知道,不然早就被采摘完了。
达娃和央金都说羡慕旺姆,薛暮也一样。
姜道隐就说:“咱们这些人里,或许只有旺姆才是最富有的。”
他大概说的对。
越往里走越冷,路边还有层层积雪,旦增把毡帽摘下来透气:“这地方终年看不到阳光,不知是哪年的积雪呢。”说着就搂住达娃,还问她冷不冷,达娃这次并没有推开他。
他们在小路上还遇到一头小牛犊,牛角上系着红绳,索朗说这是放生的牛,其实是旺姆放生的,她母亲本来要把它卖了,她舍不得就偷偷给它放走了,她母亲还以为跑丢了呢。
“这牛不会乱跑吗?一直呆在这里?”薛暮问。
旺姆摇摇头:“不跑,一直在这,它把我当成它的阿妈了。”
果然,那小牛见到旺姆就伸出舌头舔她的手,旺姆从路边摘了一把野草喂给它,吃完之后,又拍了拍它,它就自己去附近吃草了。他们路过的时候,它看也不看其他人一眼,但也不怕人。
姜道隐忍不住又说了一遍:“旺姆真是精灵一样的女孩啊,住在天边。”
达娃和薛暮互相看了一眼,抿着嘴笑。央金就对他说:“哎,正好你要不要和次仁打一架,看他会不会把旺姆让给你?那样你就是最富有的了,这一带山谷的松落都是你的。”
“是吗,我娶了旺姆,那你怎么办啊?”姜道隐调侃央金,两人又追逐打闹起来。
薛暮知道,姜道隐是不会娶央金的,因为他与她一样,都从没想过要介入这里的生活。而她自己又会喜欢云吉多久呢?她仍然心中没有把握。
她不禁想起他说的,要对姜道隐好一点的事来,便向姜道隐招手,递给他一袋碎银:“姜道隐,来,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帮我去桑提酒馆买一筐炒栗子,谢谢你。”
姜道隐缩了缩脖子,感到一阵恶寒,手却诚实地接过那袋银子:“小姐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温柔了?我有点不习惯,你还是变回去吧,不然我们都害怕。再说,买栗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多钱?”
“你收着就是了,管那么多干嘛!”薛暮瞪他一眼,他也真是没心眼。
南卡这时候看向次仁,对他玩笑地说:“哥,姜道隐要娶我嫂子了,你赞成吗?”
次仁哼了一声,冷冰冰的。
“哟哟,吃干醋了!”他们一起哄笑着调侃他。
路上,洛桑问薛暮,是她的家乡好还是西宁好,她想了想,还是说:“京师好。”
洛桑很失望:“京师有什么好的?”
薛暮认真地说:“京城的浮华和市井我都喜欢。”
洛桑问:“就像对,呃,你未来的夫婿一样吗?”
“任何男人和京师都没法比。”
洛桑就说:“唉,看来你不是我心中的那个白玛,那朵莲花。”
白玛在藏语里是莲花的意思。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薛暮笑笑,她才不是什么白莲花。
洛桑的笑意很单薄:“你要是飞累了,就停下来,到我们西宁转一转,这里就是你的家,永远都是。”
薛暮的心中不觉狠狠一搐,像被一把生满了铁锈的钝刀狠狠划过又来回切割着似的,又蓦然荡漾起一股暖意。
她停下来注视洛桑,对他笑了笑,洛桑也对她笑了,薛暮这才发现,这安多男孩的笑容很朴实,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很干净。
他们大约走了两公里,视野忽然开阔透亮起来,一片不大的水塘近在眼前。旺姆飞奔过去,甩脱了松巴鞋走进水塘里。达娃以为水塘很深,赶忙过去拉住她,到了边上才发现,这里的水刚没到脚脖子,于是大家都撒了欢地全部脱了鞋,光脚进去了,连薛暮也不例外。
“这片海子真漂亮,有名字吗?”姜道隐一边惬意地拿脚拍打水花,一边问。
达娃告诉他:“旺姆说这叫天天海,是她给起的名字,就是天天能见到的意思。”说完她又叫道:“啊,我太羡慕旺姆了,我想和她换换。”
姜道隐大声说:“我也是!”
然后央金、南卡、洛桑、旦增、次仁、索朗和薛暮,都说了同样的话。
天天海里面有一种地衣,是一种藻类,旺姆说可以炒着吃,就蹲在那里采摘起来。旦增也说这种东西他吃过,还可以炒鸡蛋,他们就全都开始采地衣,除了薛暮之外。
她坐在从岸边横过来的一颗枯树上,看着脚下那片水,微小的鱼虾需要仔细分辨才看得见,它们在她脚底优游自在。
薛暮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脚丫暴露在卧房以外的地方,被这么耀眼的阳光罩着,感觉欣喜得想落泪。
她不禁小声念起来:“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央金采累了,把手上一大捧地衣又扔回水里,也过来坐在薛暮身边,用脚踢着水面,拍水花玩。薛暮看见她的脚也染了红通通的凤仙花指甲。
她问薛暮带烟袋子没有,薛暮笑道:“我又不抽大烟,你要它干什么?”
央金抬头沐浴着阳光,说:“心里好烦。”
“你有什么可烦的?”薛暮揽住她的肩。
“怎么没有,多着呢。”她笑了一下。
薛暮悄悄问她:“实话实说,你是不是喜欢姜道隐?”
央金忽然流眼泪了,眉心的悲色如同阴阴天色,凝聚不散,摇了摇头说:“他不属于我们这里。”
薛暮心里一惊,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你别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他。”央金用手背抹了一把眼泪,“等他走了,我过两天就好了,反正我这人没心没肺的。”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薛暮用力握了握她的手,感觉自己肩上忽然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谢谢你信任我。”
央金一笑,眼中水波波动,又涌出几分清亮的泪意:“反正你迟早也会走的,不是吗?”
薛暮回避着她的目光:“我很喜欢这里,很喜欢你们,真的。”
央金像男子一样托着她的下巴:“我知道,但仅仅是此时此刻,你走了,洛桑会受一次伤害。不过不要紧,我们会帮他渡过难关的。”
央金说完从树枝上跳下去,加入达娃和姜道隐他们了。
薛暮真正怕的,也是自己和这片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终究会分开。
这个发现让她无比沮丧,并且从心里厌恶自己。央金他们这些朋友甚至准备好为洛桑疗伤,却还是包容了她,她看着自己在水面上的倒影,只觉得那人面目可憎。
你真是一个有勇气在心里乱想却没有勇气真正去爱的人,薛暮无声地告诉水面上那抹倒影。
旦增掉进了水里,全身都湿透了,他只好把藏袍和衣衫都脱光,挂在枯树枝上晾干。
薛暮刚开始还捂着眼睛不敢看,达娃和央金一起把她的手掰开,欣赏她红成番茄果的脸。
索朗听见妹妹夸旦增,立马也脱了藏袍,把衣裳团成一团扔到岸边,然后站在旦增身旁,搂着他肩膀,像是要和他比壮比美似的。接着姜道隐和次仁也加入了,大家起哄让洛桑也脱,他死活不脱。
他们玩到天黑才回去,导致薛暮第二天直接睡到了中午,才拖着酸痛的身子来到塔尔寺,还没进寺庙,就停住脚步。
寺门前站着一家六口,男的看去三十岁左右,女的却有四十岁年纪似的,瘦小干枯,皱纹满脸,头发都花白了。她背上背了一个看起来还不到一岁的孩子,两个四五岁男孩,一个八岁左右的女孩,不过女孩脸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从眉毛到嘴角,一家人都是当地牧民打扮。
那襁褓中的小孩子一直哭,孩子的父亲突然发脾气对女人说了什么,女人只是满脸焦急和心疼地哄着孩子。
薛暮走过去问了女人一句,女人低声道:“我没有奶。”
“那牛乳呢?”
女人也摇了摇头,一个路过的尼姑停下脚步,对薛暮说:“她们没有牛乳,只能等到地方喂米粥。”
薛暮将随身携带的水囊掏出来:“我这儿还剩点牛乳茶,不知道行不行。”
“可以可以,孩子饿的太厉害了。”
尼姑便打开壶盖,女人推辞了一番也就接过去,一口一口喂给孩子喝,孩子喝了几口,果然不哭了。
这时候,她的两个四五岁的孩子也嚷嚷要喝,女人打了他们俩的屁股,他们就哭了起来,他们的父亲又转过头来大声呵斥,语气里尽是不耐烦。
薛暮又在肩上挎的托特包里翻找一通,找到几块牛皮纸包的桃酥,都给了那两个男孩,男孩接过就吃,女人抢着要还给她,可顷刻间,桃酥都被吃完了,女人一脸尴尬和歉意地对她道歉。
大概是吃饱了,几个孩子瞬间安静下来,薛暮回头看了一眼那女人,忽然很同情又可怜她。
“你是一个心善的人。”尼姑对她说。
薛暮笑着没有说话。
“如果我不出家,也会像她一样。”
薛暮惊讶地看了尼姑一眼,她道:“嫁人要是嫁这样的人,”她用下巴指了指前面的孩子父亲:“还不如把一生奉献给佛祖。”
薛暮看见尼姑的手又细又长,指甲干干净净,不免仔细打量她,这才发现她眉目清秀,如果不是剃光了头发,看上去应该和旺姆的长相不相上下。
男人已经站在了远处,抱着胳膊一言不发,像是在生气,女人则带几个孩子去附近草丛解手,在她给一个儿子提裤子的时候,背上的孩子差点掉下来。尼姑赶忙跑过去帮忙扶住,那男人看见了,却也不过来帮忙。
薛暮走过去问那男人:“阿叔,你们是湟中本地人吗?”
“不是,家是湟源的。”男人生硬地说。
“那来湟中干嘛?”
“她脸上的疤,给看看。”男人说话很生硬。
“这疤怎么弄的啊?”薛暮看向男人的大女儿。
“狼抓的。”
“可怜的小姑娘,要治很久吧,你们那儿医官多,湟中也有吗?”
“湟中便宜。”
薛暮点点头没再说什么,男人又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我说不治,她非要去,唉,把家里羊都卖了,日子不过了,败家的。”
薛暮不知道如何回应,连表情都要绷不住了,那女人听到丈夫骂她,往男人那边看了一眼,男人就立刻吼了她一句什么,女人低下头再也不敢看。
“不管怎样也得治啊,女孩家的脸是大事。”薛暮忍不住劝到。
男人哼了一声,独自踱步到附近的小河边阴凉地坐下了,两个男孩要找他玩,他也将儿子们呵斥走了。
这时候,寺里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周围几乎所有喇嘛、正在干活的札巴、甚至在磕长头的香客都围聚过去,很大的阵仗。
很快薛暮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云吉活佛竟然出了正门,身后跟着一个管事喇嘛、一个扎仓群则,一袭寻常绛红色袈裟,端庄地站在那里,开口依旧是庄严的协萨:“前面出什么事了?”
“摄政仁波切!”男人见到云吉,赶紧双手合十恭敬地施礼,然后就和他倒苦水似的倾诉缘由。
女人襁褓里的孩子又开始哭了,哭得撕心裂肺,不论女人怎么哄都不行,云吉走过来看了看,就说:“是穿的太多了嘛,给他脱掉两件就好了,别给孩子捂坏了。”
薛暮心里想着这活佛还真是什么都懂呢,女人听了这话,立刻给孩子脱掉一层氆氇袄,孩子还是哭,云吉又看了一会儿,眉头皱着,唇线也抿得很直:“来,让我试试。”
他接过孩子,小心翼翼地把他面朝下抱着,让孩子趴在他手臂上,嘴里还轻声哄着,孩子果然哭声小了一些,连管事喇嘛都不可置信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看,不哭了吧。”云吉抬起狭长的眸子,“小孩子肠胃不好,这样抱他就舒服。”
薛暮忍不住笑了:“您这出家人,懂的还真多。”
“嗯,那是,什么都要懂一点,年轻人要好学,不能总是半途而废。”这番话很明显是点她近几日禅修、学经的懈怠。
薛暮讪讪一笑,见云吉唇角轻扯了一下,快到她都不确定那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因为很快他就恢复庄严肃穆的神态。
这会儿薛暮怎么看都觉得,他就像一个热心肠的邻家哥哥。
片刻后,那孩子在云吉手上睡着了,女人双手合十谢过他,轻轻接过孩子,走到一边去了。他示意管事喇嘛跟着他们,看看有无不妥。
“走吧?”看到薛暮的视线依旧追随着一家六口,云吉出声提醒,“你的湄姐姐还在等你呢。”
“唉,那个女人太可怜了。”薛暮边走边和他说,“摊上这么个丈夫,生了这么一堆不懂事的孩子,日子也太难过了,换了别人可能就直接……”她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喂,”云吉突然转头看向她,脸色稍沉,“想什么不都不要想到死亡,父母养一个孩子养那么大,受他这个痛苦,他就要还的。下辈子,他就要有亲人自戕,他就要去受那个亲人离开的痛苦。说不定就是他的孩子,谁能受得了自己孩子自杀的痛苦?一世一世,还不完的债,永远跳不出这个轮回。所以,千万不能自戕。”
他的语速很快,说话干脆果断,说完之后看看她的反应,又补充一句:“有些事情也是司空见惯,我之前调解过那么多纠纷,最大的感触就是,那些情情爱爱,凡是能让人甘愿付出性命的,都不是什么健康的爱情。”
“啊?怎么突然跳到情爱上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家庭里长辈小辈因为缔婚的争执是最多的。”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片刻,见她神情没什么异样,这才放下心似的松了口气。
“转世轮回到底是一种什么机制?”
云吉眯着眼思考半天,竟然用婚嫁来形容转世:“就拿女人举例子,今生今世你要好好修习,下一世才能嫁到好的人家去,没有地痞流氓找麻烦,夫妻琴瑟和谐,公婆态度友好,房子宽敞明亮——哎,你能嫁个很好的人家的。但要是不好好修习就惨咯,到时候会嫁给一个三观不合的丈夫,公婆还喜欢欺负人,到处破破烂烂,家里闹得鸡犬不宁。这样的人家,再想好好修德行,从山沟里出来,就难了。那么一世就比一世更差,恶性循环,永远翻不了身,你懂我意思吧?”
薛暮撇撇嘴:“哦,那你的意思是女人只有嫁人这一条出路了?”
“当然不是,你别误会,女人能干的事多着呢,就连领兵打仗也不例外。天竺的詹西女王拉克希米·葩依,率领起义军反抗洋人入侵,战局精巧、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所以女性不光是温柔慈爱的,同样是很神勇的。”他滔滔不绝地解释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放不下自我,其实是太患得患失,太在意从前又太担心将来,很多问题没有答案,公道自在人心。人过一辈子,不需要证明什么,更没什么是一定要实现的。”
“那仁波切,你以后想干什么?”
“当然是延续我的事业了。”他回答得不假思索,踌躇满志。
来到夏达拉康,江湄果然已经在里面抄写经文了。很多时候,薛暮偷溜出去在寺里闲逛,她常邀请江湄一起去玩,江湄一次也没答应过。云吉会默默在内殿长跪念诵经文,她就在他身后一字一字抄录梵文。
果然这次,薛暮还没静虑一会儿,就又趁着云吉闭眼念经的功夫,跑到后院摘月见草去了。
案上博山炉里焚着沉香,那炉烟寂寂,淡淡萦绕。活佛的神色淡定如在境外,眉宇间便如那博山炉的轻缕一样,缥缈若无。
江湄用耳语般的声音轻轻问:“上师也喜欢中原的沉香么?”
他念完整篇经,才回答道:“大乘礼佛都用沉香,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年轻香客倒是甚少用此沉郁之香。”
“小女有时点来静一静心,倒觉得比甜腻的安息香、蜜合香、百合香要好。”
云吉微笑:“不错,人生难免有不如意事,懂得及时排遣就好。”
二人一时无话,江湄便主动把自己写的字奉上,云吉翻阅她写的字,笑道:“字倒是娟秀,只是还缺几分大气,不过也算得上好了,终究是心念还杂的缘故。”
不过轻描淡写几句,江湄的脸便羞红了,窘迫得很。她的字一向是颇为自矜的,曾在烛火惺忪、少女心事之时书过一阕秦观的《鹊桥仙》。田姨娘曾经也说过她的字“如插花舞女,低昂芙蓉;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又若红莲映水,碧沼浮霞。”
“上师能左右手同时书写,羲和妹妹的行楷也写的行云流水,小女自愧不如。”
他淡淡出神,只是一笑带过:“她的行楷确实好,只是太过追求速度,反而失了端庄和韵致。”
江湄道:“再好的字也要花功夫下去慢慢地练出来,绝不是一朝一夕所得。羲和说她以前在京师,每日练字下的功夫不少。”
云吉的目光往窗外一瞥,又即刻收回来,颇为感慨:“年轻的时候哪能静得下性子来好好写字,修行的事,原不在字好不好上计较。汉籍古语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倒觉得不通;可太有才华了,终究有薄命之嫌,也太可惜了。有才而知进退,兼修福德,那才是难得的。”
“小女明白,多谢上师教诲。”江湄细细体味话中深意,那样带有女儿家柔婉的轻音,清越宛若天际弯月,仿佛是带着花香的月光,静谧而安详地散开四周难以入鼻的气味,静静弥散。
云吉不禁抬眸,微微蹙眉,若有所思地望了她一眼。
于是,次日午饭后,他们几人便来到旺姆家所在的牧区,那里一半是草场,一半是山林,旺姆没有带他们去她家,而是直奔她所说的密林。
那密林还真是一个传说般的所在,只不过从入口处到里面好一段距离,都泛着一种幽绿的光。因为那是山谷里的一片松林,不知道历经了多少年月的高大松树上都垂满了一种绿丝,有的一直落到地上,不过大部分垂在半空中,遮天蔽日的飘逸,不过暗处的那些又有些诡异。
达娃问道:“那垂下来的是什么?”
旺姆也不知道,就连索朗和旦增都说不清楚。还是姜道隐说那叫松落,只有在藏区最干净的地方才能长出来,是一味中药,价格不便宜,也叫松萝。每年只能长一点,像他们看到的那么长的,还真少见,足以说明这个地方真的只有旺姆知道,不然早就被采摘完了。
达娃和央金都说羡慕旺姆,薛暮也一样。
姜道隐就说:“咱们这些人里,或许只有旺姆才是最富有的。”
他大概说的对。
越往里走越冷,路边还有层层积雪,旦增把毡帽摘下来透气:“这地方终年看不到阳光,不知是哪年的积雪呢。”说着就搂住达娃,还问她冷不冷,达娃这次并没有推开他。
他们在小路上还遇到一头小牛犊,牛角上系着红绳,索朗说这是放生的牛,其实是旺姆放生的,她母亲本来要把它卖了,她舍不得就偷偷给它放走了,她母亲还以为跑丢了呢。
“这牛不会乱跑吗?一直呆在这里?”薛暮问。
旺姆摇摇头:“不跑,一直在这,它把我当成它的阿妈了。”
果然,那小牛见到旺姆就伸出舌头舔她的手,旺姆从路边摘了一把野草喂给它,吃完之后,又拍了拍它,它就自己去附近吃草了。他们路过的时候,它看也不看其他人一眼,但也不怕人。
姜道隐忍不住又说了一遍:“旺姆真是精灵一样的女孩啊,住在天边。”
达娃和薛暮互相看了一眼,抿着嘴笑。央金就对他说:“哎,正好你要不要和次仁打一架,看他会不会把旺姆让给你?那样你就是最富有的了,这一带山谷的松落都是你的。”
“是吗,我娶了旺姆,那你怎么办啊?”姜道隐调侃央金,两人又追逐打闹起来。
薛暮知道,姜道隐是不会娶央金的,因为他与她一样,都从没想过要介入这里的生活。而她自己又会喜欢云吉多久呢?她仍然心中没有把握。
她不禁想起他说的,要对姜道隐好一点的事来,便向姜道隐招手,递给他一袋碎银:“姜道隐,来,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帮我去桑提酒馆买一筐炒栗子,谢谢你。”
姜道隐缩了缩脖子,感到一阵恶寒,手却诚实地接过那袋银子:“小姐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温柔了?我有点不习惯,你还是变回去吧,不然我们都害怕。再说,买栗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多钱?”
“你收着就是了,管那么多干嘛!”薛暮瞪他一眼,他也真是没心眼。
南卡这时候看向次仁,对他玩笑地说:“哥,姜道隐要娶我嫂子了,你赞成吗?”
次仁哼了一声,冷冰冰的。
“哟哟,吃干醋了!”他们一起哄笑着调侃他。
路上,洛桑问薛暮,是她的家乡好还是西宁好,她想了想,还是说:“京师好。”
洛桑很失望:“京师有什么好的?”
薛暮认真地说:“京城的浮华和市井我都喜欢。”
洛桑问:“就像对,呃,你未来的夫婿一样吗?”
“任何男人和京师都没法比。”
洛桑就说:“唉,看来你不是我心中的那个白玛,那朵莲花。”
白玛在藏语里是莲花的意思。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薛暮笑笑,她才不是什么白莲花。
洛桑的笑意很单薄:“你要是飞累了,就停下来,到我们西宁转一转,这里就是你的家,永远都是。”
薛暮的心中不觉狠狠一搐,像被一把生满了铁锈的钝刀狠狠划过又来回切割着似的,又蓦然荡漾起一股暖意。
她停下来注视洛桑,对他笑了笑,洛桑也对她笑了,薛暮这才发现,这安多男孩的笑容很朴实,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很干净。
他们大约走了两公里,视野忽然开阔透亮起来,一片不大的水塘近在眼前。旺姆飞奔过去,甩脱了松巴鞋走进水塘里。达娃以为水塘很深,赶忙过去拉住她,到了边上才发现,这里的水刚没到脚脖子,于是大家都撒了欢地全部脱了鞋,光脚进去了,连薛暮也不例外。
“这片海子真漂亮,有名字吗?”姜道隐一边惬意地拿脚拍打水花,一边问。
达娃告诉他:“旺姆说这叫天天海,是她给起的名字,就是天天能见到的意思。”说完她又叫道:“啊,我太羡慕旺姆了,我想和她换换。”
姜道隐大声说:“我也是!”
然后央金、南卡、洛桑、旦增、次仁、索朗和薛暮,都说了同样的话。
天天海里面有一种地衣,是一种藻类,旺姆说可以炒着吃,就蹲在那里采摘起来。旦增也说这种东西他吃过,还可以炒鸡蛋,他们就全都开始采地衣,除了薛暮之外。
她坐在从岸边横过来的一颗枯树上,看着脚下那片水,微小的鱼虾需要仔细分辨才看得见,它们在她脚底优游自在。
薛暮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脚丫暴露在卧房以外的地方,被这么耀眼的阳光罩着,感觉欣喜得想落泪。
她不禁小声念起来:“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央金采累了,把手上一大捧地衣又扔回水里,也过来坐在薛暮身边,用脚踢着水面,拍水花玩。薛暮看见她的脚也染了红通通的凤仙花指甲。
她问薛暮带烟袋子没有,薛暮笑道:“我又不抽大烟,你要它干什么?”
央金抬头沐浴着阳光,说:“心里好烦。”
“你有什么可烦的?”薛暮揽住她的肩。
“怎么没有,多着呢。”她笑了一下。
薛暮悄悄问她:“实话实说,你是不是喜欢姜道隐?”
央金忽然流眼泪了,眉心的悲色如同阴阴天色,凝聚不散,摇了摇头说:“他不属于我们这里。”
薛暮心里一惊,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你别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他。”央金用手背抹了一把眼泪,“等他走了,我过两天就好了,反正我这人没心没肺的。”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薛暮用力握了握她的手,感觉自己肩上忽然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谢谢你信任我。”
央金一笑,眼中水波波动,又涌出几分清亮的泪意:“反正你迟早也会走的,不是吗?”
薛暮回避着她的目光:“我很喜欢这里,很喜欢你们,真的。”
央金像男子一样托着她的下巴:“我知道,但仅仅是此时此刻,你走了,洛桑会受一次伤害。不过不要紧,我们会帮他渡过难关的。”
央金说完从树枝上跳下去,加入达娃和姜道隐他们了。
薛暮真正怕的,也是自己和这片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终究会分开。
这个发现让她无比沮丧,并且从心里厌恶自己。央金他们这些朋友甚至准备好为洛桑疗伤,却还是包容了她,她看着自己在水面上的倒影,只觉得那人面目可憎。
你真是一个有勇气在心里乱想却没有勇气真正去爱的人,薛暮无声地告诉水面上那抹倒影。
旦增掉进了水里,全身都湿透了,他只好把藏袍和衣衫都脱光,挂在枯树枝上晾干。
薛暮刚开始还捂着眼睛不敢看,达娃和央金一起把她的手掰开,欣赏她红成番茄果的脸。
索朗听见妹妹夸旦增,立马也脱了藏袍,把衣裳团成一团扔到岸边,然后站在旦增身旁,搂着他肩膀,像是要和他比壮比美似的。接着姜道隐和次仁也加入了,大家起哄让洛桑也脱,他死活不脱。
他们玩到天黑才回去,导致薛暮第二天直接睡到了中午,才拖着酸痛的身子来到塔尔寺,还没进寺庙,就停住脚步。
寺门前站着一家六口,男的看去三十岁左右,女的却有四十岁年纪似的,瘦小干枯,皱纹满脸,头发都花白了。她背上背了一个看起来还不到一岁的孩子,两个四五岁男孩,一个八岁左右的女孩,不过女孩脸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从眉毛到嘴角,一家人都是当地牧民打扮。
那襁褓中的小孩子一直哭,孩子的父亲突然发脾气对女人说了什么,女人只是满脸焦急和心疼地哄着孩子。
薛暮走过去问了女人一句,女人低声道:“我没有奶。”
“那牛乳呢?”
女人也摇了摇头,一个路过的尼姑停下脚步,对薛暮说:“她们没有牛乳,只能等到地方喂米粥。”
薛暮将随身携带的水囊掏出来:“我这儿还剩点牛乳茶,不知道行不行。”
“可以可以,孩子饿的太厉害了。”
尼姑便打开壶盖,女人推辞了一番也就接过去,一口一口喂给孩子喝,孩子喝了几口,果然不哭了。
这时候,她的两个四五岁的孩子也嚷嚷要喝,女人打了他们俩的屁股,他们就哭了起来,他们的父亲又转过头来大声呵斥,语气里尽是不耐烦。
薛暮又在肩上挎的托特包里翻找一通,找到几块牛皮纸包的桃酥,都给了那两个男孩,男孩接过就吃,女人抢着要还给她,可顷刻间,桃酥都被吃完了,女人一脸尴尬和歉意地对她道歉。
大概是吃饱了,几个孩子瞬间安静下来,薛暮回头看了一眼那女人,忽然很同情又可怜她。
“你是一个心善的人。”尼姑对她说。
薛暮笑着没有说话。
“如果我不出家,也会像她一样。”
薛暮惊讶地看了尼姑一眼,她道:“嫁人要是嫁这样的人,”她用下巴指了指前面的孩子父亲:“还不如把一生奉献给佛祖。”
薛暮看见尼姑的手又细又长,指甲干干净净,不免仔细打量她,这才发现她眉目清秀,如果不是剃光了头发,看上去应该和旺姆的长相不相上下。
男人已经站在了远处,抱着胳膊一言不发,像是在生气,女人则带几个孩子去附近草丛解手,在她给一个儿子提裤子的时候,背上的孩子差点掉下来。尼姑赶忙跑过去帮忙扶住,那男人看见了,却也不过来帮忙。
薛暮走过去问那男人:“阿叔,你们是湟中本地人吗?”
“不是,家是湟源的。”男人生硬地说。
“那来湟中干嘛?”
“她脸上的疤,给看看。”男人说话很生硬。
“这疤怎么弄的啊?”薛暮看向男人的大女儿。
“狼抓的。”
“可怜的小姑娘,要治很久吧,你们那儿医官多,湟中也有吗?”
“湟中便宜。”
薛暮点点头没再说什么,男人又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我说不治,她非要去,唉,把家里羊都卖了,日子不过了,败家的。”
薛暮不知道如何回应,连表情都要绷不住了,那女人听到丈夫骂她,往男人那边看了一眼,男人就立刻吼了她一句什么,女人低下头再也不敢看。
“不管怎样也得治啊,女孩家的脸是大事。”薛暮忍不住劝到。
男人哼了一声,独自踱步到附近的小河边阴凉地坐下了,两个男孩要找他玩,他也将儿子们呵斥走了。
这时候,寺里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周围几乎所有喇嘛、正在干活的札巴、甚至在磕长头的香客都围聚过去,很大的阵仗。
很快薛暮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云吉活佛竟然出了正门,身后跟着一个管事喇嘛、一个扎仓群则,一袭寻常绛红色袈裟,端庄地站在那里,开口依旧是庄严的协萨:“前面出什么事了?”
“摄政仁波切!”男人见到云吉,赶紧双手合十恭敬地施礼,然后就和他倒苦水似的倾诉缘由。
女人襁褓里的孩子又开始哭了,哭得撕心裂肺,不论女人怎么哄都不行,云吉走过来看了看,就说:“是穿的太多了嘛,给他脱掉两件就好了,别给孩子捂坏了。”
薛暮心里想着这活佛还真是什么都懂呢,女人听了这话,立刻给孩子脱掉一层氆氇袄,孩子还是哭,云吉又看了一会儿,眉头皱着,唇线也抿得很直:“来,让我试试。”
他接过孩子,小心翼翼地把他面朝下抱着,让孩子趴在他手臂上,嘴里还轻声哄着,孩子果然哭声小了一些,连管事喇嘛都不可置信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看,不哭了吧。”云吉抬起狭长的眸子,“小孩子肠胃不好,这样抱他就舒服。”
薛暮忍不住笑了:“您这出家人,懂的还真多。”
“嗯,那是,什么都要懂一点,年轻人要好学,不能总是半途而废。”这番话很明显是点她近几日禅修、学经的懈怠。
薛暮讪讪一笑,见云吉唇角轻扯了一下,快到她都不确定那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因为很快他就恢复庄严肃穆的神态。
这会儿薛暮怎么看都觉得,他就像一个热心肠的邻家哥哥。
片刻后,那孩子在云吉手上睡着了,女人双手合十谢过他,轻轻接过孩子,走到一边去了。他示意管事喇嘛跟着他们,看看有无不妥。
“走吧?”看到薛暮的视线依旧追随着一家六口,云吉出声提醒,“你的湄姐姐还在等你呢。”
“唉,那个女人太可怜了。”薛暮边走边和他说,“摊上这么个丈夫,生了这么一堆不懂事的孩子,日子也太难过了,换了别人可能就直接……”她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喂,”云吉突然转头看向她,脸色稍沉,“想什么不都不要想到死亡,父母养一个孩子养那么大,受他这个痛苦,他就要还的。下辈子,他就要有亲人自戕,他就要去受那个亲人离开的痛苦。说不定就是他的孩子,谁能受得了自己孩子自杀的痛苦?一世一世,还不完的债,永远跳不出这个轮回。所以,千万不能自戕。”
他的语速很快,说话干脆果断,说完之后看看她的反应,又补充一句:“有些事情也是司空见惯,我之前调解过那么多纠纷,最大的感触就是,那些情情爱爱,凡是能让人甘愿付出性命的,都不是什么健康的爱情。”
“啊?怎么突然跳到情爱上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家庭里长辈小辈因为缔婚的争执是最多的。”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片刻,见她神情没什么异样,这才放下心似的松了口气。
“转世轮回到底是一种什么机制?”
云吉眯着眼思考半天,竟然用婚嫁来形容转世:“就拿女人举例子,今生今世你要好好修习,下一世才能嫁到好的人家去,没有地痞流氓找麻烦,夫妻琴瑟和谐,公婆态度友好,房子宽敞明亮——哎,你能嫁个很好的人家的。但要是不好好修习就惨咯,到时候会嫁给一个三观不合的丈夫,公婆还喜欢欺负人,到处破破烂烂,家里闹得鸡犬不宁。这样的人家,再想好好修德行,从山沟里出来,就难了。那么一世就比一世更差,恶性循环,永远翻不了身,你懂我意思吧?”
薛暮撇撇嘴:“哦,那你的意思是女人只有嫁人这一条出路了?”
“当然不是,你别误会,女人能干的事多着呢,就连领兵打仗也不例外。天竺的詹西女王拉克希米·葩依,率领起义军反抗洋人入侵,战局精巧、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所以女性不光是温柔慈爱的,同样是很神勇的。”他滔滔不绝地解释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放不下自我,其实是太患得患失,太在意从前又太担心将来,很多问题没有答案,公道自在人心。人过一辈子,不需要证明什么,更没什么是一定要实现的。”
“那仁波切,你以后想干什么?”
“当然是延续我的事业了。”他回答得不假思索,踌躇满志。
来到夏达拉康,江湄果然已经在里面抄写经文了。很多时候,薛暮偷溜出去在寺里闲逛,她常邀请江湄一起去玩,江湄一次也没答应过。云吉会默默在内殿长跪念诵经文,她就在他身后一字一字抄录梵文。
果然这次,薛暮还没静虑一会儿,就又趁着云吉闭眼念经的功夫,跑到后院摘月见草去了。
案上博山炉里焚着沉香,那炉烟寂寂,淡淡萦绕。活佛的神色淡定如在境外,眉宇间便如那博山炉的轻缕一样,缥缈若无。
江湄用耳语般的声音轻轻问:“上师也喜欢中原的沉香么?”
他念完整篇经,才回答道:“大乘礼佛都用沉香,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年轻香客倒是甚少用此沉郁之香。”
“小女有时点来静一静心,倒觉得比甜腻的安息香、蜜合香、百合香要好。”
云吉微笑:“不错,人生难免有不如意事,懂得及时排遣就好。”
二人一时无话,江湄便主动把自己写的字奉上,云吉翻阅她写的字,笑道:“字倒是娟秀,只是还缺几分大气,不过也算得上好了,终究是心念还杂的缘故。”
不过轻描淡写几句,江湄的脸便羞红了,窘迫得很。她的字一向是颇为自矜的,曾在烛火惺忪、少女心事之时书过一阕秦观的《鹊桥仙》。田姨娘曾经也说过她的字“如插花舞女,低昂芙蓉;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又若红莲映水,碧沼浮霞。”
“上师能左右手同时书写,羲和妹妹的行楷也写的行云流水,小女自愧不如。”
他淡淡出神,只是一笑带过:“她的行楷确实好,只是太过追求速度,反而失了端庄和韵致。”
江湄道:“再好的字也要花功夫下去慢慢地练出来,绝不是一朝一夕所得。羲和说她以前在京师,每日练字下的功夫不少。”
云吉的目光往窗外一瞥,又即刻收回来,颇为感慨:“年轻的时候哪能静得下性子来好好写字,修行的事,原不在字好不好上计较。汉籍古语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倒觉得不通;可太有才华了,终究有薄命之嫌,也太可惜了。有才而知进退,兼修福德,那才是难得的。”
“小女明白,多谢上师教诲。”江湄细细体味话中深意,那样带有女儿家柔婉的轻音,清越宛若天际弯月,仿佛是带着花香的月光,静谧而安详地散开四周难以入鼻的气味,静静弥散。
云吉不禁抬眸,微微蹙眉,若有所思地望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