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逸书是在某一个周四的下午被辅导员叫去办公室询问翘课的,彼时沈立秋正巧来找她,听到她委屈地编着瞎话偷乐。辅导员也是无奈地挥挥手让她走了。

    “一会干嘛去?”任逸书抬手轻轻揉了一下眼皮,廉价的年抛美瞳让她的眼睛有点难受。

    “周慕华要和向向表白,今晚开了包厢的,先去吃个饭吧。”

    任逸书抬头并没有诧异的神色,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有预感两个背景长相都相配的人一定会走到一起的。她发着呆,感觉初冬的A市有点萧瑟的味道,下个月的圣诞节向向是不是就要陪周慕华过了,在寝室格格不入的她要怎么办。正胡思乱想的时候,走着走着差点撞上了电线杆,在她丢脸之前一只温暖而骨节分明的手挡住了她的鼻尖。任逸书刷得一下红了耳朵,听着边上路过的学生轻微的窃笑声,她驻足转头看了一眼沈立秋,这一眼让她看得有点愣怔。

    沈立秋长得挺冷漠的,就是那种人群中你一眼能感受到这是个帅哥却没有什么人敢搭讪的类型,但是他笑起来的时候眼里有光,那是一种真正的愉悦又没有任何烦恼的人,才能透出的温柔痕迹。沈立秋说:“我发现你这个人挺喜欢发呆的。”任逸书绕开电线杆尴尬地捋了一下自己的额发说:“恩是啊,小时候能直接发呆一上午,什么也不干,脑子里全是故事。”沈立秋点点头,然后接着到:“那你继续想故事,发散思维,下次再撞电线杆我可不管了。”

    任逸书一瞬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卡壳了,一股子冲劲儿上了头,走出校门的时候总是走路低着头的她忽然抬起了头,直直地盯着沈立秋,目光灼灼地说:“我拽着你不就好了,这还能摔吗。”说完她自顾自得拉住了沈立秋的手腕,又慢慢低下了头。沈立秋轻轻地笑了,也没有甩开她的手,而是够到了她冰凉的指尖把她的整只手放进了自己的外套口袋,缓缓向早早就天黑地初冬街头温暖的灯光下走去。他们总是在往前走着,十八九岁的年纪,未来就好像是一片灯火阑珊缤纷璀璨。任逸书知道自己的行为非常没有分寸,沈立秋有个高中时候谈的女朋友,女孩在B市读书,前一阵不知道因为什么分手了但是又默契地当是吵架还是有联系,终归也是没有断干净。

    她的爸爸婚内出轨导致的婚姻破裂,她理应是最讨厌介入别人感情的人,但是十八岁的她总觉得她在这一刻是继承了她爸那让她不齿的基因的。婚姻是婚姻,恋爱是恋爱,她就这么又开始发呆且发散思维的时候牵着她的沈立秋忽然回了头:“我下个月生日我前女友说她要从B市过来。”她点点头想,这就是拒绝的暗示了,她企图撒开沈立秋握住的那只手,想从对方的衣服口袋里把手抽回来,沈立秋却没有松开。沈立秋说:“我不是个很看重感情的人,对我来说恋爱只是生活里很小的一部分,我不算个坏人也不算个好人,既然大家的生活圈子如此不同了,我还是想这两天和她说清楚不要再继续了,异地恋没有任何意义,我们的身边都有更合适现阶段的自己的人。”任逸书想说点什么,她张了张嘴还是选择了沉默。两个人就这么走到了餐厅门口前,沈立秋终于放开了手,好像把选择权交还给了她。

    向向已经在餐厅里等他们了,她朝两人身后看了看,好奇地问:“周慕华呢?”

    沈立秋狡黠一笑,向向好像知道了什么似得用眼神询问任逸书,任逸书又在发呆。向向轻轻推推任逸书,问题到了嘴边又转了个弯,她轻轻问:“你和沈立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任逸书一惊,瞪大了眼睛转头看着满眼写着果然如此的向向。她看了眼对面专心端着手机打游戏的沈立秋,然后转头和向向聊起了小话。

    “你说是不是只要我点头他就去分手?这样是不是不好。我不想做坏人。”

    她和向向复述了一下刚刚沈立秋和她说的,不无担忧地问。

    “沈立秋这个人,没有你也会有别人,总归是要换对象的。你喜欢就谈,还指着永远就是这个男朋友了吗。”任逸书想这要不是因为她两是好朋友,向向这说法怕是要被说一句三观不正,不过她两都是那种朋友要挖墙脚自己会递铲子的人,妥妥的帮亲不帮理。心里惴惴不安的感觉散去。

    向向逮着机会问沈立秋:“周慕华是不是要表白?”

    沈立秋很诧异向向的敏锐,反正看这两个人也是怎么都会成的,倒也没瞒她。向向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一会就演个全然不知的样子就行。反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只不过向向其实很不满周慕华的高调。向向父母都是事业单位的高层,从小耳濡目染圆滑低调的处事风格,家学渊源也是一贯地清高孤傲风格。财不外漏也不随意摆架子,虽然她的爸妈从小就宠爱唯一的女儿,但是自己确实打扮的低调朴素。向向的父母因为单位职位的关系不能随意出国,但是又想让女儿出去见识一下不一样的文化和世界,向向几乎每个暑假都是辗转在各个海外的夏令营里。

    向向说,她看过世界了,她其实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只想住在山上做个牧羊人。第一次她这么认真地和周慕华聊天说到这个理想的时候,周慕华笑她傻气。周慕华的家里就大不相同了,父母一起白手起家做生意,从他有记忆开始,爸妈就很忙碌,只有爷爷奶奶在家陪着他。周慕华经常开玩笑说,他是钱堆里长大的,确实也没有说错,他的爸妈基本用钱搪塞了每一个需要陪伴孩子长大的瞬间。周慕华喜欢热闹,喜欢每一个让他能身处喧嚣人群里的机会,这样好像就能驱散他孤寂的童年。他稍微长大之后,因为家里相对有钱,所以同学们总是巴结着他,平辈的友情他也没有太多得到过,直到认识沈立秋,这个一开始看他就和一没脑纨绔一样的哥们。

    吃完三个人一块去了周慕华订好的KTV,原本按照周慕华的意思来说,是想在夜店里包场给向向举灯牌的。沈立秋阻拦了他,沈立秋看的出向向骨子里其实是非常不赞同这样高调的行为的,如果真这么整一出,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向向或许事后反而会责怪周慕华的浮夸。

    包厢里人很多,有些是周慕华和沈立秋都认识的朋友,也有他们带来的伴儿,任逸书惊讶地看到了几个室友也在其中。按说周慕华和沈立秋和他们都不是一个学校的,几个室友也不像那么爱玩的样子,想了想她就明白了,好像徐燕燕的男朋友是和沈立秋他们同校的学长。任逸书和室友们关系并不和睦,她多年后回忆起当时的自己评价是有点过于耿直和毒舌。在某些时候,一些漂亮又虚伪的恭维,就可以维护和这些她看不上的同学之间的和谐,在她们买了新的丑衣服的时候,赞美她们的品味比直说好难看总是会好很多吧。任逸书不知道好人缘的重要性,大一的她才十八岁,她才不要向她审美以外的东西低头。

    三个室友在看到她的时候也有明显的惊愕,她和室友们不交心,自然大家都不知道她和谁在一起玩,反正她也不怎么来上学。如果她再成熟点,会从室友们那明显的不喜情绪里,看出一丝妒忌。人太多,沈立秋不是一个喜爱和一大群陌生人社交的人,从来就只有别人巴结他的份,他轻轻揽着任逸书往角落里落座。边上的男生立刻问他:“沈立秋,这谁不介绍下吗?”

    沈立秋睨了那男生一眼,然后看了看正盯着被簇拥着的向向偷乐的任逸书淡淡地回应:“我朋友。”

    男生有点自讨没趣,讪讪的退开,把这一方小天地留给了他们。

    向向虽然不喜高调,但是为人落落大方,真的把她摆上这么个台面她也不拘谨,她耳尖微红地看着眼前捧着花和奢侈品包装的周慕华问她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她点了点头就被周慕华抱了个满怀。所有人都在起哄尖叫,仿佛这不是一场少年人的示爱而是求婚一般。

    只有任逸书是真的为别人的恋爱而高兴,忽然有人走过来和她边上的沈立秋搭话。

    “沈立秋你好啊,我是任逸书室友的男朋友,我叫周舸,我们是一个学校的,我大三的。”

    从周舸冲着他走过来的那一刻,沈立秋就知道这又是一个想办法来找他套近乎的人。他们的脸上总是带着讨好和小心,没有周慕华那种因为觉得他拽所以恨不得揍他一顿的直爽劲儿。当然大家的成长环境不是很一样,他不予置喙,只是喝了点酒有点不想应付。

    他礼貌地回应了个你好,就问周舸要不要和他们一块玩摇骰子。

    周舸自然是答应了,他拉着徐燕燕就和沈立秋他们坐到了一起。向向和周慕华也过来一块玩了。陆露看到沈立秋的时候有点惊艳和赞叹,这时候她和任逸书的审美很一致。但是当陆露看到沈立秋环在任逸书椅背后的手时眼神黯了一瞬。

    包厢里很吵闹,向向自然是知道任逸书和室友不和的,她就不知道为什么这三个女生也会一起来,她侧头问任逸书,任逸书悄悄指了指周舸,然后撇了撇嘴。这几个室友,平时这么看不惯她,这种时候倒是上杆子往上凑,她有点不高兴,但毕竟是沈立秋的学长带来的人,她也不想因为女生之间的这点小较劲而表露出不满,不愿给沈立秋留下小气又爱作的印象。

    徐燕燕不擅长喝酒,她表示自己不加入游戏,刘娅酒量不好但是好说话,被陆露一起拉着玩。

    陆露对任逸书友好一笑,轻指沈立秋问:“任逸书这是你男朋友吗?怎么找到男朋友没有请我们一块吃饭啊?”

    任逸书挑眉,陆露想认识沈立秋的意图太明显了,难道当她真的不懂察言观色吗。任逸书是不愿意和她们虚与委蛇,原生家庭复杂导致她看人很通透又很厌烦这样市侩的人。沈立秋嘴角微微扬起,放在椅背上的手揽住了任逸书,他代答:“是不是的,应该都不需要请你们吃饭告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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