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时分,天空的云还灰蒙蒙的,白色的云团密密地挤在灰蓝的衬底下。东边的地平线太阳还未露出脸,但晨曦微光将天边的云印染的红彤彤的。这是一个安静的早上,院里的鸟雀声清晰无比;突然走廊传来急促的跑步声,过不多时,父亲便传召人来叫我。
这是离开轩月阁后的第三天,当时我并没有把月神最后的告诫放在心上,虽然我已经近乎相信她的预言能力,但实在想不通为何要我早做准备。
今日一大早,宫里的人便传来消息,槐月公主离家出走,还顺带将蓝家的小公主蓝茵拐走了。父亲将我叫到他的书房,开口便说:“槐月公主离家出走了,瑞王爷急急向宫里求救。长公主知你武艺高强,要你去保护公主,并竭力将其带回。”
“我?为何是我?就因为我武艺高强?”我还是很吃惊的,命运走到这里我似乎也挣脱不了,只是有气无力地说道:“爹,我并不乐意做这样的差遣。”
“公主离京不是小事,事关皇家体面,万不能声张。公主身份高贵,即便所差之人武艺胜任,也是不够妥当的。再者,我也是同意你去的。”
“孩儿知道了。”父亲话说到这个程度上,我也不再做多挣扎。
“我知你不擅长与人交际,尤其是与京都的达官贵人。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不喜欢被人安排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我同样也知道,在京都的日子,你过的并不快乐,在去寻找公主的路上多看看帝国的风景,这样你才会多爱这片土地多一些。”
“我并没有不喜欢。只是我与公主之间曾有些误会,上次于王戾府中见过之后,就再也不曾相见。如今已数月过去,我已几近忘却公主容颜。”
“这不打紧。我让瑞王府送来公主画像,你多辨识一番记在心中即可。另外,你要知道,这并不是让你一个人去找,如若真是这般,那岂不是如大海捞针?”
“父亲所言极是。”
“你可知公主为何突然离家出走,还带着蓝家的蓝茵吗?”
“还望父亲明言。”
父亲感慨说道:“习武之人行走于世间,他们称之为江湖。”他一边说,一边在书桌的宣纸上写下两个大大的“江湖”二字。“
“江湖纷争,武林恩怨,是一个充满浪漫情怀的地方。多少少年一颗侠客梦,一腔热血入江湖,声名未成身先陨;而多少少女魂牵梦绕英雄郎,却是情痴尝尽半生苦。”
“那江湖在哪里呢?”
“江湖之远,远于庙堂,凡人不可知;江湖之近,近于咫尺,举手可碰,有人的地方便是江湖。如果你只是帝国的平民,这江湖之事从来都不会与你有关,就如同天与地难相合;而你若是武林中人,那么你在的地方就是江湖。”
“那我算个异类吧。”我有些苦笑地说。
“天涯谷毕竟是非常之地,在于险远,人之所罕至焉,并不算是真正的江湖。江湖之地,恩怨情仇是最令多情人向往的,虽然现实往往并不如传说那么美丽。可尽管如此,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人去追逐这美丽的梦。”
父亲说到这里我大概已经猜到缘由了,他说道:“公主去追逐这可笑的梦,殊不知她才是别人的梦。”
“是因为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武林大会吗?”
“晴公主的故事对皇族的公主均有魅惑般的吸引力,再加上槐月公主本就聪颖机灵,做出这样的事并不是没有可能。”
我想父亲本不想这样评价槐月公主的吧,用聪颖机灵来形容她,倒不如用刁蛮任性来的实在一些。可是除了晴公主呢,我竟下意识说道:“那长公主的故事呢?”
父亲脸色不变,只是说道:“去准备下吧,其余需要的东西我已经让秦总管去准备了。你大抵去参加这一回的武林大会,我会请旨让沿途的官府暗中协助你。”
“是,父亲。”
临到我要出书房的时候,父亲突然说了一句:“觞儿,我并没有尽好一个父亲的责任。世事艰难选择,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父亲的嘴唇微微蠕动,片刻,他没有多说其他话,只是提醒我:“江湖险恶,万不可大意。”说完,他便转过身子去了,而我在他的背影上看到了一丝苍凉。
这是帝国最年轻的骠骑将军吗?
我回到房间收拾了一下,发现并无需要刻意带的东西。除了怀月之外,我便要考虑带上足够的干粮;秦总管替我准备了钱财和文书,还有公主的画像。
秦总管除了给我准备必要的随身物品之外,还给了不少关于江湖的信息。站在帝国的角度上来看,帝国自然是不喜民间自建势力,尤其是自建武力。江湖中的武林门派大多是有武艺传承,且组织严密,自然不讨帝国喜欢。
但帝国建国初也颇受当时侠士相助得以推翻前朝,故也留手未出手镇压。而飘苇剑派的崛起,更是成为了武林与帝国之间的纽带;有蓝家的人的朝中庇护,武林门派所受帝国压力会小很多。况且,江湖中自诩为武林正派的门派大多高举正义狭义,并且很好地维护当地秩序。如果单从这点来看,武林人存在并非不合理。
只是,在武林人眼里并不把帝国放在眼里,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理会帝国律法,只按照心中的狭义来处理事情,这便是“侠以武犯禁”的根由。正因为这样,江湖人会以自己的情绪去处理恩怨情仇,才会发生各种美丽动人的故事,而这正是江湖的魅力所在。
但是,江湖与槐月公主并无联系,一个是草莽的英雄之地,血泪远远多于笑容;另一个是天之娇女,从不知世间疾苦。
若是这回我们能顺利将其毫发无伤带回倒也罢了,然而这武林大会,鱼龙混杂,两个自小生活在帝都的姑娘又有几分抵抗危险的本领呢?
想到这里,我心里是有几分怒气的,毕竟从心底里,我还是很关心这公主的,如果她真出事了,我想我也并不会开心。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她之后的夜晚,脑海里竟全是她梨花带雨的模样;而上回再见时,她转身离开的沉默也令我感觉心中空空。虽然我嘴里对父亲说,我已不记得模样,也不过是我推搪的理由罢了。
离家之前,我打算去与孔叔道别。昨晚他还在将军府,今日竟又消失不见了。我在将军府等了一天,毕竟瑞王府送来画像时已日薄黄昏,再等一夜也是无妨。不过,即便是第二日,孔叔亦是不见人影。
我背上包袱,和父亲道别之后,秦总管送我至门口,刚出将军府,竟发现一个不曾想到的人牵着一匹马在府外等我。
“少将军真是好大的架子,你若是继续这般拖沓,难道就不怕公主有何闪失吗?”
“朱公子既非瑞王爷,也非长公主,更不是在下父亲,你又凭何指责在下?”
“哼哼。”朱铭文气愤道:“若非家父执意要求我随你去寻公主,昨日一早我便离京而去了。少将军毕竟是嚼舌之人,我可不得不防。”
“嚼舌之人?”我冷笑了一下,转头问道:“秦总管,给我准备的马呢?”
秦总管躬身说道:“少爷稍等,老奴已吩咐下人取马了。”
正当我们两人骑马准备离京时,这时从街角传来方奎的声音:“大哥、铭文,等等我啊。”
我看了一眼左右二人,虽然我不知道父亲让我去寻公主的缘由是什么,也许他是过来人,所以才会看前路看的更远一些。预言犹如目视,近之则明,远之则茫茫。月神的话也不无道理。既然命运让我走到了这一步,我便勇敢地走下去吧。看了前方初升的朝阳,我用力挥起了马鞭。
我一向寡言少语,除了偶尔搭一下方奎的话,整个路上我几乎是闭口不言的。朱铭文和方奎同为京都贵胄,家族之间也多有来往,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之间交情如何,但总也不会太差。只是,我和朱铭文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在他心中,我依旧是那个害公主伤心的罪人;再者,他估计还在为他父亲的决定而心存恼怒。
虽说我们三人之间各有想法,但总归目标是一致的。大抵商量了一番,我们决定先去飘苇剑派,一方面休整获取消息,另一方面也与剑派掌门商量对策。先不说槐月公主离京而去,就说蓝茵本身,飘苇剑派也不可能置身事外。毕竟飘苇剑派乃江湖名门望派,有其帮助,行走江湖定是颇有裨益。
飘苇剑派之所以称之为“飘苇”,是因为飘苇剑派的创派祖师出身禅宗,心慕达摩祖师,因而取名为“飘苇剑派”。飘苇剑派以剑立宗,剑术自然名冠天下;另外,飘苇身法亦是飘苇剑派独步武林的绝技,练到极致时可“一苇渡江”,与武当的“梯云纵”、天山派的“踏雪无痕”以及逍遥派的“凌波微步”并称当世四大轻功绝学。我虽会轻功,但大多以辅助剑招用以身法调度,我想,自是不如这些武学的。虽心有渴慕,但也仅仅而此。
飘苇剑派因与禅宗渊源颇深,飘苇剑派建于偃师县东,洛水之滨,故与少林一派来往甚繁。而这次武林大会所在地恰恰位于洛阳,我们三人只需径向洛阳即可。
远山、薄雾;近水、矮树,春天的气息在绿色中飘荡,像一只蝴蝶辗转在美丽的花丛中。流水的哗啦啦声,便是天然清冽的调子。在这春天晴朗的日子,清新的阳光落在嫩绿的树叶上,淡淡的树影斑影婆娑。清风徐徐,吹动整齐的庄稼地,就像梳子梳过秀女的头发;农民早已下地耕耘,不论是播种亦或是除草,都显得安宁和谐。
陶潜诗云:“熙熙令音,猗猗原陆。卉木繁荣,和风清穆。纷纷士女,趋时竞逐。桑妇宵兴,农夫野宿。”又云:“气节易过,和泽难久。冀缺携俪,沮溺结耦。相彼贤达,犹勤陇亩。矧兹众庶,曳裾拱手!”人事生产,自力更生;也唯有劳动,才是世人赖以生存的根本。看着这些坚强的人,世世代代承受磨难之后,还是把脚留给了大地,背留给了天空;或许,他们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亦或者,他们知道活着便是便是幸福。
可是,我又不禁想到了死去的老妪的儿媳,为了一袋粮种而死去,不免心生哀伤。方奎自出行后不到两天,便失去了新鲜感。面对这美丽的春光,他非但置而不问,反倒口里絮絮叨叨不止,抱怨野外的艰苦。每至一镇子,他必然要饱食一顿,尤以肉食为佳。然则,每当离开镇子时,他总要找借口拖延时间。我自是不予理会的,反而急坏了爱慕公主的朱铭文,以至于朱铭文每每均要与其发生口角。一开始,方奎还怯怯懦懦,生怕朱铭文出手打他;而一次朱铭文气急败坏,当真出手时,又被我出手拦下。自从之后,方奎便口无遮拦,每次都说道:“我说铭文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槐月那丫头,鬼灵精怪的,谁敢惹她?就算她打不过,她总跑得过啊。我是知道的,蓝家是教过她武功的,尤其是那飘苇身法,我可是吃了不少亏的。还有蓝茵那妮子,看着瘦瘦弱弱的,我是知道的,反正你是打不过她的。”这时候,朱铭文往往会冷哼一声,然后方奎见他安慰的差不多了,就会继续说道:“事已至此,急是急不来的,养好体力才能找到槐月嘛。我们现在又没有在京都了,况且你还倔强非不要你老爹给你安排的侍卫,出门可得万事小心。若是最后不是我们带回公主,反倒是被出门的公主带了回去,那可就好笑了。”
虽然我觉得方奎说得没有什么道理,我是不认为两个女孩子在外是安全的,不过反正朱铭文总是会被他说服。
一行四日,总归走了七八百里,心里盘算着若是疾行,约莫两天便能到洛阳。不过蓝茵也是蓝家本家人,自是心知飘苇剑派所在山门,又怎会轻易现身?
时值午时,太阳高照。我们三人甫一出镇子,便入两山的山麓,一路上树木郁郁葱葱,煞是好看。再往前走,见前方烟笼雾锁,着实为一昏暗林子,甚是险峻。只是我们三人皆不是老道之人,心中并不多想,直直骑马进入。
刚进林子,便觉阴冷气息缠绕,四周寂静无比,就连虫鸣也少了几分。正因为气氛不同寻常,马匹每行一步若是踩到枯枝都会惊动我们的神经。方奎眼睛瞟了四周一番,又偷偷地看了我两眼,见我平静冷淡,于是又安静地驭马。
午时的阳光很大,然而穿过厚厚的林子也只是在地上留下星星点点的斑驳落影;我们自进入林子之后仿佛已经很久了,然而这林子似乎还没有到尽头的意思。突然,四周出现了一些浑浊的声音,即使很小,但是我能分辨出那是人的呼吸声。我勒马停下,两人也随之停下,诧异地盯着我。
我说了进林子后我们三个人说的第一句话:“有埋伏。”
刚说完,四周昏暗的林子里渐渐现出了人影,大约几十个人的规模,他们或拿刀拿剑,将我们围在一起。大抵等这些人就位,他们头目才缓缓从深林处走出。
来人大约四十来岁,身长挺拔;再看其脸,因满脸横肉而显得凶恶,而眼神更是凶狠冷冽。
我左右了说了一句:“这些大抵是强盗,大家注意小心一点。”
朱铭文冷哼一声,说道:“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强盗,还用你来提醒。”反而,方奎还傻乎乎地说:“还好刚刚吃饱喝足了,这样,打架才有力气嘛;铭文,我说养好体力没有说错吧。”
我轻声问道:“小奎,银票还够不够?”
“什么意思啊,大哥?”
“强盗无非劫财求色,只要许以恩惠,能够买的周全;若是刺客,则悄无声息,那么我们今天就少有走出密林的可能性。”
方奎嘟囔着嘴说:“带啦。可是,要是给多了,去洛阳没有钱就不好玩啦。”
朱铭文听着我们俩嘀咕,不好气地说:“两个懦夫,还将门之后,你们俩丢不丢人啊?”
方奎白了朱铭文一眼,说道:“那你行,你去打呀。”朱铭文倒是脸一红,不再说话。
这时,强盗头目已经走近我们前面十步,扛着大刀趾高气昂地盯着我们,操着一口难听的方言说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
方奎一听,悄悄说道:“还能不能有点新意,怎么跟天桥下说书的人说的一样老套。”
我轻轻一笑,放开马缰,拱手说道:“这位兄台,我弟兄三人初到贵地不懂规矩,还请兄台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
“他奶奶的,放你们一马,那我们弟兄吃什么?规矩点,把钱都拿出来,大家都省事,否则的话,老子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我给他们二人使了个眼神,我们恋恋不舍地从怀里掏出一些碎银子,银票还藏在包裹里。当然,我想这些小把戏肯定是瞒不过常年为盗的他们。果然,一看我们只拿出这么一点银子,强盗头目又开始张口骂道,骂的实在难听,然后又说道:“一看你们三个便是贵公子,今天不拿足一千两,休想活着离开。”
方奎一脸哭丧说道:“大哥,我就留了这几个铜钱,你这都要抢完啊。”
“少废话。老子今天心情好,让你们留下一千两,否则,一个子儿也别想留。”
一千两是什么概念?我只知道,小时候和母亲生活在青瑶时一个月也花不到一两银子,那个时候,几枚铜币就是我全部的积蓄。这强盗头目一张口就是一千两,显然大抵知道我们身上带钱的极限。我不知道秦总管在我包袱里放的几张银票具体多少,因为我还是习惯用小额的铜币和碎银子。
若说我一个人行至这样的林子,他们要想拦住我,简直痴人说梦;可身边二人,尽管也有武艺傍身,面对这么多人的群攻,且在这样狭窄的地形里,显然强打是很冒险的。不过,我心里去划过另外一个念头,若这便是江湖,我会不会喜欢呢?
朱铭文一脸鄙视地看了方奎,眉头一皱,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递给强盗头目派过来的小厮,说道:“我们可以走了吧。”
强盗头目接过银票,抿嘴诡异地笑了笑;胡髭随着他面部横肉蠕动,显得极其恶心。他一边挥手让小厮给我们让开道路,一边说道:“当然。咱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在道上混只有守规矩,才能活下去。放他们走!”
朱铭文有些得意地瞟了我一眼,我微微一笑,提起马缰夹了下马肚子。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缓缓地走出了包围圈。
方奎嘀咕道:“这就完了?真的打都不打一下就走了?”
我笑道:“都丢了一千两银子了,你还想怎么样?”不过,话还未说完,背后便传来一阵破空声。凭着多年对武学的敏感,我很快判断出这方位是朝向我的,不过一箭还未至,又出现两声破空声,显然是封死了我的身位。千钧万发之际,我调转身形落到马匹之下,利用马匹的身体帮我挡住了这致命的三箭。马匹痛苦的嘶鸣,跑不两步就要倒在地上。这时,身后又传来一箭,而这一箭的方位却因为我的躲避飞向朱铭文。眼见这支箭将要射中朱铭文,我脚一蹬马肚子,将其一脚踩塌至地,而我借力撞向朱铭文的马匹,这才让他的身形偏了一分。然而我又被接踵而至的箭射中了左肩,第一时间我的头一晕,我就知道这箭有毒。
方奎一见我中箭,连忙大喊一声:“大哥。”方奎一边说一边便要勒缰停马,而朱铭文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眼里满满的复杂的感情。不过,此时我已顾不得理会他们,只是大声喊道:“快走。不然全部都得死。”说罢,我稳住身形,拔出怀月,在两匹马上刺上两剑,马匹吃痛疾驰而去。
我缓缓地转过身,看着刚刚包围我们的那些强盗。强盗头目撅着嘴似笑非笑,玩味地盯着我:“想要做英雄吗?今天,老子成全你。”
当我安静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忘记了自己身怀绝世武功的事实;然而,我的血已经染黑了衣衫,这狂暴的心法便如狂风暴雨般释放我的杀气。我闭上眼睛,感受身边的气息,一个,两个,三个……一共四十六个,外加一名隐藏的弓箭手。
真是好手笔啊,原来之前的一切都是幌子,这弓箭手才是杀招。为了杀我,也真是处心积虑;难道又是和上一回请慕容格荣杀我的人是一伙儿的?
毒液在我的血脉里流动,我的气力也在缓缓流失,这时候我脑海里竟浮现一个念头,难道我今天要死在这里了吗?
这是离开轩月阁后的第三天,当时我并没有把月神最后的告诫放在心上,虽然我已经近乎相信她的预言能力,但实在想不通为何要我早做准备。
今日一大早,宫里的人便传来消息,槐月公主离家出走,还顺带将蓝家的小公主蓝茵拐走了。父亲将我叫到他的书房,开口便说:“槐月公主离家出走了,瑞王爷急急向宫里求救。长公主知你武艺高强,要你去保护公主,并竭力将其带回。”
“我?为何是我?就因为我武艺高强?”我还是很吃惊的,命运走到这里我似乎也挣脱不了,只是有气无力地说道:“爹,我并不乐意做这样的差遣。”
“公主离京不是小事,事关皇家体面,万不能声张。公主身份高贵,即便所差之人武艺胜任,也是不够妥当的。再者,我也是同意你去的。”
“孩儿知道了。”父亲话说到这个程度上,我也不再做多挣扎。
“我知你不擅长与人交际,尤其是与京都的达官贵人。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不喜欢被人安排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我同样也知道,在京都的日子,你过的并不快乐,在去寻找公主的路上多看看帝国的风景,这样你才会多爱这片土地多一些。”
“我并没有不喜欢。只是我与公主之间曾有些误会,上次于王戾府中见过之后,就再也不曾相见。如今已数月过去,我已几近忘却公主容颜。”
“这不打紧。我让瑞王府送来公主画像,你多辨识一番记在心中即可。另外,你要知道,这并不是让你一个人去找,如若真是这般,那岂不是如大海捞针?”
“父亲所言极是。”
“你可知公主为何突然离家出走,还带着蓝家的蓝茵吗?”
“还望父亲明言。”
父亲感慨说道:“习武之人行走于世间,他们称之为江湖。”他一边说,一边在书桌的宣纸上写下两个大大的“江湖”二字。“
“江湖纷争,武林恩怨,是一个充满浪漫情怀的地方。多少少年一颗侠客梦,一腔热血入江湖,声名未成身先陨;而多少少女魂牵梦绕英雄郎,却是情痴尝尽半生苦。”
“那江湖在哪里呢?”
“江湖之远,远于庙堂,凡人不可知;江湖之近,近于咫尺,举手可碰,有人的地方便是江湖。如果你只是帝国的平民,这江湖之事从来都不会与你有关,就如同天与地难相合;而你若是武林中人,那么你在的地方就是江湖。”
“那我算个异类吧。”我有些苦笑地说。
“天涯谷毕竟是非常之地,在于险远,人之所罕至焉,并不算是真正的江湖。江湖之地,恩怨情仇是最令多情人向往的,虽然现实往往并不如传说那么美丽。可尽管如此,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人去追逐这美丽的梦。”
父亲说到这里我大概已经猜到缘由了,他说道:“公主去追逐这可笑的梦,殊不知她才是别人的梦。”
“是因为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武林大会吗?”
“晴公主的故事对皇族的公主均有魅惑般的吸引力,再加上槐月公主本就聪颖机灵,做出这样的事并不是没有可能。”
我想父亲本不想这样评价槐月公主的吧,用聪颖机灵来形容她,倒不如用刁蛮任性来的实在一些。可是除了晴公主呢,我竟下意识说道:“那长公主的故事呢?”
父亲脸色不变,只是说道:“去准备下吧,其余需要的东西我已经让秦总管去准备了。你大抵去参加这一回的武林大会,我会请旨让沿途的官府暗中协助你。”
“是,父亲。”
临到我要出书房的时候,父亲突然说了一句:“觞儿,我并没有尽好一个父亲的责任。世事艰难选择,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父亲的嘴唇微微蠕动,片刻,他没有多说其他话,只是提醒我:“江湖险恶,万不可大意。”说完,他便转过身子去了,而我在他的背影上看到了一丝苍凉。
这是帝国最年轻的骠骑将军吗?
我回到房间收拾了一下,发现并无需要刻意带的东西。除了怀月之外,我便要考虑带上足够的干粮;秦总管替我准备了钱财和文书,还有公主的画像。
秦总管除了给我准备必要的随身物品之外,还给了不少关于江湖的信息。站在帝国的角度上来看,帝国自然是不喜民间自建势力,尤其是自建武力。江湖中的武林门派大多是有武艺传承,且组织严密,自然不讨帝国喜欢。
但帝国建国初也颇受当时侠士相助得以推翻前朝,故也留手未出手镇压。而飘苇剑派的崛起,更是成为了武林与帝国之间的纽带;有蓝家的人的朝中庇护,武林门派所受帝国压力会小很多。况且,江湖中自诩为武林正派的门派大多高举正义狭义,并且很好地维护当地秩序。如果单从这点来看,武林人存在并非不合理。
只是,在武林人眼里并不把帝国放在眼里,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理会帝国律法,只按照心中的狭义来处理事情,这便是“侠以武犯禁”的根由。正因为这样,江湖人会以自己的情绪去处理恩怨情仇,才会发生各种美丽动人的故事,而这正是江湖的魅力所在。
但是,江湖与槐月公主并无联系,一个是草莽的英雄之地,血泪远远多于笑容;另一个是天之娇女,从不知世间疾苦。
若是这回我们能顺利将其毫发无伤带回倒也罢了,然而这武林大会,鱼龙混杂,两个自小生活在帝都的姑娘又有几分抵抗危险的本领呢?
想到这里,我心里是有几分怒气的,毕竟从心底里,我还是很关心这公主的,如果她真出事了,我想我也并不会开心。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她之后的夜晚,脑海里竟全是她梨花带雨的模样;而上回再见时,她转身离开的沉默也令我感觉心中空空。虽然我嘴里对父亲说,我已不记得模样,也不过是我推搪的理由罢了。
离家之前,我打算去与孔叔道别。昨晚他还在将军府,今日竟又消失不见了。我在将军府等了一天,毕竟瑞王府送来画像时已日薄黄昏,再等一夜也是无妨。不过,即便是第二日,孔叔亦是不见人影。
我背上包袱,和父亲道别之后,秦总管送我至门口,刚出将军府,竟发现一个不曾想到的人牵着一匹马在府外等我。
“少将军真是好大的架子,你若是继续这般拖沓,难道就不怕公主有何闪失吗?”
“朱公子既非瑞王爷,也非长公主,更不是在下父亲,你又凭何指责在下?”
“哼哼。”朱铭文气愤道:“若非家父执意要求我随你去寻公主,昨日一早我便离京而去了。少将军毕竟是嚼舌之人,我可不得不防。”
“嚼舌之人?”我冷笑了一下,转头问道:“秦总管,给我准备的马呢?”
秦总管躬身说道:“少爷稍等,老奴已吩咐下人取马了。”
正当我们两人骑马准备离京时,这时从街角传来方奎的声音:“大哥、铭文,等等我啊。”
我看了一眼左右二人,虽然我不知道父亲让我去寻公主的缘由是什么,也许他是过来人,所以才会看前路看的更远一些。预言犹如目视,近之则明,远之则茫茫。月神的话也不无道理。既然命运让我走到了这一步,我便勇敢地走下去吧。看了前方初升的朝阳,我用力挥起了马鞭。
我一向寡言少语,除了偶尔搭一下方奎的话,整个路上我几乎是闭口不言的。朱铭文和方奎同为京都贵胄,家族之间也多有来往,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之间交情如何,但总也不会太差。只是,我和朱铭文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在他心中,我依旧是那个害公主伤心的罪人;再者,他估计还在为他父亲的决定而心存恼怒。
虽说我们三人之间各有想法,但总归目标是一致的。大抵商量了一番,我们决定先去飘苇剑派,一方面休整获取消息,另一方面也与剑派掌门商量对策。先不说槐月公主离京而去,就说蓝茵本身,飘苇剑派也不可能置身事外。毕竟飘苇剑派乃江湖名门望派,有其帮助,行走江湖定是颇有裨益。
飘苇剑派之所以称之为“飘苇”,是因为飘苇剑派的创派祖师出身禅宗,心慕达摩祖师,因而取名为“飘苇剑派”。飘苇剑派以剑立宗,剑术自然名冠天下;另外,飘苇身法亦是飘苇剑派独步武林的绝技,练到极致时可“一苇渡江”,与武当的“梯云纵”、天山派的“踏雪无痕”以及逍遥派的“凌波微步”并称当世四大轻功绝学。我虽会轻功,但大多以辅助剑招用以身法调度,我想,自是不如这些武学的。虽心有渴慕,但也仅仅而此。
飘苇剑派因与禅宗渊源颇深,飘苇剑派建于偃师县东,洛水之滨,故与少林一派来往甚繁。而这次武林大会所在地恰恰位于洛阳,我们三人只需径向洛阳即可。
远山、薄雾;近水、矮树,春天的气息在绿色中飘荡,像一只蝴蝶辗转在美丽的花丛中。流水的哗啦啦声,便是天然清冽的调子。在这春天晴朗的日子,清新的阳光落在嫩绿的树叶上,淡淡的树影斑影婆娑。清风徐徐,吹动整齐的庄稼地,就像梳子梳过秀女的头发;农民早已下地耕耘,不论是播种亦或是除草,都显得安宁和谐。
陶潜诗云:“熙熙令音,猗猗原陆。卉木繁荣,和风清穆。纷纷士女,趋时竞逐。桑妇宵兴,农夫野宿。”又云:“气节易过,和泽难久。冀缺携俪,沮溺结耦。相彼贤达,犹勤陇亩。矧兹众庶,曳裾拱手!”人事生产,自力更生;也唯有劳动,才是世人赖以生存的根本。看着这些坚强的人,世世代代承受磨难之后,还是把脚留给了大地,背留给了天空;或许,他们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亦或者,他们知道活着便是便是幸福。
可是,我又不禁想到了死去的老妪的儿媳,为了一袋粮种而死去,不免心生哀伤。方奎自出行后不到两天,便失去了新鲜感。面对这美丽的春光,他非但置而不问,反倒口里絮絮叨叨不止,抱怨野外的艰苦。每至一镇子,他必然要饱食一顿,尤以肉食为佳。然则,每当离开镇子时,他总要找借口拖延时间。我自是不予理会的,反而急坏了爱慕公主的朱铭文,以至于朱铭文每每均要与其发生口角。一开始,方奎还怯怯懦懦,生怕朱铭文出手打他;而一次朱铭文气急败坏,当真出手时,又被我出手拦下。自从之后,方奎便口无遮拦,每次都说道:“我说铭文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槐月那丫头,鬼灵精怪的,谁敢惹她?就算她打不过,她总跑得过啊。我是知道的,蓝家是教过她武功的,尤其是那飘苇身法,我可是吃了不少亏的。还有蓝茵那妮子,看着瘦瘦弱弱的,我是知道的,反正你是打不过她的。”这时候,朱铭文往往会冷哼一声,然后方奎见他安慰的差不多了,就会继续说道:“事已至此,急是急不来的,养好体力才能找到槐月嘛。我们现在又没有在京都了,况且你还倔强非不要你老爹给你安排的侍卫,出门可得万事小心。若是最后不是我们带回公主,反倒是被出门的公主带了回去,那可就好笑了。”
虽然我觉得方奎说得没有什么道理,我是不认为两个女孩子在外是安全的,不过反正朱铭文总是会被他说服。
一行四日,总归走了七八百里,心里盘算着若是疾行,约莫两天便能到洛阳。不过蓝茵也是蓝家本家人,自是心知飘苇剑派所在山门,又怎会轻易现身?
时值午时,太阳高照。我们三人甫一出镇子,便入两山的山麓,一路上树木郁郁葱葱,煞是好看。再往前走,见前方烟笼雾锁,着实为一昏暗林子,甚是险峻。只是我们三人皆不是老道之人,心中并不多想,直直骑马进入。
刚进林子,便觉阴冷气息缠绕,四周寂静无比,就连虫鸣也少了几分。正因为气氛不同寻常,马匹每行一步若是踩到枯枝都会惊动我们的神经。方奎眼睛瞟了四周一番,又偷偷地看了我两眼,见我平静冷淡,于是又安静地驭马。
午时的阳光很大,然而穿过厚厚的林子也只是在地上留下星星点点的斑驳落影;我们自进入林子之后仿佛已经很久了,然而这林子似乎还没有到尽头的意思。突然,四周出现了一些浑浊的声音,即使很小,但是我能分辨出那是人的呼吸声。我勒马停下,两人也随之停下,诧异地盯着我。
我说了进林子后我们三个人说的第一句话:“有埋伏。”
刚说完,四周昏暗的林子里渐渐现出了人影,大约几十个人的规模,他们或拿刀拿剑,将我们围在一起。大抵等这些人就位,他们头目才缓缓从深林处走出。
来人大约四十来岁,身长挺拔;再看其脸,因满脸横肉而显得凶恶,而眼神更是凶狠冷冽。
我左右了说了一句:“这些大抵是强盗,大家注意小心一点。”
朱铭文冷哼一声,说道:“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强盗,还用你来提醒。”反而,方奎还傻乎乎地说:“还好刚刚吃饱喝足了,这样,打架才有力气嘛;铭文,我说养好体力没有说错吧。”
我轻声问道:“小奎,银票还够不够?”
“什么意思啊,大哥?”
“强盗无非劫财求色,只要许以恩惠,能够买的周全;若是刺客,则悄无声息,那么我们今天就少有走出密林的可能性。”
方奎嘟囔着嘴说:“带啦。可是,要是给多了,去洛阳没有钱就不好玩啦。”
朱铭文听着我们俩嘀咕,不好气地说:“两个懦夫,还将门之后,你们俩丢不丢人啊?”
方奎白了朱铭文一眼,说道:“那你行,你去打呀。”朱铭文倒是脸一红,不再说话。
这时,强盗头目已经走近我们前面十步,扛着大刀趾高气昂地盯着我们,操着一口难听的方言说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
方奎一听,悄悄说道:“还能不能有点新意,怎么跟天桥下说书的人说的一样老套。”
我轻轻一笑,放开马缰,拱手说道:“这位兄台,我弟兄三人初到贵地不懂规矩,还请兄台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
“他奶奶的,放你们一马,那我们弟兄吃什么?规矩点,把钱都拿出来,大家都省事,否则的话,老子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我给他们二人使了个眼神,我们恋恋不舍地从怀里掏出一些碎银子,银票还藏在包裹里。当然,我想这些小把戏肯定是瞒不过常年为盗的他们。果然,一看我们只拿出这么一点银子,强盗头目又开始张口骂道,骂的实在难听,然后又说道:“一看你们三个便是贵公子,今天不拿足一千两,休想活着离开。”
方奎一脸哭丧说道:“大哥,我就留了这几个铜钱,你这都要抢完啊。”
“少废话。老子今天心情好,让你们留下一千两,否则,一个子儿也别想留。”
一千两是什么概念?我只知道,小时候和母亲生活在青瑶时一个月也花不到一两银子,那个时候,几枚铜币就是我全部的积蓄。这强盗头目一张口就是一千两,显然大抵知道我们身上带钱的极限。我不知道秦总管在我包袱里放的几张银票具体多少,因为我还是习惯用小额的铜币和碎银子。
若说我一个人行至这样的林子,他们要想拦住我,简直痴人说梦;可身边二人,尽管也有武艺傍身,面对这么多人的群攻,且在这样狭窄的地形里,显然强打是很冒险的。不过,我心里去划过另外一个念头,若这便是江湖,我会不会喜欢呢?
朱铭文一脸鄙视地看了方奎,眉头一皱,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递给强盗头目派过来的小厮,说道:“我们可以走了吧。”
强盗头目接过银票,抿嘴诡异地笑了笑;胡髭随着他面部横肉蠕动,显得极其恶心。他一边挥手让小厮给我们让开道路,一边说道:“当然。咱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在道上混只有守规矩,才能活下去。放他们走!”
朱铭文有些得意地瞟了我一眼,我微微一笑,提起马缰夹了下马肚子。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缓缓地走出了包围圈。
方奎嘀咕道:“这就完了?真的打都不打一下就走了?”
我笑道:“都丢了一千两银子了,你还想怎么样?”不过,话还未说完,背后便传来一阵破空声。凭着多年对武学的敏感,我很快判断出这方位是朝向我的,不过一箭还未至,又出现两声破空声,显然是封死了我的身位。千钧万发之际,我调转身形落到马匹之下,利用马匹的身体帮我挡住了这致命的三箭。马匹痛苦的嘶鸣,跑不两步就要倒在地上。这时,身后又传来一箭,而这一箭的方位却因为我的躲避飞向朱铭文。眼见这支箭将要射中朱铭文,我脚一蹬马肚子,将其一脚踩塌至地,而我借力撞向朱铭文的马匹,这才让他的身形偏了一分。然而我又被接踵而至的箭射中了左肩,第一时间我的头一晕,我就知道这箭有毒。
方奎一见我中箭,连忙大喊一声:“大哥。”方奎一边说一边便要勒缰停马,而朱铭文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眼里满满的复杂的感情。不过,此时我已顾不得理会他们,只是大声喊道:“快走。不然全部都得死。”说罢,我稳住身形,拔出怀月,在两匹马上刺上两剑,马匹吃痛疾驰而去。
我缓缓地转过身,看着刚刚包围我们的那些强盗。强盗头目撅着嘴似笑非笑,玩味地盯着我:“想要做英雄吗?今天,老子成全你。”
当我安静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忘记了自己身怀绝世武功的事实;然而,我的血已经染黑了衣衫,这狂暴的心法便如狂风暴雨般释放我的杀气。我闭上眼睛,感受身边的气息,一个,两个,三个……一共四十六个,外加一名隐藏的弓箭手。
真是好手笔啊,原来之前的一切都是幌子,这弓箭手才是杀招。为了杀我,也真是处心积虑;难道又是和上一回请慕容格荣杀我的人是一伙儿的?
毒液在我的血脉里流动,我的气力也在缓缓流失,这时候我脑海里竟浮现一个念头,难道我今天要死在这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