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顶黄墙,寺庙依山而建。

    次旦打头走,似乎对这里颇为熟悉。

    远远的过来一个身穿赭色衣袍的僧人,看着比次旦年轻很多。

    他步伐沉稳,眉目温润,风雪作景,像是深陷迷途的引路人。

    “你朋友?”周一脸上露出三分惊讶。

    次旦拍拍胸脯,骄傲的抬头,“云丹加措,我的好朋友。寺里最聪慧的人。”

    赭衣僧人静立在原地,任凭寒风撩动他的僧袍。

    周一突然就明白,次旦为何以他为傲了。

    静,太静了。

    烈风劲雪尚有声音,而他只有一双温和的双眸,即便白雪覆于睫毛,依旧不悲不喜。

    生有热烈,藏于俗常。

    “这是我认识的朋友,你打个招呼吧。”次旦这样介绍周一。

    云丹加措宁和的目光像一片雪花,轻飘飘落在周一脸上,“扎西德勒。”

    “你想去干吗?需要我陪你吗?”次旦朝着云丹加措挤眉弄眼,赶人走的意思不要太明显。

    周一看向几乎隐形的僧人,“我一直想转转经筒,今天正好有这个机会,劳烦您帮我带个路。”

    云丹加措敛眉垂目,走在两人身前,缓步而行。

    暗沉的天,下一轮大暴雪似乎正在酝酿。

    长长的经廊,没有晴朗日光分割出的明暗阴影,暗沉沉的,却又更添古朴、庄重。

    此处地界,从不缺信徒,也不缺转经人。

    红木栏杆中间的转经筒,呼啦呼啦地缓慢转动,拨弄出的声响好像是在回答时间的叩问。

    头发花白的老阿妈行走在经廊蓝色穹顶下,步履蹒跚,爬满皱纹的手一下又一下虔诚地拨弄着经筒。

    次旦拦住也欲拨弄经筒的好友,黑白分明的眼中是闪动的灵光,“她现在想要一个人完成这场仪式。”

    周一站在入口处,静静地等待着老阿妈离开,才抬脚踏入灰砖石铺就的长廊。

    大概有的伤痛不适合诉诸于口,只适合传达给上天。

    经廊处出现短暂的空隙,周一屏住呼吸,伸出手轻拨木柄。

    ——愿前路坦荡,山水相送。

    她穿着一身橙色羽绒服,神情安详。

    昏暗的长廊,她是唯一行走的亮色。

    ——如果有来世,希望我们还能成为好友或亲人。

    云丹加措远远地站在红色的墙角下,次旦听不出是赞叹,还是简单地陈述一个客观的事实。

    “她的心很虔诚。”

    “佛会聆听到她的祈愿。”

    站在山顶,俯视山下,郎木镇景色可尽收眼底。

    云遮雾绕,雪山尖顶若隐若现。

    几个身着赭色僧衣的小僧嬉笑着经过寺院入口,大门顶上两只鹿对着梵轮,取意众生听经。梵轮下重檐翘角,构造精美。

    大殿之间容人过路的通道,蒙脸的妇人前弓着腰踽踽独行。

    白雪、红墙、流苏,脚下的积雪吱嘎作响,妇人每踩上一脚,都彷佛是历史的足音。

    寺内建筑多是平顶高墙窄窗,屋面材料有鎏金的铜瓦,也有琉璃绿瓦,房脊上的瑞兽、高耸的经幢,无不令人惊叹。

    每一步,周一都走的极慢。

    *

    “我要走了。阿爸和阿妈还等着我。”次旦将人送回酒店门口,璀璨如星的眼眸满是不舍。

    他摸摸兜里揣热乎的东西,犹豫着该找个什么样的借口送给她。

    “今天谢谢你了。不然这个天气我想去哪里恐怕都是一道难题。”

    郎木寺一游,周一轻松不少。她瞧着脸庞黝黑的少年,发出邀请:“跟着我跑了大半天,我们一起去吃个晚饭?”

    次旦内心纠结,他一次次劝告自己做人不能太贪心。

    今天的相逢就是与她离别几百个日夜祈求的礼物。

    他摇摇头,从袍子里取出仍有余温的一件礼物。

    掌心里躺着一把银质金刚杵,象征着牢固和不灭。

    “我们走得急,这是云丹加措送给你的礼物。”

    “礼物?他送的?”周一不太敢相信。

    “每次遇见外地游客,他都会给游客准备一个。拿着吧。”

    次旦保证,这绝对是他20年来,撒过最成功的一个谎,自己都快要信了。

    金刚杵小巧精致,黑绳穿过,正好做个脖间挂饰。

    周一接过,连连向那位朋友道谢。

    面冷心热,真是个好人。

    “麻烦替我感谢他。”

    周一将东西揣进兜里,手偷摸着抚摸硬质物件,真心实意道。

    次旦的摩托车响了。他扭过头去,对着周一说道:“他说希望你断除烦恼,远离苦难。”

    有些话,说者没有立场,只能搜肠刮肚,借着他人名头,隐晦含蓄地表达自己的心绪。

    “我走啦。”他潇洒地挥挥手,笑容还是那样干净。

    “有缘再见。”

    次旦有预感,这次的重逢是上天安排的一场永久离别会。

    茫茫人海,大概率他们不会再相见了。

    日光大盛,气温回暖。

    次旦感到背脊泛起一股不可遏制的冷意,他瞧着向远处伸展的路,头一次觉着回家路比来时要远。

    摩托车轰鸣,绿松石耳坠在日光照射下散发出耀眼的光泽。

    *

    两年后,汉市西西弗书店。

    “周一老师什么时候会来?”

    “这些年我集齐了周一老师所有的签名,只差这本《格桑梅朵》了!”

    “我马上就要和大美女见面了,好兴奋好激动。”

    “来了来了。”

    周一在助理的指引下,走到签售台正中,礼貌地鞠躬,“大家好。”

    台下的书粉一阵欢呼。

    有位按耐不住的小姑娘,率先争取到话筒。

    “周老师,《格桑梅朵》远销海外,为什么不同文化的人接受度也这么高呢?”

    苏舟站在台下,眸光中全是周一的身影。

    提问的小姑娘还是高中生模样,梳着马尾,青春气息十足。

    她手拿话筒,眼神迫切。

    周一海藻般的长发在室内灯光的照射下,每一根发丝都隐隐发光。

    她专注地与小姑娘对视两秒,随后展开一抹极明媚的笑。

    “大概是我们性别、语言、文化不同,可我们共有爱、恨,同样拥有怜悯与憎恶。”

    又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大学生起身,黑白格子衫,开口便问:“有人说这本书是您以自己的朋友为原型创作的,这是真的吗?”

    “她真的如书中说的去天堂了吗?”

    他为周一笔下的女主痴迷,世间怎么会存在这样冰雪通透的姑娘,学成返乡带领当地乡民致富,迫于疾病与最爱的人分手。

    而那个该死的混球竟什么也不知道!

    周一长睫低垂,沉默许久。

    男大学生从她的缄默中找到了自己答案,一脸沮丧地坐回原位。

    书店门口阴凉处停放着一辆保姆车,车门缓缓打开。

    骄阳似火,一道紫色的身影闪电般地窜进车内。

    “快关车门!热死我了!”

    体型丰腴的女子随手拿起一瓶冰水,咕噜咕噜灌下两大口,瓶身贴着脸颊。

    “爽!”

    “陈姐,要到签名了吗?”

    后座的助理压着声音问她,像是怕惊扰了车上休息的人。

    陈殊瞥了身旁戴着眼罩的人一眼,声音不自觉小了,话拢在嗓子里:“签到了。”

    “陈姐,你给讲讲呗。”

    “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就一个身患重病的姑娘爱上了一个天才歌手的故事。”

    精辟、简短,不愧王牌经纪人的称号。

    助理又偷偷摸摸去瞧前车座上面容俊美的男人,心里暗叹,眼前这不就有个天才歌手。

    还是个挑剔又龟毛的天才歌手。

    要不是工资开得高,她才不干了,难伺候的很。

    她忍不住催促:“详细讲讲呗。”

    她最爱听故事了,每天跟着睡着的这位大爷连轴转,总感觉工作一年,会老十岁。

    陈殊捏捏嗓子,小呷一口,打算好好满足她的好奇心。

    “月黑风高的夜晚,年轻的男人闯入一家诊所。他满脸通红,汗流浃背,这是他找的最后一家诊所......”

    魏亭的手指微动,三天后的汉市演唱会在即,他刚排练完,累的不想动弹。

    还是累点好。

    这样脑子就不会有多余的精力,去想那个狠心抛弃他的女人。

    陈姐刚上车他就醒了,只是懒得动弹,也不想和人说话。听她们闲聊也挺有趣,索性继续装睡。

    现在什么阿猫阿狗也能被称为知名作家了。

    就这俗套的开头,也好意思被称为高口碑畅销代表作,年度影响力Top1作品?

    他在心中腹诽,这些人真是没救了!

    陈殊渐渐步入正题,情到难处泪水涟涟,男女主和好又拍手称彩。

    助理在后座感动的一塌糊涂,鼻涕泡都冒了出来。

    “看病的男人竟然是人气歌手,店内只有面容清丽的姑娘。他深知粉丝的无孔不入,翻起衣领,稍作伪装。”

    “没成想,一小娃娃屁颠颠扑进女人的怀里,漏风的牙齿奶乎乎地喊阿妈。”

    魏亭剑眉拧起,起初的不屑,在陈殊的叙述中渐渐转换成滚落心头的闷雷,一道道劈在他身上。

    他一把扯掉眼罩,厉声道:“停车!”

    开车的小王不知所措,猛踩刹车。

    魏亭劈手夺过陈殊手上蓝色封皮书,待看清封皮几个大字后,呼吸猛地一滞。

    ——《格桑梅朵》,人气作者四时有风倾情力品,畅销海外,千万读者良心推荐!

    ——你答应过的,见我要带上玫瑰。高原没有玫瑰。

    陈殊从未见过魏亭露出这般可怖神色。

    怒目圆睁,脸上青筋凸起,双拳紧握,手中捏的吱嘎作响。

    真皮座椅已被他捏地变形。

    “作者在哪儿?”

    陈殊很快冷静下来,他这状态绝对不正常。

    当务之急是稳住他,带他回去,不能让媒体记者拿到把柄。

    “小王,开车!”

    “啊?”

    小王左右为难,透过后视镜,一会儿瞧瞧魏亭,一会儿瞄瞄陈殊。

    可算是应了大王打架,小鬼遭殃。

    魏亭眼疾手快地按下开关,一个箭步冲出车外。

    车还没开多远,他能找到的!

    他一定要问个清楚!

    “你给我回来!”

    陈殊不知道魏亭发的哪门子疯,急地直拍大腿,朝小王吼道:“愣着干嘛,还不掉头跟上他。”

    “一天天的,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汉市作为四大火炉之一,高温王座从没下来过。

    沥青路面不断翻涌着热浪,下班的人脸上时刻挂着汗珠,前胸后背湿润大片。

    魏亭短袖长裤,剧烈地奔跑早就如水洗一般。

    身边不断响起惊呼,应该是他的粉丝认出了他。

    “啊~啊!”

    “是魏亭哎!我没看错吧!”

    “一定是太阳太毒,看花眼了。”

    “魏亭,看看我!我爱你!”

    日头毒辣,他渐渐的体力不支,眼冒金星。

    百米冲刺式赛跑,对体能的消耗是巨大的,他能感到喉中不断上涌的血腥气,还有不知是泪还是汗的水珠。

    “魏亭,我们分手吧。我发现我们不合适,以后就不要再见面了。”

    这是他离开前,孙瑶留给他最后的话。

    他尊重她的选择,回报家乡就放手去做,他决计不会成为她回报家乡的绊脚石。

    毕竟来日方长,他等得起。

    他明明很听话的,他没有偷偷回去找她。

    “先生!您还好吗?需要我的帮助吗?”西西弗书店店长看见闯进书店的人,忙迎上去。

    这位先生看起来情绪极为不稳定,彷佛即将喷发的火山,还缺一颗引爆石子。

    烈日下狂奔,魏亭的衣服全部湿透,头发湿漉漉地紧贴着额头,狼狈万分。

    “你们这儿刚刚是不是有人在办签售会?”

    “人呢?”

    “抱歉先生,签售会已经结束了。需要等待下次的机会。”

    店长以为他是周一的书迷,因为没有赶上签售会才弄成这副狼狈样,语调温和地安慰这位看起来失落不已的书粉。

    “人走了?”他喃喃低语,失魂落魄。

    “真的是魏亭啊!”

    “魏亭!”

    书店很快被粉丝围得个水泄不通,好在陈殊及时赶到,艰难地挤开人群,将魏亭拉回车内,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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