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带兵打进了兰陵城!
一夜之间,这个消息如同出笼的鸟儿一般人人知晓,莫名其妙地成了众人茶余饭后的闲话。
那天的鲜血染红了大半边天,冰冷的青石瓦上的妖异红色映照着冷漠的夕阳,在无数的横七竖八的不知名姓的尸体中,有着三个极其突兀的身影——三个活人,一人跪着,一人坐着,一人立着。
“我的好妹妹啊,这些年你这皇帝当的可还顺畅!”鲜血冲掉了万俟汐凰脸上的胭脂水粉,露出了一张与穿着的女装格格不入的男人的脸庞,眼神中有着掩盖不住的厌恶,他扯开自己的衣襟,显出强健的八块腹肌“想不到吧?或者应该称是……陛下。”他猛然握住万俟炅凤的肩膀,与这张和自己有着九分相似的脸相对视“你知道吗?我恨啊,我恨死你了,是你是你占有了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是狗皇帝他昏庸无能,听信巫师的谄言,非要送走女孩!”
他深吸了一口气,双目赤红着,明明是狠厉的神色,可却偏偏多了几分委屈“可凭什么,凭什么是我被送走,去tnd宜野不宜朝!”万俟汐凰颇为怜爱地抬起万俟炅凤的下巴,仔细地端详着这张与自己如出一辙的脸“说来,当初那眼瞎的奶妈,连男女都分不清楚,居然抱错了,不过还好,她的眼珠子已经被我抠的给你吃了,怎么样?”他的情绪十分激动,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笑得都笑出了眼泪。
万俟炅凤明明早就知道了这一切,但亲自听那个人说出来心里的滋味当然好受不到哪里去,她咬着牙说“恶毒!”随后挣开了万俟汐凰的手指。
万俟汐凰大笑了几声,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全天下最好笑的笑话“这也叫恶毒?更毒的还在后面呢!”【和谐……都懂】
“哥哥。”
这一声又一声的哥哥,使得心如磐石的万俟汐凰也不觉地有些动容,不自觉地轻柔了许多,但一想到这些年他所受到的罪,这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进攻,顺便凑到万俟炅凤的耳边说“你怎么这么贱呢?”
之后就只剩下了一阵又一阵的沉默,【咳咳】年仅二十岁的万俟炅凤终于在无数次的心灵与□□的折磨中晕了过去。
在此之前万俟汐凰听到了她很轻,很小声,很小心的三个字“对不起。”
而这荒唐的一切,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兰陵国的国后在兰陵王登基后不久就生了一对相貌极佳的龙凤胎,举国欢庆之时,路过的巫师为他们卜了一卦说道:
此二子皆有天子之命,然皇子命中缺火,自宜朝不宜野,公主命中缺水,是宜野不宜朝,且二人万不可相遇,否则必有血光之灾,愿陛下能妥善安顿,必能国泰民安,此法也是民心所向。
皇帝经过与太后太上皇皇后的商议,决定将公主送去丞相府,此生不得与皇子相见,并且为皇子取名万俟炅凤,公主取名万俟汐凰。
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上天的刻意安排倒转了他们的人生,从此皇子名曰万俟汐凰,公主名曰万俟炅凤。
皇帝是要有多么不负责啊,他一听说有了万俟炅凤便可以从此江山无忧,那他自然想当那高高挂起的太上皇,不理政事,逍遥半生,因此年仅五岁的万俟炅凤登基,懵懵懂懂的她,在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踏进了这趟浑水中。
在无数次的勾心斗角里,她变得顽劣,暴戾,动不动就杀人,她会让那些犯错的大臣膝行来见她,会将老鼠药放在猫猫狗狗的饭碗中,然后再烤焦它们的尸体,逼着宫人们吃下,可以因为为她梳头时不小心刮到了头发而剁掉那人的手……但她从小就知道,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有个叫万俟汐凰的人,她在等。
而另一边的万俟汐凰自小便知道自己与其他的女子不同,但年纪小,再加上被灌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诸如此类的话,让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却因为迂腐的教育使得他更为叛逆,不让他学习?那他就偏要去私塾,不让他学武?那他就去找侍卫偷学。
后来因为练习轻功时撞到了在大街上巡游的万俟炅凤,那天,他被一以下犯上之罪打了三十大板,晕了过去,醒来时,就记住了那个与自己生的几乎一模一样的人,万俟炅凤。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
由于万俟炅凤的□□,使得本就一盘散沙的朝廷彻底和了稀泥,而万俟汐凰却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加上其绝色的容貌,使他在城内名声大噪,同时也盘算起了自己的计划。
十五岁,万俟炅凤选皇后的那天,万俟汐凰也去了。
“选谁呢?这些美人我都喜欢,不如,你们一起当皇后吧?”她一只手指着下巴,另一只手玩弄着手里价值连城的毛笔,看着下面一排排的人,说的毫不在意,其实对于她来说选谁都一样,反正在她这里,也就是个摆设而已。
想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她这里行不通!她装傻,别以为她是真傻了!
一听这,下面的大臣就慌了,选皇后这么大的事,你玩儿呢?在右边第一个老头儿上前一步说“陛下,皇后乃是一国之母,千万不可……”万俟炅凤懒得听他说完,拿起桌上的奏折就丢到了老头的头上“你当朕不懂事吗?啊?到底是朕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
老头儿听了这话,可是真慌了,顾不得被砸的疼得要死的额头,赶紧跪下了“臣……臣该死,臣知罪!”
万俟炅凤看着这老头,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随便摆了摆手说“算了算了,朕今天心情好,就饶你一命吧。”
老头赶紧磕头谢恩,开玩笑?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小命。
最后,万俟炅凤只选了一个人,就是这个虽然戴着面纱,却令她感到无比熟悉的哥哥,好吧,其实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好奇,反正她也说了,就,随便而已。
大婚之夜,万俟汐凰一个人坐在床上,房间内已经布满了机关,只要万俟炅凤敢开门,那就非要她半条命。
可万俟汐凰终究还是下不了死手的,最后也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而已。
门开的那一刻,机关却并没有被打开,万俟炅凤安全的走到了万俟汐凰的面前。
万俟汐凰叹了口气,他终究还是下不了手,原来就在万俟炅凤开门的前一秒,万俟汐凰用手里的飞刀割断了那根线,一切都是用线连的,只要破坏了最初的这个机关,后面的就全都不会被触动了。
万俟汐凰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他的神经是紧绷的,随时都要防止自己这个从未见面的妹妹把自己推到床上,防止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但是他却发现自己这个妹妹的动作过于轻柔了,很轻,很轻地,挑开了自己的盖头。
这跟在朝廷上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吧?
“汐汐,来喝交杯酒吧?”万俟炅凤问得十分小心,小心的都有些卑微了。
万俟汐凰终于正眼看了一眼自己这妹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竟然真的让人分不清男女,说柔弱呢,但有有几分英姿,说飒爽呢,却又不失柔和,虽然与自己几乎有九分相似,但是如果不是刻意分辨的话,是看不出来的,他笑了笑说“好啊,那请陛下过来吧。”
然而却在两人交臂饮酒之时万俟汐凰故意将酒翻在了万俟炅凤的身上,交杯酒被打翻,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万俟汐凰装模作样的说着对不起,心里却在想着怎样能够试探。
万俟炅凤脱下外袍挂到一旁轻笑着说“没事没事,反正你也是不小心。”
没人注意到的是,万俟汐凰的袖中藏了一把匕首,可这匕首刚刚探出头又被他按了回去。
其实要是万俟炅凤但凡有一点不善的颜色,那她现在可能就已经死在这里了,但奇怪的是,在外人面前那般刻薄的她,到了这里就会变得如此随和,温柔,宽容。
万俟炅凤放下酒杯坐到万俟汐凰的旁边,一副要与他促膝长谈的模样“其实对我来说选谁都一样,而我选你也只是因为你对我来说莫名的熟悉。”
万俟汐凰低着头在盘算着一些其他的事情,并没有认真听她说话,就好像这里只有她一个人那样。
看到万俟汐凰这般冷淡,万俟炅凤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又惹他不快了,一时半会竟不知道该怎么做。
过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万俟汐凰突然开口了,对她说“你先睡吧,我先坐一会儿,你睡里面我睡外面。”
万俟炅凤挠了挠头,有些无奈的说说“哪有让女孩子睡外面的?”
万俟汐凰心里冷笑,这人可真有意思,连自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吗?“好吧。”他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可是在他的心里却一直在想着怎么在未来的日子里好好的“照顾”自己这妹妹。
一夜之间,这个消息如同出笼的鸟儿一般人人知晓,莫名其妙地成了众人茶余饭后的闲话。
那天的鲜血染红了大半边天,冰冷的青石瓦上的妖异红色映照着冷漠的夕阳,在无数的横七竖八的不知名姓的尸体中,有着三个极其突兀的身影——三个活人,一人跪着,一人坐着,一人立着。
“我的好妹妹啊,这些年你这皇帝当的可还顺畅!”鲜血冲掉了万俟汐凰脸上的胭脂水粉,露出了一张与穿着的女装格格不入的男人的脸庞,眼神中有着掩盖不住的厌恶,他扯开自己的衣襟,显出强健的八块腹肌“想不到吧?或者应该称是……陛下。”他猛然握住万俟炅凤的肩膀,与这张和自己有着九分相似的脸相对视“你知道吗?我恨啊,我恨死你了,是你是你占有了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是狗皇帝他昏庸无能,听信巫师的谄言,非要送走女孩!”
他深吸了一口气,双目赤红着,明明是狠厉的神色,可却偏偏多了几分委屈“可凭什么,凭什么是我被送走,去tnd宜野不宜朝!”万俟汐凰颇为怜爱地抬起万俟炅凤的下巴,仔细地端详着这张与自己如出一辙的脸“说来,当初那眼瞎的奶妈,连男女都分不清楚,居然抱错了,不过还好,她的眼珠子已经被我抠的给你吃了,怎么样?”他的情绪十分激动,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笑得都笑出了眼泪。
万俟炅凤明明早就知道了这一切,但亲自听那个人说出来心里的滋味当然好受不到哪里去,她咬着牙说“恶毒!”随后挣开了万俟汐凰的手指。
万俟汐凰大笑了几声,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全天下最好笑的笑话“这也叫恶毒?更毒的还在后面呢!”【和谐……都懂】
“哥哥。”
这一声又一声的哥哥,使得心如磐石的万俟汐凰也不觉地有些动容,不自觉地轻柔了许多,但一想到这些年他所受到的罪,这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进攻,顺便凑到万俟炅凤的耳边说“你怎么这么贱呢?”
之后就只剩下了一阵又一阵的沉默,【咳咳】年仅二十岁的万俟炅凤终于在无数次的心灵与□□的折磨中晕了过去。
在此之前万俟汐凰听到了她很轻,很小声,很小心的三个字“对不起。”
而这荒唐的一切,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兰陵国的国后在兰陵王登基后不久就生了一对相貌极佳的龙凤胎,举国欢庆之时,路过的巫师为他们卜了一卦说道:
此二子皆有天子之命,然皇子命中缺火,自宜朝不宜野,公主命中缺水,是宜野不宜朝,且二人万不可相遇,否则必有血光之灾,愿陛下能妥善安顿,必能国泰民安,此法也是民心所向。
皇帝经过与太后太上皇皇后的商议,决定将公主送去丞相府,此生不得与皇子相见,并且为皇子取名万俟炅凤,公主取名万俟汐凰。
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上天的刻意安排倒转了他们的人生,从此皇子名曰万俟汐凰,公主名曰万俟炅凤。
皇帝是要有多么不负责啊,他一听说有了万俟炅凤便可以从此江山无忧,那他自然想当那高高挂起的太上皇,不理政事,逍遥半生,因此年仅五岁的万俟炅凤登基,懵懵懂懂的她,在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踏进了这趟浑水中。
在无数次的勾心斗角里,她变得顽劣,暴戾,动不动就杀人,她会让那些犯错的大臣膝行来见她,会将老鼠药放在猫猫狗狗的饭碗中,然后再烤焦它们的尸体,逼着宫人们吃下,可以因为为她梳头时不小心刮到了头发而剁掉那人的手……但她从小就知道,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有个叫万俟汐凰的人,她在等。
而另一边的万俟汐凰自小便知道自己与其他的女子不同,但年纪小,再加上被灌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诸如此类的话,让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却因为迂腐的教育使得他更为叛逆,不让他学习?那他就偏要去私塾,不让他学武?那他就去找侍卫偷学。
后来因为练习轻功时撞到了在大街上巡游的万俟炅凤,那天,他被一以下犯上之罪打了三十大板,晕了过去,醒来时,就记住了那个与自己生的几乎一模一样的人,万俟炅凤。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
由于万俟炅凤的□□,使得本就一盘散沙的朝廷彻底和了稀泥,而万俟汐凰却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加上其绝色的容貌,使他在城内名声大噪,同时也盘算起了自己的计划。
十五岁,万俟炅凤选皇后的那天,万俟汐凰也去了。
“选谁呢?这些美人我都喜欢,不如,你们一起当皇后吧?”她一只手指着下巴,另一只手玩弄着手里价值连城的毛笔,看着下面一排排的人,说的毫不在意,其实对于她来说选谁都一样,反正在她这里,也就是个摆设而已。
想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她这里行不通!她装傻,别以为她是真傻了!
一听这,下面的大臣就慌了,选皇后这么大的事,你玩儿呢?在右边第一个老头儿上前一步说“陛下,皇后乃是一国之母,千万不可……”万俟炅凤懒得听他说完,拿起桌上的奏折就丢到了老头的头上“你当朕不懂事吗?啊?到底是朕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
老头儿听了这话,可是真慌了,顾不得被砸的疼得要死的额头,赶紧跪下了“臣……臣该死,臣知罪!”
万俟炅凤看着这老头,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随便摆了摆手说“算了算了,朕今天心情好,就饶你一命吧。”
老头赶紧磕头谢恩,开玩笑?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小命。
最后,万俟炅凤只选了一个人,就是这个虽然戴着面纱,却令她感到无比熟悉的哥哥,好吧,其实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好奇,反正她也说了,就,随便而已。
大婚之夜,万俟汐凰一个人坐在床上,房间内已经布满了机关,只要万俟炅凤敢开门,那就非要她半条命。
可万俟汐凰终究还是下不了死手的,最后也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而已。
门开的那一刻,机关却并没有被打开,万俟炅凤安全的走到了万俟汐凰的面前。
万俟汐凰叹了口气,他终究还是下不了手,原来就在万俟炅凤开门的前一秒,万俟汐凰用手里的飞刀割断了那根线,一切都是用线连的,只要破坏了最初的这个机关,后面的就全都不会被触动了。
万俟汐凰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他的神经是紧绷的,随时都要防止自己这个从未见面的妹妹把自己推到床上,防止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但是他却发现自己这个妹妹的动作过于轻柔了,很轻,很轻地,挑开了自己的盖头。
这跟在朝廷上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吧?
“汐汐,来喝交杯酒吧?”万俟炅凤问得十分小心,小心的都有些卑微了。
万俟汐凰终于正眼看了一眼自己这妹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竟然真的让人分不清男女,说柔弱呢,但有有几分英姿,说飒爽呢,却又不失柔和,虽然与自己几乎有九分相似,但是如果不是刻意分辨的话,是看不出来的,他笑了笑说“好啊,那请陛下过来吧。”
然而却在两人交臂饮酒之时万俟汐凰故意将酒翻在了万俟炅凤的身上,交杯酒被打翻,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万俟汐凰装模作样的说着对不起,心里却在想着怎样能够试探。
万俟炅凤脱下外袍挂到一旁轻笑着说“没事没事,反正你也是不小心。”
没人注意到的是,万俟汐凰的袖中藏了一把匕首,可这匕首刚刚探出头又被他按了回去。
其实要是万俟炅凤但凡有一点不善的颜色,那她现在可能就已经死在这里了,但奇怪的是,在外人面前那般刻薄的她,到了这里就会变得如此随和,温柔,宽容。
万俟炅凤放下酒杯坐到万俟汐凰的旁边,一副要与他促膝长谈的模样“其实对我来说选谁都一样,而我选你也只是因为你对我来说莫名的熟悉。”
万俟汐凰低着头在盘算着一些其他的事情,并没有认真听她说话,就好像这里只有她一个人那样。
看到万俟汐凰这般冷淡,万俟炅凤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又惹他不快了,一时半会竟不知道该怎么做。
过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万俟汐凰突然开口了,对她说“你先睡吧,我先坐一会儿,你睡里面我睡外面。”
万俟炅凤挠了挠头,有些无奈的说说“哪有让女孩子睡外面的?”
万俟汐凰心里冷笑,这人可真有意思,连自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吗?“好吧。”他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可是在他的心里却一直在想着怎么在未来的日子里好好的“照顾”自己这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