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溪月觉得奇怪,他这话说的怎么带了股醋味,难道这家清吧的莫吉托还放山西老陈醋?可瞧他的样子应该还没有醉意,莫吉托确实酒精浓度极低,对溪月这种“老酒鬼”更是犹如白开水,加上冰块的稀释,喝到最后只怕味道会更淡。
“叶雪安怎么了?我记得他不是娱乐记者呀,难道他还采访过你吗?他是我的学长。还有,林未泉都是过去式了,怎么还提?”
“那你为什么上次跟叶雪安打的那么火热?” 宋之扬索性直接问了。
溪月笑说:“我们学长学妹见面聊几句怎么叫打的火热?就算是打的火热,那火热难道只有男女之情的火热,友情就冷冻结冰了吗?宋之扬,你说话要注意点哦,不然我会以为年底没到我就提前成功啦。”
溪月用沾了水渍的手指想戳宋之扬的鼻尖,他微微往后靠,躲开了这一“攻击”。
溪月笑着将李莎莎暗恋叶雪安的事情说出。宋之扬眉心的蹙意渐渐消散,一颗心从愤怒的挣扎里慢慢变得从容镇定。
“你不会游泳,为什么喜欢大海?” 宋之扬赶紧转移话题。
溪月何尝不知他的心思,不过她一向宽容,既然他不愿意继续下去,她就自然而然的接过新话题。
“有天大的烦恼,去看看大海就消失了。这也是为什么喜欢历史的原因,我喜欢很大很大的事物,因为看到这些的时候,才发觉自身的渺小之处。人的所有痛苦都是自作自受,不把自己看的比天大,自然就少了很多心结。”
莫吉托顺着胃管一路蜿蜒而下,不胜酒力的宋之扬觉得血管里的血液在悄悄加速,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很疯狂的念头,下意识地问:“你好像喜欢长得高的男人?”
林未泉身形高大,与宋之扬查不到哪去。
“对,我个子矮,所以一心想改善基因,以后想找个个子高点的。”
“那叶雪安不大适合你,他不够高。”
溪月侧过头去看他,笑说:“宋之扬,你干嘛那么操心我喜欢什么类型的?”
两人说话的功夫,一个皮肤白皙,个子娇小的女子走上小舞台,抱起吉他,开始唱起歌法语歌来。那女人声音缥缈,每个字都像从鼻腔里蹦出来,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轻轻哼唱。
溪月举着酒杯,忽然想到了已消失了好一段时间的林未泉。
她自幼受佛学的熏陶,心地善良,向来只记他人的好而不记他人的恶。当初与林未泉分手,溪月确实少不了怨气,可日子久了她反而感激与林未泉的分开。如果不与他分别,她就不会碰见宋之扬,这个表面清清冷冷,坚硬得像一颗敲不动,啃不烂的大核桃,整个人写着生人勿进,实际上内心却温柔善良,讲情讲义的好男人。
“我第一次见到林未泉就是在酒吧里。” 溪月无心地说了一句。
“然后呢?”
“当时我点他唱了歌,他穿的特别简单,但是光芒万丈的。跟你说个好玩的事,我当时还以为他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呢,因为他怎么说呢,长得特别有书卷气!有些人其实没读过什么书,长相却超级文艺气质。你说怪不怪?”
宋之扬心里两种情感在剧烈的撕扯。一种是对勾起她伤心事的愧疚,另一种是对林未泉燃起的恨意。他甚至有个冲动,想将这个男人的痕迹从这个世界干净利落的消除。
他正想开口说话,两个男人的声音却钻到了他的耳朵里。
宋之扬在国外长大,英文自然很好,这两人絮絮叨叨的点评起了女歌手的歌唱水平,起初宋之扬还不在意,后来却越听越惊,这两人绝对是音乐领域里专家级别的角色,他们对女歌手的点评不仅准确无误,而且还给出了许多有用的建议。
溪月却是纯粹的外行人,也没心思将他人的点评给听进。女歌手一曲终了,她用力鼓起掌来。见宋之扬沉默不语,忽有个念头,说道:“宋之扬,你可以唱首歌给我听吗?我知道这次请你唱歌与以往不同。你以前唱歌都是唱给很多人听,而且要收费的。这样吧,酒算我请了,你唱一首给我听好吗?”
宋之扬本想拒绝。他现在名声虽还比不上林箫家喻户晓,但今天来的路上已被几个女粉丝认出,好在对方是有素质的人,只是来要了个签名合影就走了,不像桑晓那样不依不饶。而且来之前红姐交代过,在外还是低调的好。
“你想听什么?”
溪月本是随口一提,想他肯定会拒绝,没想到他会答应,眨了眨眼睛,笑说:“最近在听一首日文歌曲,是一个黑人歌手chris hart演唱的《I love you》——”
“这不是新歌了,我听过。” 宋之扬道。
“那,你会说日语吗?” 溪月问。
“我大学时为了凑学分学过日语的。” 宋之扬又说:“其实现在很多作曲人交东西的时候也会胡乱填一些日语的歌词,因为日语的音节简单,比较容易记下来,所以日语我还是会一些,不过这首歌我是第一次唱,如果唱的不好,请你多包涵。”
宋之扬上前与女歌手聊了一下,对方同意短暂的将舞台让出。清吧里客人寥寥,众人见到换歌手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并不十分感兴趣。背景音乐响起,钢琴的键敲出第一个音符,灯光为应和略带悲伤的抒情音乐,变得更加暗淡一些,宋之扬的眼神里却有一种充耳不闻似的漠然。
【呐,你为什么一脸哀伤地出垂着头
湛蓝的天空,明明是光彩夺目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 就算紧紧握住你的手
你也不会反握回来】
……
她往窗外看去,星星点点的夜光和繁华成了黑夜里一道道污浊的光线,含糊不清。他歌声轻柔,唱的人心碎,溪月觉得身心都是漂的,她没注意到,刚才那两个点评的男人停止了窃窃私语,甚至连酒杯也不再举起,而是专注地欣赏宋之扬的歌声。
溪月想到了与林未泉的初识。并非她还残存爱意,只是感叹人生的无常。
佛教说人生唯一不变的就是无常。本以为可以白头到老的人,或许只有那么一两年的缘分。都说人生一切都有天数,连孔夫子都说:尽人事看天命。她能决定到了年底宋之扬会不会接受自己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溪月甚至不懂该如何尽力让他爱自己。李莎莎说,如果那个人爱你,你自然无须费劲就可以获得一切。但凡费劲得来的,都不是真正的正缘。她心里生出一股凄凉。可又在歌词里,得到了异常的满足,就好像他们已在这首歌里走完了一生。
如果真有永别的那天,溪月也不会怪他。宋之扬才华横溢,天赋极高,确实不能让恋爱绊住了前行的脚步,他值得往更高的方向去走。
一曲结束,清吧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这些人要几年后才知道,为他们演唱的这位男歌手是刷新了无数次唱片销量记录的顶流歌手,后来成为无数人怀念青春,无数人感情的寄托之处。
宋之扬走下来,对溪月说:“还可以吗?”
溪月用力点点头,目光渐渐暗淡:“可惜就这么一首,宋之扬,我想听你给我唱一辈子歌。”
她一向是这样的,喜欢上了谁就忍不住表达出来。宋之扬忽然充满了愧疚,他觉得全是自己的错,是他将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女变成了愁肠百结的女人。他不想见她难过的模样,忍不住说:“以后想听就多去我的live,你知道为什么我同意唱歌给你听吗?”
“为什么?” 溪月歪头问。
“Excuse me!”
带口音的英文在耳边响起。溪月回过头去,一个七旬左右的银发老人笑吟吟跟他们打招呼。
“May I ask your name?” 老人问宋之扬。
溪月只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却一时半会记不清在哪见过。但见他神清骨秀,虽已白发苍苍,但双眼炯炯有神,年轻时肯定是个倾倒众生的风流人物。
“宋之扬。” 他没有说英文名。
“Very you, we talk? ”
溪月知道他们想谈一谈,便低声对宋之扬说:“我先去个洗手间。”
**
待得从洗手间里补妆出来,溪月见宋之扬坐在原来的吧台边发呆,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她见状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你喝够了吗?我们回去吧,你住哪一层?”
才刚补妆他便要走了,溪月略微失望,可她敏锐的察觉到宋之扬有些反常。她想问,却也知道他的性格,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不然逼他说又惹他不快。
两人恰好都在二十层入住。正是客人们就餐和休闲的时间,另一个电梯又突然维修了,两人都等的有些焦灼。溪月给爸爸发了个信息,说自己准备休息了。周文统说还在谈事,要溪月先回去睡觉。
两人特地选择了观光电梯。外面夜空湛蓝,星子寥落,宋之扬的脑子被酒精弄的有些放空。溪月被那莫名的情绪包裹着,也有些不舒服。
这时电梯里进来了一个人,宋之扬没有回身,溪月转过头去,见到一个将头发染成蓝色的女孩。
那姑娘的头发应该染了有一段时间了,因没有维护所以发根已显露出原来的黑色。
溪月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桑晓,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但转念一想,她与桑晓根本算是“不认识”,所以连招呼也可以省去。
可桑晓抿着下唇,一言不发地盯着溪月,眼里燃烧着愤愤的恨意。
溪月悚然一惊,从桑晓的眼神里读出了如毒蛇一般冰冷,可怕的恶意,她甚至可以感受到疼痛。还没来得及反应,桑晓忽然扬起了手臂,溪月注意到对方戴的一大串夸张的金手镯,然后那些耳光就噼里啪啦地降临到了她的脸上。
“叶雪安怎么了?我记得他不是娱乐记者呀,难道他还采访过你吗?他是我的学长。还有,林未泉都是过去式了,怎么还提?”
“那你为什么上次跟叶雪安打的那么火热?” 宋之扬索性直接问了。
溪月笑说:“我们学长学妹见面聊几句怎么叫打的火热?就算是打的火热,那火热难道只有男女之情的火热,友情就冷冻结冰了吗?宋之扬,你说话要注意点哦,不然我会以为年底没到我就提前成功啦。”
溪月用沾了水渍的手指想戳宋之扬的鼻尖,他微微往后靠,躲开了这一“攻击”。
溪月笑着将李莎莎暗恋叶雪安的事情说出。宋之扬眉心的蹙意渐渐消散,一颗心从愤怒的挣扎里慢慢变得从容镇定。
“你不会游泳,为什么喜欢大海?” 宋之扬赶紧转移话题。
溪月何尝不知他的心思,不过她一向宽容,既然他不愿意继续下去,她就自然而然的接过新话题。
“有天大的烦恼,去看看大海就消失了。这也是为什么喜欢历史的原因,我喜欢很大很大的事物,因为看到这些的时候,才发觉自身的渺小之处。人的所有痛苦都是自作自受,不把自己看的比天大,自然就少了很多心结。”
莫吉托顺着胃管一路蜿蜒而下,不胜酒力的宋之扬觉得血管里的血液在悄悄加速,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很疯狂的念头,下意识地问:“你好像喜欢长得高的男人?”
林未泉身形高大,与宋之扬查不到哪去。
“对,我个子矮,所以一心想改善基因,以后想找个个子高点的。”
“那叶雪安不大适合你,他不够高。”
溪月侧过头去看他,笑说:“宋之扬,你干嘛那么操心我喜欢什么类型的?”
两人说话的功夫,一个皮肤白皙,个子娇小的女子走上小舞台,抱起吉他,开始唱起歌法语歌来。那女人声音缥缈,每个字都像从鼻腔里蹦出来,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轻轻哼唱。
溪月举着酒杯,忽然想到了已消失了好一段时间的林未泉。
她自幼受佛学的熏陶,心地善良,向来只记他人的好而不记他人的恶。当初与林未泉分手,溪月确实少不了怨气,可日子久了她反而感激与林未泉的分开。如果不与他分别,她就不会碰见宋之扬,这个表面清清冷冷,坚硬得像一颗敲不动,啃不烂的大核桃,整个人写着生人勿进,实际上内心却温柔善良,讲情讲义的好男人。
“我第一次见到林未泉就是在酒吧里。” 溪月无心地说了一句。
“然后呢?”
“当时我点他唱了歌,他穿的特别简单,但是光芒万丈的。跟你说个好玩的事,我当时还以为他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呢,因为他怎么说呢,长得特别有书卷气!有些人其实没读过什么书,长相却超级文艺气质。你说怪不怪?”
宋之扬心里两种情感在剧烈的撕扯。一种是对勾起她伤心事的愧疚,另一种是对林未泉燃起的恨意。他甚至有个冲动,想将这个男人的痕迹从这个世界干净利落的消除。
他正想开口说话,两个男人的声音却钻到了他的耳朵里。
宋之扬在国外长大,英文自然很好,这两人絮絮叨叨的点评起了女歌手的歌唱水平,起初宋之扬还不在意,后来却越听越惊,这两人绝对是音乐领域里专家级别的角色,他们对女歌手的点评不仅准确无误,而且还给出了许多有用的建议。
溪月却是纯粹的外行人,也没心思将他人的点评给听进。女歌手一曲终了,她用力鼓起掌来。见宋之扬沉默不语,忽有个念头,说道:“宋之扬,你可以唱首歌给我听吗?我知道这次请你唱歌与以往不同。你以前唱歌都是唱给很多人听,而且要收费的。这样吧,酒算我请了,你唱一首给我听好吗?”
宋之扬本想拒绝。他现在名声虽还比不上林箫家喻户晓,但今天来的路上已被几个女粉丝认出,好在对方是有素质的人,只是来要了个签名合影就走了,不像桑晓那样不依不饶。而且来之前红姐交代过,在外还是低调的好。
“你想听什么?”
溪月本是随口一提,想他肯定会拒绝,没想到他会答应,眨了眨眼睛,笑说:“最近在听一首日文歌曲,是一个黑人歌手chris hart演唱的《I love you》——”
“这不是新歌了,我听过。” 宋之扬道。
“那,你会说日语吗?” 溪月问。
“我大学时为了凑学分学过日语的。” 宋之扬又说:“其实现在很多作曲人交东西的时候也会胡乱填一些日语的歌词,因为日语的音节简单,比较容易记下来,所以日语我还是会一些,不过这首歌我是第一次唱,如果唱的不好,请你多包涵。”
宋之扬上前与女歌手聊了一下,对方同意短暂的将舞台让出。清吧里客人寥寥,众人见到换歌手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并不十分感兴趣。背景音乐响起,钢琴的键敲出第一个音符,灯光为应和略带悲伤的抒情音乐,变得更加暗淡一些,宋之扬的眼神里却有一种充耳不闻似的漠然。
【呐,你为什么一脸哀伤地出垂着头
湛蓝的天空,明明是光彩夺目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 就算紧紧握住你的手
你也不会反握回来】
……
她往窗外看去,星星点点的夜光和繁华成了黑夜里一道道污浊的光线,含糊不清。他歌声轻柔,唱的人心碎,溪月觉得身心都是漂的,她没注意到,刚才那两个点评的男人停止了窃窃私语,甚至连酒杯也不再举起,而是专注地欣赏宋之扬的歌声。
溪月想到了与林未泉的初识。并非她还残存爱意,只是感叹人生的无常。
佛教说人生唯一不变的就是无常。本以为可以白头到老的人,或许只有那么一两年的缘分。都说人生一切都有天数,连孔夫子都说:尽人事看天命。她能决定到了年底宋之扬会不会接受自己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溪月甚至不懂该如何尽力让他爱自己。李莎莎说,如果那个人爱你,你自然无须费劲就可以获得一切。但凡费劲得来的,都不是真正的正缘。她心里生出一股凄凉。可又在歌词里,得到了异常的满足,就好像他们已在这首歌里走完了一生。
如果真有永别的那天,溪月也不会怪他。宋之扬才华横溢,天赋极高,确实不能让恋爱绊住了前行的脚步,他值得往更高的方向去走。
一曲结束,清吧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这些人要几年后才知道,为他们演唱的这位男歌手是刷新了无数次唱片销量记录的顶流歌手,后来成为无数人怀念青春,无数人感情的寄托之处。
宋之扬走下来,对溪月说:“还可以吗?”
溪月用力点点头,目光渐渐暗淡:“可惜就这么一首,宋之扬,我想听你给我唱一辈子歌。”
她一向是这样的,喜欢上了谁就忍不住表达出来。宋之扬忽然充满了愧疚,他觉得全是自己的错,是他将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女变成了愁肠百结的女人。他不想见她难过的模样,忍不住说:“以后想听就多去我的live,你知道为什么我同意唱歌给你听吗?”
“为什么?” 溪月歪头问。
“Excuse me!”
带口音的英文在耳边响起。溪月回过头去,一个七旬左右的银发老人笑吟吟跟他们打招呼。
“May I ask your name?” 老人问宋之扬。
溪月只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却一时半会记不清在哪见过。但见他神清骨秀,虽已白发苍苍,但双眼炯炯有神,年轻时肯定是个倾倒众生的风流人物。
“宋之扬。” 他没有说英文名。
“Very you, we talk? ”
溪月知道他们想谈一谈,便低声对宋之扬说:“我先去个洗手间。”
**
待得从洗手间里补妆出来,溪月见宋之扬坐在原来的吧台边发呆,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她见状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你喝够了吗?我们回去吧,你住哪一层?”
才刚补妆他便要走了,溪月略微失望,可她敏锐的察觉到宋之扬有些反常。她想问,却也知道他的性格,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不然逼他说又惹他不快。
两人恰好都在二十层入住。正是客人们就餐和休闲的时间,另一个电梯又突然维修了,两人都等的有些焦灼。溪月给爸爸发了个信息,说自己准备休息了。周文统说还在谈事,要溪月先回去睡觉。
两人特地选择了观光电梯。外面夜空湛蓝,星子寥落,宋之扬的脑子被酒精弄的有些放空。溪月被那莫名的情绪包裹着,也有些不舒服。
这时电梯里进来了一个人,宋之扬没有回身,溪月转过头去,见到一个将头发染成蓝色的女孩。
那姑娘的头发应该染了有一段时间了,因没有维护所以发根已显露出原来的黑色。
溪月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桑晓,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但转念一想,她与桑晓根本算是“不认识”,所以连招呼也可以省去。
可桑晓抿着下唇,一言不发地盯着溪月,眼里燃烧着愤愤的恨意。
溪月悚然一惊,从桑晓的眼神里读出了如毒蛇一般冰冷,可怕的恶意,她甚至可以感受到疼痛。还没来得及反应,桑晓忽然扬起了手臂,溪月注意到对方戴的一大串夸张的金手镯,然后那些耳光就噼里啪啦地降临到了她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