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谁?”
“周溪月,你觉得她怎么样?”
林箫习惯了妹妹的无法无天,但却是第一次听她说要个嫂子,他只是微微一怔,随即大笑说道:“婉儿,你发什么疯?就算我想娶,人家不一定想嫁呢。再说了你怎么把我跟她扯到一起。”
林婉急了,拉住哥哥的袖子,说道:“你看不上她吗?人家有什么不好?人家高材生一个,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得不错脾气又好。你不要以为自己赚几个钱就了不起了!要是在古代你就是一个戏子,人家大户人家的闺秀看上了你那叫私奔!”
林箫冷道:“这个戏子可是给你买了华伦天奴和法拉利,对哥说话客气一些。”
林婉又拿出那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眼睛一红:“哥,我跟你说认真的,我想要她给我做嫂子,我觉得你们门当户对特别好,你们生下来的孩子肯定特别好看,真的真的!”
“你脑子清醒一点!”
“我脑子很清醒!我要是男的,我现在已在病房求婚了!”
林婉并不是在任性妄为。这几天溪月为她挡刀的那瞬间在她脑海里反复播放。林婉生下来不到一年,母亲就跟人跑了,林父是个十足的窝囊废,妻子走了也不敢去追,在酒精里醉生梦死把自己给玩完了。兄妹两是被外婆和姑婆带大的。稍微大一些的时候,林箫被广告公司看中,拍了汽水糖的广告后一炮而红,他自此走向了演艺圈。外婆不想两个孩子都到娱乐圈里,所以只允许林婉好好读书。
林箫要顾学业,事业,很少照顾林婉,外婆老了,力不从心,凡事只能惯着林婉。
林婉表面无人管教乐的自由自在,其实每天放学见同学们被父母接走,看着同学们上钢琴课有父母陪伴,心里还是羡慕不已,不过是出于要面子不说出。她小的时候,家里人不想她知道父母是如何失败,从来只说好话不说坏话。久而久之,林婉心里真的神化了父母。等到大了,又接受不了他们的真面目是如此不负责任。
溪月冲上前为她挡刀时,林婉觉得脑补的“母亲”活了过来。她的生母也一定同溪月一样,会在危难的时候顶上去。可她不能再有别的母亲,都说长嫂如母,那她找个嫂子也不错。
兄妹连心,林箫在短暂的沉默后就想明白了妹妹心中所想。从小到大,无论是妹妹要什么,他都尽可能的满足。可婚姻不是一件衣服,一辆车,而是事关他一辈子的大事。更何况,在妹妹偷听宋之扬和周溪月说话的时候,他也在旁边。他隐约猜到,宋之扬和周溪月之间是有一段感情纠葛的。他一向习惯了独善其身,从业多年,从来没卷入任何绯闻里,当然也无心去搅和宋之扬与周溪月的感情纠葛。
所以他冷淡道:“你要感激她,你自己以身相许,不要扯上我。”
眼见兄长要走,林婉用力一拽,林箫吃痛喊道:“干嘛?”
“哥,你是不是介意那个宋之扬?不会吧?你的电视剧暑假轮播的时候,他宋之扬还不知道哪捡垃圾呢。就算他现在有些名气,跟你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话不能这么说,花无百日红,就拿宋之扬在音乐上的实绩,我是比不上的。” 林箫将林婉的手打开,又说:“人家救你,一是出于好心,二是因为你叫林婉。我虽然不知道另一个林wan是谁,但一定对周溪月很重要。”
“那又怎么样了?” 林婉嘴一噘,不服气地说:“就算都是碗,那我这个碗也比那个碗值钱,我是嘉庆年间,她是乾隆年间,而且她说不定还是赝品!是上了节目被一锤子敲碎的那种 !”
林箫被她逗笑,揉了揉妹妹的头发。林婉趁机垫起脚尖一把环住了哥哥的肩膀,撒娇道:“哥,你就先听我的话,跟溪月姐姐接触一下吧。你别担心那个宋之扬,我看溪月姐不是很乐意接触他的样子,再说了,有你万能的妹妹在,还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
“婉儿,这不是胡闹的,你知道嫂子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你们会结婚,我会有个可爱的侄子或者侄女。哥,你答应我好不好?反正你也做和尚这么多年了,也感受一下爱情的雨露好不好?我求你,我求你!”
“我,可是——”
林箫用手揉了揉眉心。如果说有哪个圈子最能看透“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那必定是娱乐圈。在娱乐圈里混迹久了,他对爱情和婚姻早就免疫了,他恨不得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绝不想做那些个傻男人,捧着鲜花在人家楼下等,陪人家毫无意义轧马路。
“哥,我求你,我求你。”
林箫拿这个妹妹一点办法也没有。林婉与那精神有些问题的男子交往差点出了人命,这事让他心神大乱,拍戏时甚至无法集中精力。他转念一想,或许追求周溪月也不错,将她追到手,林婉不是自然有人“管教”了吗?看妹妹对周溪月心悦诚服的模样,一定会对她言听计从。
可他没有马上表露同意,只是沉声说:“我要先知道她和宋之扬之间有什么纠葛。我重申一次,我不想卷入他人的情感纠葛里。”
**
溪月在下星期就办理了住院手续离开。她先是去了警察局完成应该完成的手续,并拿到了赔偿金,又到了雇主所在的医院同她道歉,说明情况,表示自己一定会加快速度完成自传。雇主没有生气,反而和颜悦色地问溪月的身体如何。
溪月当然说自己已痊愈。至于稿件,她会回到琴洲之后一个月内完成,到时候马上给她发过来,没问题了才会给到出版社的责任编辑。这种人物自传麻烦就麻烦在这个地方,要等到雇主满意才可以发表,而这种“满意”通常都代表着过度的粉饰。
离开医院的那天,已混熟的护工小姐姐约溪月下次见面一起吃饭,溪月与她交换了联系方式。她是默默离开医院的,谢绝了林婉和林箫的感谢宴和专人接送。与其说是谢绝,更不如说她是躲着林婉串通护士帮忙撒谎跑掉的,那小姑娘太热情了,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她。她早已说过,是自愿为人挡刀,不需要任何报酬。
飞机落地,溪月照常给周文统的对话框去了条信息。三年了,许多事情都已被岁月侵染到模糊,不说遗忘,却总是有些隔岸观花的意思。
稿件提交后的第一个晚上,在餐饮业已混的风生水起的李莎莎又新开了一家饭店。她不仅邀请了溪月,也邀请了溪月刚认识不久的林婉。溪月准备打扫了卫生,洗个澡换身衣服就去参加,这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
溪月一向是接陌生电话的,她喜欢宅在家里,网购比较多,担心错过了快递小哥的电话。
“喂,你好,请问是快递吗?我在家,可以送上来。”
那边沉默了一下,说道:“我不是快递。您不是在二手书网买了我的一套绝版收藏吗?您的地址是不是写错了?”
“不会啊,没有错啊!” 这次快递还挺重要,是溪月在二手书网站上淘到的绝版书。卖家一开始嫌她出的价格太低,溪月跟他软磨硬泡了很久,交流了不少读书心得,对方确定了溪月是爱书,惜书之人,才终于同意出售。两人也不用快递送货,约定了在溪月家楼下的小公园交货。
赶紧翻看两人的聊天记录,溪月暗暗叫苦,原来那天实在太累,将原来的旧地址给到了人家,便说:“真是不好意思,我给的是旧地址,新地址是琴洲滨海区南屏路42号,你是不是送到我原来在琴台区的地址了?”
“是的。”
“啊,对不起对不起,麻烦您搞个同城快送吧,到付就行了。”
“行。”
“那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了!”
溪月一番千恩万谢,对方挂了电话。
溪月起身伸了个懒腰,把平板的声音调到最大,撸起袖子开始打扫卫生。这几天为了赶稿子,家里乱七八糟的,她又吃外卖又吃方便面,空气里还弥漫着一股快餐的味道,挥之不去。
她打扫了大约半小时,听到有人按下面的门铃。楼下的保安说有快递来,要不要放下面。溪月这一身衣服出不去又急着想看绝版书,说道:“放他上来。”
两分钟后,门铃响了,她急急忙忙上前拉开一条缝隙,伸出手说道:“麻烦给我谢谢!”
奇怪的是,溪月等了几秒钟,没见快递哥哥一如往常将东西递给她。
她将门拉的更大,就在这时,一双有力的大手推开了她厚重的防盗门,溪月顺势往后一站,一个高大的,戴着鸭舌帽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那人直接走了进来,将门合上,防盗门发出轻轻的砰的一声,然后是密码锁滴滴滴三声宣告关门成功。
宋之扬穿了件他代言的某高奢品牌的蓝色T恤,深黑色的牛仔裤板鞋,一如既往的简单,站姿笔挺,一如当年漂亮的小白杨。三年前他就是如此,三年之后的穿衣风格也不因为名气大涨而有改变。
溪月却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红色的短袖里面空荡荡的,好在她的胸并不大,不会因紧张而露了“形迹”。饶是如此,她还是退了一步,紧急回房披了件外套。六月如火,室内开空调,她不怕热。
“你怎么,你为什么会,你干嘛——” 她有很多话要问,说出口有点气急败坏的意思,最终却还是化成了一句:“你怎么会来?”
“我想见你。”
这是他这段时间,不,也是三年来最大的念头。
“周溪月,你觉得她怎么样?”
林箫习惯了妹妹的无法无天,但却是第一次听她说要个嫂子,他只是微微一怔,随即大笑说道:“婉儿,你发什么疯?就算我想娶,人家不一定想嫁呢。再说了你怎么把我跟她扯到一起。”
林婉急了,拉住哥哥的袖子,说道:“你看不上她吗?人家有什么不好?人家高材生一个,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得不错脾气又好。你不要以为自己赚几个钱就了不起了!要是在古代你就是一个戏子,人家大户人家的闺秀看上了你那叫私奔!”
林箫冷道:“这个戏子可是给你买了华伦天奴和法拉利,对哥说话客气一些。”
林婉又拿出那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眼睛一红:“哥,我跟你说认真的,我想要她给我做嫂子,我觉得你们门当户对特别好,你们生下来的孩子肯定特别好看,真的真的!”
“你脑子清醒一点!”
“我脑子很清醒!我要是男的,我现在已在病房求婚了!”
林婉并不是在任性妄为。这几天溪月为她挡刀的那瞬间在她脑海里反复播放。林婉生下来不到一年,母亲就跟人跑了,林父是个十足的窝囊废,妻子走了也不敢去追,在酒精里醉生梦死把自己给玩完了。兄妹两是被外婆和姑婆带大的。稍微大一些的时候,林箫被广告公司看中,拍了汽水糖的广告后一炮而红,他自此走向了演艺圈。外婆不想两个孩子都到娱乐圈里,所以只允许林婉好好读书。
林箫要顾学业,事业,很少照顾林婉,外婆老了,力不从心,凡事只能惯着林婉。
林婉表面无人管教乐的自由自在,其实每天放学见同学们被父母接走,看着同学们上钢琴课有父母陪伴,心里还是羡慕不已,不过是出于要面子不说出。她小的时候,家里人不想她知道父母是如何失败,从来只说好话不说坏话。久而久之,林婉心里真的神化了父母。等到大了,又接受不了他们的真面目是如此不负责任。
溪月冲上前为她挡刀时,林婉觉得脑补的“母亲”活了过来。她的生母也一定同溪月一样,会在危难的时候顶上去。可她不能再有别的母亲,都说长嫂如母,那她找个嫂子也不错。
兄妹连心,林箫在短暂的沉默后就想明白了妹妹心中所想。从小到大,无论是妹妹要什么,他都尽可能的满足。可婚姻不是一件衣服,一辆车,而是事关他一辈子的大事。更何况,在妹妹偷听宋之扬和周溪月说话的时候,他也在旁边。他隐约猜到,宋之扬和周溪月之间是有一段感情纠葛的。他一向习惯了独善其身,从业多年,从来没卷入任何绯闻里,当然也无心去搅和宋之扬与周溪月的感情纠葛。
所以他冷淡道:“你要感激她,你自己以身相许,不要扯上我。”
眼见兄长要走,林婉用力一拽,林箫吃痛喊道:“干嘛?”
“哥,你是不是介意那个宋之扬?不会吧?你的电视剧暑假轮播的时候,他宋之扬还不知道哪捡垃圾呢。就算他现在有些名气,跟你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话不能这么说,花无百日红,就拿宋之扬在音乐上的实绩,我是比不上的。” 林箫将林婉的手打开,又说:“人家救你,一是出于好心,二是因为你叫林婉。我虽然不知道另一个林wan是谁,但一定对周溪月很重要。”
“那又怎么样了?” 林婉嘴一噘,不服气地说:“就算都是碗,那我这个碗也比那个碗值钱,我是嘉庆年间,她是乾隆年间,而且她说不定还是赝品!是上了节目被一锤子敲碎的那种 !”
林箫被她逗笑,揉了揉妹妹的头发。林婉趁机垫起脚尖一把环住了哥哥的肩膀,撒娇道:“哥,你就先听我的话,跟溪月姐姐接触一下吧。你别担心那个宋之扬,我看溪月姐不是很乐意接触他的样子,再说了,有你万能的妹妹在,还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
“婉儿,这不是胡闹的,你知道嫂子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你们会结婚,我会有个可爱的侄子或者侄女。哥,你答应我好不好?反正你也做和尚这么多年了,也感受一下爱情的雨露好不好?我求你,我求你!”
“我,可是——”
林箫用手揉了揉眉心。如果说有哪个圈子最能看透“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那必定是娱乐圈。在娱乐圈里混迹久了,他对爱情和婚姻早就免疫了,他恨不得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绝不想做那些个傻男人,捧着鲜花在人家楼下等,陪人家毫无意义轧马路。
“哥,我求你,我求你。”
林箫拿这个妹妹一点办法也没有。林婉与那精神有些问题的男子交往差点出了人命,这事让他心神大乱,拍戏时甚至无法集中精力。他转念一想,或许追求周溪月也不错,将她追到手,林婉不是自然有人“管教”了吗?看妹妹对周溪月心悦诚服的模样,一定会对她言听计从。
可他没有马上表露同意,只是沉声说:“我要先知道她和宋之扬之间有什么纠葛。我重申一次,我不想卷入他人的情感纠葛里。”
**
溪月在下星期就办理了住院手续离开。她先是去了警察局完成应该完成的手续,并拿到了赔偿金,又到了雇主所在的医院同她道歉,说明情况,表示自己一定会加快速度完成自传。雇主没有生气,反而和颜悦色地问溪月的身体如何。
溪月当然说自己已痊愈。至于稿件,她会回到琴洲之后一个月内完成,到时候马上给她发过来,没问题了才会给到出版社的责任编辑。这种人物自传麻烦就麻烦在这个地方,要等到雇主满意才可以发表,而这种“满意”通常都代表着过度的粉饰。
离开医院的那天,已混熟的护工小姐姐约溪月下次见面一起吃饭,溪月与她交换了联系方式。她是默默离开医院的,谢绝了林婉和林箫的感谢宴和专人接送。与其说是谢绝,更不如说她是躲着林婉串通护士帮忙撒谎跑掉的,那小姑娘太热情了,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她。她早已说过,是自愿为人挡刀,不需要任何报酬。
飞机落地,溪月照常给周文统的对话框去了条信息。三年了,许多事情都已被岁月侵染到模糊,不说遗忘,却总是有些隔岸观花的意思。
稿件提交后的第一个晚上,在餐饮业已混的风生水起的李莎莎又新开了一家饭店。她不仅邀请了溪月,也邀请了溪月刚认识不久的林婉。溪月准备打扫了卫生,洗个澡换身衣服就去参加,这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
溪月一向是接陌生电话的,她喜欢宅在家里,网购比较多,担心错过了快递小哥的电话。
“喂,你好,请问是快递吗?我在家,可以送上来。”
那边沉默了一下,说道:“我不是快递。您不是在二手书网买了我的一套绝版收藏吗?您的地址是不是写错了?”
“不会啊,没有错啊!” 这次快递还挺重要,是溪月在二手书网站上淘到的绝版书。卖家一开始嫌她出的价格太低,溪月跟他软磨硬泡了很久,交流了不少读书心得,对方确定了溪月是爱书,惜书之人,才终于同意出售。两人也不用快递送货,约定了在溪月家楼下的小公园交货。
赶紧翻看两人的聊天记录,溪月暗暗叫苦,原来那天实在太累,将原来的旧地址给到了人家,便说:“真是不好意思,我给的是旧地址,新地址是琴洲滨海区南屏路42号,你是不是送到我原来在琴台区的地址了?”
“是的。”
“啊,对不起对不起,麻烦您搞个同城快送吧,到付就行了。”
“行。”
“那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了!”
溪月一番千恩万谢,对方挂了电话。
溪月起身伸了个懒腰,把平板的声音调到最大,撸起袖子开始打扫卫生。这几天为了赶稿子,家里乱七八糟的,她又吃外卖又吃方便面,空气里还弥漫着一股快餐的味道,挥之不去。
她打扫了大约半小时,听到有人按下面的门铃。楼下的保安说有快递来,要不要放下面。溪月这一身衣服出不去又急着想看绝版书,说道:“放他上来。”
两分钟后,门铃响了,她急急忙忙上前拉开一条缝隙,伸出手说道:“麻烦给我谢谢!”
奇怪的是,溪月等了几秒钟,没见快递哥哥一如往常将东西递给她。
她将门拉的更大,就在这时,一双有力的大手推开了她厚重的防盗门,溪月顺势往后一站,一个高大的,戴着鸭舌帽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那人直接走了进来,将门合上,防盗门发出轻轻的砰的一声,然后是密码锁滴滴滴三声宣告关门成功。
宋之扬穿了件他代言的某高奢品牌的蓝色T恤,深黑色的牛仔裤板鞋,一如既往的简单,站姿笔挺,一如当年漂亮的小白杨。三年前他就是如此,三年之后的穿衣风格也不因为名气大涨而有改变。
溪月却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红色的短袖里面空荡荡的,好在她的胸并不大,不会因紧张而露了“形迹”。饶是如此,她还是退了一步,紧急回房披了件外套。六月如火,室内开空调,她不怕热。
“你怎么,你为什么会,你干嘛——” 她有很多话要问,说出口有点气急败坏的意思,最终却还是化成了一句:“你怎么会来?”
“我想见你。”
这是他这段时间,不,也是三年来最大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