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学,沈厌背靠在校门前的梧桐树下等顾甜甜。

    微风扫过落叶,落在了她脚下。

    书包里的手机传来震动,是一条添加信息,沈厌点开他的主页,ID叫做:LEFT。

    她猜到了,是左亦,沈厌没墨迹,同意了那条消息。

    对面很快发来消息:

    LEFT:我是左亦。

    沈厌:知道。

    LEFT:我第一次见你,是在酒吧里。

    LEFT:当时你意气风发在歌唱,很漂亮。

    LEFT:两年了,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不考虑我吗。

    沈厌:?

    沈厌:你失忆了。

    对方一直没回。

    一分钟后,一个电话打过来。

    沈厌接通,对面传来声音:

    “沈厌。”

    “嗯,想干什么。”

    “为什么不能接受我?”

    “左亦,你不用喜欢我。”

    说完,沈厌挂了电话。

    明明是打架的一把好手,为什么能装得这么像好人?

    想了想,又把他给拉黑。

    没一会儿,顾甜甜终于出来校门。

    她看着沈厌,双眸透漏着冷气,便试探询问到:“沈厌,你怎么了?”

    她只是淡淡回道:“没,今天遇到个傻逼。”

    “你说谁?”

    沈厌也不磨叽,道:“左亦。”

    说着,沈厌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

    初中时,沈厌不喜欢搭理人,因为这种性格,惹毛了当时的班花,叫曲安琪,当天傍晚就找人去把她堵在了小巷里。

    沈厌斜背着一把电吉他,面无表情听着她们问话。

    “你知道惹了谁吗?”

    其中一黄毛女问道。

    沈厌抬眸,讽刺一般笑了笑。

    “笑你妈。”

    黄毛女顿时一把把她推到了墙上,另外几个人也顺势按住了她。

    接着,她们夺过了那把电吉他,沈厌用尽全力去抢,总归抵挡不了几人的力量。

    沈厌喊道:“你们别碰我吉他!”

    那几人听了更兴奋了,缓缓从吉他包里拿出了那把电吉他,纯黑的,边缘镶了金边,还有一些碎银装饰,贵气十足。

    一看就是定制的。

    黄毛讽刺一般赞叹了一声,“看着好贵啊。”

    没等沈厌反应,黄毛女一下把吉他砸在墙上,一下没坏,她继续着,直到破烂不堪。

    最后她们松开了沈厌。

    沈厌迅速拾起地上的碎片,这把吉他是她的歌手哥哥送她的礼物,挺贵的。

    沈厌顿时精神有点恍惚。

    直到,巷口的曲安琪说了话:“里面的人,你最好能收敛些,不然——”

    她半张脸被小巷里的昏暗笼罩,看起来阴暗的很。

    沈厌站起身打断了她,凶狠的眼神盯着他们,一字一句道:“你们真是无聊透了。”

    “你是什么东西!”曲安琪厉声骂道。

    站在曲安琪旁边的左亦点了支烟,烟雾缭绕在他身旁,一道低沉的声线出现——

    “这么不怕死啊?”

    沈厌看着地上的吉他碎片,拾起一片较大的就往左亦脸上砸。

    “砰”一声,正中左亦的右脸。

    他捂着脸骂了句:“艹。”

    沈厌迅速背着包逃跑,只留下原地的左亦懵着。

    ……

    思绪停滞,沈厌顿了顿,道:“他初中时有过好几个女朋友了。也一直在纠缠我。”

    “我靠,什么死渣男!我还帮他联系你。”

    顾甜甜脸色立马就不好了。

    “我就知道是你,顾甜甜。”

    顾甜甜连忙捂嘴,“艹,怎么说露馅了。”

    果然是她把沈厌的联系方式给了左亦。

    沈厌给了她个难懂的眼神,接着转身走,“算了,不想和你计较。我回去了。”

    顾甜甜也反应过来,急忙跟上去,“嘿嘿,我就知道我家阿厌宝宝不会生我气。”

    “……”

    ***

    陈炽回到里家,房间里乌漆麻黑,无比寂静,仿佛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过。

    换了鞋,他像往常一样熟练地进入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仅剩的一瓶牛奶和面包,坐在沙发上吃了几口。

    他抬眼,看见了陈红留给他的纸条:

    “亲爱的儿子,妈妈因为工作需要出差一周,望照顾好自己。”

    他停滞一会,揉了那张纸,投进了垃圾桶,呢喃道:“又是这样。”

    陈红因为艺人身份,缺少了太多陈炽少年时期需要的陪伴。而他的父亲,陈为,在他七岁时就因为一次缉/毒行动牺牲,而她的母亲很痴情,没有另嫁他人,而家里也一直挂着他的照片。

    他父亲的牺牲,也是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性子烈,爱国,视死如归,都是他的特点。

    因为是七岁,陈炽至今还记得他的模样。

    陈红在二十五岁与他相爱,二十七岁结婚,然后生下他。

    陈炽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烟,燃了一支。烟雾划过他的鼻尖,升腾在空中,直至消失。

    他还是给许淋森打了电话。

    一阵漫长的等待,他终于接了电话。

    陈炽开口:“你在哪。”

    对面的声音很嘈杂,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

    “陈红又出差了?”

    “嗯。”

    “我在酒吧里,怎么,想来找?”

    “嗯,无聊。”

    “哎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灭了手中的烟,简单套了件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徒步走着,十分钟便到了。

    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工具。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额咯:“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眼睛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是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她的声线响起:

    “你们好,我是沈厌,下首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潮流。

    舞台上的她确实比学校里更漂亮,更从容、自信。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

    是当今歌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问到。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那她从小就该看透了这世界的本质,但是却坚强,勇敢,也许打动了上天的心,赠送了无与伦比的嗓音。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可是发自内心的勇敢,乐观,善良,总会让自己活得灿烂。

    许淋森:“想什么呢。”

    “没,今天课上那道奥数题。”

    “切,继续装吧。”

    “……”

    陈炽垂眸听歌。

    “下面是点歌环节,请酒杯序号,24 号点歌。”

    陈炽看了眼自己的酒杯,24号。

    酒吧里光线立马给了陈炽,看到陈炽,似乎沈厌也有些不可思议,她假装淡定,问道:“你好,请问你想点什么歌?”

    光线打在他的侧脸,额前的汗珠顺着鼻背流下来。

    经过学校里的事情,沈厌心叹:真倒霉。想报.警了。

    终于,他抬头面对沈厌,拿着麦克风问道:“有自己写的歌吗?”

    现场突然一片欢呼,似乎都与陈炽心有灵犀,都想听她的原创曲。

    沈厌呼出一口气,“有,是新写的歌,你要听吗?”

    陈炽淡淡回复:“嗯。”

    沈厌惊叹,写得第一首歌,第一遍竟然是陈炽点的。

    沈厌:“新写的歌,没有发行,大家见谅。”

    酒吧的灯光重新暗了下来,几分钟后,再次亮起。

    “沈厌原创歌曲,《Z》。”她沉声在舞台上说话。

    这首歌她写了两年,一直没有发行。

    舞台上,她不再坐着,而是站在了麦前,手持着电吉他,闭眼打着节拍。

    此时的她,脸上充满了学生气,一点妆容没有,正是意气风发。

    歌曲缓缓起调,明显是一首柔美情歌。

    未到歌曲高潮,人们已经听得入迷,的确,这首歌的词曲并不是像是音乐新人写出来的,更像是现今歌坛里的闻名歌手作出来的。

    而到了高潮,旋律突然变得明亮。

    高潮结束,有一小段rap,然后收尾。

    而rap,沈厌也能够独挡一面,咬字清晰,旋律低沉,是零零年歌坛未流行的风格。

    后面接着一句高音。

    歌曲结束,场下原来无心思听歌的人也都扭头欢呼,掌声比以前更加暴烈。

    音乐停止。

    沈厌随着音乐鞠了躬,摘下了耳返。她小心翼翼问道:“这首歌曲,你们喜欢吗?”

    “喜欢!”

    “你们觉得,这是一首什么歌曲?”

    台下人毫无例外答道:“情歌!”

    陈炽喝了口冰水,在声音嘈杂下,他对许淋森说道:“听着是情歌,但仔细琢磨歌词,应该是写给朋友的。”

    “哎呦大哥,这么懂?”

    陈炽:“语文学过没?”

    “……”

    舞台上,沈厌笑着摇摇头,“这首歌是写给我的第一个朋友。”

    ***

    几天后,歌曲成功发行,那段酒吧里的视频跟随歌曲一起掀起一阵狂澜,沈厌迅速在网络上里小有名气。

    此时周末,沈厌正懒洋洋窝在沙发看着热搜。

    【酒吧驻唱唱出天价歌曲】

    茶几上,手机振动起来,她抬眸看,是林栖迟,沈厌接起。

    “哥。”

    “嗯,听你新歌了,不错。”

    “真的?”

    “假的。”

    “……”

    “你怎么想起来发行的?”

    林栖迟似乎在人多的地方,声音雾蒙蒙的。

    “前几天在酒吧里,我们班的一个同学问我原创曲,我就唱了。”

    “你同学?没有感谢他?”

    “想过,但是不知道怎么感谢,我们关系不是很好。”

    “…他是男的女的?”

    “一个男生。”

    林栖迟咳了声,道:“那你自己考虑。”

    “…哦,好吧。”

    “过几天我回去。”

    “好。”

    几秒过后,她挂了电话。

    然后随手拽起一个外套,往门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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