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学,沈厌背靠在校门前的梧桐树下等顾甜甜。
微风扫过落叶,落在了她脚下。
书包里的手机传来震动,是一条添加信息,沈厌点开他的主页,ID叫做:LEFT。
她猜到了,是左亦,沈厌没墨迹,同意了那条消息。
对面很快发来消息:
LEFT:我是左亦。
沈厌:知道。
LEFT:我第一次见你,是在酒吧里。
LEFT:当时你意气风发在歌唱,很漂亮。
LEFT:两年了,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不考虑我吗。
沈厌:?
沈厌:你失忆了。
对方一直没回。
一分钟后,一个电话打过来。
沈厌接通,对面传来声音:
“沈厌。”
“嗯,想干什么。”
“为什么不能接受我?”
“左亦,你不用喜欢我。”
说完,沈厌挂了电话。
明明是打架的一把好手,为什么能装得这么像好人?
想了想,又把他给拉黑。
没一会儿,顾甜甜终于出来校门。
她看着沈厌,双眸透漏着冷气,便试探询问到:“沈厌,你怎么了?”
她只是淡淡回道:“没,今天遇到个傻逼。”
“你说谁?”
沈厌也不磨叽,道:“左亦。”
说着,沈厌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
初中时,沈厌不喜欢搭理人,因为这种性格,惹毛了当时的班花,叫曲安琪,当天傍晚就找人去把她堵在了小巷里。
沈厌斜背着一把电吉他,面无表情听着她们问话。
“你知道惹了谁吗?”
其中一黄毛女问道。
沈厌抬眸,讽刺一般笑了笑。
“笑你妈。”
黄毛女顿时一把把她推到了墙上,另外几个人也顺势按住了她。
接着,她们夺过了那把电吉他,沈厌用尽全力去抢,总归抵挡不了几人的力量。
沈厌喊道:“你们别碰我吉他!”
那几人听了更兴奋了,缓缓从吉他包里拿出了那把电吉他,纯黑的,边缘镶了金边,还有一些碎银装饰,贵气十足。
一看就是定制的。
黄毛讽刺一般赞叹了一声,“看着好贵啊。”
没等沈厌反应,黄毛女一下把吉他砸在墙上,一下没坏,她继续着,直到破烂不堪。
最后她们松开了沈厌。
沈厌迅速拾起地上的碎片,这把吉他是她的歌手哥哥送她的礼物,挺贵的。
沈厌顿时精神有点恍惚。
直到,巷口的曲安琪说了话:“里面的人,你最好能收敛些,不然——”
她半张脸被小巷里的昏暗笼罩,看起来阴暗的很。
沈厌站起身打断了她,凶狠的眼神盯着他们,一字一句道:“你们真是无聊透了。”
“你是什么东西!”曲安琪厉声骂道。
站在曲安琪旁边的左亦点了支烟,烟雾缭绕在他身旁,一道低沉的声线出现——
“这么不怕死啊?”
沈厌看着地上的吉他碎片,拾起一片较大的就往左亦脸上砸。
“砰”一声,正中左亦的右脸。
他捂着脸骂了句:“艹。”
沈厌迅速背着包逃跑,只留下原地的左亦懵着。
……
思绪停滞,沈厌顿了顿,道:“他初中时有过好几个女朋友了。也一直在纠缠我。”
“我靠,什么死渣男!我还帮他联系你。”
顾甜甜脸色立马就不好了。
“我就知道是你,顾甜甜。”
顾甜甜连忙捂嘴,“艹,怎么说露馅了。”
果然是她把沈厌的联系方式给了左亦。
沈厌给了她个难懂的眼神,接着转身走,“算了,不想和你计较。我回去了。”
顾甜甜也反应过来,急忙跟上去,“嘿嘿,我就知道我家阿厌宝宝不会生我气。”
“……”
***
陈炽回到里家,房间里乌漆麻黑,无比寂静,仿佛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过。
换了鞋,他像往常一样熟练地进入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仅剩的一瓶牛奶和面包,坐在沙发上吃了几口。
他抬眼,看见了陈红留给他的纸条:
“亲爱的儿子,妈妈因为工作需要出差一周,望照顾好自己。”
他停滞一会,揉了那张纸,投进了垃圾桶,呢喃道:“又是这样。”
陈红因为艺人身份,缺少了太多陈炽少年时期需要的陪伴。而他的父亲,陈为,在他七岁时就因为一次缉/毒行动牺牲,而她的母亲很痴情,没有另嫁他人,而家里也一直挂着他的照片。
他父亲的牺牲,也是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性子烈,爱国,视死如归,都是他的特点。
因为是七岁,陈炽至今还记得他的模样。
陈红在二十五岁与他相爱,二十七岁结婚,然后生下他。
陈炽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烟,燃了一支。烟雾划过他的鼻尖,升腾在空中,直至消失。
他还是给许淋森打了电话。
一阵漫长的等待,他终于接了电话。
陈炽开口:“你在哪。”
对面的声音很嘈杂,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
“陈红又出差了?”
“嗯。”
“我在酒吧里,怎么,想来找?”
“嗯,无聊。”
“哎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灭了手中的烟,简单套了件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徒步走着,十分钟便到了。
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工具。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额咯:“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眼睛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是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她的声线响起:
“你们好,我是沈厌,下首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潮流。
舞台上的她确实比学校里更漂亮,更从容、自信。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
是当今歌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问到。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那她从小就该看透了这世界的本质,但是却坚强,勇敢,也许打动了上天的心,赠送了无与伦比的嗓音。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可是发自内心的勇敢,乐观,善良,总会让自己活得灿烂。
许淋森:“想什么呢。”
“没,今天课上那道奥数题。”
“切,继续装吧。”
“……”
陈炽垂眸听歌。
“下面是点歌环节,请酒杯序号,24 号点歌。”
陈炽看了眼自己的酒杯,24号。
酒吧里光线立马给了陈炽,看到陈炽,似乎沈厌也有些不可思议,她假装淡定,问道:“你好,请问你想点什么歌?”
光线打在他的侧脸,额前的汗珠顺着鼻背流下来。
经过学校里的事情,沈厌心叹:真倒霉。想报.警了。
终于,他抬头面对沈厌,拿着麦克风问道:“有自己写的歌吗?”
现场突然一片欢呼,似乎都与陈炽心有灵犀,都想听她的原创曲。
沈厌呼出一口气,“有,是新写的歌,你要听吗?”
陈炽淡淡回复:“嗯。”
沈厌惊叹,写得第一首歌,第一遍竟然是陈炽点的。
沈厌:“新写的歌,没有发行,大家见谅。”
酒吧的灯光重新暗了下来,几分钟后,再次亮起。
“沈厌原创歌曲,《Z》。”她沉声在舞台上说话。
这首歌她写了两年,一直没有发行。
舞台上,她不再坐着,而是站在了麦前,手持着电吉他,闭眼打着节拍。
此时的她,脸上充满了学生气,一点妆容没有,正是意气风发。
歌曲缓缓起调,明显是一首柔美情歌。
未到歌曲高潮,人们已经听得入迷,的确,这首歌的词曲并不是像是音乐新人写出来的,更像是现今歌坛里的闻名歌手作出来的。
而到了高潮,旋律突然变得明亮。
高潮结束,有一小段rap,然后收尾。
而rap,沈厌也能够独挡一面,咬字清晰,旋律低沉,是零零年歌坛未流行的风格。
后面接着一句高音。
歌曲结束,场下原来无心思听歌的人也都扭头欢呼,掌声比以前更加暴烈。
音乐停止。
沈厌随着音乐鞠了躬,摘下了耳返。她小心翼翼问道:“这首歌曲,你们喜欢吗?”
“喜欢!”
“你们觉得,这是一首什么歌曲?”
台下人毫无例外答道:“情歌!”
陈炽喝了口冰水,在声音嘈杂下,他对许淋森说道:“听着是情歌,但仔细琢磨歌词,应该是写给朋友的。”
“哎呦大哥,这么懂?”
陈炽:“语文学过没?”
“……”
舞台上,沈厌笑着摇摇头,“这首歌是写给我的第一个朋友。”
***
几天后,歌曲成功发行,那段酒吧里的视频跟随歌曲一起掀起一阵狂澜,沈厌迅速在网络上里小有名气。
此时周末,沈厌正懒洋洋窝在沙发看着热搜。
【酒吧驻唱唱出天价歌曲】
茶几上,手机振动起来,她抬眸看,是林栖迟,沈厌接起。
“哥。”
“嗯,听你新歌了,不错。”
“真的?”
“假的。”
“……”
“你怎么想起来发行的?”
林栖迟似乎在人多的地方,声音雾蒙蒙的。
“前几天在酒吧里,我们班的一个同学问我原创曲,我就唱了。”
“你同学?没有感谢他?”
“想过,但是不知道怎么感谢,我们关系不是很好。”
“…他是男的女的?”
“一个男生。”
林栖迟咳了声,道:“那你自己考虑。”
“…哦,好吧。”
“过几天我回去。”
“好。”
几秒过后,她挂了电话。
然后随手拽起一个外套,往门外跑。
微风扫过落叶,落在了她脚下。
书包里的手机传来震动,是一条添加信息,沈厌点开他的主页,ID叫做:LEFT。
她猜到了,是左亦,沈厌没墨迹,同意了那条消息。
对面很快发来消息:
LEFT:我是左亦。
沈厌:知道。
LEFT:我第一次见你,是在酒吧里。
LEFT:当时你意气风发在歌唱,很漂亮。
LEFT:两年了,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不考虑我吗。
沈厌:?
沈厌:你失忆了。
对方一直没回。
一分钟后,一个电话打过来。
沈厌接通,对面传来声音:
“沈厌。”
“嗯,想干什么。”
“为什么不能接受我?”
“左亦,你不用喜欢我。”
说完,沈厌挂了电话。
明明是打架的一把好手,为什么能装得这么像好人?
想了想,又把他给拉黑。
没一会儿,顾甜甜终于出来校门。
她看着沈厌,双眸透漏着冷气,便试探询问到:“沈厌,你怎么了?”
她只是淡淡回道:“没,今天遇到个傻逼。”
“你说谁?”
沈厌也不磨叽,道:“左亦。”
说着,沈厌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
初中时,沈厌不喜欢搭理人,因为这种性格,惹毛了当时的班花,叫曲安琪,当天傍晚就找人去把她堵在了小巷里。
沈厌斜背着一把电吉他,面无表情听着她们问话。
“你知道惹了谁吗?”
其中一黄毛女问道。
沈厌抬眸,讽刺一般笑了笑。
“笑你妈。”
黄毛女顿时一把把她推到了墙上,另外几个人也顺势按住了她。
接着,她们夺过了那把电吉他,沈厌用尽全力去抢,总归抵挡不了几人的力量。
沈厌喊道:“你们别碰我吉他!”
那几人听了更兴奋了,缓缓从吉他包里拿出了那把电吉他,纯黑的,边缘镶了金边,还有一些碎银装饰,贵气十足。
一看就是定制的。
黄毛讽刺一般赞叹了一声,“看着好贵啊。”
没等沈厌反应,黄毛女一下把吉他砸在墙上,一下没坏,她继续着,直到破烂不堪。
最后她们松开了沈厌。
沈厌迅速拾起地上的碎片,这把吉他是她的歌手哥哥送她的礼物,挺贵的。
沈厌顿时精神有点恍惚。
直到,巷口的曲安琪说了话:“里面的人,你最好能收敛些,不然——”
她半张脸被小巷里的昏暗笼罩,看起来阴暗的很。
沈厌站起身打断了她,凶狠的眼神盯着他们,一字一句道:“你们真是无聊透了。”
“你是什么东西!”曲安琪厉声骂道。
站在曲安琪旁边的左亦点了支烟,烟雾缭绕在他身旁,一道低沉的声线出现——
“这么不怕死啊?”
沈厌看着地上的吉他碎片,拾起一片较大的就往左亦脸上砸。
“砰”一声,正中左亦的右脸。
他捂着脸骂了句:“艹。”
沈厌迅速背着包逃跑,只留下原地的左亦懵着。
……
思绪停滞,沈厌顿了顿,道:“他初中时有过好几个女朋友了。也一直在纠缠我。”
“我靠,什么死渣男!我还帮他联系你。”
顾甜甜脸色立马就不好了。
“我就知道是你,顾甜甜。”
顾甜甜连忙捂嘴,“艹,怎么说露馅了。”
果然是她把沈厌的联系方式给了左亦。
沈厌给了她个难懂的眼神,接着转身走,“算了,不想和你计较。我回去了。”
顾甜甜也反应过来,急忙跟上去,“嘿嘿,我就知道我家阿厌宝宝不会生我气。”
“……”
***
陈炽回到里家,房间里乌漆麻黑,无比寂静,仿佛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过。
换了鞋,他像往常一样熟练地进入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仅剩的一瓶牛奶和面包,坐在沙发上吃了几口。
他抬眼,看见了陈红留给他的纸条:
“亲爱的儿子,妈妈因为工作需要出差一周,望照顾好自己。”
他停滞一会,揉了那张纸,投进了垃圾桶,呢喃道:“又是这样。”
陈红因为艺人身份,缺少了太多陈炽少年时期需要的陪伴。而他的父亲,陈为,在他七岁时就因为一次缉/毒行动牺牲,而她的母亲很痴情,没有另嫁他人,而家里也一直挂着他的照片。
他父亲的牺牲,也是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性子烈,爱国,视死如归,都是他的特点。
因为是七岁,陈炽至今还记得他的模样。
陈红在二十五岁与他相爱,二十七岁结婚,然后生下他。
陈炽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烟,燃了一支。烟雾划过他的鼻尖,升腾在空中,直至消失。
他还是给许淋森打了电话。
一阵漫长的等待,他终于接了电话。
陈炽开口:“你在哪。”
对面的声音很嘈杂,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
“陈红又出差了?”
“嗯。”
“我在酒吧里,怎么,想来找?”
“嗯,无聊。”
“哎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灭了手中的烟,简单套了件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徒步走着,十分钟便到了。
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工具。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额咯:“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眼睛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是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她的声线响起:
“你们好,我是沈厌,下首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潮流。
舞台上的她确实比学校里更漂亮,更从容、自信。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
是当今歌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问到。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那她从小就该看透了这世界的本质,但是却坚强,勇敢,也许打动了上天的心,赠送了无与伦比的嗓音。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可是发自内心的勇敢,乐观,善良,总会让自己活得灿烂。
许淋森:“想什么呢。”
“没,今天课上那道奥数题。”
“切,继续装吧。”
“……”
陈炽垂眸听歌。
“下面是点歌环节,请酒杯序号,24 号点歌。”
陈炽看了眼自己的酒杯,24号。
酒吧里光线立马给了陈炽,看到陈炽,似乎沈厌也有些不可思议,她假装淡定,问道:“你好,请问你想点什么歌?”
光线打在他的侧脸,额前的汗珠顺着鼻背流下来。
经过学校里的事情,沈厌心叹:真倒霉。想报.警了。
终于,他抬头面对沈厌,拿着麦克风问道:“有自己写的歌吗?”
现场突然一片欢呼,似乎都与陈炽心有灵犀,都想听她的原创曲。
沈厌呼出一口气,“有,是新写的歌,你要听吗?”
陈炽淡淡回复:“嗯。”
沈厌惊叹,写得第一首歌,第一遍竟然是陈炽点的。
沈厌:“新写的歌,没有发行,大家见谅。”
酒吧的灯光重新暗了下来,几分钟后,再次亮起。
“沈厌原创歌曲,《Z》。”她沉声在舞台上说话。
这首歌她写了两年,一直没有发行。
舞台上,她不再坐着,而是站在了麦前,手持着电吉他,闭眼打着节拍。
此时的她,脸上充满了学生气,一点妆容没有,正是意气风发。
歌曲缓缓起调,明显是一首柔美情歌。
未到歌曲高潮,人们已经听得入迷,的确,这首歌的词曲并不是像是音乐新人写出来的,更像是现今歌坛里的闻名歌手作出来的。
而到了高潮,旋律突然变得明亮。
高潮结束,有一小段rap,然后收尾。
而rap,沈厌也能够独挡一面,咬字清晰,旋律低沉,是零零年歌坛未流行的风格。
后面接着一句高音。
歌曲结束,场下原来无心思听歌的人也都扭头欢呼,掌声比以前更加暴烈。
音乐停止。
沈厌随着音乐鞠了躬,摘下了耳返。她小心翼翼问道:“这首歌曲,你们喜欢吗?”
“喜欢!”
“你们觉得,这是一首什么歌曲?”
台下人毫无例外答道:“情歌!”
陈炽喝了口冰水,在声音嘈杂下,他对许淋森说道:“听着是情歌,但仔细琢磨歌词,应该是写给朋友的。”
“哎呦大哥,这么懂?”
陈炽:“语文学过没?”
“……”
舞台上,沈厌笑着摇摇头,“这首歌是写给我的第一个朋友。”
***
几天后,歌曲成功发行,那段酒吧里的视频跟随歌曲一起掀起一阵狂澜,沈厌迅速在网络上里小有名气。
此时周末,沈厌正懒洋洋窝在沙发看着热搜。
【酒吧驻唱唱出天价歌曲】
茶几上,手机振动起来,她抬眸看,是林栖迟,沈厌接起。
“哥。”
“嗯,听你新歌了,不错。”
“真的?”
“假的。”
“……”
“你怎么想起来发行的?”
林栖迟似乎在人多的地方,声音雾蒙蒙的。
“前几天在酒吧里,我们班的一个同学问我原创曲,我就唱了。”
“你同学?没有感谢他?”
“想过,但是不知道怎么感谢,我们关系不是很好。”
“…他是男的女的?”
“一个男生。”
林栖迟咳了声,道:“那你自己考虑。”
“…哦,好吧。”
“过几天我回去。”
“好。”
几秒过后,她挂了电话。
然后随手拽起一个外套,往门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