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艾琳·威尔逊
11
我是艾琳·威尔逊,如你所见,我正坐在卧室床边的电脑桌上写我的遗书。
在我说出让我老板彻底社死的发言后,我已经做好了要失去我手上的这份实习工作的觉悟。而就在我从警局做完笔录回到家后还在犹豫是先写遗书还是先写辞职信的时候,这件事情发生了转机。
当天下午,我的电子信箱收到了来自韦恩集团的邮件,我抱着也许是一份解聘通知的心态打开这封邮件后却大受震撼的发现:
我收到的居然是一封转正通知。
没错,在这封至少写了两千个单词的通知上,除去繁文缛节后的内容简单概括就是:
我,艾琳·威尔逊,基于在绑架案中展现出了极高的心理素质等,基于(见鬼的)优异表现,从今天开始成为正式的韦恩集团总裁助理,并且明天走马上任。
我不敢相信的把这封辞藻优美可以算得上是通知书范文的文件反复查看三遍后还发现了新的华点:
这封超长通知书的书写者,我转正文书的告知者,在这封文件的最后留下了他的姓名:
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
……
我的老板,他最终还是疯了。
总之,先准备好遗书吧。
12
就像我一直以来自我介绍的那样,我是名字是艾琳·威尔逊。虽然长相比较随我的母亲丽贝卡,但也许是生活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原因,作为一个名义上的威尔逊,和我的姨父家里人多少是有点相似之处的。
比如和我姨妈一样,都很重视家里人。
比如和我表哥表姐一样,天生都稍微有点特别的天赋。
再比如和我的前姨父一样,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人生信条:人为财死,不得不死。
所以,就算我明知道韦恩少总允许我正式入职这件事绝对有猫腻,但说真的,他给得真的太多了,看在工资单的份上,我决定至少先领一个月工资再走。
拜托!谁会和钱过不去?
“纠正一下,丧钟并没有这种人生信条,穷是你自己的事情,不要凭空污蔑丧钟的清白。”
在听到我的这番解释后,反对我入职韦恩集团,括号和钱过不去的混账小鬼头说。
我翻了个白眼,伸出手猛地弹了一下他的大脑门:
“闭嘴,约书亚。没有社会生存能力的小鬼头没有资格反驳我。你小子现在可是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我说有就有。”
躺在床上的约书亚·威廉姆森来不及躲避我的突然袭击,额头在我的弹指之下红了一大片。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看上去如果不是因为他现在被我用绷带包得像个木乃伊一样,他一定会给我一刀。
“你现在就嚣张吧,等我好了,我绝对会报仇的。”他愤然。
但我才不怕他呢。
不仅是因为他现在浑身都是伤的样子凄惨得要死,而且是因为我掌握着这个小鬼头的致命弱点。
我和他眼对眼瞪了半晌后,阴森森地说了一句:“今天晚上,我们吃苦瓜炒青椒。”
那双绿幽幽的眼睛大受震撼,意识到我不是在开玩笑后马上蔫了下去。
是的,我面前的这个看起来还不到十四岁的小男孩,约书亚·威廉姆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肉食主义者。
用我姨父那只完好的眼球发誓,这个男孩对蔬菜有一种憎恨之情在里头。
白发绿眼睛的小男孩憋屈地躺回了床上,无师自通学会了用被子捂住脑袋逃避现实,还不忘闷闷地加上一句:“不要青椒。”
“想都别想。”
13
我,艾琳·威尔逊,第一次看见约书亚·威廉姆森的时候,这个狼狈的男孩正倒在路边。
就像每个不良少年捡到猫的定番一样,我捡到他的时候,天上正下着大雨。打着伞的我正小心地避开路上积水往家的方向走去,穿过熟悉的拐角,转头就在小巷里看到一个昏迷的,几乎被鲜血彻底染红的青少年正以脸着地的方式趴倒在垃圾箱旁边。
这在哥谭来说并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不过,我从小就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所以,在看到他的瞬间,我立刻蹲了下来,用伞挡住打在他身上的雨水,伸出另一只手轻轻地贴在了他的脖子上。
好消息:还有呼吸,人还活着。
坏消息:他在发高烧,再不治疗就真的要死了。
在犹豫了五秒后,我决定把他捡回去。
这就是约书亚住进我家的全部前因了。
是的,约书亚·威廉姆森,这个在我家蹭吃蹭住还老给我挑刺找茬的小屁孩,是个我从路边捡来的,和我半毛钱血缘关系都没有,却对我一点都不客气的小混球。
“我觉得你没有必要这么做。”
我的表姐罗斯在电话里说:“他又不是你的责任,你干嘛给自己找麻烦。”
“总不能看着一个小孩倒在路边,就这么死掉,或者侥幸活下来后,被流浪汉扒拉干净东西后,又被人贩子带走吧。”
我把男孩放在床上,给他做了些简单的退烧处理后,就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和罗斯打电话:“以他的样子,多半要不被卖去给人打童工,要不就会被卖给某些有着不良嗜好的阔佬,多可怜啊。”
“你知道吗,罗斯。”我对电话那头的罗斯说:“他看起来甚至没超过十五岁诶。”
罗斯沉默了一会没说话,我猜她大概是打算说:那你就让他死掉或者被卖掉呗。但她没说出口,因为这话说出来就有点太无情,也太打击我了。
我和罗斯的姐妹关系比较微妙,就好像我不会叫她表姐一样,她也从来不会和我以姐妹相称。
虽然我们俩小时候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但她自从成为劫掠者之后就很少和我争什么东西了,我也变得很少和她争论。我们俩的姐妹关系不再像小时候那般针锋相对,但吵架变少了之后,好像也没有变得有多真挚。
不过,我们两个人中的谁真要是遇上什么事情,比如我在路边捡到个小孩的这件事,我还是会和她联络一下,听听她的意见。
罗斯也会针对我的情况,为我出出主意,她毕竟见识比我多,再加上她有着加速评估的能力,考虑得也总比我周全些。而且:
“等我忙完手上的事情就来找你。”罗斯这么说着,结束了联络。
她总会在家人需要她的时候赶到我们身边。
14
我是艾琳·威尔逊,现在我们把话题移回约书亚身上。
这个臭小鬼醒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和我打一架,如果不是因为他身上带着的伤,而且我以前还是稍微有受到过来自姨妈爱的教育,我差点就要被这个小崽子撂倒了。
我把他重新压回床上的时候,一边头疼现在的小孩真难搞,一边暗自庆幸还好姨妈没看到这一幕,如果被她知道我差点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放倒,她绝对会连夜爬到我的床边把我从床上提溜起来命令我恢复训练。
而男孩在意识到他打不过我后,改换了行动方针,他抓到我走神的空隙,抓住时机,试图像泥鳅一样从我手里滑走。
我被他逼得无奈,只能拿出绷带和胶带把他捆起来,再丢到床上。
他直到这个时候才稍微老实了一点,但还是恶狠狠地瞪着我,试图用眼神杀死我。
我没搭理他,不止是因为他没有那种超能力,而且因为这个时候门铃响了,我之前点的外卖到了。
在听到外卖员在门口一边按门铃一边喊着我的名字询问我在不在家的时候,我简单地大喊着应了一声,便弯下腰准备加固一下男孩身上的束缚,好快点去门口取外卖,热心免得外卖小哥怀疑我在我家里被人谋杀了。
而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床上那个刚刚还打算和我以命相搏的男孩突然安静了下来,用一种震惊夹杂着疑惑的视线看向我:
“你姓威尔逊,你和斯莱德·威尔逊是什么关系?”
我眨眨眼睛:“额,如果你说的是我认识的那个斯莱德·威尔逊的话,他是我的姨父。”
他看起来更震惊了,脸上充满了不敢相信:“怎么可能!”
“丧钟怎么可能有你这么菜的外甥女!”
……
喂,你小子什么意思吧你小子。
15
我是艾琳·威尔逊,用一点额外小费打发了因为等得太久差点就要报警的外卖小哥后,我拿着我点好的披萨回到了卧室。
自称为约书亚·威廉姆森的丧钟小粉丝还被捆束在床上。因为他刚刚的那句话,我们俩又打了一场,虽然从过程来看,这场战斗应该被概括为我单方面殴打小朋友,不过我们威尔逊家的人不论做什么,从来不是在乎过程,只看结果的。
结果就是我能单方面的按着他揍,所以我一点都不菜,懂了吗,臭弟弟。:)
约书亚也许不想懂,但他也不太想继续体验单方面挨揍了,于是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嘴巴,开始不再在我干事的时候对我插话。
但我怀疑他开始插眼。
男孩幽幽地看着我拎着外卖回到了房间,幽幽地看着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当着他面打开了外卖盒,幽幽地看着我外卖盒里的夏威夷多加菠萝披萨,幽幽地看着我拿起披萨放进嘴里。
我:“……”
你别说,倒还真是有点渗人。
但可惜,他遇上的是威尔逊一家里最不要脸的我。他的眼神再怎么幽怨,也不会对我造成任何一点心灵上的伤害!
最终,在看到我在他幽幽的视线下食欲不退反进,连吃三块甚至已经开始把第四块披萨放进嘴里后,还是约书亚先憋不住了,他瞪着我的眼睛,幽幽地对我发问:
“你就没什么要问的吗?”
我正咬着披萨呢,众所周知,人在吃东西的时候,大脑有时候会供血不足,换句话说,这个时候的人普遍脑子不太能转的动。
我也不例外,我听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难免呆了一下,然后在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时候,迅速三下两下解决掉嘴里的披萨之后,连忙抱着我的披萨站起来护好它,大声地说:“放弃吧!我是不会问你吃不吃的!因为这一整份披萨都是我的!”
约书亚气急败坏,看起来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真心很想从床上跳起来给我一脚:“你有病吧!谁让你问这个了!”
那你老盯着我的披萨看干嘛!
我看你就是馋它身子!我是不会把披萨分给你的!从现在开始!我艾琳·威尔逊就是披萨保卫者!
我是艾琳·威尔逊,如你所见,我正坐在卧室床边的电脑桌上写我的遗书。
在我说出让我老板彻底社死的发言后,我已经做好了要失去我手上的这份实习工作的觉悟。而就在我从警局做完笔录回到家后还在犹豫是先写遗书还是先写辞职信的时候,这件事情发生了转机。
当天下午,我的电子信箱收到了来自韦恩集团的邮件,我抱着也许是一份解聘通知的心态打开这封邮件后却大受震撼的发现:
我收到的居然是一封转正通知。
没错,在这封至少写了两千个单词的通知上,除去繁文缛节后的内容简单概括就是:
我,艾琳·威尔逊,基于在绑架案中展现出了极高的心理素质等,基于(见鬼的)优异表现,从今天开始成为正式的韦恩集团总裁助理,并且明天走马上任。
我不敢相信的把这封辞藻优美可以算得上是通知书范文的文件反复查看三遍后还发现了新的华点:
这封超长通知书的书写者,我转正文书的告知者,在这封文件的最后留下了他的姓名:
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
……
我的老板,他最终还是疯了。
总之,先准备好遗书吧。
12
就像我一直以来自我介绍的那样,我是名字是艾琳·威尔逊。虽然长相比较随我的母亲丽贝卡,但也许是生活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原因,作为一个名义上的威尔逊,和我的姨父家里人多少是有点相似之处的。
比如和我姨妈一样,都很重视家里人。
比如和我表哥表姐一样,天生都稍微有点特别的天赋。
再比如和我的前姨父一样,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人生信条:人为财死,不得不死。
所以,就算我明知道韦恩少总允许我正式入职这件事绝对有猫腻,但说真的,他给得真的太多了,看在工资单的份上,我决定至少先领一个月工资再走。
拜托!谁会和钱过不去?
“纠正一下,丧钟并没有这种人生信条,穷是你自己的事情,不要凭空污蔑丧钟的清白。”
在听到我的这番解释后,反对我入职韦恩集团,括号和钱过不去的混账小鬼头说。
我翻了个白眼,伸出手猛地弹了一下他的大脑门:
“闭嘴,约书亚。没有社会生存能力的小鬼头没有资格反驳我。你小子现在可是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我说有就有。”
躺在床上的约书亚·威廉姆森来不及躲避我的突然袭击,额头在我的弹指之下红了一大片。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看上去如果不是因为他现在被我用绷带包得像个木乃伊一样,他一定会给我一刀。
“你现在就嚣张吧,等我好了,我绝对会报仇的。”他愤然。
但我才不怕他呢。
不仅是因为他现在浑身都是伤的样子凄惨得要死,而且是因为我掌握着这个小鬼头的致命弱点。
我和他眼对眼瞪了半晌后,阴森森地说了一句:“今天晚上,我们吃苦瓜炒青椒。”
那双绿幽幽的眼睛大受震撼,意识到我不是在开玩笑后马上蔫了下去。
是的,我面前的这个看起来还不到十四岁的小男孩,约书亚·威廉姆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肉食主义者。
用我姨父那只完好的眼球发誓,这个男孩对蔬菜有一种憎恨之情在里头。
白发绿眼睛的小男孩憋屈地躺回了床上,无师自通学会了用被子捂住脑袋逃避现实,还不忘闷闷地加上一句:“不要青椒。”
“想都别想。”
13
我,艾琳·威尔逊,第一次看见约书亚·威廉姆森的时候,这个狼狈的男孩正倒在路边。
就像每个不良少年捡到猫的定番一样,我捡到他的时候,天上正下着大雨。打着伞的我正小心地避开路上积水往家的方向走去,穿过熟悉的拐角,转头就在小巷里看到一个昏迷的,几乎被鲜血彻底染红的青少年正以脸着地的方式趴倒在垃圾箱旁边。
这在哥谭来说并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不过,我从小就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所以,在看到他的瞬间,我立刻蹲了下来,用伞挡住打在他身上的雨水,伸出另一只手轻轻地贴在了他的脖子上。
好消息:还有呼吸,人还活着。
坏消息:他在发高烧,再不治疗就真的要死了。
在犹豫了五秒后,我决定把他捡回去。
这就是约书亚住进我家的全部前因了。
是的,约书亚·威廉姆森,这个在我家蹭吃蹭住还老给我挑刺找茬的小屁孩,是个我从路边捡来的,和我半毛钱血缘关系都没有,却对我一点都不客气的小混球。
“我觉得你没有必要这么做。”
我的表姐罗斯在电话里说:“他又不是你的责任,你干嘛给自己找麻烦。”
“总不能看着一个小孩倒在路边,就这么死掉,或者侥幸活下来后,被流浪汉扒拉干净东西后,又被人贩子带走吧。”
我把男孩放在床上,给他做了些简单的退烧处理后,就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和罗斯打电话:“以他的样子,多半要不被卖去给人打童工,要不就会被卖给某些有着不良嗜好的阔佬,多可怜啊。”
“你知道吗,罗斯。”我对电话那头的罗斯说:“他看起来甚至没超过十五岁诶。”
罗斯沉默了一会没说话,我猜她大概是打算说:那你就让他死掉或者被卖掉呗。但她没说出口,因为这话说出来就有点太无情,也太打击我了。
我和罗斯的姐妹关系比较微妙,就好像我不会叫她表姐一样,她也从来不会和我以姐妹相称。
虽然我们俩小时候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但她自从成为劫掠者之后就很少和我争什么东西了,我也变得很少和她争论。我们俩的姐妹关系不再像小时候那般针锋相对,但吵架变少了之后,好像也没有变得有多真挚。
不过,我们两个人中的谁真要是遇上什么事情,比如我在路边捡到个小孩的这件事,我还是会和她联络一下,听听她的意见。
罗斯也会针对我的情况,为我出出主意,她毕竟见识比我多,再加上她有着加速评估的能力,考虑得也总比我周全些。而且:
“等我忙完手上的事情就来找你。”罗斯这么说着,结束了联络。
她总会在家人需要她的时候赶到我们身边。
14
我是艾琳·威尔逊,现在我们把话题移回约书亚身上。
这个臭小鬼醒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和我打一架,如果不是因为他身上带着的伤,而且我以前还是稍微有受到过来自姨妈爱的教育,我差点就要被这个小崽子撂倒了。
我把他重新压回床上的时候,一边头疼现在的小孩真难搞,一边暗自庆幸还好姨妈没看到这一幕,如果被她知道我差点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放倒,她绝对会连夜爬到我的床边把我从床上提溜起来命令我恢复训练。
而男孩在意识到他打不过我后,改换了行动方针,他抓到我走神的空隙,抓住时机,试图像泥鳅一样从我手里滑走。
我被他逼得无奈,只能拿出绷带和胶带把他捆起来,再丢到床上。
他直到这个时候才稍微老实了一点,但还是恶狠狠地瞪着我,试图用眼神杀死我。
我没搭理他,不止是因为他没有那种超能力,而且因为这个时候门铃响了,我之前点的外卖到了。
在听到外卖员在门口一边按门铃一边喊着我的名字询问我在不在家的时候,我简单地大喊着应了一声,便弯下腰准备加固一下男孩身上的束缚,好快点去门口取外卖,热心免得外卖小哥怀疑我在我家里被人谋杀了。
而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床上那个刚刚还打算和我以命相搏的男孩突然安静了下来,用一种震惊夹杂着疑惑的视线看向我:
“你姓威尔逊,你和斯莱德·威尔逊是什么关系?”
我眨眨眼睛:“额,如果你说的是我认识的那个斯莱德·威尔逊的话,他是我的姨父。”
他看起来更震惊了,脸上充满了不敢相信:“怎么可能!”
“丧钟怎么可能有你这么菜的外甥女!”
……
喂,你小子什么意思吧你小子。
15
我是艾琳·威尔逊,用一点额外小费打发了因为等得太久差点就要报警的外卖小哥后,我拿着我点好的披萨回到了卧室。
自称为约书亚·威廉姆森的丧钟小粉丝还被捆束在床上。因为他刚刚的那句话,我们俩又打了一场,虽然从过程来看,这场战斗应该被概括为我单方面殴打小朋友,不过我们威尔逊家的人不论做什么,从来不是在乎过程,只看结果的。
结果就是我能单方面的按着他揍,所以我一点都不菜,懂了吗,臭弟弟。:)
约书亚也许不想懂,但他也不太想继续体验单方面挨揍了,于是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嘴巴,开始不再在我干事的时候对我插话。
但我怀疑他开始插眼。
男孩幽幽地看着我拎着外卖回到了房间,幽幽地看着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当着他面打开了外卖盒,幽幽地看着我外卖盒里的夏威夷多加菠萝披萨,幽幽地看着我拿起披萨放进嘴里。
我:“……”
你别说,倒还真是有点渗人。
但可惜,他遇上的是威尔逊一家里最不要脸的我。他的眼神再怎么幽怨,也不会对我造成任何一点心灵上的伤害!
最终,在看到我在他幽幽的视线下食欲不退反进,连吃三块甚至已经开始把第四块披萨放进嘴里后,还是约书亚先憋不住了,他瞪着我的眼睛,幽幽地对我发问:
“你就没什么要问的吗?”
我正咬着披萨呢,众所周知,人在吃东西的时候,大脑有时候会供血不足,换句话说,这个时候的人普遍脑子不太能转的动。
我也不例外,我听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难免呆了一下,然后在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时候,迅速三下两下解决掉嘴里的披萨之后,连忙抱着我的披萨站起来护好它,大声地说:“放弃吧!我是不会问你吃不吃的!因为这一整份披萨都是我的!”
约书亚气急败坏,看起来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真心很想从床上跳起来给我一脚:“你有病吧!谁让你问这个了!”
那你老盯着我的披萨看干嘛!
我看你就是馋它身子!我是不会把披萨分给你的!从现在开始!我艾琳·威尔逊就是披萨保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