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们不会那么无聊。”

    脚步声重起重落,他走到了我前面,“到底是小丫头,不见棺材不掉泪。”他侧头看我:“等吃到苦头的,看你咋哭。”

    我跟上他,“苦谁爱吃谁吃,反正我是不吃。”

    “那你就找个好人家嫁了,当个大少奶奶撒的。”常顺玩笑道。

    “婚姻是坟墓,我要搞钱!”

    “呵呵,你还想学老板娘咋地?”

    “Yes!”

    “撒?谁死?”

    “我是说~没错!”

    “我瞧你是莫睡醒!”

    饭馆的菜就是比许家开胃,如果穿越的初始地点是老板的该多好。

    伸出手去拿馍,袖内的垂感给我提了个醒。

    我放下筷子,去到厨房拿了个茶碗,顺手提起长桌上的茶壶。

    茶碗放在老板的碗旁边,慢慢把茶碗倒满。

    “老板,喝茶。”原本没有什么痛感的右脸,因为我笑得夸张,有些隐隐作痛。

    常顺要吃馍的手顿了一下,接着咬了一大口馍,从碗里夹了菜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了下去。

    他看剧似得看着我,又咬了一口馍,像是生怕错过什么剧情,菜都没有吃。

    老板看我的行为没有说什么,她端起茶碗,轻饮了一口,饮过后放下茶碗,抬头时正对上我笑嘻嘻的脸。

    “你脸是抽了?”她看我时带着浅浅笑意。

    “噗……”常顺正在咀嚼的馍差点喷了出来,还好及时用手堵住。

    “不是。”我放下茶壶,坐到椅子上,双手在桌底纠缠。“我……想请假。”

    她哼笑道:“你是把我当娘,还是把这当家?若你觉着得了银子便能肆意怠工,你现在就可把银子退回。我不养废人。”虽是笑着却感不到玩笑的意思,让人觉得冷漠疏离。

    常顺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边,低着头,看不出神情。

    “不是!”我连忙摆手。“我妹想读书,所以我想请假给我妹找找学校,我没有偷懒的想法,只要我在这儿,我肯定会好好干活。”

    “读书?”她摇晃茶碗,桌面和碗底的碰撞,发出明显的响动。茶碗离桌,碗内茶水波动着,连带着浮在表面细碎的茶叶在碗内来回流动。

    “啊对。”

    碗触到她唇边,她轻轻地吹出一口气,然后饮下茶水,茶碗稳稳放在桌上。

    我看到碎的茶叶聚在一起,徐徐散开。

    “我可准你的假。”在我要谢的时候,她抬眼,余光看向我,“但只可两日,过午你必要回来做活。你莫做的活,常顺不会替你,你撒时回撒时做。”

    “好。谢谢老板。”

    别的不说,她端水真是一流!有这样的老板是常顺的福气。假如我一年内可以找到回家的方法,那她也算得上是许又的福气。

    她食指轻点了点桌,站起了身,侧对着我说道:“收桌。”

    虽然她没有看着常顺,但也不能说是对我说的,我坐在椅子上静观其变。

    退到一旁的常顺刚要走上前,但对上老板的脸之后就又退了回去。

    还能说啥,肯定是让我干。

    我没有说什么多余的废话,起来把碗盘摞成摞。

    老板走向功能为收银台的长桌,坐在凳子上,指挥坐镇。

    常顺抓起刚刚被他放在碗边的半个馍,咬了一口,没嚼几下就咽了下去,没到半分钟就吃完了半个馍。

    我跟常顺一起把桌上的餐具拿到后厨,在常顺刷碗的同时,我在擦没有什么饭后残渣的桌子。

    “把里面收拾干净。”她看了一下后厨。

    她这样催促我干活,对二十多年都比较从心行事的我来说,内心是极度不想听从的。

    如果穿越前的我是一个朝九晚五的打工人,现在就不会有这种内心不适感了吧。

    可穿越前的我,怎么也不可能成为打工人。

    …

    “过来。”

    我刚出后厨,看到她手执笔杆,笔尖是湿的,像是刚刚沾了墨。

    “来了。”

    我揉着手腕,走到桌前。看向黄白色的纸上黑色的墨字,我对笔力笔法不是很了解,只觉得纸上的字很干净。

    她用笔头点了点纸上的字,“你认得?”

    我点了点头,又摇头快似波浪鼓。

    “不认识。”

    她将纸正转向自己,接着在每个字上都画了几道竖杠。画的很浅,看上去很细。画好后再把纸转向我。

    她笔头指向竖杠,说道:“这一竖便是一个数,你要记下竖线下头的字。”她将笔放回笔架,三指压住纸面,往我面前推了推。“晚上再记,莫要耽误了活计。”

    “知道了,谢谢老板。”我叠好写着数字的纸,把纸收进夹层。隐隐还能听到纸和纸的摩擦声。

    等晚上找个地方把我的处女作放起来,一直放袖子里也不行,又不是叮当猫的万能口袋,不好存那么多东西。

    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摊位却还是备受冷落。他们的目的地显而易见,就是镇上的顶流戏园——祥云园。

    我蹲在墙边,看经过的小轿,奔行的驴车,他们都停在了祥云园附近,或门前。

    下来的人有的穿着光鲜,有的衣着朴素,有的三两结伴,有的形单影只,都陆陆续续走进祥云园。

    “希望这个世界不会有……”

    “不会有撒?”

    我侧头看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一旁的常顺。

    “没啥。”我胳膊垂在膝上,头向右转,看那些打发时间的富贵闲人。

    “想些有的没的,有这功夫不如歇会,一会有忙的了。”

    “嗯。”

    年少时看哥哥的电影,那时没看明白什么假霸王,真虞姬,只觉得后面几十分钟的电影片段很残酷。

    我浅薄理解,只觉得程蝶衣真惨;爱人不爱他,被潜规则,最后连仅剩的戏曲名家的傲骨都被击了个粉碎……

    一颗石子被扔到我的背上,我转头看常顺,常顺也正在看我。

    “你是丢了钱?”

    “?”我疑惑。

    “你不是心疼那些个有钱的主吧?”常顺调侃道。

    常顺起身活动了下筋骨,向右看去。

    “有那功夫不如顾好自己。”他说完后走进饭馆。

    “穿越什么不好,穿越到民国!”

    …

    这次老板没让我去送菜。当然我也没闲着。

    饭馆基本有进无出,一个接一个。我像是陀螺似的转个不停。

    “来坛醉仙红!”

    “好……”

    我刚要转身去拿酒,老板就从后厨走出来,直奔酒柜。

    老板把酒坛放在了我手上,无言,回到后厨。

    “你要的酒。”

    我将杯倒满,酒坛放到桌上,靠在门边,等待客人接下来的召唤。

    刚刚大意了,忘了自己不认字的设定。

    …

    我看常顺锁上了门,他松开握锁的手,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开口说:“前几日你不是问我哪有土豆,我让你嫂子问了熟人,有几家倒是有卖,就贵了些,三文一斤,你若要买我叫你嫂子给你买一斤,买完你再给钱。”

    “谢谢常顺哥,不用麻烦了。前几天我拜托邻居带我去挖了点,够吃了。”

    “恩。”他轻轻点头。

    “常顺哥,你知道咱们镇上哪有学堂吗?”

    “晓得。西街北街都有学堂。咋?你真要送你妹子去读书?”

    我靠墙伸了伸腰:“嗯,我答应她的。”

    “读书的花费可不少。单是写字的墨都是不少银子。”他目光跟着街上的乞儿移动,“你妹子早晚都是别人家的,读不读书也莫撒用,有这银子不如给你兄弟留着读书娶老婆。”

    我也看向那浑身脏兮兮的小孩。那孩子有点眼熟,貌似是我那天给钱的小孩。

    “那按你的意思,我以后也是别人家的,我是不是就不用照顾有孕在身的娘?反正我以后都是别人家的了。”我讽笑道。

    他没有再看那个孩子,而是看着我,似乎是觉得我的话很是荒谬。

    “咋能这么说?你成了亲你娘还是你娘。这咋能同说?”

    “咋不能这么说?”我走向前几步,一副天真表情,皱眉问道:“是你说的,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了,那既然是别人家的,爹娘什么的和我还有什么关系吗?那不就是陌生人吗?既然是陌生人,我为什么还要管“那个女人”还有她肚子里还不能确定性别的“弟弟”呢?”

    伴着灯笼的黄光,我看到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像是看到了吃人的老虎。

    “你——!你这丫头咋还莫嫁人就像个毒妇!”

    “噗!我怎么“毒妇”了?按你说的,那嫂子岂不是也是“毒妇”?怎么还人身攻击了。”笑死,我大概有点相信网上说的男人的通病了。说不过,人身攻击可还行。

    他急忙反驳道:“我可莫说!你嫂子那可是一等一的乖。”他抬眼看着对面屋顶的灰瓦,似乎陷入了回忆,“当年家里漏雨,那时老板才盘下饭馆不足半月,我跟你嫂子说老板一个女人家忙活不过来,想着晚上便不回了,你嫂子二话莫说就应了,一个人在漏雨的房子里过了三个大宿,还给我做了两双鞋。”他笑了,看得出是发自内心甜蜜的笑。

    他侧目看向我,片刻就换了一副表情。他白眼道:“哪像你个投错了胎的土匪,一肚子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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