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萤烛小筑,顾知栀坐在书桌前,拿起拜贴仔细端详,看来看去也没发现什么端倪。

    “左户尚书之女是何人?跟王府有什么渊源吗?”

    明楚和忍冬摇头,她们这种蝼蚁,怎么可能了解官宦贵族之间的往来。

    “公主,我知道。”

    顾知栀抬头,看见明晏趴在门边,露出小半张脸,一副暗中观察的样子。

    她招手叫他过来,“来,说说。”

    明晏在难民村的时候吃得百家饭,那里鱼龙混杂,消息流通也快,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在那都能打听到。

    “左户尚书之女吴棠,是圣京城有名的草包。一次宫宴,她见到王爷后,便对王爷一见钟情。她得不到,也不肯让别人得到,每个对王爷芳心暗许的姑娘都被她针对过,连王爷的白月光,刘太傅的小孙女刘知忆都被她泼过水。”

    哟~她这便宜夫君感情史很复杂嘛!

    顾知栀听得上头,急匆匆问道:“刘太傅家的刘知忆又是什么情况?”

    明晏低头思索,将脑海的信息整理好后,说:“刘姑娘是鸾贵妃的庶妹,二人从小跟王爷和当今皇上一同读书玩耍,青梅竹马。有人说,他们两对订过亲,后来形势叵测,鸾贵妃没得后位,刘姑娘也没成为王妃。”

    明楚听得出了一身冷汗:“明晏!皇上和王爷的事岂容非议!”

    她的叱责让明晏浑身一抖,小东西这才反应过来刚才的举动有多大胆,低下头,身子止不住颤抖。

    顾知栀也察觉出问题,老脸一红。

    “话题是我挑起的,明楚你别责怪他。”

    “明晏,这种事情要烂在心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对着外人莫要如此心无城府。”

    明晏乖巧点头,他虽然年纪小,但他知道公主是好人,所以他愿意把自己听见的毫无保留告诉她。

    是夜,顾知栀按照记忆,从嫁妆箱子里翻出原身给她留下的财产。

    荷包破旧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处处勾线,边缘还起了粗糙的毛边,就这磨损程度,扔大街上都没人捡。

    打开荷包,里边只有一个小银锁和五两二钱五十六文。

    这是原身攒了多年的全部身家,她珍惜地把荷包藏在枕头下,顺势躺下身。

    明日,得让忍冬给她绣两个新荷包留着用。

    顾知栀醒的时候,外边天还没亮,她翻过身,想在被窝赖会儿床。

    隔着层叠床帐,她好像看见两个人影端着东西站在不远处。

    “明楚?忍冬?”

    听见她声音,两个人影动了。

    “王妃可要起身?”

    反正睡不着了,不如就起来找点事情做。

    “嗯。”

    顾知栀掀开被子,二人已经把床幔挂好,一人扶她起来,一人整理被子。

    她不习惯洗漱时,让人家手捧痰盂接她吐的水,吩咐她俩免了这套规矩,自己来。

    戎卢的牙刷看着简易,但功能很接近她那个时代的牙具,牙粉也跟牙膏差不多。

    忍冬给她盘了单螺髻,正要给她簪上蝴蝶流苏步摇时,被她拦下,换了几支白梨珠花。

    她突然发现,好像戎卢很流行步摇,很多发簪款式都带流苏。

    洗漱完下楼,桌面摆着两碗蛋炒饭,是她昨天留的作业。

    顾知栀左看看右看看,迟迟没有下筷。

    左边这碗,葱花都糊了,一看就知道,绝对是苦的!右边那碗的卖相也就比它强一点点。

    她挑一小筷子没糊的,试探着尝一小口,身子一僵。

    又夹了一筷子左边那碗,又是一僵。

    “水!”

    第一口刚吃到嘴里,除了咸,什么味都没吃到,第二口已经尝不出味道了,但苦糊味好像从鼻腔蔓延出去。

    顾知栀发誓,这绝对是她这辈子吃过最难忘的蛋炒饭!

    连喝几口水,口腔依然有涩感,顾知栀不禁感叹,做饭也要看天赋,选侍女也要看运气啊!

    她今天打死也不想吃蛋炒饭了!

    好在还有昨日摘得玉米能救场,不至于让她饿肚子。

    煮玉米没什么技术含量,她叮嘱好时间和方法就放手让明楚去做。

    摘玉米的时候,顾知栀特意保留了玉米的皮须。

    外层的皮能够保护玉米内的水分不易蒸发,既能保持其口感,还可以保留一种独特的玉米清香,并且更易煮熟。

    一般玉米煮8分钟左右即可,古代没有分钟的概念,顾知栀就跟明楚说,查480个数。

    待玉米煮好后,最好马上夹出沥干水分,否则玉米的味道就不浓郁了。

    刚出锅的玉米很烫,顾知栀让明楚去厨房去拿筷子来,将其插到玉米棒上,完美解决烫手问题。

    扒开皮,热气裹着玉米香散发出来。顾知栀晾了会儿,等不烫手了,用手一粒一粒扣着吃。

    等一排都吃干净后,才用牙啃下紧邻刚才那排的玉米。

    这样的吃法,啃得干净还不失优雅。

    花匠养得真好,玉米特别嫩,还是黏玉米。咬一口糯糯的,浆汁爆满,特别满足。

    “不吃吗?”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起吃,饭才香嘛。

    明楚和忍冬眼里通红,泪眼婆娑的。有这样宽厚的主子是她们的幸运。

    “叫明晏过来,一起吃。”

    “是。”

    明楚擦擦泪,出去叫弟弟过来。

    忍冬她们吃得时候,完全复刻了顾知栀的吃法,没有一丝自创动作。

    在她们一粒一粒扣玉米时,顾知栀突然向她们伸手,“都给我一粒。”

    三个人乖乖把手里的玉米粒交给她。

    四棒玉米是从不同植株上摘取的,她和明晏吃的都是糯玉米,明楚的是非糯玉米,忍冬的吃起来没什么特别,应该是普通玉米。

    顾知栀咬一大口包在嘴里,腮帮子鼓鼓的,边吃边思考。

    现代品种丰富的食材得益于科学技术的发展。采用杂交和人工选择的方法,改良品种品质,才会得到优良作物。

    虽然戎卢一次性引进许多非本土的物种,可要做到这么丰盛,除非带回来的物种原本就这样。

    可……这说不通啊!

    难不成这有过类似“寒武纪物种大爆发”的事件?

    自己做饭,最苦恼的莫过于每日吃什么。

    晚上,顾知栀犯懒,干脆挑省事的做。

    古代没有挂面,面条是顾知栀下午闲来无事,提前准备的。

    葱白切成细丝,用大火煎渍,快速炒动,油花见小后改小火,把葱丝炸成红褐色时捞出来。

    再往油锅里倒入姜、小葱、蒜、洋葱煎香。

    煮面时加些盐,能使其更加劲道。

    煮好的面条用酱油和醋增加盐分后,淋上炸好的葱油快速搅拌。

    顾知栀虽然喜欢葱油拌面,但她不吃葱姜蒜,所没按照常规做法,把油炸好的葱丝也加进拌面里。

    她去篮子里那鸡蛋时,突然觉得好笑。

    她绝对是鸡蛋终结者,满满的鸡蛋,这么快就下去一半了。

    油锅把鸡蛋煎至两面金黄,捞出装在盘子里。

    蒜蓉泡过水后,小火翻炒,变成小福贵常说的金黄色时,倒入酱油、醋和清水调料汁。

    荷包蛋扔进去,等能闻到醋香,再往里加糖、洋葱和切好的辣椒丝,大火收汁。

    葱油拌面从拌面开始,到吃完抹嘴,葱香味始终萦绕在鼻尖,味道厚朴。

    韧劲爽滑的面条包裹着浓郁的酱汁,除了油腻些,没别的毛病。

    荷包蛋外酥里糯,酸酸甜甜的酱汁中带着微微的辣味,完全可以将它当成糖醋里脊的平替,滋味不比肉差。

    要不是忍冬给她拆头发的时候,提了一嘴拜帖的事情,顾知栀都忘了还有吴棠这号人物。

    因为这场约会,顾知栀天未亮便要起身,她急着蒸馒头。

    古代没有酵母,都是用老面肥,或者上一次发酵好留下来的小面团。

    不过顾知栀没用过这东西,一时也拿不准用量,只能凭感觉。

    昨晚她和完面,在炉子附近随便挑个的合适地方静置。

    经过一夜发酵,面团膨胀至原来的两倍大,表面呈蜂窝状。

    顾知栀洗干净手,把面团从容器里拿出来,揉捏几次排气。

    再用擀面杖擀成片状,将两边对折,在上下折起用擀面杖再次擀开,重复三次,然后把面团均匀的分成一个个拳头大的小剂子。

    上锅之前,要静置一阵,进行二次发酵,面团跟面团间要分开些距离,否则会因为体积膨大发生粘连。

    不过她就做出四个馒头,怎么摆放都不影响。

    馒头先用大火蒸一刻钟,还得关火焖一阵。

    辰卯交替之际,顾知栀连早饭都没吃,小厮就赶来通传,说吴大姑娘到了。

    她特意回小楼看刻漏,才刚过辰时。

    顾知栀吩咐,把人请去正厅,随后转身回到厨房去削土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土豆切成丝后千万记得不用洗,把它按比例跟适量面粉搅和。

    热锅加油的时候一定不要吝啬,油不够,就做不出像干脆面那样的外表和酥脆感。

    小火煎熟之后,只需要往表面洒些盐和胡椒粉即可。

    在烹制过程中,没加一滴水,但土豆饼的内芯的湿润的。

    外皮焦焦脆脆,内里柔软绵糯,原汁原味的马铃薯的味道质朴清新。

    吃饱喝足,顾知栀犹豫着要不要上楼去换件衣服。

    可一想到女生打架三件套,一挠二咬三扯头发,她决定就这么去。

    虽然头发仅用素簪盘起,但这身衣服打架还是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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