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灯新风尚
回到桾都后,余幸第一时间找到余云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达成任务就可以回家,你肯定没问题!”
余云辉也觉得高兴,但他还是道:“那我也要先把这些事情做完。”
老实说,虽然现在也教出了几个学生,但把全部工作交给他们,还挺不放心的。
电虽然是好东西,但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况且么,眼看着这座城市在自己的努力下慢慢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舍不得是当然的。
余云辉又问了几个问题,例如回去之后是不是还用原来的身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不是对等...
但余幸都答不上来。
她有些尴尬:“要不你还是抽个时间自己去看看吧,我太着急了。”
余云辉笑笑:“没关系,反正在那里又不会跑掉,等忙完这一阵我再过去,不着急。”
没多久,凌朝私下里找到余云辉,问他什么是浪漫。
“我第一次听这个词,你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你应该知道吧?”
余云辉:“是知道。可是我毕竟没交过女朋友,说的也不一定完全准确。”
凌朝有些意外:“你不是懂得很多吗?没人喜欢你?”
“......”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凌朝。
毕竟余幸总在他面前说余云辉是高级知识分子,如何如何的博学多才,如何如何的高收入人群,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刻板印象。
“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没那么受欢迎。浪漫就是情侣关系里一种好的氛围,可以通过一些小的技巧和方法增进感情,比如送礼物,例如玫瑰和钻石什么的。”
“什么是玫瑰?什么是钻石?”
“也不用非得是玫瑰和钻石,就是你觉得对方喜欢什么,就送什么,让她高兴。”
“......”
凌朝听的云里雾里,但也知晓了其中的道理——送东西总是没错的。
送的多了,总有喜欢的。
他的工作原本就要各地的跑,见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也多,这下更是变本加厉,看到什么都要带回来,以至于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仓库。
余幸有些头疼,但看到猫猫头殷切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将略带违心的话说出口:“...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得了鼓励,凌朝干的越发有劲儿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何苗苗的工厂顺利开张了。
比预想中顺利很多——下城区工作的机会本就不多,能让女人赚到钱的行当就更少,因此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何苗苗还派了好手艺的织布师傅过去,教当地的妇女做手工活,一时间各种花样纺织成为当地的风尚。
余幸新开了一家商店,主要售卖便利食品,例如方便面,卤味,鱼干。
都是方便携带,可长久保存的食品。
店里生意很好,有些镖队和货商特意跑很远来购买。
天气些微转凉的时候,发电站建好了。
城里开始铺设电线试点,余幸第一个积极响应。
大花食府名下所有的店铺都通了电,余幸还特意从码头上淘了些水晶吊坠组装成灯具模样,吊在厅堂大厅里,灯火璀璨引得众食客啧啧称奇。
这东西新鲜,周围很多商铺的老板也来看,又问许多例如安全性和性价比一类的问题。
“通电是不要钱的,免费给铺到店里,每个月的电费也就三五个银币,比点灯还便宜呢,又亮堂又好看,而且还没有烟味。”
飞花酒家也在第一批次的试点商铺中。
凌老板出手阔绰,直接去琉璃厂烧了一大批的彩色琉璃,将店铺内外嵌的满了,整个酒馆被装饰的五光十色,璀璨华丽。
夜色中,余幸站在招牌下,怎么看都有点微妙的眼熟。
“好像KTV啊......”
“KTV是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一说的。”
但大家好像都比较欣赏这种审美。
一时间,烧制彩琉璃灯具在桾都城里流行起来,一到了晚上,处处都是灯红酒绿。
第一场秋雨落下时,几乎整个桾都城的商铺都已经通了电。
余幸坐在桌前合计账目。
大花食府如今在桾都已经有了五家店,鸭脚港有三家,附近的港口正在筹划新开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自助餐厅,这还不包括新开的几家便利商店,也在逐渐扩张中。
余老板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
窗户打开,细雨夹杂着秋风飘进来,卷来几丝凉意。
余幸裹了裹衣服,望着外面的景色。
不知不觉,这已经快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
日子过的真是快啊。
房门推开,凌朝端着盘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条金黄酥脆的小炸鱼。
余幸就着他的手吃了,笑道:“——又去厨房了?大师傅们都怕了你了。”
凌朝:“没有,他们都愿意给我吃。”
几年的时间不足够让一个暴躁猫猫头变成一个沉稳猫猫头,但余幸很确认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
她摸摸凌朝的衣服:“穿的这样少?今天挺冷的。”
“不冷。我们家族的人都耐寒。”
猫嘛,都是一身的毛毛。
余幸突然记起:“对了,今天有鸭脚港送来的包裹,里面有给你的东西。”
她从旁边拿起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两件花色艳丽的背心,上面还绣着大花食府四个字,镶着滚毛边儿,十足的精美可爱。
“盐二还记得你呢,特意给你带的。”
凌朝臭脸:“我不要。”
在他还是猫崽的时候,余幸就热衷于把它打扮成各种古怪模样。
谁家猫要穿衣服的?它身上的皮毛足够御寒。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要穿衣服,也不能给它穿明显是小母猫风格的衣服啊。
“但这是别人的一番心意呀,而且这衣服确实好看,你不穿就没人用得上了。你就只穿给我看好不好?”
凌朝还是不太乐意,但又耐不住余幸的请求,终于败下阵来。
随着一道刺目亮光,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
余幸摸摸它的毛:“好像是厚了不少,天气冷了就自动换毛吗?真智能。”
“什么是智能?”
“是夸你的话。”
余幸随口敷衍,拿起一件小衣服给它套上:“大小也合适,这里还有能调节的带子。”
穿好后,她左看右看,越发觉得没有相机拍下来实在是太可惜了。
“真漂亮,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可以去做猫模。”
大花耳朵动了动:“什么是猫模?”
“是一种辅助展示商品的工作,入行条件很严格的,要长得好看的才能做。”
凌朝默默记在心里。
万一有哪天真的去到余幸的世界,自己不至于是一无所长。
余幸拍拍小猫头,鼓励道:“当然能做,你长得这么漂亮,一定能成为最火的小猫明星。”
......
余云辉偶尔会来店里吃饭,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有时候是和工人。
他现在和原来完全是判若两人了。
晒黑了是一回事,主要是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
刚来到这里的余云辉,瘦瘦弱弱满面书卷气,现在的余云辉,朝气蓬勃。
“年轻人就该这样。”
余幸由衷的道:“我没有别的意思,但你这样看起来真的很好。”
余云辉笑出一口白牙:“我也觉得。”
他挠挠头:“不过,我也真的该回去了。你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仪式?”
“怎么说咱们也是从一个地方来的,你要结婚,我怎么也不能缺席的。”
余幸笑了:“肯定要邀请你的,日子定在初冬。”
“差不多还有一个月?说快也快。”
余云辉道:“我现在也有些积蓄,等我走了,就给你吧。虽然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我也没有别的人能托付了。”
余幸略一思索:“可以把这笔钱做成教育基金,建造一所学校,你教的那些学生以后也会成为老师,再教授更多的学生,这个世界才会一直变好。”
“倒也是个办法,还是你想的更周到。”
这样想着又有些伤感:“这次走了,可能以后就见不上面了。虽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做梦也想回去,真的要走了,又有点舍不得。”
余幸安慰他:“这话也不能说的绝对,万一有人发明出可以来回穿梭的方法呢?”
“无论如何,祝你以后的日子平安顺遂,我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
......
要成家,就要置办宅子。
如今以余幸的经济水平来说,桾都城的房子是可以任意挑的。
“要说宅子,殿下名下有好几处,您可以先去看看,如果没有喜欢的,咱们再去挑别的。”
斯柳提议道:“您要是觉得那些宅子太旧了,南边还有一批新建的,我那天去看过了,样式做的新,还都嵌了许多彩色的琉璃灯。”
如今琉璃灯在城内很流行,大家都争相把自家装饰的五光十色,越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家,琉璃灯越多。
余幸吓得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用普通的电灯就行了。”
但挑宅子这件事,到底也该紧着进行。
可一连去看了几次,都没有很合心的。
斯柳又提议:“如果实在没有喜欢的,可以买块地皮,再按照您喜欢的样子建起来,要是那样的话,院子可以留的大一些,以后有了小殿下和小公主,可以在院子里玩。”
她很严肃的思考一个问题——凌朝从小就是所有猫崽里最顽皮的。
如果两个人以后有了小猫崽,若是随了殿下,那可有的闹腾。
必须要做好充分准备才行。
“达成任务就可以回家,你肯定没问题!”
余云辉也觉得高兴,但他还是道:“那我也要先把这些事情做完。”
老实说,虽然现在也教出了几个学生,但把全部工作交给他们,还挺不放心的。
电虽然是好东西,但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况且么,眼看着这座城市在自己的努力下慢慢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舍不得是当然的。
余云辉又问了几个问题,例如回去之后是不是还用原来的身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不是对等...
但余幸都答不上来。
她有些尴尬:“要不你还是抽个时间自己去看看吧,我太着急了。”
余云辉笑笑:“没关系,反正在那里又不会跑掉,等忙完这一阵我再过去,不着急。”
没多久,凌朝私下里找到余云辉,问他什么是浪漫。
“我第一次听这个词,你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你应该知道吧?”
余云辉:“是知道。可是我毕竟没交过女朋友,说的也不一定完全准确。”
凌朝有些意外:“你不是懂得很多吗?没人喜欢你?”
“......”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凌朝。
毕竟余幸总在他面前说余云辉是高级知识分子,如何如何的博学多才,如何如何的高收入人群,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刻板印象。
“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没那么受欢迎。浪漫就是情侣关系里一种好的氛围,可以通过一些小的技巧和方法增进感情,比如送礼物,例如玫瑰和钻石什么的。”
“什么是玫瑰?什么是钻石?”
“也不用非得是玫瑰和钻石,就是你觉得对方喜欢什么,就送什么,让她高兴。”
“......”
凌朝听的云里雾里,但也知晓了其中的道理——送东西总是没错的。
送的多了,总有喜欢的。
他的工作原本就要各地的跑,见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也多,这下更是变本加厉,看到什么都要带回来,以至于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仓库。
余幸有些头疼,但看到猫猫头殷切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将略带违心的话说出口:“...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得了鼓励,凌朝干的越发有劲儿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何苗苗的工厂顺利开张了。
比预想中顺利很多——下城区工作的机会本就不多,能让女人赚到钱的行当就更少,因此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何苗苗还派了好手艺的织布师傅过去,教当地的妇女做手工活,一时间各种花样纺织成为当地的风尚。
余幸新开了一家商店,主要售卖便利食品,例如方便面,卤味,鱼干。
都是方便携带,可长久保存的食品。
店里生意很好,有些镖队和货商特意跑很远来购买。
天气些微转凉的时候,发电站建好了。
城里开始铺设电线试点,余幸第一个积极响应。
大花食府名下所有的店铺都通了电,余幸还特意从码头上淘了些水晶吊坠组装成灯具模样,吊在厅堂大厅里,灯火璀璨引得众食客啧啧称奇。
这东西新鲜,周围很多商铺的老板也来看,又问许多例如安全性和性价比一类的问题。
“通电是不要钱的,免费给铺到店里,每个月的电费也就三五个银币,比点灯还便宜呢,又亮堂又好看,而且还没有烟味。”
飞花酒家也在第一批次的试点商铺中。
凌老板出手阔绰,直接去琉璃厂烧了一大批的彩色琉璃,将店铺内外嵌的满了,整个酒馆被装饰的五光十色,璀璨华丽。
夜色中,余幸站在招牌下,怎么看都有点微妙的眼熟。
“好像KTV啊......”
“KTV是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一说的。”
但大家好像都比较欣赏这种审美。
一时间,烧制彩琉璃灯具在桾都城里流行起来,一到了晚上,处处都是灯红酒绿。
第一场秋雨落下时,几乎整个桾都城的商铺都已经通了电。
余幸坐在桌前合计账目。
大花食府如今在桾都已经有了五家店,鸭脚港有三家,附近的港口正在筹划新开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自助餐厅,这还不包括新开的几家便利商店,也在逐渐扩张中。
余老板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
窗户打开,细雨夹杂着秋风飘进来,卷来几丝凉意。
余幸裹了裹衣服,望着外面的景色。
不知不觉,这已经快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
日子过的真是快啊。
房门推开,凌朝端着盘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条金黄酥脆的小炸鱼。
余幸就着他的手吃了,笑道:“——又去厨房了?大师傅们都怕了你了。”
凌朝:“没有,他们都愿意给我吃。”
几年的时间不足够让一个暴躁猫猫头变成一个沉稳猫猫头,但余幸很确认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
她摸摸凌朝的衣服:“穿的这样少?今天挺冷的。”
“不冷。我们家族的人都耐寒。”
猫嘛,都是一身的毛毛。
余幸突然记起:“对了,今天有鸭脚港送来的包裹,里面有给你的东西。”
她从旁边拿起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两件花色艳丽的背心,上面还绣着大花食府四个字,镶着滚毛边儿,十足的精美可爱。
“盐二还记得你呢,特意给你带的。”
凌朝臭脸:“我不要。”
在他还是猫崽的时候,余幸就热衷于把它打扮成各种古怪模样。
谁家猫要穿衣服的?它身上的皮毛足够御寒。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要穿衣服,也不能给它穿明显是小母猫风格的衣服啊。
“但这是别人的一番心意呀,而且这衣服确实好看,你不穿就没人用得上了。你就只穿给我看好不好?”
凌朝还是不太乐意,但又耐不住余幸的请求,终于败下阵来。
随着一道刺目亮光,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
余幸摸摸它的毛:“好像是厚了不少,天气冷了就自动换毛吗?真智能。”
“什么是智能?”
“是夸你的话。”
余幸随口敷衍,拿起一件小衣服给它套上:“大小也合适,这里还有能调节的带子。”
穿好后,她左看右看,越发觉得没有相机拍下来实在是太可惜了。
“真漂亮,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可以去做猫模。”
大花耳朵动了动:“什么是猫模?”
“是一种辅助展示商品的工作,入行条件很严格的,要长得好看的才能做。”
凌朝默默记在心里。
万一有哪天真的去到余幸的世界,自己不至于是一无所长。
余幸拍拍小猫头,鼓励道:“当然能做,你长得这么漂亮,一定能成为最火的小猫明星。”
......
余云辉偶尔会来店里吃饭,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有时候是和工人。
他现在和原来完全是判若两人了。
晒黑了是一回事,主要是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
刚来到这里的余云辉,瘦瘦弱弱满面书卷气,现在的余云辉,朝气蓬勃。
“年轻人就该这样。”
余幸由衷的道:“我没有别的意思,但你这样看起来真的很好。”
余云辉笑出一口白牙:“我也觉得。”
他挠挠头:“不过,我也真的该回去了。你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仪式?”
“怎么说咱们也是从一个地方来的,你要结婚,我怎么也不能缺席的。”
余幸笑了:“肯定要邀请你的,日子定在初冬。”
“差不多还有一个月?说快也快。”
余云辉道:“我现在也有些积蓄,等我走了,就给你吧。虽然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我也没有别的人能托付了。”
余幸略一思索:“可以把这笔钱做成教育基金,建造一所学校,你教的那些学生以后也会成为老师,再教授更多的学生,这个世界才会一直变好。”
“倒也是个办法,还是你想的更周到。”
这样想着又有些伤感:“这次走了,可能以后就见不上面了。虽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做梦也想回去,真的要走了,又有点舍不得。”
余幸安慰他:“这话也不能说的绝对,万一有人发明出可以来回穿梭的方法呢?”
“无论如何,祝你以后的日子平安顺遂,我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
......
要成家,就要置办宅子。
如今以余幸的经济水平来说,桾都城的房子是可以任意挑的。
“要说宅子,殿下名下有好几处,您可以先去看看,如果没有喜欢的,咱们再去挑别的。”
斯柳提议道:“您要是觉得那些宅子太旧了,南边还有一批新建的,我那天去看过了,样式做的新,还都嵌了许多彩色的琉璃灯。”
如今琉璃灯在城内很流行,大家都争相把自家装饰的五光十色,越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家,琉璃灯越多。
余幸吓得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用普通的电灯就行了。”
但挑宅子这件事,到底也该紧着进行。
可一连去看了几次,都没有很合心的。
斯柳又提议:“如果实在没有喜欢的,可以买块地皮,再按照您喜欢的样子建起来,要是那样的话,院子可以留的大一些,以后有了小殿下和小公主,可以在院子里玩。”
她很严肃的思考一个问题——凌朝从小就是所有猫崽里最顽皮的。
如果两个人以后有了小猫崽,若是随了殿下,那可有的闹腾。
必须要做好充分准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