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院最终选在了凤凰街往南边的两条街上。

    临街的宅子,宽敞明亮,院子里还有个大花园。

    偶尔凌朝变成兽型,还能躺着晒晒太阳,刷刷毛。

    斯柳站在台阶上,指挥着仆从们将红灯笼和各种彩带挂上去,又拿起流程礼单盘算着是否有地方有所遗漏,又把斯柳指挥的团团转。

    “今天找木匠师傅定做的柜子该好了,你去找辆车拉回来,再叫几个人把花园拾掇一下,现在天气冷,落了许多叶子,不要飘到水池里去了。”

    “还有新送来那些琉璃灯,安装师傅明天才会过来,注意不要碰着了。”

    至于礼服这些,何苗苗都包办了。

    她原本就是做纺织生意,自然用的都是最好的布料,请的最好的绣娘,裁剪成最时兴的款式。

    一来二去,余幸竟然闲下来了。

    而凌朝那边,也不用他亲自来做什么——凌氏许久都没有喜事,自然是要大操大办的来。

    但按照一些规矩,婚前两人是不许见面的。

    凌朝自然是不愿意。

    他平日里要东奔西走,两人聚少离多,好容易有了长的婚假,竟然不能见面?

    在第三次逃窜被捉回后,老家主也恼了,大手一挥,下令将他关在祠堂。

    凌朝虽然混账,但对于列祖列宗的敬畏之心还是有的,因此老实了一阵。

    结婚当天,是个很晴朗的好天气。

    婚队从凤凰街上穿行而过,后面光是装着各式礼篮的马车足足走了有上百辆,以及各种舞龙舞狮的杂耍队伍,整条街道热闹非凡。

    余幸坐在轿子里,撩开帘子缝隙,看到外面有拍手的小娃娃,便随手抓起一把糖果扔出去。

    左右没那么多规矩,开心最重要。

    紧接着是进行各种仪式,身边有熟悉规矩的喜娘悉心引导,不用怕出错。

    但一整天下来还是很累。

    在酒席桌上胡乱的吃了两口,直到夜深了,热闹的人群才终于散去,院子才安静下来。

    新宅子很大,主卧前面有个单独的小院,院里有亭台和桃树。

    不过现在天气冷,所以显得有些冷清。

    月光把地面照的亮堂堂的,余幸坐在窗前剥核桃,等着凌朝——这里的习俗,新郎要在散席的时候去门口送客。

    大约半小时后,穿着一身金红色的猫猫头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软了,蹭蹭的贴着余幸,嘟囔:“都慢腾腾的,说很多话....我恨不得踢两脚,让他们走快些。”

    余幸笑道:“你身上有酒味,喝酒了?”

    “一点点。”

    凌朝用手指比划:“凌寻送来的,我尝了还行,就藏起来了,留着咱们两个以后喝。”

    但是那酒的劲儿大概是很大的,他觉得有点热,脑袋也晕乎乎的。

    不过窗子开着,有凉风吹进来,很舒服。

    余幸垂着眸子,认真的剥核桃,凌朝坐在对面,面颊红红的。

    “...你今天真好看。”

    猫猫头眼神发直,痴痴地凑上来,想讨一个亲亲。

    余幸好笑的塞一把核桃仁给他嘴里:“油嘴滑舌!吃了东西能老实些么?”

    “唔我...嗦的四真的。”

    凌朝伸手指着天空:“我对月亮发誓!”

    余幸嗔他:“什么毛病,动不动就发誓?”

    但今夜的月色实在美丽,她站起身,牵着凌朝的手,走到院子里。

    “在我们那个时代,有很多写月亮的诗,人们用月亮寄托各种情感。”

    “思乡,爱情,友情...今天的月亮这么亮,这么好,那就让它做个见证——我,余幸,成家了,我有家人了。”

    她捧起凌朝的脸,认真望向他的眼睛:“你是我的家人,是我今后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今后的日子里,无论富贵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我们都要相互支持,鼓励,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凌朝嘴眼圈突然红了:“不行,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假如你不在了,那我也不要再活着了。”

    余幸笑笑,垫脚亲吻他的嘴唇。

    凌朝立刻给了很激烈的回应。

    两人忘情相拥。

    月凉如水,红烛纱帐,灯火彻夜未熄。

    ......

    三天后,余云辉决定出发了。

    余幸和凌朝去送他。

    他有点不好意思:“这不是耽误你们度蜜月吗?”

    余幸笑了:“那就把这趟当做度蜜月吧,也很特别不是吗?”

    一路上,余云辉颇多感慨,看着一花一木都恋恋不舍。

    人真是很奇怪又矛盾的生物,以前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但现在竟然也生出感情。

    在树林里找到圆球建筑,余云辉略带忐忑的站在机器前,输入了自己所达成的成就。

    随着清脆的电子音响起,传送室的门唰的敞开了。

    余云辉站到门前,有些犹犹豫豫的。

    余幸鼓励他:“这个入口应该在密水河的交叉口下面,我们上次去看过了,加油,你马上就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

    余云辉忽然鼓起勇气似的,转身走来,给了余幸一个大大的拥抱。

    “真的很谢谢你。”

    顶着凌朝杀人的目光,他鼓起勇气把话说完:“如果不是你,我一定活不到这个时候,更别说有机会回家。”

    余幸笑了:“以后要好好生活,我会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

    余云辉吸了吸鼻子,挤出一个笑容:“就这样吧,再下去我可能要哭了,那就太丢脸了。”

    他摆摆手,转身走进门里。

    门关上了。

    旁边的显示屏亮起,竟然是实时影像。

    余云辉被传送到了一个小房间,四周是透明的,可以看到外面都是水。

    他定了定神,爬进去躺在了舱体中间,舱门缓缓合上,电子播报音再次响起。

    ‘返还原世界,进度启动’

    ‘进度百分之三十’

    “进度百分之五十”

    ‘进度百分之百’

    舱门再次打开,里面已经没有人了。

    余幸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欣慰:“太好了,他回家了。”

    ......

    第一场冬雪落下时,何苗苗风风火火的闯进了余幸的家里。

    “又来新人了!”

    何苗苗神秘兮兮的:“你猜,是做什么的?”

    余幸:“难道是医生?”

    何苗苗激动道:“不是,是农科院的专家!会种地!会养猪!”

    下城区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大家的日子为什么很穷?

    归根结底是生产力低。

    粮食产量少,辛苦一整年种出的庄稼还不够吃,更别说拿去换其他生活物资。

    “...掉在山里了,正好落在猎人的陷阱里,把腿给摔坏了。说是找村里的大夫看了,拖了些日子总也不好,人家便带他去镇上看伤,被我遇上了。”

    余幸也不禁后怕:“猎人也不一定每天都去检查陷阱的,要是没有被及时发现,就现在的天气,一个晚上就可能要冻死人的。”

    “可不嘛,幸好发现的及时。”

    两人一合计,先找了两个好的大夫送去——桾都的大夫水平高些,至少要把腿给治好了。

    晚上,凌朝回来后,余幸便把这事跟他说了。

    “会种地真的很厉害,我们那个世界,原本也是从粮食不够吃的时代过来的,就是因为出现了一位非常伟大的人,他发明了水稻杂交的方法,让粮食的产量翻倍。”

    “苗苗姐说,这次过来的这个人是农学院的教授——教授的意思是,在某个专业特别博学,懂得特别多的人!不光会种地,还会教学生!”

    “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凌朝也真心诚意的道:“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雪又大,恰好凌朝有假期,余幸便喊了人来家里吃火锅。

    凌寻凌念兄弟两个,斯柳斯杨,正好围一桌,热热闹闹的。

    炭火铜炉,翻滚的汤底,新鲜的食材,窗外飘着鹅毛大雪。

    席间凌寻还分享了一件趣事——每逢年节,城中许多人家都有年节时张贴各路神仙画像的习俗,而今年集市上也不知是谁起的头,竟也出了余云辉的画像,并都尊称他为‘余电仙’。

    “说供奉余电仙要用最新鲜的果子,否则他生气了,就要给这户人家断电。”

    余幸笑的肚子疼:“是么?那我改天也要去买一张来看看,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就寄给余云辉。”

    余云辉走的时候只跟凌寻说是回老家去,且不再回来了。

    原本还担心不好圆谎,但凌寻竟也没多问,只祝他一路顺风。

    有时候余幸都怀疑,其实凌寻什么都知道——他本就是个聪明人,连凌朝都能看的出不对,他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疑心?

    归根结底,可能因为凌寻本就是个洒脱的人,他看的开所有事。

    而凌念丝毫没有为别的事操心,他只专心致志的盯着锅里的肉。

    “熟了!熟了!可以吃了!”

    刚要去捞,凌朝用勺子一网打尽,全捞在余幸碗里。

    凌念眼巴巴的,但又不敢说什么,只好等下一批。

    吃完了饭,一群人又闹哄哄的去院子里堆雪人。

    三只大猫变成兽型,很是追逐打闹了一番,滚的身上全是雪。

    余幸和斯柳比较怕冷,两人揣着暖炉,坐在廊下聊天。

    斯柳道:“您之前交代的‘教育基金’和建学校的事情,已经基本谈妥了,开春后就能动工。”

    余幸点点头:“这是能让千千万万人受益的好事,要好好去做。”

    斯柳应声。

    两人都没再说话,余幸看向天空。

    雪越下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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