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偶尔也去老宅留宿。

    每次都带许多东西,大都是吃食——老家主虽然年纪不小,但牙口不差,胃口也好,尤其是脆鱼干,每次都能吃一大包。

    更别说另外一群嗷嗷待哺的猫猫头。

    他们其实都是大花食府的常客,但一些紧俏货也不是时时都能买到的。

    于是凌朝成了兄弟之间最受欢迎的。

    个个都争先恐后,热络的跟他搭话:“你去求求你夫人,新一批的海鲜肠和辣味鱿鱼出来了,先给我留两箱如何?”

    “我也要两箱!”

    “还有我,再帮我留两箱不辣的!”

    凌朝莫名:“店里都有,你们自己去买不就行了?”

    兄弟们便吐槽:“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自己吃饱了不知别人水深火热,那些走镖的消息灵通的很,一有货便抢个干净,根本都来不及去!”

    “你也稍稍顾念些兄弟情,好歹咱们是一起长大的!”

    但还没等到凌朝递话,余幸便将另外一辆马车领进门,说这里装的全是工厂出的最新品,让各位叔伯兄弟尝个鲜。

    一众猫猫头欢呼雀跃。

    从此余幸的威望超过凌朝。

    ......

    凌朝的职务小小的变动了一下。

    依然是负责抓捕犯人和维护治安,只是不用频繁的各地跑,桾都西城的一片区域成了他固定的管辖范围。

    余幸思索片刻:“西城啊?那里有家快餐店。”

    遂给他一张最高等级的卡,店内所有开销一律免单。

    凌朝也听话,每天固定去吃早饭和午饭,偶尔有同僚一起,也都拿出卡片,大方的结账。

    同僚觉得奇怪:“我从没听说过大花食府出过这样的卡,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是我夫人的店,她给我的卡。”

    同僚震惊:“你夫人是大花食府的老板?”

    凌朝脾性虽然略算不上好,但工作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也没有什么架子。

    虽说同僚都知道他出身贵族,但同龄人之间没那么多谄媚,依然相处起来如兄弟一般。

    可眼下,同僚却热切的看着他:“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你夫人竟然是大花快餐的老板!”

    “无论如何,请你帮我这个忙——下个月我岳丈过寿,我想在凤凰街那家大花火锅定个最大的包间,早问了几次都说要排队不一定有位置,能不能请你帮我这个忙?”

    凌朝:“我只能帮你带话,能不能挪出来,不保证。”

    回家后,他把话转述给余幸。

    余幸笑道:“当然没问题,你的同事么,让他定好日子,到时只管来就是了。”

    凌朝抱着她,黏糊糊的蹭:“多亏我有个好夫人,让我在外面好有面子。”

    余幸转头亲一亲他的面颊:“你长得这样帅,也让我很有面子。”

    “......只是容貌么?”

    “都有,但容貌格外好。”

    同僚之间,偶尔也聊到婚后生活。

    凌朝听到的大都是抱怨的话,比如怎样怎样争吵,怎样怎样矛盾。

    他有些不解:“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为什么要彼此争吵消耗?”

    同僚挠挠头:“这话说的,谁结婚也不是为了吵架,可日子要过起来,哪有不拌嘴的呢?”

    “我们就从来不吵架。”

    “那一定是你夫人特别好,要不然啊,就你这急脾气,啧啧。”

    凌朝与有荣焉的挺起胸膛:“我夫人当然是特别好。”

    ......

    日子不紧不慢。

    天气冷了,又暖了,冬去春来,积雪消融,万物复苏。

    凌朝有公假的时候,两人会一起出去。

    多是去远郊的山上,鲜有人烟的地方,带一块野餐垫,带点吃食。

    余幸躺倒在日光下暖洋洋的睡一觉,而凌朝则变出兽形,在一大片的狗尾草里打滚撒欢。

    时间久了,养猫竟也养出一点养狗的心得,就是都得出去遛......

    偶尔也说起下城区的那段日子。

    但话题只要一扯到青雅和明明,凌朝都要补充一句:“——那个女人真的很狡猾。”

    像泥鳅一样,一点踪迹都找寻不到。

    是他职业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滑铁卢。

    每当这时,余幸便只是笑。

    圆形建筑的那片林子如今已经被保护起来,何苗苗买下了附近的林地,并修建了围墙防止有人误闯,同时也方便以后如果有同胞想要回家,可以少走冤枉路。

    下城区的纺织工厂办的风风火火,也间接的带动了周边的经济,余幸在厂里开了一家小的食堂,定价很低,不求赚什么钱,只要能出一份力。

    她见到了那位农学教授,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性,姓张。

    但张教授说自己其实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这并不是她原本的身体。

    余幸了然的点头:“是,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原本的年龄也比现在要大一些。”

    但余云辉是用了自己的身体,之前那位文学系的前辈也是。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理是什么,但余幸还挺庆幸的——能有一副健康的身体,原是她梦寐以求的。

    ......

    产业太多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虽然做了老板,可总也不能甩手不管。

    各地例行检查还是要的。

    不过目前她名下的资产还是集中在鸭脚港和桾都,所以只需要两地来回。

    其实余幸挺喜欢鸭脚港的,这里靠近码头,空气湿润,富有活力——唯一的缺点是吵了点,每天很早就有号子声,但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怎样。

    盐二仍旧负责鸭脚港店面的事务打理。

    他如今沉稳许多,越发有大掌柜的派头,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

    大花快餐的生意还是很好,毕竟实惠,又是在这种人来人往不缺客源的地方,名气又已经打出去,基本就不用太操心。

    临近港口,风大,极端天气多。

    余幸就赶上了。

    第一年来鸭脚港的时候就见识过威力,而且那一年的风暴格外大,甚至吹塌了不少民房。

    这种天气当然不用开张,不过大花快餐还是留了一个档口开着,有两个留宿的员工值班。

    港口这种地方,一年四季都有人来人往,许多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天气,靠岸后才发现是暴雨天,没有地方躲避很狼狈。

    大花快餐便给他们提供短暂的落脚点,再给一点热饭热汤。

    出门在外的,能帮一把是一把。

    余幸坐在窗口,外面风声呜呜的。

    裹了裹身上的长袖,她有点想念凌朝了——此时要是有个猫猫头抱着,一定很温暖。

    大约是想什么来什么,值班的员工突然跑过来,说有个小猫在门外面。

    “猫?这种天气怎么会有猫?”

    忙起身去看,果然,半大的小黑猫伏在台阶旁,浑身毛毛湿漉漉的,被雨水浇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看样子也就才一个多月。

    余幸将小猫捧起,吩咐人去弄温水和干毛巾,又是洗又是擦,好容易将这小东西给缓和过来。

    猫崽伸着爪子,喵呀喵呀的叫起来。

    余幸笑道:“这是饿了。不过现在没有羊奶,先盛点米汤来喂吧。”

    “幸亏发现的早,要不然这小家伙可能让雨给呛死了。”

    两个值班的员工年纪都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便逗着它玩。

    余幸叹息:“也罢,看天晴了有没有母猫来找,就先养在店里吧,长大了还能捉老鼠。”

    因着这场风暴,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

    余幸哭笑不得:“你不是猫么?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

    凌朝气哼哼的:“我看见于三儿了!”

    “谁?”

    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余幸还恍惚了一下,然后记起,哦,于三儿啊。

    “不奇怪啊,巡城使么,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又调来帮忙了?”

    “哼,记得可真清楚。”

    “......”

    两天后,天气放晴。

    两人去集市上闲逛,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

    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正在弯腰选购青菜,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偶尔笑一笑,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

    凌朝侧身挡在前面,不大乐意:“你怎么还看他?”

    “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余幸无奈道:“明明是你先看的,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

    “哼。”

    余幸上前两步,顺着毛的安抚:“好啦,我没有在看于三儿,刚刚是在想,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

    “要随你最好,又高又白。”

    “......”

    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心里美的冒泡。

    他哼哼唧唧的:“随你也可以,也好看。”

    又补充:“但是花色要像我。”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规律吧?我看你家里,你的兄弟们花色也没有跟父母完全一样的。”

    凌朝很坚持:“但是白底狸花就是最好看的。”

    余幸倒是没什么所谓,她觉得所有的花色都非常可爱。

    但她愿意哄哄这个猫猫头。

    “对,我也觉得你的花色就是最好看的。”

    凌朝满意了。

    余幸摸摸他的脑袋:“回去了,今晚给你炸小虾。”

    “奥!”

    凌朝高高兴兴的应声,两人牵着手,一起踏上回家的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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