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千万不要看见别人发光,就觉得自己暗淡。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生活中人和人的节奏不一样,有人三分钟泡面,有人三小时煲汤,你选择了你要的方式就坚定走下去。

    别胡思乱想,每个人的花期不一样,不必焦虑。有人比你提前拥有了,所以呢?别碰到一点压力,就把自己变成不堪重负的样子。

    成功之前,你这辈子该走的弯路,该吃的苦,该撞的南墙,该掉的陷阱,一个都少不了,考差了可以再努力,钱没了可以再挣,工作没了可以再找,朋友没了可以再交,爱情没了可以再遇。人生本来就一无所有,有什么是不能从头再来的呢?不要东张西望,不要受人影响,大胆往前面走,你的光芒终将被看到。

    (二)

    在他死后的第31年,他最爱的姑娘才收到他早已离世的消息。

    顾岁这一生,只爱过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太子殿下沈怀玉。

    她与太子哥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幼时便定下了婚约。

    可顾岁不开心,她喜欢太子哥哥,喜欢东宫,但她不想一生都困在宫墙里。她是顾岁,是有一手高超医术的顾女医。她不想做太子妃,只想做顾岁。太子哥哥似乎知道顾岁的想法,但王命不可违,顾岁还是嫁给了太子哥哥。那场婚礼很盛大,百姓们热情淳朴的道喜声围绕着仪仗。

    顾岁被太子哥哥牵着手跨过火盆,拜过天地后又送入洞房。

    全程她被嬷嬷推搡着,直到仪式结束才敢扭了扭酸痛的脖子。

    门被推开,浅淡的松针冷香中夹杂着一丝酒气,那是顾岁第一次在太子哥哥身上闻到。

    他轻轻的帮她摘下繁重的发饰,用温热的玉手帮顾岁揉捏酸痛的脖颈。“太子哥哥。”

    “岁岁,以后就唤我怀玉吧!”

    就这样,顾岁在东宫里呆了两年。闲时就坐在宫里望着窗外的石榴树,红艳艳的石榴花开了又谢,太子哥哥见她喜欢便在花落时节存下石榴籽,串成小兔子送给了她。他们约定一起看来年的石榴花,直到晋王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宁静。那是个冬日,冷风吹落太子哥哥送她的石榴籽,她弯腰捡起。再次抬头时东宫里里外外已经被黑衣人包围,是晋王。

    他叛乱失败,逼她吃了毒,借此来要挟太子哥哥。恍惚中,顾岁似乎看见东宫的火光更甚,一声声的马蹄声由远至近,太子哥哥好像来了。

    她再次醒来时,身旁是太子哥哥为她串的石榴籽。

    她沉睡了一年,而太子哥哥也似乎老了许多,双鬓都泛了白。

    为其把脉,却无任何异常。可心底的不安还是困住她,她第-次主动的抱住太子哥哥。

    “太子哥哥,你要长命百岁的。”

    春三月,元德皇后突然崩逝,帝悲痛不已。同时,一辆马车从皇宫里驶出。顾岁走时,什么都没带,只带走了太子哥哥为她串的石榴籽。

    她将其撒在医馆门前,石榴籽疯长,长成参天大树,护佑着医馆。

    往后每年,顾岁都会收到一封来自皇宫的信,那是太子哥哥寄来的。多年后,她子孙满堂,只是远方再也没有故人消息传来。

    (1)

    长安街后头有颗大梨花树,那是我和许渝嘉的秘密基地。

    许渝嘉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性格冷了些。

    14岁时我问他"许渝嘉,如果我消失了,你会找我吗?“

    许渝嘉冷冰冰的回答“你不会的”

    那是一个雨日,我存着赌气的心思藏了起来。

    后来人们总看见一个少年在长安街找人。

    那是许渝嘉在找赌气消失的陈念念。

    2005年,破墙的野草都有一米多高。

    18岁的许渝嘉考上警察大学。

    “我要当一个最厉害的警察"14岁的少女站在梨花树下,冲着天空大喊。

    盛夏的风吹过大梨花树,少女的理想依旧滚烫。

    2013年,26岁的许渝嘉成为长安区最厉害的警察。

    他站在大梨花树下,一遍一遍的问。

    “陈念念,你在哪?“

    傻子,我在他的脚下。

    或者说,梨花树下有我,长安街下有我,常去的炸鸡店旁的下水道里也有

    我。

    14岁的我遇害,身体被放到了许多地方。

    而我也在这里遇见了消失已久的警察父亲。

    春雨拂过梨花树,又是一年春日。

    32岁的许渝嘉还在找我。

    今年的春雨很大,连我都露了出来。

    很抱歉,吓坏了路过的居民。

    找了我18年的许渝嘉,终于在这个春日找到了四散的我。

    尘封多年的真相被揭开,我和父亲重见天日。

    雪白的梨花纷纷落下,掩盖住一切伤痛。

    14岁的那场大雨,终于停了。

    (2)

    我喜欢了很多年的少年,在我三十岁时才知道他早就死在了我的十六岁。

    谢逸和我青梅竹马,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说过长大后要娶我,我当真了。

    于是我从那时起开始喜欢他,这一喜欢便是很多年。

    长大后,我才发现,那句戏言只有我一人当了真。

    高二那年,谢逸仿佛变了一个人,他开始喝酒抽烟,身边莺莺燕燕不断。那时我还单纯的相信只是谣言,那个清澈明亮的少年没有改变。

    直到那天,在学校的后马路上,我亲眼看到他抱着一个女孩,尽管他们相识不到半月。许是察觉到我,他抬起头,我压抑不住转身跑开。

    正好父母工作调遣,我们搬去了另一个城市,我离谢逸远远的。自此,我槽懂的少女心思彻底结束。

    多年后,我带着丈夫和孩子回到了这座城市,想故地重游一番。

    我们去了谢父谢母家,在那里我再次看见了谢逸”。不过他已经被挂在墙上,他永远的留在了十七岁。

    和谢母交谈才得知,高二那年他经常摔倒受伤,去医院检查才知道,他得了脊髓小脑变性症。他知道他不能完成和我的约定,他希望在他走后,我能放下他,好好去爱一个人。

    他愿承受一切痛苦,只愿他珍爱的少女无病无灾,幸福美满。

    最终,他做了一个残忍的决定。他的巨大转变,父母的突然搬家,同学们的流言蜚语,原来都是他计划好的。他想给我一个无牵无挂的未来。

    我知道一切真相后,面上没什么波澜。冷静的安慰好谢母,便让丈夫和孩子先离开,我一个人走走。丈夫大概猜到了什么,没有说话,抱了抱我,便带着孩子离开。

    我去看他时带了一束向日葵,那是他最喜欢的花。他的墓志铭与旁人不同,

    上面写“求复活甲一个。”

    我哑然失笑,放下花束,低头时看见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没有就算了。”

    我终于忍不住,多年前的少女回来,抚摸着那行小字恸哭出声。

    清澈明亮的少年永远留在了十七岁。

    而他珍爱的少女无病无灾,幸福美满。

    (3)

    父亲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孩,她穿的脏兮兮的,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对未知世界的恐惧。

    父亲说,她从此就是我的妹妹。

    她没有名字,作为一个孤儿流浪了十八年。

    父亲为她取名魏安,岁岁平安,望她岁岁平安。

    她总爱穿着白裙,偷偷的在后院起舞,这和妈妈很像。

    被我发现后,她怯生生的站在那里,局促软糯的叫着姐姐。

    我眼睛发酸,拉住她的手去妈妈为我建的舞蹈室,一步一步,教她妈妈最爱的舞,我想这也是她喜欢的。

    安安初来乍到,厨房不知道安安的口味,总是做她不喜欢的菜。

    但安安软软糯糯,即使不喜欢也会吃下去,这还是我无意间才发现的。

    她不喜吃辣,每次一吃,白净的小脸就会变得通红,可是她不说,怕又被赶走。

    我暗暗记下她的喜好,交给厨房。

    魏家多了一个二小姐,外面出现了很多风言风语。

    家里人为了保护她,特地办了一个生日宴,为她接风洗尘。

    可偏偏有不长眼色的混蛋,跑到她面前凑。

    陆叔叔家的浪荡子陆思就是,趁我不在,把安安逼在墙角调戏。

    我赶到时,就看见安安哭着躲在墙角,而陆思那个浪荡子围着她问东问西。

    我上去就是一脚,把陆思踢飞几米远。

    安安哭着跳到我怀里抱住我。

    “姐姐,我刚刚好害怕。”

    我轻拍着安安的肩膀,哄道“不怕,姐姐在。”

    陆思还在挣扎的爬起,还是陆叔叔及时赶到把这厮带走。

    没过几天,陆大公子在停车场被暴打的照片登上头条。

    陆家无人出面,反而送来了道款礼物,是个漂亮的洋娃娃。

    安安很喜欢它,把它放进她的洋娃娃屋中,那都是我送她的洋娃娃。

    我望我的安安,岁岁平安。

    (4)

    1我穿越了,穿到我母亲的少女时代。

    她和记忆中总穿着沾满油污围裙的女人不同。

    她明媚娇俏,扎着辫子,穿着这里姑娘都爱的花裙子。

    这时,她还没有遇见父亲。

    记忆中的母亲总是很忙。

    她辛辛苦苦的做的饭菜会被父亲嫌弃。她每次窘迫的向父亲要钱会遭到辱骂,她的一举一动在父亲看来都是她蠢笨,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

    幼时我问妈妈她为什么不离婚。她抚摸着我的头告诉我:“我不想让乖乖成为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那时的我槽槽懂懂,点了点头。

    我去了母亲身边,以远房表妹的身份。我教她读书识字,学习各种技能。我开始接触各种男生,挑选一个合适的托付母亲终身。

    我希望她有力自保,有人相陪,哪怕没有我也无所谓。

    我篡改了父母的相遇,准备设计她和我选好的人相遇时,宋叔叔出现了。

    我记得他,每年我生日时他都会带各种礼物来看我,他坚持了十八年,直到我十八岁时他因癌症去世。

    他一生没有娶妻,无儿无女,于是所有遗产都留给了我。

    那时靠着那份遗产,我带我母亲离开,日子过的好过起来。

    宋叔叔的儒雅随和很快让母亲动了心。

    母亲每晚都和我分享她和宋叔叔的甜蜜时刻,那是我从没有看见过的笑颜。

    宋叔叔和母亲结婚的时候,我也去了。穿着婚纱的母亲温柔娴静,与那个总

    围着油污围裙的女人截然不同。我由衷的为母亲感到高兴。

    我陪着她从结婚到怀孕,身体越来越弱,很快就进了医院。

    她似乎意识到什么,坐在病床边,抚摸着肚子温柔的笑道:“小小你就要来了”

    我躺在病床上扯了扯嘴角,努力扯出一个笑容。现在的我连笑一下都费劲。

    我走的那晚,是一个雨夜。

    外面的风雨捶打着窗户,母亲趴在病床边守着我。

    我预感自己要走了,努力爬起来,伸手摸了摸母亲的肚子。

    用尽力气,我留给世界最后一句话。

    “照顾好妈妈。”

    (5)

    在他死后的第31年,他最爱的姑娘才收到他早已离世的消息。

    顾岁这一生,只爱过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太子殿下沈怀玉。

    她与太子哥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幼时便定下了婚约。

    可顾岁不开心,她喜欢太子哥哥,喜欢东宫,但她不想一生都困在宫墙里。

    她是顾岁,是有一手高超医术的顾女医。她不想做太子妃,只想做顾岁。

    太子哥哥似乎知道顾岁的想法,但王命不可违,顾岁还是嫁给了太子哥哥。

    那场婚礼很盛大,百姓们热情淳朴的道喜声围绕着仪仗。

    顾岁被太子哥哥牵着手跨过火盆,拜过天地后又送入洞房。

    全程她被嬷塘推操着,直到仪式结束才敢扭了扭酸痛的脖子。

    门被推开,浅淡的松针冷香中夹杂着一丝酒气,那是顾岁第一次在太子哥哥身上闻到。

    他轻轻的帮她摘下繁重的发饰,用温热的玉手帮顾岁揉捏酸痛的脖颈。

    “太子哥哥”

    “岁岁,以后就唤我怀玉吧

    就这样,顾岁在东宫里呆了两年。闲时就坐在宫里望着窗外的石榴树,红艳艳的石榴花开了又谢,太子哥哥见她喜欢便在花落时节存下石榴籽,串成小兔子送给了她。他们约定一起看来年的石榴花,直到晋王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宁静。

    那是个冬日,冷风吹落太子哥哥送她的石榴籽,她弯腰捡起。再次抬头时东宫

    里里外外已经被黑衣人包围,是晋王。

    他叛乱失败,逼她吃了毒,借此来要挟太子哥哥。恍惚中,顾岁似乎看见东宫的火光更甚,一声声的马蹄声由远至近,太子哥哥好像来了。

    她再次醒来时,身旁是太子哥哥为她串的石榴籽。

    她沉睡了一年,而太子哥哥也似乎老了许多,双鬓都泛了白。

    为其把脉,却无任何异常。可心底的不安还是困住她,她第一次主动的抱住太子哥哥。

    “太子哥哥,你要长命百岁的。”

    春三月,元德皇后突然崩逝,帝悲痛不已。同时,一辆马车从皇宫里驶出。

    顾岁走时,什么都没带,只带走了太子哥哥为她串的石榴籽。

    她将其撒在医馆门前,石榴籽疯长,长成参天大树,护佑着医馆。

    往后每年,顾岁都会收到一封来自皇宫的信,那是太子哥哥寄来的。

    多年后,她子孙满堂,只是远方再也没有故人消息传来。

    (6)

    少年为岁岁戴的花,像是那年最明媚的春光,温柔地绽放在她的唇角。

    扬州城南边突然开了一个医馆,医师是个名叫顾岁的小姑娘。

    她年纪轻轻医术高超,收费也十分便宜,渐渐的,扬州城的男女老少都爱去那里。

    那是一个清晨,岁岁才支起铺子,就看见一个黑衣少年晕倒在医馆门口。

    她费力的把少年搬回医馆,尽心医治。

    少年失了忆,无处可去。岁岁便为其取名顾景,留下他做了个学徒。

    顾景清秀挺拔,像是一颗不弯不折的竹。

    自从他来了后,做饭洗衣采药都不用岁岁做了。

    她落了个清闲,每日就看看病,种种花,在院子里晒晒太阳。

    岁岁将故人送的石榴籽撒在医馆门前,石榴籽疯长,长成参天大树,护佑着医馆。

    短短一年之间,石榴树却有枯菱之势。

    顾景见岁岁十分喜爱这棵树,就极力救治,终于在第二年的春日,石榴树长出新芽,开出红艳艳的石榴花。

    顾景摘下石榴花,和着远方寄来的书信,一起放在岁岁的桌上。

    一年又一年,岁岁在扬州城的百姓撮合下与顾景成了亲。

    席面很小,可扬州城的百姓差不多都来了,在他们热情淳朴的贺喜声中,岁岁与顾景拜了天地。也是那晚,顾景终于向岁岁说起了他的来历。

    他的从前是一张白纸,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作为琅邪阁的杀手,他却厌倦了墙血的日子,一次任务他被打成重伤借机假死逃离。

    途中他被岁岁捡到,或是施舍,或是真心,岁岁对他透露出的那样善意与温暖。然而那样的善意与温暖,对一直身处黑暗地狱的他来说,简直是种光明的救赎。

    面对这个温暖善良的姑娘,他对往后的人生突然有了期翼,他想和这个姑娘岁岁年年,共白首。

    事实是,他成功了,多年的相伴让岁岁的心中留下他的位置。

    他不求抵过那个故人,只求岁岁年年,她的心中都有他。

    纷纷扬扬的石榴花落下,撒在有情人身上,像是祝福一般。

    从此,那棵石榴树下,多了一个人。

    (7)

    每年,万人敬仰的谢丞相都会做一盏长命灯。

    放于佛堂,求已逝去的故人,来世快意平生。

    谢瑜初遇娘娘时,她还是尚书府里的一个小姑娘。

    碧色罗裙的少女爬上高高的梨花树,只为摘下那支最好看的梨花。

    那时,谢瑜还十分不解,尚书府里那么多下人,何必劳烦一个嫡小姐呢?

    少女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站在高高的梨花树上,微抬着下巴喊道:“最想要的东西,当然要自己去拿”

    梨花纷纷扬场,从此,碧色罗裙的少女成为谢瑜的梦魇。

    后来,少女入了宫。渐渐的,谢侍郎成了谢丞相,碧色罗裙的少女成为了一人之下的皇后娘娘。

    娘娘21岁那年,太子落水薨了,娘娘受到打击生了一场大病,身子每况愈下。谢瑜也是从那时起开始做长命灯,他甚至愿用自己的寿命去换,只求娘娘能够长命百岁。

    鲜妍灵动的少女最终变得枯槁憔悴,娘娘还是没能撑过那个冬日。

    弥留之际,娘娘终于明白,念念不忘的少年郎早就死于进宫那年春日,留下的只是一个视众生为棋的无情帝王。

    往事如风不可追忆,她只求扒下所有服饰,以平民之身葬于别处。

    她半生困于深宫,不想死后还被拘于皇陵。

    她只愿生生世世,远离宫门。

    按照祖制,她的棺椁得绕城三天,是谢丞相为她扶棺。

    雪花漫天卷地落下来,犹如鹅毛一般,纷纷扬扬。

    落于谢丞相的眉头上,落于娘娘的棺椁上。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可惜,他们此生,只能霜雪满头,却未有机会,相扶白首。

    娘娘走后,谢丞相一夜之间,白发增生,于第四年深冬,溘然长逝。葬时,身旁仅有数支早已干枯的梨花。

    (8)

    京城城南边有个胖屠夫,名叫二虎。

    为人痴痴傻傻,周围人看他可怜时常接济一二。

    一天,二虎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姑娘,二虎说她是仙女。

    二虎是在河边放牛时捡到仙女的。她穿着薄纱,晕倒在河边。

    二虎没文化,只听过牛郎织女的故事,所以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仙女。仙女没有名字,也没有过去,周围人都让二虎小心点,可二虎不信,仙女那么温柔美丽,怎么可能是坏人。

    二虎每天清晨出发,为仙女采摘最新鲜的野花。将花插好后,又给仙女做饭。每天二虎家的香气都飘荡在整个巷子里,周围人也是第一次知道,二虎不是傻子,他会照顾人儿。

    下午呢,二虎就看看摊子,顺便拿出家当为仙女买衣服买吃食,他一天赚的还没有花出去的多,周围人都骂二虎傻,但二虎不介意,他只要仙女开心。

    这一切,都被仙女看在眼里。

    仙女不是仙女,而是一个被世俗迫害的可怜女子。她见惯了人情冷暖踩高捧低,反而对二虎这种纯粹善良的人动了心,若没有那些纷纷扰扰,她也愿意与这个傻子共度余生。

    仙女从来不出门,据二虎说,阳光照到仙女身上,她就会消散。

    周围人嗤之以鼻,但也对这个二虎口中的仙女充满了好奇。

    渐渐的,城南屠夫家来了一个仙女的消息越传越广,穿到有心人的耳里。

    那天,京城下了雨。密密麻麻的雨丝沁人心扉,二虎早早的收了摊子,提着一条鱼准备拿回去给仙女做鱼汤喝。

    木门被推开,一切如常,只是仙女不见了。

    后来,城南南边多了个胖疯子。

    又是一个雨日,云心湖里打捞上来一具女尸,脸被小刀划的稀烂,身上青青紫紫,听人说是前些天来的瘦马,因惹怒某个大人物才被虐杀至此。

    众人唾弃这种以色事人的玩意,只有那个胖疯子闻询赶来,沉默地替女尸收敛。

    再后来,胖疯子消失了,城墙上多了具胖胖的尸身,那是一个刺杀王爷未遂的刁民。

    他的腰间,只别着一把杀猪的屠刀。

    (9)

    我穿越了,来到了千年之前。

    我遇到一个少年,他说他叫赵政,是秦国送来的质子。

    我去了他的身边,成为了他的第一个侍女。

    我陪着他逃离赵国,见证好友太子丹的背叛。

    陪着他十三岁继位,见证秦国宗室的各样刁难。

    陪着他面对众叛亲离,见证他亲口下令关赵姬于雍城的贫阳宫。

    这一次,他不再是孤家寡人。

    六合一统,万世永昌。

    也是从那年起,他开始追求长生。

    派出去的人马一批又一批,却始终了无音讯。

    阿政暴怒,要处死那些骗人的道士,扶苏闻讯赶来,跪在殿外请求

    阿政放过他们。扶苏的恳求没有改变帝王的心意,反而因此受到牵连,被派遣边疆协助蒙恬修筑长城,防御匈奴。

    我曾试图改变这段历史,但无疾而终。

    只能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身不由己地往前走。我越发沉默,看着这位千古一帝走向他既定的结局。

    沙丘宫那晚,我去了阿政的寝宫。

    阿政已经病的很重,见我来,他混沌的眼神突然清明几分。

    “你来了。”

    “阿政。”

    他抬起手,轻扶着我的乌发,自言自语的道:“这么多年你怎么都不会老呢?”

    我强忍着悲伤握住他的手“阿政,我来自于千年以后”

    “这样啊”阿政没有惊讶,仿佛早已了然一般。

    “可惜,长生之术我未能寻到”

    “我等不了上千年了”

    (10)

    这天,医院来了个奇怪的女人。

    她挺着大肚子,身上的恶臭让周围人避之不及。

    护士是新人,被老护士欺负赶来的。

    病床上的女人面色苍白,但还是温柔的宽慰小护士。

    “下面可能比较恶心,做好心理准备”

    小护士捂住口鼻,鼓足勇气,掀开裙摆。

    一块一块的肿块布满□□,是梅毒。

    小护士面色复杂的望着女人,病床上的女人嘴角始终挂着笑,柔柔的道着抱歉。

    小护士看了女人资料才知,她是附近跳疯马秀的舞娘。

    同时也是dy人员,她的存在是为了满足某些客人的变态需求。

    女人是黑户,没人来接她,小护士于心不忍,拿了药送女人回去。

    途中,女人聊起了她的家乡。

    那是一个很美的江南水乡,二月里的春花开的太多,铺满了门前的小石子路。

    她是被拐卖过来的,一块抹布让她失去意识,再次醒来,她就躺在冰凉凉的病床上,周围人拿着针管望她身体里注射,她无助的抬头,只有头上耀眼的手术刀。

    她怀了孕,为了满足客人的特殊要求,她又被送进了疯马秀。

    女人望着窗外自言自语的说:“有时候我想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

    算了”“可死了,我的器官会被割下来到处贩卖,我的身体被卖去

    做各种实验。”

    “我是回不到故乡的”

    小护士顺着女人的目光看向窗外。

    大屏幕上,多位知名女星参加疯马秀,而西装革履的精英们鼓励女性抛弃羞耻心脱下衣服,展现女性的魅力。

    这个世界早就乱了。

    (1)

    小时候,我的邻居是个小老太。

    她矮矮的,瘦瘦的,总是一个人。

    而她的丈夫死于抗美援朝的那场战争。

    听妈妈说,小老太是个很要强的女人。

    自她的丈夫死后,她一个人一天干几份工,这一干就是很多年。

    她的背渐渐弯了,而她的儿子终于考上名牌大学。

    周围人都说小老太要享福了。

    小老太也这么说。

    日光正好的时候,她和着周围人一起躺在大柳树下晒太阳。

    聊着聊着,话题就被她扯到她儿子上。

    她吹嘘着她的儿子在城里当了官,每月都给她打电话,报报平安。

    那时的我还小,对小老太的话深信不疑,可我也疑惑,自我出生以来,我从没有见过小老太那个出息儿子。

    我问妈妈,妈妈却不说话,反而温柔的摸摸我的头让我要乖。

    我想,大概是小老太的出息儿子太忙了,忙到年年不回来。

    妈妈怕小老太孤单,每年除夕夜都把小老太拉过来一起过。

    小老太百般推辞,但妈妈告诉她,只是添一双筷子的事,不麻烦。

    于是,年年都有小老太,年年都有小老太给我的大红包

    后来呀,我上了初中,小老太的身体也不好了。

    她偷偷的把我拉到她家,给了我一张写着号码的纸。

    她说她眼睛看不清了,让我帮她打打。

    一道机械的女声在电话那头响起。

    “您好,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核对后在拨”

    “您好,我是许姥姥的邻居”

    “许姥姥想你了”

    再后来,小老太成为小土堆。

    在整理遗物时,我翻到一份烈士证明。

    可惜啊,小老太不识字。

    她到死还望着村口,等着那个不回回来的儿子。

    (2)

    翠英七十多岁了,是村头老王家的老人。

    最近她干了一件大事。

    她独自一人,跨越一千多公里,就为了见一个网友。

    很快,她在网络上火了。

    她的家人接受采访说她七十多岁的人谁会要她?

    网民说她不照照镜子一把年纪搞网恋?

    所有相关短视频结尾都说老年人要谨防被骗,他们以翠英做例子,灌输她蠢,疯,痴心妄想的形象。

    最终,翠英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回到她一辈子呆的“家”。

    她的家人喝讽她,她又做回了“老黄牛”。

    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僧僧懂懂,是唯一不会喝弄翠英的人。

    她趁家里人不在时找到翠英,好奇的询问“奶奶,他们都说你疯了,为什么啊?”

    翠英缓慢的蹲下身子,抬起长满老茧的手抚摸小女孩雅嫩的脸庞。

    “奶奶没有腐”

    “奶奶只是想做翠英”

    “不是女儿,不是媳妇,不是妈妈”

    “只是翠英”

    翠英终于在众人的指责下回归了家庭,把人生中最后的时光消磨殆尽。

    她走时,把手机偷偷的留给了小女孩。

    手机没有密码,打开后就几个应用。其中微信的图标最大,小女孩点进去,

    置顶的是一个备注为星星的人。

    聊天记录很长,但小女孩看完了,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到属于女性的苦难。

    翠英对那个男人说,他是天上的星星,而她是别人家做了一辈子的老黄牛。

    她没怎么被爱过,这是她第一次被爱。

    可惜,结婚前她属于娘家,结婚后她就属于婆家,只是没有一个属于翠英的家。

    父亲嫌弃她是个女儿身,丈夫嫌弃她是个寄生虫,子女嫌弃她是个做饭的。

    这就是她们被嫌弃的一生。

    (3)

    比陆默年纪轻轻荣获诺贝尔奖更令人震惊的事,就是他于结果公布前夕自杀,享年28岁。

    宋念看到这个消息时先是震惊,而后就是惋惜。

    她与陆默同桌两年,在高二那年,他被保送走了。

    她记得陆默是个惊人的物理天才,就是为人沉默寡言,冷冰冰的。

    由于好胜心驱使,和他做同桌的那两年里,她每天都想逗他笑。

    后来他离开了,宋念少了很多乐趣。

    “怎么了,念念”新婚丈夫看她看着新闻发愣,上前抱住了她。

    宋念回过神来,转身回抱爱人。

    “没事,为一个天才的陨落感到惋惜而已”

    多年后,一天女儿从阁楼上翻出来一个十分讨喜的陶瓷娃娃。

    憨态可掬的模样,十分讨孩子喜欢,不小心就打碎了,掉出来一个水晶球。

    水晶球里,是一个女生在扮鬼脸。

    宋念怔住,急忙翻出当年婚礼送礼名单。

    是陆默。

    随即掉出来的还有一封书信。

    那是一封情书,泛黄的笔迹记录下它存留的岁月,末尾是一行稍新的字。

    “愿你余生,幸福美满”

    风将信从手中吹落,光落在纸面上,照的宋念有些恍惚。

    不知不觉中,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一如多年前得知陆默死讯那一刻。

    这份爱意,迟来多年。

    (4)

    一中最近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个是高二一班的陆默荣获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第二个就是获奖当晚,他被按在主席台后面表白了。

    据说,那个女生是他的同桌,名叫宋念。

    有人说宋念痴心妄想,那可是物理天才陆默,也有人说陆默冷情,一点也不顾两年的同桌情谊。

    外界纷说纭纭,只是当事人知道,那不是冷情,而是有座冰山害羞了。

    第二天,宋念迎着全校好奇郡夷的目光,大摇大摆的走进教室。

    一进教室就看见陆默低着头默不作声,一整天下来竟然没理宋念一次。

    宋念有些泄气,她摸不透少年陆默的心思。

    放学后她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时,突然感觉衣角被扯住。

    她回过头,还是那座冰山,不过耳尖却红的滴血。

    陆默生硬地别开头,塞了一个盒子给她。“回去才准看”

    宋念当然不会听话,当着某人的面直接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躺着的是一个憨态可掬的陶瓷娃娃,而陶瓷娃娃下压的是少年陆默赤诚的心意—一封跨越两世的情书。

    “陆默,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啊”

    少女粲然一笑,俯下身子,贴的越来越近,直至逼的陆默退无可退。

    如羽毛轻扶额头一般落下一吻,带着温热湿意,陆默彻底呆住。

    “刚好”“我也喜欢你”

    这一次,我们都不是胆小鬼。

    多年后,同学们收到一份请束,那个张扬肆意的少女还是把他们学校最惊人的物理天才搞到手了。

    新婚当夜,陆默问出环绕他心中多年的疑惑。

    “念念,为什么会是我”

    “父母都嫌弃我天生冷情,你又怎么会愿意靠近那样的我呢”

    念念像是对待一件珍宝,小心翼翼的上前抱住他,仿佛是抱住了多年前被百般嫌弃的冰山少年。

    “很多年前是因为一个赌注”

    “后来是因为一个笑”

    破开的冰山如同春水,让张牙舞爪的少女红了脸庞。

    “陆默,我们错过太多年了“

    (5)

    霍小将军最近身边发生了一件奇事。

    无论他在哪里,都有一个古灵精怪的姑娘跟在他的身边。

    她说,她是为他而来。

    姑娘叫阿愿,神通广大。

    见怎么也甩不掉,霍小将军只能让她扮做男人,跟在他的身边。

    她的嘴里总念叨着一些的东西,什么人人平等,什么社会主义。

    他虽感到奇怪,但也对阿愿口中那个人人平等的世界充满向住。

    他曾与阿愿在月色下躺在辽阔的草原上,数着一颗又一颗的星星。

    “你说的那个人人平等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

    阿愿转过头,看着这个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少年将军忽有一刻迷茫。

    她回头,看着星空,笑道“那个世界呀”

    “百姓不用东躲西藏,反而安居乐业,怡然自乐”

    “女子也不用依附于夫家父家,她们可以自立门户,活的潇洒自在”

    “孩子们可以入学堂读书施展抱负,老人们也有国家地方赡养补贴”

    “这样啊”少年将军弯了弯眼,语气带着希翼。

    “那真是一个极好的世界”

    战争越来越多,阿愿看着他封狼居胥,将大汉的旗帜插在了匈奴的土地上。

    阿愿也几次深入腹地,救回濒死的他。

    日复一日,霍小将军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直至毫无血色,他上不了战场了。

    阿愿目睹这一切,却无能为力。

    那个史书上的西汉名将,注定在他二十四岁那年,因病而逝。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夜晚,霍小将军拖着病体连夜看着军事图。

    阿愿想拦但拦不住,他早知自己时日无多,只想在最后的时间里为大汉作战匈奴再做点事。

    突然他一口鲜血喷出,溅在那张军事图上。

    少年将军倒在阿愿怀里,他的眼神越发涣散,却仍努力的拾头,望向远方。

    他紧紧握住阿愿的手,似叹息一般。

    “阿愿,匈奴未灭啊”

    (6)

    我不喜欢我的父亲。

    他违背了母亲的意愿,带了只小黄狗回来。

    据父亲说,这是他捡到的。

    这个唯诺一辈子的男人,如今却为了一条狗硬气了一回,死活要留着。从此,家里多了一个生命,名叫大黄。

    大黄傻兮兮的,整天就知道围着父亲转。

    父亲去哪,大黄就去哪。

    可父亲是地质勘测员,注定不能随时带着它。

    大黄懂父亲的顾虑,也不闹腾,每天都乖乖坐在门口等父亲回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风雨无阻。

    在大黄四岁那年,它没有等到父亲。

    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为救一个村民死于一场山洪。

    他留在了那座大山。

    母亲将大黄托给了哥哥后,带着我搬离这个伤心之地。

    八年后,为看望母亲故友,我们回来了。

    途中路过老家,母亲像是感应到什么,执意要上去看看。

    阳光倾洒在已成为废墟的老家,我在这里看见了失踪许久的大黄。

    它坐在门口,浑身脏兮兮的,一双眼睛耸拉着,却仍死死盯住进门的方向,等着一个不会回来的人。

    母亲被我搀扶着蹒跚的走近,小心翼翼的唤了声大黄。

    听到熟悉的呼唤,大黄挣扎的爬起,摇着尾巴走向母亲,靠着她的脚躺下。

    一声呜咽,这一次,大黄再也没有醒来。

    我想,它等到了父亲。

    (7)

    我叫安岁,这名字是路过的一位老僧人取的。

    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许是佛祖保佑,我自幼时起便无病无灾,平平安安。

    近来,我总做着同一个梦。

    一个身着僧服的清瘦男子,日夜跪于佛前,手持一串佛珠,虔诚念诵。

    香火延绵中,我看不清他的脸。

    实在无法,我只能去了附近最盛名古刹,求大师解惑。

    大师听后沉默不语,从房中拿出一颗刻满梵文的佛珠赠予我。

    我用丝线将其穿起,日日夜夜带于脖上。

    后来,我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只是有一晚,我睡的极不安稳。

    梦中再次回到那个古刹,清瘦的男子跪于佛前,求诸天神佛,让他心爱的姑娘,来世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他入了寺,从少年肆意到老态龙钟,于晚年时,开始刻一颗佛珠。

    那颗刻满梵文的佛珠被他留在了古刹,他在风雪来临之际离开。

    一路走走停停,最终停到一户人家门口。

    风烛残年的僧人从妇女怀里接过襁褓中的婴儿。

    “取名安岁吧”

    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我再次惊醒时,胸前的佛珠碎裂,露出里面的核。

    是一颗干涸的红豆。

    红豆寄相思,岁岁不相见。

    他心爱的姑娘,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8)

    偏我来时不逢春,偏我去时花满楼。

    江声第一次见到蒋青辞时,他站在演讲台上,穿着蓝白条纹相间的校服,如一尊清冷高贵的青瓷,衬的站在他身旁的江声越发灰扑扑的。

    青春期的江声矮矮的,胖胖的,留着厚重的刘海,如一颗再也普通

    不过的小石子,遇见了一尊青瓷。

    从初一到高三,拥有无数场考试,每次成绩公布后江声都会拍下榜单,原因无他,那紧挨的名字,是她离蒋青辞最近的一次。

    再后来,他们进入同一所大学。

    少女江声褪去灰扑扑的外壳,变得明艳动人。

    她第一次鼓足勇气,想让那尊清冷高贵的青瓷眼中落下她的身影。

    然而命运弄人,19岁的江声永远留在那年春日,死在她的告白前夕。

    八年后,蒋青辞事业有成,却始终未婚。

    据说他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会眨巴着眼睛仰望着他的小姑娘。

    同时,江声的父母在整理遗物时,无意间翻开一本日记,一本写满蒋青辞的日记。

    这本日记最终被送到蒋青辞手上。

    少女隐晦的爱意在此重见天日,那个如青瓷般的少年终于知道他心爱姑娘的讯息,她死于八年前,他们能够相爱的前夕。

    那个在学界惊才绝艳的天才,此刻抱着一本发黄的日记,哭的像个孩子。

    (9)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那是很寻常的一天,穷困潦倒的我被带上一辆豪车。

    一位带着金丝眼镜清瘦挺拔的老先生坐于其中,笑盈盈的望着我。

    “我是沈祈安,我想与你结婚”

    “作为报酬,我的所有资产都将冠上你的名字”

    “为什么?”我心存芥蒂。

    “因为”“你很像我的妻子”

    沈祈安眉眼带笑,温柔的与我谈论着那位女子。

    我们结婚后,沈析安常常在批杷树下念书与我听。

    他的声音温柔磁性,似是年华正好的少年,向他心爱的姑娘述说绵绵情意。

    园中那棵枇杷树,沈祈安说,是他的妻子去时所栽。

    今已亭亭如盖矣。

    沈祈安只陪了我三天。

    三天后,他靠在批杷树下安静的离去。

    我无父无母,无处可去,于是留在这座庄园翻看属于沈祈安的一生。

    他的一生波澜壮阔,却很少留下照片。

    十五岁到二十六岁那十余年里,甚至只有短短一行字。

    书上说,他有一妻子,相伴十余年。

    我在整理书架时,掉下来一块木匣。

    木匣被摔坏,露出里面的东西,是一张发黄的老照片。

    照片里的少年抱着他心爱的妻子,对着镜头肆意潇洒的笑着。

    我抬起头,看向镜中的自己。

    照片中的姑娘与镜中的人重合,我心脏一疼,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时,一位清朗俊秀的少年站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

    “你好,江梨。”

    “我是沈祈安。”

    (10)

    世间逢尔,夜中逢星。

    林星整理旧物时,从高中物理书里掉出来一封情书。

    情书上的字迹早已泛黄,甚至连署名都看不清。

    林星随手一丢,结果当晚她就穿越了。

    夏日炎炎,窗外蝉鸣不断,林星回到她的少女时代。

    系统给她一个任务,找到书信的主人,拯教他。

    望着熟悉的一切,林星开始调查。

    在一次又一次的逢凶化吉后,她终于回头,发现躲在黑暗中保护她的少年。

    是夏之洲,那个永远站在演讲台上闪闪发光的数学天才。

    林星对他没多少记忆,只记得他在最意气风发的时候抑郁自杀。

    那时,他仅仅21岁。

    为了完成任务,林星直接强硬地闻入夏之洲的世界。

    “夏之洲,一起吃饭啊”

    “夏之洲,这道题我不会”

    “夏之洲…”

    渐渐的,伤痕累累的少年被治愈,眉目舒展露出少有的笑意。

    进度条在不断上涨,直到99%时停止变化。

    林星开始变得焦虑,她想回家了。

    夏之洲发现了林星的改变,心底的声音告诉他是时候了。

    在初雪来临之际,他在林星的眉间落下一吻。

    他一直仰望着的星星坠落在心间,暗恋从尘埃里开出一朵花。

    他凑在耳边轻轻的告诉星星:“林星,我喜欢你”还有,谢谢你。

    随着初雪降临,进度条达到100%。一阵光芒过后,林星从梦中醒来。

    手上是那份恢复字迹的情书。

    泛黄的笔迹记录下它存留的岁月,未尾是一行稍新的字。

    “祝星星平安喜乐,万事顺遂。”

    (11)

    那年,我18岁,她17岁。

    今年我28岁了,她依然17岁。

    2007年5月13日。

    17岁阿洲通过游戏认识一个女孩。

    她叫声声,16岁,是一名高二学生。

    声声幽默风趣,是团队的小太阳。

    渐渐的,自闭症的阿洲被她感染。

    他爱上了这个游戏,准确来说,他爱上了游戏里的声声。

    少年的心扉被敲开,从裂缝中透过丝丝光亮。

    阿洲和声声约好,高考一结束他们就见面。

    为此,阿洲特地开始叠星星。

    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开始,每一颗星星上他都写上一句话,那是他想对声声说的。

    等啊等,在第364颗星星时,声声的头像灰下去。

    阿洲是在第七天时才赶到声声的家乡。

    他站在一片残垣断壁前见到了他的声声。

    她与上千名学子埋于地下,不见光日。

    那天,是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

    山河崩塌,大地悲鸣。

    (1)

    我叫许期。

    父母期许,为许期。

    自出生起,我便没有见过我的父亲。

    听母亲说,父亲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他话不多,人也闷闷的,就一根筋的对母亲好。

    “那后来呢?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他?"

    幼年的我抬起头,望着眼尾爬满细细皱纹的母亲。

    她惨淡一笑,抚摸着我的头不再言语。

    怄气般我躲开她的手。父亲如果真的那么好,就不会抛弃我们。

    我讨厌这个男人,再也不想见他。

    可惜天意弄人,我还是见到了父亲。

    那么大的人躺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抱着盒子的人说:“囡囡,这是你的父亲”“警号002689”

    没有名字,没有照片。

    仅有一块红色硬铁和一串警号。

    “警号002689封存”

    (番外)

    许国栋在赴死途中,依稀听见几个孩童的声音。

    咿呀咿呀,他想起了他的囡囡。

    他离开时,囡囡还在襁褓中吃着手指。

    现在的囡囡应该七岁了,长成一个像她母亲一样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了。

    只是可惜,他见不到了。

    荒原上枪声响起,他没有倒下,直挺挺的撑着,如无数先烈一般。

    他想,明年春天又有树长成了。

    (2)

    李招娣是我奶奶,是个讨厌鬼。

    她小小的矮矮的,脾气大的不行,特别是对我。

    她总是揪着我的耳朵骂“许若男,你笨得很”

    01年时,父亲死了,母亲独自离开,留下个我。

    李招娣不满意,觉得留了个拖油瓶给她。

    她讨厌我,尤其讨厌我的名字。

    许若男,许若男,她每叫一次,都要骂一遍父亲。

    第二年开春,李招娣那个讨厌鬼受不了了,带我去改了名。

    和她姓,叫李时安,时时平安。

    她一个不识字的,为个名字问遍了人。

    李招娣是个讨厌鬼。

    延延绵绵的大山,封住通往外面的路。

    但李招娣不服,她一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太。

    捡垃圾扫大街,硬是为我挖了个洞,将我送出去。

    “李时安,你好好学

    “给你奶争口气”

    18年,我博士毕业。

    我回去看了那个讨厌鬼。

    她其实一直比我矮,甚至现在我头磕在地上,还是比我矮。

    我望着燃烧的火焰,怄气般埋怨她。

    “李招娣,你是个讨厌鬼”

    “这么久了,怎么不来梦里看看我”

    (3)

    初二的时候,班上的男生无聊,搞了一个“选美大赛”。

    票数由同桌路铭安统计,作为班长也由他在黑板上公布女生的票数。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为了躲避榜单埋头假装睡觉。

    周围的声音渐渐安静下来,路铭安在我身旁坐下。

    他慢慢靠近我,轻声说:“第一名是你,许知月”

    带着少年独有的清冷嗓音。

    “你最好看”

    十年后,同学聚会上,我再次见到了路铭安。

    灯火湮灭间,他褪去少年意气,添了几分成熟优雅。

    在朋友的推操下,我问出那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

    “班长,那个选美大赛,第一名为什么是我”

    “我记得那时我并不漂亮”

    路铭安偏过头,笑盈盈的盯着我。

    “其实当时你只有一票"

    “那为何.…”

    “那一票是我投的”

    包间很暗,浅淡的酒气裹着他散开。

    路铭安默了半秒钟,颔首道:“许知月,在我心里,你最好看”

    几年后,我们牵着小圆子走在夏夜的路上。

    我突然想起那句话。

    我见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

    (4)

    陈春冬一直在做一个梦。

    梦里回到高二那年,她被围在天台角落。

    女生的巴掌让她头晕目眩,她们拉扯着她的衣服,烫着一个一个的烟疤。

    “春冬啊,你看着圆形的疤痕,像樱花一样好看。”

    为首的女生扯下她最后的衣物,把她彻底暴露在空气当中。男生们凑上来,在她身上发泄着他们对女性的欲望。

    17岁的春冬一遍一遍喊着疼,迎来的是一声又一声的大笑。

    而她的哑巴母亲跪于远处,向一群恶魔求饶。

    春冬醒来时,手机上可爱搞怪的网红妹妹正在哈哈大笑。

    无数网友夸她可爱善良,即使是恶作剧都不忍心伤害朋友。

    谁也不知道她曾在天台上扇着女生巴掌,烫下樱花般烟疤戏谑的夸赞好看。

    看着这伪善的面目,春冬反而笑起来。

    施琦呀,冬天要来了。

    没多久网红妹妹的哭诉红遍全网。

    她向粉丝求救,一个变态一直缠着他们,甚至她把春冬所有信息公布出来。

    在风头最热的那天,春冬开了直播。

    验伤报告,诊断证明,一张张的证据铺天盖地。

    最后的是一张死亡证明,是春冬的母亲,为了保护女儿被推下天台的哑巴。

    有网友翻出当年的案件报告,网红妹妹及团伙因证据不足且未满十八岁被缓期一年执行。

    舆论压力迫使此案重启,春冬拿出一份关键证据。

    是母亲指甲上的皮屑和当年体内的□□,这份证据她保留了八年。

    八年间,她省吃俭用努力赚钱,无数次重回高二的天台上。

    那些噩梦,不断提醒着她报仇。

    网红妹妹及其团伙被抓的那一天,春冬迎来了她18岁的生日。

    她再一次回到当初那个天台上。迎着微风,她紧紧抱住自己。

    “春冬啊,属于我们18岁要来了。”

    (5)

    故乡的十年。

    时间是一种无影无形的力量,它握若一支巨笔,记录若时代日新月异的发展。在这滔滔翻滚的历史长河中,我的家乡是沧海一票。我始终记得,幼年时街边矮矮的平房,夕阳的余晖落在头上,我回首望去,远处是此起彼伏的麦浪。十年间,我常常匆匆忙忙地往返家和学校,不知不觉,我的家乡,正行走在消逝与新生之间,迎来了厘于它的巨变。

    十年前。两排矮矮的平房延伸至转角处,伫立着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桂树,浅色的光影在叶隙间流动,我与儿时的伙伴拾起碎花,欢快地丢进泥泞路的水坑玩,浓烈的桂花香中,我们霏在大树下聊若十年后的自己。夕阳的余晖透过叶隙撤下,再拾头,佝使的身影向我招手,示意我回家。下雪的时候,平房的墙角常常挂若晶透、尖尖的冰棱柱,孩子们早层梢情起床将它摘下,比若谁授得冰棱柱品长,寒风吹过,孩子们冻得瑟瑟发

    抖。

    又是一年寒冬,我在冰冷的屏幕前打下这些文字,找回首,旧去的时光落了灰,童年的放事已经拉下帷幂,矮矮的平房摇身一变成为笔直的高模,门口的泥小路也变成了水泥小港,那棵大桂树被人砍下,不知卖到何处去。十年光阴让这座城市发生沧桑巨变,唯一不变的是我们对家乡的热爱。

    十年后,我又一次来到了皇泽大桥上,看到的是一喱宁静安详的画卷,嘉陵江两岸建起了高坝,种上了数不清的茅草,期卵石铺成的小路沿若大堤蜿缀,通向深处的湿地公园。每到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嘉陵江的江水,油画般的云霞将全城装点的金光地灿,与白日的暄嚣不同,夜间的人们在凉爽的晚风中腹步闲谈,灯火映照若荒陵江两岸,组成一副人间烟火盈景,正应了那句”黄发垂昼,并怡然自乐”。

    冬日晨色倾泻成暖橘色薄雾,我与朋友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穿梭若,早晨七点的路上人不多,其中大多还是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在小贩的吆喝声中,我们买了两份早饭坐。

    (6)

    施夏不好看,这是她从小知道的事实。

    但她仍向往一切美好的事物,例如候鸟,例如贺南知。

    青春期的施夏矮矮的胖胖的,厚厚的刘海和眼镜片困住少女的心思。

    她竖起层层名为冷漠的盔甲挡住了外界一切不友好视线。

    恰巧这时,贺南知闯入她的世界。

    高挑的少年低下头,额前的碎发微微盖住眼睛,他温柔的伸出手。

    “你好啊,新同桌,我是贺南知。”

    初春的日光描绘他的眉眼,施夏看见春色流进他的眼里。

    也是那时起,施夏陪在贺南知身边。

    每年贺南知都将女朋友介绍给施夏,霸道地对她说。

    “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就这样,施夏无奈地看着贺南知爱着各种各样的人,带她们看了一年又一年的候鸟。她终于明白,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施夏喜欢贺南知,只有风知道。

    施夏二十八岁那年,是施夏喜欢贺南知的第十五年。

    她向贺南知告别,她要离开了。

    施夏在机场被贺南知拦下,众目睽下,贺南知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施夏只问了他一个问题。

    “如果我有什么让你喜欢的,为什么这么多年里你都不动心?”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贺南知僵住,他不敢承认,是因为施夏的普通。

    仿佛了然一般,施夏转身离去。

    这一次,是永别。

    从此,上天入地,贺南知再也见不到施夏。

    多年后,贺南知收到远方寄来的一份礼盒,是十五个日记本。

    泛黄的扉页上都是同一句话。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贺南知了。”

    (7)

    涂山璟死了。

    小天回来时,一切都很好,直到她向论玹问起璟的去向。

    论玹面色凝重,缓缓说道:“涂山璟死了,我们赶去梅林救你时,是他护着你。

    “熊熊烈火燃烧九尾狐的精魂,他死于那场大火。”小天心中一疼,像是缺失了一块。

    她摇摇头,嘴里念叨着“不可能,不可能。”

    “他不会死。”

    不知不觉中,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

    她冲出去,论弦拦不住她,只能高喊:“他在清水镇”

    青丘是涂山公子的衣冠冢,清水镇才是叶十七的安身地。

    涂山公子死于百年前那场失踪,而玟小六的叶十七死于梅林殉情。

    小天去了清水镇,那是她和叶十七相遇的地方。

    叶十七的墓前没有繁复的装饰,一如在清水镇的那些年简朴。

    他墓前的草已有一米多高,似是多年未有人来。

    小天徒手清理了那些野草,最后只留了一朵平平无奇的小花。

    正如多年前他护着的那朵。

    在十七的墓前,小天第一次向他道歉。

    面对十七全心全意的爱,她一直明哲保身,随时想着脱离。

    现在十七的彻底离去,让她终于明白爱从来都是双向奔赴。

    十七走了,再也没有人会坚定的选择她。

    她靠在十七的墓碑上,温柔的说道:"防风家退了婚,从此你只是我的叶十七”

    小天穿着嫁衣,抱着叶十七的牌位,对月而拜。

    论弦收到小天信赶来,小天已经完成了仪式。

    她站在那里,向论玹道款:“哥哥,抱款,我害怕你阻拦我,就提前完成了仪式。

    “从此,我是叶十七的未亡人“

    后来,论弦心思曝光,小天再也没有容身之地。

    她抱着十七的牌位,上了玉山。

    世间再无轩辕玖瑶,只有玉山王母。

    (8)

    他对她的爱意,是史书里最清白的秘密。

    沈玉庭是当今丞相,清正廉明,爱民如子,与骄奢淫逸的女帝截然不同。这导致女帝非常讨厌他。

    民间传说,女帝十分厌恶丞相,常常让他罚跪于殿前。

    只有女帝自己知道,她还是公主时,就对芝兰玉树的沈大人一见倾心。

    沈大人常常劝女帝早日立下皇夫诞下皇嗣,甚至把自己的好友都推了出去。

    女帝大怒,一个玉盏砸向沈大人,他也不躲,就直直的迎上去。

    宫里的传言更多了。

    后来,江南大水,沈大人自请治水,女帝一气之下应允了。

    水患被控制了,沈大人也回了京。

    女帝亲自去迎接他,人群浩浩荡荡,簇拥着沈玉庭回京。

    女帝见到的只有一方棺木。

    沈大人为了救一个孩子,死在了那场水患。

    女帝神色不明,众人战战兢兢的上前递上一个木盒。

    “陛下,这是沈大人走前托臣交付于您的。”

    女帝当着众人的面打开了木盒,是一个玉簪。

    玉簪的主人是年少时的女帝。

    和着玉簪一起的,还有一支干枯的梨花。

    那年春日,她在梨花树下抱怨,梨花树生的那般高,她怎么也摘不到。

    过往诸多岁月在脑中闪过,最后留下的是沈玉庭的模样。

    众人看女帝面无表情的关上盒子,松了一口气。

    随即,女帝下令,扒下沈大人的官服,贬为平民下葬。

    众人纷纷跪下求情,希望能让沈大人走个安宁。

    女帝不在言语,转身离去,留下一个激滟的背影供人怨恨。

    女帝的生活没有什么异样,只是更忙了一些。

    她明白,从此以后两处茫茫皆不见,再也没有沈玉庭这样美好的人了,而她要替沈玉庭护着这黎民百姓。

    后来,女帝终身未娶,下葬时只带了两样东西。

    一块牌位,一个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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