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两场秋雨,天气算是彻底凉了下来。萧珠和柳燕也有好几天没去集市上卖货。

    不是不想,只是这雨后的山路过于难行,而且下雨天集市生意也不好。因此这几天,两人竟难得地多了好些闲暇。

    此时此刻,屋内秋雨瑟瑟,屋内却生着炉火,暖意盎然。小白的狗棚有些漏雨,因此被特例允许进屋,眼下正安逸地窝在火炉边取暖。

    另一边,柳燕站在案边,正在一丝不苟地抄书。

    他偶尔会接一些这样的活计。不过萧珠听他说,抄一本书的报酬往往只有几十文,只能算是聊胜于无了。

    “报酬还在其次,最紧要的是巩固所学,也能顺便练练字。”柳燕如此说道。

    没错。柳燕的字,的确是非同一般地好看。俗话说字如其人,柳燕的字迹隽永秀气,却处处透出一股遒劲的笔力。有飘若游云,矫若惊龙之态,当真是书法绝品。

    之前一看到书本就头疼的萧珠,见到柳燕写的字,竟也能无师自通地认出不少了。

    仔细辨认,这个时代的文字和现代简体字的差距也不算太大,只不过这里多了一个偏旁,那里少了一个部首罢了,努力一把还是能认出来的。

    柳燕见她盯着自己写的字入了神,便道:

    “珠儿也想要读书吗?我来教珠儿识字吧。”

    “这个……倒也不必。”萧珠推托道。

    自己既然能连蒙带猜地认出不少字来,那就没必要浪费柳燕的时间了吧。

    哪知柳燕坚持道:

    “再怎么样,自己的名字总得会写会认吧。”

    他将手中的毛笔递给萧珠:

    “来吧,哥哥教你。”

    萧珠接过毛笔,手指却笨拙得像树根一般,连怎么握笔都不会,只能用大拇指和食指别扭地捏着。

    “别紧张,放松点。”说着,柳燕开始调整她握笔的姿势。调整好姿势后,又将他自己的手覆了上去。

    就这样。萧珠握住毛笔的手,又被柳燕轻轻握住。然后,在柳燕的引导下,重叠的两只手,一同在纸上游移,一笔一划地勾勒出一个“萧”字。

    “萧”字中心多了几横,有些像繁体的“蕭”。柳燕像是想起来了什么,道:

    “话说回来,‘萧’还是当朝国姓呢。”

    “也就是说,当今的皇帝也姓萧?”萧珠问。

    “不错。”柳燕道,“这是普天之下最尊贵的姓氏。”

    “是吗?不知道我身上是不是有皇室血统。”萧珠半开玩笑道。

    “说不定哦。”柳燕也半开玩笑道。

    不过根据原身的记忆,自己跟远在京城的皇帝并没有什么关系。同名者的命运尚且天差地别,同姓的就更是如此了。

    笔尖继续在纸上游走,描绘出一个 “珠”字。 “珠”字上方多了一个圆圈,果真像是“掌上明珠”了。

    “写好了。”柳燕一边说,一边松开了她的手。

    仅是短短的几分钟,萧珠的手心便沁出了细汗。她瞥了一眼柳燕垂落在肩膀上,近在咫尺的发丝,然后咽了口唾沫,道:

    “那,燕哥哥,你的名字该怎么写?”

    柳燕莞尔而笑,再次握住了她的手。

    转眼间雨过天青,柳燕望着从山谷延伸出来的彩虹,面露欣慰之色:

    “看来,明天又可以进城了。”

    这次,他们准备了山核桃馅的柿子饼和野葡萄酒。

    这山核桃可不比寻常核桃。个头虽小,味道却要好得多。不同普通核桃的微涩发苦,山核桃甘甜可口,还有一股特殊的坚果清香。美中不足的是,山核桃的外壳又硬又厚,特别难剥。不过这对萧珠来说,显然易如反掌:

    只需用两根指头轻轻一捏,山核桃便应声破裂,原本坚硬的外壳竟像纸糊的一般。不一会儿,剥得干干净净完完整整的山核桃仁便堆成了小山。

    柳燕惊诧于她干活的效率,自己却也不相上下:

    他先是取出晾晒好的柿饼,切掉蒂和尾端,再横着一刀将它剖开。将片好的柿饼摊成一列,然后,在每块柿饼上放两瓣剥好的山核桃仁,再将柿饼一个个地卷起来。

    不知柳燕用了什么手法,卷好的柿饼像极了一朵朵玫瑰花,充当夹心的山核桃仁则成了花蕊。真是既好看又好吃。

    萧珠舍不得吃完整的,只尝了些边角料,就已经乐得美滋滋的了。毕竟,柿饼的绵软甘甜搭配坚果的酥香松脆,又有谁不爱呢?

    至于蒲萄酒,可是拿山谷里顶好的野葡萄酿的。

    那日萧珠和柳燕去山上拾柴火,隔老远便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酒香,走近一看,才发现是掉在地上的野葡萄自然发酵形成的。

    这满山遍野的野葡萄,经历了雨打风吹,又被鸟雀啄食,不知掉落了多少。一层层地堆积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滑溜溜的,再这样下去,仿佛连泥土都会渗出深红色的酒液。

    萧珠甚至遇上了一只醉醺醺的野斑鸠,或许是吃多的葡萄在嗉囊里发了酵,原本蹲在树上的它突然失足坠落,不偏不倚落在了她的脚边。

    这只野斑鸠生得膘肥体壮,看上去笨笨呆呆的,似乎连怎么飞都忘记了。萧珠正窃喜着今天能够加餐,却见柳燕小心翼翼地将它捧了起来,重新安置到了树梢上。

    ……好吧,谁叫他是个善良的人呢?

    不过,这样好的葡萄,不带点回家真是可惜了。两人摘了整整两大筐野葡萄,统共酿了四十升酒。

    虽说酿了还没多久,来不及二次发酵,不过胜在新鲜合时令,城里人就好这口。光是闻着那股散发着花果香的酒味,萧珠就已经“陶醉”了。

    当然,柳燕没让她喝酒,只是拿筷子蘸了一点,让她尝尝味儿。就连他自己,也仅仅抿了一小口——

    看着柳燕瞬间变红的脸庞,萧珠在心底暗自发笑:

    说不定,自己比他还能喝呢!

    转眼到了第二天早晨,这次,柳燕负责提篮子,萧珠则负责搬运葡萄酒。

    这满满一大坛子葡萄酒,普通人搬着可能有些吃力,不过对于萧珠——当然不在话下。

    她乐呵呵地将足有半人高的坛子抱着怀里,一边又在心里打起了算盘:

    这四十升酒,一升能卖八、九十文。要是今天全都卖完了,那就能一下子赚上三四两银子!

    然而,柳燕却一个劲儿地将目光瞥向她,担忧地道:

    “这么重的坛子,珠儿抱得动吗?”

    “没事没事!”她一边道,一边将坛子轻轻松松高举过头,“我还能表演杂耍呢!到时来围观的一定会人山人海的!”

    没错,表演加吆喝,她都想好怎么把这些酒卖出去了。

    听她这么说,柳燕笑了笑,许是放下了心。不过,他还是道:

    “下次得找顾妈她们编个结实点的背篓……不,还是到城里买一个吧。”

    和往日一样,柳燕向守城士兵出示名牌后,便带着萧珠进了城。

    就在这时,萧珠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嘶哑破败的声音:

    “求求您了,行行好吧。我已经有三天没吃东西了。”

    发出声音的,原来是一个衣衫褴褛、须发花白的老乞丐。只见他一手拿着拐棍,一手牵住路人的衣角,然而——

    “你这又脏又臭的老东西,也敢来碰我的衣服。还不快滚!”

    话毕,他便飞起一脚,将老乞丐踹出去老远。

    “啊呀!”老乞丐发出一声吃痛的哀嚎,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目睹这一幕的行人大多无动于衷,仅是瞥了一眼便匆匆离去。

    然而,依旧有一只白皙洁净的手,伸向满身尘土的他。

    “老人家,您还好吗?”说话的正是柳燕。只见他将老乞丐好生扶起,又捡起地上的拐棍递给他。

    “多谢公子。”老乞丐接过拐棍,总算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柳燕见他并无大碍,便解开腰间的褡裢,掏出一串沉甸甸的银钱道:

    “这里有一些钱,拿去买点吃的,好好补补身子吧。”

    那乞丐见状,竟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大人慷慨!多谢大人恩赐!”

    “您这么一把年纪,我可受不了这个礼。”柳燕连忙推辞。

    然而,老乞丐却依旧跪在地上。柳燕无可奈何,只得重新扶他起来。

    老乞丐接过银钱,抹了一把眼睛,又向柳燕千恩万谢了一番,方才转身离去。

    无人瞧见,老乞丐嘴角那抹狡猾的微笑。

    入城时的小插曲就这样结束了。两人继续前行了一会儿,眼见着马上就要抵达集市,萧珠突然觉得一阵口干,于是道:

    “燕哥哥,我口渴了。”

    为了拿出水壶,柳燕放下篮子,往腰间摸索了好一阵。

    突然,他停下手上的动作,神色遽变:

    “……不,我的名牌,还有依依的长命锁!”

    他像是猛然间意识到了什么,难以置信地睁大了双眼:

    “……是刚才那个乞丐!”

    只见他面色惨白。下一秒,便直挺挺地晕阙了过去!

    “哐当!”

    萧珠抱了一路的坛子,终于在此刻砸到地上,碎成了两半——

    散发着馥郁花果香气的葡萄酒迸流不止,满地殷红蔓延,宛如行凶现场的血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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