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这年,风月第一次踏出荒域。荒域多山,多石窟,气候温宜,四季风暖。她走的那天,忽地起了雾。
风月站在山巅,回望笼罩在黛色晨雾中的十余城,它们在她触目可见及的天地间如此渺小,如此脆弱。她那时尚浅薄,还不能感受到责任二字的重量,只是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她胸腔中翻涌。有那么一瞬,她似乎理解了四主跟她老生常谈的那些东西。
但也只是一瞬。从六岁被四主救出,到如今重新踏上旧山河,她心中只有沸腾的快意,毫无远走的怅惘。那多年闭关从未磨去她的心性,或许从一开始,她就属意更广阔的天地,而非困于一隅。
她看了一眼郁郁葱葱的山林,转身不再回头。
到锦都城的时候,正值暮春,一路上花红柳绿,草长莺飞,连心情也跟着轻快。再回想起她说要出庄时清和的态度,不免觉得太过凝重,仿佛她是渡劫去了。
她六岁前的记忆早已烟消云散,十多年来又躲在山洞里闭关,倒也不是没见过世面,只是她大部分时间都忙着练功,正常活动范围不超过方圆三里。至于那些不正常的活动,都是些腥风血雨的大场面。
如今来到锦都城,见什么都新奇,连双脚站在清明河边,都觉得畅快无比。
现在恰是黄昏,她顺着清明河慢慢走着,首先入眼的就是一座数十层的高楼,灯火通明,彻夜不熄,周围的阁楼像众星捧月般围拢着它,绕着是澄澈的山水,一楼独揽满城烟火——正是“天外飞仙”,锦都城最耀眼最华丽的水上楼阁,有蛊神毒仙之称的凤落嫣便是这楼的主人。
她并不急着找过去,十里河廊的夜市是锦都城最热闹的地方,鼎盛时长灯十里、白夜如昼,一眼望过去满目繁华直铺到天上似的。薄薄的夜色里,商户们张罗着摊子,花街的姑娘们出门拉客,不少小情侣你侬我侬成双成对……风月固守方寸十多年,从未见过此等繁盛场面,觉得这地方真是有趣,便寻了处僻静的地方慢慢逛着。
她这一逛,险些将自己搭进去,刚到锦都城第一天,就在阴沟里翻了船。
记得临走之前,清和曾担忧万一她的寒毒复发,是她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已半年没犯病,何况落嫣就在锦都城,风离不日也会跟来,要他一万个放心。
谁知她沿着河边晃荡了没多久,这“万一”,竟毫无预料地诱发了。她察觉不妙时已然晚了,落嫣就在目光可及的楼上,可惜没走两步便失了迈脚的力气。
冷意顺着躯体攀爬而上,寒气涌进四肢百骸,血管里像塞满了冰碴,直蔓延到每一根细小的脉络。躯体僵硬,经脉凝塞,好似整个人被埋进万丈冰渊,直将她拖进万劫不复之地。
风月艰难地眨了下眼睛,那长睫上也好似覆上了寒霜,艰难地颤动着。她左手食指下扣着一枚细长银针,倏地刺入右手拇指,希望借由疼痛换得片刻清醒。那银针在皮下越埋越深,直至没顶。可她好似全无察觉,脑子里充斥着火、烈火、无穷无尽的火,就让我踏入火里吧……
寒毒的要命之处便在于此。发作起来相当迅疾霸道,轻则剜心蚀骨,昏迷不醒;重则神智不存,化作一只扑火的飞蛾。
隐约有一豆火光飘摇在眼前,面前半人高的芦苇荡里驶出一方带篷小船,船头一位老妇人提着渔灯。
“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没跟家人一起?大晚上的,上船坐坐,喝杯热茶吧。” 老妇人将船靠向她,热络地说。
她往前踏一步,以飞蛾的本能趋向火光。
那老妇人慈祥地拉着她的手往船上牵,进了里面去倒水,“姑娘的手这么凉,来喝碗热茶吧。”
若是风月还清醒着,就能看见船舱里还坐着两个健壮的中年男子,也能发现包括老妇人在内,这三人面色都鬼鬼祟祟不怀好意。可她如今摇摇欲坠,对神智失去了控制能力。
老妇人端了碗出来,就见她身子一倾,打翻了递来的水。茶碗“哐当”摔在木板上,她也向下倒去。
里面出来两个横肉男子,以为已经得手,争先恐后地接住她瘫倒的躯体。抢先一步抱住的那个埋头到她颈间猛吸,“这是什么绝色美人,竟然能让我碰到……”
“快点,划到荷叶丛里去。”没抢到的那位流着口水张罗着,“这丫头能卖个好价钱,要是有人找过来就不好办了。”
他们是人伢子,专门盯梢落单的小姑娘,拐走卖到小村镇,或者外城的勾栏院里去。
虽说尽早出手为好,但这次送上门的是这么个倾国倾城的妙龄美人儿,两个人都不约而同想开个荤好好尽尽兴。管她完璧不完璧,被卖去也不知便宜了哪个,至于什么加钱不加钱的,这么个神仙人物尝到了,死也不亏啊。
小船驶进深处的荷叶丛里,两个横肉男子打发老妇人到舱外盯梢,将桌子上的茶具一股脑扫下去,把怀中女子像鱼肉一般摊放在桌面上。
她的眼中只有火光,依着本能去追逐那豆渔火。
“药没下够量吗?这时候不该醒啊。”男子笑得满面淫邪,绕到桌对面摁住她欲撑起的手臂,又惊呼,“这美人儿好凉啊,不像活人。”
“管那么多,到嘴的鸭子还怕飞了不成。”她的双手被摁过头顶,背靠着小小的矮桌,另一人站在脚的方向,夹着她的腿阻止挣扎。争取到有利位置的那个显然获得了优先享用权,已经开始猴急地扒衣服了。
不得不说,这姑娘绝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衣服华丽又繁琐,他撕都撕不开,解又难解,只得伸手去慢慢扯腰带。
风月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混沌中努力咬破了舌头,希望疼痛可以唤醒部分神智,血涌进喉咙又从嘴角溢出,还没感受到痛,那挣扎了片刻的神智倏地断线,彻底昏死过去。
“唉唉,她咬舌自尽了!真是可惜,不过就算死了,也得让大爷爽爽。”压着她双手的人见她不动了,也从上面剥她的衣服,将她一条手臂从袖中抽了出来,啧啧称奇,“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绝色美人儿,这肌肤真是,比嫩藕还白,比豆腐还嫩。”5
那衣服又多又繁,剥了一层又一层,还没剥到关键,岸上站了两个人,一个白衣胜雪,一个玄衣如墨。
正是嫌人多来这儿散步。
“多谢了。”白衣男子说。
“小事。”另一个摆摆手,“是时候了,走吧。”
两人正准备离开,白衣男子似是捕捉到些微响动,脚步一顿,回头望向荷叶丛。
乌霜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两人都是站在顶点的武者,目力远超常人,这一眼,基本把舱里的情况了解了七七八八。
于是掠风而过,一前一后落到船板上,他们身形极快,守门的老妇人正欲站起身叫喊,被乌霜顺势一脚踹进了深水里。
白衣人已到了舱内,余光扫到桌上层层叠叠的锦绣衣裙,便立马侧过脸,非礼勿视。只凭朝自己奔来的风声,一挥手,两个歹徒气绝当场,杀人凶器是一片不知何时沾在他衣袖上的苍翠草叶。
随后解下外袍,扬手轻轻甩在了昏迷的女子身上,遮去了她一身凌乱。
乌霜进来,看见舱里整齐划一被割了喉的两个畜生,笑道:“我还担心你不忍下狠手,看来多虑了。这种人渣不知祸害了多少无辜女子,活着也是浪费空气。”
清风喜静,才来了这么个偏僻的地方,不想还行侠仗义办了件好事。
乌霜走近,看这个被救了的女子,此时她已被清风抱在了怀里,“她还活着吗?”
清风已小心地探了她的脉搏,面上微微带着点疑惑之色,“还有气息,但是很弱。”
她的脉象微不可查,且乱作一团,绕是他,竟也一时看不出门道,更兼全身寒凉,不像是正常人。
“不应该啊。”乌霜疑道。一般伢子买卖人口,大多偏爱蒙汗药,这药好解,甘草服之即可,断不会给人下什么封喉毒药。
清风心里讶异,他也懂医术,甚至颇精,这个女子的状况却怪异到连他也毫无头绪。他若无解,普通大夫恐怕更不会有办法。念及此,清风将抱着的人又裹了一裹,转身向外走去。
“你去哪?”乌霜在他背后问。
“去救她。”白衣人脚步不停,已回到了岸上。
“夜宴快开始了,你不去了吗?”乌霜跟上去,他本人对夜宴没什么兴趣,但是这场宴会对清风非同一般,“你可是准备了多时,你要放弃这大好的机会?”
“机会,下次再遇便有。她的命,只有一次。”清风淡淡答道。
“芸芸众生,多了去了,你救得了天下人吗?”在这么个追名逐利的浮华世道里,竟还能听见这般纯粹的侠义之语,乌霜略显惊奇地笑道。
“救不了,但我救得了眼前这一个。”轻轻的一句落入暮色,飘散在夜风里。他怀中是一条无辜的生命,不应轻易葬送。夜宴是他筹备多时的,与怀中人命相比,也无足轻重了。
乌霜有些自叹不如了。
乌霜从不自诩侠士,但若有人叫他一声“善人”,嘴上说着哪里哪里,他心里也会高兴半晌。眼前这个人,有着比他高得多的道德准则,而且他的善良是伪装不来的,那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修养。乌霜知道,他或许救不了芸芸众生,但若碰到了,便绝不会袖手不理。竟不像是这个俗世里的人了。
“还有个更好的办法。”乌霜突然想到了什么,快步拦住他,“把她给我,世上能救她的,恐怕只有她一人了。”
救人救到底,乌霜从他怀中抱过女子,轻点水面向着“天外飞仙”飞去。
耳畔是冽冽风声,有极美妙的香味钻进她鼻尖,竟一路飘到意识深处。诱人沉醉的气息越飘越近,像是凝结成了实体,拨撩缠绕着她的嗅觉,一步步牵引她穿花过叶,直至看见渺渺烟波中朦胧的白色背影……
……你是?你是……
她该认识的,她分明认识的。那两个字纠结缠绕在喉头,怯生生地不肯轻露,却向下紧紧捧住了她的心脏。他就站在那儿,只要再一步,再近一步,有谁伸出手,去抓那道虚无缥缈的背影——
意识忽然清醒了一瞬,影子薄雾一般被风吹散了,如一场秋梦。风月幽幽的脑海里,只嗅到极舒适的香,像是万物复苏,百花齐绽,躺在柔软的云朵织就的怀抱里,舌尖迷蒙地涌出:“好香……”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还活着就好。”
天外飞仙的顶层设计精巧,四面栅格样式的折叠窗全部推开,就成了一个高高在上可俯瞰全城的亭子。
窗子都以粉色的纱幔掩着,如今四围通风,软帐飘飞,将屋子打扮得仿若仙境。屋内各式家具无不是大家手笔,极尽精雕细琢之能事,角落里摆着冰鉴、熏香,连路过的风都是冷香的。
靠窗摆着一张巨大软榻,榻中央坐着盛装打扮的花魁落嫣,她面前放着一张小案,仔细看,那案上的小盅里竟密密麻麻爬着形状怪异的细长多足虫子,教人看了瘆得慌。
落嫣正摆弄着蛊虫,一道影子风一样从十几层高的窗子里掠进来。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走门。”
对于乌霜总把她房间的窗子当门这回事儿,她已经见怪不怪了,但这次乌霜不仅自己翻窗进来,怀里还抱着个人。
“给你个人,记得救活喽。”她还没来得及张口,乌霜把人往她的软榻上一放,又风一样地越窗而去了。
他速度之快,若是旁人,恐怕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实际上即便是是当事人落嫣,也没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
她疑惑地伸出手,一条细长毒虫绕着手腕盘旋进袖口,去掀裹着那人的袍子——牵起一角,露出一张精致的脸蛋,落嫣那双漂亮的眼睛登时睁得溜圆,“真是见了鬼了。”
却说清风和乌霜这边,两人虽是耽误了点时间,乌霜还很贴心地为他另外拿了一件外衣,赶去夜宴却也不晚,还很不巧地和锦都城城主清轩撞上了。
“你岳父。”乌霜戳戳清风,不怀好意地笑道。
清风自小是跟着清轩长大的。清轩是清明山庄庄主时,他便住在清明山庄里;清轩获封锦都城城主后,他也跟着住在了城主府里。两人关系在外人看来,不可谓不亲厚,更兼清风与清轩的女儿早年定了亲,将来是要做他上门女婿的,说起来可以算半个儿子。
但他们之间,在乌霜看来,却有点微妙。果然清风好似没看见他岳父大人,从他身畔经过时目不斜视,莫说致敬,连个普通招呼也没有。说他不知礼数吧,却和场外其他大人们拱手拜会,有礼有节,一双眼睛独独看不见他岳父。
被清风拜过礼的大人们无不喜笑颜开,纵然他们是一方权贵,而清风不过一个不知何官何爵的无名人物。但他就是有那种气质,那种随便和别人说句话,别人也会觉得受宠若惊的气质。
那被无视了的城主大人阴沉着脸,将他那一张端正的面容毁得七七八八。
乌霜心里奇道,不至于吧,这位城主大人亦是当今武林盟主,“面善心狠”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是个面上秋毫不露的人物,断不会因为“上门女婿”一时无礼而失了自己身份。
但乌霜是个大条的人,即便不小心见识了武林盟主的真实面目,心里也只是好奇而没有多想。他“乌华山庄庄主”也是个显耀的身份,很快就被恭维、结交的人员围离了清风。
这时一道讥讽的声音高调地在人群中亮起,“呦,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到这地方丢人现眼。”
说话的正是跟在清轩身后的独子,决良。清轩朝他使了个眼色,要他少添乱,可没用的儿子显然误解了父亲的意思,反而从中得到了鼓励,还嫌不够地冲到清风面前,刻意给他难堪,“殿下的夜宴是你能来的?想捡点残羹剩饭也轮不到你啊。”
清风只当他是团浊气,怕脏着自己似的往边上靠了靠,决良憋足了的一拳打在棉花上,登时恼羞成怒,挥拳揍了过去。
然而他抡圆的一拳打在了一副结实的后背上,等决良看清是谁,竟也忘了疼,面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抱拳哈哈道:“乌庄主,幸会幸会,久仰久仰……”
一边尬笑一边龇牙咧嘴,那场景,活像一出笑剧。
乌霜没搭理他,亲热地拍了拍清风的肩,“我先进去了。”
决良的手僵在半空,看了看乌大庄主的背影,又看了看遗世独立的清风,只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半响才将手挥下来冷哼着“不就是个庄主吗,神气什么”。
他丢脸丢的不只是自己的脸,更是他堂堂城主老爹的脸,清轩低斥一声,要他回来,少丢人现眼——在这地方大呼小叫出言不逊,可不是丢人现眼么。
清轩教训完儿子,便也入了宴。其实这夜宴,决良也是没资格入的,只不过沾着他亲爹的光,便觉得自己有了得意的立场。而那清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竟也削尖了脑袋想巴结权贵,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难不成仗着自己面皮好还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决良在心底将他从出身到长相嘲了一遍,却不敢再上前挑衅——刚刚亲爹还在场。在他印象里,清风不过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懂看书不会武的弱鸡一个,按理说从小有师傅教武的他一个能打仨,可清风就是有那种不容轻视、不好招惹的气场,那气息很淡,却很实在,就隐在他每一次从容的举止、每一分淡淡的目光里。
决良不敢轻举妄动了。
但是他有一点猜得很对,清风今晚来此,就是打着结交“权贵”的心思。不仅是“心思”,还筹谋、策划、实施,一步一步将自己包装,送达权势中心。
他站在夜色里,目光落在木梁明亮的灯笼上,十几年了,被掩埋的十几年人生,终于能见光了。他看着那烛光,眼神里有无尽的凄苦,无尽的悔恨,无尽的冤仇,源源不息、汹涌而来,终于变浅变淡,淌在了地上,化成冷冷的月光。
风月站在山巅,回望笼罩在黛色晨雾中的十余城,它们在她触目可见及的天地间如此渺小,如此脆弱。她那时尚浅薄,还不能感受到责任二字的重量,只是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她胸腔中翻涌。有那么一瞬,她似乎理解了四主跟她老生常谈的那些东西。
但也只是一瞬。从六岁被四主救出,到如今重新踏上旧山河,她心中只有沸腾的快意,毫无远走的怅惘。那多年闭关从未磨去她的心性,或许从一开始,她就属意更广阔的天地,而非困于一隅。
她看了一眼郁郁葱葱的山林,转身不再回头。
到锦都城的时候,正值暮春,一路上花红柳绿,草长莺飞,连心情也跟着轻快。再回想起她说要出庄时清和的态度,不免觉得太过凝重,仿佛她是渡劫去了。
她六岁前的记忆早已烟消云散,十多年来又躲在山洞里闭关,倒也不是没见过世面,只是她大部分时间都忙着练功,正常活动范围不超过方圆三里。至于那些不正常的活动,都是些腥风血雨的大场面。
如今来到锦都城,见什么都新奇,连双脚站在清明河边,都觉得畅快无比。
现在恰是黄昏,她顺着清明河慢慢走着,首先入眼的就是一座数十层的高楼,灯火通明,彻夜不熄,周围的阁楼像众星捧月般围拢着它,绕着是澄澈的山水,一楼独揽满城烟火——正是“天外飞仙”,锦都城最耀眼最华丽的水上楼阁,有蛊神毒仙之称的凤落嫣便是这楼的主人。
她并不急着找过去,十里河廊的夜市是锦都城最热闹的地方,鼎盛时长灯十里、白夜如昼,一眼望过去满目繁华直铺到天上似的。薄薄的夜色里,商户们张罗着摊子,花街的姑娘们出门拉客,不少小情侣你侬我侬成双成对……风月固守方寸十多年,从未见过此等繁盛场面,觉得这地方真是有趣,便寻了处僻静的地方慢慢逛着。
她这一逛,险些将自己搭进去,刚到锦都城第一天,就在阴沟里翻了船。
记得临走之前,清和曾担忧万一她的寒毒复发,是她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已半年没犯病,何况落嫣就在锦都城,风离不日也会跟来,要他一万个放心。
谁知她沿着河边晃荡了没多久,这“万一”,竟毫无预料地诱发了。她察觉不妙时已然晚了,落嫣就在目光可及的楼上,可惜没走两步便失了迈脚的力气。
冷意顺着躯体攀爬而上,寒气涌进四肢百骸,血管里像塞满了冰碴,直蔓延到每一根细小的脉络。躯体僵硬,经脉凝塞,好似整个人被埋进万丈冰渊,直将她拖进万劫不复之地。
风月艰难地眨了下眼睛,那长睫上也好似覆上了寒霜,艰难地颤动着。她左手食指下扣着一枚细长银针,倏地刺入右手拇指,希望借由疼痛换得片刻清醒。那银针在皮下越埋越深,直至没顶。可她好似全无察觉,脑子里充斥着火、烈火、无穷无尽的火,就让我踏入火里吧……
寒毒的要命之处便在于此。发作起来相当迅疾霸道,轻则剜心蚀骨,昏迷不醒;重则神智不存,化作一只扑火的飞蛾。
隐约有一豆火光飘摇在眼前,面前半人高的芦苇荡里驶出一方带篷小船,船头一位老妇人提着渔灯。
“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没跟家人一起?大晚上的,上船坐坐,喝杯热茶吧。” 老妇人将船靠向她,热络地说。
她往前踏一步,以飞蛾的本能趋向火光。
那老妇人慈祥地拉着她的手往船上牵,进了里面去倒水,“姑娘的手这么凉,来喝碗热茶吧。”
若是风月还清醒着,就能看见船舱里还坐着两个健壮的中年男子,也能发现包括老妇人在内,这三人面色都鬼鬼祟祟不怀好意。可她如今摇摇欲坠,对神智失去了控制能力。
老妇人端了碗出来,就见她身子一倾,打翻了递来的水。茶碗“哐当”摔在木板上,她也向下倒去。
里面出来两个横肉男子,以为已经得手,争先恐后地接住她瘫倒的躯体。抢先一步抱住的那个埋头到她颈间猛吸,“这是什么绝色美人,竟然能让我碰到……”
“快点,划到荷叶丛里去。”没抢到的那位流着口水张罗着,“这丫头能卖个好价钱,要是有人找过来就不好办了。”
他们是人伢子,专门盯梢落单的小姑娘,拐走卖到小村镇,或者外城的勾栏院里去。
虽说尽早出手为好,但这次送上门的是这么个倾国倾城的妙龄美人儿,两个人都不约而同想开个荤好好尽尽兴。管她完璧不完璧,被卖去也不知便宜了哪个,至于什么加钱不加钱的,这么个神仙人物尝到了,死也不亏啊。
小船驶进深处的荷叶丛里,两个横肉男子打发老妇人到舱外盯梢,将桌子上的茶具一股脑扫下去,把怀中女子像鱼肉一般摊放在桌面上。
她的眼中只有火光,依着本能去追逐那豆渔火。
“药没下够量吗?这时候不该醒啊。”男子笑得满面淫邪,绕到桌对面摁住她欲撑起的手臂,又惊呼,“这美人儿好凉啊,不像活人。”
“管那么多,到嘴的鸭子还怕飞了不成。”她的双手被摁过头顶,背靠着小小的矮桌,另一人站在脚的方向,夹着她的腿阻止挣扎。争取到有利位置的那个显然获得了优先享用权,已经开始猴急地扒衣服了。
不得不说,这姑娘绝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衣服华丽又繁琐,他撕都撕不开,解又难解,只得伸手去慢慢扯腰带。
风月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混沌中努力咬破了舌头,希望疼痛可以唤醒部分神智,血涌进喉咙又从嘴角溢出,还没感受到痛,那挣扎了片刻的神智倏地断线,彻底昏死过去。
“唉唉,她咬舌自尽了!真是可惜,不过就算死了,也得让大爷爽爽。”压着她双手的人见她不动了,也从上面剥她的衣服,将她一条手臂从袖中抽了出来,啧啧称奇,“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绝色美人儿,这肌肤真是,比嫩藕还白,比豆腐还嫩。”5
那衣服又多又繁,剥了一层又一层,还没剥到关键,岸上站了两个人,一个白衣胜雪,一个玄衣如墨。
正是嫌人多来这儿散步。
“多谢了。”白衣男子说。
“小事。”另一个摆摆手,“是时候了,走吧。”
两人正准备离开,白衣男子似是捕捉到些微响动,脚步一顿,回头望向荷叶丛。
乌霜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两人都是站在顶点的武者,目力远超常人,这一眼,基本把舱里的情况了解了七七八八。
于是掠风而过,一前一后落到船板上,他们身形极快,守门的老妇人正欲站起身叫喊,被乌霜顺势一脚踹进了深水里。
白衣人已到了舱内,余光扫到桌上层层叠叠的锦绣衣裙,便立马侧过脸,非礼勿视。只凭朝自己奔来的风声,一挥手,两个歹徒气绝当场,杀人凶器是一片不知何时沾在他衣袖上的苍翠草叶。
随后解下外袍,扬手轻轻甩在了昏迷的女子身上,遮去了她一身凌乱。
乌霜进来,看见舱里整齐划一被割了喉的两个畜生,笑道:“我还担心你不忍下狠手,看来多虑了。这种人渣不知祸害了多少无辜女子,活着也是浪费空气。”
清风喜静,才来了这么个偏僻的地方,不想还行侠仗义办了件好事。
乌霜走近,看这个被救了的女子,此时她已被清风抱在了怀里,“她还活着吗?”
清风已小心地探了她的脉搏,面上微微带着点疑惑之色,“还有气息,但是很弱。”
她的脉象微不可查,且乱作一团,绕是他,竟也一时看不出门道,更兼全身寒凉,不像是正常人。
“不应该啊。”乌霜疑道。一般伢子买卖人口,大多偏爱蒙汗药,这药好解,甘草服之即可,断不会给人下什么封喉毒药。
清风心里讶异,他也懂医术,甚至颇精,这个女子的状况却怪异到连他也毫无头绪。他若无解,普通大夫恐怕更不会有办法。念及此,清风将抱着的人又裹了一裹,转身向外走去。
“你去哪?”乌霜在他背后问。
“去救她。”白衣人脚步不停,已回到了岸上。
“夜宴快开始了,你不去了吗?”乌霜跟上去,他本人对夜宴没什么兴趣,但是这场宴会对清风非同一般,“你可是准备了多时,你要放弃这大好的机会?”
“机会,下次再遇便有。她的命,只有一次。”清风淡淡答道。
“芸芸众生,多了去了,你救得了天下人吗?”在这么个追名逐利的浮华世道里,竟还能听见这般纯粹的侠义之语,乌霜略显惊奇地笑道。
“救不了,但我救得了眼前这一个。”轻轻的一句落入暮色,飘散在夜风里。他怀中是一条无辜的生命,不应轻易葬送。夜宴是他筹备多时的,与怀中人命相比,也无足轻重了。
乌霜有些自叹不如了。
乌霜从不自诩侠士,但若有人叫他一声“善人”,嘴上说着哪里哪里,他心里也会高兴半晌。眼前这个人,有着比他高得多的道德准则,而且他的善良是伪装不来的,那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修养。乌霜知道,他或许救不了芸芸众生,但若碰到了,便绝不会袖手不理。竟不像是这个俗世里的人了。
“还有个更好的办法。”乌霜突然想到了什么,快步拦住他,“把她给我,世上能救她的,恐怕只有她一人了。”
救人救到底,乌霜从他怀中抱过女子,轻点水面向着“天外飞仙”飞去。
耳畔是冽冽风声,有极美妙的香味钻进她鼻尖,竟一路飘到意识深处。诱人沉醉的气息越飘越近,像是凝结成了实体,拨撩缠绕着她的嗅觉,一步步牵引她穿花过叶,直至看见渺渺烟波中朦胧的白色背影……
……你是?你是……
她该认识的,她分明认识的。那两个字纠结缠绕在喉头,怯生生地不肯轻露,却向下紧紧捧住了她的心脏。他就站在那儿,只要再一步,再近一步,有谁伸出手,去抓那道虚无缥缈的背影——
意识忽然清醒了一瞬,影子薄雾一般被风吹散了,如一场秋梦。风月幽幽的脑海里,只嗅到极舒适的香,像是万物复苏,百花齐绽,躺在柔软的云朵织就的怀抱里,舌尖迷蒙地涌出:“好香……”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还活着就好。”
天外飞仙的顶层设计精巧,四面栅格样式的折叠窗全部推开,就成了一个高高在上可俯瞰全城的亭子。
窗子都以粉色的纱幔掩着,如今四围通风,软帐飘飞,将屋子打扮得仿若仙境。屋内各式家具无不是大家手笔,极尽精雕细琢之能事,角落里摆着冰鉴、熏香,连路过的风都是冷香的。
靠窗摆着一张巨大软榻,榻中央坐着盛装打扮的花魁落嫣,她面前放着一张小案,仔细看,那案上的小盅里竟密密麻麻爬着形状怪异的细长多足虫子,教人看了瘆得慌。
落嫣正摆弄着蛊虫,一道影子风一样从十几层高的窗子里掠进来。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走门。”
对于乌霜总把她房间的窗子当门这回事儿,她已经见怪不怪了,但这次乌霜不仅自己翻窗进来,怀里还抱着个人。
“给你个人,记得救活喽。”她还没来得及张口,乌霜把人往她的软榻上一放,又风一样地越窗而去了。
他速度之快,若是旁人,恐怕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实际上即便是是当事人落嫣,也没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
她疑惑地伸出手,一条细长毒虫绕着手腕盘旋进袖口,去掀裹着那人的袍子——牵起一角,露出一张精致的脸蛋,落嫣那双漂亮的眼睛登时睁得溜圆,“真是见了鬼了。”
却说清风和乌霜这边,两人虽是耽误了点时间,乌霜还很贴心地为他另外拿了一件外衣,赶去夜宴却也不晚,还很不巧地和锦都城城主清轩撞上了。
“你岳父。”乌霜戳戳清风,不怀好意地笑道。
清风自小是跟着清轩长大的。清轩是清明山庄庄主时,他便住在清明山庄里;清轩获封锦都城城主后,他也跟着住在了城主府里。两人关系在外人看来,不可谓不亲厚,更兼清风与清轩的女儿早年定了亲,将来是要做他上门女婿的,说起来可以算半个儿子。
但他们之间,在乌霜看来,却有点微妙。果然清风好似没看见他岳父大人,从他身畔经过时目不斜视,莫说致敬,连个普通招呼也没有。说他不知礼数吧,却和场外其他大人们拱手拜会,有礼有节,一双眼睛独独看不见他岳父。
被清风拜过礼的大人们无不喜笑颜开,纵然他们是一方权贵,而清风不过一个不知何官何爵的无名人物。但他就是有那种气质,那种随便和别人说句话,别人也会觉得受宠若惊的气质。
那被无视了的城主大人阴沉着脸,将他那一张端正的面容毁得七七八八。
乌霜心里奇道,不至于吧,这位城主大人亦是当今武林盟主,“面善心狠”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是个面上秋毫不露的人物,断不会因为“上门女婿”一时无礼而失了自己身份。
但乌霜是个大条的人,即便不小心见识了武林盟主的真实面目,心里也只是好奇而没有多想。他“乌华山庄庄主”也是个显耀的身份,很快就被恭维、结交的人员围离了清风。
这时一道讥讽的声音高调地在人群中亮起,“呦,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到这地方丢人现眼。”
说话的正是跟在清轩身后的独子,决良。清轩朝他使了个眼色,要他少添乱,可没用的儿子显然误解了父亲的意思,反而从中得到了鼓励,还嫌不够地冲到清风面前,刻意给他难堪,“殿下的夜宴是你能来的?想捡点残羹剩饭也轮不到你啊。”
清风只当他是团浊气,怕脏着自己似的往边上靠了靠,决良憋足了的一拳打在棉花上,登时恼羞成怒,挥拳揍了过去。
然而他抡圆的一拳打在了一副结实的后背上,等决良看清是谁,竟也忘了疼,面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抱拳哈哈道:“乌庄主,幸会幸会,久仰久仰……”
一边尬笑一边龇牙咧嘴,那场景,活像一出笑剧。
乌霜没搭理他,亲热地拍了拍清风的肩,“我先进去了。”
决良的手僵在半空,看了看乌大庄主的背影,又看了看遗世独立的清风,只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半响才将手挥下来冷哼着“不就是个庄主吗,神气什么”。
他丢脸丢的不只是自己的脸,更是他堂堂城主老爹的脸,清轩低斥一声,要他回来,少丢人现眼——在这地方大呼小叫出言不逊,可不是丢人现眼么。
清轩教训完儿子,便也入了宴。其实这夜宴,决良也是没资格入的,只不过沾着他亲爹的光,便觉得自己有了得意的立场。而那清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竟也削尖了脑袋想巴结权贵,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难不成仗着自己面皮好还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决良在心底将他从出身到长相嘲了一遍,却不敢再上前挑衅——刚刚亲爹还在场。在他印象里,清风不过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懂看书不会武的弱鸡一个,按理说从小有师傅教武的他一个能打仨,可清风就是有那种不容轻视、不好招惹的气场,那气息很淡,却很实在,就隐在他每一次从容的举止、每一分淡淡的目光里。
决良不敢轻举妄动了。
但是他有一点猜得很对,清风今晚来此,就是打着结交“权贵”的心思。不仅是“心思”,还筹谋、策划、实施,一步一步将自己包装,送达权势中心。
他站在夜色里,目光落在木梁明亮的灯笼上,十几年了,被掩埋的十几年人生,终于能见光了。他看着那烛光,眼神里有无尽的凄苦,无尽的悔恨,无尽的冤仇,源源不息、汹涌而来,终于变浅变淡,淌在了地上,化成冷冷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