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月上梢头,夜宴散场,两道修长身影结伴走出宫门。
乌霜还回想着离宴前太子对清风道“不可限量”,转头问身侧的人,“你既想博得沐韶凌的关注,我以为你不会表现得这么冷淡?”
还不待回答,面前赫然站着一个人,乌霜识趣地放慢脚步,看天看地。
清轩气势汹汹地拦住未来女婿,“你为何这样回答?”
清风直视着他,向来淡然的眸子此时冷若冰霜,反问:“你希望我怎样回答,如实吗?”
锦都城主的脸色一瞬变得非常难看,却又无处发作,只能立在原地看着白色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
“今晚还回城主府吗?”乌霜道:“锦都城最好的客栈,随我予取予求。”
“那便多谢了。”清风并不推辞。
——————
“醒了。我还怕你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一道灵婉动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风月睁开眼,身边萦绕着微苦的香气,是熟悉的芙暖。
“不,不是这个味道。”
过度头痛后的余韵让她短时间内难以分清梦境和现实。
“你用了这么久还没习惯吗?”落嫣着侍女撤去放在她身边矮桌上的香炉,“反正我是闻不惯。”
“落嫣……”
风月唤出这个名字,坐起身来,被嫩生生的手指戳了脑袋,“我说你呀,几天不见,这么丢脸了,竟然栽到小贼手里?”
她只记得寒毒突发,之后便没了意识,怎么到这儿来的以及小贼之类全无印象。
“是乌霜救了你。”血红的衣摆铺了一榻,落嫣把它们往边上拢拢,给自己腾个地儿,“他呀,奸淫掳掠从不做,行侠仗义没少干。”
风月似乎还没从梦中清醒,细长洁白的手指摩挲着织锦床单,从其上拽过来一件白色的外袍。
那袍子上有很淡的香气,她捧起来轻嗅了下,问:“乌霜身上,有香气吗?”
“这衣服不是乌霜的。”落嫣看了眼她手中的白衣,“应该是他朋友清风的。”
“清风?”
“乌霜这些日子新结交了个朋友,他时常找那位朋友喝酒谈天,说他模样好,酒品也好,是个将一袭素雅白衣穿得流光溢彩的男人,身上自带异香。”
这是个什么物种?风月一时想不透素白衣袍要怎么流光溢彩 ,一个大男人又怎么自带体香?
“来,哭一个。”落嫣将一个瓷碟送到她面前,辛辣的气味霸道地窜入脑子,风月微微偏了下脑袋,一滴淡红的水珠从瓷白的侧脸滑落,被落嫣拿软帕拭去。
“嗯,看来泪腺完全坏掉了。”落嫣点头看着帕子上的浅浅红痕,又拿起侍女托着的绣了四时花鸟的暖囊轻轻贴上她的右脸颊,在轻缓的熨烫下,有纤细的、枯梅枝一般的红痕爬上侧脸,顺着脖颈蔓延进衣领里,固执地附着在这幅躯体之上,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
落嫣捏着她的小脸仔细打量了一遍,“哈,花痕也在。”
“不过这么多年了,也没发现什么坏处。”她用绣帕团着暖囊丢到木案上,“而且自古美人儿总要有点与众不同的怪癖或特征……这个红泪与花痕就不错。”
其实那是火焰烧伤留下的后遗症,流泪时泪水里掺杂了血液,与疤痕褪下后留下的痕迹,落嫣却很诗意地为它们冠名“红泪”、“花痕”。
当年,清和在坠落崖下,将只剩一丝气的她抱了回去。
那时她已被烈火灼去了半边身躯,那剩下的半边,布满了鞭痕,灼痕,剜痕,尖锐物体刺入、刻划的痕迹,新伤旧伤层层叠加,几乎无一块完好的皮肉,整个左手完全废掉了,指骨全断,还少了一根小拇指。肋骨断了几根,不成型的身体前胸贴后背,也不知内脏是否完好。
也亏得他们忠心,还能从火堆里扒拉出这么一团烤肉似的玩意儿——蛊后传人凤落嫣及其母亲用蛊虫喂了三天三夜,才将腐肉吃干净。
然而就是这样一副人不人,甚至比鬼还像鬼的模样,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在七年后的一天夜里,落嫣在天外飞仙为她拆除了白纱。过程虽然惊悚,但效果堪称圆满。她的脸,从碎石铺成的路,到皱巴巴的纸张,最后呈现出初生婴儿般娇嫩光洁。除了右颊与背部遇热会显出火焰般的红痕,她看上去已经与常人无异,甚至是完美无瑕。
除了寒毒。
“说起来,你为什么会突然犯病,不是说大半年都没事吗?”落嫣刚说完,顿了一下,自嘲道:“问得好,为什么会犯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
风月垂下眼睛,露出一幅无辜的模样。
寒毒的成因及发作机制成迷,这病她自小就有,应当是拜她娘的丈夫所赐。不发作还好,一发作堪称恐怖故事。九岁那次犯病,她将房子烧了,还毫无知觉地躺在里面;十一岁那次,她陷入昏迷,像个冰人般躺了三个多月。
这病一日不痊愈,她的命就一日如风中的蜡烛,不定什么时候就熄了。若是一截残烛还好,可她风华正茂,岂能甘心?所以落嫣知道,得了死城的消息,她一定会亲自赶来。
“关于死城医书……”
“医书的事另说,我有别的事要先处理。”
落嫣不可置信地盯着她,“你不是专为医书来此的?”
“冷光城。”风月简短地答道,落嫣对毒蛊之外的事情鲜有关心,她不指望她会知道这些权力间的明争暗斗。
她动了下手指,似是想到了什么,在落嫣惊悚的眼神里,从右手拇指下抽出一根两寸长的银针来。
落嫣倒吸一口凉气,仿佛捱刺的是自己一般,又突觉“冷光城”三个字似乎有点耳熟,“哦对,说起这个,有件事你可能会想知道,擒住冷光城城主的人就是清风,乌霜今晚带着他参加沐韶淩的夜宴去了。”
“你说什么?”风月扭头看她,这个山庄眼线多方打听不得的情报竟然被她轻飘飘地吐露。
“抱歉,我平常不关心这些事。”落嫣无所谓地耸耸肩,好像这个被封锁的消息被她知道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
“关于清风,你知道多少?”
婢女在榻中央的矮桌上摆了葡萄,用镂刻细致的冰鉴盛着,丝丝冒着寒气。风月伸手,去拿冰上青紫欲滴的葡萄,如今盛夏,冰鉴里的葡萄颗颗精挑细选,冰凉酸甜,入口怡人。
落嫣平日说得上话的人少,见她摆出听故事的样子,便笑语盈盈地坐到她身边,“若要从头讲起……你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的万花盛会吗?他是今年的魁首。”
万花盛会,她自然是记得的。那是个由曾经的“天下第一美人”凤清嫣带起的节日,定在五月七日。锦都城是内境最繁华的中心,当年为凤清嫣,在清明河上一掷万金搭建“落花台”,每年的五月七日,凤清嫣于此惊鸿一现,无数豪贵慕名而来,天下商贾云集,由此,才有了十里河廊的繁华。
落嫣,是凤清嫣的女儿。
她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与“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年年居于花魁,不消她露面,只在落花台重重纱帐后一站,足以引得天下人痴狂,一人带动十里繁华。
风月:“每年的花魁不都是你吗,哪里来的男魁首?”
“是乌霜。”落嫣笑道:“乌霜请我帮个忙,将今年万花盛会的落花台留给别人。”
落嫣对花魁是没什么稀罕的,她的美貌被世人追捧都厌了,正好懒得露面。于是那一日,清明河上人山人海,船尾连着船首,若是有人从其上穿行,整条湖都能如履平地,还有不少人因挤撞落水,听说年年都有意外,可是年年热情高涨,管他什么显贵富甲,都伸长脖子盼着那纱帘下的婀娜身姿哪怕一眼。
却见往年遮得严严实实的纱帐层层挑起,细纺的软纱堆积如云,珠帘高悬,人群都沸腾了,终于在最后一层挑起时达到巅峰——
却没有花魁,一个颀长貌美的男子于云一般的纱帘下显露。
刹那间天地寂静。
孔明灯一盏接着一盏点亮天边,香气如同一层层薄纱,夜灯璀璨,鲜花洒落,而那他站在落花台中央,就像站在了宇宙中心,没有比这更美好的时刻了,没有比他更完美的人了,满清明湖的人都迷醉了,只觉得仙人临场,一人俊美得微风失序,日月无光。
于是那夜、那人,就凭着这么随便一站,站成了锦都城的传奇。
那一夜的惊艳着实惊心动魄,引得满城贵女竞相折腰,文人骚客吟诗作赋,就连说书先生都连夜写了新话本。人们交口流传,猜测他的姓名、猜测他的身份,甚至猜到了尊贵的太子殿下身上。貌美谪仙人的传说不胫而走。
因他白衣外披了一件华美绿袍,被人称作青帝临凡,又称作孔雀公子再世,还赠与他“清艳动天下”的称号,正与落嫣的“明艳冠天下”相对。
“再加上你的‘艳杀天下’、沐韶凌的‘君临天下’,齐了。”落嫣又将她的小脸打量了一番,剥了一颗葡萄喂她,两人都是一顶一的好皮囊,于是怎么看都顺眼,“我是没见过他,也不信竟有这样的人,光凭在落花台一站,便站得天下皆知。”落嫣咯咯笑着,又补了一句,“除非他有我一半的美貌。”
“好聪明的人。”风月含了葡萄,评价道。
万花盛会之夜,原本便人心浮躁、激昂澎湃,又是那样的情况,小厮站在高台上抛撒花瓣,人人翘首以盼,盼星星盼月亮盼着花魁出场,气氛烘托到这,无论见了什么,效果都会被无限放大,要么极端厌恶、要么极端喜爱,他竟抓住这样的机遇,让自己一举成名。
冷光城居然还牵扯到这样一个人,还未见面,风月已经隐隐觉得这是个难缠的对手。
恐怕就连他结识乌霜,都是早有预谋。
风月:“乌霜竟然如此信任他?”
“他的朋友,我懒得多问。”落嫣接了侍女递来的帕子擦手,不准备再动葡萄了,“我还不了解他么?狐朋狗友遍地走,跟谁都能称兄道弟,连门口的狗见了他都会摇尾巴。平日里大手大脚,乐善好施,最喜捡一个‘善人’的称号来玩。不过清风……”落嫣扔下帕子想了一下,“似乎确实和他的其他朋友不大一样。”
乌霜其人,风月并不熟悉。他们是两个势力的大人物,至少她在位时,双方并没有打过交道,往上数,还是敌人。
落嫣似是看出了她所想,道:“你现在赶去夜宴外堵着,说不定还能见见这个‘清艳动天下’的人。要是碰上乌霜,就报我的名字,他纵然不会见色忘义反过来对付他的朋友,也好歹不会拿你当敌人。”
乌霜还回想着离宴前太子对清风道“不可限量”,转头问身侧的人,“你既想博得沐韶凌的关注,我以为你不会表现得这么冷淡?”
还不待回答,面前赫然站着一个人,乌霜识趣地放慢脚步,看天看地。
清轩气势汹汹地拦住未来女婿,“你为何这样回答?”
清风直视着他,向来淡然的眸子此时冷若冰霜,反问:“你希望我怎样回答,如实吗?”
锦都城主的脸色一瞬变得非常难看,却又无处发作,只能立在原地看着白色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
“今晚还回城主府吗?”乌霜道:“锦都城最好的客栈,随我予取予求。”
“那便多谢了。”清风并不推辞。
——————
“醒了。我还怕你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一道灵婉动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风月睁开眼,身边萦绕着微苦的香气,是熟悉的芙暖。
“不,不是这个味道。”
过度头痛后的余韵让她短时间内难以分清梦境和现实。
“你用了这么久还没习惯吗?”落嫣着侍女撤去放在她身边矮桌上的香炉,“反正我是闻不惯。”
“落嫣……”
风月唤出这个名字,坐起身来,被嫩生生的手指戳了脑袋,“我说你呀,几天不见,这么丢脸了,竟然栽到小贼手里?”
她只记得寒毒突发,之后便没了意识,怎么到这儿来的以及小贼之类全无印象。
“是乌霜救了你。”血红的衣摆铺了一榻,落嫣把它们往边上拢拢,给自己腾个地儿,“他呀,奸淫掳掠从不做,行侠仗义没少干。”
风月似乎还没从梦中清醒,细长洁白的手指摩挲着织锦床单,从其上拽过来一件白色的外袍。
那袍子上有很淡的香气,她捧起来轻嗅了下,问:“乌霜身上,有香气吗?”
“这衣服不是乌霜的。”落嫣看了眼她手中的白衣,“应该是他朋友清风的。”
“清风?”
“乌霜这些日子新结交了个朋友,他时常找那位朋友喝酒谈天,说他模样好,酒品也好,是个将一袭素雅白衣穿得流光溢彩的男人,身上自带异香。”
这是个什么物种?风月一时想不透素白衣袍要怎么流光溢彩 ,一个大男人又怎么自带体香?
“来,哭一个。”落嫣将一个瓷碟送到她面前,辛辣的气味霸道地窜入脑子,风月微微偏了下脑袋,一滴淡红的水珠从瓷白的侧脸滑落,被落嫣拿软帕拭去。
“嗯,看来泪腺完全坏掉了。”落嫣点头看着帕子上的浅浅红痕,又拿起侍女托着的绣了四时花鸟的暖囊轻轻贴上她的右脸颊,在轻缓的熨烫下,有纤细的、枯梅枝一般的红痕爬上侧脸,顺着脖颈蔓延进衣领里,固执地附着在这幅躯体之上,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
落嫣捏着她的小脸仔细打量了一遍,“哈,花痕也在。”
“不过这么多年了,也没发现什么坏处。”她用绣帕团着暖囊丢到木案上,“而且自古美人儿总要有点与众不同的怪癖或特征……这个红泪与花痕就不错。”
其实那是火焰烧伤留下的后遗症,流泪时泪水里掺杂了血液,与疤痕褪下后留下的痕迹,落嫣却很诗意地为它们冠名“红泪”、“花痕”。
当年,清和在坠落崖下,将只剩一丝气的她抱了回去。
那时她已被烈火灼去了半边身躯,那剩下的半边,布满了鞭痕,灼痕,剜痕,尖锐物体刺入、刻划的痕迹,新伤旧伤层层叠加,几乎无一块完好的皮肉,整个左手完全废掉了,指骨全断,还少了一根小拇指。肋骨断了几根,不成型的身体前胸贴后背,也不知内脏是否完好。
也亏得他们忠心,还能从火堆里扒拉出这么一团烤肉似的玩意儿——蛊后传人凤落嫣及其母亲用蛊虫喂了三天三夜,才将腐肉吃干净。
然而就是这样一副人不人,甚至比鬼还像鬼的模样,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在七年后的一天夜里,落嫣在天外飞仙为她拆除了白纱。过程虽然惊悚,但效果堪称圆满。她的脸,从碎石铺成的路,到皱巴巴的纸张,最后呈现出初生婴儿般娇嫩光洁。除了右颊与背部遇热会显出火焰般的红痕,她看上去已经与常人无异,甚至是完美无瑕。
除了寒毒。
“说起来,你为什么会突然犯病,不是说大半年都没事吗?”落嫣刚说完,顿了一下,自嘲道:“问得好,为什么会犯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
风月垂下眼睛,露出一幅无辜的模样。
寒毒的成因及发作机制成迷,这病她自小就有,应当是拜她娘的丈夫所赐。不发作还好,一发作堪称恐怖故事。九岁那次犯病,她将房子烧了,还毫无知觉地躺在里面;十一岁那次,她陷入昏迷,像个冰人般躺了三个多月。
这病一日不痊愈,她的命就一日如风中的蜡烛,不定什么时候就熄了。若是一截残烛还好,可她风华正茂,岂能甘心?所以落嫣知道,得了死城的消息,她一定会亲自赶来。
“关于死城医书……”
“医书的事另说,我有别的事要先处理。”
落嫣不可置信地盯着她,“你不是专为医书来此的?”
“冷光城。”风月简短地答道,落嫣对毒蛊之外的事情鲜有关心,她不指望她会知道这些权力间的明争暗斗。
她动了下手指,似是想到了什么,在落嫣惊悚的眼神里,从右手拇指下抽出一根两寸长的银针来。
落嫣倒吸一口凉气,仿佛捱刺的是自己一般,又突觉“冷光城”三个字似乎有点耳熟,“哦对,说起这个,有件事你可能会想知道,擒住冷光城城主的人就是清风,乌霜今晚带着他参加沐韶淩的夜宴去了。”
“你说什么?”风月扭头看她,这个山庄眼线多方打听不得的情报竟然被她轻飘飘地吐露。
“抱歉,我平常不关心这些事。”落嫣无所谓地耸耸肩,好像这个被封锁的消息被她知道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
“关于清风,你知道多少?”
婢女在榻中央的矮桌上摆了葡萄,用镂刻细致的冰鉴盛着,丝丝冒着寒气。风月伸手,去拿冰上青紫欲滴的葡萄,如今盛夏,冰鉴里的葡萄颗颗精挑细选,冰凉酸甜,入口怡人。
落嫣平日说得上话的人少,见她摆出听故事的样子,便笑语盈盈地坐到她身边,“若要从头讲起……你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的万花盛会吗?他是今年的魁首。”
万花盛会,她自然是记得的。那是个由曾经的“天下第一美人”凤清嫣带起的节日,定在五月七日。锦都城是内境最繁华的中心,当年为凤清嫣,在清明河上一掷万金搭建“落花台”,每年的五月七日,凤清嫣于此惊鸿一现,无数豪贵慕名而来,天下商贾云集,由此,才有了十里河廊的繁华。
落嫣,是凤清嫣的女儿。
她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与“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年年居于花魁,不消她露面,只在落花台重重纱帐后一站,足以引得天下人痴狂,一人带动十里繁华。
风月:“每年的花魁不都是你吗,哪里来的男魁首?”
“是乌霜。”落嫣笑道:“乌霜请我帮个忙,将今年万花盛会的落花台留给别人。”
落嫣对花魁是没什么稀罕的,她的美貌被世人追捧都厌了,正好懒得露面。于是那一日,清明河上人山人海,船尾连着船首,若是有人从其上穿行,整条湖都能如履平地,还有不少人因挤撞落水,听说年年都有意外,可是年年热情高涨,管他什么显贵富甲,都伸长脖子盼着那纱帘下的婀娜身姿哪怕一眼。
却见往年遮得严严实实的纱帐层层挑起,细纺的软纱堆积如云,珠帘高悬,人群都沸腾了,终于在最后一层挑起时达到巅峰——
却没有花魁,一个颀长貌美的男子于云一般的纱帘下显露。
刹那间天地寂静。
孔明灯一盏接着一盏点亮天边,香气如同一层层薄纱,夜灯璀璨,鲜花洒落,而那他站在落花台中央,就像站在了宇宙中心,没有比这更美好的时刻了,没有比他更完美的人了,满清明湖的人都迷醉了,只觉得仙人临场,一人俊美得微风失序,日月无光。
于是那夜、那人,就凭着这么随便一站,站成了锦都城的传奇。
那一夜的惊艳着实惊心动魄,引得满城贵女竞相折腰,文人骚客吟诗作赋,就连说书先生都连夜写了新话本。人们交口流传,猜测他的姓名、猜测他的身份,甚至猜到了尊贵的太子殿下身上。貌美谪仙人的传说不胫而走。
因他白衣外披了一件华美绿袍,被人称作青帝临凡,又称作孔雀公子再世,还赠与他“清艳动天下”的称号,正与落嫣的“明艳冠天下”相对。
“再加上你的‘艳杀天下’、沐韶凌的‘君临天下’,齐了。”落嫣又将她的小脸打量了一番,剥了一颗葡萄喂她,两人都是一顶一的好皮囊,于是怎么看都顺眼,“我是没见过他,也不信竟有这样的人,光凭在落花台一站,便站得天下皆知。”落嫣咯咯笑着,又补了一句,“除非他有我一半的美貌。”
“好聪明的人。”风月含了葡萄,评价道。
万花盛会之夜,原本便人心浮躁、激昂澎湃,又是那样的情况,小厮站在高台上抛撒花瓣,人人翘首以盼,盼星星盼月亮盼着花魁出场,气氛烘托到这,无论见了什么,效果都会被无限放大,要么极端厌恶、要么极端喜爱,他竟抓住这样的机遇,让自己一举成名。
冷光城居然还牵扯到这样一个人,还未见面,风月已经隐隐觉得这是个难缠的对手。
恐怕就连他结识乌霜,都是早有预谋。
风月:“乌霜竟然如此信任他?”
“他的朋友,我懒得多问。”落嫣接了侍女递来的帕子擦手,不准备再动葡萄了,“我还不了解他么?狐朋狗友遍地走,跟谁都能称兄道弟,连门口的狗见了他都会摇尾巴。平日里大手大脚,乐善好施,最喜捡一个‘善人’的称号来玩。不过清风……”落嫣扔下帕子想了一下,“似乎确实和他的其他朋友不大一样。”
乌霜其人,风月并不熟悉。他们是两个势力的大人物,至少她在位时,双方并没有打过交道,往上数,还是敌人。
落嫣似是看出了她所想,道:“你现在赶去夜宴外堵着,说不定还能见见这个‘清艳动天下’的人。要是碰上乌霜,就报我的名字,他纵然不会见色忘义反过来对付他的朋友,也好歹不会拿你当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