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翁跟在霍家已经很多年了,很明白侯爷父女是什么样的品性,斟酌道:“侯爷您当年还年少,小公子也身受重伤,这眼疾毫无来由,实在不是您能决定的,侯爷不要自责。”
霍缨叹了口气,原本不指望这位留在方寸侯府的老管家能理解什么,然而却听见王翁说:“谁人不知霍小侯爷有通天彻地之能,凤屠军在您手里无所不能,可您也是肉体凡胎,不是真正的神仙啊。”
霍缨有些吃惊地转头看向王翁,老人慈眉善目,已是白发苍苍。
二十年来,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一年多前以前从她执掌凤屠军开始,所有人便理所应当以她为主心骨,以她为战无不胜的军神,久而久之,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理应什么都做得到,什么都能预料到。
所有人都忘记了她也是凡人肉身,忘记了她原本也有悔不当初的时候。
霍缨垂下眼,迅速收敛住眼里一闪而过的懊恼,眼神落在庭院里长久化不开的雪中,她心里有些奇怪,为什么蔺央身上会有蛮人之毒,他即使流落西北,也分明是中原人。
难道蔺央在更早的时候曾与蛮人有过来往?
千百种念头在心中席卷而过,可她并不知道答案是什么,直觉告诉她这其中或许藏着什么更深的阴谋,而真相唯独隐藏在西北苍茫大漠之中。
可她现在困守京城,却是有心无力。
霍缨站在门口站了一个多时辰,江承云才打开门,隔着几步之遥喊了她一声:“侯爷进来说话。”
霍缨心中想了太多事情,甚至没来得及感觉到冷,见状连忙走了进去,坐在屋里的蔺央立刻感觉到了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抬头一看霍缨脸色冻得发白,立刻皱起眉:“为什么不进屋?外面不冷吗?”
她想说不冷,但是又觉得比起蔺央的眼疾,这点小事根本不值一提,于是只摇了摇头,转而问江承云:“情况如何?”
江承云为她倒了一杯热茶,走过去缓缓解开了蔺央蒙眼的白绸,他的眼睛乍一看与常人无异,眼白中却带着一些紫红的血丝,解了白绸以后,配上他俊俏的五官,近乎透着几分妖气。
霍缨皱起眉,江承云已经将白布重新蒙上,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蔺央顿了顿,摇摇头:“这眼睛是怎么回事……我也没有印象了。”
若非是幼时就留下的隐疾,绝不会这样入骨。
霍缨“嘶”了一声,感觉自己的眼睛也跟着疼了一下,连带着肺腑都有些隐隐作痛了起来。
江承云看着这姐弟二人的反应,暗暗叹了口气,有些无奈道:“侯爷有所不知,蛮族向来善于使用诡谲奇术,用毒也并不罕见,只是这些毒大多无法流入大梁国境之内,小公子这眼疾才无处可解。”
蛮族与大梁素不往来已经很久了,这次出使便已经是百年难遇,大梁举国上下都觉得这是蛮人被打服了的结果,没想到那赵淩夜一开始就是带着阴谋来的。
提到赵淩夜,霍缨忽地脸色一沉,想起了什么:“赵淩夜一见我,就问我要不要他的北燕医师,他怎么知道蔺央有眼疾的?难道说此事和北燕人有关系?”
这样一想,也并非说不通,当年凤屠军北上,与北燕交战更是不在话下,北疆离北燕不过一步之遥,何尝不是一种线索?
江承云摇摇头。
“这一点恕我无法回答侯爷,我素来对西南一带比较了解,西北知之甚少,何况我不过是个江湖郎中,没机会知道那么多。”
这样的事情追究下去,涉及的甚至有可能是侯府秘史,信阳侯府世代簪缨,乃是国之重臣,尊敬霍家的人数不胜数,想害死霍缨的人当然也不在少数。
霍缨没指望他真的能看出源头,强行压下了心头翻涌的怒火,心平气和地问道:“那你看这病有的治吗?大概要治多久才能好?”
“能。”江承云这一次没有犹豫,飞快地一点头,“听说钟老先生要带小公子去丘山学宫,将来我也会在那里待一段时间,可以为小公子医治,快的话四五年,慢的话……最多不过十年。”
霍缨闻言毫不犹豫,深深地对着他一躬身拱手,江承云见状连忙走上来,撑住了霍缨的手腕。
“侯爷万万不可,您身为大帅为国抛头颅洒热血,我等小民不过是为国出力,怎么担得起侯爷如此大礼?”
霍缨叹了口气:“如今我也是空有这么个名头,说不定明天凤屠军主帅就要换人……罢了,不说了,江先生用过饭了么?”
江承云摆摆手:“侯爷不必客气,我之后还要去拜会钟老先生,就不多待了。”
这位“江湖郎中”的确如传闻中所说的那样淡泊名利,又不乏公义千秋。
霍缨只觉得自己被冷风吹得凉嗖嗖的五脏六腑都暖和了起来,她想到如今的江山仍然还有这样的人在,便觉得边境苦寒也值得。
他想了想,从药箱之中仔仔细细点了几副草药出来,又写了一副药方,一并交给了霍缨:“小公子这段时间可以先用这副药,效果如果不错,江某以后可以再继续精进钻研。”
霍缨接过药,道了谢,便拿出一副让王翁先去煎了。
待江承云离开以后,霍缨抓起了蔺央的手,觉出他的掌心也一片冰凉,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怎么了?”
蔺央下意识要抽回手,然而劲没有霍缨大,只能无奈道:“没事,就是在想以前的事。”
以前曾经在北疆……见过什么,经历过什么。
为什么没有早一点遇见霍缨?为什么不能更早地和她一起长大?
这样的话,或许这万般风刀霜剑……就轮不到她来替自己扛着了。
霍缨懒得猜他那百转千回的心思,给他披上了狐裘大衣,连拖带拽拉着人就出了府,长安街离侯府不远,京城此时却已经是人山人海,四处都是看灯会的人。
二人都是一身便装,虽然容颜出众,混在人堆里却也没那么显眼,他们就像小时候一样手牵着手,没有侯爷和五公子,有的只是霍缨和蔺央姐弟。
长街之上火树银花,烟火漫天绽放,城楼之上有舞女款款起舞,响起喜悦的歌声,花车时不时载着美人缓缓驶过,像是一场又一场的幻梦。
霍缨的眉眼被火光映出一片浓浓的艳色,近乎出尘的美人,她不着战甲的时候,竟然也是一身贵气逼人,杀伐气尽去,仿佛征战沙场也染不透她的衣襟。
不知是那副药的作用,还是因为蔺央此时满心满眼只有一个霍缨,他近乎看得有些痴了,不忍心放开霍缨的手,愣愣地被霍缨带上了长安街的流云楼上。
这流云楼虽然不比醉春楼,但是胜在地方好,又僻静,这一次也恰好离灯会的地方近,一抬头就能看见外面人头攒动,灯火辉煌,人人手持着一盏花灯,男女老少结伴而行,其乐融融,一副盛世太平之景。
霍缨意识到了什么,把蔺央带上了自己下午就订好了的雅间厢房,又转头一个人跑了出去,一炷香以后带回来两盏花灯,一蓝一红,花里胡哨,但是相当精致。
蔺央到了晚上眼神不太好,摸索了一下,等霍缨把灯送到他手里,他才勉强看见这是个什么玩意。
摸到灯座以后,蔺央心中一悸,又是惊喜又有些落差,生怕今夜之后就再也见不着她了似的,嗓音都有点发抖:“以后的年节……你都会回来吗?”
霍缨知道他看得见,不方便就地开始胡编乱造,于是略微想了一下,认真道:“那得看陛下的意思了,稍不留神,说不定我将军也不用当了,咱俩可以当两个富贵闲人。”
大概是她语气太过认真,蔺央甚至一时没有分辨出来她到底是不是在开玩笑,一时无言以对,又看见霍缨在那花灯里鼓捣了两下,从灯座下拿出两张字条。
上面用俊秀的字体,一张写着“金榜题名”,一张写的“云开月明”。
冥冥之中,就好像是天意在眷顾着他们将来最期盼的事情,霍缨仔细地把纸条贴在了花灯上,在模糊的光影之中隐隐露出一个笑容:“回去就把这两盏灯挂在侯府正厅,也算是借一借吉言了。”
她下午跑了一趟皇宫,跟皇上和各路朝臣又拉扯了一顿有的没的,回来路过长安街也没闲着,特意在流云楼订了这么一桌,可见霍小侯爷虽然久经沙场,也没忘了纨绔子弟的做派。
蔺央以前对这种行为不是很欣赏,但如今他却只想和霍缨在一起,两盏花灯当然不算什么,他想了想,拿起笔又在属于霍缨的那一盏灯上多写了四个字。
“长命百岁”。
霍缨愣了一下,看着他锋利沉阔的字体,心中也无端升起了一种不由自主的眷念。
约莫是前两天把想说的不想说的都说了一堆,姐弟二人一时相对无话,便各自端着热茶赏起外面熙熙攘攘的花灯来,朗朗月色,天地一片广阔。
往南再行四五里,便是皇宫,蔺央还从未进过宫,因此对那个地方没什么印象。
安静了半个多时辰,还没等他主动提起什么,就看见雅间外走上来一个人,那人打扮的不像小厮,倒像是官员,他一时之间心下愣了愣。
霍缨耳力极其敏锐,立刻就听见了走廊间响起了一种特殊的脚步声,这是只有行伍之人才有的脚步声,她回过头,看见一个人推门而来。
竟然是薛峰的弟弟薛冲。
她挑了挑眉,就见薛冲对她一拜,而后不由分说走过来,低声道:“大帅,出事了,军师让我来给你送信。”
霍缨叹了口气,原本不指望这位留在方寸侯府的老管家能理解什么,然而却听见王翁说:“谁人不知霍小侯爷有通天彻地之能,凤屠军在您手里无所不能,可您也是肉体凡胎,不是真正的神仙啊。”
霍缨有些吃惊地转头看向王翁,老人慈眉善目,已是白发苍苍。
二十年来,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一年多前以前从她执掌凤屠军开始,所有人便理所应当以她为主心骨,以她为战无不胜的军神,久而久之,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理应什么都做得到,什么都能预料到。
所有人都忘记了她也是凡人肉身,忘记了她原本也有悔不当初的时候。
霍缨垂下眼,迅速收敛住眼里一闪而过的懊恼,眼神落在庭院里长久化不开的雪中,她心里有些奇怪,为什么蔺央身上会有蛮人之毒,他即使流落西北,也分明是中原人。
难道蔺央在更早的时候曾与蛮人有过来往?
千百种念头在心中席卷而过,可她并不知道答案是什么,直觉告诉她这其中或许藏着什么更深的阴谋,而真相唯独隐藏在西北苍茫大漠之中。
可她现在困守京城,却是有心无力。
霍缨站在门口站了一个多时辰,江承云才打开门,隔着几步之遥喊了她一声:“侯爷进来说话。”
霍缨心中想了太多事情,甚至没来得及感觉到冷,见状连忙走了进去,坐在屋里的蔺央立刻感觉到了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抬头一看霍缨脸色冻得发白,立刻皱起眉:“为什么不进屋?外面不冷吗?”
她想说不冷,但是又觉得比起蔺央的眼疾,这点小事根本不值一提,于是只摇了摇头,转而问江承云:“情况如何?”
江承云为她倒了一杯热茶,走过去缓缓解开了蔺央蒙眼的白绸,他的眼睛乍一看与常人无异,眼白中却带着一些紫红的血丝,解了白绸以后,配上他俊俏的五官,近乎透着几分妖气。
霍缨皱起眉,江承云已经将白布重新蒙上,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蔺央顿了顿,摇摇头:“这眼睛是怎么回事……我也没有印象了。”
若非是幼时就留下的隐疾,绝不会这样入骨。
霍缨“嘶”了一声,感觉自己的眼睛也跟着疼了一下,连带着肺腑都有些隐隐作痛了起来。
江承云看着这姐弟二人的反应,暗暗叹了口气,有些无奈道:“侯爷有所不知,蛮族向来善于使用诡谲奇术,用毒也并不罕见,只是这些毒大多无法流入大梁国境之内,小公子这眼疾才无处可解。”
蛮族与大梁素不往来已经很久了,这次出使便已经是百年难遇,大梁举国上下都觉得这是蛮人被打服了的结果,没想到那赵淩夜一开始就是带着阴谋来的。
提到赵淩夜,霍缨忽地脸色一沉,想起了什么:“赵淩夜一见我,就问我要不要他的北燕医师,他怎么知道蔺央有眼疾的?难道说此事和北燕人有关系?”
这样一想,也并非说不通,当年凤屠军北上,与北燕交战更是不在话下,北疆离北燕不过一步之遥,何尝不是一种线索?
江承云摇摇头。
“这一点恕我无法回答侯爷,我素来对西南一带比较了解,西北知之甚少,何况我不过是个江湖郎中,没机会知道那么多。”
这样的事情追究下去,涉及的甚至有可能是侯府秘史,信阳侯府世代簪缨,乃是国之重臣,尊敬霍家的人数不胜数,想害死霍缨的人当然也不在少数。
霍缨没指望他真的能看出源头,强行压下了心头翻涌的怒火,心平气和地问道:“那你看这病有的治吗?大概要治多久才能好?”
“能。”江承云这一次没有犹豫,飞快地一点头,“听说钟老先生要带小公子去丘山学宫,将来我也会在那里待一段时间,可以为小公子医治,快的话四五年,慢的话……最多不过十年。”
霍缨闻言毫不犹豫,深深地对着他一躬身拱手,江承云见状连忙走上来,撑住了霍缨的手腕。
“侯爷万万不可,您身为大帅为国抛头颅洒热血,我等小民不过是为国出力,怎么担得起侯爷如此大礼?”
霍缨叹了口气:“如今我也是空有这么个名头,说不定明天凤屠军主帅就要换人……罢了,不说了,江先生用过饭了么?”
江承云摆摆手:“侯爷不必客气,我之后还要去拜会钟老先生,就不多待了。”
这位“江湖郎中”的确如传闻中所说的那样淡泊名利,又不乏公义千秋。
霍缨只觉得自己被冷风吹得凉嗖嗖的五脏六腑都暖和了起来,她想到如今的江山仍然还有这样的人在,便觉得边境苦寒也值得。
他想了想,从药箱之中仔仔细细点了几副草药出来,又写了一副药方,一并交给了霍缨:“小公子这段时间可以先用这副药,效果如果不错,江某以后可以再继续精进钻研。”
霍缨接过药,道了谢,便拿出一副让王翁先去煎了。
待江承云离开以后,霍缨抓起了蔺央的手,觉出他的掌心也一片冰凉,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怎么了?”
蔺央下意识要抽回手,然而劲没有霍缨大,只能无奈道:“没事,就是在想以前的事。”
以前曾经在北疆……见过什么,经历过什么。
为什么没有早一点遇见霍缨?为什么不能更早地和她一起长大?
这样的话,或许这万般风刀霜剑……就轮不到她来替自己扛着了。
霍缨懒得猜他那百转千回的心思,给他披上了狐裘大衣,连拖带拽拉着人就出了府,长安街离侯府不远,京城此时却已经是人山人海,四处都是看灯会的人。
二人都是一身便装,虽然容颜出众,混在人堆里却也没那么显眼,他们就像小时候一样手牵着手,没有侯爷和五公子,有的只是霍缨和蔺央姐弟。
长街之上火树银花,烟火漫天绽放,城楼之上有舞女款款起舞,响起喜悦的歌声,花车时不时载着美人缓缓驶过,像是一场又一场的幻梦。
霍缨的眉眼被火光映出一片浓浓的艳色,近乎出尘的美人,她不着战甲的时候,竟然也是一身贵气逼人,杀伐气尽去,仿佛征战沙场也染不透她的衣襟。
不知是那副药的作用,还是因为蔺央此时满心满眼只有一个霍缨,他近乎看得有些痴了,不忍心放开霍缨的手,愣愣地被霍缨带上了长安街的流云楼上。
这流云楼虽然不比醉春楼,但是胜在地方好,又僻静,这一次也恰好离灯会的地方近,一抬头就能看见外面人头攒动,灯火辉煌,人人手持着一盏花灯,男女老少结伴而行,其乐融融,一副盛世太平之景。
霍缨意识到了什么,把蔺央带上了自己下午就订好了的雅间厢房,又转头一个人跑了出去,一炷香以后带回来两盏花灯,一蓝一红,花里胡哨,但是相当精致。
蔺央到了晚上眼神不太好,摸索了一下,等霍缨把灯送到他手里,他才勉强看见这是个什么玩意。
摸到灯座以后,蔺央心中一悸,又是惊喜又有些落差,生怕今夜之后就再也见不着她了似的,嗓音都有点发抖:“以后的年节……你都会回来吗?”
霍缨知道他看得见,不方便就地开始胡编乱造,于是略微想了一下,认真道:“那得看陛下的意思了,稍不留神,说不定我将军也不用当了,咱俩可以当两个富贵闲人。”
大概是她语气太过认真,蔺央甚至一时没有分辨出来她到底是不是在开玩笑,一时无言以对,又看见霍缨在那花灯里鼓捣了两下,从灯座下拿出两张字条。
上面用俊秀的字体,一张写着“金榜题名”,一张写的“云开月明”。
冥冥之中,就好像是天意在眷顾着他们将来最期盼的事情,霍缨仔细地把纸条贴在了花灯上,在模糊的光影之中隐隐露出一个笑容:“回去就把这两盏灯挂在侯府正厅,也算是借一借吉言了。”
她下午跑了一趟皇宫,跟皇上和各路朝臣又拉扯了一顿有的没的,回来路过长安街也没闲着,特意在流云楼订了这么一桌,可见霍小侯爷虽然久经沙场,也没忘了纨绔子弟的做派。
蔺央以前对这种行为不是很欣赏,但如今他却只想和霍缨在一起,两盏花灯当然不算什么,他想了想,拿起笔又在属于霍缨的那一盏灯上多写了四个字。
“长命百岁”。
霍缨愣了一下,看着他锋利沉阔的字体,心中也无端升起了一种不由自主的眷念。
约莫是前两天把想说的不想说的都说了一堆,姐弟二人一时相对无话,便各自端着热茶赏起外面熙熙攘攘的花灯来,朗朗月色,天地一片广阔。
往南再行四五里,便是皇宫,蔺央还从未进过宫,因此对那个地方没什么印象。
安静了半个多时辰,还没等他主动提起什么,就看见雅间外走上来一个人,那人打扮的不像小厮,倒像是官员,他一时之间心下愣了愣。
霍缨耳力极其敏锐,立刻就听见了走廊间响起了一种特殊的脚步声,这是只有行伍之人才有的脚步声,她回过头,看见一个人推门而来。
竟然是薛峰的弟弟薛冲。
她挑了挑眉,就见薛冲对她一拜,而后不由分说走过来,低声道:“大帅,出事了,军师让我来给你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