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手率先做出反应,苏玖下意识捂住嘴巴,才没让惊叫溢出喉咙。

    “你回来了。”陆景和蒙叔本在房中,听到动静忙冲了过来,见她吓到,略内疚道,“原本想给你个惊喜,不曾想你回来的这样晚。”

    惊喜成了惊吓。

    苏玖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却压抑不住惊愕:“这是你们猎的?”

    “对,”蒙叔看了眼陆景,替他解释:“这段日子郎君见你为肉烦闷,这才想着去打猎。”

    若不是攒钱开店,她何苦为了点肉钱烦。

    可说到底,要开店的人是她,她不该以此苛待蒙叔他们,尤其陆景,从小高门大户长大,比不得京中贵人,也能做到顿顿有肉。

    这小半年来,着实委屈了他们,又怎好意思过年都委屈人家。

    让苏玖拿出钱买肉,她又万万舍不得。

    幸好她腌的咸菜很受欢迎,本是做给自己吃,不赚钱的,这会儿有了盈利,拿来卖肉她不会太心疼,人也就辛苦了些,好多做点,多赚钱买肉。

    双手日日泡在水中,起皱泛红,有时又痒又痛,陆景劝她少做点,她没听,原以为这事过去了,没想到竟被他看出了目的。

    果然,陆景道:“这野猪少说有百来斤,留一些我们吃的,剩下还能卖不少钱,咸菜便别做了吧。”

    “对,”蒙叔附和点头,“省点力气煮肉,这野猪身上的肉可比寻常肉有滋味多了。”

    野猪于山野中长大,吃的喝的比圈养的猪不知好多少倍,再加上经常跑动,肉质紧实,只一口就能让人终生不忘。

    苏玖清楚,是因为年幼时,苏父曾带回过一只野猪。

    说来也瞧,十年前的豚城还不似如今那般热闹,山上的野猪成群,时不时下山霍霍村里的田地。

    村民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辈子就靠那几亩田过活,粮没了,跟杀了他们没什么区别。

    据说,那时的北国新来一位镇守疆域的小将军,小将军新官上任三把火,接着立军功的名义,带着人上山打野猪。

    听闻那场仗打了小半个月,收获颇丰,死伤野猪几十头,起码百年内它们不敢下山。

    边疆嘛,天高皇帝远谁管你北国南国,愿意帮老百姓,老百姓就认你,即使他们打着警示南国的名义,临走时,豚城人还是往他们车上塞了好几头未成年的小野猪。

    接下来还有个问题,便是剩下那些野猪如何处理。

    丢掉吧,浪费,吃了他们那么多粮食,豚城人恨不得生啖其血肉,真吃吧,发过情的成年野猪又膻味极重。

    故而他们请去了曾在皇宫中做过御厨的苏父,离开时,还送了他半扇野猪做报酬。

    苏父是个极大方之人,先给当地官僚送了一些,又差人给岳父母送了一些,又分了些给就近的乡亲,剩下的当天煮了。

    煮肉耗时久,那会儿还是个小娃娃的苏玖嘴馋,便守在锅边,夜里实在守不住,便靠着墙睡了。

    等肉煮好,她娘用筷子夹起一块,吹一吹塞进她嘴巴里,半梦半醒间还以为自己吃了神仙肉,香得人直打滚。

    煮得烂糊的肥肉完全沁入瘦肉里,一缕一缕的带着汤汁,带着一股果木的清香,午夜梦回总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自那以后,再没尝过那滋味。

    毕竟野猪肉好吃,野猪不好打。

    那家伙聪明又野蛮,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也不敢贸然行动,更何况他们俩最多打过野鸡。

    忽然,苏玖皱了眉,问:“你们没受伤吧。”

    “没有,一只野猪而已。”蒙叔打着哈哈。

    “真没有?”别人她不了解,陆景她晓得,刚认识的时候除了忽悠人,基本没话,如今相处时间长了,才慢慢话多了些,却也不是愿意提及自己的人。

    他若受伤了,绝对会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没有。”或许被盯得久了,陆景几不可闻地错开眼神。

    苏玖松了口气,忽得,她又想起之前在锦城,与十三娘透过窗户看见的一幕。

    “不行,让我看看。”

    她伸手去扯陆景的衣服,非要确定他没受伤才行。

    “喂!”陆景被她吓了一跳,躲闪不及被扒了个正着,立刻羞红了脸。蒙叔捂着眼睛往外走:“我什么都没看见。”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没受伤。

    陆景下意识捂紧衣襟,微微叹了口气,似责备,又似委屈般怨怼道:“一只尚未发情的小野猪,伤不了我。”

    “那就好,”天黑后,屋内彻底陷入黑暗,蒙叔在时还好,他一走,尴尬的气氛在两人之间流转,苏玖挠挠脸颊,转移话题,“你们回来时没人看见吧。”

    “不曾,我们走的是小路,再加上临近年关,城外没什么人,没人注意到我们。”

    “那就好。”

    都城的规矩比他们吃的米还多,什么事只能规定的坊,规定的人去做。像砍柴,只能那几个人去,平日去个小孩捡些树枝无妨,若有人未经允许去砍,必要闹上一番。

    捕猎这种事也是,顶多由猎手带领下,一个坊每户出一个男人一起去狩猎,带时候一起分猪肉。

    这次虽说只有蒙叔和陆景两人去,可一个食不果腹的年岁,那些人见了这一大堆猪肉,怎会不心动。

    她不敢去赌人心。

    苏玖不是抠门之人,她也不是舍不得这一点儿的东西,只是陆景和蒙叔冒着生命危险猎到的猎物,她怎可轻易拱手让人。

    “血腥味这样重,总晾着也不是办法,幸好之前的锅底灰还没用,先把猪肉处理一下吧。”

    对于穷人来说,没有完全用不上的垃圾,麦秆与柴火燃烧后的灰烬,正好可以用来培土。苏玖原本打算在院子里开埂一小块菜地,不曾想提前用上了。

    两人将锅底灰糊在野猪伤口上,遮掩住了上面的血腥味,又借着月色将厨房稍微清理了一番,确定味道不会飘散出去,才安心洗漱上床休息。

    第二日一早,苏玖便起床准备处理猪肉。

    她已经想好了说辞,到时便说这是周府送来让她处理的野猪肉。他们吃不了这么多,下午她割一些去周府问问,不行再去别处问问,不怕没人要。

    等确定好了人家,再一户一户送出去,没人知晓。毕竟能打听到周府消息的人,也不会住在这等穷乡僻壤之处,她很放心。

    打来水将猪肉清洗干净,苏玖拿着刀泛起了难。

    她虽会做饭,却不会解猪,该从哪儿下刀,往何处去割,她是一概不知。

    蒙叔在院中砍柴,陆景从屋后打了水进来,见她犯难,问:“难住了?”

    “唉,”苏玖泄了几分气,道,“我还从未做过这种活。”

    “我来吧,你去歇着。”狭小的空间里,他自然而然地挤开苏玖,骨节分明的指划在黑色的猪皮上,衬得他像一块精心雕琢的美玉。

    莫名,苏玖心中有一丝悸动。

    他不像在摸猪,像在调情。

    “这里是骨头。”陆景拿出手,沿着刚摸过的地方一路下划,避开骨头缝将猪开膛破肚。

    现在不像了。

    若说世间有不需要师父,全靠自己领悟便能学成一门手艺的人,那必然是陆景。

    他手中只拿了一把小匕首,便轻而易举地通过摸骨,将一整头猪开膛破肚,露出其中的内脏。

    “等下,我去拿个盆过来。”

    猪下水也是好东西,穷人吃不起肉,便会将达官贵人吃剩下的猪下水,猪血,猪肺拿来吃,经过时间演变,已然成了一道美食。

    陆景似不知,他理所应当道:“你别摸,等下混些草木灰,我拿去河边丢了。”

    “干嘛丢掉?这做成菜多好吃。”

    “这也能吃?”

    “这怎么不能吃?”

    叩叩——

    敲门声应声而起。

    晨起的青石板长街,往往安静到只剩水汽朦胧,如此不同寻常的声音乍起,惊得屋内人一阵心慌。

    苏玖眼中闪过警惕,扬声问:“谁呀?”

    “是我,苏娘子。”是里长的声音,“昨日发生了一些事,还需与你商量。”

    什么要紧事需在这个节骨眼上商量。

    将人挡在门外不见很没礼貌,放进来,案板上的猪肉不就暴露了?

    苏玖略一迟疑,道:“不巧,我这刚起,还未整理,还得劳烦里长稍候片刻。”

    “无妨。”

    隔着门,里长的声音传来后,苏玖赶紧招呼陆景和蒙叔清理厨房。

    这么大一块肉来不及搬,他们只能藏在案板下,用东西遮住。

    猪肉遮住了,身上的血腥味遮不住,苏玖环视一周,将装下水的盆端到院里,又将身上的围裙塞给蒙叔,抓乱了些许头发和衣衫,才打着哈欠去开门:

    “真是抱歉,自打年关停了买卖,人越发……”门开了,苏玖看着门外五六个男人,笑了,“里长,我这是犯了什么事,需这样多的人来抓我?”

    门外除了里长,还有几个附近的邻居,以及,里长在衙门当差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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