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归困惑,不过在我们离远面包店后,那一点困惑就被风卷走了。
反正困惑还没变成问题,就算真的变成了问题,那个领主说起来或许也没有麦哲克街更危险,我实在提不起什么在意的想法。
今天不是礼拜日,路过的教堂我只看见有寥寥几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和朱利娅吃掉那个和我手差不多大的甜甜圈,我松开手,慢吞吞落在朱利娅身后走进了昨天从窗户看到的那个广场。
和那路边种的彩花不同,围簇着广场的花台里栽种的是玫瑰,尤其是那座雕像附近,是一层一层围叠起来的白色玫瑰。
玫瑰是亚希尔王朝的象征,虽然我知道那个塔德国王上位的方式才不是什么受命即位,但是弗莫西大多人都是这么认为,所以玫瑰现在依旧和王室挂钩。
比如瓦莱丽巡游的座驾和萝茜收到的格妮维雅的信上都有玫瑰的印记,我曾经看到的那本记述了篝火夜历史的书上也有玫瑰标志,那代表是由宫廷印书坊印制的书。
能被这么多白玫瑰簇拥的,大概只有那个人吧。
过世近二十年也始终受人爱戴,那位弗莫西之王。
“嗯,那是亚希尔王的雕像。”
朱利娅点头,据她说雕像铸造的时间要是很久之前,雨淋日晒差不多要四十年了。
“要说的话,是在亚希尔王刚刚成为王的时候。”
我大概在书里有看到过,弗莫西在很多年前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在这座岛屿上分布着许多的、或许不是说国家,只是不同的领主那样,是亚希尔王统一了所有的领地,建立了弗莫西的王国。
正是因此,在近四十年前,佩诺尔、喀塞尔和奥斯洛都曾经还是甘尼斯公爵领。
后来甘尼斯公爵鲍里斯臣服了当时还只是弗莫西大公的亚希尔王,成为了亚希尔王的圆桌骑士,公爵领也成为弗莫西王国的城市。为了纪念,雕像在甘尼斯的城市被铸造,伫立着亚希尔王雕像的广场就叫做亚希尔广场。
“虽然雕像和广场在三座城市都有,但只有曾经是都城的奥斯洛才能看到那块完整的亚希尔王拔出圣剑的石头。”朱利娅说,“据说亚希尔王在那块命运之石前接受了甘尼斯公爵的归顺,也自此开始称王,所以曾经是很有重要意义的一块石头。”
“诶……在奥斯洛的话,那那块石头又是什么?”
我迟疑地看着在远处雕像侧的巨石。
“是三分之一的命运之石,是伯爵之前从甘尼斯攻略那里赢来——姐姐知道吧?我们这和隔壁的喀塞尔并称为双子城,都是克斯特伯爵的领地。”
“算听过啦。”
港口那个酒馆的老板被我问了很多八卦、轶闻,其中就有包括邻近的双子城的事。
因为邻近,又曾是甘尼斯的国土,提到一个总难避免提到另一个,喀塞尔和佩诺尔就此被人称为「双子城」。
双子城的领主克斯特伯爵是早年跟随亚希尔王征战的圆桌骑士,娶了同僚凯萨的女儿伊丽莎白,他们的长子费比尔在王城做康沃尔王子的骑士,今早就听商人提起过,似乎名声不算太好。
据称原本他的伯爵领只是喀塞尔,但在十六年前那场王权之变为保护现任王被逃走的前王子杀害,塔德国王特例将只属于王的佩诺尔分为克斯特的伯爵领。
克斯特死后,克斯特的遗孀伊丽莎白代统领着双子城,也就是那个喜欢收集美少女、被瓦莱丽和刚才的女店主建议我远离的克斯特伯爵夫人。
我擦着手指上沾到的果酱,边走边问:“但从公爵那儿赢来又是什么故事?这个我没听说过。”
“小时候听爸爸讲故事,说过伯爵和甘尼斯公爵因为是亚希尔王称王前就效忠的骑士,当年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在分到喀塞尔作领地前,伯爵和甘尼斯公爵打了个赌,如果他的领地是喀塞尔,就要把命运之石分一部分给他。”
朱利娅用下巴点了下石头的方向,手上折起只剩下曲奇的牛皮纸袋:“那个就是伯爵赢来的,本来应该送到喀塞尔,但在伯爵亡故后,甘尼斯公爵把它送到了这里。”
“送到了这里?”我歪头思考了下。
喀塞尔、佩诺尔,伯爵夫人……
是这样啊。
嗯、历史这东西,果然是由胜利者书写。
不过也没什么值得在意的,正义、道德这些本来就任由人曲改,只要没人敢置喙,正义的伙伴这种东西谁都能当。
比起那个,我更好奇这个世界曾拔出石中剑的石头,那把必胜黄金之剑,王权的象征,用于选拔王者的石中剑……唔……说起来,石中剑的主人已死,石中剑等同于断了,那湖中剑也到了该出现的时候吧?
这么说的话,嘎布说不定能拿到那把剑呢。
嗯,真是好啊,这个世界的誓约胜利之剑会是什么样呢?
我倒是有见过阿尔手里那把啦,还有狮子王的圣枪,我是不懂那些东西啦,但说来的话,感觉香克斯的格里芬也差不多。
站在那块还没雕像底座高的石头前,我凑近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它就是块稍大了点的普通石头,于是放弃了再寻找什么特别的地方,仰头注视那座雕像,想看看这个国家最大的倒霉蛋到底长什么样。
倒霉蛋这个称呼说出来我都觉得妙极了,毕竟王一向都是王国最不自由的奴隶,不叫倒霉蛋叫什么,我没说可怜都是我仅剩不多的尊……诶?
等下。
是看错了吗?
那个奇怪的、一闪而过的光。
我迟疑地向上再看了一遍,然后证实了不是眼花。
因为我确确实实地看见了雕像头顶上那光环似的虚影,还有一些不知道是过去还是未来的影像片段——
影像的最开始,是一把剑插在无比巨大的岩石上,没有来历,没有原因,那把剑就是突然出现在了石头之中。
领主无法拔出那把剑,路过的先知称之为只有将来会统一王国的王才能拔出来,于是在百年里很多人慕名前来,试图拔出那已经作为王权象征的剑,又失败离去。
直到,一个穿着甲冑的男人——面容和雕像一模一样的男人——出现了。他像之前的很多人那样靠近了石头,握住了那把极其奢靡的剑的剑柄。
在握住的时候,男人大概就已经对未来有所预感,所以,握住剑柄的那只手出现了颤抖,是有人说了什么,他才坚定地重新握紧了剑柄。
注定会统一这座岛的亚希尔王自此诞生了。
那把只有王才能拔出的剑身在阳光下闪着无法直视的、如火焰般明亮的光芒。
有人在欢呼,很多人在欢呼、在喜泣,只有男人缓缓低下了头,似乎在为什么而做着最后的哀悼。
……什么啊。
我移开了视线,不想再看那段故事。
自己不是知道吗?
知道成为王的后果是失去自我,知道那荣光只是谎言的产物,却还是要被什么「理想的王」这种话给骗了。
既然发现被骗了,也不去反抗,而是自愿背负十字枷锁,只会在那时候悄悄地哀悼自己的命运,这和阿尔托利雅有什么区别,都是被固定了命运的人偶,王座上最无情的奴隶。
要是问,估计也只会说着我接受我的命运这样——命运。
啊啊。说起来都觉得好生气。
这种故事、这种人太没意思了。
现在的我果然还是喜欢香克斯那种不会被命运束缚的人,这样看起床时没看到他也不是什么大事,和香克斯的闹别扭,我宣布到此为止。
朱利娅好奇地凑近了我:“刚才姐姐一直在沉默是看到什么有趣的过去了吗?”
她似乎变得比在旅馆里更加活泼了。
“一点都不有趣。”我拖着调说。
朱利娅凑得更近了,蓝眼睛里没有遮掩好奇的情绪:“所以是什么?”
“就是这个。”我瞥了眼那块巨石,“亚希尔王拔出剑时发生的事,你作为佩诺尔人应该听过很多次吧。”
“啊、那个啊。”
朱利娅立刻收起了好奇,她点头,脸上带着些微不可察的郁闷:“可以背出来了。”
想想那个酒馆老板对亚希尔王的推崇,大概这些当地人从小就听亚希尔故事长大的,耳朵估计都要磨出茧了。
可以理解她的郁闷,我拍了拍她的头权当安慰。
拍完头,我趁她想握住前收了回来,从纸袋里拿了块曲奇。
“这样的话,好像附近都看过了吧……”嘶、好甜,这个曲奇对我来说太甜了,“我们回去吧?你也到时间跟路学习了。”
她嗯了声:“老师应该也要开始准备晚餐了,老师要我旁观学习,会等我一会。”
晚餐?我想起来了,朱利娅说过吧,今晚是鱼丸汤!
路做的鱼丸汤可是——我敢打赌,在现在,整个伟大航路都没人能做出比路做的还好吃的鱼丸汤!
早点回去还能让路把浓汤加番茄,变成番茄鱼丸浓汤,虽然是夏天,但是喝到热乎乎又酸酸甜甜的番茄汤,想一想就忍不住心情好。
还有改天要让香克斯陪我去森林摘那个好吃的浆果,回去也再喝几杯,我要多加冰块。
我重新精神起来,拉着她的手往酒馆的方向走:“诶、那我们赶紧回去,不要让路等太久啦。”
什么理想的王啊,都是虚渺,无所谓无所谓,走晚一点就是鱼丸浓汤晚一点,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就算是芙芙来邀请我打梅林,现在都比不上赶紧回去喝鱼丸汤重要!
反正困惑还没变成问题,就算真的变成了问题,那个领主说起来或许也没有麦哲克街更危险,我实在提不起什么在意的想法。
今天不是礼拜日,路过的教堂我只看见有寥寥几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和朱利娅吃掉那个和我手差不多大的甜甜圈,我松开手,慢吞吞落在朱利娅身后走进了昨天从窗户看到的那个广场。
和那路边种的彩花不同,围簇着广场的花台里栽种的是玫瑰,尤其是那座雕像附近,是一层一层围叠起来的白色玫瑰。
玫瑰是亚希尔王朝的象征,虽然我知道那个塔德国王上位的方式才不是什么受命即位,但是弗莫西大多人都是这么认为,所以玫瑰现在依旧和王室挂钩。
比如瓦莱丽巡游的座驾和萝茜收到的格妮维雅的信上都有玫瑰的印记,我曾经看到的那本记述了篝火夜历史的书上也有玫瑰标志,那代表是由宫廷印书坊印制的书。
能被这么多白玫瑰簇拥的,大概只有那个人吧。
过世近二十年也始终受人爱戴,那位弗莫西之王。
“嗯,那是亚希尔王的雕像。”
朱利娅点头,据她说雕像铸造的时间要是很久之前,雨淋日晒差不多要四十年了。
“要说的话,是在亚希尔王刚刚成为王的时候。”
我大概在书里有看到过,弗莫西在很多年前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在这座岛屿上分布着许多的、或许不是说国家,只是不同的领主那样,是亚希尔王统一了所有的领地,建立了弗莫西的王国。
正是因此,在近四十年前,佩诺尔、喀塞尔和奥斯洛都曾经还是甘尼斯公爵领。
后来甘尼斯公爵鲍里斯臣服了当时还只是弗莫西大公的亚希尔王,成为了亚希尔王的圆桌骑士,公爵领也成为弗莫西王国的城市。为了纪念,雕像在甘尼斯的城市被铸造,伫立着亚希尔王雕像的广场就叫做亚希尔广场。
“虽然雕像和广场在三座城市都有,但只有曾经是都城的奥斯洛才能看到那块完整的亚希尔王拔出圣剑的石头。”朱利娅说,“据说亚希尔王在那块命运之石前接受了甘尼斯公爵的归顺,也自此开始称王,所以曾经是很有重要意义的一块石头。”
“诶……在奥斯洛的话,那那块石头又是什么?”
我迟疑地看着在远处雕像侧的巨石。
“是三分之一的命运之石,是伯爵之前从甘尼斯攻略那里赢来——姐姐知道吧?我们这和隔壁的喀塞尔并称为双子城,都是克斯特伯爵的领地。”
“算听过啦。”
港口那个酒馆的老板被我问了很多八卦、轶闻,其中就有包括邻近的双子城的事。
因为邻近,又曾是甘尼斯的国土,提到一个总难避免提到另一个,喀塞尔和佩诺尔就此被人称为「双子城」。
双子城的领主克斯特伯爵是早年跟随亚希尔王征战的圆桌骑士,娶了同僚凯萨的女儿伊丽莎白,他们的长子费比尔在王城做康沃尔王子的骑士,今早就听商人提起过,似乎名声不算太好。
据称原本他的伯爵领只是喀塞尔,但在十六年前那场王权之变为保护现任王被逃走的前王子杀害,塔德国王特例将只属于王的佩诺尔分为克斯特的伯爵领。
克斯特死后,克斯特的遗孀伊丽莎白代统领着双子城,也就是那个喜欢收集美少女、被瓦莱丽和刚才的女店主建议我远离的克斯特伯爵夫人。
我擦着手指上沾到的果酱,边走边问:“但从公爵那儿赢来又是什么故事?这个我没听说过。”
“小时候听爸爸讲故事,说过伯爵和甘尼斯公爵因为是亚希尔王称王前就效忠的骑士,当年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在分到喀塞尔作领地前,伯爵和甘尼斯公爵打了个赌,如果他的领地是喀塞尔,就要把命运之石分一部分给他。”
朱利娅用下巴点了下石头的方向,手上折起只剩下曲奇的牛皮纸袋:“那个就是伯爵赢来的,本来应该送到喀塞尔,但在伯爵亡故后,甘尼斯公爵把它送到了这里。”
“送到了这里?”我歪头思考了下。
喀塞尔、佩诺尔,伯爵夫人……
是这样啊。
嗯、历史这东西,果然是由胜利者书写。
不过也没什么值得在意的,正义、道德这些本来就任由人曲改,只要没人敢置喙,正义的伙伴这种东西谁都能当。
比起那个,我更好奇这个世界曾拔出石中剑的石头,那把必胜黄金之剑,王权的象征,用于选拔王者的石中剑……唔……说起来,石中剑的主人已死,石中剑等同于断了,那湖中剑也到了该出现的时候吧?
这么说的话,嘎布说不定能拿到那把剑呢。
嗯,真是好啊,这个世界的誓约胜利之剑会是什么样呢?
我倒是有见过阿尔手里那把啦,还有狮子王的圣枪,我是不懂那些东西啦,但说来的话,感觉香克斯的格里芬也差不多。
站在那块还没雕像底座高的石头前,我凑近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它就是块稍大了点的普通石头,于是放弃了再寻找什么特别的地方,仰头注视那座雕像,想看看这个国家最大的倒霉蛋到底长什么样。
倒霉蛋这个称呼说出来我都觉得妙极了,毕竟王一向都是王国最不自由的奴隶,不叫倒霉蛋叫什么,我没说可怜都是我仅剩不多的尊……诶?
等下。
是看错了吗?
那个奇怪的、一闪而过的光。
我迟疑地向上再看了一遍,然后证实了不是眼花。
因为我确确实实地看见了雕像头顶上那光环似的虚影,还有一些不知道是过去还是未来的影像片段——
影像的最开始,是一把剑插在无比巨大的岩石上,没有来历,没有原因,那把剑就是突然出现在了石头之中。
领主无法拔出那把剑,路过的先知称之为只有将来会统一王国的王才能拔出来,于是在百年里很多人慕名前来,试图拔出那已经作为王权象征的剑,又失败离去。
直到,一个穿着甲冑的男人——面容和雕像一模一样的男人——出现了。他像之前的很多人那样靠近了石头,握住了那把极其奢靡的剑的剑柄。
在握住的时候,男人大概就已经对未来有所预感,所以,握住剑柄的那只手出现了颤抖,是有人说了什么,他才坚定地重新握紧了剑柄。
注定会统一这座岛的亚希尔王自此诞生了。
那把只有王才能拔出的剑身在阳光下闪着无法直视的、如火焰般明亮的光芒。
有人在欢呼,很多人在欢呼、在喜泣,只有男人缓缓低下了头,似乎在为什么而做着最后的哀悼。
……什么啊。
我移开了视线,不想再看那段故事。
自己不是知道吗?
知道成为王的后果是失去自我,知道那荣光只是谎言的产物,却还是要被什么「理想的王」这种话给骗了。
既然发现被骗了,也不去反抗,而是自愿背负十字枷锁,只会在那时候悄悄地哀悼自己的命运,这和阿尔托利雅有什么区别,都是被固定了命运的人偶,王座上最无情的奴隶。
要是问,估计也只会说着我接受我的命运这样——命运。
啊啊。说起来都觉得好生气。
这种故事、这种人太没意思了。
现在的我果然还是喜欢香克斯那种不会被命运束缚的人,这样看起床时没看到他也不是什么大事,和香克斯的闹别扭,我宣布到此为止。
朱利娅好奇地凑近了我:“刚才姐姐一直在沉默是看到什么有趣的过去了吗?”
她似乎变得比在旅馆里更加活泼了。
“一点都不有趣。”我拖着调说。
朱利娅凑得更近了,蓝眼睛里没有遮掩好奇的情绪:“所以是什么?”
“就是这个。”我瞥了眼那块巨石,“亚希尔王拔出剑时发生的事,你作为佩诺尔人应该听过很多次吧。”
“啊、那个啊。”
朱利娅立刻收起了好奇,她点头,脸上带着些微不可察的郁闷:“可以背出来了。”
想想那个酒馆老板对亚希尔王的推崇,大概这些当地人从小就听亚希尔故事长大的,耳朵估计都要磨出茧了。
可以理解她的郁闷,我拍了拍她的头权当安慰。
拍完头,我趁她想握住前收了回来,从纸袋里拿了块曲奇。
“这样的话,好像附近都看过了吧……”嘶、好甜,这个曲奇对我来说太甜了,“我们回去吧?你也到时间跟路学习了。”
她嗯了声:“老师应该也要开始准备晚餐了,老师要我旁观学习,会等我一会。”
晚餐?我想起来了,朱利娅说过吧,今晚是鱼丸汤!
路做的鱼丸汤可是——我敢打赌,在现在,整个伟大航路都没人能做出比路做的还好吃的鱼丸汤!
早点回去还能让路把浓汤加番茄,变成番茄鱼丸浓汤,虽然是夏天,但是喝到热乎乎又酸酸甜甜的番茄汤,想一想就忍不住心情好。
还有改天要让香克斯陪我去森林摘那个好吃的浆果,回去也再喝几杯,我要多加冰块。
我重新精神起来,拉着她的手往酒馆的方向走:“诶、那我们赶紧回去,不要让路等太久啦。”
什么理想的王啊,都是虚渺,无所谓无所谓,走晚一点就是鱼丸浓汤晚一点,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就算是芙芙来邀请我打梅林,现在都比不上赶紧回去喝鱼丸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