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从认识一百开始,他的手腕上就一直戴着那只手表,我也曾觉得纳闷,家境条件优越的他怎会偏偏钟爱于这么一款平凡老旧的手表,直到现在,我才总算明白了原因。
“不否认,我的确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这些年来,我交往了不少女生,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麻痹自己的手段,但我确实企图借此抹去小洛的影子,但她的样子却无时不刻在我眼前出现,我知道,这世上不会再出现一个心心相惜的人,继续选择相信爱情,建立信任,这本就是一个煎熬的过程。”
我轻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呵,你没得说错,对于泡妞方面,你的确是一个骨灰级的烂人,不过没事,这条路上你并不孤独,跟你一样,我也是个烂人,咱们属于同一条船上的蚱蜢。”
一百转头微微一笑,轻声说道:“上次在龙泉赏花,第一次见小晓,你知道当时,我为什么会那么惊恐吗?”
我疑惑地摇着头,的确,他那天的反应确实太过兴师动众。
“那前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小洛仍旧血淋淋的样子站在我面前,不过,她不再像往常那样痛苦哀鸣,而是看着我微笑。你说,这是否就是上天的安排?那第二天,我居然见到了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小晓,然而今晚,我竟再次梦见了小洛,你知道她在梦中对我说了什么?”
我瞪大眼睛望着他,以为他会说出“还我命来!”等恐怖的语句。
“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连衣裙,全身白净得一尘不染,再没任何血渍,还是以前那么漂亮。她紧紧抱住我,躺在我怀里说悄悄话。”
“那她——她都说了些什么?”虽只是个梦,我却十分好奇。
一百激动却又惶恐地说道:“她对我说——我回来了!”
“呵呵,一个梦而已,不用太过计较,应该是你太思恋她的缘故,所以才会做这种梦,这在心理学上叫做——”
“不,我相信那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梦!难道你不觉得这一切都很离奇?感觉仿佛有人刻意安排一样。”
“巧合而已。”
“并非巧合,这是一种暗示,小洛是想告诉我,她回来了,她真的复活了。”
“你——走火入魔了吧?这梦里的东西,还能当真?”
“现实和梦境有什么区别!你的表妹,邱小晓,我能从她身上找到小洛的影子,我能感受到小洛的存在。”一百越说越激动。
不知道为何,我瞬间感觉到一股压抑,仿佛一场酝酿已久的悲剧正逐渐蔓延开来。
“她——她——的确是跟小洛长得很像,但,你对小晓的感觉并不是真正的爱,这只是一种错觉,邱小晓只不过是小洛的一个虚幻映像,绝不应该是她的替代品,这样会对她很不公平,不是吗?”我开始变得有些吞吐,情绪躁动不安。
“不,我很确定,邱小晓就是小洛,小洛就是邱小晓。我欠小洛太多了,经过这段时间,我已经决定好了,我会用我的一切,甚至是生命来挽回这段感情,曾经那份还没来得及付出的爱,我会将它重新灌注到小晓身上,我一定要让她过得幸福,这是上天给我的最后一次机会,我绝不能再无动于衷!”一百非常坚信,这番话可算作是他对爱情的宣言,如果此刻小洛在场,我相信她定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然而,在一百那荒唐的情感逻辑中,邱小晓就是小洛,小洛则是邱小晓,她们已然画上了等号。
说完后,一百转头微笑着对我说道:“她是你表妹,你会支持我的,对吧?”
我似笑非笑地点点头,脸上尽是无可言语的尴尬与难堪。
我不知道一百是否一时冲动才会有这个怪异的想法,不过,他对那份过往的特殊情感却是毋庸置疑的。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失去之后的东西,当我们拥有时,它似乎成为了一种习惯,认为它会理所应当地停留在原地,永远也不会发生改变,更不会离自己远去,故而尽情地放纵与挥霍,直到漠视它的意义,甚至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即便它屡次发出抗议的警告,我们也仍会选择无所畏惧。
而一旦失去了那些拥有过的东西,到了物是人非的地步,生活又会突然变得极度不适应,总感觉落下了什么重要的物件,竭力反思,这才发现心脏的某个角落已有了很大一个缺口,一个无法缝补的破洞,漏掉了所有的幸福,到那时,我们会变得狂躁不安,失去理智,选择疯狂地补救,可一切都为时已晚,那些珍贵的东西,已经被丢进了回忆里,无论如何伤感与悔恨,都无法被再次捞起。
“你确定真的喜欢她?”我问一百道。
“不是喜欢,是爱,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一百仍旧坚信。
“那你跟我说说,什么是爱?你爱她哪一点?你们才认识多久?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就像我刚才所说,这只是你产生的一种错觉。”
“爱情这东西,谁也说不清道理,一万个人,便会有一万种对爱的解释,角度不同而已,不必去评价哪一种才是最真实的,毕竟各自的位置有所不同。总之,我不希望她受到半点委屈,不愿看到她掉泪,她伤心时,我会难过;她快乐时,我会比她更高兴,我希望时时刻刻陪在她左右,让她感受到我为她所做的一切。”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怎样才算是爱一个人,毕竟我未曾涉足情感的区域,也便没资格作出任何评价,但听一百如此一说,我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对小晓的感觉竟和一百如此地相似。
长久以来,我骨子里生长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自信地以为全天下除了我,没人能给她更好的幸福。这或许正是一种所谓的占有欲吧,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可耻欲望。
邱小晓已完全将我俘虏,她的喜怒哀乐直接牵动着我情绪的变化,我甚至不敢去设想,如果没了她,我的生活会变得何等的枯燥与暗淡,或许,此生此世,我已完全成为了她的附属品。莫非,不知不觉中,我已爱上了这个小丫头?我不确定,也不敢继续想下去,但在有一点上,我却与一百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他希望小晓能感受到自己的付出,而我则并非如此,只要她是快乐的,我的心便是安稳的。
随后的日子里,一百有了很大变化,开始主动联系我们,约我们唱K、吃饭。不过,与其说是约我们,倒不如说成是与邱小晓的单独约会,每一次活动,他都会刻意接近小晓,与她谈得很是投缘,连那呆头笨鹅的墩子都能明白这其中的意图,更何况是作为当事人邱小晓,她更是早已感知到那份特殊的照顾。
按常理而言,这本是一件好事,我的好哥们儿爱上了我的表妹,我应当竭尽全力撮合他们,可——可我却找不到丝毫成全他们的欲望与冲动。
某日,一群人在KTV里嗨得人仰马翻,一百恢复了往日的笑容,只不过仍然不肯沾酒,当然,自始至终,他目光的焦点始终聚集在小晓身上,墩子仍旧喝得不省人事,被刘倩骂得个狗血淋头,从KTV里出来时,即便是不醉酒的我,也已明显感觉头有些晕沉。
回家后,闭上眼,仰着头,瘫软在沙发上,小晓递给我一杯热牛奶,继而在我旁边坐下。
我们彼此并不说话,安静了好几分钟。
突然,她一脸严肃的样子说道:“我——想跟你说个事。”
我微微睁开一只眼,瞄了她一下,然后又赶紧闭上。
“嗯?什么事?”
“我——,那个。”
“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那个——一百他——”
听到这个名字,我立马清醒了不少,条件反射地睁开双眼,我似乎能预感到她嘴里将要吐出的东西。
“他怎么了?”
“他——他昨天来我上班的地方了。”
“啊?他——他去那儿干嘛?”我刻意装着糊涂。
“他送了我很大一束玫瑰。”
“噢。”
此时的我,表面沉稳若定,内心却波涛汹涌。
“他居然说喜欢我。”小晓用低得不能再低的语调回答道。
“真的?那——那太好了,你终于可以嫁出去了,不会再在我面前晃悠了,我终于可以过上几天安生日子啰!诶,我跟你说,你可算是捞到个大便宜,那欧阳家财大气粗,准保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我强颜欢笑地跟她开着玩笑,可那瑟瑟发抖的内心,却早已兵荒马乱。
“你——真这么觉得?”小晓以极度怪异的眼神凝视我问道。
见此状况,我自然不敢再嬉皮笑脸,只得低着头轻声回答道:“难——难道不是么?其实一百他人很好——而且——”
“呵呵,好了,不用说了,我去洗澡,准备睡觉了。”她似乎并不愿听我继续讲下去,甚至是带着些脾气,转身朝卫生间走去。
客厅内独留下我一人,点燃一支烟,我猛吸了一大口,希望能借它赦免刚才那番违心的说辞。再次拷问内心,我真的已经爱上邱小晓了吗?如果是爱,那究竟是爱她的天真烂漫,还是温柔善良?思考了许久,却得不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我担心一旦判断失误,一次错误的决定,将会伤害连累到太多的人。
小晓和一百都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并不希望他们会因我而产生纠葛,所以,对于这份尚未确认的感情,我选择了等待,也可以说成是逃避。
第二天晚上,我买好了小晓最爱吃的路摊小吃,像往常一样到她工作的咖啡厅接她回家,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我走近时才发现,那咖啡厅门口停着的,竟是那辆熟悉的奥迪。
透过落地窗,目光迅速扫描,最终,在离那架钢琴不远处,我发现了他的身影,欧阳一百正端正地坐在沙发上,细细品尝着杯中的咖啡,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小晓,整个画面,就如同王子与公主的完美契合,那份高贵与华丽,让玻璃窗外的我莫名生出几分祝福,就好像儿时看白雪公主的画册,我从未奢望自己变成那吻醒公主的王子,只要他们能战胜巫婆,过上幸福的生活,我甘愿化身陪伴左右的小矮人。
此时此刻,我心中涌出一番带着腐臭腥味的自卑,那跨出半步的前脚迅速缩回,不愿打破咖啡馆内酝酿起的浪漫气氛,不愿触及那块尴尬的区域。
对啊,进去之后,我能说些什么?说“啊!好巧,你也在?”,还是说:“别担心,我一定会帮你拿下小晓?”,或者是:“其实我也喜欢邱小晓,咱们生死决斗吧!”。
实在找不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更不期望破坏里面的和谐气氛。犹豫许久,我最终选择了在咖啡厅外转悠,以此种不进不退的方式注视着里面的一举一动。
烟一根一根地熄灭,又一根一根地点燃,不知道到底抽了多少,只知道他们出来之时,那空地上已满是燃尽的烟头。小晓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她四处寻觅,似乎期待着什么,却又失望地转回了头。
我赶紧找了一个黑暗的角落躲藏起来,生怕她会搜索到我这副猥琐的躯体。他们并着肩一步一步远去,身影越来越模糊,声音越来越微弱,仿佛即将消失在这令人恐怖的夜色之中。我赶紧扔掉手中的最后一根香烟,用颤抖的脚尖将它踩灭,然后保持着一定距离跟在他们身后。他们说些什么我完全听不见,只能清晰地听到自己振聋发聩的心跳声,那一声声剧烈的搏动,大有炸开胸腔之势。
大脑里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们已来到我家楼下,只听得小晓一声谢谢之后便独自进入了电梯,一百在楼下傻站了几分钟,最终消失在视线之内。我则如同一只经历了白昼的老鼠,偷偷从黑暗中探出脑袋,生怕被人发现。电梯中,我收到了小晓的短信,我并未予以回复,想到反正马上也到家了。
当打开房门时,我明显感觉到屋内气氛的怪异。
“你——去哪儿了?短信也不回。”以往的每一天,我都会按时去接小晓回家,即便是有什么事去不了,我也会事先电话通知一声,而今天这异常的举动,确实令她有些奇怪。
“噢,今晚公司有点事,所以回来晚了,到楼下时看到你发的短信,想着反正也到家了,就没回你。”我不敢直视她的双眼,也并未因自己的虚伪言辞感到羞愧。
来到沙发上,那茶几上堆放着的,是邱小晓带回的那一大束玫瑰,鲜红似血,即便是在这杂物堆积的客厅,仍太过惹眼。
“咦!哪儿来的?这么漂亮。”我假意毫不知情地问她道。
“一百送的,刚才是他送我回家的。”小晓似乎刻意提高嗓门道。
我尴尬地停顿片刻,然后死撑着笑脸回应道:“哈哈,终于有人肯接替我的工作了,怎么样,我就说嘛,他人真不错,这么一大堆玫瑰,怕是要花不少银子。”
小晓并不做声,而是用一种极度陌生的表情盯着我。
“怎么了?我——我说得不对么?”
她嘴角微微上翘,冷冷说道:“对,你说得都对,他非常好!”
简单的几个字,说完后,他转身回到了自己房间。
“这花——不放你房间?”我大声问道。
“就让它呆那吧,也让你闻闻花香。”说完后,她重重关上了卧室的房门。
整个客厅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只剩下我与那束开得火红的玫瑰,它仿似正卖弄着风骚,向我发起了挑衅。我们如同狭路相逢的宿敌一般对峙,谁也不愿输给谁,相持数十秒之后,我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惭愧得败下阵来。想想也觉得自己可笑,我竟到了只能和一簇简单的植物咬牙较劲的地步。
随后的几晚,一百都会到那家咖啡馆,我也仍旧像贼一样偷偷跟在他们身后,实在不喜欢自己的这一变态做法,但唯有以此方式,我的心才能稍微安慰一些。
半个月后的某天晚上,我和程之初在公司加班,工作上,她显然是一把好手,比我懂得更多,老实说,如果没有她,我真不知道这个经理的位置还能坐到几时。晚上九点多,工作也差不多结束了,我们打算着出去吃点东西再回家,没想到却被墩子的一个电话给搅扰了。
“喂,你在哪儿?”墩子问我道。
“刚下班,跟之初一起呢,准备吃点东西,你要来么?”
“靠,你竟然还有心情吃东西!”墩子的语气似乎有些激动。
“啊?咋——咋了?”
“这——这个事情,我真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电话那头,墩子犹犹豫豫道。
“你丫有屁就放,吞吞吐吐,怎么像个娘们儿似的,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好吧,那我可就直说了。你表妹,就那个蚯蚓,你确信她现在真的在念高中?”
“对啊,只是打扮成熟而已,高中都还没毕业呢,怎么?你小子可别打它的主意!人家还只是个孩子。”
“呸呸呸,你TM都想哪儿去了,我是那种人吗!哥现在也是有家室的人了。”
“那——你打听这个干吗?”
“是这样的,我现在正跟朋友在‘金三角’喝着呢,刚上厕所时,我偷瞄了一眼隔壁包房,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
“什——什么?”
“那蚯蚓居然在里面,跟一些混混搂搂抱抱在一起,这个事情,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跟你说一下。”
“什么?不会吧?今天又不是周末,她应该还在学校,你应该是看错了吧。”
“哥没其它优点,就这5.3的极限视力,牛逼得跟望远镜似的,从没看走眼,我敢肯定,绝对没有认错,准是她!我看,你还是过来一趟?”
“废话,你等着,我马上过来!”
我真不敢相信那疯丫头竟会干出如此出格的事,平日里放纵她,不希望她受约束,那是想给她青春期本该拥有的自由,却没想到她会以此方式回敬自己的青春。
仔细想了想,这种事情还是暂时不告诉小晓为好,否则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程之初望着我问道。
“蚯蚓,她逃课了,情况有些复杂,我要过去一趟,看来你得自己找东西吃了。”我急匆匆地收拾着东西。
“啊?那,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不用了,你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你有车吗?这个点,打车都得花不少时间,别废话了,我送你过去,赶紧!”
也只能如此,这个时间点,正是出租车的黄金时段,为赶时间,我只得选择坐上她的车。
所谓的金三角,是一家比较有名的娱乐场所,该地之所以出名,并不在于它的奢华,而来自于它的混乱,可算作吸毒、寻欢、斗殴的聚集地。我自然是从未去过那种地方,平日里也只是听墩子提起过几回,作为在江湖上闯荡的人,他到是那里的常客。
蚯蚓怎会突然出现在那种地方?她又和哪些人鬼混在一起?会不会有生命危险?细想一下,头皮发麻,我简直不敢继续再往下想。
到了星球俱乐部,墩子已在楼下等我,我让程之初在车里候着我们,毕竟那种场合不太适合干净的女生。
“她人呢?”我急切地问墩子道。
“在楼上,你赶紧跟我来。”
“她没发现你吧?”
“没有,这小姑子,正喝得尽兴呢,哪儿会注意到我。”
跟着墩子来到三楼,这里如同迷宫一般,整个楼道里充斥着黑暗与恐惧,霓虹灯很暗,石板路很暗,人心似乎也很暗。楼道里,各式各样凶神恶煞的目光投射着我,好似并不欢迎我这位陌生的客人。那穿着背心,满膀子纹身的胖子横着我,那比基尼浓妆艳抹的女郎夹着香烟向我抛来媚眼,不时吐出一团缭绕烟雾。真不知道墩子是如何在这地方生存下来的,换作是我,或许早已被乱刀砍死。
“不否认,我的确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这些年来,我交往了不少女生,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麻痹自己的手段,但我确实企图借此抹去小洛的影子,但她的样子却无时不刻在我眼前出现,我知道,这世上不会再出现一个心心相惜的人,继续选择相信爱情,建立信任,这本就是一个煎熬的过程。”
我轻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呵,你没得说错,对于泡妞方面,你的确是一个骨灰级的烂人,不过没事,这条路上你并不孤独,跟你一样,我也是个烂人,咱们属于同一条船上的蚱蜢。”
一百转头微微一笑,轻声说道:“上次在龙泉赏花,第一次见小晓,你知道当时,我为什么会那么惊恐吗?”
我疑惑地摇着头,的确,他那天的反应确实太过兴师动众。
“那前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小洛仍旧血淋淋的样子站在我面前,不过,她不再像往常那样痛苦哀鸣,而是看着我微笑。你说,这是否就是上天的安排?那第二天,我居然见到了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小晓,然而今晚,我竟再次梦见了小洛,你知道她在梦中对我说了什么?”
我瞪大眼睛望着他,以为他会说出“还我命来!”等恐怖的语句。
“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连衣裙,全身白净得一尘不染,再没任何血渍,还是以前那么漂亮。她紧紧抱住我,躺在我怀里说悄悄话。”
“那她——她都说了些什么?”虽只是个梦,我却十分好奇。
一百激动却又惶恐地说道:“她对我说——我回来了!”
“呵呵,一个梦而已,不用太过计较,应该是你太思恋她的缘故,所以才会做这种梦,这在心理学上叫做——”
“不,我相信那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梦!难道你不觉得这一切都很离奇?感觉仿佛有人刻意安排一样。”
“巧合而已。”
“并非巧合,这是一种暗示,小洛是想告诉我,她回来了,她真的复活了。”
“你——走火入魔了吧?这梦里的东西,还能当真?”
“现实和梦境有什么区别!你的表妹,邱小晓,我能从她身上找到小洛的影子,我能感受到小洛的存在。”一百越说越激动。
不知道为何,我瞬间感觉到一股压抑,仿佛一场酝酿已久的悲剧正逐渐蔓延开来。
“她——她——的确是跟小洛长得很像,但,你对小晓的感觉并不是真正的爱,这只是一种错觉,邱小晓只不过是小洛的一个虚幻映像,绝不应该是她的替代品,这样会对她很不公平,不是吗?”我开始变得有些吞吐,情绪躁动不安。
“不,我很确定,邱小晓就是小洛,小洛就是邱小晓。我欠小洛太多了,经过这段时间,我已经决定好了,我会用我的一切,甚至是生命来挽回这段感情,曾经那份还没来得及付出的爱,我会将它重新灌注到小晓身上,我一定要让她过得幸福,这是上天给我的最后一次机会,我绝不能再无动于衷!”一百非常坚信,这番话可算作是他对爱情的宣言,如果此刻小洛在场,我相信她定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然而,在一百那荒唐的情感逻辑中,邱小晓就是小洛,小洛则是邱小晓,她们已然画上了等号。
说完后,一百转头微笑着对我说道:“她是你表妹,你会支持我的,对吧?”
我似笑非笑地点点头,脸上尽是无可言语的尴尬与难堪。
我不知道一百是否一时冲动才会有这个怪异的想法,不过,他对那份过往的特殊情感却是毋庸置疑的。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失去之后的东西,当我们拥有时,它似乎成为了一种习惯,认为它会理所应当地停留在原地,永远也不会发生改变,更不会离自己远去,故而尽情地放纵与挥霍,直到漠视它的意义,甚至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即便它屡次发出抗议的警告,我们也仍会选择无所畏惧。
而一旦失去了那些拥有过的东西,到了物是人非的地步,生活又会突然变得极度不适应,总感觉落下了什么重要的物件,竭力反思,这才发现心脏的某个角落已有了很大一个缺口,一个无法缝补的破洞,漏掉了所有的幸福,到那时,我们会变得狂躁不安,失去理智,选择疯狂地补救,可一切都为时已晚,那些珍贵的东西,已经被丢进了回忆里,无论如何伤感与悔恨,都无法被再次捞起。
“你确定真的喜欢她?”我问一百道。
“不是喜欢,是爱,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一百仍旧坚信。
“那你跟我说说,什么是爱?你爱她哪一点?你们才认识多久?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就像我刚才所说,这只是你产生的一种错觉。”
“爱情这东西,谁也说不清道理,一万个人,便会有一万种对爱的解释,角度不同而已,不必去评价哪一种才是最真实的,毕竟各自的位置有所不同。总之,我不希望她受到半点委屈,不愿看到她掉泪,她伤心时,我会难过;她快乐时,我会比她更高兴,我希望时时刻刻陪在她左右,让她感受到我为她所做的一切。”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怎样才算是爱一个人,毕竟我未曾涉足情感的区域,也便没资格作出任何评价,但听一百如此一说,我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对小晓的感觉竟和一百如此地相似。
长久以来,我骨子里生长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自信地以为全天下除了我,没人能给她更好的幸福。这或许正是一种所谓的占有欲吧,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可耻欲望。
邱小晓已完全将我俘虏,她的喜怒哀乐直接牵动着我情绪的变化,我甚至不敢去设想,如果没了她,我的生活会变得何等的枯燥与暗淡,或许,此生此世,我已完全成为了她的附属品。莫非,不知不觉中,我已爱上了这个小丫头?我不确定,也不敢继续想下去,但在有一点上,我却与一百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他希望小晓能感受到自己的付出,而我则并非如此,只要她是快乐的,我的心便是安稳的。
随后的日子里,一百有了很大变化,开始主动联系我们,约我们唱K、吃饭。不过,与其说是约我们,倒不如说成是与邱小晓的单独约会,每一次活动,他都会刻意接近小晓,与她谈得很是投缘,连那呆头笨鹅的墩子都能明白这其中的意图,更何况是作为当事人邱小晓,她更是早已感知到那份特殊的照顾。
按常理而言,这本是一件好事,我的好哥们儿爱上了我的表妹,我应当竭尽全力撮合他们,可——可我却找不到丝毫成全他们的欲望与冲动。
某日,一群人在KTV里嗨得人仰马翻,一百恢复了往日的笑容,只不过仍然不肯沾酒,当然,自始至终,他目光的焦点始终聚集在小晓身上,墩子仍旧喝得不省人事,被刘倩骂得个狗血淋头,从KTV里出来时,即便是不醉酒的我,也已明显感觉头有些晕沉。
回家后,闭上眼,仰着头,瘫软在沙发上,小晓递给我一杯热牛奶,继而在我旁边坐下。
我们彼此并不说话,安静了好几分钟。
突然,她一脸严肃的样子说道:“我——想跟你说个事。”
我微微睁开一只眼,瞄了她一下,然后又赶紧闭上。
“嗯?什么事?”
“我——,那个。”
“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那个——一百他——”
听到这个名字,我立马清醒了不少,条件反射地睁开双眼,我似乎能预感到她嘴里将要吐出的东西。
“他怎么了?”
“他——他昨天来我上班的地方了。”
“啊?他——他去那儿干嘛?”我刻意装着糊涂。
“他送了我很大一束玫瑰。”
“噢。”
此时的我,表面沉稳若定,内心却波涛汹涌。
“他居然说喜欢我。”小晓用低得不能再低的语调回答道。
“真的?那——那太好了,你终于可以嫁出去了,不会再在我面前晃悠了,我终于可以过上几天安生日子啰!诶,我跟你说,你可算是捞到个大便宜,那欧阳家财大气粗,准保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我强颜欢笑地跟她开着玩笑,可那瑟瑟发抖的内心,却早已兵荒马乱。
“你——真这么觉得?”小晓以极度怪异的眼神凝视我问道。
见此状况,我自然不敢再嬉皮笑脸,只得低着头轻声回答道:“难——难道不是么?其实一百他人很好——而且——”
“呵呵,好了,不用说了,我去洗澡,准备睡觉了。”她似乎并不愿听我继续讲下去,甚至是带着些脾气,转身朝卫生间走去。
客厅内独留下我一人,点燃一支烟,我猛吸了一大口,希望能借它赦免刚才那番违心的说辞。再次拷问内心,我真的已经爱上邱小晓了吗?如果是爱,那究竟是爱她的天真烂漫,还是温柔善良?思考了许久,却得不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我担心一旦判断失误,一次错误的决定,将会伤害连累到太多的人。
小晓和一百都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并不希望他们会因我而产生纠葛,所以,对于这份尚未确认的感情,我选择了等待,也可以说成是逃避。
第二天晚上,我买好了小晓最爱吃的路摊小吃,像往常一样到她工作的咖啡厅接她回家,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我走近时才发现,那咖啡厅门口停着的,竟是那辆熟悉的奥迪。
透过落地窗,目光迅速扫描,最终,在离那架钢琴不远处,我发现了他的身影,欧阳一百正端正地坐在沙发上,细细品尝着杯中的咖啡,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小晓,整个画面,就如同王子与公主的完美契合,那份高贵与华丽,让玻璃窗外的我莫名生出几分祝福,就好像儿时看白雪公主的画册,我从未奢望自己变成那吻醒公主的王子,只要他们能战胜巫婆,过上幸福的生活,我甘愿化身陪伴左右的小矮人。
此时此刻,我心中涌出一番带着腐臭腥味的自卑,那跨出半步的前脚迅速缩回,不愿打破咖啡馆内酝酿起的浪漫气氛,不愿触及那块尴尬的区域。
对啊,进去之后,我能说些什么?说“啊!好巧,你也在?”,还是说:“别担心,我一定会帮你拿下小晓?”,或者是:“其实我也喜欢邱小晓,咱们生死决斗吧!”。
实在找不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更不期望破坏里面的和谐气氛。犹豫许久,我最终选择了在咖啡厅外转悠,以此种不进不退的方式注视着里面的一举一动。
烟一根一根地熄灭,又一根一根地点燃,不知道到底抽了多少,只知道他们出来之时,那空地上已满是燃尽的烟头。小晓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她四处寻觅,似乎期待着什么,却又失望地转回了头。
我赶紧找了一个黑暗的角落躲藏起来,生怕她会搜索到我这副猥琐的躯体。他们并着肩一步一步远去,身影越来越模糊,声音越来越微弱,仿佛即将消失在这令人恐怖的夜色之中。我赶紧扔掉手中的最后一根香烟,用颤抖的脚尖将它踩灭,然后保持着一定距离跟在他们身后。他们说些什么我完全听不见,只能清晰地听到自己振聋发聩的心跳声,那一声声剧烈的搏动,大有炸开胸腔之势。
大脑里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们已来到我家楼下,只听得小晓一声谢谢之后便独自进入了电梯,一百在楼下傻站了几分钟,最终消失在视线之内。我则如同一只经历了白昼的老鼠,偷偷从黑暗中探出脑袋,生怕被人发现。电梯中,我收到了小晓的短信,我并未予以回复,想到反正马上也到家了。
当打开房门时,我明显感觉到屋内气氛的怪异。
“你——去哪儿了?短信也不回。”以往的每一天,我都会按时去接小晓回家,即便是有什么事去不了,我也会事先电话通知一声,而今天这异常的举动,确实令她有些奇怪。
“噢,今晚公司有点事,所以回来晚了,到楼下时看到你发的短信,想着反正也到家了,就没回你。”我不敢直视她的双眼,也并未因自己的虚伪言辞感到羞愧。
来到沙发上,那茶几上堆放着的,是邱小晓带回的那一大束玫瑰,鲜红似血,即便是在这杂物堆积的客厅,仍太过惹眼。
“咦!哪儿来的?这么漂亮。”我假意毫不知情地问她道。
“一百送的,刚才是他送我回家的。”小晓似乎刻意提高嗓门道。
我尴尬地停顿片刻,然后死撑着笑脸回应道:“哈哈,终于有人肯接替我的工作了,怎么样,我就说嘛,他人真不错,这么一大堆玫瑰,怕是要花不少银子。”
小晓并不做声,而是用一种极度陌生的表情盯着我。
“怎么了?我——我说得不对么?”
她嘴角微微上翘,冷冷说道:“对,你说得都对,他非常好!”
简单的几个字,说完后,他转身回到了自己房间。
“这花——不放你房间?”我大声问道。
“就让它呆那吧,也让你闻闻花香。”说完后,她重重关上了卧室的房门。
整个客厅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只剩下我与那束开得火红的玫瑰,它仿似正卖弄着风骚,向我发起了挑衅。我们如同狭路相逢的宿敌一般对峙,谁也不愿输给谁,相持数十秒之后,我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惭愧得败下阵来。想想也觉得自己可笑,我竟到了只能和一簇简单的植物咬牙较劲的地步。
随后的几晚,一百都会到那家咖啡馆,我也仍旧像贼一样偷偷跟在他们身后,实在不喜欢自己的这一变态做法,但唯有以此方式,我的心才能稍微安慰一些。
半个月后的某天晚上,我和程之初在公司加班,工作上,她显然是一把好手,比我懂得更多,老实说,如果没有她,我真不知道这个经理的位置还能坐到几时。晚上九点多,工作也差不多结束了,我们打算着出去吃点东西再回家,没想到却被墩子的一个电话给搅扰了。
“喂,你在哪儿?”墩子问我道。
“刚下班,跟之初一起呢,准备吃点东西,你要来么?”
“靠,你竟然还有心情吃东西!”墩子的语气似乎有些激动。
“啊?咋——咋了?”
“这——这个事情,我真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电话那头,墩子犹犹豫豫道。
“你丫有屁就放,吞吞吐吐,怎么像个娘们儿似的,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好吧,那我可就直说了。你表妹,就那个蚯蚓,你确信她现在真的在念高中?”
“对啊,只是打扮成熟而已,高中都还没毕业呢,怎么?你小子可别打它的主意!人家还只是个孩子。”
“呸呸呸,你TM都想哪儿去了,我是那种人吗!哥现在也是有家室的人了。”
“那——你打听这个干吗?”
“是这样的,我现在正跟朋友在‘金三角’喝着呢,刚上厕所时,我偷瞄了一眼隔壁包房,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
“什——什么?”
“那蚯蚓居然在里面,跟一些混混搂搂抱抱在一起,这个事情,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跟你说一下。”
“什么?不会吧?今天又不是周末,她应该还在学校,你应该是看错了吧。”
“哥没其它优点,就这5.3的极限视力,牛逼得跟望远镜似的,从没看走眼,我敢肯定,绝对没有认错,准是她!我看,你还是过来一趟?”
“废话,你等着,我马上过来!”
我真不敢相信那疯丫头竟会干出如此出格的事,平日里放纵她,不希望她受约束,那是想给她青春期本该拥有的自由,却没想到她会以此方式回敬自己的青春。
仔细想了想,这种事情还是暂时不告诉小晓为好,否则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程之初望着我问道。
“蚯蚓,她逃课了,情况有些复杂,我要过去一趟,看来你得自己找东西吃了。”我急匆匆地收拾着东西。
“啊?那,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不用了,你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你有车吗?这个点,打车都得花不少时间,别废话了,我送你过去,赶紧!”
也只能如此,这个时间点,正是出租车的黄金时段,为赶时间,我只得选择坐上她的车。
所谓的金三角,是一家比较有名的娱乐场所,该地之所以出名,并不在于它的奢华,而来自于它的混乱,可算作吸毒、寻欢、斗殴的聚集地。我自然是从未去过那种地方,平日里也只是听墩子提起过几回,作为在江湖上闯荡的人,他到是那里的常客。
蚯蚓怎会突然出现在那种地方?她又和哪些人鬼混在一起?会不会有生命危险?细想一下,头皮发麻,我简直不敢继续再往下想。
到了星球俱乐部,墩子已在楼下等我,我让程之初在车里候着我们,毕竟那种场合不太适合干净的女生。
“她人呢?”我急切地问墩子道。
“在楼上,你赶紧跟我来。”
“她没发现你吧?”
“没有,这小姑子,正喝得尽兴呢,哪儿会注意到我。”
跟着墩子来到三楼,这里如同迷宫一般,整个楼道里充斥着黑暗与恐惧,霓虹灯很暗,石板路很暗,人心似乎也很暗。楼道里,各式各样凶神恶煞的目光投射着我,好似并不欢迎我这位陌生的客人。那穿着背心,满膀子纹身的胖子横着我,那比基尼浓妆艳抹的女郎夹着香烟向我抛来媚眼,不时吐出一团缭绕烟雾。真不知道墩子是如何在这地方生存下来的,换作是我,或许早已被乱刀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