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你爸知道这事儿吗?”我问她道。

    “昨晚给他通过电话,他支持我的想法,还说尽快邀请你爸妈来成都,大家一起见个面,你呢,你爸妈那边,知道我们的事吗?”

    “还没呢,还没告诉他们。”

    “赶紧呀,真是个不孝子!这么大的事还拖着懒着。”

    随即,程之初从我口袋里掏出手机:“快,给咱爸咱妈通个电话,汇报一下喜讯。”

    按之初的要求,我拨通了电话。

    “妈,在干嘛呢?”

    “嘿,正给你爸洗那件军大衣呢,穿了那么多年,还不肯丢,都包浆了,废了半袋洗衣粉……”

    “我爸呢?”

    “一大早就和你舅赶集去了,力齐啊,你最近都去哪儿了,人家小——”

    “妈,我要结婚了。”

    “啊?真的假的?你可不要骗妈妈。”电话那头异常兴奋。

    “您都说些什么呢,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这样吧,你跟我爸商量一下,下周周末,一起来成都,大家一起商量下结婚的事。”

    “好好好,等你爸回来,我立马跟他说,哈哈,你们呀,可总算是走到一起了。”

    “那就这样吧,到时再给你们打电话。”

    我尽快挂断了电话,毕竟时间仓促,还没来得及给他们解释事实的真相,况且在电话上也实在讲不清楚,只好等他们过来之后再作解释。

    两天后,所有人都知晓了这件事情,一百和墩子纷纷发来贺电,调侃我是小白脸傍上了白富美,算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我家祖坟上肯定正冒着浓浓青烟。如若换成其他人这么说,我肯定会火冒三丈,痛扇他几个耳光,说实话,我选择与程之初在一起,与她的家境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对我而言,只不过是她恰巧出身豪门而已。

    邱小晓没打来电话,我也并不希望她关注此事,虽彼此共处同一城市之中,却爱着各自的恋人,我们必须严守道德法则,互不侵犯,我害怕她的每一句问候,都会令我惊慌失措,不知如何应答。何况,我们都应当过得幸福,才不辜负彼此的心狠手辣。

    那个周末,我和程之初准备好前往火车站接我父母,她一大早便起了床,花了好长时间来整理自己,说一定得给公公婆婆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而我则忐忑万千,毕竟爸妈还并不知道即将过门的儿媳并非邱小晓。

    车站里人山人海,废了好大力气才从人群中搜寻到爸妈的影子,那年过六旬的老父亲佝偻着腰,穿一身盗版运动装(显然是从镇上淘来的地摊货,因为那衣服胸前的商标为“kappa”,而后背上的标记却为“NIKE”),肩上扛着一个大蛇皮口袋,一手紧拽着我妈,一步一步缓慢地朝出站口挪来,生怕一个不留神就会将我妈给弄丢掉。

    我妈则穿着那件碎花衬衣,脚踩一双白色网鞋,这在我们农村来说已算是非常庄重的打扮了,可对这座所谓“时尚潮流”的大城市而言,两人却显得格格不入,摆脱不掉那份与生俱来的泥巴气息,他们四处张望,显得十分拘谨,对这座陌生的城市心生戒备。

    当走到面前时,他们才将我认出。

    “齐齐!”

    我妈激动地摸着我的脑袋,眼泪跟着涌了出来,这久别重逢的场面,差点击溃我的泪腺,可此刻的我却不光只是激动,更包含了一种愧疚,为自己前段时间消身匿迹而惭愧,也为即将揭开一个令她们难以接受的事实而愧疚。

    “穿得人模狗样,连自己什么根儿都忘了,咋了,不认祖了?还想消失了?不愿见我跟你妈这张老脸了?”我爸瞪眼骂我道。

    这也难怪,将俩老人搁置在冰冷的农村老家,自己却突然玩起了消失,这行为实在太过混账。

    我低头不语,只等我爸将心中的怒火吐尽。

    “好啦好啦,平平安安就好,你爸只是担心你出什么事,唉,小晓呢,我的乖儿媳妇,那丫头怎么没来接我们?”我妈激动地四处张望。

    “噢,对了,爸,妈,忘了给你们介绍,这是程之初。”我将程之初拽到爸妈面前。

    “叔叔阿姨好!”程之初恭敬地鞠了一躬。

    或许是因为程之初太过漂亮,也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受到这类穿着华丽之人的尊敬,总之,两老人仿似受到了惊吓,用惊恐的眼神打量着眼前这个时尚的女人。

    “幺妹(在老家,年长之人对年轻女性都这么称呼),你——你好!”我爸惊慌失措地问候道,本想礼貌地握手,但看了看自己长满老茧的手,却又顿时缩了回去。

    “叔叔阿姨,一路辛苦了,二老肯定饿了吧?走,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程之初挽着我的手说道。

    这个细微的动作对爸妈而言太过惊奇,令他们呆滞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爸妈突然将我单独拖拽到一边,轻声质问道:“这幺妹是谁?小晓呢?”

    “爸、妈,这一年发生了太多事情,我很难立马清楚地给你们做出解释,总之,我跟小晓已经分手了,她现在也已经结婚,成为了别人的老婆,而即将和我结婚的人,你们未来的儿媳妇,就是面前的程之初。”

    听我如此一说,爸妈仿似经受了晴天霹雳,目瞪口呆,双手颤抖,的确,这一年来发生了太多变故,如若是我,也着实难以理解。

    “你俩到底咋了?是没感情了?”我妈悄悄问道。

    “狗娘养的!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又不跟人家好了?”我爸呵斥道。

    “哎呀,爸,你都想哪儿去了,小晓现在过得很幸福,并非你们想象的那样,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年轻人的情感世界,自然无法同老一辈人解释清楚,我只得搪塞他们,希望过不了多久,他们也会同我一样接受这个事实。

    我向程之初打了个手势,示意我们可以回家了。

    程之初立马小跑过来,挽着我妈的手,笑呵呵地与她攀谈起来,在亲和力这一点上,我相信她与邱小晓有着同样的魅力,没有架子,没有傲气,即便属于豪门之家的千金大小姐。

    当我为爸妈打开车门时,他们再度惊呆,二老这一生,几乎是没有坐过私人汽车的,更何况是眼前这么一庞然大物。

    两位老人怯生生地爬上车,只用臀尖触碰着坐垫,生怕给人家弄脏或弄坏,而那表情更是显得太过拘谨,规规矩矩地坐着,甚至不敢大声喘气,就连我爸那根从不间断的老烟枪也收敛起来。

    程之初自然是看出了这一点,她不断给二老介绍车窗外的景观,尽力卖弄着热情,倒的确是博得了爸妈的一些好感,他们也开始主动与程之初对上了话。

    “叔叔阿姨,想吃点什么?”

    “咱都是庄稼人,能管饱就好。”我爸回答道。

    “要不买些菜,回家自己弄?”我提议道。

    “好好,我来做,齐齐打小就喜欢吃我烧的菜。”我妈赞同道。

    “也行,那一家人吃个团圆饭,对了,叔叔阿姨,先给二老道个歉,我爸公司今天有点急事,的确是走不开,可能要晚点才能到。”

    “不急不急,城里人都忙,这我理解。”

    在他们看来,程之初就是大城市里的天然产物,而我,则只是那麦田里的残穗,骨子里本就不相匹配,而现在又被生拉硬扯地摆放到一块儿,硬着头皮去感受那份压力和自卑,不光他们想不通,就连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

    当走到家门前的一刹,爸妈脸上再次泛起了惊愕,面对如此高大宽敞、富丽堂皇的豪宅,也只能用惊叹予以对之。与农村地区不一样,城市里的地盘,寸土寸金,即便买一间百十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也得够我辛苦一辈子,更何况是眼前这座裹着华丽装扮的庞大建筑,其价值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承载范围,或许我碌碌一生,也无法与它处于同一价格标签。

    趁程之初出门买菜的时间,我将事情的原委向爸妈和盘托出,当然,我并没将一百父亲的所作所为讲给他们听,只说是与小晓之间感情渐淡的缘故,都市生活,物欲横流,情感贬值,两个人之间不再相爱,却也没什么不可相信的。当然,两位老人能回应的,也只能是为子女的感情感到惋惜。

    我妈跟着程之初的节奏在厨房里忙来忙去,她似乎完全接纳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儿,而我爸则被屋内各种新奇的东西所吸引。

    辛苦了一下午,大小餐盘已上桌,离约定的饭点过去了十多分钟,却仍未听见程董的敲门声,打了几次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这让程之初极度尴尬,我爸妈客套地替她圆场,说可能路上堵车、也或许有什么重要事情给耽误了,值得理解。

    可话虽如此说,他们却仍有一丝不满,也难怪,双方父母第一次见面就迟到,这搁哪个当爹妈的能高兴,人嘛,活着的动力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

    “好啦,不等他了,我们先吃吧。”程之初提议道。

    “对,爸、妈,你们肯定饿了,先吃着吧。”

    “还是等等吧,这样太不礼貌了。”我妈说出“礼貌”二字,虽无它意,却如同针刺一般扎着程之初。

    农村人就是这样,我们醇厚、朴实,装不了太多花花肠子,我们不会鄙视任何人,毕竟自己本就处于社会的最低层,也再无更低等级的人类被我们嘲弄;我们活得有自尊,善待任何一个尊重我们的人;我们排斥高傲,面对那些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人,我们往往将他划出圈外,老死不相往来。城市人骂我们傻、说我们笨、嫌我们脏、厌我们穷、笑我们土,其实,农村才是世间最真实的地方,这里有邻里关系,这里有互敬互助,这里有田园欢歌,这里还有落叶归根,与那些勾心斗角,人情淡薄的都市生活比较起来,孰优孰劣,答案自然非常明朗。

    半小时过后,我们终于见到了程董的身影,程之初这才缓了一口气。

    “爸,您怎么才来?”程之初抱怨道。

    “实在不好意思,公司里出了一点状况,耽误了时间,我给两位亲家道歉。”程董朝我爸妈走过来,弯下腰,深鞠了一躬。

    “要不得,要不得。”爸妈赶紧上前阻止,如此而来,礼貌的道歉方式自然是让迟到的尴尬涣然冰释。

    接下来,大家围坐在餐桌旁,准备享用一桌盛宴。

    “哟!今儿这菜这么丰富,都谁做的?”程董笑着问道。

    “除了你宝贝闺女,还能有谁?当然,得多亏阿姨这个好老师的指导,要不然,这桌上摆着的,可就是一道道黑暗料理了。”程之初一边说,还一边挽着我妈的手臂,这一细微动作更加深了她们之间的情感。

    “小丫头片子,都已经领证的人了,还一口一个阿姨,成何体统?”程董训斥道。

    “噢,对了,嘿嘿,妈——!”之初一声亲昵的称呼,逗得我妈咧开了嘴。

    “亲家,我这女儿啊,从小娇惯,缺了管教,一身公主病,今后,还得麻烦二位替我多多管教。”

    常理来说,我爸妈本该回应一些客套的话,比如程之初乖巧伶俐,我天生拙笨等等,但他们却只是傻呵呵地笑,或许是由于场景太过尴尬的缘故,他们仍显得有些拘束,也或许是害怕说错一句话,会让面前的这位大人物瞧不起,于是索性保持沉默,仅用微笑予以应之。

    程董亲自倒了两杯红酒,递到我爸妈手里。

    “亲家,真诚地欢迎你们,这既然都是一家子人了,那就千万别客气,这就是自个儿家,痛痛快快地耍一番。”程董举起酒杯,尽地主之谊,向我父母敬酒,这倒令爸妈受宠若惊,为表尊重,老两口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哟!好酒量!”见此情况,程董也将杯中的酒彻底清空。

    喝完后,他再为自己倒上第二杯,然后像亲近的朋友一般朝我和程之初举起了酒杯。

    “力齐,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儿子了,也算是咱们父子有缘,之初的后半辈子,我就彻底交付给你了,她打小就缺少母爱,而我工作忙,很少有时间照顾到她,所以,爸爸恳求你,一定要善待她。”没想到程董居然能说出如此煽人眼泪的话,父爱如山,这场面瞬间变得严肃起来,那随之而来的责任也跟着变得如此沉重。

    “爸,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之初的!绝不让她受半点苦!”我坚定地作下了一生的承诺。

    “好!好!那我就放心了。”

    “亲家,那这事,就这么定下了?”我爸吞吐道。

    “嗯,就这么定了!”

    “你看得起我家这穷小子?”

    “诶,亲家怎么能那么说呢,力齐这小子我老早就见过,有胆识,有想法,一点儿也不穷!将来啊,定会大有作为。当然,我也相信之初的眼光,只要她喜欢,只要他们小两口过得好,我就绝无二话!”

    “我也是这个意思,只要他们好好的,那咱老两口,都没意见。”

    说完,我爸突然站立起身,在破旧的挎包里鼓捣了老半天,终于掏出一捆用红布包扎好的人民币,颤抖着递到程董面前。

    “咱是庄家人,比不了城里的收入,这些年,我们老两口为这臭小子攒了些聘礼,少是少了些,还希望亲家不要介意。”

    无论任何婚姻,一旦扯上金钱,瞬间就会变得失了味道。我猜想财大气粗的程董并不在意这些小钱,笃定他一定会言辞拒绝。

    可没曾想,他竟然毫不推辞地接纳了这份绵薄的聘礼。

    “爸?”程之初瞪眼不满道。

    程董却淡定从容地大声笑道:“哈哈哈,养女二十多年,总算有了回报,两位亲家,这聘礼我就收下了,就当是对他们小两口的见证。”

    程之初看了看我,我看了看她,竟不知如何控场。

    程董收好聘礼,接着说道:“当然,我也知道,养儿不易,谁家的孩子都是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都不容易!”

    他一边说,一边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递到爸妈面前。

    “这——这是啥?”我爸随意翻了翻,却看不懂里面的内容。

    我接过文件夹,仔细一看,这才发现,那里面装着的竟是两份合同,准确地说,应该是两份房产合同,合同上载明了成都某小区的房产,均在120多平米,而那合同的落款,一份是我的名字,另一份则是我爸的名字。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程董早已为我们置了房产,要知道,这成都虽并非一线城市,可三环以内的房价却也高得惊人。

    这才终于明白过来,这老奸巨猾的程董果然是商业奇才,他理所应当地接受了父母的聘礼,原因有三:其一,是表示对女儿婚姻的重视,既然是明媒正娶,那聘礼□□这类礼节则不可缺少,方显得女儿家的尊贵;其二,如果他直接拿出合同,定会伤了我家人的自尊,必定得不偿失,所以他来了个投桃报李,给我们一个缓冲的台阶,心安理得地接受那昂贵的房产;其三呢,以金钱物质作为保证,算是一种质押,多少程度上,能警醒我对程之初的感情。

    “爸,您这是?”我惊讶地问程董道。

    “齐齐——这是咋回事啊?”爸妈惊愕地问我道。

    “爸买了两套房子,一套是给你们的,一套是给我的。”我向爸妈解释道。

    此话一出,爸妈立马站起起身来,诚惶诚恐地挥手拒绝道:“要不得,要不得,咱都是庄稼人,可住不得这城里的房子,齐齐,你赶紧,赶紧还给人家。”

    程董也立即站立起来,先是伸手劝慰老两口坐下,然后轻声道:“亲家,你们先坐下,听我把话说完,我吧,是这么考虑的,力齐和初儿这小两口吧,能走到一起实属不易,年轻人成了婚,当了家,日后还得有个孩子,那开支就更大了,要撑起这个家可不容易啊,咱这当父母的,能帮则帮。她妈又去得早,我没其它本事,只懂得赚钱,愧于对她的关心和照顾,所以,这日后,还得仰仗您二位多费心。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起努力,把这个大家庭搞得兴旺壮大、红红火火,您二老看,怎么样?”

    “那是那是,初儿这孩子,不错,我喜欢。”我妈笑着应允道。

    我爸沉思片刻,缓缓道:“亲家,您放一百个心,咱老两口定会待初儿如亲生女儿一般,可这房子,咱是万万要不得,咱虽是农村人,穷!喜得钱,可也懂得个无功不受禄的道理不是,你说这天上突然掉下这么一大块馅饼,咱可拾不得。”

    “哈哈哈,我的老哥哥,您怎么就听不明白我的话呢,这么跟您说吧,这往后,他们还得生儿育女,你们老两口终归还是得来成都养老,要不然,相隔那么远,哪能天天见着孙子?”

    “理儿是这个理儿,可是——”

    “您就别可是了,都是一家人,不必在乎这些身外之物,这房子,就当暂时借给你们住的,这样总可以了吧。”

    我欲要起身推辞,却被程之初拦下。

    她笑着对我爸妈道:“爸,妈,你们就放心吧,我和力齐一定会努力工作,绝不啃老,至于这房子,就当是咱夫妻俩从我爸那借钱买的,以后赚来的钱,我们一点一点还给我爸,你们看怎么样?”

    “嗯,这样好,这样好,年轻人就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当年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

    见我爸老毛病又犯了,我赶紧干咳两声。

    程董见状立马问道:“莫非,老哥哥也当过兵?”

    我爸挥手委叹道:“唉,那年代,当兵可不那么容易,这也是我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呐。亲家,莫非你在部队呆过?”

    “有幸,呆过几年。”

    “哈哈,哪年参的军?哪个部队?”

    “……”

    如此一来,两位军农彻底融合到一起,畅谈起有关军事的各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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