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它走出更衣室,程之初一脸满意地打趣道:“嗯,不错不错,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上这鞍,还真像是换了一匹马!”

    “滚犊子!”我白了她一眼。

    如同展览品般被她拉扯着转来转去,这让我想起了儿时父母给我买过年衣服时的场景,也是被这样拽着上下打量,生怕哪一个地方不满意,买回家会后悔。

    “还行吧,面料不错,程董一定非常满意。”我发表着个人见解,毕竟两万多的衣服对程董这类人来说,也算是标准配置。

    “老头子工作忙,没时间选购,这种买买买的事情,都得交给我这个生活秘书来搭理。”

    “哈哈,老爷子总算是没白疼你,于他而言,你可称得上一款加厚版的小棉袄哦。”我一边夸赞,一边准备脱去身上这套雍容华贵。

    “诶,别别别,先穿上,回去再脱。”

    “为什么呀?”

    “嗯——那个,噢,对了,这新衣服吧,都会有些怪味儿,比如甲醛什么的,你呀,帮人帮到底,先穿着,帮老头子把有毒物质都吸收吸收。”

    “我去!我有那么狗奴才吗?还得负责吸收甲醛。再说了,这也没啥味儿啊。”我举起袖子,凑近鼻子深吸一口。

    “让你穿上就穿上,哪儿那么多废话!”

    “好好好,全听姑奶奶您吩咐。”我无可奈何地摇头道。

    “对嘛,这才乖嘛,这方面,你可得跟人家十一好好学学!”

    “我去!在你心里,我TM就一宠物啊?竟拿那小畜生跟我相提并论。”我忿忿不平道。

    “别别别,您可想多了!十一的等级比你高多了。在这家里,老娘是掌柜的,十一排行老二,你嘛,充其量就是个店小二。”她笑着贫嘴道。

    “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折腾了那么久,看来,我还是逃不过一身奴才命。”

    “作我的奴才,有何不好?放心,老娘不会亏待你的,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和十一,没人敢欺负你。”她揪扯着我的脸嬉皮笑脸道,全然已将我当成了那可捏可掐的宠物。

    “我说,你好歹让我体验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呗,就现在这副鸟样,还TM得是‘一狗之下’!”

    “一人之下那是大内总管!老娘才懒得给你净身。”

    “我……”

    “哎呀,废话那么多,走,去楼上!老娘也得为自己破费破费!这该死的购物欲!哈哈哈哈!”

    程之初挽着我来到三楼,该层主打女款服装,五彩斑斓的橱窗内展示着各类华丽的女裙,长的、短的、露肩的、露背的、性感的、娇小的、鲜艳的、朴素的,整体上来说,颜色和款式要比男装多上成千上万倍。

    程之初试了好几个款式的衣服,在我看来,每一件都堪称佳品,上身效果非常不错,毕竟她的身材摆在那里,就算是一只化肥口袋,她也能给你穿出巴黎时装周的感觉。

    最终,她选择了一件深黑色露肩齐臀短裙,修长的大腿配上十多公分的高跟,看上去极度性感,着实有几分电影明星的气质。

    “哈哈哈,这就对了,可不能站你旁边失了姿色。”她仰天大笑道。

    “OK了?满意了?现在,咱可以滚回家了么?”

    “咦,瞧你那副嘴脸,时间还早咧,难得出来一趟,老娘得好好过把购物瘾。”

    不由分说,程之初挽住我的胳膊在商场里四处乱窜,可寻了好几个店铺,也没找到心仪的产品。

    突然,商场门口传来一阵躁动,喝彩声一浪接过一浪,程之初立马拖拽着我朝气氛燃爆点奔去。

    近时才发现,原来是一家知名化妆品牌正在搞宣传活动,临时搭建起一个超大的舞台,台上载歌载舞,台下人山人海,人头攒动,场面好不热闹,简直就像一个小型的演唱会。

    节目中途,一位女主持人缓缓上台。

    “接下来呢,就是令人兴奋的礼物派送环节了,大家可以看到,在我身旁呢,摆放着一只超大、超可爱的泰迪熊,大家可不要小瞧它,这小东西可不是一般的毛绒玩具,而是由迪斯尼公司在今年推出的经典限量款,携有编码证书,全球限发200只,可谓是有价无市。”

    听那主持人如此一说,台下观众再次躁动起来,再次掀起了新高潮。

    “我的天,找了那么久,它居然在这里出现了。”程之初自言自语道。

    那主持人接着道:“当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也并不是白给的,必须得满足两个小小的测试,首先呢,我们要从现场观众中抽取一对情侣,由他们来接受公司的产品测试,然后呢,他们必须给台下观众分享一段甜蜜的爱情故事,如果这个故事能获得大家的一致认可,那这一只限量版泰迪,他们就可以抱回家了。”

    那一刻,程之初拽我的手越来越紧,她双眼凝神,目光如炬,像头饿狼般死死锁定住台上那只猎物——限量版泰迪。

    “好了,我刚才说的规则,大家都听清楚了吗?”那主持人对着台下大声问道。

    “听清楚了!”台下一片齐刷刷地呐喊声,看来,大家都是识货的主,纷纷抬起手臂,准备举手换来上台的权利。

    那主持人继续拉扯气氛道:“好,接下来,我数一二三,三个数,愿意上台的观众准备举手。”

    “一”

    还未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我已被程之初拖拽着,像疯牛般在人群里横冲直撞。

    “二”

    “它是老娘的!挡我者死!”程之初信誓旦旦,一股脑朝台前冲去。

    “三”

    简单的三个数,几秒钟之前,我还在人群的末端,与主持人遥首相望,而短短几秒钟之后,我竟稀里糊涂被程之初传送到了舞台边缘,身不由己地站上了舞台旁的梯架,而程之初则高举着双手,俯视着舞台下黑压压的人群。

    俗话说,兵不厌诈,程之初这番突如其来的操作的确是起了大作用,那些刚反应过来的观众想借此效仿,却早已被程之初伟岸的身躯堵在了后方。

    如此而来,我们自然是换得了主持人的偏爱,赢得了上台的机会。

    老实说,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登台,以前吧,总是以看客的身份隐藏台下,还嚣张地对台上的人评头论足,认为人家登不上台面,可如今,自己却莫名其妙地被推上了这炼狱般的舞台。

    聚光灯射得我双眼刺疼,全身上下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每个细节,甚至是每个细胞,在聚光灯的催化下,都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平日里随性惯了的手脚,在那一刻竟显得无处安放。努力睁开双眼,瞟了一眼台下的观众,我的个神啊,呼吸瞬间急促,差点就双眼一抹黑,在台上晕厥过去。

    程之初却恰恰相反,她一点儿也不怯场,立马与主持人互动起来,hold住了全场,甚至还抢尽了主持人的风头。

    想想自己还真TM没什么出息,平日里只知道坐在台下,一边嗑瓜子儿,一边奚落别人,嫌人家这唱得不好、那演得不到位,现在才终于明白,只要能安稳地站在台上,无论表演如何,单单那份勇气,就应该得到别人的钦佩与尊重。

    因太过紧张,我大脑始终一片空白,傻痴痴地站在台上,并没听见她们到底说了些什么。几分钟后,我像囚犯一般被按在凳子上,三四个化妆师围着我动起了手脚,各类化妆品在我脸上涂抹开来,有冰凉的、爽滑的、以及伴有奇怪味道的,对于平日里只专属于洗面奶的我而言,这一切仿佛如同魔法药水一般,太过新奇。

    不多久,他们已提前对程之初塑形完毕,透过人群缝隙,我看到了端庄典雅的她,那模样并没发生太大变化,只不过取下了马尾,换成了一个性感大体的头饰,毕竟她是那种专属的美人痞子,底子好,到了极限,再过多艳丽的装扮,便会使美丽溢出,所以我更偏爱于扎着马尾的她。

    “哇!”不知何时,周围的造型师如流水般溃散,台下一片哄然。台下观众拉颈伸脖,用极度夸张的表情望着我,身旁的程之初也向我投来惊叹的目光。

    这造型师究竟创造出了一件什么样的奇葩作品?竟引来如此多的哄然评议?我暗自纳闷道。

    那主持人捧着话筒与台下观众互动道:“大声告诉我,这位脱胎换骨的小伙,是不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是!”台下观众齐刷刷地应呵道。

    从没有人用这个字眼儿褒奖过我,以前夸我的也不过是“老实”“还顺眼”“不差”这类朴素的词汇。

    “那我身边这位美女呢?”主持人接着问道。

    “漂亮,天生一对!”台下又是一阵尖叫。

    这起“整容”表演,我获得的喝彩显然要比程之初更多,倒不是说我比她更好看,而是改变的差距太大,会赢得更多的不可思议,就如同一场考试,我本就如那差等生,平时的成绩总也不及格,突然一次的高分,自然是更能引得大家的关注,而程之初则属于别人家的孩子,成绩永远全班第一,所以那98分到100分的提升,倒显得不足为奇。

    主持人接着道:“好,看来帅哥靓女果真是天生一对,那接下来呢,进入我们的第二个环节,由台上的这对恋人为大家分享专属于他们的——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我努力思考着搪塞的语言,比如我与程之初并非男女朋友关系;比如我今天太累,我想保持沉默;比如天色太晚,我得回家吃饭;也比如台上灯光太刺眼,令我紧张得组织不起语言,总之,我得赶紧找个理由逃回台下。

    “其实,我跟那小子并非恋人关系,他也并不是我男朋友,而是一好哥们儿,只不过,我——我一直偷偷喜欢着他!”

    当音箱里传出程之初这番话时,整个场面如同被快门闪过一般,突然定了格,全场瞬间冻结,鸦群无声,与先前的喧闹场面相比,发生了180°的大逆转,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纷纷惊讶地张大嘴巴,包括那个叽叽喳喳的主持人,而此时此刻最为震惊的那个人必然是作为当事人的我。

    我傻愣愣地望着程之初,以为又会是这疯女人刻意而为的一出恶作剧?如果其目的是要让全场观众目瞪口呆,那么,效果俨然已经非常明显了。

    她先是回头看了看我,然后淡然一笑,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最后转过身,面对着台下那一群惊愕的面孔,似笑非笑地说道:“一直以来,我都深爱着身旁的这个男人,只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语言予以表达,毕竟,这哥们儿的心底早已住下了另外一个女人。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在他心里不可能有栖身之所,所以每天,我只能静静地陪着他,偷偷地看着他,看着他为那个女人心力交瘁,看着他为了她热泪盈眶,而他为她流的每一次泪,都化成了我心底的每一滴血。”

    程之初说到这的时候,笑脸中充斥着苦涩,两行泪从脸上砰然刷下。直到那一刹那,我才非常肯定地确信,这并非是她搞出的恶作剧,而是一份真真正正、朴朴素素的爱。

    她哽咽着继续说道:“每当那个时候,我总是非常羡慕,甚至是嫉妒,我多么希望他能认真看我一眼,多么希望他也能为我彻夜难眠,多么希望他为我流一次泪,哪怕只一滴,我也一定会像孩子般高兴得手舞足蹈,可是,我却只能像空气般在他周围盘旋,他看不见我,摸不到我,甚至感受不到我的存在,其实我真的非常害怕,害怕他对我说,诶,哥们儿,谢谢你;唉,哥们儿,不用客气,怕此生我们永远只能是朋友。”

    所有人都被这煽情的场面所感动,包括我在内,我知道程之初是一个坚强的女人,你费尽心思也很难见到她脆弱的内心,而今晚,此时此刻,她竟主动将自己的脆弱一层层剥开,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这完全超出了她的天性,或者说,这应该需要多大的勇气!

    “不过无论怎样,我都不愿意见他如此颓废下去,有人说巨蟹座的人一旦受到致命伤害,此生将不会再爱,而我面前的这只大螃蟹已被伤得遍体鳞伤。我今天所说的这一切,只为给自己一个机会,即便知道成功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一,那我也要大声讲出来,我的人生不能有悔恨,我不愿错过,更不能对不起自己。”程之初轻擦泪水,再次露出了坚定的笑容。

    随即,她转过头微笑着大声问我道:“虞力齐,我爱你,你愿意作我男朋友吗?”

    如果这是表白,那我必须作出一个抉择;如果这是她对痛苦情感的宣泄,那我必须给她一丝安慰;如果这是残酷的终点,那我必须开辟另外一个起点。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我,等待着我的抉择,台下观众也重新开起躁动模式。

    “答应她!”

    “在一起!”

    “还等什么呢?哥们儿!”

    “亲她!亲她……”

    各种期待与祝福的言语冲出人群,仿似我一旦选择拒绝,便会遭受他们的千刀万剐,淹没于他们的唾骂声之中。

    “对不起!我不能作你男朋友!”我深吸一口气,说出了一句让全场哗然的话,那一刻,我几乎成为全民公敌,所有人都向我投来鄙夷的目光,暗骂我的不知好歹,可程之初却异常冷静和坦然,仿佛早就料定了结果。

    她强咧着嘴,释然一笑。

    “没什么,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们依然还是好哥们儿,可能,我并不是你要等的那个人,但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那个真正的她!我,始终为你祝福……”

    没等她说完,我赶紧打断,说出了一句此生难忘且笃定的话:“干嘛要作男朋友,要玩就玩真的!”

    “玩真的?”她不解地问道。

    “嗯,玩真的,你——敢嫁给我吗!”

    那一刻,我似乎突然找到了属于自己人生命题的答案,正如赵小明所言,程之初年龄已经不小,我也实在是该成家了,而邱小晓已然离去,我总不能永远跻身于那段感情的裂缝之中,任它畸形发展下去。接下来的人生旅程,不论邱小晓是否陪着我,我都得一步一步走下去,这是人生的法则,我无权选择逃避。

    细细想来,其实,打心底来说,我对程之初还是有几分男女之情的,只不过地位悬殊太大,我压根儿也不敢奢望,不敢偷吃天鹅肉,只得强制压抑那种想法,何况我和小晓之间的情愫,导致我不愿意为任何人再开一扇窗。

    而如今,也该是时候仔细打理并审视一下自己的人生了,当前的我,太过渴望一个温馨的家,渴望一个随遇而安的女人。而程之初刚刚的表白以及那份勇气却无意间触动了我的灵魂,有那么一位漂亮、善良的红颜知己,我还有什么理由选择视而不见?

    我已记不清当时台下的反应,只知道程之初突然抹着泪冲到我面前,双手紧紧抱住我的脖子,那一刻,她的脸紧贴着我的胸脯,我清晰地听到那稀里哗啦的哭泣声,一滴滴热泪流经心脏,令我全身沸腾。

    一种前所未有的释然驱使我不由自主地伸出双手搂住了她。不知为何,我的视线突然之间变得模糊起来,或许是对情感世界的感叹,或许是对悲惨命运的告慰,或许仅是一份简单的感动,也或许,我也真的一直喜欢着程之初。

    就这样,我们只用了一天时间确立情感关系,第二天便直接去民政局登了记,“闪婚”,这个词语本不该出现在我的字典里,可世事难料,谁也不敢笃定下一秒自己的命运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我以闪电般的速度做下了这个有关我一生的决定,是对还是错?我不必过分纠结。

    其实两个人并不需要了解太久,婚姻这东西,并不需要深思熟虑,想得越多,不合适的理由就会越多,到后来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是真正完全适合自己的。

    “后悔吗?”民政局门口,程之初捧着鲜红的结婚证问我。

    我摇摇头,然后反问道:“你呢?”

    “怎么可能,老娘捡了一个大便宜。”她挤眉弄眼地贫嘴道。

    “这——都结婚了,以后,能不能别总是老娘老娘的?”

    “不—可—能!从今往后,你就是老娘的人了,我就是你妈,任何人要敢欺负你,都得先过了当妈的这一关!”她用胳膊一把夹住我的脖子。

    “……”

    “走!回家,准备筹办咱的世纪婚礼!这逼格,绝不能逊于欧阳一百……”

    我驻足沉默好一会儿,才低下头轻声对她说道:“之初,我能有一个请求吗?”

    “哎呀,你就别请呀求的了,咱俩现在是法律上的夫妻,作为家庭成员,老娘必定讲究民主,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小日子一起商量着过呗。放心,老娘从来讲究的都是以德服人,绝不采用家庭暴力,当然了,这小小的日常切磋,那还是不可避免的。”她继续调侃道。

    “这——那个——对你有些公平。”

    “到底是什么事,你先说出来让妈妈听听,然后妈妈再决定需不需要动用武力镇压。”她嬉皮笑脸道。

    “就是——我们——能不能不举办婚礼?”

    穿上洁白的婚纱,进入神圣的婚礼殿堂,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尽情享受人生中独一无二的关注,这本是女人一生之中最大的梦想,可我却不能满足她,或许是因为邱小晓婚礼的缘故,使我产生了心理阴影,总之,我不愿再踏足那纷扰吵杂的场景。

    程之初先是一愣,沉默了几秒,然后笑着对我说道:“你看你,多大点儿事,还请不请的。其实吧,我也挺讨厌那种虚假的场合,结一次婚,最累的还是自己,所以,一切都听官人的,官人说不办,那——咱就不办。”她边说边挽着我的手,大步向前走着。

    “真没事?你真不介意?”

    女人的心思虽难懂,但从她伪装起来的表情中,我仍能察觉到半分失落,毕竟牺牲太多,只不过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那,蜜月呢?还有吗?”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望着我。

    “当然,这个必须有!娘子想去哪儿,夫君奉陪到底,咱有钱!”我掏出自己的银行卡,高高举起,实在不忍心剥夺她最后一丝权利。

    “哈哈哈哈,官人真得劲儿!”

    “那——你想去哪儿?说实话,我都好像出去走动走动。”

    “那还用考虑?当然得去丹麦,冰岛,或者芬兰都可以,总之,只要是北欧,哪儿都行!”

    “为嘛非要去北欧?”我不解地问道。

    “老娘要去那寻找安徒生的童话世界!怎么?舍不得你包里的钞票了?”

    “去去去!你说北欧,那就北欧,所有费用我一切包干!”

    昨天还只是朋友,大家相互客气,今天却仿若情深似海,如胶似漆。人生,果真是世事无常,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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