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无名,无荣无辱,无烦无恼。夜灯前、独歌独酌,独吟独笑。况值群山初雪满,又兼明月皎光好。便假饶百岁拟如何,从他老。
知富贵,谁能保。知功业,何时了。算箪瓢金玉,所争多少。一瞬光阴何足道,但思行乐常不早。待春来携酒殢东风,眠芳草。
-------------熙宁十年(1077年),戊戌,太子太师张昪卒,年八十六。
安石之再相也,屡谢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几务。上益厌之,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明年,改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
熙宁十年(1077年),前同知太常礼院张载卒。载家居,与诸生讲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其家婚丧嫁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世称横渠先生。
这年,蔡家长房蔡京家有了长子蔡攸。
可在长子的母亲并不是臱儿的嫂嫂徐氏,而是蔡京的妾室,吴氏。
这吴氏也不是旁人,就是徐氏的陪嫁。
按理说陪嫁抬房在当下是常事,徐氏自己也摆出了大度的姿态,可臱儿还是替徐氏气不过。
在此之前,蔡京和徐氏还有个女儿,可惜因风寒引起的肺炎夭折在了前年的冬夜里。
徐氏悲痛万分,郁郁寡欢。臱儿这时逢兄长新丧,女儿偃儿早产体弱多病,无暇顾及。而徐氏房中的吴氏也是在此时有了身孕。
转年,徐氏也诞下一子,取名蔡倏。
可惜这蔡家的二公子也没能长到成年就夭折了。
元丰二年(1079年),王安石复拜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换特进,改封荆。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
太学生檀宗益上书言太学教养之策有七:一尊讲官,二重正禄,三正三舍,四择长谕,五增小学,六严责罚,七崇师业。
帝览其言,以为可行,命定与毕仲衍、蔡京、范镗、张璪同立法,至是上之。
元丰二年(1079年)四月苏轼由徐州调任湖州知州,进《湖州谢上表》,其中写到: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公开且直白的表达了对新法的不满。
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注1.
监察御史里行舒亶又根据《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上奏弹劾说:
“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也指控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
李定举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苏轼极刑:
“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
苏轼承认,他游杭州所作的《山村五绝》
“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
“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
《八月十五日看潮》里“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
此案牵连甚广,《和韵答黄庭坚二首》,赠与王诜的《汤村开运河,雨中督役》,司马光也因《独乐园》一诗被牵连,牵连官员共计三十九人。
王珪检举苏轼《王复秀才所居双桧》,王珪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神宗不以为然。
苏轼下狱后未卜生死,一日数惊,为弟苏辙写下诀别诗两首: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苏辙表示:“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
写《为兄轼下狱上书》,
“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怙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
“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
“轼居官在家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
“轼感荷恩贷,不敢复有所为。”
如果能原谅苏轼这一回,肯定再也不敢了啊!
“臣欲纳在身官以赎兄轼。”
愿用自己的官职为哥哥抵罪。
苏东坡在朝野具有才名,为他求情的人也不少。
宰相吴充一次对神宗说:“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安礼觐见神宗,进言道:“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论罪人。苏轼自恃才高,一旦示法,恐后世以为不能容人。愿陛下宽大为怀。”
“朕不想深罪他,召他对狱,考核是非,不久将放出。”
王安石此时已远在江宁,虽说王安石下狱和新法脱不开关系,可王安石还是上奏求情,
“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
终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圣谕下发,诏曰:
“朕之所治,虽非圣世,但朕决不以文字之罪杀人,更不会以文字为狱而累罪于天下文人,招致千古不绝之唾骂!”
随着苏轼走南闯北的基层锻炼,所做诗句实则也只多痛惜民间疾苦,并非不理解王安石新法初衷。
后来苏轼和王安石也渐渐有了相惜之谊,
“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
知富贵,谁能保。知功业,何时了。算箪瓢金玉,所争多少。一瞬光阴何足道,但思行乐常不早。待春来携酒殢东风,眠芳草。
-------------熙宁十年(1077年),戊戌,太子太师张昪卒,年八十六。
安石之再相也,屡谢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几务。上益厌之,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明年,改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
熙宁十年(1077年),前同知太常礼院张载卒。载家居,与诸生讲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其家婚丧嫁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世称横渠先生。
这年,蔡家长房蔡京家有了长子蔡攸。
可在长子的母亲并不是臱儿的嫂嫂徐氏,而是蔡京的妾室,吴氏。
这吴氏也不是旁人,就是徐氏的陪嫁。
按理说陪嫁抬房在当下是常事,徐氏自己也摆出了大度的姿态,可臱儿还是替徐氏气不过。
在此之前,蔡京和徐氏还有个女儿,可惜因风寒引起的肺炎夭折在了前年的冬夜里。
徐氏悲痛万分,郁郁寡欢。臱儿这时逢兄长新丧,女儿偃儿早产体弱多病,无暇顾及。而徐氏房中的吴氏也是在此时有了身孕。
转年,徐氏也诞下一子,取名蔡倏。
可惜这蔡家的二公子也没能长到成年就夭折了。
元丰二年(1079年),王安石复拜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换特进,改封荆。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
太学生檀宗益上书言太学教养之策有七:一尊讲官,二重正禄,三正三舍,四择长谕,五增小学,六严责罚,七崇师业。
帝览其言,以为可行,命定与毕仲衍、蔡京、范镗、张璪同立法,至是上之。
元丰二年(1079年)四月苏轼由徐州调任湖州知州,进《湖州谢上表》,其中写到: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公开且直白的表达了对新法的不满。
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注1.
监察御史里行舒亶又根据《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上奏弹劾说:
“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也指控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
李定举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苏轼极刑:
“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
苏轼承认,他游杭州所作的《山村五绝》
“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
“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
《八月十五日看潮》里“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
此案牵连甚广,《和韵答黄庭坚二首》,赠与王诜的《汤村开运河,雨中督役》,司马光也因《独乐园》一诗被牵连,牵连官员共计三十九人。
王珪检举苏轼《王复秀才所居双桧》,王珪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神宗不以为然。
苏轼下狱后未卜生死,一日数惊,为弟苏辙写下诀别诗两首: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苏辙表示:“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
写《为兄轼下狱上书》,
“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怙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
“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
“轼居官在家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
“轼感荷恩贷,不敢复有所为。”
如果能原谅苏轼这一回,肯定再也不敢了啊!
“臣欲纳在身官以赎兄轼。”
愿用自己的官职为哥哥抵罪。
苏东坡在朝野具有才名,为他求情的人也不少。
宰相吴充一次对神宗说:“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安礼觐见神宗,进言道:“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论罪人。苏轼自恃才高,一旦示法,恐后世以为不能容人。愿陛下宽大为怀。”
“朕不想深罪他,召他对狱,考核是非,不久将放出。”
王安石此时已远在江宁,虽说王安石下狱和新法脱不开关系,可王安石还是上奏求情,
“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
终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圣谕下发,诏曰:
“朕之所治,虽非圣世,但朕决不以文字之罪杀人,更不会以文字为狱而累罪于天下文人,招致千古不绝之唾骂!”
随着苏轼走南闯北的基层锻炼,所做诗句实则也只多痛惜民间疾苦,并非不理解王安石新法初衷。
后来苏轼和王安石也渐渐有了相惜之谊,
“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