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不诗意的诗意
过年的时候照例回了趟老家,并非偏远地方,小村子,不见山也不见水,往外走几公里,能看到高楼,再往外走几公里,入眼的又是新的乡村。村口烟尘弥漫,卡车“轰隆隆”地驶过,于是马路上坑坑洼洼,找不到一点平地。
��那一段路总是颠簸,我习惯在车上看书,每经过那里,眼睛就刺痛,连书也端不稳,和人一起狼狈地跌落在车厢里。
��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形容对那里的印象,是静谧与嘈杂的结合体,粗俗,清新,明暗交织,是黯然又富有光泽电影胶片。
��很久之前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出生在水乡,在山村,听着咿咿呀呀的绵长调子长大,撑着船在荷田中嬉戏,光着脚在山林里穿梭,做着被绿色植被覆盖着的、温柔的美梦。
��他们好像有极端美好的回忆,无论什么时候被提起,都是拿得出手的“田园风光”典型,所有人仰慕地望向那些记忆,视网膜上有一层天然的滤镜。
��尤其是那些走“清新治愈”路线的作家,几乎是人手一个的“小城”,要么有河岸边淅淅沥沥的细雨,要么有沿海线猛烈而腥咸的狂风。
��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也叫“小城”,对比之下,我才像是从世界角落里走出来的那个人,好奇地张望着自己永远无法接触到的一切。
��我很少写我的家乡,一来,我是在城里长大的,二来,我又觉得它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写的东西。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了一阵,把我丢在老家照顾,也许是一个星期,也可能是几个月,无所谓,我向来是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人。
��老家的屋子灰蒙蒙,那时奶奶还没有重新盖大房子,上了年纪的人睡眠浅,天一亮正门就打开,奶奶总是在门口,有时干活,有时掐菜,累了会搬张小凳子来坐着歇息。我是全家起床最晚的人,等一盆菜叶子都掐得差不多了,我才揉着眼睛,踩着拖鞋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扶着门框,屋外是一片绿油油的菜地。
��奶奶还在门口的菜地里种菜的时候,我跟着她采摘过几次。她种东西很杂,光是辣椒就有好几种,更不提花样百出的萝卜和西红柿,大家都长得奇形怪状的,模样参差不齐,看着居然还算和谐。
��父亲曾买来花种子,想把菜园改造成花园,结果自然是失败——这个计划的陨落在我的预料之中,他买来的花种子有三种,一种叫太阳花,一种叫月亮花,另一种叫星星花,他怎么想的我不清楚,反正我觉得这些种子名字透露着一股子来路不正的味道。
��大概是继承了这方面的基因,父亲对花草很有兴趣,在弟弟出生之前,我家的阳台上都摆满了吊兰,开门走进去,能被肆意生长的吊兰叶子抽打一脸。还有香水百合,他曾先后搞来两盆摆在客厅,导致全家都在气味浓烈的百合花香里失去了自己的嗅觉系统。
��老家到现在还养着鸡,我就是被那些鸡蛋给养大的。我爸妈养我还算精致,一天一个鸡蛋,一瓶牛奶,雷打不动到十一二岁。
��在更早的时候,奶奶养过鸭,又憨又胖,和鸡睡在一起,每天就是打打闹闹,互相残杀。她甚至还养过一只大白鹅,一众家禽里就属它最凶,总是针对着我欺负——于是还没等我见到它第二面,它就被奶奶端上了我的餐桌。
��这些成了我最久远的记忆。
��在村子里睡觉,早上起床听到的第一声总是婉转动听的鸟鸣,大抵是我不够勤快,从未赶上过公鸡报晓。空气中弥漫着清凉的味道,和平日很不一样。我想了又想,也闻不出古怪,也许是泥土混合着青草,还有时间深处飘来的淡淡的炊烟味。
��几年前村里突然违建盛行,家家户户都把房子翻修,甚至还有的,在原址旁建起新屋。对面那家人的新房刚刚盖上瓦,还没住几天,政府的拆迁队就到了,上午通知消息,下午车队就来。
��再做挣扎无济于事,对面那家人吃过早饭,又爬上屋顶,去揭新盖上不久的红瓦,能救下一分钱是一分钱,何必又为难彼此。
��那是我离所谓“乡土文学”的世界最近的一次。
人间平淡的苦难,就这样被赤裸裸地摆在天真懵懂的我面前——一声巨响,违建的新房倒塌在地。
��从那以后,那一家人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但也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有些东西,已经悄悄变了。
��每年过年,家家户户都贴红对联,我以为这就是这项习俗的全部了,直到后来,爷爷走的那一年,老家门口贴的,是白对联。
��爷爷是得癌走的。都说他坚强,本来已经要入土的人,为了刚出生的孙子多活了半年,为了新盖起的房子,又多活了半年。
��关于他的往事,在我的脑海里从来都很淡薄,像袅袅升起的烟丝一样抓不住。我只记得小时候他带我去买糖,他会逛超市,可能识字,但奶奶就不会。
��得了癌症之后,爷爷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我家,他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有一部我记得很清楚,开头是一辆火车缓缓驶进车站,有人去检查后才发现,车上的所有人都死了。
��很烂俗的风格,这是幼时的我最惧怕的惊悚。
��我能把这个开头记这么久,一定是有原因的,也许是因为我天生怕鬼,也许是因为那天我正好无聊,但更可能是因为,他把这个开头看了两遍。两次并不是同一天,仿佛只是巧合,我也不再去揣测他行为里蕴含的深意,离开的人啊,哪怕是多眨了一下眼,都会被后人视作重大的遗言。
��再后来。爷爷是在老家走的,老家在新州区,我却在东西湖。母亲带我打车回去,父亲和弟弟几天前就已经在那里。
��窗外天空蒙蒙亮,出租车司机沉默着不说话,公路上的路灯还开着,像最后的星星。
��那天我穿了玫红色的衣服,母亲嫌太亮,又拿了一件黑色外套为我遮住。
��所有人都坐在客厅里,我缓慢地走下楼梯,客厅中央是爷爷的遗体。奶奶在大声地哭,我不懂方言,一个字也听不明白,只知道自己不应该笑。
��爷爷的骨灰被埋葬的那一天,我没有跟上墓园,大人们不让我去,我也没有太多执念。奶奶告诉我爷爷在山上睡着了,我没有说话——我知道他死了,我很清楚这件事,那个年纪我已经把国外的许多名著都读过了,从《悲惨世界》到《茶花女》,哄小孩的理由骗不到我。
��后来奶奶再主动逗我,知不知道爷爷到哪里去了,我都不回答,或支支吾吾地说,在山上睡着了。
��客人们哈哈大笑,说我什么都不懂,或许笑容里藏着我看不见的苦涩。我不敢说“爷爷死了”,那是我埋在心底的一个秘密,好像一旦我说出口,他就真的死了,而只要我缄默,他就活着。
��在我只有九十来岁的时候。
��“死”这个字眼,成了我说不出口的禁忌。
��家里走了人,那年过节便贴白色对联。往后两年,贴黄色和绿色,再换回红的。后屋里还是给爷爷供着香,叔叔是残疾人,陪奶奶生活在一起。
��小时候的一场意外导致了叔叔的腿脚残疾,工作后,和叔叔同一宿舍的人离世,他也被迫离职。再往后他就一直待在家里了,平时就是刷刷手机,看看电视,奶奶骂他既不帮忙也不爱动,他就一瘸一拐地上桥走一回——那是奶奶屋子旁很破旧的一座桥,锁链和扶手都被腐蚀,它有名字,但我记不起来了。
��年岁渐长,叔叔的精神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天晚上奶奶打来电话,说叔叔在发疯,拿着菜刀要砍她,大家惊慌一场,最后叔叔又有惊无险地睡了回去。叔叔开始吃药。
��叔叔越来越不爱讲话,或许他从一开始就很沉默。每当我们一家回老家,他就会站在自己房间的里面,脸上挂着笑意,看着我弟弟在阳光下疯跑,像撒欢的小鹿,没有被任何苦难历练过的灵魂。
��那么,在这个时候他又在想什么呢?
��我不忍心再往下想了,或许他只是喜欢发呆。
��在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回老家后会和隔壁的一对姐弟一块儿玩。
��那时对面人家的新房还没有被拆掉,男主人邀请我们进去看狗,很奇特,我明明是个记性这么差的人,却总是记住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事。我记得那里,在墙根下,躺着一只黄色母狗,身边趴着六只小狗崽,两只黑色,两只白色,两只黄色。
��我们三个都很惊喜,男主人让我们给它们取名,我抱起一只白色小狗,是女孩子,很温顺,于是我叫它“白雪公主”。
��那间屋子被强拆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白雪公主”和它的五个兄弟姐妹。有一年我想起来,在村口见到那只大黄狗,却不敢再去问那个男主人六只小狗的下落。至于那对姐弟,不知道从哪一年暑假开始,我们就不再联系,哪怕在同一个村子里,也不再有任何交集。我也,再也没见过他们。
��或许我早该知道的。
��有些人,生命永远不再交接。
��“白雪公主”永远只属于童话,而不是冰冷冷的现实。她会冻死的,真的会。
��总之,我对那个村子的记忆,从来不包括童话与诗歌这样的东西。村子里住着的大多是老人,我对他们抱着莫名的恐惧,因为这是我记忆中最粗俗也是最昏暗的一部分。
��他们没有书中尽力渲染的安然与慈祥,他们成天笑嘻嘻,指甲缝里扒着黑泥,吃完饭就四处晃,沿路占尽小便宜,走到同村人的屋檐下,两个人一起对着大门嗑瓜子,瓜子壳掉得满地都是。他们很不像我觉得自己老了之后会成为的样子,可这是身为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真正该有的样子。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将自己与江南丽人的书中世界相互割裂,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自己,等我老了,我依旧先是一个人,再是一个老人。
��我没必要照着所谓的“模板”生长,第一我没那个义务,第二,没有谁会因为这个给我钱。
��我抬起头,看见村子里的老人大笑着聊天,几个人围坐成一团,衣服从来都不干净,脚底板沾着泥泞,身后是缓慢下沉的落日,夕阳伴着流云,在地面上浓墨重彩地挥洒,拉出细细长长的影子。
��其实某些时候,我好像,也没有那么惧怕黑暗。
��今年回老家,已经是大年三十之后的事了。奶奶一边怒斥我们不如不回,一边尽心尽力地烧火做饭,母亲上去帮忙,却添多了柴,险些熏死一屋子的人。
��村口的路新修过,本以为是利国利民好工程,结果修一半就收了手,颠簸程度翻倍。
��我去对面的那座废墟上捡完整的砖块,狗尾巴草长得到处都是,又一点儿精神也没有,枯黄粗糙,在风中微微摇动。这个行为本身没有任何的意义,我渐渐学会用局外人的眼睛去观察这个世界,加缪的荒诞无稽,莫尔索的叛道离经,原来都是具象到无法再具象的写实派。行为不需要意义。
��回村后第二天,父母带着弟弟出去拜年,临近开学,我留在奶奶家补了一天的作业。奶奶几次喊我下楼休息,我都坐着一动不动,我不知道下楼去了应该做什么,所以我逃避。
��晚饭过后,奶奶强行拽着我出去转悠,我无法拒绝,只能跟在她身后,尽量不与人交流。走过空荡荡的敲门,碰见同样出门的老头,她举起手和对方互相打了招呼,然后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
��她很熟悉这里,这是她后半生的归宿,她的一生漫长,却小小的,只在同一片区域打着圈。
��我跟着奶奶走进林中的小路,两边全是枯树,连一片叶子都没剩下。火车在对岸飞速地驶过,发出巨大的声响,全村的电线贯穿整片天空,把蓝天和白云分割成一格一格的碎片,如同过去与现在的重叠。
��这是高楼林立里,永远都看不到的风景。
��我突然很舍不得这里的风景,我渴望着自由而安静的生活。我看着天空变成淡淡的粉红色,归鸟展翅飞过江面,枯树仿佛来自另一个次元的线条,单一的色调伸展,贯穿整片视野。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那只鸟消失在我视线中的一瞬间,我懂了什么叫生活的美学。
��我天生就不是属于溪流和大海的人,我畏惧水,畏惧高耸的山,我到不了那片诗意的远方。
��撑着伞,独立在烟雨缭绕的江南,闲云野鹤,平淡自洽,或者扬起帆,随心所欲地环游——这当然是美的,但这是美学的生活,而并非生活的美学。
��哪怕是生在烟雨江南的普通人,也可能狼狈而艰难地在生活,采菱角,拉轿子,更可能像所有人一样,为上级领导打工做事,整日奔波到回不了家。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背负着各自的压力与责任。能活在美学的生活之中的,永远是金字塔尖的那一小部分,和金字塔外放弃登顶的隐士。
��他们过着所有人都想过的生活,所以这些“圈子”越缩越小,直至变成只供特定的一些人享受的空中花园。美的领域从来琢磨不透,而生活的美学就在于,当你回望像你的童年时,不论它多肮脏多黑暗,都覆盖着一层老电影一样的昏黄滤镜。
��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美好,那么它不一定真的美好,但你,一定美好。
��生活的美学就在于,前一晚崩溃大哭,累得精疲力尽,明天太阳照常升起,还有人在人海里昂首挺胸地,努力奔跑。在于你奔波一日,停下来观看的那棵树——那就是很普通的一棵树,但因为你无意义的注视,它的存在就有了意义。
��大浪淘沙,灵魂被苦难磨砺,却依旧在生活——在活着,在呼吸,在追忆里往前走,这是生活的美学,也是生命的奇迹。
��致一生中不完美的完美,致无意义的意义。
��致不诗意的诗意。
��那一段路总是颠簸,我习惯在车上看书,每经过那里,眼睛就刺痛,连书也端不稳,和人一起狼狈地跌落在车厢里。
��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形容对那里的印象,是静谧与嘈杂的结合体,粗俗,清新,明暗交织,是黯然又富有光泽电影胶片。
��很久之前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出生在水乡,在山村,听着咿咿呀呀的绵长调子长大,撑着船在荷田中嬉戏,光着脚在山林里穿梭,做着被绿色植被覆盖着的、温柔的美梦。
��他们好像有极端美好的回忆,无论什么时候被提起,都是拿得出手的“田园风光”典型,所有人仰慕地望向那些记忆,视网膜上有一层天然的滤镜。
��尤其是那些走“清新治愈”路线的作家,几乎是人手一个的“小城”,要么有河岸边淅淅沥沥的细雨,要么有沿海线猛烈而腥咸的狂风。
��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也叫“小城”,对比之下,我才像是从世界角落里走出来的那个人,好奇地张望着自己永远无法接触到的一切。
��我很少写我的家乡,一来,我是在城里长大的,二来,我又觉得它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写的东西。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了一阵,把我丢在老家照顾,也许是一个星期,也可能是几个月,无所谓,我向来是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人。
��老家的屋子灰蒙蒙,那时奶奶还没有重新盖大房子,上了年纪的人睡眠浅,天一亮正门就打开,奶奶总是在门口,有时干活,有时掐菜,累了会搬张小凳子来坐着歇息。我是全家起床最晚的人,等一盆菜叶子都掐得差不多了,我才揉着眼睛,踩着拖鞋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扶着门框,屋外是一片绿油油的菜地。
��奶奶还在门口的菜地里种菜的时候,我跟着她采摘过几次。她种东西很杂,光是辣椒就有好几种,更不提花样百出的萝卜和西红柿,大家都长得奇形怪状的,模样参差不齐,看着居然还算和谐。
��父亲曾买来花种子,想把菜园改造成花园,结果自然是失败——这个计划的陨落在我的预料之中,他买来的花种子有三种,一种叫太阳花,一种叫月亮花,另一种叫星星花,他怎么想的我不清楚,反正我觉得这些种子名字透露着一股子来路不正的味道。
��大概是继承了这方面的基因,父亲对花草很有兴趣,在弟弟出生之前,我家的阳台上都摆满了吊兰,开门走进去,能被肆意生长的吊兰叶子抽打一脸。还有香水百合,他曾先后搞来两盆摆在客厅,导致全家都在气味浓烈的百合花香里失去了自己的嗅觉系统。
��老家到现在还养着鸡,我就是被那些鸡蛋给养大的。我爸妈养我还算精致,一天一个鸡蛋,一瓶牛奶,雷打不动到十一二岁。
��在更早的时候,奶奶养过鸭,又憨又胖,和鸡睡在一起,每天就是打打闹闹,互相残杀。她甚至还养过一只大白鹅,一众家禽里就属它最凶,总是针对着我欺负——于是还没等我见到它第二面,它就被奶奶端上了我的餐桌。
��这些成了我最久远的记忆。
��在村子里睡觉,早上起床听到的第一声总是婉转动听的鸟鸣,大抵是我不够勤快,从未赶上过公鸡报晓。空气中弥漫着清凉的味道,和平日很不一样。我想了又想,也闻不出古怪,也许是泥土混合着青草,还有时间深处飘来的淡淡的炊烟味。
��几年前村里突然违建盛行,家家户户都把房子翻修,甚至还有的,在原址旁建起新屋。对面那家人的新房刚刚盖上瓦,还没住几天,政府的拆迁队就到了,上午通知消息,下午车队就来。
��再做挣扎无济于事,对面那家人吃过早饭,又爬上屋顶,去揭新盖上不久的红瓦,能救下一分钱是一分钱,何必又为难彼此。
��那是我离所谓“乡土文学”的世界最近的一次。
人间平淡的苦难,就这样被赤裸裸地摆在天真懵懂的我面前——一声巨响,违建的新房倒塌在地。
��从那以后,那一家人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但也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有些东西,已经悄悄变了。
��每年过年,家家户户都贴红对联,我以为这就是这项习俗的全部了,直到后来,爷爷走的那一年,老家门口贴的,是白对联。
��爷爷是得癌走的。都说他坚强,本来已经要入土的人,为了刚出生的孙子多活了半年,为了新盖起的房子,又多活了半年。
��关于他的往事,在我的脑海里从来都很淡薄,像袅袅升起的烟丝一样抓不住。我只记得小时候他带我去买糖,他会逛超市,可能识字,但奶奶就不会。
��得了癌症之后,爷爷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我家,他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有一部我记得很清楚,开头是一辆火车缓缓驶进车站,有人去检查后才发现,车上的所有人都死了。
��很烂俗的风格,这是幼时的我最惧怕的惊悚。
��我能把这个开头记这么久,一定是有原因的,也许是因为我天生怕鬼,也许是因为那天我正好无聊,但更可能是因为,他把这个开头看了两遍。两次并不是同一天,仿佛只是巧合,我也不再去揣测他行为里蕴含的深意,离开的人啊,哪怕是多眨了一下眼,都会被后人视作重大的遗言。
��再后来。爷爷是在老家走的,老家在新州区,我却在东西湖。母亲带我打车回去,父亲和弟弟几天前就已经在那里。
��窗外天空蒙蒙亮,出租车司机沉默着不说话,公路上的路灯还开着,像最后的星星。
��那天我穿了玫红色的衣服,母亲嫌太亮,又拿了一件黑色外套为我遮住。
��所有人都坐在客厅里,我缓慢地走下楼梯,客厅中央是爷爷的遗体。奶奶在大声地哭,我不懂方言,一个字也听不明白,只知道自己不应该笑。
��爷爷的骨灰被埋葬的那一天,我没有跟上墓园,大人们不让我去,我也没有太多执念。奶奶告诉我爷爷在山上睡着了,我没有说话——我知道他死了,我很清楚这件事,那个年纪我已经把国外的许多名著都读过了,从《悲惨世界》到《茶花女》,哄小孩的理由骗不到我。
��后来奶奶再主动逗我,知不知道爷爷到哪里去了,我都不回答,或支支吾吾地说,在山上睡着了。
��客人们哈哈大笑,说我什么都不懂,或许笑容里藏着我看不见的苦涩。我不敢说“爷爷死了”,那是我埋在心底的一个秘密,好像一旦我说出口,他就真的死了,而只要我缄默,他就活着。
��在我只有九十来岁的时候。
��“死”这个字眼,成了我说不出口的禁忌。
��家里走了人,那年过节便贴白色对联。往后两年,贴黄色和绿色,再换回红的。后屋里还是给爷爷供着香,叔叔是残疾人,陪奶奶生活在一起。
��小时候的一场意外导致了叔叔的腿脚残疾,工作后,和叔叔同一宿舍的人离世,他也被迫离职。再往后他就一直待在家里了,平时就是刷刷手机,看看电视,奶奶骂他既不帮忙也不爱动,他就一瘸一拐地上桥走一回——那是奶奶屋子旁很破旧的一座桥,锁链和扶手都被腐蚀,它有名字,但我记不起来了。
��年岁渐长,叔叔的精神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天晚上奶奶打来电话,说叔叔在发疯,拿着菜刀要砍她,大家惊慌一场,最后叔叔又有惊无险地睡了回去。叔叔开始吃药。
��叔叔越来越不爱讲话,或许他从一开始就很沉默。每当我们一家回老家,他就会站在自己房间的里面,脸上挂着笑意,看着我弟弟在阳光下疯跑,像撒欢的小鹿,没有被任何苦难历练过的灵魂。
��那么,在这个时候他又在想什么呢?
��我不忍心再往下想了,或许他只是喜欢发呆。
��在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回老家后会和隔壁的一对姐弟一块儿玩。
��那时对面人家的新房还没有被拆掉,男主人邀请我们进去看狗,很奇特,我明明是个记性这么差的人,却总是记住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事。我记得那里,在墙根下,躺着一只黄色母狗,身边趴着六只小狗崽,两只黑色,两只白色,两只黄色。
��我们三个都很惊喜,男主人让我们给它们取名,我抱起一只白色小狗,是女孩子,很温顺,于是我叫它“白雪公主”。
��那间屋子被强拆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白雪公主”和它的五个兄弟姐妹。有一年我想起来,在村口见到那只大黄狗,却不敢再去问那个男主人六只小狗的下落。至于那对姐弟,不知道从哪一年暑假开始,我们就不再联系,哪怕在同一个村子里,也不再有任何交集。我也,再也没见过他们。
��或许我早该知道的。
��有些人,生命永远不再交接。
��“白雪公主”永远只属于童话,而不是冰冷冷的现实。她会冻死的,真的会。
��总之,我对那个村子的记忆,从来不包括童话与诗歌这样的东西。村子里住着的大多是老人,我对他们抱着莫名的恐惧,因为这是我记忆中最粗俗也是最昏暗的一部分。
��他们没有书中尽力渲染的安然与慈祥,他们成天笑嘻嘻,指甲缝里扒着黑泥,吃完饭就四处晃,沿路占尽小便宜,走到同村人的屋檐下,两个人一起对着大门嗑瓜子,瓜子壳掉得满地都是。他们很不像我觉得自己老了之后会成为的样子,可这是身为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真正该有的样子。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将自己与江南丽人的书中世界相互割裂,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自己,等我老了,我依旧先是一个人,再是一个老人。
��我没必要照着所谓的“模板”生长,第一我没那个义务,第二,没有谁会因为这个给我钱。
��我抬起头,看见村子里的老人大笑着聊天,几个人围坐成一团,衣服从来都不干净,脚底板沾着泥泞,身后是缓慢下沉的落日,夕阳伴着流云,在地面上浓墨重彩地挥洒,拉出细细长长的影子。
��其实某些时候,我好像,也没有那么惧怕黑暗。
��今年回老家,已经是大年三十之后的事了。奶奶一边怒斥我们不如不回,一边尽心尽力地烧火做饭,母亲上去帮忙,却添多了柴,险些熏死一屋子的人。
��村口的路新修过,本以为是利国利民好工程,结果修一半就收了手,颠簸程度翻倍。
��我去对面的那座废墟上捡完整的砖块,狗尾巴草长得到处都是,又一点儿精神也没有,枯黄粗糙,在风中微微摇动。这个行为本身没有任何的意义,我渐渐学会用局外人的眼睛去观察这个世界,加缪的荒诞无稽,莫尔索的叛道离经,原来都是具象到无法再具象的写实派。行为不需要意义。
��回村后第二天,父母带着弟弟出去拜年,临近开学,我留在奶奶家补了一天的作业。奶奶几次喊我下楼休息,我都坐着一动不动,我不知道下楼去了应该做什么,所以我逃避。
��晚饭过后,奶奶强行拽着我出去转悠,我无法拒绝,只能跟在她身后,尽量不与人交流。走过空荡荡的敲门,碰见同样出门的老头,她举起手和对方互相打了招呼,然后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
��她很熟悉这里,这是她后半生的归宿,她的一生漫长,却小小的,只在同一片区域打着圈。
��我跟着奶奶走进林中的小路,两边全是枯树,连一片叶子都没剩下。火车在对岸飞速地驶过,发出巨大的声响,全村的电线贯穿整片天空,把蓝天和白云分割成一格一格的碎片,如同过去与现在的重叠。
��这是高楼林立里,永远都看不到的风景。
��我突然很舍不得这里的风景,我渴望着自由而安静的生活。我看着天空变成淡淡的粉红色,归鸟展翅飞过江面,枯树仿佛来自另一个次元的线条,单一的色调伸展,贯穿整片视野。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那只鸟消失在我视线中的一瞬间,我懂了什么叫生活的美学。
��我天生就不是属于溪流和大海的人,我畏惧水,畏惧高耸的山,我到不了那片诗意的远方。
��撑着伞,独立在烟雨缭绕的江南,闲云野鹤,平淡自洽,或者扬起帆,随心所欲地环游——这当然是美的,但这是美学的生活,而并非生活的美学。
��哪怕是生在烟雨江南的普通人,也可能狼狈而艰难地在生活,采菱角,拉轿子,更可能像所有人一样,为上级领导打工做事,整日奔波到回不了家。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背负着各自的压力与责任。能活在美学的生活之中的,永远是金字塔尖的那一小部分,和金字塔外放弃登顶的隐士。
��他们过着所有人都想过的生活,所以这些“圈子”越缩越小,直至变成只供特定的一些人享受的空中花园。美的领域从来琢磨不透,而生活的美学就在于,当你回望像你的童年时,不论它多肮脏多黑暗,都覆盖着一层老电影一样的昏黄滤镜。
��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美好,那么它不一定真的美好,但你,一定美好。
��生活的美学就在于,前一晚崩溃大哭,累得精疲力尽,明天太阳照常升起,还有人在人海里昂首挺胸地,努力奔跑。在于你奔波一日,停下来观看的那棵树——那就是很普通的一棵树,但因为你无意义的注视,它的存在就有了意义。
��大浪淘沙,灵魂被苦难磨砺,却依旧在生活——在活着,在呼吸,在追忆里往前走,这是生活的美学,也是生命的奇迹。
��致一生中不完美的完美,致无意义的意义。
��致不诗意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