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院门前,钟少轩背手站着,似乎已经等了一会。
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他比钟罗琦年长三岁。十七岁的少年人,已经长得长身玉立。因为常穿时下书生中时兴的青绿长衫,更显得身形修长挺拔,如一杆竹。
细看来,他俊秀眉目之间颇有几分锋锐之气,然而整个人的气质端庄平和,显出一种奇异的矛盾感。
这并不影响他的风度,反而让人更想探究。
上一世,钟罗琦其实并未仔细端详过这位兄长,只模糊地知道他不仅念书颇有些天分,外貌也很是突出。
不然,也不会在后来的殿试考中状元。
毕竟人人皆知,殿试上所取的状元郎,论诗文倒未必是当堂第一,但风度一定是一等一的。
今日一见,果然是君子如玉,如琢如磨。
上一世,他们少年相识,虽曾在一起念书,但随着年纪渐长,毕竟不是亲兄妹,有男女之防,见面就慢慢少了。
再后来,因着与司华清定亲,钟罗琦整日忙着准备婚事、学习皇室的规矩,或是为他调香,更少去关注别的男子。
当然也不会注意那位养兄到底生得如何,是不是如外界传闻一般仪表堂堂。
今日,钟少轩依然穿了一身青色交领长衫。
乍一看款式似乎颇为普通,然而剪裁合身,面料也是名贵的锦绣,又加衣襟、袖口处点缀有层层叠叠的竹叶刺绣,看去更觉质感温润,显出他那种读书人的书卷气。
他平日里也穿着这么名贵的衣服吗?
钟罗琦一下子想不起来。
印象中,这位养兄素来生活简单,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忆点。
他腰间佩着一块雕刻岁寒三友的羊脂白玉佩。
钟罗琦一眼认出,这是认他做养子时,钟父所赠,意在祝他傲立霜雪、冰清玉洁。
这吉祥图案送他真是再合适不过。
钟少轩原本大约该姓周,是某个贫苦百姓的孩子。
他是钟罗琦从笔架店捡回来的。说捡或许并不贴切。
那时候他才十二岁,在笔架店做个小厮。
他是笔架店的刘老板在回城路上遇到的弃婴。小小婴孩用一个粗布襁褓包了,衣服上草草绣着一个“周”字。
笔架店生意做得不错,刘老板的家底和心胸都算得上宽厚,于是收养了他。
说是收养,实际也就是在下人房里给他放了张床。给口饭吃、给张床睡,钟少轩就这么长到了十二岁。
说是十二岁,其实具体生辰年岁也没人知道。刘老板捡到他那日是三月十五,便把这一日算作是他的生辰。
他年纪虽小,却于读书上显示出了惊人的天赋。
没有人为他开蒙,他一面在笔架店帮忙,一面听来往的文人谈天讲经,偶尔竟也能搭上几句。
再大一些,钟少轩学会了去附近的私塾外旁听。
私塾的范夫子首先发现了他的才华,破格让他进来听课,不收他银钱,还送他一些旧笔墨。
再后来,刘老板发现钟少轩的字写得不错,便让他在店里帮人抄书,抄书所得的多余盈利也交给他。
钟罗琦九岁生辰那天,钟老爷带着她去城里最大的笔架店买毛笔纸张。
因为养尊处优,钟罗琦在商铺里挑选时向来十分肆意,总要四处走动,逛完店里所有的好东西才算完。
她走到柜台侧边时,看到那个正在抄写的少年。
他穿着一身灰暗的粗布短打,衣着极其简朴,姿势却十分端正。眉目清秀,气质出挑,与她平日里见到的仆役帮工都不一样,并且写得一手好字。
钟罗琦看了一会,实在喜欢那一手好书法,就上前问他:“你的字是在哪里学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字。
那少年闻言,只看她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不卑不亢地继续抄写,说:“没有人专门教我。不抄写的时候,我在城西书院的门外旁听。”
钟罗琦更觉奇异。
她自小就生得美,别说家里来往的亲戚朋友人见人夸,便是和父母一起出门,街上路人也常要多看她几眼。
买东西时,也总收到商贩多送的一点礼物,比如一个新鲜的果子、一包刚制成的话梅糖、一方素娟手帕,诸如此类。
无论男女老少,她很少遇到能只看她一眼的人。
这个笔架店的小厮,年纪小小,身份卑微,不仅能写出一手好字,还对她盛装之下的美貌无动于衷。
好像那手头的抄写,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他。
今日她生辰,装扮比平日更为隆重。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垂挂髻上佩着粉色缠花,脸颊两侧垂下粉白相间的丝绦发带,穿了一身粉紫色苏绣莲花的衣裙,真是说不出的可爱甜美。
走在街上,简直是披着路人的注目一路前行。
而这第一次见到她的小厮,竟能若无其事。
说不出是惊诧还是羞恼,钟罗琦一时沉默,只是偏头看向那人沉静的侧脸。
笔架店的刘老板向来懂得察言观色,立刻笑问:“钟府的小姐还需不需要一个书童?”是要把他送去钟府的意思。
钟罗琦于是懵懵懂懂地抬头:“书童是什么?陪我上学的人吗?”
钟老爷慈爱地摸她的头:“是,也帮你抄书,整理笔墨。”
小小的钟罗琦嘟着嘴,想了一会才说:“那我要的。他的字这么好看,以后每天都能看到了。”
*
钟少轩于是打包了自己少少的行李,跟着他们回了钟府。
他这些年积累下来的,不过是些不值钱的文房四宝,大部分是教书的范夫子送的,或是刘老板店里卖剩的,以及自己不同季节的几身粗布衣衫,买来的几本书册,并上攒下来的一点点碎银。
全部身家,不过一个轻飘飘的包袱。
到了钟府,他开始陪着钟罗琦跟着沈夫子念书,起初当真只是陪读、抄书和整理笔墨。
然而惊人的才华就像锋利的剑芒,从来都难以掩盖。
沈夫子虽是落第的举子,但应考多年,又在富贵人家授业解惑,也有些见识。他很快发现,钟府这位书童,是他平生所见中最有悟性的少年。
钟罗琦也觉得,无论是背诵诗文、账目算数,还是谈经论道,甚至书法画画,这书童方方面面都比自己强。
明明自己才是那个更早开蒙,家中有夫子专门教导的人,但钟少轩学什么都更快,也更好。
原本他在钟府就只是做小姐的书童,除了伴读抄书,并无太多事务要忙。
钟老爷待下人素来宽厚,从不苛待谁。
他在这里做个书童,比之原来在笔架店做小厮,吃穿上好得多了,时间也多起来,于是在读书上更加精进,字也练得更好了。
后来因为怜爱他的才华,钟老爷收了他做养子,起了大名叫钟少轩,吃穿用度、月例银子一概比照亲生女儿钟罗琦,也请先生单独教导他。
然而或许是少年时已经见识过太多人情冷暖,从笔架店的无名小厮变成江南第一调香世家的养子,处境待遇好上太多,钟少轩却全未得意忘形,依然生活简单,勤奋自持。
钟老爷见他心性沉稳,于是更加赞赏。
念书之外的时间,他开始帮着钟老爷管理香料铺子的账目。
钟罗琦猜测他今日来文清院,又是要与钟老爷对账。
核对账目琐碎,常要花费很长时间。她有所耳闻,正想着要不要晚些再来。
不料互相见过礼后,钟少轩先开了口:“我有一事要与钟老爷相商,正好妹妹也在,便同我一起进去吧。”
钟罗琦于是问:“兄长要与父亲谈何事?也需要我在场吗?”
她才开始学着理账,还未亲自管过。若是钟少轩约她一同对账,她或许只能多听少说,未必能一下弄清这些账目。
钟少轩目光闪动一瞬,才道:“州县预试在即,我虽为钟府养子,对钟府恩德没齿难忘,到底还是想用本姓去参试。要换回本姓,必要得父亲首肯。今日,便是来与父亲商议此事。”
钟罗琦先是一喜。养兄的想法竟与她不谋而合,那说服父亲想必会更容易。
而后,她忽然感觉哪里不对。
上一世直到她饮鸩,也从未听说新科状元钟少轩想要改姓的事。
若是钟少轩提过此事,她虽在宫中,却不会毫不知情。
毕竟祝宛凝可等着看她的笑话,若有机会,绝没有不来嘲弄她的道理。
为什么他今日却说想要改回本姓?
她不过刚刚重生,到现在明明一切都和上一世一样。
是什么改变了钟少轩的想法?到底是哪里变了?
她沉浸在自己的疑问中,一时没有回话。
钟少轩似乎以为她心有顾虑,又道:“绝不是为与钟府撇清关系。父亲和妹妹待我极好,只是换回本姓,日后行事更方便。”
钟罗琦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
前世从钟少轩考中解元、名声大噪开始,所有前来拜访走动、想要结识这位未来官员的人,都被他转头介绍给了钟老爷。
他说过钟府就是他本家,钟老爷更胜父亲。
那他说的行事更方便是什么意思?
她一时想不到,但此事也不必太纠结。
上一世,因着那桩婚事,人生的高光和谷底都体验过了,人情冷暖见识了不少。
重来一回,许多事情她早已看淡。既然不指望依仗这位未来状元的荣光,只要他不会背叛钟府,此时又恰巧与她想法一致。
简直求之不得。
钟老爷收养他数年,所费不过一些银钱。钟府不缺这个,钟老爷也绝非斤斤计较之人。
而他帮钟府管账,从未出过差错,也未曾领过一分工钱,反倒把店铺规矩盘得更清楚些,少了许多人力物力的浪费。
因为钟少轩的帮忙,钟老爷轻松不少,也又多开了些铺子。便是此刻真要撇清关系,想必父亲也只是会惋惜和这个青年才俊缘分不够。
钟罗琦于是换上个得体的微笑:“兄长说得是,想必父亲也会理解。”
听她如此说,钟少轩眼里似也有了些许笑意。
此时小厮来报,说是钟老爷请少爷进去。
两人便一前一后进了书房。
桌案上只准备了一盏茶。
钟老爷显然没想到,此刻进来的还有钟罗琦。不过她对这书房再熟悉不过,见完礼后,坐下便给自己倒了一杯。
一会送走了钟少轩,她还得谈香料铺子的事呢。
钟少轩先开了口:“父亲,今日我来有事与您商量。方才正好遇到妹妹,我便也请她一起进来了。”
他讲完了改回本姓的来意。
钟老爷的表情仍然十分平静。
钟少轩的才华展露已久,家里的教书先生早同他讲过,此子将来必非池中物,虽未知本次乡试成绩如何,但想必即使本次落第,也总有高中的一天。
钟少轩心里也该是有数的。举子有了功名,想要认祖归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他不过收养他几年,不能拘着他认了钟家祖宗。
然而,应当何时向钟少轩提起这认祖归宗一事?他思量了些时日,也有些疑虑,总怕说辞不够妥帖,伤了多年情分。
此时由钟少轩自己提出来,反而觉得轻松。
于是便笑道:“少轩不必多虑,你有此请求,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你便用本姓去考吧,先祝你早日蟾宫折桂,大展宏图。”
钟少轩又道:“我今日来,还有个请求。若是本次乡试能中解元,请您将罗琦小姐许配给我做妻子。”
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他比钟罗琦年长三岁。十七岁的少年人,已经长得长身玉立。因为常穿时下书生中时兴的青绿长衫,更显得身形修长挺拔,如一杆竹。
细看来,他俊秀眉目之间颇有几分锋锐之气,然而整个人的气质端庄平和,显出一种奇异的矛盾感。
这并不影响他的风度,反而让人更想探究。
上一世,钟罗琦其实并未仔细端详过这位兄长,只模糊地知道他不仅念书颇有些天分,外貌也很是突出。
不然,也不会在后来的殿试考中状元。
毕竟人人皆知,殿试上所取的状元郎,论诗文倒未必是当堂第一,但风度一定是一等一的。
今日一见,果然是君子如玉,如琢如磨。
上一世,他们少年相识,虽曾在一起念书,但随着年纪渐长,毕竟不是亲兄妹,有男女之防,见面就慢慢少了。
再后来,因着与司华清定亲,钟罗琦整日忙着准备婚事、学习皇室的规矩,或是为他调香,更少去关注别的男子。
当然也不会注意那位养兄到底生得如何,是不是如外界传闻一般仪表堂堂。
今日,钟少轩依然穿了一身青色交领长衫。
乍一看款式似乎颇为普通,然而剪裁合身,面料也是名贵的锦绣,又加衣襟、袖口处点缀有层层叠叠的竹叶刺绣,看去更觉质感温润,显出他那种读书人的书卷气。
他平日里也穿着这么名贵的衣服吗?
钟罗琦一下子想不起来。
印象中,这位养兄素来生活简单,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忆点。
他腰间佩着一块雕刻岁寒三友的羊脂白玉佩。
钟罗琦一眼认出,这是认他做养子时,钟父所赠,意在祝他傲立霜雪、冰清玉洁。
这吉祥图案送他真是再合适不过。
钟少轩原本大约该姓周,是某个贫苦百姓的孩子。
他是钟罗琦从笔架店捡回来的。说捡或许并不贴切。
那时候他才十二岁,在笔架店做个小厮。
他是笔架店的刘老板在回城路上遇到的弃婴。小小婴孩用一个粗布襁褓包了,衣服上草草绣着一个“周”字。
笔架店生意做得不错,刘老板的家底和心胸都算得上宽厚,于是收养了他。
说是收养,实际也就是在下人房里给他放了张床。给口饭吃、给张床睡,钟少轩就这么长到了十二岁。
说是十二岁,其实具体生辰年岁也没人知道。刘老板捡到他那日是三月十五,便把这一日算作是他的生辰。
他年纪虽小,却于读书上显示出了惊人的天赋。
没有人为他开蒙,他一面在笔架店帮忙,一面听来往的文人谈天讲经,偶尔竟也能搭上几句。
再大一些,钟少轩学会了去附近的私塾外旁听。
私塾的范夫子首先发现了他的才华,破格让他进来听课,不收他银钱,还送他一些旧笔墨。
再后来,刘老板发现钟少轩的字写得不错,便让他在店里帮人抄书,抄书所得的多余盈利也交给他。
钟罗琦九岁生辰那天,钟老爷带着她去城里最大的笔架店买毛笔纸张。
因为养尊处优,钟罗琦在商铺里挑选时向来十分肆意,总要四处走动,逛完店里所有的好东西才算完。
她走到柜台侧边时,看到那个正在抄写的少年。
他穿着一身灰暗的粗布短打,衣着极其简朴,姿势却十分端正。眉目清秀,气质出挑,与她平日里见到的仆役帮工都不一样,并且写得一手好字。
钟罗琦看了一会,实在喜欢那一手好书法,就上前问他:“你的字是在哪里学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字。
那少年闻言,只看她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不卑不亢地继续抄写,说:“没有人专门教我。不抄写的时候,我在城西书院的门外旁听。”
钟罗琦更觉奇异。
她自小就生得美,别说家里来往的亲戚朋友人见人夸,便是和父母一起出门,街上路人也常要多看她几眼。
买东西时,也总收到商贩多送的一点礼物,比如一个新鲜的果子、一包刚制成的话梅糖、一方素娟手帕,诸如此类。
无论男女老少,她很少遇到能只看她一眼的人。
这个笔架店的小厮,年纪小小,身份卑微,不仅能写出一手好字,还对她盛装之下的美貌无动于衷。
好像那手头的抄写,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他。
今日她生辰,装扮比平日更为隆重。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垂挂髻上佩着粉色缠花,脸颊两侧垂下粉白相间的丝绦发带,穿了一身粉紫色苏绣莲花的衣裙,真是说不出的可爱甜美。
走在街上,简直是披着路人的注目一路前行。
而这第一次见到她的小厮,竟能若无其事。
说不出是惊诧还是羞恼,钟罗琦一时沉默,只是偏头看向那人沉静的侧脸。
笔架店的刘老板向来懂得察言观色,立刻笑问:“钟府的小姐还需不需要一个书童?”是要把他送去钟府的意思。
钟罗琦于是懵懵懂懂地抬头:“书童是什么?陪我上学的人吗?”
钟老爷慈爱地摸她的头:“是,也帮你抄书,整理笔墨。”
小小的钟罗琦嘟着嘴,想了一会才说:“那我要的。他的字这么好看,以后每天都能看到了。”
*
钟少轩于是打包了自己少少的行李,跟着他们回了钟府。
他这些年积累下来的,不过是些不值钱的文房四宝,大部分是教书的范夫子送的,或是刘老板店里卖剩的,以及自己不同季节的几身粗布衣衫,买来的几本书册,并上攒下来的一点点碎银。
全部身家,不过一个轻飘飘的包袱。
到了钟府,他开始陪着钟罗琦跟着沈夫子念书,起初当真只是陪读、抄书和整理笔墨。
然而惊人的才华就像锋利的剑芒,从来都难以掩盖。
沈夫子虽是落第的举子,但应考多年,又在富贵人家授业解惑,也有些见识。他很快发现,钟府这位书童,是他平生所见中最有悟性的少年。
钟罗琦也觉得,无论是背诵诗文、账目算数,还是谈经论道,甚至书法画画,这书童方方面面都比自己强。
明明自己才是那个更早开蒙,家中有夫子专门教导的人,但钟少轩学什么都更快,也更好。
原本他在钟府就只是做小姐的书童,除了伴读抄书,并无太多事务要忙。
钟老爷待下人素来宽厚,从不苛待谁。
他在这里做个书童,比之原来在笔架店做小厮,吃穿上好得多了,时间也多起来,于是在读书上更加精进,字也练得更好了。
后来因为怜爱他的才华,钟老爷收了他做养子,起了大名叫钟少轩,吃穿用度、月例银子一概比照亲生女儿钟罗琦,也请先生单独教导他。
然而或许是少年时已经见识过太多人情冷暖,从笔架店的无名小厮变成江南第一调香世家的养子,处境待遇好上太多,钟少轩却全未得意忘形,依然生活简单,勤奋自持。
钟老爷见他心性沉稳,于是更加赞赏。
念书之外的时间,他开始帮着钟老爷管理香料铺子的账目。
钟罗琦猜测他今日来文清院,又是要与钟老爷对账。
核对账目琐碎,常要花费很长时间。她有所耳闻,正想着要不要晚些再来。
不料互相见过礼后,钟少轩先开了口:“我有一事要与钟老爷相商,正好妹妹也在,便同我一起进去吧。”
钟罗琦于是问:“兄长要与父亲谈何事?也需要我在场吗?”
她才开始学着理账,还未亲自管过。若是钟少轩约她一同对账,她或许只能多听少说,未必能一下弄清这些账目。
钟少轩目光闪动一瞬,才道:“州县预试在即,我虽为钟府养子,对钟府恩德没齿难忘,到底还是想用本姓去参试。要换回本姓,必要得父亲首肯。今日,便是来与父亲商议此事。”
钟罗琦先是一喜。养兄的想法竟与她不谋而合,那说服父亲想必会更容易。
而后,她忽然感觉哪里不对。
上一世直到她饮鸩,也从未听说新科状元钟少轩想要改姓的事。
若是钟少轩提过此事,她虽在宫中,却不会毫不知情。
毕竟祝宛凝可等着看她的笑话,若有机会,绝没有不来嘲弄她的道理。
为什么他今日却说想要改回本姓?
她不过刚刚重生,到现在明明一切都和上一世一样。
是什么改变了钟少轩的想法?到底是哪里变了?
她沉浸在自己的疑问中,一时没有回话。
钟少轩似乎以为她心有顾虑,又道:“绝不是为与钟府撇清关系。父亲和妹妹待我极好,只是换回本姓,日后行事更方便。”
钟罗琦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
前世从钟少轩考中解元、名声大噪开始,所有前来拜访走动、想要结识这位未来官员的人,都被他转头介绍给了钟老爷。
他说过钟府就是他本家,钟老爷更胜父亲。
那他说的行事更方便是什么意思?
她一时想不到,但此事也不必太纠结。
上一世,因着那桩婚事,人生的高光和谷底都体验过了,人情冷暖见识了不少。
重来一回,许多事情她早已看淡。既然不指望依仗这位未来状元的荣光,只要他不会背叛钟府,此时又恰巧与她想法一致。
简直求之不得。
钟老爷收养他数年,所费不过一些银钱。钟府不缺这个,钟老爷也绝非斤斤计较之人。
而他帮钟府管账,从未出过差错,也未曾领过一分工钱,反倒把店铺规矩盘得更清楚些,少了许多人力物力的浪费。
因为钟少轩的帮忙,钟老爷轻松不少,也又多开了些铺子。便是此刻真要撇清关系,想必父亲也只是会惋惜和这个青年才俊缘分不够。
钟罗琦于是换上个得体的微笑:“兄长说得是,想必父亲也会理解。”
听她如此说,钟少轩眼里似也有了些许笑意。
此时小厮来报,说是钟老爷请少爷进去。
两人便一前一后进了书房。
桌案上只准备了一盏茶。
钟老爷显然没想到,此刻进来的还有钟罗琦。不过她对这书房再熟悉不过,见完礼后,坐下便给自己倒了一杯。
一会送走了钟少轩,她还得谈香料铺子的事呢。
钟少轩先开了口:“父亲,今日我来有事与您商量。方才正好遇到妹妹,我便也请她一起进来了。”
他讲完了改回本姓的来意。
钟老爷的表情仍然十分平静。
钟少轩的才华展露已久,家里的教书先生早同他讲过,此子将来必非池中物,虽未知本次乡试成绩如何,但想必即使本次落第,也总有高中的一天。
钟少轩心里也该是有数的。举子有了功名,想要认祖归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他不过收养他几年,不能拘着他认了钟家祖宗。
然而,应当何时向钟少轩提起这认祖归宗一事?他思量了些时日,也有些疑虑,总怕说辞不够妥帖,伤了多年情分。
此时由钟少轩自己提出来,反而觉得轻松。
于是便笑道:“少轩不必多虑,你有此请求,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你便用本姓去考吧,先祝你早日蟾宫折桂,大展宏图。”
钟少轩又道:“我今日来,还有个请求。若是本次乡试能中解元,请您将罗琦小姐许配给我做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