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片机盛行的时代,志玛理解的摄影仅是按下快门诸如此类的。她只是觉得这台相机怎么那么重,镜头怎么那么长……所以江瀛看到屏幕上模糊的自己顿时有点哭笑不得,小马驹倒清晰灵动的很。
罢了罢了。
他无视志玛求认可的眼神,“一张够了,谢谢。”匆匆下了逐客令。
……
志玛沉浸在喜悦中,心被成就感填得满满的,一点都不在意对方言语里的不耐烦,反正以后都是陌生人。
丛鹭说得对,管他呢!
她见好就收,跟江瀛单方面道了别,然后欢脱地朝着舞台方向奔去。
两人想一块儿去了,萍水相逢,不必多礼。
江瀛忙着把相机装进包里,他不喜欢无效社交,也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所以连个招呼都没打。
夏塔赛马节在外的名气不大,江瀛偶尔见到跟他一样的游客,多数是专门来此地拍摄的专业摄影师,当然更多的是当地人在享受年度盛会。连帐如云,欢歌载舞,江瀛听不懂歌词在唱什么,只是觉得他们真的快乐。最快乐的一个舞进了他眼里,瑰丽的衣裙在她的舞动下转开了花。
切,这场子真小。
大约半小时后,所有骑手移步到赛场起点接受这里年高德劭喇嘛的祝福。随着一声枪响,上百匹赛马闪电般飞驰奔向终点。
摄影区所有人齐刷刷按下快门,江瀛也不例外。后来回过头翻看照片,又看到了她,那个战战兢兢不懂看眼色的女孩,好像变了个人,在马背上万分从容。她收缰立定,黑马在急刹中扬天嘶鸣,天边被夕阳染了颜色,像野火般轰轰烈烈,又像她。
他很不想承认,心中确实微微震惊。
志玛也没注意到他,马术巡游后她交还了披红挂绿的表演马,就跑去后台领钱,偷摸数了好几次,喜滋滋揣进口袋。
小马驹她已经让妹妹牵回家。她立在入口红彤彤的充气拱门旁等丛鹭。左等右等,都没见着半个人影,倒是被游客拉住照了几张,她想说,五块一张,可再没敢开口要价。
人渐渐少了,志玛受不住五十米开外的两个大音响,觉得耳朵都要震聋了,作势就往家的方向走,却看到了阿热和他的朋友,两人骑马慢悠悠地过来。
志玛装没看到,暗中加快了脚程,才走出五步路,听到一声——
“阿热,你女人!”
才旦是个大嗓门,在牧场上跑丢的狗都能被吼回来。
志玛觉得不妙,可人哪儿跑得过马儿,没几秒就横在她前面挡住去路。
阿热坐在马背上,上半身摇摇晃晃的,黢黑的脸透着喝醉的红,看着温温柔柔的姑娘,笔挺地站在那,想着这是他的新娘,心就飘忽起来。
“送……送你回家,上马!”
阿热比往常大胆,看志玛的眼神赤裸裸的,这令她不悦,心里嗤一声别过头去,“不用了,谢谢。”
说完向后退了一步,见他没有离开的意思,有些怒了,“让开,我真的要走了。”
“脾气真差!以后要吃苦了!要换我家那位,不听话直接用马鞭抽过去。女人呐,打一顿就老实了。”说完把手里的马鞭往地上一抽。
志玛嗅到一股浓烈的青草味,胸口霎时燃起火,她只要生气,脸就愈发的红,眼神里多了一丝刚硬,“谁是你女人,我和我阿妈都没答应,我要去上大学的!”
才旦看着戏,偷摸笑了下开始拱火,“你老婆不认账喽。阿热啊,你再不管以后就要骑到你头上了!”
男人的自尊心一下被挑起,阿热完全忘了之前志玛母亲的叮嘱,气急败坏地说:“我们结婚的日子都定了,你怎么不是我女人。”
?
志玛以为自己听错了,震惊地看着阿热,而他的神情不像是在撒谎。
“再……胡说!我拿针把你的嘴巴缝上!”志玛气得直跺脚,但她从不讲脏话,也想不出其他恶毒的词。
阿热嘴撇了撇,似在笑她的天真,“不信你自己去问!下下个月后的十六。”
志玛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她跑到阿妈的摊子前,直愣愣地质问:“阿热说婚期定在了两个月后,是不是真的?”
顾不上旁人的侧目,顾不上母亲的养育,此刻什么也顾不上……
她还心存侥幸,因为她觉得阿妈是疼她的,至少在阿爸去世的几年里阿妈从没因为她是老二,是女儿,就忽略过她。
阿妈正给游客装虫草,不多讲话,也没看她一眼。等送走客人,把摊子一收,挑着担子略过她,“回家说!”
回家后阿妈放下担子,蹲下往火塘里丢柴,没一会儿功夫就燃起烈火,火苗争先冒头。
志玛亦步亦趋跟在身后,回家路上很多次想接过担子,阿妈都没让,表情很严肃。她知道,阿妈生气了。
阿妈避开她的视线,始终沉默,这对迫切解决问题的她来说都是煎熬。
锅子里烤藏香猪的芳香四溢,这是志玛最爱吃的。
志玛坐在旁边,看到阿妈头上新生的白发,心疼的跟什么似的。可这是她的未来啊,她不想给家里添负担,也不会。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不结婚支撑着家。
想着想着,眼泪就掉了下来,“阿妈,我想去读书。”
“不行,婚都订了,退婚后还有人敢要你吗?我可丢不起这脸。”
“可是,你们也没经过我的同意啊……”志玛抽噎着。
“罗绒志玛!你去问问,村子里哪家孩子定亲不是大人说了算!”阿妈很少发怒,但只要一起发火来,就很让人害怕。
志玛看到妹妹的脚刚迈进来,又缩了回去。
但她不能退。
“我以后都不嫁人了,好不好?” 志玛想忍住,眼泪却不受控啪嗒啪嗒掉个不停。
“你不嫁人?说什么胡话。” 阿妈不懂,为什么女儿这么倔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外面吃苦。
但一看她的眼泪挂在睫毛上,可怜的紧,语气缓和下来,把烤好的藏香猪放到她面前,“你哥是为了攒养牦牛的钱才去外面工地打工,都这么多年了,钱没攒下来多少,平时不是肩膀痛就是腿疼的……”
“可我是去读书的,将来不会像哥哥那样。”
“就算你去读书,四年后回来,在这儿能干什么?村委会小刘是大学生吧,说什么来我们这儿扶贫,他赚的能有阿热爸妈多吗?”
阿妈的手轻轻抚着她的头发,柔声说道:“听话,阿妈不会害你的……”说完把筷子递过去。像安抚不听话的小孩,给颗糖,最后都会变得乖顺。
志玛接过筷子,好像被烫了手,指尖微微抖着。
她突然明白了,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阿妈爱她,以一个生活在闭塞深山几十年的方式在爱她。爱本没有对错,只是她们各自认为正确的未来决不出胜负。
无法沟通,这才最让人毛骨悚然。
所有的话堵在喉咙里,对话就这么戛然而止了。
那天晚上志玛睡不着,索性裹着被子坐在院子里,一坐就坐到了天明。她再没有心思哭了,满脑子都是上学。
高原的夜与晨沁凉,志玛瑟缩着快速处理好穷途陌路的情绪,在晨光微熹的时候忽然开了窍,记起有个人一定能帮她。
村里装电话的人家并不多,丛鹭的手机在这里的信号都时有时无的。所以志玛趁阿妈去赛马大会帮忙的时候,撒腿跑进了村委会。
推开门,刘哥正伏案写材料,头被抓得像鸡窝一样。
志玛红着脸,很抱歉地指了指门口的电话机。
村里时不时有人来打电话,刘哥见怪不怪,抬手一挥,请便。
自阿爸去世后,哥哥便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是他坚持让志玛上了高中,而不是在初中早早的辍学。志玛觉得这次肯定也不会例外。
志玛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小心翼翼地展开,打了电话。
快点接啊。
她在心里催促着。
然而过了几分钟后,听筒里依旧是忙音。而后的每一天,志玛天天来村委会报道,始终找不到人,心逐渐沉到了谷底。
是在目送丛鹭那天,她看见车在视野中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群山叠峦间,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江瀛在玉城县待了差不多十天的时间,参观完赛马节又跟着几位强牛去重装徒步。翻过好几个垭口,前行在高原山脉间,眼睛承受着震撼的视觉冲击,身体因缺氧到达难以想象的极限,他一直都是个爱冒险的人,所以无比享受。
下山后,他和队友在牧民帐篷里踏踏实实补眠,第二天起早换下了穿了好几天的衣服,他个子高,肩膀挺阔,换上一袭风衣,姿态极好地站在广袤草原上,几个朝夕相处的队友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江瀛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注视,不以为然。他估算了下时间,拉萨小分队行程差不多结束了,告别队友开车启程。
从牧区到市里要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他中途经过夏塔停车吃了碗面,又启程,这里公路曲折,路况又差,没人陪着说个话解乏,时光尽废在车上了,只觉胸腔里一股焦躁烦闷。
大概是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隐约看到一个人走在夕阳里。车渐渐逼近,他下意识侧头,有些意外,是那个强迫他拍照的雪山强盗,她正背着大包步履不停。
车疾驰而过,扬起一阵风,后视镜里的人影变成难以分辨的小点,森林浩荡,水流淙淙,呼啸北风……都在跟他作别。
太阳大半落在了地平线里,连同周遭的一切都变得幽暗。
江瀛眯眼瞥了眼后视镜,一团漆黑。
他叹了口气,调转方向回到女孩前边,按下车窗,问她:“喂!去哪儿?”
罢了罢了。
他无视志玛求认可的眼神,“一张够了,谢谢。”匆匆下了逐客令。
……
志玛沉浸在喜悦中,心被成就感填得满满的,一点都不在意对方言语里的不耐烦,反正以后都是陌生人。
丛鹭说得对,管他呢!
她见好就收,跟江瀛单方面道了别,然后欢脱地朝着舞台方向奔去。
两人想一块儿去了,萍水相逢,不必多礼。
江瀛忙着把相机装进包里,他不喜欢无效社交,也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所以连个招呼都没打。
夏塔赛马节在外的名气不大,江瀛偶尔见到跟他一样的游客,多数是专门来此地拍摄的专业摄影师,当然更多的是当地人在享受年度盛会。连帐如云,欢歌载舞,江瀛听不懂歌词在唱什么,只是觉得他们真的快乐。最快乐的一个舞进了他眼里,瑰丽的衣裙在她的舞动下转开了花。
切,这场子真小。
大约半小时后,所有骑手移步到赛场起点接受这里年高德劭喇嘛的祝福。随着一声枪响,上百匹赛马闪电般飞驰奔向终点。
摄影区所有人齐刷刷按下快门,江瀛也不例外。后来回过头翻看照片,又看到了她,那个战战兢兢不懂看眼色的女孩,好像变了个人,在马背上万分从容。她收缰立定,黑马在急刹中扬天嘶鸣,天边被夕阳染了颜色,像野火般轰轰烈烈,又像她。
他很不想承认,心中确实微微震惊。
志玛也没注意到他,马术巡游后她交还了披红挂绿的表演马,就跑去后台领钱,偷摸数了好几次,喜滋滋揣进口袋。
小马驹她已经让妹妹牵回家。她立在入口红彤彤的充气拱门旁等丛鹭。左等右等,都没见着半个人影,倒是被游客拉住照了几张,她想说,五块一张,可再没敢开口要价。
人渐渐少了,志玛受不住五十米开外的两个大音响,觉得耳朵都要震聋了,作势就往家的方向走,却看到了阿热和他的朋友,两人骑马慢悠悠地过来。
志玛装没看到,暗中加快了脚程,才走出五步路,听到一声——
“阿热,你女人!”
才旦是个大嗓门,在牧场上跑丢的狗都能被吼回来。
志玛觉得不妙,可人哪儿跑得过马儿,没几秒就横在她前面挡住去路。
阿热坐在马背上,上半身摇摇晃晃的,黢黑的脸透着喝醉的红,看着温温柔柔的姑娘,笔挺地站在那,想着这是他的新娘,心就飘忽起来。
“送……送你回家,上马!”
阿热比往常大胆,看志玛的眼神赤裸裸的,这令她不悦,心里嗤一声别过头去,“不用了,谢谢。”
说完向后退了一步,见他没有离开的意思,有些怒了,“让开,我真的要走了。”
“脾气真差!以后要吃苦了!要换我家那位,不听话直接用马鞭抽过去。女人呐,打一顿就老实了。”说完把手里的马鞭往地上一抽。
志玛嗅到一股浓烈的青草味,胸口霎时燃起火,她只要生气,脸就愈发的红,眼神里多了一丝刚硬,“谁是你女人,我和我阿妈都没答应,我要去上大学的!”
才旦看着戏,偷摸笑了下开始拱火,“你老婆不认账喽。阿热啊,你再不管以后就要骑到你头上了!”
男人的自尊心一下被挑起,阿热完全忘了之前志玛母亲的叮嘱,气急败坏地说:“我们结婚的日子都定了,你怎么不是我女人。”
?
志玛以为自己听错了,震惊地看着阿热,而他的神情不像是在撒谎。
“再……胡说!我拿针把你的嘴巴缝上!”志玛气得直跺脚,但她从不讲脏话,也想不出其他恶毒的词。
阿热嘴撇了撇,似在笑她的天真,“不信你自己去问!下下个月后的十六。”
志玛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她跑到阿妈的摊子前,直愣愣地质问:“阿热说婚期定在了两个月后,是不是真的?”
顾不上旁人的侧目,顾不上母亲的养育,此刻什么也顾不上……
她还心存侥幸,因为她觉得阿妈是疼她的,至少在阿爸去世的几年里阿妈从没因为她是老二,是女儿,就忽略过她。
阿妈正给游客装虫草,不多讲话,也没看她一眼。等送走客人,把摊子一收,挑着担子略过她,“回家说!”
回家后阿妈放下担子,蹲下往火塘里丢柴,没一会儿功夫就燃起烈火,火苗争先冒头。
志玛亦步亦趋跟在身后,回家路上很多次想接过担子,阿妈都没让,表情很严肃。她知道,阿妈生气了。
阿妈避开她的视线,始终沉默,这对迫切解决问题的她来说都是煎熬。
锅子里烤藏香猪的芳香四溢,这是志玛最爱吃的。
志玛坐在旁边,看到阿妈头上新生的白发,心疼的跟什么似的。可这是她的未来啊,她不想给家里添负担,也不会。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不结婚支撑着家。
想着想着,眼泪就掉了下来,“阿妈,我想去读书。”
“不行,婚都订了,退婚后还有人敢要你吗?我可丢不起这脸。”
“可是,你们也没经过我的同意啊……”志玛抽噎着。
“罗绒志玛!你去问问,村子里哪家孩子定亲不是大人说了算!”阿妈很少发怒,但只要一起发火来,就很让人害怕。
志玛看到妹妹的脚刚迈进来,又缩了回去。
但她不能退。
“我以后都不嫁人了,好不好?” 志玛想忍住,眼泪却不受控啪嗒啪嗒掉个不停。
“你不嫁人?说什么胡话。” 阿妈不懂,为什么女儿这么倔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外面吃苦。
但一看她的眼泪挂在睫毛上,可怜的紧,语气缓和下来,把烤好的藏香猪放到她面前,“你哥是为了攒养牦牛的钱才去外面工地打工,都这么多年了,钱没攒下来多少,平时不是肩膀痛就是腿疼的……”
“可我是去读书的,将来不会像哥哥那样。”
“就算你去读书,四年后回来,在这儿能干什么?村委会小刘是大学生吧,说什么来我们这儿扶贫,他赚的能有阿热爸妈多吗?”
阿妈的手轻轻抚着她的头发,柔声说道:“听话,阿妈不会害你的……”说完把筷子递过去。像安抚不听话的小孩,给颗糖,最后都会变得乖顺。
志玛接过筷子,好像被烫了手,指尖微微抖着。
她突然明白了,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阿妈爱她,以一个生活在闭塞深山几十年的方式在爱她。爱本没有对错,只是她们各自认为正确的未来决不出胜负。
无法沟通,这才最让人毛骨悚然。
所有的话堵在喉咙里,对话就这么戛然而止了。
那天晚上志玛睡不着,索性裹着被子坐在院子里,一坐就坐到了天明。她再没有心思哭了,满脑子都是上学。
高原的夜与晨沁凉,志玛瑟缩着快速处理好穷途陌路的情绪,在晨光微熹的时候忽然开了窍,记起有个人一定能帮她。
村里装电话的人家并不多,丛鹭的手机在这里的信号都时有时无的。所以志玛趁阿妈去赛马大会帮忙的时候,撒腿跑进了村委会。
推开门,刘哥正伏案写材料,头被抓得像鸡窝一样。
志玛红着脸,很抱歉地指了指门口的电话机。
村里时不时有人来打电话,刘哥见怪不怪,抬手一挥,请便。
自阿爸去世后,哥哥便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是他坚持让志玛上了高中,而不是在初中早早的辍学。志玛觉得这次肯定也不会例外。
志玛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小心翼翼地展开,打了电话。
快点接啊。
她在心里催促着。
然而过了几分钟后,听筒里依旧是忙音。而后的每一天,志玛天天来村委会报道,始终找不到人,心逐渐沉到了谷底。
是在目送丛鹭那天,她看见车在视野中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群山叠峦间,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江瀛在玉城县待了差不多十天的时间,参观完赛马节又跟着几位强牛去重装徒步。翻过好几个垭口,前行在高原山脉间,眼睛承受着震撼的视觉冲击,身体因缺氧到达难以想象的极限,他一直都是个爱冒险的人,所以无比享受。
下山后,他和队友在牧民帐篷里踏踏实实补眠,第二天起早换下了穿了好几天的衣服,他个子高,肩膀挺阔,换上一袭风衣,姿态极好地站在广袤草原上,几个朝夕相处的队友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江瀛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注视,不以为然。他估算了下时间,拉萨小分队行程差不多结束了,告别队友开车启程。
从牧区到市里要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他中途经过夏塔停车吃了碗面,又启程,这里公路曲折,路况又差,没人陪着说个话解乏,时光尽废在车上了,只觉胸腔里一股焦躁烦闷。
大概是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隐约看到一个人走在夕阳里。车渐渐逼近,他下意识侧头,有些意外,是那个强迫他拍照的雪山强盗,她正背着大包步履不停。
车疾驰而过,扬起一阵风,后视镜里的人影变成难以分辨的小点,森林浩荡,水流淙淙,呼啸北风……都在跟他作别。
太阳大半落在了地平线里,连同周遭的一切都变得幽暗。
江瀛眯眼瞥了眼后视镜,一团漆黑。
他叹了口气,调转方向回到女孩前边,按下车窗,问她:“喂!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