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敦二十七年。

    北庭城外,天山脚下。

    “混帐东西!做事这么不仔细!成日养着你有什么用!屁大点事都做不好,蠢得扔在街上要饭都得饿死的赔钱玩意!”

    不过是小伙计上菜时打碎了盘子,八字胡老板便一脚将他踢倒在地,用烧火的棍子劈头盖脸地打。男孩一面用两条纤细的胳膊去挡,一面躲,却不防摔到了一地碎瓷里。

    “有人生没人教的犟种!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即便手臂上布满血痕和青紫,他仍不喊疼求饶。只用一双狼崽子一样凶恶仇恨的眼睛盯着打他的男人。老板见他这副倔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下子打折了木棍,仍扬言要找铁棍来教训教训他。

    眼看烧红的铁棍就要落在男孩头上,角落里原本无人注意的地方突然响起一个女子慵懒的声音,“闹够了没有,本来就不像个什么正经客栈,这下更倒胃口。我的菜不用做了,走了。”

    说话的是个年轻女子。她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角带勾的桃花美目,浓密的长睫似蝶翼般护住她略有疲倦的不耐眼神。仅仅是一双眉眼,就让店里的众人几乎被这天人之姿惊掉了下巴。

    别说是在这西北边关,怕是在中原繁华之地也难见到这等姿色的女子。只见她着一袭赤红色紧腰胡装,外面罩着黑色镶金滚边披风,一看就材质上乘做工精细,恐非民间俗物。脚步轻盈身姿风流,走过的地方皆留下一股怡人香气,叫人眼饧骨酥。

    而更不一般的是,女子右边耳垂独挂了一只鸽卵大的夜明珠。珠子在不甚明亮的破店里散发着幽幽冷光,更衬得她肌肤晶莹白晰,不见一丝瑕疵。在这虎狼之地,独行的女子仍敢于锦衣华服,这所作所为不啻于把肉块直接扔进狼窝。

    然而这罕见的明珠光辉却让众人一下子倒吸一口气,一反常态地将原本看肥羊的表情收敛了许多,有些人甚至明显地转开了视线敬而远之。而她,在一片江湖人士环伺下依然泰然自若地往门外走,根本不乎旁人的注目和议论。

    八字胡老板见到手的买卖要吹,赶紧扔了铁棍换上一副小人嘴脸点头哈腰,“姑娘留步!此地常年争战且民风彪悍,这方圆二十里地也只有小店经营,姑娘既已住下又何必再出去遭受赶路之苦。刚才是这个毛头的小子打碎了您的菜,您先消消气,这就嘱咐厨房重新给您做,其它的菜都已经下锅了,马上就好,稍安勿躁啊稍安勿躁。”

    转向男孩的时候又换上凶恶嘴脸,“还不快给客人道歉!”

    男孩仍气鼓鼓的样子,用脏乎乎的袖管去擦胳膊上血渍,不肯低头,一双独特的蜜金色眸子却不时偷偷打量这个好美好香的女子。

    “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倒霉玩意,连句人话也不会说,滚开滚开,别站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她慵懒的眼神朝这边瞥来,再回头时似已带上三分笑意,左眼角一颗墨黑的小痣随着她眉眼表情的变化跳动,更为她的美貌添上一分别样的灵动。“巧了,这家店里吧,我就只觉得他一个人算得上老实可靠。”

    发现她在说的是自己,男孩不可思议地站住了脚。

    又听她继续道,“打坏的菜记我账上吧,别为难他。剩下的一会儿做好了给我送到房间。”

    见有钱的美人肯留下,老板欣喜若狂,连连答应,一把推开男孩,向女子点头哈腰一路将其送到楼上厢房口。

    男孩呆呆站在原地,似遭雷击。长这么大,从来没人夸过他,他也没觉得自己有用。仰起小小的脑袋一直目送她走上二楼,只见她进房间前忽然回头向他道,“一会儿送菜前记得把手洗干净了。”尽管她语气里带着三分嫌弃,但他分明看到她面纱后的嘴角噙着笑意。

    从此以后,在他眼里,她便和神明一般无二。

    站在她的房间前,男孩定了定心神才敢抬手敲了敲门,却没人答应。

    紧紧抿着嘴,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开口道,“我……我是来送饭的。”嗓音哑极了,陌生得不像他自己。

    却听见里面她好听的声音响起,“原来不是哑巴啊。你一个人的话,就进来吧。”

    开门便闻到满室奇异的香味。像是药,又像是花,混合成了他这辈子闻过最好闻的味道,他形容不出来,却忍不住小心翼翼地在空气中四处捕捉。

    听到屏风后面响起水声,原来她是在沐浴。他的双腿便像灌了铅,一步都挪不动了。

    屏风后面的身影微微晃动,他分辨出她大部分浸在木桶中,背靠在屏风这一侧,才放任自己的双眼描摹着她肩颈美好的轮廓边线。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侧过脸来,“看够了吗?菜都要凉了吧。给我递巾子过来。”

    他慌忙放下手里的托盘,又在身侧反复擦了擦自己的手,才取下旁边搭着的布巾绕过屏风递了出去。

    见他把眼睛闭得死死的,又站得离自己这样远,她觉得好笑,“再往前走两步。”

    这简直是他人生中最艰难漫长的两步路,他走得这样小心,不是怕摔倒,而是怕靠太近唐突了她。

    黑暗里感觉到她接过布巾,木桶中响起哗哗的水声,他赶紧转过身,还觉得不够,又用双手死死捂住,要完全透不进一丝光影才好。

    许是失去了视觉,他的嗅觉变得格外好。刚闻到她的香味靠近,便有一根细细的指头戳了他额头一下,她清泉般好听的笑声在头顶响起,“小鬼,睁开眼睛吧。”

    睁开眼努力适应着光线,却看见她已经换上一身茜色石榴裙,但并未仔细束好襦衣,只松松搭在肩上,一头青丝散落在身后,还有几缕沾湿了黏在额边鬓角,更衬得一张红润的脸上清丽美好。

    半眯起眼睛,她认真看菜,他却在看她,纱衣半透,有意无意间撩拨得他满脸通红,几乎让他窒息。

    “我好看吗?”

    “好看!”

    “那看够了还不出去?”

    男孩大窘,做贼心虚脚步飞快。

    她忽然又叫住他,皱着眉头闻了闻,男孩自惭形秽,连忙后退。她却说,“有血腥味,受了多少伤?”说着就要让他脱衣检查。

    男孩死死抓住衣襟不让她碰,连连躲闪。

    “啧,要不是这饭菜让我一点食欲也没有,我也不至于放着不吃也要帮你疗伤。多少人求我医病,千金万金我都未必点头。如今好心给你医治你还不要,真是狗咬吕洞宾。”

    “什么吕……我不要,别脏了你的手。”男孩没听懂她的话,只觉得这副自己都厌弃的身子不能污染了她的眼睛,莫名的,他就是不想让她失望。

    果然她皱起一双秀丽的柳眉道,“臭的,你且去我那盆水里洗了再出来吧。”

    男孩还是一副斩钉截铁的样子誓死不从。

    “你嫌弃我用过的水!”她忽然换了副表情,别开脸委委屈屈地控诉道。

    “不……不是的!沾了水会更疼,而且……男女有别。”

    “嘁,多大的小屁孩,知道什么男女分别。”她把送来的肉撇在一边,只挑了几根嫩绿的青菜来吃,毫不在意男孩的困窘,“你听好了,我可是个大夫,眼里没有男女分别。”

    “可……可是……”

    “快去。”她的语气开始不耐烦,这破店的菜也太难吃了。然而好不容易挑出来的菜在她听到他的疑问的时候,又掉回了盘子里。

    “什么是大夫?”男孩蜜金色的眸子里闪动着天真的困惑。

    在她用过的水里胡乱清洗了身子,他不仅觉得神清气爽,身上的伤痕甚至意外地没有更多折磨他。刚转过屏风就看见她正对着一桌子菜慢慢挑拣,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响了一下。

    在她的再三邀请下,他才肯坐下来吃饭。包子、炒肉,都是他这些年没吃过的东西,真香,男孩把嘴塞得满满大吃大嚼,几次噎得几乎要翻白眼。

    直吃到六七分饱,他才发现她饶有兴味地看着他狼吞虎咽。他不禁慢下速度来,生怕东西都被自己吃了饿着她。

    男孩忽然停下筷子,神色严肃道,“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但你得答应带我一起走。”

    她大为好奇地挑高眉毛,“走?去哪里?”

    “你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男孩稚气的脸上有不可动摇的坚定。

    她笑出声来,“我要你跟着做什么,我又不缺儿子。”

    男孩脸上表情大窘,暗暗腹诽,你看起来也没大到可以做我娘的年纪。却仍卖力地推销自己,“我可以保护你,也可以帮你背行李,我力气很大的!总之你叫我做什么都行。”

    这个姐姐帮他治伤,请他吃饭,在他短短十年的人生中从未遇到这么温柔的好人。于是他决定豁出去了,无论如何也要离开这个魔窟,或许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行,那我答应你。”

    男孩如蒙大赦,松了口气,又紧张兮兮地靠近她,用极低极低的声音在她耳侧说,“这里是黑店。”

    “这就是你要告诉我的秘密?”

    见她表情并无波澜,他着急道,“黑店!就是要打劫你的!我们再不跑就来不及啦!”

    “他们怎么害人?下毒还是下迷药,还是纯粹凭人多上来就打?”她又复笑盈盈地问他,“这些肉,我看都有鬼。所以一点没吃,你倒是全不在乎,不会和老板一伙的吧。”

    “肉怎么了?”看了眼被他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扫空的盘子,他回味了一下,好像并无异常呀。

    “那些是,人肉。”她学着他刚才的样子,紧张兮兮地伏在他耳侧低声说。

    他立刻觉得胃腹内翻江倒海,疯了似地用手指抠着喉咙。

    女子一脸嫌弃地看着他抓狂的表情,“你离我远点。”

    男孩只得跑到窗边吐了个干净,拼命辩解他不知道那肉有问题。自己被店主收留的这些年,不仅饭吃不饱,更没机会尝到半点荤腥。

    “要想走,你还得帮我做件事。”女子从怀中拿出一个纸包,“把这些蒙汗药混在他们的茶里或饭食里,服下就倒,你若能办到,我便带你离开这里。”

    坐在她背后,她驱赶着马儿狂奔,猎猎的风擦过他的耳侧。大漠的落日和黄沙被远远甩在身后,他头也不回,只往前看。视线里都是她,心里也都是,她的香气、她的温暖。

    “你叫什么名字?”她一边策马奔驰一边扭过头来问他。

    “……我没有名字。”这一天太美好,他不想提起那个悲伤的故事。

    “哈哈,今天初七,那我就叫你初七吧。”

    而她的名字叫璎珞。

    其实他听到过黑店里的那些人叫她“小妖女”,怕她听了不高兴,他便故做不知这个混名。哼,那些有眼无珠的俗人,她明明是“小仙女”才对。

    一路上初七便揽下所有粗重活计,对待璎珞各种殷勤细致。她采买的许多典籍药材、新奇玩意都由他携扛打点。见她能够轻松治疗各种疑难杂症,让饱受病痛折磨的人恢复健康,不由对她的钦佩和仰慕较初见时更胜了几筹,每日更加鞍前马后、任劳任怨。

    以璎珞出众的相貌和高调的打扮,无论走到哪里都遭遇虎狼环伺,然而见得多的是孟浪的登徒子对她出言不逊,却鲜少有人敢对她真正动手动脚。

    他曾亲眼见过贪婪的男人对她耳畔的夜明珠出手,却被她轻松化解危机——原本还在若无其事同自己说笑闲谈,顷刻间便如蝴蝶般轻盈地侧身,轻松闪过来自暗处的攻击。不识好歹的男人只抓到她的衣角,双手便即刻溃烂,又疼又怕,顿时跪地求饶。

    原来她看似柔弱,却这样厉害,怪不得无论遇到什么黑店坏人都面无惧色。相比之下自己身无长物,不由得心有不安。

    她却以为是他也怕了她,笑弯了一双精致的眉眼,让他也来摸她的衣服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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