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先不提贼人的高矮胖瘦。关了窗,为何还能这么亮?”

    屋顶,唯一的光源也已断绝。

    木窗并非镂空,一旦合拢,本该昏暗才是,眼下却泛着月华般的莹莹光泽,映得壁画上的金银线条如星河闪烁,缓缓流淌入黑暗。

    他们上方,还有两根交叉的木梁,那光就是从横梁交叉处发出的。

    白日里,殿门大开,常人便只留意身前的光亮,于观音前虔诚跪拜,不敢视其容颜。这高处鲜有人至,更鲜有人抬头仰视。

    秦凌羽感到自己手心出了薄薄一层汗。

    沈鹤道:“确实亮了些。”

    衣袂翻飞,他纵身一跃,以一手攀住横梁,借力荡开,整个人悬在半空,旋即翻身上梁,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上面是什么?”秦凌羽紧张道。

    沈鹤半跪在横梁上,不忘整理衣袍,才看了一眼那块灰扑扑的布。

    南海有珠,即鲸目瞳。夜可以鉴,谓之夜光。【1】

    星辰难同日月争辉,明月之光永不埋没。即便蒙着一层布,还是能看出璨美的光芒。从布隆起的弧度来看,正是那颗被称之为“凤凰卵”的宝珠。

    秦凌羽焦灼地看着上方,只恨自己畏高,也没沈鹤那样的好身手。

    灰黑色的布悠悠飘落,下一刻,七彩的、炫目的光辉轰然升起,晃得她险些睁不开眼。

    “找到了。”

    ***

    梧城

    吴家被焚之事,在坊间传了几日,竟然越传越邪乎了。

    有人说,吴家有怨灵作祟,打翻了灯火,招致灾祸。然而有人反驳: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怎么还能烧了自家人呢?

    被讽那人是个脾气暴躁的,当街红了脸,据理力争道:“那依你高见,这把邪火是谁放的?”

    走水时,街坊四邻都瞧见了——火苗窜得高高的,像一条火龙,吞噬了宅院。奇怪的是,府内安静得如同只有鬼魅,无人惨叫,亦无人呼救。

    三十五口人,好似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来救火或看热闹的人一度认为这火是吴家人自己点的,烧了宅子,出城避风头去了。

    但当兵丁们从废墟中抬出三十五具面目全非的焦尸时,这个说法也被否决了。

    恰巧顾桢在城中审理旧案,代管梧城事务,便带了几个仵作来,连同提刑按察司的人,查验了这些尸体。奈何尸体因高温炙烤变形,什么都查不出来,只知道火是从灵堂烧起来的。

    时逢夜里,众人都歇下了。除去吴从诚和其女吴文瑛的尸体,在灵堂内又发现两具尸体,其余尸体经吴家回乡探亲的老仆指认,均是在卧房中发现的。

    如此见得,倒像是守灵的人犯瞌睡,无意打翻了油灯。灵堂中又是绸布又是灯盏,火便烧起来了。

    反驳的人也不是个善茬。此人是本地一个有名的游方道士,日日在街口摆小摊替人算卦。这道士道:“那日悬空寺也着了火。城中有一火龙,山上有一火凤。龙凤相生,这是天罚啊!”

    众人哄堂大笑:“你这老道惯会胡说!一个道士怎么操心起山上那些和尚来了?”

    说笑间,酒楼临街的一扇窗被人悄然合拢。

    雅间内,一俊美男子放下酒杯,夹了一箸清蒸的河鱼,送入口中。鱼肉被剔去了骨,滑嫩细白若豆腐,鲜美无比,佐酒更是人间美味。

    一旁侍从道:“公子,我们的人处理得很干净,顾桢绝对查不出什么来。”

    细看男子面孔,会发现此人与当今圣人有三分相似,却因一双含情桃花目,少了几许端庄威严。

    萧明仪笑了,“怎么处理的?”

    “影卫灌了哑药,他们叫也叫不出来。吴家替王爷办事尽忠,就得把事情藏好掖好了,一直到死为止。”

    “说得不错。”萧明仪拿过白玉壶,清冽的酒液从中倒出,“如果不是长姐对我生疑,从京城放了条恶犬出来,我怎会杀了他们?”

    “若说顾桢闻着味儿就追了过来,我是不信的。这会咬人的人的狗,不叫。”

    ***

    “愣着做什么?高兴傻了?”沈鹤见秦凌羽惶惑,动手将宝珠托起。

    因这具身体不曾习武,张弓握剑皆不通,臂力一般。行路登高或可比原来,但这手上力气非一日可改。

    不过攀了棵树、上了根梁,从肩膀到手腕都在不自觉地发颤。

    秦凌羽自出生起就被娇养着,拿过的最重的东西,大抵不过首饰头面。

    沈鹤双手抱珠,不着声息地叹了口气——若哪日逢难,就算占了自己的身体,凭她那点微末的三脚猫功夫,也施展不出多年所学。旁人只消过两三招,便知道这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灰败的布飘落在地,落在一个进殿添香油的僧人面前。他正奇这布是从何处来的,就抬头望了一眼。

    这一望倒不要紧——

    九天之上有月,当如此清丽柔和。光华流转,这轮圆月却兀自动了起来。

    只愣了片刻,僧人手中油壶蓦然坠地。

    ……

    “接好了。”

    沈鹤无法确保下梁时还能护住此珠,唤回她的思绪,“接好了,这是太祖御赐之物,好容易寻回,若摔了磕了,是要被砍手的。”

    秦凌羽心里咯噔一下,顾不得向前踏一步就是粉身碎骨,伸出手去,稳稳当当地将宝珠接住了,朝身后墙上一靠。

    沈鹤跳下梁去,又细细搜寻了一番。果不其然,在另外两道梁上发现了绳索磨损的痕迹,一端轻些,一端重些,像是挂过重物且拖磨过的的。

    不怪这贼人在观音像上什么都没留下。他大可将绳索在梁上缚作一个活扣,将自己牵拉下去,取珠后再升上去。

    只是此举颇为冒险——横梁已有近百年历史,若承不住下落时的冲击,后果难以想象,所以非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之徒能为。

    胆大心细,身手了得,若不是个僧人,在他北镇抚司也能有一席之地。

    ***

    从木窗爬出后,天边已经染上斜阳余晖。云霞蒸腾,蔚为壮观。

    地面上传来吵嚷声:“住持,我看得千真万确!菩萨显灵,那团光是自己在动啊!”

    秦凌羽听了觉得好笑——哪有什么菩萨显灵,显灵的是披着她皮相的沈鹤。

    如今找到了宝珠,自己就多了一分说服明净的可能;若再揪出这个玩灯下黑的贼人,打造出一架计里鼓车指日可待。

    她不忍下面的人再为僧人痴言痴语奔忙,大着胆子爬到屋脊上,朝他们喊道:“找到凤凰卵了!”

    说罢将宝珠高高举起。霞光满天中,又多了一道光辉。

    明净和清远先前在房中对弈。几十个回合下来,依旧不能分出胜负,得了报后一齐赶往大殿。初时也觉得是那僧人寻珠心切,晕了眼。谁料听见这一声吼,向后退了几步,就看见这面有刀疤的青年站在房顶上,一手扶着檐兽,一手高举明月之华。

    远山迤逦,河水迢迢。每见此景,心中什么遗憾都没了。

    守得云开见月明,她心情畅快,连回眸看沈鹤时,都多了几分笑意。

    沈鹤本没有她这般欢欣雀跃,也没觉得找到宝珠是一件多大的成就。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2】,他行走御前,理办的是国事,捉拿的是反贼。尽管如此,下属们也极少见他展颜。

    这秦家大小姐,却是个没心没肺极爱笑的。想来少时家人对她爱护有加,从没吃过什么苦,遭过什么难,见的都是世间美好之物。

    她在他那副躯壳中,显得更鲜活。

    他被她的情绪感染,微微勾起唇角。

    “大人也觉得开心吗?这下明净承了我们的情,就不能不帮这个忙了!”

    “我们?”

    “是大人的情,我跟着沾沾光。”秦凌羽忙改口道。

    “是你的,便是你的。若非你执意留在寺中,我也不会去寻这宝珠。”沈鹤稍顿道:“只不过,树是你要上的,下树多有不易,记得护好它。”

    ……

    待她把宝珠抱下树去,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不知是冷汗更多,还是热汗更多些。

    【恭喜宿主寻回宝珠!平反进度更进一步就在眼前,请宿主再接再厉!】

    看着热络地围上来的僧人,秦凌羽像丢烫手山芋一样,把这价值连城的凤凰卵交了出去。

    从前手里捧着几千几万两银票,她能笑死;但真捧在手里了,她能累死。

    反观不远处早早下了树、一脸云淡风轻的沈鹤,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也就是说,想要达成最近的进度点,必须要揪出这个贼人?】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看着一圈僧人,回想起沈鹤的推断,只一眼,十个里面就能找出三四个符合要求的高瘦身材。

    僧鞋是统制的,鞋底花纹不可能有异,人海茫茫,叫她哪里去寻?

    众人极为宝贝这颗珠。从前只能在洒扫添油干杂活时远远见上一眼,今日可都有幸上手轻轻摸上一下。一直到山寺钟声响起,方觉到了用晚膳的时辰。

    宝珠将由专人放回原处,并在殿中焚香诵经三日,向菩萨赔罪,以示诚心。

    监正清远一向最守规矩,到了什么时辰,便做什么事,着人先将宝珠送回,后道:“既然已经相安无事,便都散了吧。”

    秦凌羽心想,她也不急于这一时。宝珠刚失而复得,贼人决不会上赶着暴露自己,不如先去素心堂好好用顿饭,晚上收拾干净,再去找明净谈条件。

    心安理得地朝斋堂走,刚想拉着沈鹤一起,却与明净等人擦肩而过。

    她又闻到了那股辛辣且凉的味道,淡淡的,晚风一吹,便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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