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1999年7月7日。
简误捡到简臻,在广城贫民窟暗巷的垃圾桶。
垃圾桶散发着恶臭,人们将烂菜屎尿倒在这里,偶尔也会有空瓶子易拉罐。
简误当时年纪太小,没有店愿意接纳他打零工,他爸妈刚出了车祸一起没了,亲戚过来抢遗产,只给他留了一间破屋。
他就靠着捡瓶子勉强过活。
简误熟练地拨开垃圾桶上面堆着的烂菜,往垃圾桶的方向靠近了几步,伸出手拿空瓶子时,他听见了一阵猫儿似的微弱的哭声。
他又惊又疑地把手缩回,左顾右盼,最后在垃圾桶和墙之间的缝隙里找到一个襁褓。
襁褓里是一个啼哭的婴儿。
时至如今,简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收留那个婴儿,明明当时的自己自身都难保。
可能是因为那个小婴儿的眼睛圆圆的,黑黑的,干净得像一汪湖水,可能是爸妈走了后自己过得太寂寞,也有可能他简误上辈子就是欠了简臻,这辈子他就是来爱她的。
总之襁褓里的简臻让简误的心变得柔软的不可思议。
他小心翼翼将脏兮兮的襁褓剥去,把自己的上衣脱了裹在婴儿面团一样的身体上,把她带回了家。
他叫她珍珍,7月7号就是她的生日。
从此以后他感觉自己的房子里有了人气,不论是什么层面上的,他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他开始写日记。
第一篇日记,写着“1999.7.7”,旁边画着一个小小的襁褓。
他一个六岁的孩子,从此以后背着一个更小的婴儿,穿梭于大街小巷,端盘子,擦地,捡垃圾,没有上小学,后来长大了些,直接去搬砖,再然后成了少年摸样,一身腱子肉,去地下城打黑拳。
一分一分攒下来钱,都存好,给简臻上学。
简臻上小学一年级之前,简误忙左忙右给简臻准备资料,报名,买书包,买书买文具,还每天上学前给简臻塞五块钱买零嘴吃。
简臻开学第一天,简误比简臻还要激动,一晚上没有睡着,简臻走进学校后,简误还巴巴儿地站在学校门口看着简臻的背影,简臻在一个拐角消失后,简误还伸着脖子看学校很高大的建筑,干净的校道,还好奇地盯着小学生脖子上的红领巾,袖子上的三条杠。
简臻知道简误没走,因为她当时偷偷躲在学校的楼梯间拐角看着简误抹眼泪。
小学下午五点半放学,简误来接简臻,回到家他问简臻:
“珍珍,今天学了什么?”
简臻就拉开书包的拉链,拿出语文书数学书,翻开。
简误一看,一个字没有写,他还没有开口问,简臻就打断了简误:
“同学们,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是你们的语文老师陈虹,开学第一课,我先来讲讲语文是什么…翻开语文书,第一页,老师带着你们读课文…天地人你我他…”
简臻就像一台复印件,将学校老师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神态和停顿都复制下来,白天的被一秒被简臻精准记录,并在简误提出要求时播放出来。
简误的眼睛逐渐睁大。
简臻六岁那年,简误确定了简臻不是正常的小孩,但是却那么有读书的天赋。
那一天他一晚上没有睡着,太阳出来后他决定,他不会上初中了,他要将简臻托上更高的,属于简臻的地方。
于是他放弃了自己已经拿到的初中录取名额。他也很会读书,当初因为照顾还太小的简臻,他没有上小学,但是在打工之余自学,也能考上初中。
不过他想:
平均分配读书资源也许会埋没两个人,但是将其全部投给这样有天赋的珍珍却可能很不一样。
三年后,简误十五岁时,他进入了地下城打黑拳。
用一身的伤痛,换来了简臻长久的安稳的读书生涯。
简臻可以可以买很多很多书看,可以吃得很营养,甚至有了别的小朋友都没有的电脑,自学计算机编程。
本子从简误捡到简臻开始,被写下第一篇日记,此后里的每一篇,都是简臻。
简臻3岁那年,不怎么理人,天天抱着简误的衣服坐在床上发呆,除了简误喊她,她一概不理,不像是懒得理,更像是根本听不见。
后来巷子里一个躲债来的医生对简误说:
“简臻这是孤独症谱系障碍,一辈子很难和别人交流的来,她自己一个人一个星球的。”
他劝简误放弃简臻:“这个孩子没有钱治,没用的。”
简误不相信,从此特别注意得到简臻反应的一切东西。
后来简误牵着5岁的简臻路过一家玩偶店,简臻对橱窗里的一只玩偶多看了一眼,简误省吃俭用算着每一分钱,一个月后买来玩偶,送给简臻,简臻当时笑了,此后抱着玩偶发呆睡觉,也不抱着简误的衣服了。
这只玩偶躺在简臻的行李箱里随她读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直博。
现在还躺在他们的床上。
日记本上还会记简臻的成绩,一开始都会记,后来觉得都是满分没什么好记的,就变成贴简臻的奖状,本子都被贴得厚厚的,合不上。
还记着简臻每一岁长了多高,记着打工时餐馆的老板娘跟简误说:
“简误,小孩儿要补充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B,还要买钙片,长高不腿疼。”
所有的人都默认简误生下来就是大人了,只有简臻是小孩儿,要补营养的。
简误也这样认为,即使他才十五岁,抽条儿长到一米九,又去打黑拳,晚上腿抽筋,膝盖疼,他也没有想过自己也要补钙补维生素。
他不懂什么补剂,跑去药店问,买来几盒都是给简臻吃的。
账本上还有一些奇怪的支出,比如简臻高考前,有一笔记账是几百块的“防止紧张,镇定考试灵水”,简误后来也是觉得自己昏了头,不能随便喂东西,就没有给简臻喝,还颇为羞耻得将这行字涂黑。
又比如一些不明的账面与数字,好像是固定的,然后过一段时间会划掉一些数字。
后来简臻上大学,有男生追求简臻,简臻拒绝了。
那时简误已经意识到自己对简臻的感情,他们早就生死缠在一起,再也说不清是亲情还是爱情。
二十多年,他们像连体婴儿一样,与彼此的血肉长在一起。
但是简误一直一直沉默着。
他喜欢上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这件事足够压垮简误了,他不可能仍由自己做错事,更何况,就算他有机会能追求简臻,那又怎么样。
他自认为几乎一无所有。
唯一有点竞争力的可能是颜值,他的一张脸眉星目剑,顾盼生辉,他一米九的身高肌肉流畅,铁骨铮铮,英姿飒爽。
但是美的人多了去了,他简误绝对配不上简臻。
那段时间简误的不同寻常还是让秦哥察觉到了微妙,一天打拳下场后他仿佛不经意之间问简误:
“你和简臻怎么样?”
简误睨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拿毛巾搭肩胛上,小麦色的肌肉线条流畅张扬,布满细密汗珠。
转身走的时候他的声音隐隐约约飘到秦哥的耳朵里:
“挺好的。”
他知道秦哥想问什么,这让他怎么回答,他无话可说。
后来一次庆功宴喝醉了,简误扶在大排档油腻腻的桌子上自言自语,秦哥一个大块头就委屈地缩在他旁面蹲着,听见了简误语无伦次的心里话:
“我怎么敢的…简臻就是我从巴掌那么小一个养的…”
“老争气了,现在上大学,A大!经济学!”
“会遇到很多厉害的男生,他们说英语,讨论…市场?股票?”
“会有很好的…”
尽管简误说得颠三倒四,但是秦哥也听懂了。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醉了不能说,醒了也不合适劝。
时间就在所有人的沉默中不知不觉流淌。
简臻去上大学,有许多男人追求她,这个简误是知道的,但是奇怪的是,简臻从来一个都不理,张口就是拒绝。
于是简误纠结了大半年,在一天早上试探简臻:
“珍珍,你有喜欢的男孩子了吗?”
简臻像看疯子一样看了简误一眼,然后疑惑开口:
“什么男孩子,我们两不是才永远在一起吗?”
简误愕然。
简臻现在的社会化在简误的引导下已经做得很好,但是可惜的是,简臻没有区分爱情与亲情的能力。
她只知道爱与不爱。
起码简误是这样认为的。
后来简臻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爱一个人要亲嘴,就拉着简误索吻,简误不愿意,他不想乘人之危,他认为简臻根本就没有区分爱情的能力。
他怕简臻后悔。
简臻觉得自己能分辨感情,她对简误既有亲情也有爱情,简误则不相信。
简臻和简误都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于是他们在其中找到平衡,他们止步于亲吻。
很简单的吻,就是简误轻轻用嘴唇碰一碰简臻的额头,此外什么也没有。
简误的态度很像在亲吻全世界最珍贵的珍宝,于是简臻不再追究简误亲错了地方的事,她满意了。
此后一直这样,再没有任何一点的越界。
这本日记一点点加厚。
都是些日常,轻松的围绕着简臻。
直到简臻出国,日记本发生了变化。
简误捡到简臻,在广城贫民窟暗巷的垃圾桶。
垃圾桶散发着恶臭,人们将烂菜屎尿倒在这里,偶尔也会有空瓶子易拉罐。
简误当时年纪太小,没有店愿意接纳他打零工,他爸妈刚出了车祸一起没了,亲戚过来抢遗产,只给他留了一间破屋。
他就靠着捡瓶子勉强过活。
简误熟练地拨开垃圾桶上面堆着的烂菜,往垃圾桶的方向靠近了几步,伸出手拿空瓶子时,他听见了一阵猫儿似的微弱的哭声。
他又惊又疑地把手缩回,左顾右盼,最后在垃圾桶和墙之间的缝隙里找到一个襁褓。
襁褓里是一个啼哭的婴儿。
时至如今,简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收留那个婴儿,明明当时的自己自身都难保。
可能是因为那个小婴儿的眼睛圆圆的,黑黑的,干净得像一汪湖水,可能是爸妈走了后自己过得太寂寞,也有可能他简误上辈子就是欠了简臻,这辈子他就是来爱她的。
总之襁褓里的简臻让简误的心变得柔软的不可思议。
他小心翼翼将脏兮兮的襁褓剥去,把自己的上衣脱了裹在婴儿面团一样的身体上,把她带回了家。
他叫她珍珍,7月7号就是她的生日。
从此以后他感觉自己的房子里有了人气,不论是什么层面上的,他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他开始写日记。
第一篇日记,写着“1999.7.7”,旁边画着一个小小的襁褓。
他一个六岁的孩子,从此以后背着一个更小的婴儿,穿梭于大街小巷,端盘子,擦地,捡垃圾,没有上小学,后来长大了些,直接去搬砖,再然后成了少年摸样,一身腱子肉,去地下城打黑拳。
一分一分攒下来钱,都存好,给简臻上学。
简臻上小学一年级之前,简误忙左忙右给简臻准备资料,报名,买书包,买书买文具,还每天上学前给简臻塞五块钱买零嘴吃。
简臻开学第一天,简误比简臻还要激动,一晚上没有睡着,简臻走进学校后,简误还巴巴儿地站在学校门口看着简臻的背影,简臻在一个拐角消失后,简误还伸着脖子看学校很高大的建筑,干净的校道,还好奇地盯着小学生脖子上的红领巾,袖子上的三条杠。
简臻知道简误没走,因为她当时偷偷躲在学校的楼梯间拐角看着简误抹眼泪。
小学下午五点半放学,简误来接简臻,回到家他问简臻:
“珍珍,今天学了什么?”
简臻就拉开书包的拉链,拿出语文书数学书,翻开。
简误一看,一个字没有写,他还没有开口问,简臻就打断了简误:
“同学们,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是你们的语文老师陈虹,开学第一课,我先来讲讲语文是什么…翻开语文书,第一页,老师带着你们读课文…天地人你我他…”
简臻就像一台复印件,将学校老师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神态和停顿都复制下来,白天的被一秒被简臻精准记录,并在简误提出要求时播放出来。
简误的眼睛逐渐睁大。
简臻六岁那年,简误确定了简臻不是正常的小孩,但是却那么有读书的天赋。
那一天他一晚上没有睡着,太阳出来后他决定,他不会上初中了,他要将简臻托上更高的,属于简臻的地方。
于是他放弃了自己已经拿到的初中录取名额。他也很会读书,当初因为照顾还太小的简臻,他没有上小学,但是在打工之余自学,也能考上初中。
不过他想:
平均分配读书资源也许会埋没两个人,但是将其全部投给这样有天赋的珍珍却可能很不一样。
三年后,简误十五岁时,他进入了地下城打黑拳。
用一身的伤痛,换来了简臻长久的安稳的读书生涯。
简臻可以可以买很多很多书看,可以吃得很营养,甚至有了别的小朋友都没有的电脑,自学计算机编程。
本子从简误捡到简臻开始,被写下第一篇日记,此后里的每一篇,都是简臻。
简臻3岁那年,不怎么理人,天天抱着简误的衣服坐在床上发呆,除了简误喊她,她一概不理,不像是懒得理,更像是根本听不见。
后来巷子里一个躲债来的医生对简误说:
“简臻这是孤独症谱系障碍,一辈子很难和别人交流的来,她自己一个人一个星球的。”
他劝简误放弃简臻:“这个孩子没有钱治,没用的。”
简误不相信,从此特别注意得到简臻反应的一切东西。
后来简误牵着5岁的简臻路过一家玩偶店,简臻对橱窗里的一只玩偶多看了一眼,简误省吃俭用算着每一分钱,一个月后买来玩偶,送给简臻,简臻当时笑了,此后抱着玩偶发呆睡觉,也不抱着简误的衣服了。
这只玩偶躺在简臻的行李箱里随她读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直博。
现在还躺在他们的床上。
日记本上还会记简臻的成绩,一开始都会记,后来觉得都是满分没什么好记的,就变成贴简臻的奖状,本子都被贴得厚厚的,合不上。
还记着简臻每一岁长了多高,记着打工时餐馆的老板娘跟简误说:
“简误,小孩儿要补充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B,还要买钙片,长高不腿疼。”
所有的人都默认简误生下来就是大人了,只有简臻是小孩儿,要补营养的。
简误也这样认为,即使他才十五岁,抽条儿长到一米九,又去打黑拳,晚上腿抽筋,膝盖疼,他也没有想过自己也要补钙补维生素。
他不懂什么补剂,跑去药店问,买来几盒都是给简臻吃的。
账本上还有一些奇怪的支出,比如简臻高考前,有一笔记账是几百块的“防止紧张,镇定考试灵水”,简误后来也是觉得自己昏了头,不能随便喂东西,就没有给简臻喝,还颇为羞耻得将这行字涂黑。
又比如一些不明的账面与数字,好像是固定的,然后过一段时间会划掉一些数字。
后来简臻上大学,有男生追求简臻,简臻拒绝了。
那时简误已经意识到自己对简臻的感情,他们早就生死缠在一起,再也说不清是亲情还是爱情。
二十多年,他们像连体婴儿一样,与彼此的血肉长在一起。
但是简误一直一直沉默着。
他喜欢上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这件事足够压垮简误了,他不可能仍由自己做错事,更何况,就算他有机会能追求简臻,那又怎么样。
他自认为几乎一无所有。
唯一有点竞争力的可能是颜值,他的一张脸眉星目剑,顾盼生辉,他一米九的身高肌肉流畅,铁骨铮铮,英姿飒爽。
但是美的人多了去了,他简误绝对配不上简臻。
那段时间简误的不同寻常还是让秦哥察觉到了微妙,一天打拳下场后他仿佛不经意之间问简误:
“你和简臻怎么样?”
简误睨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拿毛巾搭肩胛上,小麦色的肌肉线条流畅张扬,布满细密汗珠。
转身走的时候他的声音隐隐约约飘到秦哥的耳朵里:
“挺好的。”
他知道秦哥想问什么,这让他怎么回答,他无话可说。
后来一次庆功宴喝醉了,简误扶在大排档油腻腻的桌子上自言自语,秦哥一个大块头就委屈地缩在他旁面蹲着,听见了简误语无伦次的心里话:
“我怎么敢的…简臻就是我从巴掌那么小一个养的…”
“老争气了,现在上大学,A大!经济学!”
“会遇到很多厉害的男生,他们说英语,讨论…市场?股票?”
“会有很好的…”
尽管简误说得颠三倒四,但是秦哥也听懂了。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醉了不能说,醒了也不合适劝。
时间就在所有人的沉默中不知不觉流淌。
简臻去上大学,有许多男人追求她,这个简误是知道的,但是奇怪的是,简臻从来一个都不理,张口就是拒绝。
于是简误纠结了大半年,在一天早上试探简臻:
“珍珍,你有喜欢的男孩子了吗?”
简臻像看疯子一样看了简误一眼,然后疑惑开口:
“什么男孩子,我们两不是才永远在一起吗?”
简误愕然。
简臻现在的社会化在简误的引导下已经做得很好,但是可惜的是,简臻没有区分爱情与亲情的能力。
她只知道爱与不爱。
起码简误是这样认为的。
后来简臻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爱一个人要亲嘴,就拉着简误索吻,简误不愿意,他不想乘人之危,他认为简臻根本就没有区分爱情的能力。
他怕简臻后悔。
简臻觉得自己能分辨感情,她对简误既有亲情也有爱情,简误则不相信。
简臻和简误都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于是他们在其中找到平衡,他们止步于亲吻。
很简单的吻,就是简误轻轻用嘴唇碰一碰简臻的额头,此外什么也没有。
简误的态度很像在亲吻全世界最珍贵的珍宝,于是简臻不再追究简误亲错了地方的事,她满意了。
此后一直这样,再没有任何一点的越界。
这本日记一点点加厚。
都是些日常,轻松的围绕着简臻。
直到简臻出国,日记本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