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头望天,就像一团迷雾蒙住了眼睛,不论怎么做,迷雾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浓,越厚重。

    他,心存奢望。

    “是野鸭子再叫。”

    洪城报复性地抓头皮,“好麻。”他高举手臂凑到他跟前说:“你看,鸡皮疙瘩。”

    柯湛眼也不眨地盯着他,清澈的瞳仁直直射进他心灵深处难以启齿的秘密。

    他缩回胳膊对着远处红似火的夕阳,呵呵一笑,未免有些难看,“过去三小时了,他还没找到我们。”

    回应他的是一阵寂静。

    他低下头静默五秒,呐呐出声,说出心里话,“我很害怕。”

    大夏天的他手脚冰凉,有一处,它隐隐约约地,希望他不要找到他们。

    他最擅长的,果然还是躲避球。

    “我们都在害怕。”

    洪城皱眉不解地望他,莫非他在安慰他,他故作轻松地说“你怕什么?和你又没关系。”

    柯湛失态了,他捂着脸泣不成声,他心里有个声音再告诉他,“我怕我们会失去他。”

    他说出了,他一直藏在心里的话。他缄默不语,周身凝固着淡淡的哀伤,力气泄得一干二净。

    人,渐渐离去。

    篮球场,此时,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咚咚咚……”

    洪城反应极快地接住篮球,他逆光走来,一如当年,“啊哈,趁我不在,你又欺负壮壮。”

    方之初勒住他脖子,看似玩笑的说:“我要杀了你。”

    “杀吧。”

    他突然收紧力道,眼神黝黑犹如一汪深潭,目不转睛地看他。

    他下意识地低头,那是他心虚时才会有的小动作,在一起这么多年,他很清楚。

    他张了张嘴,临门一脚,他断了他的念头。

    “好饿,吃饭吧,我请客。”

    他双手插袋,头也不回的离开,灯光把影子拉的很长,找不到方向。

    洪城鼻子蓦地一酸,指尖结晶体很快地干涸,他再也无法坦荡的搂住他的肩膀,说着躁人的羞话。

    “小哥,好久不见。”

    烧烤摊老板笑着和他打招呼,他一把调料洒下,火光扑到脸上,“好不容易看到你,今儿个你们敞开了吃,我打折。”

    “好啊。”方之初说,眼里是细碎的笑意,“那我们不客气了。”

    气氛微妙到连老板也察觉出不妥,他们之间有着一道看不见的隔膜,言行举止不如以前自然。

    他好笑的摇头,年轻人嘛,总会有那么几天。

    毕竟,他也走过这条老路,牙齿和舌头也会打架哩。

    他们相顾无言,各自藏心事。

    “来咯。”

    老板亲自端着满满一盘饺子和烧烤,他心情美妙的说:“你喜欢的牛羊肉,你的生蚝,还有你,茄子和韭菜。”

    他拍了拍两个人的肩膀,笑得爽朗,“怎么样,哥哥我没记错吧。”

    柯湛连忙举起大拇指,“太棒了。”

    他放下手指头朝老板干笑几声,只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无人捧场。

    老板心里有了计较,他站在两人中间故意把他们扣在怀里,两个人头与头响亮地碰在一起。

    “干嘛啊你俩,快点尝尝,哥哥待会儿再给你们露一手我新研发的菜品。”

    洪城夹起饺子放进他碗里,“一一,你快尝尝。”

    他在恳求他的谅解。

    方之初的眼神耐人寻味,小时候他犯错的时候,便会央求他顶包,事后,撒娇似的叫他的乳名。

    这一招百试百灵。

    他同样夹起饺子搁到他碟子,含蓄地笑笑,“你也吃。”

    这才正常嘛!

    他为解决两兄弟的矛盾感到开心,看着他们有说有笑,像所希望的那样而满足。

    “哥。”

    他转头说道,“拿六瓶酒。”

    老板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把他的念头扼杀在摇篮,头也不回的拒绝,“不行,未成年人不得饮酒。”

    铜杯在手中转一圈,锃亮的杯身显现出他的脸,掷地有声,“明天是我的生日,再过五个小时,我成年了。”

    他声音洪亮,大多数人的目光被他吸引,有好事者举杯隔空庆祝,“小哥,生日快乐。酒水,哥哥请你。”

    他打了个酒嗝,醉醺醺地说:“老板,你咋不上酒。”

    洪城闻声,一抬头撞进他的眼睛里,黑如曜石。他说谎了,他的生日是十二月,一年仅过了半年。

    ――说谎,是每个人的权利。

    小男孩掐着腰有理有据,丝毫不脸红,他大义凛然的拍着另一个孩子说,“你也可以说谎。”

    他羞愧的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赤裸裸的目光让他无处可逃。

    “酒来咯。”

    他只拿了三瓶酒,一人分一瓶,“第一次喝,尝尝味儿就行。”

    “这顿饭一分钱不要,哥哥请你。”他不见外的伸出大手捏了捏他肩膀,感怀的说,“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你们长大了。”

    缅怀的时间太短。

    “老板,再来两串腰子。”

    “马上来。”他扭头呵道,手拿开瓶器拔掉瓶盖,“你们慢慢吃。”

    活跃气氛的人走了,他们再度安静下来,大街上人群热闹的哄作一团,烟火气缭绕,只有他们这一桌冷冷清清。

    方之初突然抓起酒对口灌下去,发酵的麦芽味直冲脑门,他一下吐出来,咳嗽厉害的红了脸。

    “方之初,你别这样。”柯湛眼眶通红,水雾弥漫模糊了眼前人。

    他痛快的擦了擦嘴角,“来,我们干一杯。”三人举杯喝一口,他仍旧意犹未尽。

    方之初别有用意地看向洪城,“对瓶吹,敢不敢?”

    他憋足气来一句,“来,谁怕谁是小狗。”

    “哇……”

    两个人扶着大树吐的天昏黑暗,柯湛腾出两只手不停地拍打脊背,“有话就好好说,非要意气用事,难受了吧。”

    他骂的太委婉,不尽兴,又来一句,“活该。”

    他们两人有气无力地坐在地上,没来及喘口气,胃部翻滚,哗啦啦地又是一滩,到最后,吐出来的全是酸水。

    “矿泉水来了。”

    柯湛拎着方便袋跑过来,跟个老妈子一样,全方位服务,“漱漱口。”

    他随手扔块口香糖给洪城,“去去味。”

    方之初感觉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脑袋晕乎乎地,他向天望了一眼,星星寂寥的颤动,“壮壮。”

    他双腿螺旋式打转,扶着树勉强站了起来,“太晚了,你该回家。”

    他的手机铃声响了好几次,想必家里人急得很,为了打消他的顾虑,他说:“你别担心,我们两个人互相可以照顾。”

    洪城瞟了他一眼,接过话茬,“他说得对。你早点回家,家里人也安心。”

    柯湛心里清楚的明白,他们既是关心自己又是搪塞他,归根究底,一些事总要解决,憋在心里会伤了兄弟和气。

    这件事中,他不过,是局外人。

    可是,他不懂的是,为什么他偏偏要纠结这个,回家与否,答案很重要吗?

    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人。

    他,找到她了?

    她,难道出事了?

    可惜,事件的来龙去脉他不清楚,他按下乱七八糟的想法,把东西放在地上,“我先回家了,你们注意点。”

    下手别太狠。

    他坐上出租车仍然心惊肉跳,临走时伸出脑袋,千叮咛万嘱咐,“注意点。”

    他们不约而同,给他吃一颗定心丸,“你放一万个心。”

    出租车混入车流,很快就不见踪影。

    他们俩对望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太熟悉了,彼此就算不说话,一个眼神足够了。

    空气有些焦灼,想象中的事情没有发生。

    两人心知肚明,沉默的走在路上,河对岸灯火通明,再过一小时,一年一度的花朝节便会敲响钟声。

    今朝当社日,明日是花朝。

    花朝节,是女孩子家的节日。每当这一天,她们会盛装出席,手执宫灯,剪五色彩纸取红绳,把彩笺结在花树上,谓之“赏红。”

    发展到现在,它的意义不再指赏游,令人推崇的是,那一天,女孩子会亲自去花神庙烧香,以祈求花神降福,保佑身体健康,觅得如意郎君。

    “洪城。”

    他停下来叫住他,他身体一顿,僵直转过身,两人隔着马路遥遥相望。

    工作人员正在迎接明天的到来,可拆卸路灯重新换成羊角宫灯,城市在这一刻变得多姿多彩。

    “告诉我,你送她回家了吗?”

    风,吹散了一切,所能称道的弥足珍贵。

    十字路口的报纸亭有些冷清,老大爷戴着老花镜,嘴里叼着烟斗,吞云吐雾。

    他翻过一页报纸,悠闲的晃动躺椅,不在意今天的营业额减少了几个点,时代在进步,看报纸的人越来越少。

    方之初鬼使神差的拿起一张报纸,他脑子一抽,突然说,“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的报纸还有吗?”

    老大爷神色平淡,他并不觉得眼前的小伙子有毛病,故意来找茬,他几乎没费力,很快找出来。

    “三块五。”他翻了半天才找出零钱,一抬头,小伙子不见了。

    “奇了怪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把钱重新放回口袋,继续悠闲的摇晃躺椅读报纸。

    报纸有些泛黄,拓印字迹工整简洁,他翻了几张,终于找到自己所要的内容。

    短短几分钟,如同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他别过头,脑海中像机器一样快速转动,所有的片段融合在一起,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报纸在他手中碎成一片片,狰狞的脸吓坏了过路人,他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清,世界在旋转。

    ――我把送她回家,亲眼见她进到电梯才离开。

    他想起洪城的话,他说亲眼见她到家才走。他虽然爱撒谎,不可靠,但是,他分得清孰轻孰重,应该不会骗他。

    他心存希望,那份念想撑着他走过一个个路口,来到他的面前。

    “你送她回家了吗?”

    他说了两遍,他终于愿意施舍一厘目光,不顾后果和汽车擦肩而过,放慢脚步走到他身边,红了鼻头。

    他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你送她回家了吗?”

    他双眼湿润,下一秒痛哭流涕,抱着他不肯撒手,“对不起,我说谎了。”

    潜台词是,我没有送她回家。

    他的信仰,崩塌了。

    他冷静的脸渐渐龟裂,那一天,那一天他不在。

    医院里,她说。

    ――方之初,救我。

    他一拳揍了上去,压在他身上揪起衣领,拳头漫天盖地的袭来,发狠的想打死他,他说没有,他去打篮球了。

    他一下笑起来,笑得毛骨悚然。

    洪城气性上头,局势反转,他夺得主动权,压在他身上,一边打一边问,“你为什么打我,我做错什么了,告诉我。”

    奇怪的是,方之初没回手,大手伸展仰躺在地面,他灵魂出窍,躺在地上的不过是冰冷的躯壳。

    “打死我吧,求求你。”

    “你是不是疯了,脑子坏了,以前的事还记着干嘛。”

    他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放声大哭,那么悲伤,哀恸。

    洪城吓傻了,他有些害怕,是不是下手太重把他打傻了,“一一,你别吓我。”

    “对不起,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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