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多·亚当斯无比郑重地,从一个巨大的皮质档案袋中,拿出一件沾满血迹的衣裳,为了保证它传递信息的有效性,他并没有对它进行过任何处理。

    他同时提供了一张血衣的照片,在上面用各色的油漆笔将不同的血痕简单地圈出来。

    衣服上面凝固的血迹,和在垃圾堆中沾染的各色污渍,将这件原本昂贵精致的衣服作贱得一文不值。

    不对,至少在西奥多·亚当斯这里。

    它现在也价值美金。

    “这是控方在纽约郊区的垃圾站中,找到的衣服,经过与戴维·史密斯在案发当天,拍摄到的照片上服饰细节的对比,可以确定——”

    “这件血衣的主人,即是此次案件的另一位被告人,戴维·史密斯。”

    西奥多·亚当斯的语气无比肯定。

    戴维·史密斯自从傍上富婆,他的生活就变得太过奢侈,完全沉浸在表面的消费主义,不是奢侈品牌子或者定制的衣服,根本不穿。

    他一直追求的独一无二的虚荣,反而在案件中暴露了自己。

    刚刚在郑辩知的帮助下,已经证明了布朗太太拍摄照片的真实性。

    法官完全认可了他的数学论证。

    证据链一环扣一环,没有任何可质疑的。

    旁听席上的人,个个都伸长了脖子,想要凑得更近,那件被报纸反复报道的血衣真的出现在了法庭上。

    简直就像一场有趣的商业电影,主角收集到了藏宝图的碎片,并终将获得传说中海贼王的宝藏。任何一个美国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英雄主义叙事。

    约瑟夫·罗西简直压不住自己的嘴角。

    作为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他的高傲在此刻可以尽数展现。

    现场众人的神情越是不可置信,甚至流露出对纽约警方与检察官查找证据能力,信任提升的荣耀感……

    他就越是舒爽。

    愚蠢的陪审团!愚蠢的检察官!

    约瑟夫·罗西一贯直来直往的人生中,第一次领会到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快乐。

    这件血衣可是他带领小弟们,在自家产业里挖了一夜,才亲手找到的。

    在场完全知道真相的人,只有他和郑先生!

    约瑟夫·罗西已经完全飘飘然了。

    理查德·费曼无语地伸出脚,狠狠地踢向他的脚踝。

    就你一个人老神在地靠在座椅上,和黑夜里的激光电灯泡没有任何区别。

    低调点。

    你弟弟的审判结果还没出来,别像个憋不住事儿,一定要跳到幕前的反派BOSS一样。

    约瑟夫·罗西转过头看见理查德·费曼深邃的眼睛,感受到了年幼时候被老师碾压的恐惧,他顿时如梦初醒般地锁了缩脖子,收敛了嚣张的气焰。

    也要听郑先生的教授朋友的意见。

    西奥多·亚当斯的信誉,足够为血衣上信息的真实性背书,郑辩知等他念完背景介绍,便毫不犹豫地重新拿回庭审节奏的主动权。

    他抬起眼睛,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替西奥多·亚当斯大方:

    “大家可以传阅一下这件血衣。”

    西奥多·亚当斯深深吸气。() ()

    把他当杂事助手一样对待,一定是辩护律师的阴谋,讼棍会利用法庭上的一切,争取自己的利益。

    不能让郑辩知得逞!

    西奥多·亚当斯已经开口得罪过陪审团员们一次了,需要拉回一点好感,控方也是需要展示服务精神的。

    他重新摆出一个正义感十足的笑容,主动将血衣送到陪审团员们面前详细地展示。

    郑辩知没等西奥多·亚当斯撤回来,就继续开口:

    “我相信所有人都没有忘记,上次庭审时戴维·史密斯隐藏的这件血衣。”

    “补足这个关键性物证,案发现场的真相拼图才终将完整。”

    他的视线从西奥多·亚当斯忙碌的背影上停留,露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刻微笑:

    “我相信陪审团的各位,正在全力地审视这件血衣,上面的血痕有几种形状,大家可以先来判断一下,有哪些类型的血痕。”

    郑辩知刚刚在纸板上标注的血痕批注,顿时起了大作用,他故意在一大堆痕迹中只圈出了三个,就已经是一种泄露考题式的思维引导。

    帮助陪审团员们排除无数个干扰答案,只用做极为简单的选择题。

    但是,再简单也是一种“独立思考”。

    陪审团员们的眼神,不断在展示纸板与血衣实物上跳跃。

    郑辩知扫过一眼血衣照片上的标注。

    很清晰明白,可以直接取用西奥多·亚当斯的劳动成果。

    他指着其中一块区域:

    “大家请看,检察官先生不愧为律政界的杰出人物,已经把不同血型形成的血痕,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出来了。”

    “我准备将红色圈框内的血痕,命名为a,我们先来看a区域的血痕。”

    郑辩知将照片贴在纸板上眼神,随便一扫就能将两者尽收眼底,大脑自动处理其中的信息,产生出自己的判断。

    陪审团中有人按捺不住地插嘴,他脱口而出:

    “天呐,我明白的,这个是喷溅式血痕!”

    “上一次庭审的时候讨论过!这件衣服就是当时截断了喷溅式血痕的物体!毫无疑问,当时是戴维·史密斯穿的这件衣服!”

    他们这句话一落地,西奥多·亚当斯猛然回头。

    陪审团员们怎么这回,就能说对血痕种类了?

    郑辩知点点头,不枉费他在开庭前挑陪审团员挑了那么久。

    他需要用陪审团员们的嘴,说出他想要听到的话。

    陪审员们规定不能交头接耳,寻常的庭审中,要让他们不约而同地肯定一个结论很难。

    但是这些人无一例外都具有较高的生活水平,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们或多或少也会有点自负。

    不喜欢他人给他们灌输结论。

    他们喜欢得到杂而有序的线索,有自己思考的空间,以按摩他们需要呵护的灵魂。

    郑辩知语调和缓,神情中有着前所未有的赞叹:

    “没错,大家很聪明。这件衣服是案发现场戴维·史密斯所穿的。”

    他明知故问:

    “那为什么他要隐藏这件血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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