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局势风云变幻,有时候人的死活只需要上位者的一句话便能决定。一九七九年,大批难民涌入香港,九龙城寨“三不管”的名声在外,吸引了不少黑户,那些人中有极能吃苦能打拼的,也有好逸恶劳最终走上歪门邪道的,龙卷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一年之初盯到落叶之秋,城寨内街坊们慢慢接纳了那些黑户,邻里关系暂且维护住了,他才松口气。翻翻日历,他从内兜翻出呼机,call给狄秋。
镛记酒家第二层今夜不对外开放,白天拒掉好多饮茶吹水的食客去二楼落座,临近日落时分,前日预定包场的客人才逐一现身。
狄秋最先到,落车后来接待的前台伙计差点被他左手上金色劳力士闪瞎眼,如今他已是九龙城寨最大地主,每月收龙卷风的租金收到不亦乐乎,稳坐龙城帮二当家之位。今日包场,是龙卷风做东,狄秋负责预定并欣然赴宴,一人来去,司机只负责接送。进门时他习惯性观察一圈,港岛刚刚入秋,又是工作日,没多少人出来吃酒,散座有三分之二都未坐满。店内三月前重装完毕,狄秋杯邀来剪彩,故此也算得上显眼,服务生得了老板指令要招待好今晚贵客,一刻都不敢耽搁,自秋哥进门后便一路热情招呼,又堆着笑引上楼。狄秋应付服务生几句,再没细看一楼是否有熟悉面孔,没发现一层角落处坐着位夹起烟拖吸烟看报的俏丽女子。
他一定是认识她的,不妨说常游走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或是经常看娱记小报的,没有人不认识她。如果狄秋那时看到她,可能会惊讶,惊讶于她名副其实的出挑长相和气质,更会惊讶她为何会在此现身。不过,如果狄秋那时候真的看到她,说不定会请这位二十出头,提前在哥伦比耶大学修完学分,毕业回来开杂志专栏接采访拍杂志封面的明家大小姐——明宛湾,上楼一并用餐,既能巩固明爷九年前明里暗里给龙城帮做背书的有效期,那之后也不会发生那么多故事,龙卷风说不定还会感谢他。毕竟当年龙卷风和明柏森被拍到一起在酒楼吃饭,谈笑甚欢,港媒标题写着【□□大佬与港岛富商共进晚餐称兄道弟,拍卖行截胡变结缘,强强联手拟要打出香港□□排位和富商排行新秩序!】
只可惜他没看到她坐在那里。
时为一九七九年,不管有没有传闻中明爷的站边效应,此时龙城帮早已成为江湖上第一大帮派,就连独占码头生意的大老板那一边,也暂时还无法和龙卷风的势力比拟。龙卷风人确如其绰号,做事雷厉风行,手下的马仔也是,而他本人在城寨深居简出,外人多传言他在九龙城寨作威作福,而传那些八卦的,大概都不知道龙卷风本人长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甚至龙卷风坐在他们身边同他们一起吃冰,他们都浑然不觉。服务生恭敬地站在狄秋身边点菜,眼神时不时都还向门口飘去,他也是没见过龙卷风真容的,还有些好奇,不过狄秋对大家的口味了如指掌,一刻钟不到就点好,叫服务生离开,屋子安安静静,他自己先饮茶。此时,狄秋怎么也不会猜到,他坐在包间里短短半小时,竟是这晚最安静的一段时间。
楼下,角落处。
明宛湾吸掉烟盒最后一支烟,忽觉得自己今天有些放肆,平日小小的银质烟盒里面只放六支,她最少最少,也要留一支做保底,刚刚要收烟盒回手袋里,才发觉烟盒空空荡荡。今夜给Mandy放假,无人在她身旁看着她,没自制。她自己有蛮多规矩,比如早饭午饭下午茶还有写专栏的时间,比如一周去参加party最多四天;比如一天最多吸几支烟,再远一点,同人家拍拖一周约会几天;又或者父亲叫她去给人家做法事看风水,这些干涉因果的事情,她自己是不愿意多做的,但是父亲发话要她接班,商界的事情虽然不要她全管,每月还是要留出多少时间;还有还有,嘉缦总套房费每季度哪日续费,爱穿牌子的春秋新季衣服什么时候挑选,专栏下期题材怎么编排。诸如此类。成年后,明柏森为她请Mandy做助理安排日常事情,读大学时候课程和社团活动Mandy为她安排的井井有条,回来后写专栏接采访拍杂志日程也都颇有条理,不过宛湾自己做事喜欢凭心情,可惜规矩是规矩,有些事不能只凭心情。除了今天,她不开心。
特意避开自己常去的所有地方,也忘记大概是什么时间听什么人讲过,这家的汤品鲜甜,她吃饭一定要喝汤的,没胃口,又要吃晚餐,便一个人寻到这家店,坐角落藏起来,要隐藏得好一点。点了一碗特色的汤品,又叫了一份糕点,天色一点点昏暗下来,食物都上齐,她看着,长又弯的睫毛上下扑闪,还是没胃口。宛湾很少一个人在外用餐,喜欢和朋友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奇怪,明明是今天自己要出来找安静,目的达到了,却又失落。宛湾自己也觉得搞笑,大概最近是被那些狗仔不分日夜地追到精神没在状态。甩甩头,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粥。
有人在看她。
放在以前,她对什么镜头,什么闪光灯,拍就拍了,根本不敏感。直到她回来写专栏有名气后,狗仔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乐于编排她,她同父亲告状,明柏森反倒叫她收收光芒历练历练。宛湾从来都觉得当大小姐就要耀眼,成年后反骨更明显,直到报纸上开始传她坏话,她才知道有些时候有名气是那么讨厌。但说放在心上么?也没有,只是觉得烦闷。又喝一口粥,那人还在看,宛湾突然转头看过去,那人就举着相机站在外面。
她又被拍到了。她也知道的,没有多久就会有更多狗仔跑过来。宛湾偏偏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做,随身带的扇子摇起来,好像就是要他们拍。
多年后的某些时刻,尤其是当龙卷风靠在座椅上熟练点燃云斯顿,再仰头望向余烟触碰到发铺经久未修的,发霉发潮的天花板,烟雾和破碎的微弱月光将接未接的一瞬,回忆似乎在狭小的空间里生出了形状。丝丝缕缕,缠绕着,逼迫着,折磨着他,而后不可避免地将他带回到那个有些燥热的初秋夜。
他记得午后是落过雨的,到了傍晚空气就略显黏腻。龙卷风倚在街对面良叔的冰室门口抽烟,刚和信一吃过牛奶冰,那孩子刚出门转头又跑去厕所,说是肚子痛,龙卷风看他边走边抓发型,大概是找镜子更多些。无奈,先出来看看对面有没有来人,tiger哥有些时候太没有时间观念,狄秋大概会第一个到。想到一半,牙齿有些酸涩,尼古丁进入口腔后正好帮忙压制些酸痛。身后,良叔要摆了椅子出了揽客,于是龙卷风叼着烟,两手各一边卷起衬衫袖子,转身进去,顺手铺了两张桌子出来。收拾妥当,良叔笑眯眯走回店里,信一边抓头发边走出来,龙卷风摘了烟向脚边点了点。
“走咯,秋哥估计都等心急。”
“我们要不要告诉他我们先来吃冰?”信一走到龙卷风身旁,下意识想踮踮脚尖量身高,小时候一抓到机会就要这样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龙卷风额头。今天才发觉他已成年,个头也跟龙卷风一般高,但是动作已经做出,信一转而将胳膊环绕过龙卷风脖子,搭上他一半肩膀。
“当然不同他讲,”龙卷风笑着,没制止信一亲昵的动作,只是伸出一根手指指向对面,迈步要过街,信一吐吐舌头,又规矩起来,“要不然他又要乱发脾气,年纪大还像小孩。”
过街时自然看到了酒家一边窗户围起一堆带相机的人,龙卷风走到门口,他第一眼就捉到明宛湾的
身影。
她太漂亮。
“老大,这是做咩?”信一跟在龙卷风身侧,好奇地观察那些狗仔。信一看不惯那些人的嘴脸,像恶狗,闻到食物的气息,等不到人来投喂就要上去分食。
龙卷风不说话,只是看着坐在那里的女子。他们只见过一面,但他记得宛湾的眼睛。后来他常在报纸上见到她,那时候的小女孩出落得极靓,杂志封面把她拍的明艳,长至腰间的黑发衬得她五官精致小巧,而她写得文章,对,她还写专栏,杂志上总给她的相片和文字内容加各种花边,龙卷风总喜欢多看两遍。他一边读着,一边想,原来她平时在做这些。
如多年前那天一样,只是今天是龙卷风眼神没有移开。宛湾似乎也感受到了,她向门口看。
是他。
“老大?进去啦!”信一推推龙卷风肩膀,自己先迈步进去,先跟服务生打招呼,又直接向楼上走,“秋哥!tiger哥?”又转头,见龙卷风缓慢地走,催他,“喂,龙卷风,快点咯!”
信一的声音没有那么大,但也没有那么小,至少一楼的食客,和一楼窗外的狗仔,都是听见的。
“龙卷风?”
“龙卷风也在?”
“我丢,猛料!”
饿狗扑食,那些狗仔转而直接冲向门口,龙卷风就在哪里,背对着他们。
信一站在楼梯上,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劲,而楼上包间内的狄秋,大概是有些什么心灵感应。推门而出的一瞬间,就看到——
龙卷风站在门口,低头,单手拢火点起一只烟,他眼神盯着一楼某处,好温柔,烟燃了,他慢慢转过身。
狗仔,娱记,管他是谁,冲在最前面的那一个,被龙卷风一掌推出去。他没费力,还有时间拿掉烟弹烟蒂。那狗仔被这掌推出十几米距离,本以为身后的兄弟大概可以接住他,没想到他们都懂得大难临头各自飞的道理,听说过龙卷风阴晴不定,没想到这么不好惹,多事的已经决定回去就要在小报上记这龙头一笔。不过现在呢,保命要紧。那男子被推的踉踉跄跄,眼看就要摔倒,突然被另一道力量接住,后背有了着落,额头大汗淋漓,差点心要跳到嗓子眼,此时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劫后余生。
“各位,对唔住,今夜我包场,你们改日再来食。”
“我说大佬啊,我才刚来,是不是邀请我先进门?”
tiger哥一脸嫌弃地放开自己做好人好事涨气运接住的狗仔,掸掉西装上灰尘走进门。跟在后面的十二少怕那人还不长记性,又凶神恶煞地挥了挥拳头。
“又迟到。”龙卷风收起火,转过身吐烟,不自觉地又看明宛湾的方向,她还坐在那里,扇子摇摇,像在看戏。
镛记酒家第二层今夜不对外开放,白天拒掉好多饮茶吹水的食客去二楼落座,临近日落时分,前日预定包场的客人才逐一现身。
狄秋最先到,落车后来接待的前台伙计差点被他左手上金色劳力士闪瞎眼,如今他已是九龙城寨最大地主,每月收龙卷风的租金收到不亦乐乎,稳坐龙城帮二当家之位。今日包场,是龙卷风做东,狄秋负责预定并欣然赴宴,一人来去,司机只负责接送。进门时他习惯性观察一圈,港岛刚刚入秋,又是工作日,没多少人出来吃酒,散座有三分之二都未坐满。店内三月前重装完毕,狄秋杯邀来剪彩,故此也算得上显眼,服务生得了老板指令要招待好今晚贵客,一刻都不敢耽搁,自秋哥进门后便一路热情招呼,又堆着笑引上楼。狄秋应付服务生几句,再没细看一楼是否有熟悉面孔,没发现一层角落处坐着位夹起烟拖吸烟看报的俏丽女子。
他一定是认识她的,不妨说常游走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或是经常看娱记小报的,没有人不认识她。如果狄秋那时看到她,可能会惊讶,惊讶于她名副其实的出挑长相和气质,更会惊讶她为何会在此现身。不过,如果狄秋那时候真的看到她,说不定会请这位二十出头,提前在哥伦比耶大学修完学分,毕业回来开杂志专栏接采访拍杂志封面的明家大小姐——明宛湾,上楼一并用餐,既能巩固明爷九年前明里暗里给龙城帮做背书的有效期,那之后也不会发生那么多故事,龙卷风说不定还会感谢他。毕竟当年龙卷风和明柏森被拍到一起在酒楼吃饭,谈笑甚欢,港媒标题写着【□□大佬与港岛富商共进晚餐称兄道弟,拍卖行截胡变结缘,强强联手拟要打出香港□□排位和富商排行新秩序!】
只可惜他没看到她坐在那里。
时为一九七九年,不管有没有传闻中明爷的站边效应,此时龙城帮早已成为江湖上第一大帮派,就连独占码头生意的大老板那一边,也暂时还无法和龙卷风的势力比拟。龙卷风人确如其绰号,做事雷厉风行,手下的马仔也是,而他本人在城寨深居简出,外人多传言他在九龙城寨作威作福,而传那些八卦的,大概都不知道龙卷风本人长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甚至龙卷风坐在他们身边同他们一起吃冰,他们都浑然不觉。服务生恭敬地站在狄秋身边点菜,眼神时不时都还向门口飘去,他也是没见过龙卷风真容的,还有些好奇,不过狄秋对大家的口味了如指掌,一刻钟不到就点好,叫服务生离开,屋子安安静静,他自己先饮茶。此时,狄秋怎么也不会猜到,他坐在包间里短短半小时,竟是这晚最安静的一段时间。
楼下,角落处。
明宛湾吸掉烟盒最后一支烟,忽觉得自己今天有些放肆,平日小小的银质烟盒里面只放六支,她最少最少,也要留一支做保底,刚刚要收烟盒回手袋里,才发觉烟盒空空荡荡。今夜给Mandy放假,无人在她身旁看着她,没自制。她自己有蛮多规矩,比如早饭午饭下午茶还有写专栏的时间,比如一周去参加party最多四天;比如一天最多吸几支烟,再远一点,同人家拍拖一周约会几天;又或者父亲叫她去给人家做法事看风水,这些干涉因果的事情,她自己是不愿意多做的,但是父亲发话要她接班,商界的事情虽然不要她全管,每月还是要留出多少时间;还有还有,嘉缦总套房费每季度哪日续费,爱穿牌子的春秋新季衣服什么时候挑选,专栏下期题材怎么编排。诸如此类。成年后,明柏森为她请Mandy做助理安排日常事情,读大学时候课程和社团活动Mandy为她安排的井井有条,回来后写专栏接采访拍杂志日程也都颇有条理,不过宛湾自己做事喜欢凭心情,可惜规矩是规矩,有些事不能只凭心情。除了今天,她不开心。
特意避开自己常去的所有地方,也忘记大概是什么时间听什么人讲过,这家的汤品鲜甜,她吃饭一定要喝汤的,没胃口,又要吃晚餐,便一个人寻到这家店,坐角落藏起来,要隐藏得好一点。点了一碗特色的汤品,又叫了一份糕点,天色一点点昏暗下来,食物都上齐,她看着,长又弯的睫毛上下扑闪,还是没胃口。宛湾很少一个人在外用餐,喜欢和朋友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奇怪,明明是今天自己要出来找安静,目的达到了,却又失落。宛湾自己也觉得搞笑,大概最近是被那些狗仔不分日夜地追到精神没在状态。甩甩头,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粥。
有人在看她。
放在以前,她对什么镜头,什么闪光灯,拍就拍了,根本不敏感。直到她回来写专栏有名气后,狗仔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乐于编排她,她同父亲告状,明柏森反倒叫她收收光芒历练历练。宛湾从来都觉得当大小姐就要耀眼,成年后反骨更明显,直到报纸上开始传她坏话,她才知道有些时候有名气是那么讨厌。但说放在心上么?也没有,只是觉得烦闷。又喝一口粥,那人还在看,宛湾突然转头看过去,那人就举着相机站在外面。
她又被拍到了。她也知道的,没有多久就会有更多狗仔跑过来。宛湾偏偏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做,随身带的扇子摇起来,好像就是要他们拍。
多年后的某些时刻,尤其是当龙卷风靠在座椅上熟练点燃云斯顿,再仰头望向余烟触碰到发铺经久未修的,发霉发潮的天花板,烟雾和破碎的微弱月光将接未接的一瞬,回忆似乎在狭小的空间里生出了形状。丝丝缕缕,缠绕着,逼迫着,折磨着他,而后不可避免地将他带回到那个有些燥热的初秋夜。
他记得午后是落过雨的,到了傍晚空气就略显黏腻。龙卷风倚在街对面良叔的冰室门口抽烟,刚和信一吃过牛奶冰,那孩子刚出门转头又跑去厕所,说是肚子痛,龙卷风看他边走边抓发型,大概是找镜子更多些。无奈,先出来看看对面有没有来人,tiger哥有些时候太没有时间观念,狄秋大概会第一个到。想到一半,牙齿有些酸涩,尼古丁进入口腔后正好帮忙压制些酸痛。身后,良叔要摆了椅子出了揽客,于是龙卷风叼着烟,两手各一边卷起衬衫袖子,转身进去,顺手铺了两张桌子出来。收拾妥当,良叔笑眯眯走回店里,信一边抓头发边走出来,龙卷风摘了烟向脚边点了点。
“走咯,秋哥估计都等心急。”
“我们要不要告诉他我们先来吃冰?”信一走到龙卷风身旁,下意识想踮踮脚尖量身高,小时候一抓到机会就要这样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龙卷风额头。今天才发觉他已成年,个头也跟龙卷风一般高,但是动作已经做出,信一转而将胳膊环绕过龙卷风脖子,搭上他一半肩膀。
“当然不同他讲,”龙卷风笑着,没制止信一亲昵的动作,只是伸出一根手指指向对面,迈步要过街,信一吐吐舌头,又规矩起来,“要不然他又要乱发脾气,年纪大还像小孩。”
过街时自然看到了酒家一边窗户围起一堆带相机的人,龙卷风走到门口,他第一眼就捉到明宛湾的
身影。
她太漂亮。
“老大,这是做咩?”信一跟在龙卷风身侧,好奇地观察那些狗仔。信一看不惯那些人的嘴脸,像恶狗,闻到食物的气息,等不到人来投喂就要上去分食。
龙卷风不说话,只是看着坐在那里的女子。他们只见过一面,但他记得宛湾的眼睛。后来他常在报纸上见到她,那时候的小女孩出落得极靓,杂志封面把她拍的明艳,长至腰间的黑发衬得她五官精致小巧,而她写得文章,对,她还写专栏,杂志上总给她的相片和文字内容加各种花边,龙卷风总喜欢多看两遍。他一边读着,一边想,原来她平时在做这些。
如多年前那天一样,只是今天是龙卷风眼神没有移开。宛湾似乎也感受到了,她向门口看。
是他。
“老大?进去啦!”信一推推龙卷风肩膀,自己先迈步进去,先跟服务生打招呼,又直接向楼上走,“秋哥!tiger哥?”又转头,见龙卷风缓慢地走,催他,“喂,龙卷风,快点咯!”
信一的声音没有那么大,但也没有那么小,至少一楼的食客,和一楼窗外的狗仔,都是听见的。
“龙卷风?”
“龙卷风也在?”
“我丢,猛料!”
饿狗扑食,那些狗仔转而直接冲向门口,龙卷风就在哪里,背对着他们。
信一站在楼梯上,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劲,而楼上包间内的狄秋,大概是有些什么心灵感应。推门而出的一瞬间,就看到——
龙卷风站在门口,低头,单手拢火点起一只烟,他眼神盯着一楼某处,好温柔,烟燃了,他慢慢转过身。
狗仔,娱记,管他是谁,冲在最前面的那一个,被龙卷风一掌推出去。他没费力,还有时间拿掉烟弹烟蒂。那狗仔被这掌推出十几米距离,本以为身后的兄弟大概可以接住他,没想到他们都懂得大难临头各自飞的道理,听说过龙卷风阴晴不定,没想到这么不好惹,多事的已经决定回去就要在小报上记这龙头一笔。不过现在呢,保命要紧。那男子被推的踉踉跄跄,眼看就要摔倒,突然被另一道力量接住,后背有了着落,额头大汗淋漓,差点心要跳到嗓子眼,此时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劫后余生。
“各位,对唔住,今夜我包场,你们改日再来食。”
“我说大佬啊,我才刚来,是不是邀请我先进门?”
tiger哥一脸嫌弃地放开自己做好人好事涨气运接住的狗仔,掸掉西装上灰尘走进门。跟在后面的十二少怕那人还不长记性,又凶神恶煞地挥了挥拳头。
“又迟到。”龙卷风收起火,转过身吐烟,不自觉地又看明宛湾的方向,她还坐在那里,扇子摇摇,像在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