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丽珍被父母叫下楼的时候,正在房间里试新衣服。

    她很少买新衣服,因为打从上了初三就不怎么长个子了,所以她觉得以前的衣服就完全够用了。

    可家里人不这么想,从前家里条件不好就算了,如今苏卫华和李翠英夫妻俩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两个闺女安排上,所以看苏丽珍整天这么对付着,他们都受不了。

    就在昨天,李翠英和苏小麦娘儿俩就“先斩后奏”,到北大街上一家新开的个人服装店买了一大堆回来。

    衬衫、裙子、裤子、薄外套,好家伙,足足攒了六、七件!

    今天一大早起来,苏小麦就拉着她,非让她把新买的衣服穿上不可。

    苏丽珍没办法,挑了一套白色短衫和百褶裙换上。

    短衫是时下流行的的确良,纯白、挺括的质地,上身后显得整个人神采奕奕,搭配上天蓝色百褶裙,再加上苏丽珍格外白皙的皮肤和五黑的长发,中和了她本身过分沉静的气质,难得洋溢出几分属于青春少女的天真娇俏。

    一旁的苏小麦忍不住抱着脸发出满足的感叹:“珍珍,你真好看!我就说早该这样打扮打扮的!”

    苏丽珍失笑,其实她也只是占了皮肤白这一点,论起五官精致度,是不及小麦姐的。

    但是她知道家里人一向是她的“无脑吹”,无论什么都是她最好,甚至连她这个当事人都反对无效,是以当下也不反驳,只笑着跟她凑趣:“是我们家的姑娘都好看!现在我这个妹妹已经打扮好了,该轮到你这个姐姐了,快把你的也换上!”

    苏小麦却不同意,“我就不用了吧!我身上这件就是新的,才上身半个月呢!”

    打从去年住进苏家开始,干爸干妈就给她一气置办齐了一年四季的衣裳,厚的棉袄,薄的单衣,大的外套,小的线衣,样样都有,件件簇新。

    就这样,昨天干妈还非要给她再买两身,她咋拦都拦不住。

    苏丽珍哪能放过她,一边拉着她去翻衣柜、一边哄着她:“穿吧穿吧,姐妹俩当然要一起换新衣服!等你换好,我们一起下楼给咱爸咱妈看。”

    昨天李翠英给苏小麦挑了两身衣服,一套跟苏丽珍现在身上的一样,是白色短袖衬衫配黑裙子;另一套是时下最流行的蓝白细格子连衣裙。

    苏小麦最是拒绝不了苏丽珍的请求,到底把自己那件白色短袖换上了,却说什么也不肯再换新裙子。

    姐妹俩在房间里玩闹,正是这时候李翠英上来喊人。

    苏丽珍一问才知道,原是孟知详亲戚托付照顾他的晚辈知道他出事,已经从外地赶回来了,再了解了苏丽珍一家对孟老的帮助后,今天特意上门拜访,表示感谢。

    一起陪同的还有那天在医院见过的的市局消防队唐大队长。

    也是这个唐大队长话里话外不乏对苏丽珍的褒奖,因此苏卫华和李翠英才想着干脆叫苏丽珍姐妹下来说说话。

    下楼的时候,李翠英还悄悄跟两个闺女小声感叹。

    “孟老的这个晚辈长得老俊了,比电影演员都气派。人也知礼稳重,说话还好听,你爸跟他说了一会儿话就稀罕得不得了!”

    苏丽珍还是头回看见李翠英这么夸一个刚认识的人,搞得她都有点好奇了,新来的客人莫非真这么出众吗?

    说话间,娘儿三下了楼,穿过大厅,离得今天待客的小包间好几米远,就听见苏卫华爽朗的大笑声,也不知道里头的人说了什么有趣的事,把他逗得这样开心。

    苏丽珍不由朝苏小麦挑了挑眉,苏小麦也不由跟着乐了起来。

    然而等进了包间,根本不用父母介绍,只第一眼,苏丽珍就认出了这个气质卓绝的男人。

    他是沈哲的小叔,沈瑞。

    她上辈子痴恋沈哲十年,可别说和沈哲发生点什么,就算她用尽一切办法,也始终连接近对方这一点都很难做到。

    她记得那时,沈瑞经常开着一辆吉普车接送沈哲和齐秀婷。在自行车都是重要的家庭财产的岁月,一辆四个轮子的机动车所能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

    于是学校里的人就渐渐都知道了,首都来的沈哲家世不俗;那个经常来接送他的、长相十分出众的男人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亲小叔,在特区开了好几家工厂,特别有钱,也是沈哲最依赖和崇拜的对象。

    前世她曾天真地设想过,通过争取沈哲家人的认可来获得接近对方的机会。

    可事实上,她和沈家在身份地位上的差距犹如天堑,别说争取什么认可,她连沈哲父母的面都见不到。

    倒是眼前这位沈哲的小叔,她曾偶然见过几次,甚至有一次还说了话。

    那是沈哲考上首都大学的第三年,她也执拗地参加了三次高考,最后却只考了凤城本地一所普通中专。之后,她利用假期打了一年零工,攒到路费后就在那年冬天,一个人坐车去了首都。

    因为打听不到沈哲家的具体位置,她就跑去了沈哲的学校。当时正赶上周末沈哲回家,他的同学不知道她的底细,不但告诉了她沈哲的宿舍楼,还帮她打电话联系到沈哲家里。

    结果那一整天,她都没有等到沈哲来。

    直到傍晚的时候,沈瑞过来了一趟。

    那时他靠在宿舍楼外的雨搭石柱旁,静静看着半个身子快要冻硬、狼狈得好像一只半死不活老鼠一样的她,直到吸完了一根烟,才走了过来。

    “回去吧。沈哲永远不会见你,你也没机会再找到他。”

    她到现在都记得沈瑞说这句话时的样子,没有想象中的反感、厌恶,只有平静、淡漠,就像她只是路边荒地的一抔土,秋天四处零落成泥的一片叶,根本不值得为此浪费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眼神

    那天晚上,她独自回到学校附近的小旅社后,发着烧哭了半宿。

    即便这样,她也没有听对方的话,选择离开。

    然而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她再没机会找到沈哲。沈哲的同学们不再搭理她,学校也开始驱逐她。

    盘桓数日后,她身上的钱花的差不多了,也找不到任何能挣钱的工作,最终只能满含不甘地回了凤城。

    有时候她常常想,其实以沈家的能力,想要摆平她这种人简直如同按死一只蚂蚁。

    可对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一方面也许是沈家人真的心善,但更多的还是不屑于此,也不屑于她这个人。

    这也是她上辈子最大的悲哀。

    所有她自认的情深不悔、为爱执着,都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自我感动。

    她已经很久没有再想起上辈子的这些事,哪怕在学校里会经常见到沈哲和齐秀婷,可在她能够坦然地将两人放在普通同学的位置,也能在心里真心祝福他们之后,她就再没想起前世那些令她痛苦的事。

    她以为她放下了,这一切也会像风波过后的水面,慢慢归于美好的平静。

    可今天意外看到沈瑞,她才知道并不是!

    她放下的是上辈子对沈哲的错误迷恋,但她从没放下过那个前世走上一条错路、带给自己和家人无数伤害的自己。

    前世的一切像积年的旧伤口,始终没办法愈合,只能隐在脆弱的皮肤下,也许只是一次不经意的碰触,就能让它再次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这一刻,即便是身处阳光灿烂的盛夏,她的心也像裸/露在寒风刮过的荒原上,冷寂而苍凉。

    到底不想让亲人察觉她的不妥,趁着李翠英介绍苏小麦的工夫,苏丽珍微垂下头,努力调整自己的心绪。

    也是因此,她才没发现来自对面气质卓越的男人探究的眼神。

    而等她收拾好心情,再次抬头时,对面也已经不着痕迹地收回了目光。

    唐大队长长得严肃脸,但其实是个很爱说笑的人。他还一直夸苏丽珍和苏小麦两姐妹聪明懂事,将来肯定大有出息。

    这话可是一下说到了苏卫华两口子的心巴上,如今衣食不愁,身体无碍,他们夫妻俩就盼着两个女儿好,连带着谁夸了姐妹俩一句,那可比夸他们自己高兴多了。

    大抵是能感受到彼此的诚意,所以哪怕大家是初次见面,但气氛一直欢欣融洽。

    就连沈瑞也全程表现的十分亲切,接起话题来自然流畅,毫无半点刻意,就像积年的忘年交,简直让人如沐春风。

    看苏卫华夫妻俩眼中那满满的欣赏,可见这人实在深谙与人相处之道。

    而这样的人通常没有一个是白给的,如果对方想玩什么手段,就算是重活了一辈子的苏丽珍也远不是对手。

    众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沈瑞和唐大队长毕竟不是什么闲人,两人很快就提出告辞。

    沈瑞来的时候带了很多礼物,大包小包的几乎装了半个吉普车。苏卫华和李翠英本就不好意思收这么多东西,仓促下家里又没什么合适的回礼,便还按老办法收拾出一大包新鲜出锅的卤味给客人带回去,连唐大队长也有份。

    一家人都出来送人,苏卫华夫妻还亲自把卤味帮他们放进吉普车里,正话别之际,就听路边忽然有人喊道:“珍珍!苏丽珍!”

    苏丽珍一转头,发现是谢芳芳站在对面胡同口的背阴处,正朝她使劲挥手。

    苏丽珍也朝对方招了下手,然后转头对客人歉意道:“抱歉,沈先生,唐伯伯,是我同学来找我了。”

    唐大队长就笑眯眯道:“丫头快去吧,我们这就走了!快别让你同学等急了。”

    苏丽珍朝两人点了点头,就转身朝谢芳芳走去。

    谢芳芳没精打采地站在胡同口,手里拎着一个布兜子,也不知道晒了多久,小脸红彤彤的,留海都被汗水沾湿了。

    看见苏丽珍来,她那圆溜溜的大眼睛登时一亮,忍不住夸道:“珍珍,你今天打扮得可真好看,像个漂亮的女大学生!”

    苏丽珍抿嘴一笑,看她热成这样,赶忙道:“芳芳,你怎么站这儿啊!看你这一头的汗,快跟我进屋凉快凉快。”

    谢芳芳不肯,因为每次来都忍不住吃掉好多卤肉,她觉得自己现在胖的像头小猪。可是珍珍家的卤味实在太香了,她又实在抵抗不了这种美味诱惑,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压根不进去!

    她使劲摇头,“不用不用,其实我也没走多远,就是身体太差,像我爸说我的,冬天怕冷,夏天怕热。”

    “喏,我是来给你送蜂蜜的。这是我二叔托人买回来的,正宗洋槐蜜,每天早上起来喝一勺,对身体很好的!”说着,就把手里的布兜子塞给苏丽珍。

    苏丽珍手上一沉,看见兜里果然是两瓶玻璃罐头瓶装的蜂蜜,看分量足有两斤了,忙还给她,“不行,这是你二叔给你们家买的,怎么能给我们。芳芳,你快拿回去!”

    谢芳芳不肯接:“我家还有不少呢!给你,你就拿着嘛,我们家平时吃了你们家那么多东西,这才两罐子蜂蜜而已。”

    苏丽珍失笑,这话说的好像谢家占了他们家多大便宜似的。

    自打那次谢副市长来店里视察工作后,两家算是正式打了照面。

    谢芳芳平时就很喜欢黏着苏丽珍,假期时常来玩,苏家即便知道了她的身份,仍然待她如常。

    五月份苏卫华做手术的时候,谢芳芳和她的妈妈还一起到医院探病,两家自此开始走动起来。

    谢妈妈很喜欢苏丽珍,时常邀请她到家里玩,但苏丽珍顾忌自家现在私营业主的身份有些敏感,也怕给谢副市长招麻烦,平时并不常去。

    只是谢芳芳和谢妈妈都特别喜欢她家做的卤味和肉酱,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让谢芳芳带一些回去。谢妈妈也经常给他们送一些回礼,双方往来的礼品都没有贵重的东西,却反而透着股亲近。

    所以事情根本不像谢芳芳说的那样,谢家从来没占过苏家任何便宜,反而因为对苏家人印象好,还会特地关照他们家。

    苏丽珍收下了东西,又听谢芳芳跟她告别,说是假期爷爷奶奶要带她去首都走亲戚,说不定要临近开学才回来,车票就定在了明天下午。

    也就是说这一个假期,两人可能都见不到了。

    对于这个格外依赖她,三不五时就像个小尾巴一样黏在她身后的小妹妹,苏丽珍一时也有些不舍。

    苏丽珍看她不停擦汗,便劝她先跟自己回楼上洗把脸,喝点凉快汽水,然后自己再送她回去,顺便再收拾点卤味和辣肉酱,让她给谢妈妈他们带回去。

    谢芳芳到底没抗住美食的诱惑,还是美滋滋答应了。

    两个女孩正要往回走,那边沈瑞和唐大队长已经坐上吉普车,车头调转,正好经过她们所在这个路口。

    车身经过时,坐在副驾驶的唐大队长还朝苏丽珍挥了下手,苏丽珍也笑着摆手回应,只是抬眼的瞬间,却不期然与坐在更里面的沈瑞对上了目光。

    不知道是车子行驶的原因,还是某种错觉,她总觉得对方这一刹那的眼神异常专注而锐利,似乎充满了探究,会让心底埋藏秘密的人无所遁形。

    直到汽车驶离,留下淡淡的烟尘,苏丽珍攥了攥手里的布兜,平静地收回了目光。

    “芳芳,咱们走吧!”

    谁知这时谢芳芳却突然露出一副如梦初醒的表情,猛然一嗓子道:“哎呀,我可算想起来了,刚刚车里那个不是一班沈哲的小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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