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巾豪一向洗脸很快,像猫一样用清水随便抓两把就出来了。

    她去而复返,手里还领着一个潘纯钧眼熟的瓶子,待定睛一看,奇道:“这不我的剃须慕斯吗?你拿它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难道吹泡泡玩吗?当然是给你刮胡子咯,你瞅你现在这张脸,扎死人了!”

    他闻言一笑,不仅不自觉点赶紧把胡子刮了去,还硬要抱着她的脸狠狠蹭几下,边蹭还要边问:“好玩吗?别躲啊,我多扎几下,相当于给你脸抛光了。”

    “走开,你这个臭钢丝球!我又不是锅碗瓢盆。”

    闹了她几下,他才恋恋不舍地拎着瓶子朝洗手间走去,她却紧随其后。

    他望着迟迟不走,站在门口看他鼓捣刮胡刀的谢巾豪:“你想干嘛?我们已经熟到你非要看我上厕所的地步了吗?”

    “去你的,就算是吴彦祖上厕所我也懒得看。我是想试试帮你刮,你让我玩一次好不好?我还没玩过剃须刀,看起来很好玩的样子。”

    潘纯钧看了看自己的手动剃须刀,又望了望跃跃欲试的女朋友,手里的动作瞬间停滞,品味着她口中的那个“玩”字的安全程度。半晌后试探着问道:“叶子,你认真的吗?我怎么有种不详的预感呢?该不会我这辈子最引以为豪的这张脸,今天就要交代在你手里了吧……我想你的杀伤力,不比野外的蚂蝗低。”

    谢巾豪嘴巴一瘪,不悦道:“不就刮个胡子吗?你教我不就行了?可能会损伤你几根毛发你就这么心疼,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是不可再生的东西。”她晃着他的胳膊,央求道:“你就信我一次吧,你交给我,我肯定给你刮得又白白净净的。”

    “叶子,我现在怀疑我上辈子是不是根玉米,你非得把我的须拔干净才能下嘴。”

    “那怎么了,谁不喜欢白白嫩嫩香香软软的男朋友呢?”

    潘纯钧迟疑道:“白、嫩、香、软——这不是根烤白薯吗?”

    “……你猪瘾又犯了?”谢巾豪双手一撑就坐上了洗手台,捏着他的下巴,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我不管,不论你是玉米还是白薯,今天都被我吃干抹净。不准抗议,抗议也无效。”

    某人的眼神忽然变得娇羞又期待:“吃干抹净,真的吗?”

    “对,吃干抹净,煎炸煮炒蒸焗焖炖全都用上的那种吃干抹净。”谢巾豪帮他擦洗过脸,先把泡沫挤在自己手心,才打算往他脸上涂抹。

    她现在坐在洗手台上,本以为能高出他一截,结果也只是勉强平视。还好,他还算配合,微微倾身把脸送到她手心,乖巧地让她觉得反常。

    果然,泡沫还没给他涂均匀,他就开始不安分地戏弄她。比如把沾着泡沫的脸突然凑过来贴贴,也沾她一脸泡沫,然后露出得逞的坏笑。

    “你干嘛啊?”谢巾豪躲闪不及,下意识又用手去擦脸,结果越擦越多,她嗔怪道:“我又不刮胡子,你弄得我一脸白,整得跟cosplay圣诞老人一样。”

    他眼睛亮晶晶的,特别真诚地说道:“我们这叫——相濡以沫。”

    虽然心里很心动他的这个回答,但她嘴上仍道:“相濡以沫,这句话不是还有后半句吗?怎么不一道说了?”

    “因为后半句不吉利,我不喜欢。我才不要和你相忘于江湖,我偏要和你如胶似漆,比翼连枝,双宿双飞。”

    谢巾豪的心底炸开烟花,眼含笑意地应道:“好,那就一起过那种没羞没臊的生活。”然后她捧起他的脸,用指腹轻轻推开他唇边的泡沫,像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又带着所有热情落下一个足以融化所有冰冷的吻。

    这样突如其来的吻让潘纯钧措手不及,他醉情于她浓烈的爱意,缓缓闭上了眼睛。

    “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赐我她的吻,如怜悯罪人。”他心道,原来天父真的是好人。

    他是罪人,在所有的自私以心动的名义破土而出后,他早就是罪人了。但她的一个吻足以洗脱他身上所有的不堪,化腐朽为神奇。

    爱何其伟大,竟将一位罪人变成一双恋人。

    “乖,一会不许乱动,不然万一真的刮伤你了,我可赔不起你的漂亮脸蛋。”在正式动刀前,她再三叮嘱道。

    他扬起下巴,重新把自己的脸送回她手里,表情是一副大义凛然无所畏惧的样子,说的却是:“没事,我不会狮子大开口的,你把自己赔给我就行。”

    谢巾豪没搭理她,她屏气凝神地刮下了第一刀,在看到光洁且没出血的脸后她欣喜极了,骄傲地道:“我就说我可以!你瞧,我简直是个平平无奇的剃须小天才。”

    “嗯嗯,我们叶子最厉害。改天把刮胡刀换成剃头刀,简直美容美发一条龙拿下。”

    “好你个马屁精!”

    “明明是捧场王!”

    怀着出师大捷的喜悦,她顺着胡须生长的路径又刮了几刀,左半张脸宣告结束。不过还有点发青的小胡茬,她觉得美中不足,又怕下手狠点把他挂疼。

    “笨蛋,你顺着刮完了,你再逆着刮一遍不就彻底干净了?而且我刚忘告诉你了,其实逆着刮更干净。”

    她愕然道:“倒着刮?竖着向上刮?那不成拔毛了?不行,换个方向我不好控制手劲,你还是自己来吧。”她把好不容易拿到的剃须刀又塞回主人手里。

    “不要,你帮我。是谁刚刚说自己是小天才的?”潘纯钧算是尝到甜头了,她一丝不苟在他脸上施工很可爱不说,他还在享受服务的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还不用担心被她发现。这要换平时,她肯定会问他一句:“你瞅啥?”

    看他坚持由她操刀,连激将法都用上了,她也不再推辞,只能鼓励自己放手一刮。没关系,生死有命,反正到时候伤的又不是她。

    这次她换了一个方向,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站在他背后,手顶住他下巴开始刮。

    他那双大眼睛为了看她一直动个不停,她本来就紧张,看到滴溜溜转的瞳仁就更烦躁了,没好气地命令道:“闭上眼睛!我让你睁开再睁开。”

    好吧,潘纯钧虽然失落,但是还听话地闭起眼睛。

    为了安全起见,她又挤了一点慕斯在手心,再把泡沫涂上他脸的过程中,她的动作因为一个意外的发现凝滞了。

    她从前怎么没发现,他们竟有这样相似的一个角度?

    血缘果然是世间最神奇的联系,能把他和那个对她刻骨铭心但对他却是素未谋面的人拉扯在一起。

    她从前觉得他们两个并不像,尤其是眼睛,非要说的话,至多是有几分美貌人类共有的五官特点,比如高挺的鼻子和优越的眉眼。

    况且潘纯钧像他父亲更多一点,檀钦和则更像他们那位共同的母亲。不过从她现在的这个角度打量,这同母异父的兄弟两人,倒不能说毫不相干,他们五官分布的位置真是相似,都是极标准的三庭五眼。

    最让她恍惚的是他们侧脸起伏的弧度,突出的眉弓,深陷的眼眶,单薄锋利的鼻梁……

    这种恍如隔世的诡异竟然让她生出了脚下一空的失重感,仿佛时空重叠,她一时竟不知她通过这张年轻的面庞看到的人到底是谁。

    是那个不远万里欺山赶海为她归来的游子,还是那个独游黄泉任泥销骨的英雄,她竟然分不清。

    “叶子,你怎么了?叶子,你听得到吗?”一个熟悉的声音拉回了她的神识。

    她方才的出神落在潘纯钧眼里甚是奇怪,他闭上了眼睛,可是迟迟等不到她动手。他只能睁眼看看怎么了,然后就发现她失魂落魄的,好像一个拿着贵重物品的人被人当街飞车抢劫了一般狼狈。

    “没,没什么。”她窘迫地解释道:“刚突然低血糖了,好像有点头晕。没事,你坐好别动,我继续帮你刮。”

    “你真的没事?要不然我还是给你挂个急诊的号吧,昨晚就应该陪你去的,硬是让你扛到了今天。”

    “真没事,多大点事,用不着上医院。”她不想再多说一句话,赶紧用手强行合上了他的眼睛。虽然莫名其妙,但她承认她此刻有一种担心出轨被发现的心虚,更加不敢和他对视。

    他的睫毛颤动着,像一只海那头的蝴蝶扇动着翅膀,掀起的却是海这头的她心底的一场汹涌暗潮。

    “嘶”她手下的人忽然痛呼出声,她吓了一跳,定神一看,居然在他的右脸颊靠近鼻翼处划破了一道小口,已经渗血了。

    天啊,她都干了什么?她一边念叨着“对不起”,一边惊慌失措地开始补救。

    她手忙脚乱的样子把潘纯钧逗笑了,平时的波澜不惊都哪去了?她到底是有多担心他,才会这么手足无措。

    “叶子,你慌什么?”他先把她手里的剃须刀卸下,省的待会又给自己来这么一下。他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理直气壮地说道:“没办法咯,我现在破相了,收拾收拾,准备养我吧。说吧,准备什么时候把我写你家户口本上啊?”

    她低头盯着自己的脚,不敢和他目光交汇,嘴里低声嘟囔着:“你少讹人,哪有破相那么严重?只是一道小口子,找块创可贴贴贴得了。”

    “伤口是小,但是位置关键啊。不信你瞧,再稍微往左偏一点点就要到鼻梁了,你说你要是一刀过去把我整张脸最好看的鼻子给我铲平了,我上哪说理去?知道鼻部整容手术多难吗?后续搞不好还得修修补补,多疼啊。叶子,你怎么都不知道心疼人的?”

    他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去摸自己引以为傲的鼻梁,他的本意当然是炫耀,一边带着她的手从山根滑到鼻尖,一边向她索要好评:“怎么样?是不是东亚人里面万里挑一的妈生好鼻?”

    谢巾豪却慌了神,将他的手像什么脏东西一样甩开了。她的眼神开始失焦,那种失重的时空交叠感又回来了。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巧合,很多年前,檀钦和也是这样引着她的手自上而下地触摸他的鼻梁,唯一的不同是他相对更腼腆,问的更委婉,只是不好意思地自谦道:“我整张脸就这个鼻子生得好,随我母亲。”

    她几乎是落荒而逃,她已经没有理智再编理由了,只留下一句似是而非的“对不起”给身后的人。

    她真害怕,如果她再不清醒一点,会对着他的脸叫出哪一个名字。

    她像身后有野兽追逐的小鹿一样穿梭在家中,好像此刻所有的房间都大得让人害怕,最终她躲进了整栋房子最小的书房。

    书房里她放了一张很小的单人床,她不常来这里,大概只有失眠的时候才会来。因为只需要随便抽取一本姐姐买的小说翻翻,半个小时内她大概率酣然入睡。

    她蜷缩在小床上,打开了昏黄的壁灯,从枕头下抽出了一个笔记本。里面夹着一张六寸照片,他是这本笔记本的主人,也是曾经很多个日夜她魂牵梦绕的人。

    这张照片还是她拍的,是在厨房里,被风吹起的窗帘前站着正在洗碗的他。他知道她在拍他,侧着身子,脸上挂着一抹羞赧的浅笑。他不是个爱拍照的人,但是耐不过她喜欢,所以每次都只能硬着头皮配合她。

    那个相机并不多的年代,她为了拍他不知道烧了多少胶卷。当年那么多照片,她留下来当书签的也只有这一张,因为她最喜欢这张。

    晚风、夕阳、厨房、洗碗的爱人,袖手旁观的她,真好啊。

    如果长长的一生也能用这样简单美好的几个词一带而过就更好了,可惜不能。

    有定格的照片为证,所以不是她疯了才产生的错觉,他们就是在某一个角度有让人恍惚的相似,哪怕是他们本人来了也得感叹一句的程度。

    就在她把照片夹回本子里的那一刻,书房的门被推开了,一道光探了进来。她做贼心虚,赶紧把本子又向更里面推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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