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戛然而止在那年夏末的一场任务中,他在日记的结尾说如果任务结束顺利回来,要先陪她去看《神话》。选这部片子是因为她喜欢看好看的人,他想金喜善应该很合她眼缘。
他在最后的文字中写下了对未来的期许,他说他明白他和她的各项条件都相去甚远,现在的他根本配不上她,所以她姐姐会生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换位思考,他也不会希望自己捧在手心的妹妹最后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他希望能多立几次功,如果表现良好的话或许能有被提拔的机会,到时如果她的心意依旧,或许他们的未来还能有转机。
读至此处,潘纯钧自愧不如。同样是面对嚣张跋扈的谢剑虹,他这觉悟也太高了点。他很难想象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这种凡事先反思己身的男人。
本子的最后四分之一是空的,想来是主人也没有想到,他最终没能凯旋归来续写完他们的故事。
檀钦和其实不是一个擅长编织文字的人,但没有什么技巧能胜过最真诚的叙述,潘纯钧居然感到意犹未尽,开始向前翻阅刚刚跳过的部分。
让他难以置信又哭笑不得的是,他竟然在这本日记里找到了他的名字。
当然了,是他原本的那个名字——潘遇安。他从未问过父亲他原名的来由,他那时候执着于能保留下奶奶为自己取的这个名字,能把姓改回去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
未曾想到,他竟然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原来一开始他那个颜控的爹只想给他取名叫潘安,美其名曰儿子随妈,他潘松寒三生有幸得此美妻,必然能有一个貌比潘安的佳儿。还是他母亲实在看不下去这么草率的名字,说孩子万一将来随爸,上学叫这么个名字会被同学笑话的。硬是加了一个遇字在中间,盖住了他爹的司马昭之心。
遇安——随遇而安,多好的词,可惜他终究没能顺着这个期望长成一个在任何境遇中都能满足的人。他成为了一个非常狭隘的人,那就是无论他的生活落到什么地步,他都必须捆着谢巾豪一起。
虽然有着她一半的血脉,但他不像她的另一个孩子,可以慈悲为怀地体谅所有人。他只想不顾一切地和她在一起,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都要和她一起。
继续读下去,他甚至读到了他对他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的祝福。
他出生时他不过十六岁,虽然母亲已经为了他去往另一座远方的城市生活,但他并没有为此生气。反而为了庆祝他这个新生命的降临,拿出来了他积攒多年的压岁钱,买了一条小克重的金叶子吊坠做贺礼。
金叶,金枝玉叶,他一时竟不知道这吊坠到底是在祝福他,还是在挖苦他,不过他相信是真诚的祝福。
因为正是这枚吊坠,阴差阳错地让他在多年以后找回了亲生父亲。看来冥冥中自有定数,他是真的希望他这个新生命能做一辈子的金枝玉叶,即便人都不在了还在保佑他这个弟弟。
毕竟他降生后,等待他的是完整且富有的家庭,而还未成年的他只剩固执且年迈的姥姥陪伴。如果说他潘纯钧是父母捧在手心的金枝玉叶,那他檀钦和便是风中顽强坚韧的小草了。
他继续读下去,他知道了关于父母更多的事。
母亲在前夫病逝后一个人抚养着他,当他长到十四岁的时候,镇上来了一个打扮和谈吐都不凡的年轻人。一开始他以为那人是香港回归后来内地旅游的港商,接触后发现原来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到处旅游的沿海地区富二代。
他很年轻,感觉至多二十出头,站在人堆里鹤立鸡群的身高,还有一副清俊的脸。就是这样一个和他们家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像块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母亲。不管母亲对他有没有好脸色,说过多少次别来烦她,他都坚持不懈地死皮赖脸。
时间一晃就是将近一年,他好像没有离开的意思,不像来旅游的了,倒像要定居。他已经在镇上和村民们混到脸熟,母亲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是因为生得远近闻名的美丽以及她的寡居身份,免不了有人传一些没铺的风言风语。话传到他那里,他总觉得不是滋味,他心疼母亲。
他瞧出母亲对那个漂亮男人不是全无意思,但是一来觉得他会不会只是一时兴起,二来也是担心他会不开心。他决心为母亲解开这两个心结。
他找到了男人,上来就挑明了问,你到底是不是认真的?是见色起意还是真心实意地希望能和她共度余生?如果是前者他就揍他,如果是后者那他可以祝他一臂之力,因为他希望母亲幸福。
在他的开解和撮合下,隔着十岁年龄差的两个人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很快组建了新家庭,也迎来了新生命。
那个漂亮男人邀请过他,希望他能和去青岛和他们一起生活,但他拒绝了。姥姥不想离开,他也打算留下,他喜欢他长大的地方,他对远方没有向往,哪怕那里有母亲和弟弟。
他在千禧年到来前的那个圣诞夜去看过他们,他抱了抱那个一岁多点的弟弟,沉甸甸的,他也很喜欢这个小生命。小孩子真的很可爱,葡萄一样的眼睛,他发现比起他们共同的母亲,他更像只有他才有的那位父亲。
他在给弟弟的圣诞礼物上写道:祝遇安一生平安。
潘纯钧相信,他绝对是真心的,这种男人怎么会有坏心思?他根本是来世上普度众生的。
后来的事潘纯钧不看也知道了,他的父亲无疑让檀钦和失望了。他可能对母亲靠谱,但他到底不是个靠谱的人,不然怎么会把他这个儿子弄丢呢?怎么会在妻子自杀后落荒而逃跑去国外呢?怎么连母亲的骨灰都不给他们祖孙送回去呢?
檀钦和写道,他说他不恨潘松寒,他知道他一定也有一些无济于事的痛苦。他只是埋怨自己,只是心疼死去的母亲和走失的弟弟。
他不该一时莽撞看走了眼,误以为潘松寒是个值得母亲托付余生的人。如果不是他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把他推向举棋不定的母亲,那后来的母亲不一定幸福,但肯定还活着。
潘纯钧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月色渐渐淡下去,天空是淡青色的,他吞吐出的烟雾像是清晨升起的淡淡薄雾。
他忽然释然地笑了,他算是知道他这股与生俱来的自私和不要脸是遗传谁了,原来他玩过的套路他爸上个世纪就干过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不假。
谢巾豪醒了,她做了噩梦,她梦到她死了之后潘纯钧要死要活的场面,生生被吓醒了。
起来一看人竟然不在自己身边,她觉得反常,只要他在的时候,有几个早上他不是像口香糖一样粘在她身上的?
她起身寻他,走到窗边时发现他正站在阳台看书,她心下一惊,他手里的该不会是她那本日记吧?还好,看封皮不像,好像是本小说。
“纯钧,你失眠了吗?你看了一夜的书吗?”她唤着他的名字朝他走去。
潘纯钧暗叫不妙,幸好他刚才还拿了一本,读日记的时候是夹在书中读的。他局促地答道:“嗯,估计是白天你的茶闹的,睡不着,想着看点什么。你怎么醒了?又没睡好吗?”
“我做噩梦了,梦见你走丢了,我到处找你。”谢巾豪怕引他猜疑,便重新捏造了梦魇的内容。她惴惴不安地问道:“你看的什么小说啊?”
这他哪知道?刚也没顾上看,他赶紧低头瞄了眼书名,故作镇定地答道:“《边城》,嗯,沈从文的《边城》。”
“哦,我好像看过电影。我想起来了,是翠翠和一对兄弟……”话及此处,两人的脸上默契地浮上无法言说的尴尬。
潘纯钧赶忙把书放在了阳台的小桌上,谢巾豪也开始想办法扯开话题,她这才注意到他只穿了件短裤,上身寸衣未着,在半明的天色下那层薄薄的肌肉起伏好看极了,既不干瘪,也不过度。
真是的,她不禁感叹人在紧张的时候就是会忽略一些平常热爱的东西,比如美色。
“你冷不冷?我抱抱你,帮你暖和一下。”她其实自己也只穿了一件金丝绒的睡衣出来,但为了趁机揩油,她才找了这么个体面的理由。她紧紧地环住他的腰,脸在他冰凉而坚实的胸膛上蹭来蹭去。
“叶子,你最好老实点,别乱摸乱蹭,除非你又想洗澡了。”
“嘿,你真是不知好歹,我这不是怕你冷,给你摩擦生热吗?你自己意志力不坚定,怎么还怪我?”
“你那是怕我冷吗?你那是馋我身子。想摸我肌肉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
“哪有?我只馋你做的饭,不馋你。至于我的手为什么不老实……那是因为我这人古道热肠,心善,替你检验检验最近的锻炼成果。我给你反馈,你才好再接再厉不是?”
“是吗?那你光摸腹肌和背肌可不全面。”他一边拨开她额前的发丝,一边从额头慢慢地亲吻到眼睛,言语间暧昧地说道:“我最近有在专心练腿,还多做了一些促睾运动,你要不要也检验一下?”
谢巾豪当然知道男人练腿的作用,别开眼道:“打住,禁止随时随地想入非非。”
他的吻落至唇边时,她立马嗅到了淡淡的烟草味。她的烟瘾顿时被勾了上来,这几个月为了能尽量活久一点,她已经太久没碰过烟了。
潘纯钧意识到她扣住自己的后颈时一愣,他忽然感觉自己是个工具人,他感到她其实不是想吻他,只是想趁机吸一口二手烟罢了。
他主动结束了这个吻,按住她肩膀让她立定站好,提议道:“叶子,我们来跳舞好不好?”
“啊?什么舞?如果是华尔兹,那我肯定不会。”
“没事,你跟着我就好,我教你。”
“可是我现在穿着睡衣诶,你全身上下只有一条短裤,你确定我们能做那么高雅的事?”
“不是只有盛装出席的高雅舞蹈才动人心魄,能和心爱的人在日出之前跳一支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简单舞蹈,这已经足够动人了。”他躬身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催促着她:“叶子,快点,马上要日出了。”
她的心怦怦跳着,她竟然感到自己的脸颊烧灼起来,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脸红是因为从来没和人跳过双人舞,还是没在天亮之前和半裸男人共舞过。
她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等待已久的掌心,随着他的舞步胡乱踩起来。在不知道踩了他脚多少次之后,她终于能简单地配合他跳一小段了。
“纯钧,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我想起《傲慢与偏见》里达西和伊丽莎白一起跳舞,达西问伊丽莎白,什么能够激发爱情?伊丽莎白回答说——舞蹈。我好喜欢05年那版的伊丽莎白,我喜欢KK的长相,她好适合穿长裙,她在《赎罪》里那条绿裙子真的很惊艳。”
“嗯,不过我们现在跳的是华尔兹,但伊丽莎白和达西跳的是英国乡村舞蹈。华尔兹两个人就可以跳,但乡村舞蹈是社交舞蹈,跳舞的时候不仅要和自己的舞伴配合,还要和跟你们邻近的一两对舞者互动。”
“管他呢,反正都是跳舞。我就当我是简.奥斯汀笔下的在逃女主,自欺欺人一回咯。”
“如果简.奥斯汀不同意你做她女主角的话,要不要考虑来做我的女主角?”
“也不是不行,我看看档期,先勉为其难地答应你吧。”谢巾豪俏皮一笑,又道:“不过这位先生,你打算写一个怎样的爱情故事呢?如果太俗气了,我可没有契约精神,一定会中途罢演的。”
“我会努力给你一个不落窠臼的故事的,请拭目以待吧,我的女主角。”
潘纯钧选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手的歌《光天化日》,里面有一句歌词很应景:“由我宣布/共你于赤道起舞/除下最漂亮锦袍/至少比蚯蚓骄傲……”
终至破晓,天际翻起鱼肚白,第一缕晨光刺破云层洒落在他们中间,像一条暖色调的波光粼粼的小河。
他们额头相抵,直到朝阳完全把他们包裹起来,像两个刚刚降临人间的双生婴儿般紧紧相拥。
在晨雾中走来一个人,不是达西,而是一位女士。
谢剑虹如今无意打断这样美好的场面,她从前只觉得现在半裸着身子的男人轻狂又讨厌,现在倒有点可怜他了。他还被蒙在鼓里,对怀中爱人所剩不多的生命一无所知。
真惨啊,他大概天真地以为把她拥在双臂之间,就能完完全全地拥有她了吧。可惜天意弄人,能抓住幸福的尾巴,已经是他全部的造化。
她要告诉他叶子身体不好的情况吗?不,她才不要。她嫌憎他,如果真有她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那一天到来,那她希望有人和她一样痛苦。她不希望他有任何的心理准备,就像她对他的归来没有一点准备一样。
她都接受在可能是叶子生命最后一程的时间里和旁人一起分享陪伴她的时间了,他还想怎样?她还不够大度吗?
她平静地坐在楼下,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想看看这对忘乎所以的爱侣什么时候能发现楼下还有一个旁观者。
她默默地注视着他们,或者说欣赏着他们。不可否认,这真是赏心悦目的一对璧人,他们就像那种婚礼蛋糕上的翻糖小人一样登对。
大概在冷风中呆坐了十多分钟,她才终于等来了一句:“姐,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屋?外面多冷啊。”
楼下的人淡淡地答道:“你们继续,别吵我,我在等鸡叫。”
“鸡叫?为什么?这附近又没有农家乐。”潘纯钧不解。
“古人说闻鸡起舞,我这一来就看见两个憨包在露台跳舞,我不得等等看有没有鸡叫啊?”
他在最后的文字中写下了对未来的期许,他说他明白他和她的各项条件都相去甚远,现在的他根本配不上她,所以她姐姐会生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换位思考,他也不会希望自己捧在手心的妹妹最后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他希望能多立几次功,如果表现良好的话或许能有被提拔的机会,到时如果她的心意依旧,或许他们的未来还能有转机。
读至此处,潘纯钧自愧不如。同样是面对嚣张跋扈的谢剑虹,他这觉悟也太高了点。他很难想象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这种凡事先反思己身的男人。
本子的最后四分之一是空的,想来是主人也没有想到,他最终没能凯旋归来续写完他们的故事。
檀钦和其实不是一个擅长编织文字的人,但没有什么技巧能胜过最真诚的叙述,潘纯钧居然感到意犹未尽,开始向前翻阅刚刚跳过的部分。
让他难以置信又哭笑不得的是,他竟然在这本日记里找到了他的名字。
当然了,是他原本的那个名字——潘遇安。他从未问过父亲他原名的来由,他那时候执着于能保留下奶奶为自己取的这个名字,能把姓改回去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
未曾想到,他竟然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原来一开始他那个颜控的爹只想给他取名叫潘安,美其名曰儿子随妈,他潘松寒三生有幸得此美妻,必然能有一个貌比潘安的佳儿。还是他母亲实在看不下去这么草率的名字,说孩子万一将来随爸,上学叫这么个名字会被同学笑话的。硬是加了一个遇字在中间,盖住了他爹的司马昭之心。
遇安——随遇而安,多好的词,可惜他终究没能顺着这个期望长成一个在任何境遇中都能满足的人。他成为了一个非常狭隘的人,那就是无论他的生活落到什么地步,他都必须捆着谢巾豪一起。
虽然有着她一半的血脉,但他不像她的另一个孩子,可以慈悲为怀地体谅所有人。他只想不顾一切地和她在一起,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都要和她一起。
继续读下去,他甚至读到了他对他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的祝福。
他出生时他不过十六岁,虽然母亲已经为了他去往另一座远方的城市生活,但他并没有为此生气。反而为了庆祝他这个新生命的降临,拿出来了他积攒多年的压岁钱,买了一条小克重的金叶子吊坠做贺礼。
金叶,金枝玉叶,他一时竟不知道这吊坠到底是在祝福他,还是在挖苦他,不过他相信是真诚的祝福。
因为正是这枚吊坠,阴差阳错地让他在多年以后找回了亲生父亲。看来冥冥中自有定数,他是真的希望他这个新生命能做一辈子的金枝玉叶,即便人都不在了还在保佑他这个弟弟。
毕竟他降生后,等待他的是完整且富有的家庭,而还未成年的他只剩固执且年迈的姥姥陪伴。如果说他潘纯钧是父母捧在手心的金枝玉叶,那他檀钦和便是风中顽强坚韧的小草了。
他继续读下去,他知道了关于父母更多的事。
母亲在前夫病逝后一个人抚养着他,当他长到十四岁的时候,镇上来了一个打扮和谈吐都不凡的年轻人。一开始他以为那人是香港回归后来内地旅游的港商,接触后发现原来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到处旅游的沿海地区富二代。
他很年轻,感觉至多二十出头,站在人堆里鹤立鸡群的身高,还有一副清俊的脸。就是这样一个和他们家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像块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母亲。不管母亲对他有没有好脸色,说过多少次别来烦她,他都坚持不懈地死皮赖脸。
时间一晃就是将近一年,他好像没有离开的意思,不像来旅游的了,倒像要定居。他已经在镇上和村民们混到脸熟,母亲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是因为生得远近闻名的美丽以及她的寡居身份,免不了有人传一些没铺的风言风语。话传到他那里,他总觉得不是滋味,他心疼母亲。
他瞧出母亲对那个漂亮男人不是全无意思,但是一来觉得他会不会只是一时兴起,二来也是担心他会不开心。他决心为母亲解开这两个心结。
他找到了男人,上来就挑明了问,你到底是不是认真的?是见色起意还是真心实意地希望能和她共度余生?如果是前者他就揍他,如果是后者那他可以祝他一臂之力,因为他希望母亲幸福。
在他的开解和撮合下,隔着十岁年龄差的两个人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很快组建了新家庭,也迎来了新生命。
那个漂亮男人邀请过他,希望他能和去青岛和他们一起生活,但他拒绝了。姥姥不想离开,他也打算留下,他喜欢他长大的地方,他对远方没有向往,哪怕那里有母亲和弟弟。
他在千禧年到来前的那个圣诞夜去看过他们,他抱了抱那个一岁多点的弟弟,沉甸甸的,他也很喜欢这个小生命。小孩子真的很可爱,葡萄一样的眼睛,他发现比起他们共同的母亲,他更像只有他才有的那位父亲。
他在给弟弟的圣诞礼物上写道:祝遇安一生平安。
潘纯钧相信,他绝对是真心的,这种男人怎么会有坏心思?他根本是来世上普度众生的。
后来的事潘纯钧不看也知道了,他的父亲无疑让檀钦和失望了。他可能对母亲靠谱,但他到底不是个靠谱的人,不然怎么会把他这个儿子弄丢呢?怎么会在妻子自杀后落荒而逃跑去国外呢?怎么连母亲的骨灰都不给他们祖孙送回去呢?
檀钦和写道,他说他不恨潘松寒,他知道他一定也有一些无济于事的痛苦。他只是埋怨自己,只是心疼死去的母亲和走失的弟弟。
他不该一时莽撞看走了眼,误以为潘松寒是个值得母亲托付余生的人。如果不是他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把他推向举棋不定的母亲,那后来的母亲不一定幸福,但肯定还活着。
潘纯钧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月色渐渐淡下去,天空是淡青色的,他吞吐出的烟雾像是清晨升起的淡淡薄雾。
他忽然释然地笑了,他算是知道他这股与生俱来的自私和不要脸是遗传谁了,原来他玩过的套路他爸上个世纪就干过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不假。
谢巾豪醒了,她做了噩梦,她梦到她死了之后潘纯钧要死要活的场面,生生被吓醒了。
起来一看人竟然不在自己身边,她觉得反常,只要他在的时候,有几个早上他不是像口香糖一样粘在她身上的?
她起身寻他,走到窗边时发现他正站在阳台看书,她心下一惊,他手里的该不会是她那本日记吧?还好,看封皮不像,好像是本小说。
“纯钧,你失眠了吗?你看了一夜的书吗?”她唤着他的名字朝他走去。
潘纯钧暗叫不妙,幸好他刚才还拿了一本,读日记的时候是夹在书中读的。他局促地答道:“嗯,估计是白天你的茶闹的,睡不着,想着看点什么。你怎么醒了?又没睡好吗?”
“我做噩梦了,梦见你走丢了,我到处找你。”谢巾豪怕引他猜疑,便重新捏造了梦魇的内容。她惴惴不安地问道:“你看的什么小说啊?”
这他哪知道?刚也没顾上看,他赶紧低头瞄了眼书名,故作镇定地答道:“《边城》,嗯,沈从文的《边城》。”
“哦,我好像看过电影。我想起来了,是翠翠和一对兄弟……”话及此处,两人的脸上默契地浮上无法言说的尴尬。
潘纯钧赶忙把书放在了阳台的小桌上,谢巾豪也开始想办法扯开话题,她这才注意到他只穿了件短裤,上身寸衣未着,在半明的天色下那层薄薄的肌肉起伏好看极了,既不干瘪,也不过度。
真是的,她不禁感叹人在紧张的时候就是会忽略一些平常热爱的东西,比如美色。
“你冷不冷?我抱抱你,帮你暖和一下。”她其实自己也只穿了一件金丝绒的睡衣出来,但为了趁机揩油,她才找了这么个体面的理由。她紧紧地环住他的腰,脸在他冰凉而坚实的胸膛上蹭来蹭去。
“叶子,你最好老实点,别乱摸乱蹭,除非你又想洗澡了。”
“嘿,你真是不知好歹,我这不是怕你冷,给你摩擦生热吗?你自己意志力不坚定,怎么还怪我?”
“你那是怕我冷吗?你那是馋我身子。想摸我肌肉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
“哪有?我只馋你做的饭,不馋你。至于我的手为什么不老实……那是因为我这人古道热肠,心善,替你检验检验最近的锻炼成果。我给你反馈,你才好再接再厉不是?”
“是吗?那你光摸腹肌和背肌可不全面。”他一边拨开她额前的发丝,一边从额头慢慢地亲吻到眼睛,言语间暧昧地说道:“我最近有在专心练腿,还多做了一些促睾运动,你要不要也检验一下?”
谢巾豪当然知道男人练腿的作用,别开眼道:“打住,禁止随时随地想入非非。”
他的吻落至唇边时,她立马嗅到了淡淡的烟草味。她的烟瘾顿时被勾了上来,这几个月为了能尽量活久一点,她已经太久没碰过烟了。
潘纯钧意识到她扣住自己的后颈时一愣,他忽然感觉自己是个工具人,他感到她其实不是想吻他,只是想趁机吸一口二手烟罢了。
他主动结束了这个吻,按住她肩膀让她立定站好,提议道:“叶子,我们来跳舞好不好?”
“啊?什么舞?如果是华尔兹,那我肯定不会。”
“没事,你跟着我就好,我教你。”
“可是我现在穿着睡衣诶,你全身上下只有一条短裤,你确定我们能做那么高雅的事?”
“不是只有盛装出席的高雅舞蹈才动人心魄,能和心爱的人在日出之前跳一支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简单舞蹈,这已经足够动人了。”他躬身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催促着她:“叶子,快点,马上要日出了。”
她的心怦怦跳着,她竟然感到自己的脸颊烧灼起来,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脸红是因为从来没和人跳过双人舞,还是没在天亮之前和半裸男人共舞过。
她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等待已久的掌心,随着他的舞步胡乱踩起来。在不知道踩了他脚多少次之后,她终于能简单地配合他跳一小段了。
“纯钧,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我想起《傲慢与偏见》里达西和伊丽莎白一起跳舞,达西问伊丽莎白,什么能够激发爱情?伊丽莎白回答说——舞蹈。我好喜欢05年那版的伊丽莎白,我喜欢KK的长相,她好适合穿长裙,她在《赎罪》里那条绿裙子真的很惊艳。”
“嗯,不过我们现在跳的是华尔兹,但伊丽莎白和达西跳的是英国乡村舞蹈。华尔兹两个人就可以跳,但乡村舞蹈是社交舞蹈,跳舞的时候不仅要和自己的舞伴配合,还要和跟你们邻近的一两对舞者互动。”
“管他呢,反正都是跳舞。我就当我是简.奥斯汀笔下的在逃女主,自欺欺人一回咯。”
“如果简.奥斯汀不同意你做她女主角的话,要不要考虑来做我的女主角?”
“也不是不行,我看看档期,先勉为其难地答应你吧。”谢巾豪俏皮一笑,又道:“不过这位先生,你打算写一个怎样的爱情故事呢?如果太俗气了,我可没有契约精神,一定会中途罢演的。”
“我会努力给你一个不落窠臼的故事的,请拭目以待吧,我的女主角。”
潘纯钧选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手的歌《光天化日》,里面有一句歌词很应景:“由我宣布/共你于赤道起舞/除下最漂亮锦袍/至少比蚯蚓骄傲……”
终至破晓,天际翻起鱼肚白,第一缕晨光刺破云层洒落在他们中间,像一条暖色调的波光粼粼的小河。
他们额头相抵,直到朝阳完全把他们包裹起来,像两个刚刚降临人间的双生婴儿般紧紧相拥。
在晨雾中走来一个人,不是达西,而是一位女士。
谢剑虹如今无意打断这样美好的场面,她从前只觉得现在半裸着身子的男人轻狂又讨厌,现在倒有点可怜他了。他还被蒙在鼓里,对怀中爱人所剩不多的生命一无所知。
真惨啊,他大概天真地以为把她拥在双臂之间,就能完完全全地拥有她了吧。可惜天意弄人,能抓住幸福的尾巴,已经是他全部的造化。
她要告诉他叶子身体不好的情况吗?不,她才不要。她嫌憎他,如果真有她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那一天到来,那她希望有人和她一样痛苦。她不希望他有任何的心理准备,就像她对他的归来没有一点准备一样。
她都接受在可能是叶子生命最后一程的时间里和旁人一起分享陪伴她的时间了,他还想怎样?她还不够大度吗?
她平静地坐在楼下,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想看看这对忘乎所以的爱侣什么时候能发现楼下还有一个旁观者。
她默默地注视着他们,或者说欣赏着他们。不可否认,这真是赏心悦目的一对璧人,他们就像那种婚礼蛋糕上的翻糖小人一样登对。
大概在冷风中呆坐了十多分钟,她才终于等来了一句:“姐,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屋?外面多冷啊。”
楼下的人淡淡地答道:“你们继续,别吵我,我在等鸡叫。”
“鸡叫?为什么?这附近又没有农家乐。”潘纯钧不解。
“古人说闻鸡起舞,我这一来就看见两个憨包在露台跳舞,我不得等等看有没有鸡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