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第一年对贝尔黛来说尤为艰难,她唯一的殊荣就是由巴斯德亲自推荐入学。可这也无形中增添了许多压力,至少在她进巴斯德教授的实验室前一直是这样。

    所有的老师、教授甚至于同学都是清一色的男性,绝大多数人对于她的态度都是质疑。贝尔黛并没有时间去理会这些,她的时间除了追赶学业,就是在巴斯德教授的实验室做一个还没什么存在感的小助手。

    做实验是轮不到她的,她的工作就是整理实验记录,清洗实验器材等等一类事无巨细的小事,也可以说是杂活。

    要想获得独立进行实验项目的资格,至少得成为巴斯德教授的博士班研究生。只要水平足够且获得他的认可,巴斯德教授会给予学生很大的自由,任凭他们自己选择学习的方法和方向。

    然而可惜的是,贝尔黛并没有科学上的天赋。她有想过一些在未来会出现的研究成果,可她并不想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

    诚然,将那些成果拿出来,她可以很快就大放异彩,赢得周围所有人的赞誉。可贝尔黛并不想这么做。就历史本身而言,她有一种莫名的尊重。

    更何况如果她真的靠这些在未来名利双收,等到用完结局又会是什么呢?她想要的是靠自己走出一条路,而不是拾人牙慧。

    就这样,贝尔黛老老实实地学习,为将来的研究打基础。在实验室,得益于她工作上的尽职尽力,偶尔她也能够给予巴斯德教授一些细节上的反馈。

    一年级结束的这个暑假,贝尔黛没有回老家肯特,而是跟随巴斯德教授去了里尔大学出差。

    法国的啤酒、葡萄酒业在欧洲非常有名,尤其是里尔的葡萄酒酿酒业。然而这时的葡萄酒常常会发酸,原本整桶芳香的酒变成酸得让人咧嘴的黏液,最终只能倒掉。

    当地的酒商寻求帮助,巴斯德教授自是欣然同意,着手开始研究这个问题。在显微镜下观察,巴斯德教授发现未变质的陈年葡萄酒和啤酒,其液体中有一种圆球状的酵母细胞。

    当葡萄酒和啤酒变酸后,酒液里有一根根细棍似的乳酸杆菌,就是这种“坏蛋”在营养丰富的啤酒里繁殖,使啤酒“生病”。

    他把封闭的酒瓶放在铁丝篮子里,泡在水里加热到不同的温度,试图即杀死了乳酸杆菌,而又不把啤酒煮坏。

    在这个过程中,贝尔黛就负责记录实验数据及跟进。经过反复多次的试验,终于得到了想要的实验结果。

    只要把酒放在摄氏五六十度的环境里,保持半小时,就可杀死酒里的乳酸杆菌,这就是后世著名的“巴氏消毒法”,作为实验的参与者,贝尔黛得以有幸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实验虽然获得成功,然而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当地的啤酒厂厂主一开始并不相信巴斯德教授的办法,但他却不急不恼。

    贝尔黛又一次跟随他到实地的酒厂,协同巴斯德教授一起处理葡萄酒的样品。有些加热,另一些则不加热,厂主只需要耐心地待上几个月。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经过加热的样品打开后酒味依然纯正,而没有加热的已经酸了。

    巴斯德教授发明的巴氏灭菌法拯救了法国的酿酒业,其他的食品工业从此以后也多采取间歇低温灭菌法进行灭菌。

    一切都尘埃落定后,贝尔黛也进入到了新的学习阶段。因为升入高年段她的成绩也一直保持优异后,再加上之前的实验经历,贝尔黛终于能够参与到实验中了。

    就像之前的酒商寻求帮助一样,这一年底,一位兽医带着两只病犬来拜访巴斯德,请求帮助。

    然而狂犬病在这个时候一种可怕的传染病。人和家畜被病犬咬伤之后,也会患狂犬病。它每年要夺走数以百计法国人的生命。

    对付狂犬病,人们只能使用烧红的铁棍,这时候的欧洲人相信,火焰与高温可以净化任一切事物,包括肉眼所看不见的细菌。

    只要是被动物咬伤的人们,都会被村庄中的壮汉们强押至打铁铺,请铁匠用烧红的铁棍去烙烫伤口,想借此“烧”死看不见的病原,但如此原始、残酷的做法,并没有办法治疗狂犬病,常常只是加速死亡的来临。

    此时,贝尔黛已经成为了巴斯德教授的助理,她和其他助理包括巴斯德自己,都冒着危险采集狂犬的唾液。

    采集到的唾液随后被注射到健康犬只的脑中,健康的犬只果然马上发病死亡,历经过数次的动物实验,巴斯德教授推论出狂犬病病毒应该都集中于神经系统,因此他大胆地从病死的兔子身上取出一小段脊髓,悬挂在一支无菌烧瓶中,使其“干燥”。

    没有经过干燥的脊髓,是极为致命的,如果将脊髓研磨后将其和蒸馏水混合,注入健康的犬只体内,狗必死无疑;相反的,将干燥后脊髓和蒸馏水混合注入狗的身上,却都神奇的活了下来。

    巴斯德和助理们都推断干燥后脊髓的病毒已经死了,至少已经非常微弱。因此后续他把干燥的脊髓组织磨碎加水制成疫苗,注射到犬只脑中,再让打过疫苗的狗,接触致命的病毒。

    经过小组成员的反复实验,只要是接种疫苗的狗,即使脑中被注入狂犬病毒,也都不会发病了!巴斯德实验室高兴的向外宣布狂犬疫苗研发成功!

    就在疫苗研发成功的一周后,一位几乎绝望的母亲,带着被狂犬咬伤的9岁小男孩约瑟芬,来到了巴斯德实验室门口,哀求巴斯德救救她的孩子。

    为了不眼睁睁看着男童死去,天人交战的巴斯德,决定为约瑟芬打下人类的第一针,这时距离约瑟芬被狗咬伤已经四五天了;巴斯德在10天中连续给少年注射了十几针不同毒性的疫苗。

    整个实验小组的成员们都焦急地等待着,5天、10天、1个月过去了,少年健朗如常,终于安然返回家乡。

    贝尔黛也放下了心,她就说嘛,这位大佬就不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至少在跟随巴斯德教授学习的这几年,她无比确认这就是一位当之无愧的科学巨人。

    随着狂犬病治愈的消息传开,国内外络绎不绝的患者蜂拥而至。贝尔黛也跟着日夜忙碌了起来,忙到极致无疑很痛苦,但她也很快乐。

    贝尔黛好像找到了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了,她并没有科学研究的天资,但她也无疑是一个具备良好理论知识,且有一定实践经历的人才。

    在成功研发狂犬病疫苗后,巴斯德又开始专心研究动物的炭疽病。通过实验室小组的共同努力,成功地从炭疽病的动物的血液中分离出一种病菌并进行纯化,证实就是这种病菌使动物感染致病而亡。

    但是,这时的内科医生和兽医们却普遍认为疾病是在动物体内产生的,由疾病产生了某种有毒物质。

    后来贝尔黛又跟着巴斯德研究妇科疾病产褥热。在经过数次试验后,得到的结果就是:这种病是由于护理和医务人员把已感染此病的妇女身上的微生物带到健康妇女身上,而使她们得病。

    巴斯德教授并没有深入研究下去,然而他为医学生物学奠定了基础。

    得益于巴斯德教授弟子的身份,贝尔黛在毕业后选择进入了巴黎的公立医院。她已经想好了,既然不能在理论研究上有所建树,那她就去医院实践巴斯德老师提出的这一结论。

    在巴黎学习这么多年,她竟然遗忘了自己最开始的初心。她的梦想不是什么科学家,而是成为一名医生啊。

    身份虽然从研究员转变到医生,贝尔黛却仿佛如鱼得水一般。在进入医院后,贝尔黛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产科中。

    只要是她进行救治和手术的产妇,她一定会在接触病人前做好消毒工作,以保证病菌不会传染到病人身上。

    就这样慢慢的,一传十十传百,贝尔黛的主持产科手术的死亡率就保持着一个极低的概率,由此深受巴黎一些上层贵妇的推崇。

    有一些贵妇人想为她牵头搭线,贝尔黛都对外宣称自己是独身主义。

    几十年过去,祖母去世,父亲包法利先生身体也不好了。于是贝尔黛辞去了巴黎的工作,决定提前退休回家陪父亲养老。

    也就是这时,贝尔黛才知道了关于母亲爱玛的消息。听说当年离婚后,她靠着包法利先生给她的财产和情人的确是过上了一段挥霍无度的生活。

    可惜在财产花光后,那位情人也没有和她结婚。爱玛彻底意识到罗多尔夫的无情无义,可她又没到原著结局那样债台高筑,只是存款所剩无几而已,因此也就没有到吞砒霜自杀的地步。

    爱玛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可卢欧老爹身体也不好了,家里的经济状况实在堪忧。于是在他的安排下,爱玛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当第二任妻子。

    从此爱玛整天只能面对土地,还有干不完的农活和家务事。很快她就憔悴不堪,变成了饱受生活摧残的普通妇人。

    午夜梦回,不知道爱玛会不会后悔。从前还能吟诗弹琴的时光,终究是被她自己生生作没了。

    对于爱玛的后续,贝尔黛没有什么想法。她只是想着,为什么上一世她只能围着女主人公转,而这一世她却能追求自己想要的呢?

    故事发展到这里,早已离包法利夫人的结局相差甚远。或许她是被自己的内心局限住了,不管男女主人公多么优秀,还是像巴斯德教授这样的巨人,其实都在自己所追求的生活中不断前进。

    她天资有限,但她也可以成为自己生活的主角,而不是围着书里那些既定的人物转。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她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啊,贝尔黛彻头彻尾想明白了。

    不同于原著那样痛苦,包法利先生是很安详地去世的。他深深为自己的女儿贝尔黛感到骄傲,贝尔黛也很伤感,她何其有幸,能有这样一位从头到尾都支持她的家人。

    在最后,贝尔黛的意识回归到之前那所眼熟的屋子。然而这次,贝尔黛惊异地发现,她居然能够控制自己移动了。

    随着《包法利夫人》这本书被合上,她莫名有一种直觉,或许这次她可以自行选择下一世。天啊,这就是解放思想的力量吗。

    贝尔黛看也不看左侧一堆的外国名著,而是走到了右侧的书柜。天知道,她真的吃够了白人饭了。她想回自己的家乡啊,哪怕是几百年前她也不介意。

    目光扫过书架,贝尔黛定了定心神,从中抽出了一本颇有分量的书。就是你了,《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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