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裴和泽踩着马靴大步上前,越过众人,几步走过来,打量的眸光投在孟初夏身上。
眼前的少女一身鹅黄裙衫,墨发雪肤,尤其是那双杏眸,像是盈了一湾春水,清澈明亮。
对上他打量的目光,孟初夏落落大方的回视过去,男人身量很高,浓眉大眼,五官十分硬朗,配上他一身的装束,孟初夏脑子里顿时响起了一句歌词。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不过细看之下,他又不是那种粗犷,属于很有阳刚之气的俊朗。
裴大娘很有眼力见地走过来,为两人介绍,“大爷,这是孟姑娘,今天多亏了她。”
裴和泽过来的路上已经了解了大致情况,但还是十分有耐心地点头回应。
“孟姑娘,这是我家大爷,也是我裴家家主。”
裴大娘在介绍的时候,眼里是满满的崇敬和安心,全无刚才的慌乱,仿佛裴和泽是个定海神针般地存在。
裴和泽拱手行礼,爽声开口,“在下裴和泽,今日多谢孟姑娘了,若不是姑娘相救及时,恐怕它们也都活不成了。”
孟初夏福身回了一礼,从容不迫,“裴郎君客气了,术业有专攻,唯熟而已。”
话落,只见裴和泽又望了过来,对上孟初夏坦然的目光后,也不躲闪,直截了当地问,“听闻孟姑娘是兽医出身?”
孟初夏点头,“正是。”
裴和泽点头,又看了一眼立在身侧的裴大娘,后者心领神会的弯腰抱起孟初夏的药箱,笑意盈盈地望着她。
孟初夏还未开口,已听到裴和泽的声音,“孟姑娘,我这里还有几只病羊,烦请孟姑娘移步相助。”
一路出了羊圈,又走过连廊,穿过圆形雕栏院门,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草地和朵朵白云般的羊群。
视线猛地变开阔,人的心情似乎也跟着变得轻松,微风袭来,扬起她轻盈的裙摆,带走一身的热气。
这样大规模的养殖,若是放在现代,也不稀奇,只是在这穗城属实罕见,场面之壮观,足以让人瞠目。
先前原主鲜少出门,见过最多的也就是自家院子和附近的街道,这样大的草地牧场还从未见过,是以,孟初夏并不知道穗城竟还有这样的地方。
“孟姑娘是不是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羊?”裴大娘的声音传来,带了些骄傲。
在这古代,确实是没见过,孟初夏点头,附和,“第一次见。”
有这样大的养殖户,那必然少不了用到兽医的地方,那么,她是不是就可以攒点积分顺便赚点小钱,最好是能将那笔债还清?
再看那群羊时,孟初夏仿佛在它们身上看到了一串串的积分和数不清的银子,本就清澈的眸子更显清亮,灿若星辰。
眼瞧她这副表情,裴大娘眉眼间都是掩不住的自傲,开始给她介绍,“这羊啊,全身都是宝,羊肉能吃,羊毛能御寒保暖···”
对于裴大娘的介绍,孟初夏自然是知道的,这裴家养的羊是粗毛绵羊,性情温和,易于驯养,主产肉,虽说羊毛也能用于纺织,但纤维粗糙,通常只能作为地毯的纺织物。
说话间,三人已至另一处小一点的院子,这处院子是在大片的草地上围圈起来的,里面也有几只羊,零零散散的跺着步子啃草。
刚刚进了院门,孟初夏便已听到来自羊群的求救,“好痒啊,谁能帮帮我?”
定睛一看,里面的几只羊或蹭着围栏,或用蹄子、羊角刮蹭,身形消瘦,精神萎靡。
这些羊被毛细而长,和外面地粗毛绵羊不同,是细毛绵羊,品种稀有,其毛是制造精纺织品的优良原料,有很高的商用价值。
她疾步上前,绵阳头部、嘴周有大片的被毛脱落,出现丘疹、结节、水疱,有的绵羊甚至背部也都出现了被毛脱落。
又细看了其余几只,皆是相同症状,查看了一番,孟初夏心中已有了大概。
“孟姑娘,这羊身上的病症可有解法?”
裴和泽走至孟初夏身侧,蹲下身,语气中隐隐带着焦虑。
这是他新购的一批种羊,原本对其抱有大的期望,却不想才短短一个月,就出了事。
孟初夏胸有成竹的点头,斟酌了下用词,指着羊身上的癣,说,“这是羊疥癣,是一种寄生虫引起的皮肤病症,发病时会有瘙痒、脱毛等症状。患病的羊烦躁不安,不思饮食,日渐消瘦,直至病死。”
也不知她的解说,裴和泽有没有听懂,孟初夏说完回望过去,意料之中的看到两人脸上的茫然。
接触到她的视线,裴大娘张了张嘴,赧然道,“孟姑娘,我一句没听懂···大爷,你听懂了吗?”
孟初夏看向裴和泽,只见他眉头微蹙,沉吟一瞬,缓缓开口,“寄生虫是何物?”
裴大娘似是也有相同的疑问,听完裴和泽的话,睁着大大的眼,也望向了孟初夏。
孟初夏:“···”
斟酌了下用词,她言简意赅地解释,“是一种长在羊身上的小虫子,跟狗身上的跳蚤似的长在羊的身上。”
“那是何种虫子,可以摘除掉吗?”裴和泽又问。
“这种虫子很小,一般我们很难用眼睛看的到···”孟初夏说着说着,忽然发现不能再解释下去了。
难道她要跟一个古人说明螨虫是什么样的吗?
深吸一口气,她直接跳过解释说明,说出处理办法,“总之这种病症虽不是急症,但对羊来说也是十分严重的。”
见两人虽还是茫然,但已点头认同,孟初夏继续说。
“我给你们些药,”她打开药箱,拿出系统早已备好的药,看了一眼,递过去。
“这是外敷的,一日三次,这是内服的,伴在草料里,也是一日三次。”
裴大娘接过药瓶,端在手里仔细看了几眼,唏嘘着,“这琉璃瓶还真是精致的很啊。”
孟初夏望了一眼,透明的塑料瓶被裴大娘举在眼前,裴和泽也凑了过去,似是对这个瓶子也十分好奇。
“那是我找人定制的,”孟初夏站起身,接过瓶子,“这个内服的一次吃这么多就好了,记住了,别吃多了。”
裴大娘点头应着,“哎,孟姑娘,我都记下了。”
随后,孟初夏让他们把圈内患病羊和未患病的羊分开,又嘱咐他们保持圈内环境的干燥,最后又说了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不觉间,夕阳低垂,晚霞映天。
微风将青草吹成波浪状,阵阵的青草香扑面而来,孟初夏挎上药箱,告辞。
裴和泽一路送至大门口,跨过门槛的时候,听到前面的少女笑言,“裴大爷就送到这吧。”
少女黛眉星目,雪肤焉唇,一双青葱玉手,不像是个常年游街串巷的郎中,却又将郎中的事信手拈来,有种违和的专业。
他拱手一礼,弯唇道,“今天多谢姑娘了。”
孟初夏拍了拍腰上的钱袋,星眸璀璨,“大爷客气了,我也是拿了诊金的。”
说完,转身正欲离去,又顿住,回头一笑,“药不够用的话,可直接去城南的孟氏药铺寻我。”
夕阳洒在她瓷白的脸上,鸦羽般的黑睫映下一排阴影,少女的眸弯成了新月。
直到那抹纤影变成一点,又消失不见,裴和泽才收回踏出去的那只脚,喃喃道,“孟氏药铺。”
孟氏药铺距离裴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中间要经过一条闹市街,名叫柳赋街,这里各色店铺林立,大到可食宿的客栈,小到路边的小商贩,一派繁华似锦。
虽已是黄昏,仍人群接踵而行,熙熙攘攘,行走于街上的人们,服饰鲜艳,质地讲究,就连那头上的发饰,脸上的妆容也精致的很。
同这里相比,孟氏药铺所居的南宛街,就显得冷清、败落、寒碜了些。
南宛街起先也是一处繁华街道,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商贩接连迁走,往来人群稀少,渐渐的就凋零了。
别说晚市,就连早市,也没几家店铺开门,往来买卖的人也稀少的很,孟初夏的印象里,已经好久没买过外面的吃食了。
一方面是因为南苑街已经没有早餐铺了,另一方面,之前操持孟父丧事,也无心吃喝。
现下,空气中飘荡的美食香味,钻进鼻间,唤醒腹中馋虫,惹的她连连吞了几口口水。
想到刚刚裴家给的丰厚诊金,孟初夏抬步走向包子铺,一口气买了两屉小笼包,还没尝上一口,又被隔壁点心铺的老板招呼了过去。
清香的桂花糕,解暑的绿豆糕、软糯的红枣糕···孟初夏一不留神买了一袋子,等回过神,才意识到,她现在可不能这样挥霍。
收好荷包,又往怀里使劲塞了塞,孟初夏疾步向街头走去,孟母还在家里等她。
行至街口的时候,猛地一道黑影飞了过来,孟初夏一个闪身,避开来物,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身形。
紧接着,“嘭”的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与此同时,一道极沉的闷哼声传到耳畔。
定睛一看,一人正背对着她,半卧路阶,姿势懒散随意,身边是摔倒的酒壶,含糊不清地念念有词。
一个酒鬼?
孟初夏摇摇头,绕过他,走过去,刚走了两步,又不自觉地回首,在看到那人额上的鲜红时,终还是忍不住走了回去。
男人双眸紧闭,黑眉紧蹙,趴在石阶上,只露出半张脸,似是睡着了一般。
她放下药箱,在里面扒拉了一会,拿出所需药物,快速地处理好男人额上伤口,临走时在点心袋里拿了两个包子,放到男人身边。
直到回到了家,吃到了美味的小笼包,孟初夏还在想,留给他的那两个包子,他吃了没有?
这么想着,男人那俊美的侧脸又跃到眼前,俊眉,挺鼻,薄唇···特别是那长而卷的黑睫和那线条优美的下额线···
不知为什么,这一瞬,季景焕的脸也浮现在脑海。
孟初夏吞下口中的肉馅,不得不承认,和今日的美男相比,季景焕还是逊色了些。
眼前的少女一身鹅黄裙衫,墨发雪肤,尤其是那双杏眸,像是盈了一湾春水,清澈明亮。
对上他打量的目光,孟初夏落落大方的回视过去,男人身量很高,浓眉大眼,五官十分硬朗,配上他一身的装束,孟初夏脑子里顿时响起了一句歌词。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不过细看之下,他又不是那种粗犷,属于很有阳刚之气的俊朗。
裴大娘很有眼力见地走过来,为两人介绍,“大爷,这是孟姑娘,今天多亏了她。”
裴和泽过来的路上已经了解了大致情况,但还是十分有耐心地点头回应。
“孟姑娘,这是我家大爷,也是我裴家家主。”
裴大娘在介绍的时候,眼里是满满的崇敬和安心,全无刚才的慌乱,仿佛裴和泽是个定海神针般地存在。
裴和泽拱手行礼,爽声开口,“在下裴和泽,今日多谢孟姑娘了,若不是姑娘相救及时,恐怕它们也都活不成了。”
孟初夏福身回了一礼,从容不迫,“裴郎君客气了,术业有专攻,唯熟而已。”
话落,只见裴和泽又望了过来,对上孟初夏坦然的目光后,也不躲闪,直截了当地问,“听闻孟姑娘是兽医出身?”
孟初夏点头,“正是。”
裴和泽点头,又看了一眼立在身侧的裴大娘,后者心领神会的弯腰抱起孟初夏的药箱,笑意盈盈地望着她。
孟初夏还未开口,已听到裴和泽的声音,“孟姑娘,我这里还有几只病羊,烦请孟姑娘移步相助。”
一路出了羊圈,又走过连廊,穿过圆形雕栏院门,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草地和朵朵白云般的羊群。
视线猛地变开阔,人的心情似乎也跟着变得轻松,微风袭来,扬起她轻盈的裙摆,带走一身的热气。
这样大规模的养殖,若是放在现代,也不稀奇,只是在这穗城属实罕见,场面之壮观,足以让人瞠目。
先前原主鲜少出门,见过最多的也就是自家院子和附近的街道,这样大的草地牧场还从未见过,是以,孟初夏并不知道穗城竟还有这样的地方。
“孟姑娘是不是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羊?”裴大娘的声音传来,带了些骄傲。
在这古代,确实是没见过,孟初夏点头,附和,“第一次见。”
有这样大的养殖户,那必然少不了用到兽医的地方,那么,她是不是就可以攒点积分顺便赚点小钱,最好是能将那笔债还清?
再看那群羊时,孟初夏仿佛在它们身上看到了一串串的积分和数不清的银子,本就清澈的眸子更显清亮,灿若星辰。
眼瞧她这副表情,裴大娘眉眼间都是掩不住的自傲,开始给她介绍,“这羊啊,全身都是宝,羊肉能吃,羊毛能御寒保暖···”
对于裴大娘的介绍,孟初夏自然是知道的,这裴家养的羊是粗毛绵羊,性情温和,易于驯养,主产肉,虽说羊毛也能用于纺织,但纤维粗糙,通常只能作为地毯的纺织物。
说话间,三人已至另一处小一点的院子,这处院子是在大片的草地上围圈起来的,里面也有几只羊,零零散散的跺着步子啃草。
刚刚进了院门,孟初夏便已听到来自羊群的求救,“好痒啊,谁能帮帮我?”
定睛一看,里面的几只羊或蹭着围栏,或用蹄子、羊角刮蹭,身形消瘦,精神萎靡。
这些羊被毛细而长,和外面地粗毛绵羊不同,是细毛绵羊,品种稀有,其毛是制造精纺织品的优良原料,有很高的商用价值。
她疾步上前,绵阳头部、嘴周有大片的被毛脱落,出现丘疹、结节、水疱,有的绵羊甚至背部也都出现了被毛脱落。
又细看了其余几只,皆是相同症状,查看了一番,孟初夏心中已有了大概。
“孟姑娘,这羊身上的病症可有解法?”
裴和泽走至孟初夏身侧,蹲下身,语气中隐隐带着焦虑。
这是他新购的一批种羊,原本对其抱有大的期望,却不想才短短一个月,就出了事。
孟初夏胸有成竹的点头,斟酌了下用词,指着羊身上的癣,说,“这是羊疥癣,是一种寄生虫引起的皮肤病症,发病时会有瘙痒、脱毛等症状。患病的羊烦躁不安,不思饮食,日渐消瘦,直至病死。”
也不知她的解说,裴和泽有没有听懂,孟初夏说完回望过去,意料之中的看到两人脸上的茫然。
接触到她的视线,裴大娘张了张嘴,赧然道,“孟姑娘,我一句没听懂···大爷,你听懂了吗?”
孟初夏看向裴和泽,只见他眉头微蹙,沉吟一瞬,缓缓开口,“寄生虫是何物?”
裴大娘似是也有相同的疑问,听完裴和泽的话,睁着大大的眼,也望向了孟初夏。
孟初夏:“···”
斟酌了下用词,她言简意赅地解释,“是一种长在羊身上的小虫子,跟狗身上的跳蚤似的长在羊的身上。”
“那是何种虫子,可以摘除掉吗?”裴和泽又问。
“这种虫子很小,一般我们很难用眼睛看的到···”孟初夏说着说着,忽然发现不能再解释下去了。
难道她要跟一个古人说明螨虫是什么样的吗?
深吸一口气,她直接跳过解释说明,说出处理办法,“总之这种病症虽不是急症,但对羊来说也是十分严重的。”
见两人虽还是茫然,但已点头认同,孟初夏继续说。
“我给你们些药,”她打开药箱,拿出系统早已备好的药,看了一眼,递过去。
“这是外敷的,一日三次,这是内服的,伴在草料里,也是一日三次。”
裴大娘接过药瓶,端在手里仔细看了几眼,唏嘘着,“这琉璃瓶还真是精致的很啊。”
孟初夏望了一眼,透明的塑料瓶被裴大娘举在眼前,裴和泽也凑了过去,似是对这个瓶子也十分好奇。
“那是我找人定制的,”孟初夏站起身,接过瓶子,“这个内服的一次吃这么多就好了,记住了,别吃多了。”
裴大娘点头应着,“哎,孟姑娘,我都记下了。”
随后,孟初夏让他们把圈内患病羊和未患病的羊分开,又嘱咐他们保持圈内环境的干燥,最后又说了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不觉间,夕阳低垂,晚霞映天。
微风将青草吹成波浪状,阵阵的青草香扑面而来,孟初夏挎上药箱,告辞。
裴和泽一路送至大门口,跨过门槛的时候,听到前面的少女笑言,“裴大爷就送到这吧。”
少女黛眉星目,雪肤焉唇,一双青葱玉手,不像是个常年游街串巷的郎中,却又将郎中的事信手拈来,有种违和的专业。
他拱手一礼,弯唇道,“今天多谢姑娘了。”
孟初夏拍了拍腰上的钱袋,星眸璀璨,“大爷客气了,我也是拿了诊金的。”
说完,转身正欲离去,又顿住,回头一笑,“药不够用的话,可直接去城南的孟氏药铺寻我。”
夕阳洒在她瓷白的脸上,鸦羽般的黑睫映下一排阴影,少女的眸弯成了新月。
直到那抹纤影变成一点,又消失不见,裴和泽才收回踏出去的那只脚,喃喃道,“孟氏药铺。”
孟氏药铺距离裴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中间要经过一条闹市街,名叫柳赋街,这里各色店铺林立,大到可食宿的客栈,小到路边的小商贩,一派繁华似锦。
虽已是黄昏,仍人群接踵而行,熙熙攘攘,行走于街上的人们,服饰鲜艳,质地讲究,就连那头上的发饰,脸上的妆容也精致的很。
同这里相比,孟氏药铺所居的南宛街,就显得冷清、败落、寒碜了些。
南宛街起先也是一处繁华街道,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商贩接连迁走,往来人群稀少,渐渐的就凋零了。
别说晚市,就连早市,也没几家店铺开门,往来买卖的人也稀少的很,孟初夏的印象里,已经好久没买过外面的吃食了。
一方面是因为南苑街已经没有早餐铺了,另一方面,之前操持孟父丧事,也无心吃喝。
现下,空气中飘荡的美食香味,钻进鼻间,唤醒腹中馋虫,惹的她连连吞了几口口水。
想到刚刚裴家给的丰厚诊金,孟初夏抬步走向包子铺,一口气买了两屉小笼包,还没尝上一口,又被隔壁点心铺的老板招呼了过去。
清香的桂花糕,解暑的绿豆糕、软糯的红枣糕···孟初夏一不留神买了一袋子,等回过神,才意识到,她现在可不能这样挥霍。
收好荷包,又往怀里使劲塞了塞,孟初夏疾步向街头走去,孟母还在家里等她。
行至街口的时候,猛地一道黑影飞了过来,孟初夏一个闪身,避开来物,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身形。
紧接着,“嘭”的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与此同时,一道极沉的闷哼声传到耳畔。
定睛一看,一人正背对着她,半卧路阶,姿势懒散随意,身边是摔倒的酒壶,含糊不清地念念有词。
一个酒鬼?
孟初夏摇摇头,绕过他,走过去,刚走了两步,又不自觉地回首,在看到那人额上的鲜红时,终还是忍不住走了回去。
男人双眸紧闭,黑眉紧蹙,趴在石阶上,只露出半张脸,似是睡着了一般。
她放下药箱,在里面扒拉了一会,拿出所需药物,快速地处理好男人额上伤口,临走时在点心袋里拿了两个包子,放到男人身边。
直到回到了家,吃到了美味的小笼包,孟初夏还在想,留给他的那两个包子,他吃了没有?
这么想着,男人那俊美的侧脸又跃到眼前,俊眉,挺鼻,薄唇···特别是那长而卷的黑睫和那线条优美的下额线···
不知为什么,这一瞬,季景焕的脸也浮现在脑海。
孟初夏吞下口中的肉馅,不得不承认,和今日的美男相比,季景焕还是逊色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