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我所有的钱在遥远的地方买了间小小的房子,用以安身立命.

    之所以称其遥远,是因为地理位置处在市区的最边缘,城郊边界,市区的房价对我来说实在太贵了,无奈囊中羞涩,我分到的钱,在市区里买间大点的厕所都不够。

    我的新家在市郊一处低矮破旧的民居里,楼与楼之间相距甚广,中间横七竖八地停满了车子,自行车与三轮车也杂列其中。

    还有一些老奶奶们视若珍宝般小心存储在楼梯间里的酱油坛,泡菜缸,挤得满满当当,楼下一根一根绳子纵横交错,尼龙的,铁丝的,扯得如同盘丝洞一般。

    有人便会在阳光正好的上午,抬出一床一床棉被晒出去,经过一个中午,待收回来时,棉被便变得蓬松绵软,带着阳光普照后的味道与温暖。

    我家的厕所小得只够一个人在里面勉强转身,房间只有一个,充当卧室与书房,一侧墙壁上打一面通顶的书橱,另一侧再打一面通顶的衣橱,其余空空荡荡,衣柜里面也不过我极少的几件衣服。

    大部分的衣服已经打包处理掉。

    大都是韩远光送的,一直以为我的记性不是很好,可如今拿出来,我居然可以清清楚楚地说出哪件衣服是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他送的,或者陪我买的。

    唉,睹物思人,留着也是徒添伤情,还是干脆眼不见为净。

    除了一些衣服首饰,突然发现这十年来,我能带走的也无甚其他。

    偌大的屋子只有我自己一人,韩远光不知躲到哪里去,妙妙也不在,这些天他们一直住在妙妙奶奶那里。

    搬离的那日天色是有些阴沉的,樱桃木的家具与太妃色的地板又加深几度颜色,一切笔直刚硬的棱角,不染点尘的片面,冰冷冷的愈发显出房间的窗明几净来。

    ,我知道我这样做很多余,离婚了还要打扫前夫的房子。

    前一天我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房子里的每一处都仔仔细细的用心打扫,打扫的干干净净,也许,潜意识里,我是想擦净这十年来我留在这里面的所有痕迹。

    可是就算十年的痕迹可以擦干净,留下的气息可以散干净,投入的感情,又怎么能割舍的干干净净。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我的内心其实并没有我表现出来的那么刚烈。

    我停在门口,回转身向整个房间道别。

    而回应给我的,不过是空荡荡的沉默。

    我想对于韩远光,终究是怨多于恨的。

    即便经历了这些,直到现在我仍愿意相信韩远光对我的感情最初是绝对真挚的,婚礼上对面而立十指交握,互许诺言时我曾经看到他眼中闪动的泪。

    我想那时他一定是喜极而泣,因为那时我在他眼里还是可爱的。

    甚至婚后前几年他下了班,无论工作得多累,也要挽起袖子一头扎进厨房,再出来时端出的菜是菜,汤是汤。

    一顿四菜一汤是换着花样的。

    那时候韩远光甘之如饴。

    可什么时候开始起他变了,变得冷漠,厌烦,我竟一点没有察觉,爱意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有不堪的形容,还有我一腔的怨怒与不甘。

    怨他空立誓言,怨他半路相弃,怨他身为倚靠却不为我挡风遮雨,再把我推进世间任我零落飘摇。

    到最后究竟怨他什么,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于是只好在心里长长的叹息。

    下了楼,乔燃等在车里,接过我的行李,掂了掂,“任小初,恭喜你在以后新的生活里已提前学会轻装上阵。”

    我苦笑。

    坐在乔燃车里,头倚着车窗,十年来与韩远光相处的点点滴滴像电影版在我脑海里一帧一帧的翻过。

    相识,熟悉,相爱,习惯,厌弃,陌生,到离开--

    十年的光阴就像大梦一场,前方风雨三千,韩远光,你我就此别过。

    乔燃与老张分别来探我,大大小小的口袋拎上来,简直如同周济难民一般。

    倒是我妈赌着气,一点音讯也无。

    张易安初次纡尊降贵,负着手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看了个通透。

    不过雀卵大小,其实三两步就走完了。

    其口内啧啧有声。

    “真是难为了你任小初,三十几岁的人还要如此凄清。”

    我不回头,只伏在窗台上。

    楼下有人把刚涤好的衣服挂在绳子上。

    剔透的水珠顺着肘尖蜿蜒而下,顺手一抬,盆子里的残水便化作一道低矮莹亮的弧划出去。

    他还算善良,用词尚且文雅,我以为他会说我寒酸。

    “是,何止凄清,我简直落魄。”

    落魄至极。

    或者说一切又回到起点去。

    谁说人生不是一个圈呢,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这十年对我来说,不过是发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如今梦醒了,唯有惆怅和妙妙是真实的。

    “你本不必如此。”

    老张愤愤,替我不平。

    “夫妻一场,就算不过了,好聚好散,韩远光也理应优厚你。”

    我默然。

    他已经算尽他最大能力来优厚我了吧,否则按他母亲的意思,我是要净身出户的。

    这样也好,夫妻恩爱,骨肉亲情,我已输了个通透,何必再负一个图人财物的市侩之名。

    好的婚姻已荡然无存,好的姿态总要一丝尚在吧。

    况且还有妙妙,我不愿意她长大之后知道幼时曾经父母相残。

    我有我的自尊。

    情出自愿,事过无悔。

    生活已经足够残忍,我不愿将负担再加付其上。

    夫妻一场,他还好,我也还好,这就够了。

    略安顿好,我迫不及待地接来了妙妙。

    新的环境与之前的家里相比,天差地别,但孩子仍表露出这个年纪特有的新奇与兴奋,缠着我问东问西,却独独不问我为何搬来这里,为何不再与她父亲一同居住在曾经一起生活的房子里。

    我不知道韩远光是如何向她解释。

    我更加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向她解释。

    六岁多一点的小人,尚才一米多高,不见得我说了她便懂,何况我根本就不知道从何处开口。

    只能暗暗等待时机。

    晚饭她要我做饼给她。

    舀面,加水,兴致高昂地鼓捣半日,母女俩齐齐伏在座上观赏战果。

    妙妙端端正正坐在小椅子上,手里小叉子上前戳一戳。

    “妈妈,这个东西好硬,看起来很像飞碟。”

    盘子里的薄饼扣着,中心高高向上突起,表层密密麻麻的黑色焦迹。

    “对不起--”

    我惭愧的无以复加,妙妙却摸着我的头,小大人一般。

    “妈妈,你已经很棒了,你瞧,你都会做飞碟饼了,没关系,妈妈做的什么东西我都爱吃。”

    我又愧又笑,搂过女儿来亲个不住,这个不定点儿的小人,她怎么可以这么暖心。

    饶有性致的一餐以失败结尾,不能给妙妙吃这个“东西”,只好带着妙妙外出觅食。

    妙妙饿的紧了,一口接着一口吃得香甜。

    我却实难下咽。

    这十年我鲜少下过厨房,偶尔下一次厨房,厨房里便像遭了灾一样兵荒马乱,永远端坐在椅子上,等待杯碗盘碟一一摆在眼前,碗也没有洗过几只。

    还要要求人家,“远光,拿只勺子--”

    “远光,菜太咸了,要喝水--”

    想来真是惭愧。

    以前每每他妈找茬,也曾经想过与韩远光大不了一拍两散,总觉得就凭借我一己之力总也能护得妙妙衣食周全。

    如今看来,还真是不自量力。

    一餐而已,足教我无计可施。

    夜里妙妙偎着我睡得安稳,替她掖好被角,听着她安稳的鼻息,在黑暗里瞪大双眼。

    直直望向屋顶。

    我妈以往常常说离婚于女人是剥皮剔骨之痛,当时我总不以为然,总觉得她不过危言耸听,或者是因为她不如我,这个世界离了谁还不是一样活,地球少了谁还不是一样转。

    如今再品味这句话,实在五味杂陈,自己颇尝到些滋味。

    我去找老张销假。

    新的一个月伊始,我也终于要告别这里安逸熟悉的一切到新的环境里去。

    我到底还是没有听他的话去那个人人挤破头的地方,既然要动,我要自己选地方。

    老张听说我要回临床的时候,眼睛都要瞪出来,“你要去哪儿?”

    “心内?”

    “心内?”

    他反复跟我确认,在他心里一定认为离了婚导致我神智不清了。

    “对,心内科。”

    要去我就要去重点科室,我要重新建立自己的价值,就如乔燃所说,我怎可一味的坐井观天。

    我不要再被别人觉得一无是处,来这里是上头看了韩远光面子,如今我与他一拍两散了,丁是丁,卯是卯,我才不欠他,我也不愿意让别人觉得我还在占他便宜。

    “你去哪里不好,你偏偏要去那个地方。”

    老张很是无奈,“先别说你十年不在临床,专业你还赶不赶得上,就是你那脑子和脾气,怎么与人家相处,你可知道,他们科室人事尤其复杂,听说六个人能建出五个群。。”

    按捺无限伤情,我旋开把手。

    人人笔直端坐在椅上,齐齐用后脑对我,集体失明般对我视而不见。

    我真是吃惊,这场景与我预期的大相径庭。

    我以为好歹会有人跳起扑来与我大诉离情,毕竟这一路来,我自己已先郁结了满腹惜别之语。

    我这些相交近十年的共事,平素高谈嘻论的旧人。

    生生让我见识到了何为人走茶凉。

    我已不再是韩医生太太,两者毫无一丝关系,没人需要再通过我来中转联络,甚至相较于我,人家现在才是方便很多。

    我已失掉我唯一利用价值。

    况且再不用朝夕相对,他们也不必再稍加顾忌。

    如今自然连面上功夫也不屑与我做。

    我心里有点好笑起来。

    一个女人,要么出身良好,有优渥殷实的娘家可依,要么嫁的顺遂,有温良忠厚的丈夫为靠,再不幸,也要有大把钱财傍身,总能做到通达清理,讨人喜欢,否则,无依无靠再加贫困潦倒,便注定遭人耻笑,毫无尊重。

    就同我现在一样。

    想来,我现在在她们眼中如同落水狗一般。

    我还要感谢她们没有痛下打手。

    我由衷钦佩起乔燃来,她总能识透人心。

    倒是她拉着我依依不舍。

    “小初,我老早便晓得你早晚要走。”

    口里喃喃只反复这两句。

    她不是一直看我不爽,倒不知几时交下了她的真心,或者只是因为同情,再不然她觉得我现在的处境已远不如她,再没必要跟我攀比,站在高处的人总要适当的施舍些同情给不及她的人的。

    尽管她的真心于同情让我真假难辨,但在一众漠然无视皮肉不动里,也算得到慰籍了。

    她又重新勾起我一腔离情,感动之余,甚至距离她这样近,其口中异味亦算可以忍受。

    其实她大可以同别人一样,端坐在椅子上捧牢茶杯,冷眼旁观呗,何必对我这失势之人展示多余的善意。

    何况平时我与她也并不投契。

    见低踩,见高拜,本就是人之本性。

    老张约我一起晚饭。

    陈旧的老馆,小小一间隔断,灯光昏沉。

    原木剖开两半,平整一面朝上铺展,便承住满桌我钟意之食。

    俯在上面,肌肤摩擦,便接触到粗粝的伤痕。

    青翠浅盅里盛满小烧,‘咕噜’一口仰头吞下,整个腔子里都是辣辣的热。

    “真的决定了?”

    老张似乎有些醉,蜷在椅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

    那个地方不是那么好混的了,至今以后,再不可肆意妄为,再不可鲁莽冲撞,再没了他关照,事事要懂得审时度势,万万要学会明哲保身。

    说得多了,竟带着些许鼻音,很有些老父嫁女的凄凉。

    原本要笑老张忒也婆妈,鼻尖一酸,险险掉下泪来,只好忙忙地扭过脸去。

    他带了我将近十年啊,感情亦师亦友,如老父似兄长,我知道他舍不得我。

    我又何尝不是舍不得他。

    昏暗的光线里,谁也看不到谁掉下来的泪。

    可无论如何不舍前尘,仍要面对余下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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