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我拽过他衣袖,“你看着我眼睛。”

    “在看呢。”

    “里面只有你啊。”

    他“哦”了一声,我攀着他胳膊,去亲他翘起的嘴角。

    他侧头吻回来,我被撞歪了身子,他立刻把我捞回怀里。

    我靠在他胸口喘气时,头顶传来低笑。

    “没接过吻吗?”

    我哑声,又不肯认怂。

    “我教你。”

    他揽过我后腰,我们身体贴得更近,细细密密的吻一个接一个落在我唇上,极尽温柔。

    他的指腹摩挲着我耳廓,我仰头含住他唇瓣,学着他的样子啄着,吮着。

    我们的感官被欲望牵引,根本没注意有人进门。

    他的衣摆起了褶子,我的领口斜在肩上,锁骨滑出来。

    素兰女士的保温桶差点掉在地上,直接喊了他名字。

    “哎呦,禽兽啊你是,人家伤还没好呢!”

    他一个激灵,手撑在床边,歪着的身体刚好把我挡在怀里。

    我咬住嘴唇幸灾乐祸起来,他呼吸拂过我耳畔:

    “完了,回家要挨骂了。”

    随着伤口愈合,我精神好转,偶尔出去走走。

    某天在楼下遇到了高特助,刚聊几句便听薛岩柏喊我。

    我起身迎了迎,他拉着我胳膊就要往怀里拽,叫我拦住。

    高特助目光放在我们交握的手上。

    我毫不掩饰,“这是我男朋友。”

    与他告别,薛岩柏牵我回去。

    “他来看你啊?”

    “偶遇。”我纠正道:“他说亲戚病了。这不在楼下见到了吗,就聊了几句。”

    薛岩柏去按电梯,门合上,我叫他。

    “队长。”

    他一回身,我上前搂住他脖子,而他双手放在我腰间,有些不明所以。

    “怎么了?”

    “原来你刚才不是想抱我呀。”

    我仰头与他拉开距离,他又弯唇把我按回怀中。

    “想。”他手臂紧了紧,下巴抵在我肩上,“我在病房没看见你,有点着急。”

    “那我出院以后,每天缠着你啊。”

    我出院时已经月底,一场暴雨扫落秋叶,也冲刷出埋藏地下的秘密。

    屏山的工地因为这场雨停了两天工,再开工时发现一具骸骨。

    30.

    死者性别男,年龄在5-10岁之间,死因颅骨骨折,死亡时间则要追溯到15-18年前。

    在骸骨周围收集到的布片上,我们找到一个本土品牌的商标。

    老板口碑不错,发迹后也不忘做慈善。

    他看完布片,取来相册,翻出张合照来。

    “这是十七年前在惠心福利院照的。”

    照片里的孩子穿着统一的T恤,胸前便是那商标图案。

    “我每年捐款定制的衣裳都不一样,那年的就是这款。”

    我们从总部出来,小何也查到福利院信息。

    “薛队,这个福利院九年前因为建设规划已经搬迁,但它旧址就在那片工地附近,十七年前的院长叫凌志。”

    我手不自觉捏紧,矿泉水溢了出来。

    “好,你把住址和联系方式发我。”薛岩柏一边回话一边抽纸给我。

    等他设置好导航,摘掉耳机,伸手揉了揉我的头。

    “出来就看你走神,昨天没睡好?”

    我摇头,忽然听他说:

    “刚想起来,我小时候去过这个福利院。”

    他把着方向盘,随口说道:

    “学校组织的。我本来不想去,我妈为了哄我,给我带了两个苹果。她说看见漂亮小姑娘,可以把苹果给她,交个朋友。”

    “那你见到了吗?”

    “没有,”他笑着摇头,“所以我把两个都吃了。”

    我还记得他递我苹果时的样子,眼睛很亮,白白净净的。

    不过这一世我没等他,6岁就离开了那里。

    凌志如今还住在屏山,薛岩柏阐明来意,他带上花镜,指认出一个男孩。

    “这照片拍完不久,永超就失踪了,走丢的时候才八岁……”他惋惜摇头。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这儿,万一哪天他回来了,还能有个家。”

    几天后,路哥的走访也有了收获。案发前夜,一名工人曾见到有人拿着铲子挖土。

    另外技术队在现场提取到的植物长在山脚,而发现骸骨的位置却在山腰。

    中午我突然接到陌生来电:

    “警察同志,我有线索要汇报。”

    是凌志。

    我们是给他留了联系方式,但不是我的。

    我有些迟疑,打开录音。

    “颜颜,不记得叔叔了?”

    31.

    我心脏猛跳了两下,镇定下来:“凌院长,有什么关于永超的线索?”

    对方静了几秒。

    “丫头,我见你跟男朋友感情挺好。要是不想让他看见录像,下午三点,一个人来。”

    我在忙音中闭眼深吸了口气。

    他不但认出我,还在这个节骨眼上威胁我,八成骸骨与他有关。

    我不怕薛岩柏知道,但我更好奇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到时,屋门掩着,直觉让我警惕起来,打开手机录像,从院里抄了个酒瓶。

    房里窗帘紧闭,凌志趴在地上。

    我拨电话时感到身后有人,还未转头又被打晕。

    待我醒来,一切都变了样。

    我手里握着根马鞭,鞭子就缠在凌志脖子上,他鼻孔有血迹,人已经断气。

    电脑播放着一段录像,看清画面时我不禁后退,撞掉了玻璃杯。

    玻璃脆响伴随着踹门声,两把枪齐齐指着我。

    “别动,警察!”

    我举起双手,再次环视真凶为我布置的杀人现场。

    民警向我走来时,我老老实实把手伸了出去。

    手铐合上,撞得我腕骨生疼。

    我被拉到分局。

    审讯流程我十分熟悉,不过这次是被审。

    现场只有我跟凌志的指纹,我的通话记录与一切音像被删得干干净净,而他的手机不知所踪。

    “通话内容我有录音,给我队长发过。”

    “袭击我的人身上有类似酿啤酒的味道,我还听见冲锋衣那种布料摩擦的声音。”

    “还有我右手骨折过,现在还没好全。如果在死者清醒且无束缚的情况下,我应该无法完成双手把他勒死的动作。”

    “这段录像你见过吗?”

    画面重映,我终究躲不过这段回忆。

    “那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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