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入夜,波光粼粼的扬子江上倒映着灯火通明的芙蓉楼。楼上笙歌仍在,却不似白日高雅。一丝一竹,都在深深的夜里染上了些暧昧的味道。公子影的琴韵,终于比不过夜色渲染的靡靡之音,天色一黑就会败下阵来,这早就不稀罕。

    他敛目将梅花断纹的七弦琴收进琴匣,修长的手指扣起琴匣上的金属锁扣,背起来就离开了这尘世的喧嚣。

    巷子很深,几个月以来他早已经走习惯了这条路,就算天上没有月亮,他也能轻松避开路上的每一个水洼和石板缝。

    他照着熟悉的路拐了几个弯停在路口站住脚,侧耳听了听身后的动静,忽然一个箭步窜上身旁的矮墙,顺着矮墙飞奔几步跃上房顶。这人身手迅猛如鹰矫健如猿,几个呼吸之间已经循着房顶奔出老远,穿了几条巷子,在一处房顶站着观察了片刻,纵身一跳,轻轻落在地上。

    这是一处别致的小院,天井里葡萄架下的石桌上还随意摆着茶具和几本书。他身形掠过的时候带起一阵疾风,书页微微翻动一下,茶杯中的水也泛了少许涟漪。他手在门上轻叩两声,未等里面答话,就先开了条门缝一闪而入。房屋廊下的竹子摇了几摇,院子里又没了动静。

    “太不像话了。”屋里响起一个老人的声音,“居然就这样闯了进来,万一被看到如何是好?”这声音虽然有些嗔怪,但毕竟还是宠溺占多。

    年轻人淡淡答了句:“我担心耽搁久了,把东西都忘掉。”他再不言语,在书桌后坐下,抄起笔架上的狼毫,蘸上墨就在白宣纸上奋笔疾书起来。

    这人的手很好看。弹琴的人一般都有一双漂亮的手,他这双手不仅能弹得漂亮的曲,还能写得漂亮的字。墨迹在他的指挥下洇成错落有致的字迹,每一勾每一划似乎都藏着凛然的锋芒,雄浑有力,逼人不得直视。

    屋里点着几盏灯,很明亮。老人坐在书桌侧边的椅子上,捻着胡须微笑看年轻人在等下奋笔。他手边是一盘桂花糕,看到高兴,拈起桂花糕乐呵呵地咬一口,放下接着捻胡须。这老人须发皆白,年事已高,却衣冠整齐,精神矍铄,一双眼睛里总有看穿一切的精光。

    桂花糕装在汝窑的精致瓷盘中,旁边是橡木底座的烛台。烛台上烛泪点点滴滴,烧了大半截,年轻人才把手中狼毫在笔洗中涮过,巾上拭过,复又搁回笔架去。他垂眼把写好的东西摞成一摞,在桌上轻轻一磕,刚准备起身拿给老人去看,就感到肩上伸过一只手,将他按在了座位上。回头看时老人已在身后,笑眯眯地看着他,手里端了盘桂花糕,放在那摞宣纸旁边。

    “饿了吧。先吃点这个垫垫肚子。”

    年轻人谢过老人,拿起块桂花糕却没吃,而是先把刚刚写好的东西递给老人。老人用之前端盘子的手接过这沓宣纸,另一只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掌却纹丝未动。老人并没有翻开纸页,只在第一页上扫了一眼就放了下来。看那纸上第一页的格式内容,似乎像是账册一类的东西。

    “亏得你把那小子的账目都记了下来,为这么件小事,这几个月来辛苦你了。”

    “除了今夜强行记下太多东西,这几个月我都不算辛苦。”年轻人脸色略显苍白,显然是精神消耗过大所致。他吃完手里的桂花糕,停了一下又拿起一块。

    “我一会叫人送些吃的来。”老人笑呵呵地回到座位上,给年轻人倒了杯水。年轻人急忙上前接下道谢,仓促起身,身形一晃,险些跌倒。扶了桌角才勉强站定。

    这老人正是苏恪。而在芙蓉楼弹了几个月琴的公子影,正是苏恪的影卫,血影。自少年时跟在苏恪老太爷身边,已经有十个年头。作为一个杀手,血影不该有名字,他也没有名字。只是为了叫得方便,大家都以他的佩剑“血影”称呼。

    血影不怎么在意称呼。自从十年前师父死后,他就没觉得自己该有一点属于人类的情感。这想法没什么错,一个杀手情感太多的时候,他拿剑的手就不稳了。

    杀手本来不应该用剑。剑这东西太过浮躁,就算寻常哪户人家公子哥上街,腰上都有可能别一把长剑,已经见怪不怪。风气如此,这百兵之尊也成了纨绔子弟的象征,大概也只有富户人家的小姐们传看话本的时候,对着里面高来高去的剑侠犯犯花痴了。

    血影喜欢用刀。十五岁前杀人,惯用一把尺把长的锋利短刀。有时衣裳袖口宽些,就藏在袖子里。若是为了行动方便把袖口扎上了,就把短刀别在腰间。没人知道那颜色黑漆漆样式还难看的短刀有多危险,但是苏恪清楚,这柄短刀之下,已经有很多人丧命。

    十五岁那年师父把血影剑留给了血影。师恩难负,血影也就理所应当地换了武器。

    剑长且正,初时血影用不趁手,几次办事不利落不说,差点连命都丢掉。后来用习惯了也就那样,刀和剑,长或短,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锋利能杀人就行。

    师父曾说练武讲究境界,讲究飞花摘叶,只是血影从刀换成剑都费了这么大劲,想来自己的功夫还粗浅得很,故而一日似一日地愈发勤奋起来。

    勤能补拙,况且在师父口中血影还算那种比较有资质的人。专注做一件事做十多年总不会太差,血影杀了十多年人,手上人命也不会太少。

    苏恪老爷子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凡事都喜欢算计算计,血影为他杀过多少人他一开始也计数来着,后来因为太麻烦就放弃了。

    那计数的册子现在还在书架上角落里扔着,小孙女婕儿小的时候常拿来认字,还曾非常认真地指着册子问爷爷,一个月吃了十二只肥鸡究竟腻不腻。

    依照大明例律,杀人自要偿命。但是所谓官商勾结,意思大抵就是,若是你使好了银钱宝钞,官府中又有那么一两个说得上话的人,那么你只要不是过分到当街杀人,你的罪行总是能找到一个合情合理合适合法的方式解决的。

    苏家毕竟白手起家,困难多,仇家也多,血影手上的人命自然少不了。隔上几年累得多了,就算官商再狼狈为奸,总也得例行公事地来盘问盘问。

    每当此时苏老爷子都会笑眯眯地给血影一笔银钞,让他到苏杭看看山水,去太湖泛舟钓鱼;再随便找个人交给官府,让他们交差。

    许是苏老爷子年纪大了,见多了生死生了怜悯之心。尤其是独子去世之后,更觉得后继无人是老天的报应,近些年来血影的任务也轻松了很多,像这次去芙蓉楼弹弹琴顺便查查帐,轻轻松松、干干净净的事情,这几年也逐渐多了起来。

    若是换作在五年前,芙蓉楼的李掌柜如此贪敛,血影毫不怀疑他接下来的一个任务就是拿起他的杀人剑。但是看看苏老爷今日,只是瞟了一眼账本笑眯眯地说,我明日让李掌柜过府喝杯茶,你毕竟在他那里待了三个月,还是回避一下不至于太尴尬。

    现今不似从前,“喝茶”确实只是喝茶,没有其他的意思。

    血影点点头,明白自己任务已经完成,明日就不必再去芙蓉楼了。这时候下人敲门送进来一股肉羹,血影晚上强记账目,劳心一夜,消耗颇大,正是饿的时候,没有推辞客套,拿起调羹就喝。

    苏恪老爷子一边捻着胡子笑眯眯嘱咐“慢点喝”,一边随意翻看着血影记下来的账册。忽而抬起头来问了一句:“冷家灭门的事情,听说了吗?”

    南京与镇江隔着不远,但冷家被灭门的消息传过来还是需要些时日。苏恪也是刚刚才听说这件事。他见血影猛然抬头满眼惊骇,就敛了笑容,放下账册,理了一下衣裳,正襟危坐道:“冷烨那老不死的,终于比我先见阎王。”

    他这话纵有泄愤诅咒的意味,可是血影明明看到苏老爷的眼角闪着烛光,一颤一颤的像天上的星星:“冷家不知遭了什么仇家,连上老少主仆死了一百来口人,连五岁的娃娃也没放过。我一度以为我苏恪已是心狠手辣,没想到天底下还有更狠的人。”苏恪停了停,挺直的腰背佝偻下来,倚着椅背接着翻看账目,眼睛扫过有多少进了脑子就不知了,“你怎么看?”

    “冷家有个极高的高手,我当年与他交过手,功夫犹在我之上。我想他定不会就此丧命。”血影敛目盯着碗里的瓷勺,肉屑还挂在上面,显得有些丑陋,“他必是冷氏家人,那么护几个冷氏子弟出来不是难事。冷家不会就此灭绝。只是不知他护下的是谁。冷大?或是冷六?”

    “他们家大少爷的尸体已经被找到了。”苏恪布满沟壑的手指在白宣上摩挲几下,“但是没有找到六公子的尸体。我想你猜的不错,冷月的确尚在人间。”

    “六公子的传闻我听过不少,是个人物。他既在人间,若是来苏家寻仇,我刚好会会他。”血影继续若无其事地低头喝他的肉羹。显然是之前吃了些,速度明显降了下来。他缓缓把调羹放进嘴里,不出一点声音,也未淋下一滴汤汁,就这么悠悠然吃着晚饭。

    “他若来寻仇,你必定见不到他。我正打算你带走婕儿,我就这么一个孙女,好歹不能出事。”

    “那你呢?”血影淡淡问。苏恪身边的可信之人不可能只有自己一个,但近年来极其重要的大事都是交给自己来办的。显然如今在苏恪看来,孙女的命更加重要一些。血影看起来似乎并未动容,但他自己都没感觉到,他的手忍不住攥紧了。

    “苏家冷家有过节。当年诚儿因冷家而死,阿柔又是个烈性女子,两人去了就只留下婕儿一人。我每与你师父说起这事,他都嘲笑我昔日手段狠毒,遭了报应。因果循环,我作了一辈子的孽,总也该偿还一些。此番冷家灭门虽非我所为,但全天下估计都不会认为我跟这事毫无干系,我也懒得跟他们解释。冷家就算来报复又如何?水淹土屯的技俩,老夫又不是第一次做。我会怕他们?我只是担心婕儿——一个豆蔻年纪的丫头,自小没爹没娘,不能再吃苦。她就托你照顾了。”

    “冷家逃出来的人未必会多。就算是那高手和六公子来,人生地不熟又能济得什么事?”血影皱眉,“苏老太公怎的如此多想,莫要说旁人,就是血影一人,也能护得你祖孙二人周全。”

    “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苏恪的手掌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整个人霍然站起来,令人不敢忤逆,“说了让你带婕儿走你就带婕儿走!你若不听我的话,现在就给我滚出去!我苏家没你这样的人!”

    “太公息怒。”血影不卑不亢站起身来,向苏恪一揖到地。

    他直起身子的时候,并没有看苏恪充满怒意的眼神。敛着目盯着苏恪的鞋尖,血影的声音冰冷的如同他的剑:“太公应该知道,若是托我支走小姐,本不该用这样愚蠢的方法——这谎言,多少也该编的靠谱些。”

    苏恪听了血影的话,蓦地朗声大笑,脸上的周围堆积在一起,沟沟壑壑来往纵横,俱都是他这几十年来的沧桑岁月。笑够了,他终于一个踉跄跌落在椅子里,扶着扶手的胳膊,竟也有些颤抖:“苏家,冷家,斗了几十年,却左右不过是良弓走狗。冷家不是什么大事,可它被灭了就是个开始——苏家也不会远了。”

    “开始?”血影问了一句,但跌坐在椅子里的苏老爷子并没有解释的打算。

    “现在你明白了。老头子我是逃不过这一劫啦。”霍然撕开老辣稳持的外壳,苏恪此时看起来竟是无比苍老,“我这一生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了,死而无憾;你云姑姑早就嫁出去了,事情也不会落到她头上。可婕儿还小,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平白送了性命。影儿啊,算爷爷求你,应了爷爷吧。”

    他跌跌撞撞从椅子上跌下来,竟是要下跪。血影是何等身法?未等苏恪双膝着地,就已掠上前去把他扶了起来:“爷爷不必。影儿答应就是。”

    “太失态了。”苏恪在血影的搀扶下坐会椅子上,忽然双臂一振推开了血影。血影再看他时,发现这老人复又精神矍铄,与先前颓然判若两人。老人捻着胡子嘿嘿一笑,又捧起几上账册,细细审了起来。“我给你安排好了车马盘缠,你们马上走,莫要在镇江府流连。老夫倒要看看,这一把老骨头究竟能不能挺过这关。”

    血影见他恢复常态,知他无恙,就背起琴匣告辞离去了。刚到门口,苏恪忽然叫住了血影。

    血影回头,只见苏恪笑眯眯看着自己:“影儿,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也算是我半个孙子,婕儿的半个哥哥,不是外人。若是我出了事,婕儿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你定要照顾好她。否则午夜梦回,休怪我来索命。”

    “我本就是个杀手。姑娘跟着我,自然只能过江湖的生活,说不上好。”血影摇头,“总之,我会尽量护她周全。她若有闪失,定是我先死了。”血影说完这话,行了个礼回身就走,不作流连。

    血影扶着苏姑娘上马车的时候天色刚亮。他夜里只返了趟家,放下背了几个月的琴匣,拭了拭几个月没有出鞘的血影,打点些行装就回苏府安排,把车停在苏家后门门口等着苏小姐跟爷爷话别。

    苏姑娘虽是女儿家,但没普通女孩子那般婆婆妈妈,嘱咐爷爷几句保重身体,天寒加衣,也没多说什么。上车的时候手里还拿着本《孟子》和油纸包好的糕点,是爷爷临别所赠。血影看一眼车里的苏婕,放下车帘向苏老爷子拱一拱手,举起鞭子挽了个漂亮的鞭花,就此离去。

    马车不是苏家那辆漂亮的红木马车。血影所驾的车是最普通的式样,不那么扎眼。马是前些日子刚刚买回来的三岁马,跑得不慢,但也不稳,总之马车普普通通,没人能认出来这是苏家的车。

    因为出门太早,血影没有见到来苏府喝茶的李掌柜,这倒没什么遗憾。要让血影感到遗憾的事情恐怕不多。遗憾是一种可怕的情绪。一个杀手若是遗憾多了,以后自然会有人为他遗憾。不过这并不代表血影不会遗憾——没有见到那位知音,应该算是一桩憾事的。

    驾着马的他,本不该低头看挂在腰间的玉佩。一个杀手也不应该在腰间挂玉佩。他原本打算把玉佩放在琴匣中置在家里,可合上琴匣那一刹那他想起了苏老太公的样子。苏老太公英明一世,纵然生平数次利刃在喉,也从未有昨日有失体面的状态,由此可见接下来的变故,可能真的很严重。

    考虑到这一点,血影最后还是把那琴匣打开,将玉佩拿在了手里。

    此番带苏小姐出去,算是避难,一路难免遇到些危险的事情——万一此番回不来,将玉佩扔在家中,难免唐突。似血影这般过了今日没明日的人,重要的东西还是随身携带比较好。

    血影是个有觉悟的杀手,他当然不会因为人家姑娘送他块玉玦就胡想什么,何况听韵娘说,那姑娘行事似乎不大正常。

    可是知音难觅,杀手之路太过孤绝,走得久了,难免寂寞;琴声即是心声,纵然是谋生为目的表演为性质的弹奏,曲中也少不了他内心最深处那一抹血色的愁怨。他以为这一抹愁怨可以藏得很深,却未曾想到那天竟被另一位素未谋面的知音听了去,还与他共奏一曲,以劝慰共勉。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思维方式,相逢不必曾相识。他只要带着这块玉佩,就如同带着那位知音,天涯比邻。至于那知音是男是女,并不是重点。血影要是个在意男女大防的酸人,也不会答应带苏小姐上路,更不会长年把晏雪留在身边。

    苏小姐是进了马车才看到晏雪的。这女孩与自己年龄相仿,却有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弄得她不敢吱声,默默到马车角落里坐下。听影大哥说她叫晏雪,也是个苏家的杀手,长年跟着自己,但苏小姐实在想不起来记忆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可是爷爷明明看到了晏雪,既然他没有异议,苏小姐也不能乱猜太多。

    苏婕是苏老爷唯一的孙女。据苏老爷自己说是前半生作了孽,所以子息衰薄,仅有一双儿女,儿子早殇,女儿出嫁没多久也守了寡,只剩下苏婕这一个小孙女,没爹没娘,可怜得很。故苏老爷甚是疼爱这个孙女。此番离开苏家,是苏婕第一次与爷爷分离,惜别之情虽有,可是这丫头毕竟懂事,并没有哭闹。坐在车里的苏小姐手托香腮,倚着车壁发呆,时不时朝晏雪那里看一眼,感受一下这女子凌厉的杀气,打个哆嗦,继续发呆。发呆久了,想起爷爷赠给自己的《孟子》,翻阅起来。

    这本《孟子》是镇江府学政老爷骆举人批注版,镇江府家境稍好些的子弟都喜欢备这么一本,沾沾贵气,以期日后金榜题名。苏姑娘翻开扉页见到那方朱砂印泥的藏书章,忽地想起年前曾跟爷爷说过自己想要一套批注入眼的四书,却没想到临行爷爷竟拿骆举人这本糊弄自己。想通此节咭儿一声,才想起旁边还坐着个女子,忙正色翻书,不再嬉笑了。

    这本书是镇江府文通书局的印刷本,因有骆举人批注,所以印得一本正经,工本费都要比寻常书籍高出一截。苏婕平素看书,挑内容不挑装帧,看到骆举人的名号以后已经对此嗤之以鼻,就不可能再对这书产生什么好感。她捧着这本《孟子》,觉得这玩意沉甸甸的,华而不实,也不知那个不靠谱的爷爷是什么想法。

    她翻了两页就觉得索然无味,顺手扔在一边,吃干净了最后一块桂花糕,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直到对上晏雪那双没有感情的眸子。她打了个寒噤,觉得看书要比看晏雪的眼睛好一点,就又重新把书抱进了怀中。

    她胡乱过了一遍,从“王曰仁义而已矣”三下两下翻到“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被骆举人一搅,孟轲这老头在她眼里也变得迂腐无趣起来。

    她又一次合上书页,把书夹在掌心中,对着帘外的光线细细端详装帧、打发时间。盯着盯着,她忽然觉出不对来。

    文通书局的书装帧一向精良,这本又是典藏本、出了名的圈钱之作,线装处却十分潦草,不像是买来的新书,倒像是被什么人动过手脚。更不必说某些没有裁切开的书页,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弄污了,将几页强行黏在一起。

    她偷偷看了晏雪一眼,发现晏雪并没有留意她,就侧过身子,把书放在腿上,用一手支着下巴遮挡住大半个身体,另一手仔细而快速地翻着书页,特意留意了未裁切开的书页,直到找到其中的三页。

    她顺着纸页缝隙往里看,后背忽然一凉。

    ——爷爷!爷爷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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