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身在江苏,也就是现在的建康往吴郡那一带,我的父亲是做光电技术的企业家,我的母亲是高校教授,我从小衣食无忧。因为过人的语言天赋,我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全国最好的语言类大学学习,而后去别的国家深造。”
“我学了十几年的小提琴,在国外的时候,加入了管弦乐团,课余时间在世界各地演出。我们弦乐组里有位中提琴手,我已经记不太清她的名字了,她跟我说她的家乡屡遭战火,孩子甚至难以活至成年,她的父母付出生命的代价,才偷偷将她送离祖国去外面读书,那几年无战事,她越发想回到祖国。”
“后来没多久,她就离开了乐团。”
“再见到她是两年后,那时我刚毕业,在各地旅行,便去她的家乡看了看,为此大受震撼,后来义无反顾作为志愿者,参加人道主义援助。”
“支教过程中,那里再遭战火的荼毒,大使馆发布了警示,国家也组织撤离,可我看到学校崩塌,那些孩子死的死伤的伤,我没有办法转身离开,在参与救援中,我遭到了□□的袭击。”
巨大的啸声在耳边炸开,耳鸣眩晕,天地间剩下的唯有一片空白。
“义熙二年,我来到了这里,在大沙漠中苏醒,拼命挣扎,直到被拉出黑暗,重见光明。我以为是新生,但不过是从一个残酷的世界到了另一个残酷的世界。”
荆白雀仰起脸,天窗外风吹云散,探出一缕金光:“我一时间竟然说不出哪边更好,二十一世纪了,居然还有人活得不如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却又是实实在在吃人的,我很软弱,我只想回家。”
“离开大漠后,恩……”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真正的宁峦山,当着司马文善的面叫恩公又不太贴切,遂以他代称:“……他给我指路去金城郡的铺子寻求庇护,我意识到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落脚之地,加上我发现他是穿越者,心里多了几分亲切感,所以没有拒绝,可我并没有走到那里。”
她将在金城郡进入黑窑子,逃跑,被卖到人牲市场,后来遇到桓照、拓跋嗣和拓跋绍的事情简要地提了一遍,她进入廷尉狱的时间已然不短,不知道刘义真能为她争取多久,她想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把事情说清楚,最好能多说一些开心的事情,而不必要在不好的遭遇上停留。
“后来我被天狼手打下悬崖,就这样和桓照分开,但我没有死,正好被在悬崖附近和钱家主探险的晁先生所救。”说到这儿,她仍免不了唏嘘:“可惜当年我没有看清楚天狼手的模样,而桓照当时又脏兮兮的,和锦衣玉食,妖冶华贵的侯家大公子气质截然不同,若我能认出来,提早提防,倒是会省去后来这一系列的麻烦。”
司马文善却失笑地摇头,心道,万幸她没有认出来,那时候的白雀对自己未必有情,认出来还得了,虽然不至于盲目地和好,至少也是诘责质问,桓照没认出她时对白雀就高看一眼,若是认出来,岂非使用浑身解数,也要令她冰释前嫌。
“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会,唯一一点野外求生的经验,还是因为支教的地方太过艰苦,才勉强学得,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除了小提琴,就是语言。”
荆白雀又径自说了下去,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指,她不明所以,停下来看他。
想到当初在龟兹极乐街,当着她的面拽英文,司马文善耳根微微发烫,但面色却保持如常:“你继续说。”
“我以前是学小语种的,就是那种使用人数没有那么多的语言,后来又研究过语言学,我认识的一位教授晚年热衷于研究吐火罗文,得益于他,我大致也了解了一些,而研究这门语言,不得不了解西域历史,这才使得我在西域如鱼得水。”
“相较之下,我对中原历史还停留在高中水平,尤其是魏晋南北朝,历史课上根本不怎么讲这一段,即便我知道拓跋家会统一北方,但并不知道归功于哪一位帝王,就像我知道刘裕会代晋立宋,但却无法判断是什么时候,又是通过什么手段,经过什么样的历史事件……”
荆白雀垂下脑袋:“至于我学过的琴,在这个乱世没有一点用,人人尚难自保,又如何生得闲心。”
司马文善怜惜地问:“那你的武功?”
“练呗!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你知道吗,我以前在学校,跑个八百米体测,都怕不及格的。”荆白雀苦笑,那些事情本以为很遥远了,但此刻和司马文善回忆起来,又似乎就在昨天:“比起身体上的痛,心理上的障碍对我来说才是最难克服的,因为我在那个世界已经是个成年人,不可能如小孩白纸一张,那么轻易接受环境的改变,就像你说的,我身体上接受了现实,但本能仍在排斥与过去所接触的不同的思想观念。”
“其实,若不以未来人的视角来看,无论是晁先生还是老月,对我都很好,书馆里的老学究,虽然古板迂腐,但所作所为,也符合时下的情境,但我依然感到很不适,加上初来乍到时不好的遭遇,我想我可能得了某种应激障碍,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怎么敢说话,怕被人当作疯子,怕被晁先生他们赶走。”
“老月一度很着急,几乎把河西的大夫都请了过来,生怕我变成哑巴。”
“大概又过了一年多,我才学会中原官话。我那时十分依赖晁先生,不仅因为他救了我,而是因为他是这里唯一会江左方言的人,我只能和他交流。能开口后,我慢慢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习惯了没有电,没有各种智能电器,如果不点灯笼,吃过晚饭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日子,时间被无限拉长,与其说我是削尖了脑袋练武,不如说实在无聊,忙一点,让自己不至于胡思乱想。”
说着,她的嘴角不自觉勾起,司马文善瞥见这一幕,心里蓦然一跳,可想而知那段时光对她来说有多美好。
“老月告诉我,人不能永远停留在过去,他们都经历过万难低谷的时刻,但仍义无反顾向前,我也应该学着和自己和解。”
“所以,我独自去了城外,去找到我与桓照分别的悬崖,直面和他的过去。”
“那些年河西并不安宁,南凉君主秃发傉檀发兵攻打南羌和西虏,我差点没能回到敦煌,但我的运气似乎好了一些,赫连勃勃手下老臣叱干阿利碰到了我,他认出了我身上佩戴的红宝石,把我接回了大夏王宫。”
司马文善揶揄道:“你就莫名其妙当了公主?”
荆白雀瞪了一眼:“何止是莫名其妙!你知道我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什么吗?我听不懂夏国的语言!尤其是他们的方言!现实逼着我努力啊,我以前自我感觉天赋良好,从来没有在语言学习上吃大苦,我现在觉得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够回去,母校不聘请我去当个教授都亏了!”
说着说着,她自己都笑了。
“言归正传,赫连勃勃对我态度十分别扭,他日理万机,不怎么见我,但也没有亏待我,等到我终于能勉强交流的时候,他们一拍脑袋觉得是时候给我正名,突然要滴血认亲,而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宫里当了好一阵子的公主,如果这个时候爆出我不是公主,我会是什么下场?”
“我不傻,所以我想了个办法。”
司马文善也来了兴趣:“什么办法?”
“我有个表姐是医生,从前我们一起看电视剧的时候讨论过这个问题,她告诉我,在水中加入明矾,可破坏血细胞,加速血液溶解。当然,血型相同或是使用温水,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不过无法保证万无一失。”
司马文善咋舌:“难怪经生和师昂前辈的血液能相融。”
“那小子的情况特殊,唯一能庇护他的只有帝师阁,我想帮他获得自由。”荆白雀声音有一些微弱,尽管知道这样的手段并不光彩,但她还是坦然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其实在夏王宫时,我心里的念头也很杂乱,因为死过两次,我无法不贪恋好的生活,我想要找到阿照,质问他为何抛下我,又想要活着回家,最后我沉默地留了下来。”
“但说了一个谎后,不得不说更多的谎来圆,我的心里并不好受,我只能尽我所能弥补,所以和拓跋嗣决裂时才会束手束脚,即便我心里喜欢的是你,即便我其实根本不是夏国人,但夏国和夏国人民确实给了我作为公主的尊荣。”
荆白雀仰起脸,声音有些哽咽:“我小的时候,妈妈很忙,后来我离开家念大学,世界各地四海漂泊,好不容易回一趟家,还是因为头脑发热想去艰苦又战乱的地方支教,因为遭到家里强烈的反对,为此和妈妈吵得不可开交,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没有好好陪伴过她,我从小到大都在任性地享受别人的付出。”
“在长安的时候,夏国的探子找上我,要我帮他们,我那么犹豫,宁可身受煎熬,也不能随意站队,即便面对虎台、刘义真、王弟不解的眼光,也无法理直气壮地反驳,其实还有一个非常私人的原因。”
她去了魏国之后,和母国基本没什么联系,也瞧不出她与赫连勃勃之间有什么深厚的感情,按理说没什么能拉扯她的,除非……
司马文善试着猜了一下:“是因为王后?”
荆白雀点点头,直言道:“她是第一个认出我不是她女儿的人。”
“我学了十几年的小提琴,在国外的时候,加入了管弦乐团,课余时间在世界各地演出。我们弦乐组里有位中提琴手,我已经记不太清她的名字了,她跟我说她的家乡屡遭战火,孩子甚至难以活至成年,她的父母付出生命的代价,才偷偷将她送离祖国去外面读书,那几年无战事,她越发想回到祖国。”
“后来没多久,她就离开了乐团。”
“再见到她是两年后,那时我刚毕业,在各地旅行,便去她的家乡看了看,为此大受震撼,后来义无反顾作为志愿者,参加人道主义援助。”
“支教过程中,那里再遭战火的荼毒,大使馆发布了警示,国家也组织撤离,可我看到学校崩塌,那些孩子死的死伤的伤,我没有办法转身离开,在参与救援中,我遭到了□□的袭击。”
巨大的啸声在耳边炸开,耳鸣眩晕,天地间剩下的唯有一片空白。
“义熙二年,我来到了这里,在大沙漠中苏醒,拼命挣扎,直到被拉出黑暗,重见光明。我以为是新生,但不过是从一个残酷的世界到了另一个残酷的世界。”
荆白雀仰起脸,天窗外风吹云散,探出一缕金光:“我一时间竟然说不出哪边更好,二十一世纪了,居然还有人活得不如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却又是实实在在吃人的,我很软弱,我只想回家。”
“离开大漠后,恩……”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真正的宁峦山,当着司马文善的面叫恩公又不太贴切,遂以他代称:“……他给我指路去金城郡的铺子寻求庇护,我意识到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落脚之地,加上我发现他是穿越者,心里多了几分亲切感,所以没有拒绝,可我并没有走到那里。”
她将在金城郡进入黑窑子,逃跑,被卖到人牲市场,后来遇到桓照、拓跋嗣和拓跋绍的事情简要地提了一遍,她进入廷尉狱的时间已然不短,不知道刘义真能为她争取多久,她想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把事情说清楚,最好能多说一些开心的事情,而不必要在不好的遭遇上停留。
“后来我被天狼手打下悬崖,就这样和桓照分开,但我没有死,正好被在悬崖附近和钱家主探险的晁先生所救。”说到这儿,她仍免不了唏嘘:“可惜当年我没有看清楚天狼手的模样,而桓照当时又脏兮兮的,和锦衣玉食,妖冶华贵的侯家大公子气质截然不同,若我能认出来,提早提防,倒是会省去后来这一系列的麻烦。”
司马文善却失笑地摇头,心道,万幸她没有认出来,那时候的白雀对自己未必有情,认出来还得了,虽然不至于盲目地和好,至少也是诘责质问,桓照没认出她时对白雀就高看一眼,若是认出来,岂非使用浑身解数,也要令她冰释前嫌。
“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会,唯一一点野外求生的经验,还是因为支教的地方太过艰苦,才勉强学得,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除了小提琴,就是语言。”
荆白雀又径自说了下去,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指,她不明所以,停下来看他。
想到当初在龟兹极乐街,当着她的面拽英文,司马文善耳根微微发烫,但面色却保持如常:“你继续说。”
“我以前是学小语种的,就是那种使用人数没有那么多的语言,后来又研究过语言学,我认识的一位教授晚年热衷于研究吐火罗文,得益于他,我大致也了解了一些,而研究这门语言,不得不了解西域历史,这才使得我在西域如鱼得水。”
“相较之下,我对中原历史还停留在高中水平,尤其是魏晋南北朝,历史课上根本不怎么讲这一段,即便我知道拓跋家会统一北方,但并不知道归功于哪一位帝王,就像我知道刘裕会代晋立宋,但却无法判断是什么时候,又是通过什么手段,经过什么样的历史事件……”
荆白雀垂下脑袋:“至于我学过的琴,在这个乱世没有一点用,人人尚难自保,又如何生得闲心。”
司马文善怜惜地问:“那你的武功?”
“练呗!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你知道吗,我以前在学校,跑个八百米体测,都怕不及格的。”荆白雀苦笑,那些事情本以为很遥远了,但此刻和司马文善回忆起来,又似乎就在昨天:“比起身体上的痛,心理上的障碍对我来说才是最难克服的,因为我在那个世界已经是个成年人,不可能如小孩白纸一张,那么轻易接受环境的改变,就像你说的,我身体上接受了现实,但本能仍在排斥与过去所接触的不同的思想观念。”
“其实,若不以未来人的视角来看,无论是晁先生还是老月,对我都很好,书馆里的老学究,虽然古板迂腐,但所作所为,也符合时下的情境,但我依然感到很不适,加上初来乍到时不好的遭遇,我想我可能得了某种应激障碍,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怎么敢说话,怕被人当作疯子,怕被晁先生他们赶走。”
“老月一度很着急,几乎把河西的大夫都请了过来,生怕我变成哑巴。”
“大概又过了一年多,我才学会中原官话。我那时十分依赖晁先生,不仅因为他救了我,而是因为他是这里唯一会江左方言的人,我只能和他交流。能开口后,我慢慢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习惯了没有电,没有各种智能电器,如果不点灯笼,吃过晚饭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日子,时间被无限拉长,与其说我是削尖了脑袋练武,不如说实在无聊,忙一点,让自己不至于胡思乱想。”
说着,她的嘴角不自觉勾起,司马文善瞥见这一幕,心里蓦然一跳,可想而知那段时光对她来说有多美好。
“老月告诉我,人不能永远停留在过去,他们都经历过万难低谷的时刻,但仍义无反顾向前,我也应该学着和自己和解。”
“所以,我独自去了城外,去找到我与桓照分别的悬崖,直面和他的过去。”
“那些年河西并不安宁,南凉君主秃发傉檀发兵攻打南羌和西虏,我差点没能回到敦煌,但我的运气似乎好了一些,赫连勃勃手下老臣叱干阿利碰到了我,他认出了我身上佩戴的红宝石,把我接回了大夏王宫。”
司马文善揶揄道:“你就莫名其妙当了公主?”
荆白雀瞪了一眼:“何止是莫名其妙!你知道我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什么吗?我听不懂夏国的语言!尤其是他们的方言!现实逼着我努力啊,我以前自我感觉天赋良好,从来没有在语言学习上吃大苦,我现在觉得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够回去,母校不聘请我去当个教授都亏了!”
说着说着,她自己都笑了。
“言归正传,赫连勃勃对我态度十分别扭,他日理万机,不怎么见我,但也没有亏待我,等到我终于能勉强交流的时候,他们一拍脑袋觉得是时候给我正名,突然要滴血认亲,而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宫里当了好一阵子的公主,如果这个时候爆出我不是公主,我会是什么下场?”
“我不傻,所以我想了个办法。”
司马文善也来了兴趣:“什么办法?”
“我有个表姐是医生,从前我们一起看电视剧的时候讨论过这个问题,她告诉我,在水中加入明矾,可破坏血细胞,加速血液溶解。当然,血型相同或是使用温水,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不过无法保证万无一失。”
司马文善咋舌:“难怪经生和师昂前辈的血液能相融。”
“那小子的情况特殊,唯一能庇护他的只有帝师阁,我想帮他获得自由。”荆白雀声音有一些微弱,尽管知道这样的手段并不光彩,但她还是坦然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其实在夏王宫时,我心里的念头也很杂乱,因为死过两次,我无法不贪恋好的生活,我想要找到阿照,质问他为何抛下我,又想要活着回家,最后我沉默地留了下来。”
“但说了一个谎后,不得不说更多的谎来圆,我的心里并不好受,我只能尽我所能弥补,所以和拓跋嗣决裂时才会束手束脚,即便我心里喜欢的是你,即便我其实根本不是夏国人,但夏国和夏国人民确实给了我作为公主的尊荣。”
荆白雀仰起脸,声音有些哽咽:“我小的时候,妈妈很忙,后来我离开家念大学,世界各地四海漂泊,好不容易回一趟家,还是因为头脑发热想去艰苦又战乱的地方支教,因为遭到家里强烈的反对,为此和妈妈吵得不可开交,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没有好好陪伴过她,我从小到大都在任性地享受别人的付出。”
“在长安的时候,夏国的探子找上我,要我帮他们,我那么犹豫,宁可身受煎熬,也不能随意站队,即便面对虎台、刘义真、王弟不解的眼光,也无法理直气壮地反驳,其实还有一个非常私人的原因。”
她去了魏国之后,和母国基本没什么联系,也瞧不出她与赫连勃勃之间有什么深厚的感情,按理说没什么能拉扯她的,除非……
司马文善试着猜了一下:“是因为王后?”
荆白雀点点头,直言道:“她是第一个认出我不是她女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