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文善大吃一惊,她以为荆白雀能在夏王宫中享受如此地位,不说天衣无缝,也至少没什么大的疏漏的:“那她……”

    “是,她和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女儿又是在与她回高平省亲的时候走失,她心里有气有恨,赫连勃勃杀了她的父亲,吞并了她父亲的军队自立为王,她赌气坚持认下了我,偏要与赫连勃勃对着干。”

    “后来我告诉了她真相,她知道女儿已死,心中对赫连勃勃恨意更深,把所有的爱和思念都倾注在了我的身上。这让我的心情很复杂,随着回家遥遥无期,连我自己也没发觉,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把过去没有意识到的对母亲的亏欠也投射到了她的身上,所以她病中,我尽孝床头,佳话传遍国内,也因为此,朝中一直有人说,我因为母后和外公,与父王之间生着一层天然的隔阂,对父王心有怨憎,所以常不在王都。”

    “不过对于政治家而言,女儿始终只是可以利用的工具吧,无所谓隔阂,王后的行为,只是与自己置气,并不能伤到赫连勃勃,甚至他还高兴,白得一个女儿,我与他心知肚明,所以我练武,不住在王都他都无所谓,他甚至可以举国之力铸造好刀送我,只需要我有一天,能用联姻帮他实现他的利益,就够了。”

    “那个时候还小,这一切计较都不明显,一直到十二岁那年,拓跋嗣继承王位,赫连勃勃发现我与他互为师兄妹,因此大喜,明示暗示我与他亲近,想利用我拉拢魏国,对付秦国。只是他不知道,我和拓跋嗣早有恩怨纠葛,拓跋嗣以为我是为了接近他,才找公羊月学剑,认为这一切都是夏国的运作,而我是个带有目的性的坏女人,他对我非常厌恶。”

    “我从小住在南方,心里始终向往淮河以南,因此抱有侥幸,觉得拓跋嗣不喜欢也无所谓,反正只是父王的一厢情愿,实在不行天下那么大,也不只有魏国一家独大,南方亦有霸主,真要联合,未必不可以嫁到南方去,我也算变向回家。”

    “奶娘是王后的心腹,屡次劝我,让我不要说胡话,我过了几天好日子,可能是有些飘了,好了伤疤忘了痛,又觉得我一个现代人,可以在这里碾压古代人了,所以……”说到这儿,荆白雀发出一声轻笑。

    “王后便让她不要劝我,不仅不劝,还放我自己去碰壁。你看,可不是碰壁了吗?晁先生又不愿意教我,而我,我出行连仪仗都甩不开,天地之大,又哪里是我想去就能去的。”

    “从前,我以为阻挠在父王,但我发现自己如果无法站稳脚跟,最终还是会被当作筹码送出去,而且送给谁不是我说了算,就像我不明白父王明明杀了外公,但王后却依然是王后,是她不恨吗!是她一定要当这个王后吗!我从没有想过她不当这个王后会是什么样,我想象不出来,阿善,我想象不出来……”

    她嘴里说着无法想象,眼睛却红红的,像刺人的刀,哪里是想不出来,分明是不敢想。

    他把被寒风吹冷的手,冰在她的眼睛上,听她幽幽的说:“我与她终究是不同的。”

    王后总是站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淡漠地看着这一切,当她碰壁吃瘪的时候,她既没有讥讽嘲笑她,也没有斥责她,更没有出头安慰她。但她知道,她是离自己最近的人,她站在第一时间能出手相助的位置,但当自己看向她时,她又摇摇头,转身无情地离开。

    王后把她当女儿,又未尝没有把她当自己。

    “所以我开始发奋,那个时候想得很简单,晁先生待我如此好,都不能授我刀,吃了几次亏过后我就知道现实的鸿沟摆在面前,我可能没法南下,只能一直待在北方。”

    “虽然我不知道未来二三十年历史具体的走向,但我以前在历史课上学过的,北魏孝文帝改革,北方会归于拓跋家,所以夏国也不过是历史洪流里的一粒尘埃,我要活着回家,自然要抱上大腿。”

    荆白雀道:“到了第二年,夏国龙升四年,应该是晋国的……”

    司马文善道:“义熙六年。”

    “对,义熙六年,父王与秦国开战,攻打平凉,又派遣堂兄罗提强攻定阳,此战大胜,秦国守将被迫内徙。后来,父王又连破陇右及白崖堡,逼得姚家那个姚寿只能弃城而逃。(注)”

    “这里的人成亲实在太早,我习武又晚,更别提发展自己的势力,我知道迫在眉睫,必须要做些什么来站稳脚跟,虽然夏王宫不自由,但起码好过被送出去作为安定某个部族的砝码,所以我偷偷混进军营,在白崖堡一战中帮父王挡了一刀子,大夏龙雀刀就是在那之后,他铸造于我的。”

    她也是在那时认识了叱干奉业,对军制有了一定了解。

    司马文善知道战争的残酷,若是分寸拿捏不到位,现在也就无所谓嫁人——他根本看不到白雀。

    荆白雀却觉得过去的事毕竟已经过去,没有他那般多想,也就无所谓后怕,世道艰险,任何一步出岔子,其实都可能送命。

    她又道:“我借着受伤,又在王宫赖了几年,开始秘密在西域建设产业,父王看好拓跋嗣,后来也没再提嫁人,我本来想把这个喜讯告诉……宁峦山,但是回到金城郡却没找到人。那间香铺人去楼空,于是我设法盘了下来,改做茶叶店,希望有一日故人能找回来。”

    司马文善道:“我的苏醒令宁峦山警觉,他这个人,做事决绝,一面和虫鱼计划如何杀我,一面又怕失败后我坐收渔翁之利,所以他从前部署在大漠的人都撤离得很彻底。呵,乌牙找我陪他去大漠的时候,在金城郡中转,我凭着残存的意识找过去,却已经物是人非。”

    荆白雀随口问道:“你是好奇还是……”

    “我想确定他在大漠都做了些什么,那段时间,我并没有完全苏醒,正处于我的记忆盲区,而乌牙来找我时告诉我,‘我’曾经拜托他找寻石油,寻找石油总有用意吧,而且塞外矿产丰富,他要找的可能不只有石油,我能感觉到你们那里的技术是远超现在的,他应该想做一些东西,我不知道这些东西他能否做出来,如果做出来会带来什么影响,既然知道了他有所作为,我不想那么被动。”

    “那后来……”荆白雀眉头也跟着压紧。

    “意识不清导致我脑子里的记忆十分混乱,加上铺子换了主人,我什么也没问出来,还以为是自己记错了。”

    “你说郁金香?”荆白雀大概知道司马文善为何会率先否定自己了,郁金既是药材,又是香料,甚至还可以指代一种在中原根本见不到的花,也不怪他会意识错乱。

    司马文善一见她沉思,不由道:“真的有不是药材和香料的郁金?”

    荆白雀拔了一根头上的簪子,用簪尾在石砖上画起来:“像这样,这种花原产于地中海,嗯,在离我们这里很是遥远的另一片大陆,比大食和波斯更远,其实说不定西域也有呢,不过我是基本没见过的,应该不多。对我们那儿的人来说,提到郁金香,第一个念头多半是荷兰的国花,就是不知道宁峦山为什么选这个作为暗号,这对他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么?”

    司马文善仔细想了想,百思不得其解,只隐隐感觉到,可能和某个对宁峦山来说极为重要的人有关,遂摇了摇头。

    两人都不甚清楚,荆白雀便没在这一细节上多费心神,又说起后来:“后来没两年我就及笄了,越发不愿待在王宫,怕随时被嫁出去,倒不是说惧怕嫁人,而是不想有牵绊,自打我来到这里,无论过去多久,我都始终觉得自己是要回家的人,加上三十六陂吞并了钱家的商会,因此发展得极好,事业腾飞,我在西域更是忙得晕头转向。”

    “三年后,我的武功已无可练,便动了寻人实战的心思,老月得知此事,托付我将经生送去江陵,我一路挑战中原武林高手,以此磨练自己的刀,而后遇到了你。”

    “剑谷一战,帝师阁一役,白雀之名可谓天下皆知,但那又怎么样呢,我情愿从没有经历过那些悲惨的过去,我有时候也会怯懦地想,如果我可以不用经历苦难,那名利我完全可以随时放弃。”

    她偏过头,隔着幽暗的光线,痴痴地望着他。

    “阿善,你看,我也没你想得那么勇敢、坚强和伟大,我只是个拥有私念的普通人,想活着,活到回家的那一天,我已经有十三年没有见过我的亲生父母,我无法想象,他们得到我死亡的消息后,赶赴战火纷飞的海外,只为了找到我的尸体,送我回家的样子。”

    “怎么会不想回家,怎么会有人喜欢这里?”她喃喃着,伸手去抚摸司马文善的脸,眼里却写满了答案——

    能够让她留下来的,能够超越想要回家的执念的,不是名利富贵,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头衔,更不是盖世的武功,睥睨天下的力量,而是他。

    只有他。

    只有她喜欢,甚至深爱的他。

    她痴笑着抽回手,却被司马文善用力捉住,司马文善定定地看着她,眼里燃起一团火。

    荆白雀别开脸,很久后复才开口:“我怕我在这里待得越久,就越无法抽身,我以前是个坚定的平权主义者,但我怕我深陷世家大族纷争,深陷多国战争,也会变成如这里的人一样,会变成我从前最讨厌的样子。”

    过去无数个日夜里,她也曾想,如今持刀的自己,还是从前那个在二十一世纪执笔,天真单纯,一腔热血的自己吗?

    不敢想!

    完全不敢想啊!

    “阿善,这么看,我又算不算胆小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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