煦煦春光打在枝头,树影间绿叶娑动。

    李金枝紧紧夹住粗壮树干,双手快速又利落的摘下几个新鲜饱满的杏子。

    院子里的房门被推开,屋主远远看见一人影攀上自己的杏树便大喝一声,然而李金枝是个惯犯,用衣兜着果子呲溜往下滑了半米,就跳下院墙,一溜烟没了踪影。

    李金枝挑挑拣拣,选了个色泽最好看的,用还算干净的一块袖口擦了擦,朝面前的人递过去。

    “诺。”

    等他伸手来接时李金枝的手掌陡然翻转,男子摸到手背上一片光滑肌肤,立刻缩了过去,连声说了三句抱歉。

    李金枝的嘴角掩饰不住的上翘,憋着不出声,把杏子塞进他怀子里,才故意沉声道:“无妨,吃吧。”

    李金枝在他身边坐下,又随手抓了一个,咬了一大口,清甜的汁水立刻充盈了整个口腔。她五六口把果壳形状都啃了出来,弹指抛了出去,将剩下包好等李玉叶疯玩回来吃。

    等李金枝扭过头来时方胤还半个杏子都没吃完,每咬一口都细嚼慢咽,动作优雅气质卓然,恍惚间都叫人以为他不是处在瓦露的破庙而是什么金碧辉煌的宴席上。

    似是察觉李金枝的目光,方胤拿着果子的手缓缓垂了下来:“为了救我花了不少银子,现在只能吃些果子果腹,让你和你妹妹受苦了。”

    李金枝摇摇头:“不苦不苦,一点都不苦!你想啊,市面上的书画那么贵,花几两银子才能买下来,且只能看看罢了。而我只是救了你,花了一些药钱,就能每日见到活的画上神仙,日日跟神仙呆在一块,我觉得银子花的很值。”

    “金枝,你莫要取笑我。”他的耳廓又开始发红。

    这招真是屡试不爽。

    李金枝刚把方胤救活的时候压根不是这表现。

    那小子被毒粉暂时性熏瞎了眼睛,可是胸口那柄短刀扒下来的时候又快又狠,李金枝被血溅了一脸,一度以为救到了什么亡命徒,终日惶惶担心着自己这条小命。

    然而很快她就觉得这个想法真是太荒诞了。

    天下间哪有亡命徒是这样的呢。

    五个铜板买来的寻常粗衣被他穿出惊风俊逸,恰似穿堂风过。

    一盆清水将脸上的尘土一洗而净,露出白玉面庞。

    冲她微微额首道谢时,朱唇轻启,眉目疏朗,就算李金枝隔三差五端出付救命恩人的架子,念叨着“这样孤僻的地方压根没人来,要不是我路过,你就死在这了”时,他也一点不恼。只是抱歉的神色牵动了脸上的线条弧度,那张清润又矜贵脸看向李金枝的方向,认真道:“等在下摆脱现下的困境,一定好好报答姑娘。”

    李金枝背后跟李玉叶嚼舌根,这是哪家有教养的贵公子吧!

    李金枝喜欢听他说话。

    一方面是从来没有贵公子愿意理她这种路边小乞丐,一方面是方胤跟她说话的样子很好看。

    真的很好看。

    咬字清楚,嗓音温润,缓缓诉之,讲完以后再低头轻轻浅浅的笑一下。

    李金枝那种心慌心悸的饿意便又浮了上来。

    但可能是晦气。

    李金枝这辈子就听了这么一出窝囊死的说书,还被套上了个一样的命运。

    方胤伤好之后就要回家了,临别前,他像李金枝吐露了自己的身份,在逃的皇太子,替皇帝微服出宫,暗查官员贪腐之事,却被上头暗害,想来背后已经不是贪腐,而是血脉相杀。

    他说:“我会来接你的,阿枝。”

    可是他没有来。

    一年过去了。李金枝已经成了个土匪头子,方胤还是没有来。派人出去打听太子,还被属下奇怪地看了几眼。

    忍着臊意,得到的却是太子与丞相女大婚消息。

    冬天还没有完全来临,李金枝已经换上了暖和的狐白裘。

    厚大的白毛外翻,把她瘦瘦的下巴衬得更尖更小,两颊因为热的,还生生捂出两陀绯红。

    陈杉笑她像没穿过好衣服似的,十一月的天哪里就要用裘袄。

    李金枝嗤了一声说:“你懂什么,我身份都不一样了,当然要这样穿,看起来才有升了身份的样子。”

    不过,她的确没穿过这么好的东西,又轻又暖和,就像富贵人家的女儿似的。

    这种缎子,李金枝做混混的时候可摸都没摸过。冬天穿个破烂袄子坑蒙拐骗,被人追着打的时候,烂洞都还在往外飞棉絮。

    升身份是半年前的事情,虽然混混和土匪本质上差不多,都是作恶,但好歹也是升了。

    李金枝站在大别山脚下的一个小土丘上,红的长衫白的狐裘,衬得一双眉眼婉转昳丽。

    下面乌压压的人抻着脖子看着她。

    李金枝清了清嗓子,伸手去摸陈杉给她写的壮行稿,这才想起稿子还在旧衣服里。

    她懊恼的“啧”了一声,但是下面的土匪大军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们或是叉着腰或是驼着背,手里有的拿斧子有的拿菜刀,用习惯了椅子腿的也就拿着双椅子腿,站没站相且耐心不大好地盯着她。

    没了稿子,李金枝只能硬着头皮上,以她的文化程度也说不出什么豪云壮志来,于是她一边流汗一边挥开了土匪旗,单刀直入:“弟兄们!为杀了方胤和周毓那对狗男女!为抢嫁妆发财,冲啊!”

    发财两个字是一碗冬日里的云耳炖鸡,散漫惯了的土匪们终于一个个闻着香气眯起眼睛摇臂附和。

    黑压压的人头朝着皇城涌动。乌云压顶,山雨欲来。

    诚然,方胤和周毓什么狗男女,反而门当户对,可携手进退,但李金枝恨就恨在方胤不该对她承诺。

    然而刚到现场,还未发作,就被伏击保护太子的人马掀翻。

    他们这种杂牌军怎么可能斗得过正规兵。

    很快,李金枝就被压到了方胤面前。

    那人眸子沉沉,似愧疚道:“阿枝,是我惹你伤心了吗?”

    李金枝冷冷道:“她天生烂命,也没有真的想过能一步登天做成真正的贵人,也不算伤心。”

    方胤看了她良久,在即将迎娶得妻子面前说:“阿枝,你不会伤心太久。”

    或许又是上苍对李金枝有过那么一点儿怜悯,后来方胤同她解释。这位丞相女,从小便有心悸症,病入膏肓命不久矣,娶她不过是为了两家的势力绑定更深,皇权更加稳固。

    果然,一年之后,皇后便薨逝了。

    李金枝十七岁遇方胤,十九岁进宫,二十入住中宫,从此皇帝眼中再无其他女子。

    清君侧的时候,亦是方胤亲自落的刀。

    李金枝摸了摸脖子,一指宽的豁口还在这儿,皮肉翻卷。

    兀自笑了,身上没伤口的原因原来是这样,一刀了结。

    也算痛快。

    她连个眼神都没给青年,抬脚就飘,只是这一次不在盲目乱晃。

    身后的青年嘻嘻一笑,身姿轻盈跃于树间屋檐,如入无人之境,巡逻兵队无一人察觉。

    他跟着李金枝直奔帝王寝殿。

    寝殿的龙气却逼得她后退,近身不得。

    李金枝被金芒灼伤,手臂烫出一道裂口,又迅速愈合,旁边的人却安然无恙,不过也并不靠近。

    她气恼:“登焰,怎么进去?”

    看来她的确想起来了,青年摇头:“鬼体进不去。怎么,方一醒来,你就要找你的旧情人。叙旧?报复?”

    “比那重要多了。”李金枝其实是个知足的人,死便死了,她一条烂命,一生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吃过御宴穿过绫罗,还上了后位,多精彩啊。

    唯一的遗憾是,死的太早了一些。

    可是,她的妹妹,从小凄苦,懦弱无刚,她死之后还不知道这丫头怎么活。

    她要问一问方胤,把她的妹妹安置在了哪里。

    也不知道李玉叶那丫头,瞧着如今她这副样子,会不会吓到。

    青年却说:“你见不到了,他已经死了。”

    方胤死了?

    李金枝嗤笑一声,并不相信:“那你之前说助我,怎么助我?”

    “我这有五张妖符,吃下去,可得肉身,能获妖力。来去自如,去办你想办的事,杀想杀的人,只是每张都有时辰限制,一张妖符,半月期限。”

    李金枝若有所思,指着面前宫殿:“吞下妖符可能进去?”

    登焰如实相告,不能,“帝王之身,不是我们能近。”

    李金枝笑哼了一声,甩袖便走。

    登焰一愣,没办法地追上去:“李金枝!”

    李金枝神色倨傲:“你放一把火,把这烧了,我就考虑考虑。”

    登焰笑了:“你还是和从前一样骄纵。你既想要,又有何难。”

    火光撕裂开暗夜时,静谧的宫廷终于嘈杂起来,李金枝坐在对面的屋檐拍手大笑。

    因为高兴,还甩飞了一只苏绣鞋,白嫩的脚丫子在空中乱拍。

    登焰侧头看她:“我知道,方胤亲手杀你,你终归还是恨的。”

    李金枝冷嗤一声:“你懂什么,方胤很宠爱我。”

    登焰是旧人,自然是知道方胤是很宠爱她的。

    某天半夜,李金枝忽然想吃炙羊肉,膳房没有备菜,皇帝传了贴身的太监总管去集市上买,引得百姓艳羡效仿,一时间羊肉贵为金价。

    还有,她不过是随便夸了一句这间道观神像好看,要给他重修一座观,方胤便砸了无数金银,在钦都建了一百座道观,最近的一座便邻街着皇宫。

    开观那日,方胤携她去烧头香,号令百官同拜。

    天家的宠爱喧闹,百姓见了,还以为是新的国教诞生,争相求拜,一百座道观竟然也能水泄不通,难行寸步。地方的官员听说,也自掏腰包集资修葺,有拍皇帝马屁的,有向李金枝卖好的,生怕落于人后。

    不出一月,修观之举蔚然成风。

    李金枝风头最盛的时,举国已有五千此观。

    这只不过是万分之一,旁人不知道的偏爱更数不胜数。

    “所以才会恨啊。”登焰轻笑。

    火光印照出他俊美无涛的脸,冲天烟雾几乎要将他们湮灭。

    诸多侍卫护着逃出来的黄袍男子,李金枝看见,却“嗖”地飘了起来。

    那个人不是方胤。

    皇帝不是方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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