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深夜,薛暮熬夜在官寨查糖铺的账本,突然被德吉急促的呼叫声和狗群的狂吼声惊得一哆嗦,当她急冲冲套上松巴鞋和氆氇袍,拎着灯笼和马棒冲出的时候,她的双腿又剧烈地颤抖起来。

    透过乱飞的蜡烛光亮,她竟然看到德吉正拽着一条大狼的长尾巴,这条狼从头到尾差不多有一个成年人的身长。德吉居然想把狼从挤得密不透风的绵羊群里拔出来,狼拼命地想回头咬人,可是吓破胆的傻羊们既怕狼又怕风,拼命往挡风墙后面的密集羊群那里前扑后拥,把羊身体间的落雪挤成了臊气烘烘的蒸汽,也把狼的前身挤得动弹不得。

    狼只能用爪扒地,向前猛蹿乱咬,与德吉拼命拔河,企图冲出羊群,回身反击,薛暮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一时不知如何下手。德吉身后的两条藏獒也被羊群所隔,干着急无法下口,只得一个劲狂吼猛叫,压制大狼的气焰。

    官寨里的其他十几条威猛藏獒,正在羊群的东边与狼群死掐。藏獒的叫声、吼声、哭嚎声惊天动地。薛暮想上前帮德吉,可两腿抖得就是迈不开步,她原先想亲手触摸一下活狼的热望,早被吓得结成了冰。

    德吉却以为薛暮真想来帮她,急得大叫:“别来,别来!狼咬人,快赶开羊!狗来!”

    德吉身体向后倾斜狠命地拽狼尾,拽得满头大汗,她用双手掰狼的尾骨,疼得狼张着血盆大口倒吸寒气,恨不得立即回身把人撕碎吞下。

    狼看看前冲无望,突然向后猛退,调转半个身子,扑咬德吉,刺啦一声,半截皮袍下摆被狼牙撕下。

    德吉平时温驯老实的细眼睛里,突然射出像母豹目光般的一股狠劲,拽着狼就是不松手,然后向后猛跳一步,重新把狼身拉直,并拼命拽狼,往狗这边拽。

    薛暮急慌了眼,她一面高举灯笼对准德吉和狼,生怕她看不清狼,被狼咬到;一面抡起马棒朝身边的羊劈头盖脑地砸下去。

    羊群大乱,由于害怕黑暗中那只大狼,绵羊全都往羊群中的灯笼光亮处猛挤,薛暮根本赶不动羊。她发现德吉快拽不动恶狼了,她又被狼朝前拖了几步。

    “阿妈、阿妈!阿妈拉!”惊叫的童声传来。

    德吉九岁的儿子帕甲冲出碉房,一见这阵势,喊声也变调了。但他立即向母亲直冲过去,几乎像跳鞍马一般,从羊背上跳到德吉的身边,一把就抓住了狼尾。

    德吉大喊:“抓狼腿!抓狼腿!”

    帕甲急忙改用两只手死死抓住了狼的一条后腿,死命后拽,一下子减弱了狼的前冲力。母子两人总算把狼拽停了步。

    官寨东边的狗群继续狂吼猛斗,狼群显然在声东击西,牵制狗群的主力,掩护冲进羊群的狼进攻或撤退。羊群中西部的防线全靠母子二人顽强坚守,不让这条大狼从羊圈挡风毡墙的西边,冲赶出部分羊群。

    德吉的父亲曲扎也已冲到羊群边上,一边轰羊一边朝东边的藏獒群大叫:“巴勒!巴勒!”

    “巴勒”藏语的意思是虎,这是一条全队最高大、凶猛亡命的藏獒,身子虽然不如一般的大狼长,但身高和胸宽却超过狼。听到主人的唤声,巴勒立即退出厮杀,急奔到曲扎身边,一个急停,哈出满嘴狼血的腥气。

    曲扎急忙拿过薛暮手里的灯笼,朝羊群里的狼照了照。巴勒猛晃了一下头,像失职的卫士那样懊丧,它气急败坏地猛然蹿上羊背,踩着羊头,连滚带爬地朝狼扑过去。

    曲扎冲薛暮大喊:“把羊群往狼那儿赶!把狼挤住!不让狼逃跑!”

    然后拉着薛暮的手,两人用力蹚着羊群,也朝狼和德吉挤过去。

    恶狠狠的巴勒,急喷着哈气和血气,终于站在德吉的身边,但狼的身旁全是挤得喘不过气来的羊。高原的好藏獒懂规矩,不咬狼背狼身不伤狼皮,巴勒仍是找不到地方下口,急得乱吼乱叫。

    德吉一见巴勒赶到,突然侧身,抬腿,双手抓住长长的狼尾,顶住膝盖,然后大喊一声,双手拼出全身力气,像掰木杆似的,啪的一声,愣是把狼尾骨掰断了。大狼一声惨嚎,疼得四爪一松劲,母子两人呼的一下就把大狼从羊堆里拔了出来。

    大狼浑身痉挛,回头看伤,巴勒乘势一口咬住了狼的咽喉,不顾狼爪死抓硬踹,两脚死死按住狼头狼胸。犬牙合拢,两股狼血从颈动脉喷出,大狼疯狂地挣扎了一两分钟,瘫软在地,一条血舌头从狼嘴狼牙的空隙间流了出来。

    德吉抹了抹脸上的狼血,大口喘气。薛暮觉得她冻得通红的脸像是抹上了狼血胭脂,犹如史前原始女人那样野蛮、英武和美丽。

    死狼的浓重血腥气向空中飘散,东边的狗叫声骤停,狼群纷纷逃遁,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一会儿,西北草甸里便传来狼群凄厉的哀嚎声,向它们这员战死的猛将长久致哀。

    我真胆小,我真没用。薛暮惭愧地叹道:“我不如草原上的狗,不如草原上的女人,连九岁的孩子也不如。”

    德吉笑着摇头:“不是不是,小姐要是不来帮我,狼就把羊吃到嘴啦。”

    曲扎也笑道:“你一个汉人小姐,能帮着赶羊,打灯笼,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呢。”

    薛暮终于摸到了余温尚存的死狼,她真后悔刚才没有胆量去帮德吉抓那条活狼尾,错过了一个“大家闺秀”一生也不得一遇的徒手斗狼的体验。

    高山灰狼体形实在大得吓人,像一个倒地的毛茸茸的大猩猩,身倒威风不倒,仿佛只是醉倒在地,随时就会吼跳起来。薛暮摸摸巴勒的大头,鼓了鼓勇气蹲下身,张开拇指和中指,量起狼的身长,从狼的鼻尖到狼的尾尖,一共九拃,竟有一米八长。

    “不中用的饭桶,要你们有什么用?”曲扎训斥了几个畏畏缩缩、不敢帮忙的守卫,用灯笼照了照羊群,共有三四只羊的大肥尾已被狼齐根咬断吃掉,血肉模糊,冰血条条。

    “这些羊尾巴换这么大的一条狼,不亏不亏。”

    几个下人合力把沉重的死狼拖进碉房,以防官寨的赖狗咬皮泄愤。薛暮觉得狼的脚掌比狗脚掌大得多,她用自己的手掌与狼掌比了比,除却五根手指,狼掌竟与人掌差不多大,怪不得狼能在雪地上或乱石山地上跑得那样稳。

    德吉叫儿子帕甲从厨房里端出大半盆手把肉,去犒赏巴勒和其他藏獒。薛暮也跟了出去,双手不停地抚摸巴勒的大脑袋和它像小炕桌一样的宽背,它一面咔吧咔吧地嚼着肉骨头,一面摇着大尾巴答谢。

    这大狗,可比她自己的小鸡毛凶猛多了,难道还真是狗随主人,小鸡毛和她都一样又怂又懒。

    薛暮忍不住问德吉:“刚才你怕不怕?”

    她笑笑说:“怕,怕,我怕狼把羊赶跑,年底进租子的时候,又要让小姐为难,况且丢了羊,那多丢人啊。”

    德吉弯腰去轻拍巴勒的头,连说:“赛巴勒,赛巴勒。”

    巴勒立即放下手把肉,抬头去迎女主人的手掌,并将大嘴往她的腕下袖口里钻,大尾巴乐得狂摇,摇出了风。薛暮发现寒风中饥饿的巴勒更看重女主人的情感犒赏。

    德吉说:“小姐,等过了新年,我给你一条好狗崽,喂狗技术多多地有啦,你好好养,以后长大像巴勒一样。”

    薛暮连声道谢。

    进了碉房,薛暮余悸未消说:“刚才真把我吓坏了。”

    “那会儿我一抓着你的手就知道了,咋就抖得不停?要打起仗来,还能握得住刀吗?要想在这儿待下去,就得比狼还厉害。从前赞普点兵,专挑打狼能手。”曲扎说。

    从此以后,薛暮就越来越想近距离地接近狼,观察狼。她隐隐感到藏野狼与高原人有一种神秘的关系,可能只有弄清了狼才能弄清神秘的青藏高原,而藏野狼恰恰是其中最神出鬼没,最神秘的一环。

    薛暮希望自己能多增加一些关于狼真实具体的触觉和感觉,她甚至想自己亲手掏一窝狼崽,并亲手养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草原小狼——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湟水那么宽阔,冰封的它看上去像是谁开辟出来的雪场。善于捕鱼的次仁凿了三口冰眼,手持一杆鱼叉守候在旁边。那些久避冰层下的大鱼以为春天来了,就摇头摆尾地冲着透出天光的冰眼游来。

    次仁一看见冰眼旋起了水涡,就眼疾手快地抛出鱼叉,很快就戳上来一条又一条的鱼。有附着黑斑点的狗鱼,还有带着细花纹的蛰罗。

    次仁每捕上来一条鱼,薛暮和旺姆都要跳起来欢呼。

    央金弯着腰,将头探向冰眼,次仁让她离远点,说是万一她失足跌进去,就会喂了了。

    央金将头上的毡帽摘下来,甩了甩头发,赌咒发誓地跺着脚说:“快把我扔进去吧,我天天游在里面,你们想要鱼了,就敲一敲冰面,叫一声央金,我就顶破冰层,把鱼给你们送上!我要是做不到的话,你们就让鱼把我吃了算了!”

    黄昏时,他们在湟水上燃起篝火,吃烤鱼。他们把狗鱼喂给猎犬,将大个的蛰罗鱼切成段,撒上盐,用桦树枝穿上,放到篝火中旋转着。很快,烤鱼的香味就飘散出来了。

    男孩们边吃鱼边喝酒,央金和南卡在河岸上赛跑,她们像两只兔子,给雪地留下一串串密集的脚印。

    在薛暮眼里,河流就是河流,不分什么左岸右岸的。就看河面上的篝火吧,它虽然燃烧在右岸,但它把左岸的雪野也映红了。

    湟水是一条蓝色的河流,传说它宽阔得连啄木鸟都不能飞过去,生长着许多碧绿的水草,太阳离水很近,河面上终年漂浮着阳光。

    次仁的个子不高,脸很黑,额头上有一个红痣,像颗耀眼的红豆。黑熊爱吃红豆,打猎的时候,次仁的父亲一旦发现了熊的足迹,总是提醒次仁要倍加小心,怕熊袭击了他。

    索朗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熊看到次仁比看到其他人容易激动,而次仁有两次从熊的巨掌下死里逃生。次仁的牙齿非常坚固,喜欢吃生肉,他不喜欢吃肉干,对鱼更是嗤之以鼻,认为鱼是小孩子和老人这些牙齿不健全的人吃的,但这些话从来不会对旺姆说。

    次仁的手出奇地大,他若是将双手摊开放在膝盖上,那膝盖就像被粗壮而绵长的树根给覆盖和缠绕住了。他的手很有力气,能把鹅卵石攥碎了,能把搭建楞柱用的松木“咔——”的一声折断,省却了用斧子去砍。

    旺姆的侍女韦瑟说:“次仁少爷就是凭借他那双力量非凡的手,才使小姐心甘情愿地成了他的女人。”

    湟中的人们是离不开这条河流的,一直以它为中心,在它众多的支流旁生活。如果说这条河流是掌心的话,那么它的支流就是展开的五指,它们伸向不同的方向,像一道又一道的闪电,照亮了湟中人的生活。

    牦牛同样是藏族人离不开的,也是藏族人的图腾崇拜。薛暮觉得它身上既有马的威武、鹿的美丽;又有驴的健壮和牛的强劲。白色的牦牛在她眼中就是飘拂在大地上的云朵。

    薛暮从来没有见过哪种动物会像牦牛这样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它们虽然个头大,但非常灵活。负载着很重的东西穿山林,越沼泽,对它们来说那么轻松。

    它浑身是宝,皮毛可御寒,牛角、牛筋、牛血是大家最愿意收入囊中的名贵药材,可换来他们的生活用品。牦牛乳是清晨时流入身体里最甘甜的清泉。搬迁时,它们不仅负载着那些吃的和用的东西,妇女、孩子以及年老体弱的人还要骑乘它,而它却不需要人过多地胴应。

    它们从草地走过,是一边行走一边轻轻啃着青草的,所以那草地总是毫发未损的样子,该绿还是绿的。它们夏季渴了喝河水,冬季则吃雪,只要在它们的颈下拴上铃铛,它们走到哪里都不用担心,狼会被那响声吓走,而人们会从风送来的牛铃声中,知道它们在哪里。

    牦牛一定是神赐予高原的,没有它们,就没有高原上的人们。看不到它们的眼睛,就像白天看不到太阳,夜晚看不到星星一样,会让人在心底发出叹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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