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如此,你把她叫来我瞧瞧,我那陪房郑五儿家的,他家老幺虽不□□,配她也尽够了。”太妃睥睨着儿子,试探着。

    郑五儿老幺?起止是不□□,就是个傻小子,李灼炫眼皮子都没抬,语气一派平静:“母亲是半个出家人,怎么还挂心这些俗事?您老亲自见一个所谓的‘商户贱籍女子’,就不怕她添了别的想头?”

    话是她自己说的,此刻原样还回来,老太妃被堵的胸口一闷,却一个字也驳不出。

    她这个逆子,口才一向好,她是知道的。

    想想这次杀回来的目的,一来为了她那个不成器的弟弟,二来便是会会那小户女,杀一杀对方威风,彻底平了那起子攀附之人的想头。

    可如今一瞧,两个目标一个也没达成,不免有些悻悻。

    “你的婚事……”

    “我的婚事全凭圣人指婚,母亲往后就不必操心了。”齐王截住话头。

    太妃一怔,白到泛青的额头皱起来:“怎么?圣人已经有人选了?是哪家的闺女?寻常人家如何配得上……”

    见又是那几句车轱辘话,李灼炫使出杀手锏:“母亲,若非您心比天高,我如今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您修行多年,为何还想不穿?”

    太妃脸色煞白,呛声道:“当年若不是那个贱人……”

    “当年若不是父皇有意保全,你我母子二人能否苟活至今都未可知,您……”怒意上涌,齐王捏着茶盏的手指泛白。

    忍了又忍,眼前情景走马灯似的闪过,他母亲凭借子嗣,一朝得势,便卸下温婉柔顺的面具,露出德不配位的野心,歪门邪道,巫蛊禁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小时候,他不懂,只觉得母亲神神叨叨,行事诡秘。

    说来可笑,若不是因为坏中带蠢,在未成事之前就暴露,或许父皇不会网开一面。

    对外宣称的出宫清修,不过是捍卫皇家颜面的惩罚罢了。

    可她母亲却执迷不悟,一直深恨命运不公。

    殊不知,父皇早已洞明真相,只是静观她能走到哪一步。

    或许他一开始就输了,从他的母亲是她的一开始,就彻底输了。

    想明白这一点,李灼炫忽然笑了,仿佛钻进一个黑暗而漫长的牛角尖,一直走,一直走,终于,走到了尽头,再也无法前进。

    居然释怀了,转过身,回过头,出口就在反方向,霍然开朗。

    待太妃出府,齐王重又回到方才的园子,独自一人,寻觅文清恬的踪迹,绕了数圈,才在一颗葡萄架下寻到了人。

    原本还担心她独个儿被抛下,会无聊,谁知,女孩儿睡得正酣,就着绿叶茵茵,斜卧在沁凉的条凳上,旁边还摆着个凭几,凭几上琉璃晶莹,葡萄更晶莹,滴溜溜的缀着水珠子。

    初夏午后本有些闷,少女粉面绯红,长睫轻颤,一对皂靴好好穿着,脚丫子却不老实的翘在膝盖上。

    发髻散了,发丝乱了,在她唇边粘着,他都替她痒痒。

    心里莫名的有些渴,李灼炫捏起一颗葡萄,放在口中,咬开薄皮,里面尽是多汁香甜弹润的肉,很甜很甜。

    抬起手来,他想了想,还是觉得将她脸上的发丝替她拂去。

    面前人却抿了抿唇,睫毛蝶翅般展开,睁开眼,迷蒙中含混呢喃:“王爷,吃葡萄。”

    李灼炫忍俊不禁,起身坐在她身旁,俯下身去看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样的姿态,有多么暧昧温柔。

    文清恬起身坐好,意识仍涣散着,比她平日的机灵狡黠平添几分笨拙的可爱。

    李灼炫指了指她的脸颊,那上面满是红红的压痕,丑丑的,也很可爱。

    少女摸摸脸,揉了揉,才问:“听说太妃来了,没事吧?”

    “没事。”他说罢,忽起了玩心,道:“你剥一只葡萄给我吃。”

    “不要。”文清恬一口回绝,低低补了一句:“只有昏君才要人剥葡萄呢!”小时候看封神榜,酒池肉林里的纣王,没事就吃葡萄。

    “我今儿偏要做昏君。”李灼炫冲口而出,险些被自己吓到,他看似荒诞不经,可这样的话,从不敢越雷池半步。

    文清恬的反应比他还快,先是一把捂住他嘴,警觉地好似一只兔子,站起身环顾四周,待细细看清楚,才放心坐下。

    嗔怪的悄声道:“王爷你怎么这样,不是说自己如履薄冰吗?这样的话岂能随便说,若叫有心之人听了去,那此作伐怎么办?”

    “你这么关心我的死活?”李灼炫回望着她,双眸紧紧追着她的眼睛,捕猎似的灼灼闪耀。

    文清恬心中一动,垂下眼帘,他们若在现代,她可以轻轻吻上去,勇敢告诉他:“是啊,我关心你,就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关心。

    可在这个时代,她不能,她既不想做人外室,也不想做妾,更不想沦为玩物,她只能装傻。

    “王爷,您是我的东家,我给您出点子,想法子,自然得关心您。”

    话说得客气,关系择的干净,李灼炫满是情绪的双眸也瞬间暗了。

    恢复成一块无生气的炭,仿佛方才的一点火星全然是幻觉。

    顿了顿,文清恬从怀中取出便携的小毛笔和纸笺,认真道:

    “王爷,这丧礼是人百年之后才做的,活丧民女从未想过,也从未做过,且,您瞧着……应该也是身体健朗,不像是需要那么早考虑这件事儿的,您能不能开诚布公的告诉我,您举办这场活丧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李灼炫恢复了往日的玩世不恭,笑道:“哪来的那么多目的,就不能是为了好玩吗?”

    “好玩?”文清恬有些无语,这人真没法聊天。

    总是三分认真七分玩笑,最可恶的是,让人搞不清楚什么时候是真心,什么时候是假意。

    “单纯为了好玩?就触霉头?犯忌讳?”少女说着,语气略有些不悦,李灼炫何其敏锐,听出她语气有异,轻道:“那你说说看,我是为了什么?”

    好家伙,这是遇到了最麻烦的甲方了,压根不知道要什么,让你拿一个个idea去试。

    “你是个喜欢仪式感的人吗?”

    听到“仪式感”这三个奇怪的字眼,李灼炫果然轻蹙眉头。

    文清恬赶紧换一种问法:“您是非要办活丧礼不可,还是仅仅对举办仪式,将亲人朋友召集在一起感兴趣?”

    这两者之间,区别可大了。

    “你觉着呢?你觉得我喜欢仪式吗?”齐王不答反问。

    文清恬想了想,道:“之前王府对百姓开放时、举行拍卖典礼时、还有您姑母举办梨花诗会时,瞧着,您并不是那么感兴趣……”

    李灼炫眸色重又亮起,看来小姑娘并不是不了解他,不关心他嘛,方才的郁猝到底淡了。

    “嗯,不是仪式。”

    “那是活丧咯?”这是什么毛病,咱们古代有死亡重金属爱好者?还是哥特风摇滚青年穿越了?

    忽然,她想到大学有个老师,教《消费心理学》,他给全班同学做了一个经典的犯罪心理测试:一个女人在外婆丧礼上遇见一个英俊的男人,她对男人一见钟情。第二天,她谋害了她的妹妹,为什么?

    大多数同学的回答都是:“因为男人爱她妹妹。”

    老师给出的答案是:这个女人想再举办一次丧礼。

    听到答案,同学们都一头雾水,觉得毫无逻辑,老师解释说:具有潜在犯罪倾向的人,会理解为,男人在丧礼出现,那么只要再举办一次丧礼,就能再见到这个男人。

    为了再次见面这么一件小事,便随意的夺走一个无辜者的生命。

    这就是我们和具有潜在犯罪倾向人的区别。

    听完这个故事全班同学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文清恬后来也在网上看过其他版本,都没有上大学时听到这个耸动,眼前这个离经叛道的王爷,该不会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吧?

    “为什么一定是活丧呢?”文清恬问得小心翼翼:“您筹谋很久了吧?记得那次在凌记棺材铺,您也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

    她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心理医生,在一点一点的拨开齐王心里的洋葱。

    李灼炫想了很久很久,久到文清恬以为他不会回答。

    “你说如果这世间,没有我,会有什么不同吗?”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如果从九霄之外俯瞰,或是在历史长河中涤荡,任何一个人消失,可能都不会有什么不同,可是,对你身边的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呢?”李灼炫轻笑一声,似有落寞。

    “有一部传奇故事中说。”事实上是一部动画。“一个人在世界上真正消失,不是死亡,而是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他。”

    闻言,李灼炫有一丝动容,转而便是讥诮:“哼,我于功业上毫无建术,于诗文也不精,想要效法先贤骚客,被人记住,怕是不能,我本就是个不忠不孝之徒,得罪过不少人,那些人恨我恨的牙痒痒,想必不至于轻易忘了我。”

    文清恬平静的望着他,听他脱口而出狂悖之言,忽然觉得有一丝悲凉,替他悲凉。

    那有天无日的叛逆背后,竟有着这样一番别样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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