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扬走近仔细端详才发现那姑娘并不是林莞,不过两人确实长相相似。

    “这是您的哪位?” 宋之扬问道。

    在倒茶的黄大叔抬头看了宋之扬一眼,阴森森的目光让人不寒而栗。

    “是我女儿。”

    “嗯,她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

    大叔的手顿了一下,一些茶水泼了出来:“你朋友几岁?”

    “二十出头吧,其实她是我女朋友的朋友,跟我不是很熟。”

    “坐。” 短暂的沉默后,黄大叔示意义工大姐和宋之扬坐在一张破破烂烂的沙发上。

    这是一个带有两个房间的小屋子,室内设施陈旧,在阳光穿透下,灰尘在空气中狂舞。

    宋之扬的童年里都不存在的黑白小电视,此时正播放着昨天的颁奖典礼。他庆幸没有在电视机前看到自己,宋之扬一向不回看自己的现场,除了开会复盘时。

    义工大姐笑说:“这位宋之扬,是小月的男朋友,他昨天晚上得了奖呢,大名人一个。”

    宋之扬有些尴尬,他或许在外面是众星捧月的,可在这茂密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所谓的名气则无关紧要。

    “周溪月的男朋友?那小妞的眼光倒是不错。” 大叔拉了一张小椅子坐到宋之扬对面,用有些寂寥的语气问:“外面的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我看那些女团更新换代很快,今天这个火,明天又换一拨人。”

    宋之扬差点被茶水呛到,这么个深居简出的大叔居然在关注女团,或许他跟宅男一样,不过是不修边幅,但对可爱的女孩子依然是上心的。

    “各行各业的竞争都很激烈。目前成绩最好的是跟我一个公司的SWOOT。大叔,周溪月是怎么跟您认识的?”

    “当年她给一个杂志写文章,想了解不蓝山的情况,在山里迷路的时候遇到我。她是个好奇心很强的人,能说会道又喜欢东问西问。她心地很好,还曾借我治病的钱。你小子有福气,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善良,可是现在稀缺的品质。”

    “我知道。” 宋之扬心中升起一股骄傲的情绪,他很喜欢从旁人的嘴里听听溪月的故事。

    “您平时的工作是什么呢?” 宋之扬礼貌地喝了口茶水,又试图继续攀谈下去。

    大叔眼皮微掀,看了他一眼。

    “我以我的方式守护这个地方。小子,你不是琴洲人吧?”

    “不是,我在国外长大的。”

    “琴洲政府喜欢宣传他们有多爱护环境,他们是最擅长营销的人。” 大叔讥讽地说:“实际上,他们曾大量砍伐森林。不过,如果他们不这么做,举世无双的超级都市也无法平地而起吧。周溪月很爱听我讲当年环境被破坏的事。”

    “现在不同了。” 义工大姐说:“有您这样的人在。”

    “我?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村民。真正有贡献的,还是那些植物学家,林业学家。你女朋友毕业于琴洲大学,那地方的老师学生都很有知识分子的风骨。”

    宋之扬笑说:“溪月也是一样的。”

    “我看得出你很爱她,周溪月很幸运。”

    不知怎么,宋之扬感觉大叔将“幸运”二字咬的特别重。

    宋之扬又指了指墙上挂的另一幅照片,那上面是六个年轻人,三个男人两个女人,衣着朴素,每个人都戴着眼镜,有人脖子上挂着照相机,他们都对着镜头笑得无比灿烂。

    “请问那是您亲戚的照片吗?”

    “不是,是琴洲大学教授们的照片。他们也是琴洲环保组织的成员,为保护森林做出很大的贡献。不过,这照片里的人都已不在了。”

    “我很遗憾。”

    “他们都是死于非命。”

    这话让宋之扬和义工大姐感到很不舒服。

    大叔催促:“你们喝快点,赶紧走吧,今天奔雷区会下大暴雨。”

    义工大姐和宋之扬都将茶水一口饮尽。

    短暂的拜访结束,义工大姐在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滑到了,撞翻了身后的一个小柜子。宋之扬赶紧将她扶起。

    “没事没事!” 义工大姐喘着粗气,笑说:“我就是太胖了,回去得减肥了。”

    宋之扬的视线落到那堆被大姐撞翻的东西上,他俯身想去捡,意外地看到了一个闪烁的东西。

    他眼疾手快,在大叔过来之前将那东西拿了起来,那是一枚小巧的戒指,祖母绿与钻石的组合。

    宋之扬认得这枚戒指,因为是他在拍卖会上花了三千多万拍下的,一枚七十年代的辜青斯基戒指。

    “你怎么会有周溪月的戒指?她跟你关系没有好到送婚戒给你的程度吧?” 宋之扬压着怒气问道。

    事宋之扬怀疑黄大叔早有准备,眼前人高马大的男人没有回答,而是反手将在义工大姐的后脑勺上一击,后者重重摔倒在地。

    一把明晃晃的弓弩对准了想救人的宋之扬。

    “把口袋里的手机丢掉,还有手表。”

    “我的手表不是智能的。你其实不需要用那东西对着我,光是周溪月三个字已经足够我言听计从了。” 宋之扬毫无犹豫将手机和手表取了下来,丢到角落。

    “这样可以了吗?你为什么会有周溪月的婚戒?” 他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平静,不想刺激到眼前人。

    “如果你要钱,我有,周溪月也有,如果你希望我帮你其他的地方,比如你的女儿,我想你或许想她成为明星——”

    “你这傻子,忘了我的话吗?我女儿死了!怎么,你的钱可以让我女儿活过来吗?” 黄大叔脸上带着愤恨之意。

    “恐怕不能。” 宋之扬平静地说:“可是我跟周溪月并没有害过你的女儿,我们甚至不认识她。”

    “我知道,但你女朋友对我有点用处。”

    “不要动她!”

    “你没办法指挥我。” 黄大叔笑了,露出他一口黄牙:“你甚至放心的喝我一个陌生人准备的茶。”

    **

    他闻到了雨水的气味。

    睁开眼睛,宋之扬活动了下他的手脚,没有被捆绑起来,或许大叔觉得镇定剂足够他睡很长时间了。他翻身从木板床下来,快速打量了一下房间。

    这个小房间在容纳下一张床和一张椅子后,留给人落脚的余地就小了。宋之扬看向那扇木门。

    看起来难度不算很大,他心里估量。

    宋之扬有多年的健身习惯,在进入剧组训练营后,更是在武术指导,健身教练和格斗冠军的地狱般的训练下撑到最后。这些事他从不与溪月说,只怕她担心。

    溪月——

    宋之扬退后了几步,飞起干脆利落的一脚,门轰然倒地。

    屋外的雨已停了,有风吹过,树叶抖落了水滴落在宋之扬的头上,今天果然天降大雨。宋之扬没有手机,整个屋子里也没有钟表,一个已极度依赖这些仪器的现代人,在这时不免惊慌失措。

    宋之扬尽可能的稳定心神,目前他最在意的是溪月,还有那位义工大姐,但愿她们都平安无事。

    “我需要你女朋友帮我做点事。”

    黄大叔的话在宋之扬心间回荡。他要让溪月做什么?这个不怀好意的男人能让溪月做什么?他关心则乱,这时竟不管不顾的走到了森林里。

    在森林里迷路时,人最容易慌张找路,最终迷失方向,宋之扬就是如此。

    如果他没交出手表就好了。看来黄大叔很聪明,宋之扬进入“迷山”状态那就是死路一条,有手表则可帮忙判断方向。

    宋之扬定了下心神,决定往来时的路走,尽管他已不记得那小木屋的方向。

    掉落的雨水打的他的眼睛几乎无法睁开,行动开始变得缓慢起来。对溪月的牵挂支撑他继续回忆来时的方向。

    上一次他遭遇危险是在渡轮上。那时至少敌人是在面前站着的,现在他的敌人却是这片茂密幽深的森林,是巨大的树木,或许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生物,是深不可测的大自然。

    “佛祖保佑,求求你让我找到溪月!看在她那么虔诚信佛的份上。”

    他一贯不信鬼神,这时却恨不得跪下来祈求一番。

    雨水将他背着的箭筒给装满了,他不得不将水都倒出来。真可笑,他能在黄大叔的屋子里找到的唯一武器就是弓箭。如果那家伙留下枪就好了。宋之扬在A国长大,那里枪/支泛滥已成大问题,他们家有枪,他十八岁就学过射击......

    一路念叨或许是真的起了作用,来时的小木屋没能找到,宋之扬却有所收获。

    那是一座看起来已废弃的,破败不堪的寺庙。几尊地藏菩萨的像歪歪斜斜地倒在路边,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格外诡异。溪月说过,宁可野宿荒坟,不可夜居古庙。但此时容不得他挑剔,他得去看看。

    手电筒的电量却在这时走到了尽头,宋之扬忍不住想大骂一声,却看到寺庙里透出一丝光。

    他听到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说:

    “我们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走!我不想待在这个破地方!”

    是司空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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